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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检验管理制度

进料检验管理制度
进料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用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进料质量符合标准,防止不合格品入库,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用原料、辅助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

第3条定义。

进料检验又称来料检验,是企业防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进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进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2章进料检验的规划

第4条明确进料检测要项。

1、进料检验专员在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如存在不明之处,应及时向进料检验主管咨询,确保对检测事项清楚明了。

2、在必要时,进料检验专员可从来料中随机抽取两件样品,交进料检验主管检验,并附相应的质量检测说明,不可在不清楚来料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允收水平的情况下进行验收。第5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的质量控制能力及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本企业运营成本的影响。

5、顾客的要求。

第6条确定来料检验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等方法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扭力器等工具验证。

4、特性检测,依据材料特性要求用相应检测仪器验证。

第7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企业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来料以及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材料。对于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材料,进料检验专员应跟踪其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

第3章进料检验的程序

第8条质量管理部制定《进料检验作业指导书》,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交由检验人员执

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项目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方法及记录要求。

第9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库准备来料验收工作。

第10条接到来料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

“来料报检单”,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料检验专员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来料注明“待检”

标识。

第11条进料检验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抽样。

第12条进料检验专员根据《进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对来料进行检验,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单”,再提交检验主管进行审批。

第13条进料检验专员待“进料检验报告单”审批通过后,以填写完整的“来料报检单”作为合格物料的放行通知,通知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员对来料按检验批号标识入库,只有入库的全格品才能由仓库管理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第14条进料检验专员贮存和保管抽样样品。

第15条对于检测中的不合格的来料,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不合格的来料不允许入库,应将其由来料库移入不合格品库,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第16条如果对生产急需的来料来不及检验和试验,须按《紧急放行控制制度》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17条来料检验和试验的记录由进料检验人员按规定期限及方法保存。

第4章进料检验实施要点

第18条进料检验专员收到“来料报检单”后,依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进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报检单号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第19条判定合格情况的处理。

将受检来料用绿色“合格品标识卡”标识?,在“检验记录表”及“报检单”内填写检验情

况,并通知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

第20条判定不合格情况的处理。

1、首先将进料标示“不合格”,并在“检验记录表”及“报检单”内填写检验情况。

2、然后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部及生产部,由其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①如不需要特采,将进料用红色“不合格品标识卡”标识,并于“检验记录表”、“报

检单”内注明退货,由仓库管理员及采购人员办理相关退货事宜。

②如需要特采,则将进料用蓝色“特殊品标识卡”标识,并于“检验记录表”、“报检

单”内注明特采处理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入库存、部分退回或扣款等有关手续。

第21条应于收到“来料报检单”后2天内对进料验收完毕,但紧急需用的进料可优先办理。

第22条检验时,如进料检验专员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应立即请技术部、请购部门派员会同验收,以判定是否合格。会同验收的参于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表”内签章。

第23条进料检验专员在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随意判定是否合格。

第24条应将进料检验情况、进料供应商的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供应商交货质量台账”内,每月汇总于“质量月报”内。

第25条进料检验专员根据来料的实际检验情况,对检验规格(材料、零件)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第26条进料检验专员按规定定期校正或送校检验仪器、量规,保养试验设备,以保证进料检验结果准确性。

第5章进料检验的结果

第28条检验合格

档案管理制度

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使用干部人事档案,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二条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库房为机要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保持清洁、安静,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设施落实情况,保证档案安全。 第四条严格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杜绝虚假材料。 第五条收集档案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第六条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查批准。销毁档案材料过程中,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不得让无关人员参与,大宗和绝密材料销毁时要有相应保卫措施。 第七条严格档案查阅、借阅审批手续。干部人事档案不准随手拿出库房,查阅、借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第九条凡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第十条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第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食品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使各类资料便于借阅利用,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客户、法定机构、认证 / 认可等组织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根据中心规章制度和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检验资料归档范围: 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采/ 抽样记录、收样记录、内 部质控资料、合同、工作单、样品准备、原始观测记录、计算 和导出数据等)、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检验标准或操 作规程、检验结果登记、仪器运行状况记录等。 第三条交管期阴:健康相关食品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由报告编制人,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由检验组负责人在检 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归档;其它资料 由检验人员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本 科室整理归档,于次年初集中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四条保管期限: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保存期五年。 第五条保管方式、条件: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报告、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档案室环境要适 宜,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 第六条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中心档案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清晰明了,并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 擅自抄录、销毁、出卖、转让、赠送检验资料,资料利用者必 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档案的内容,未经同 意,不得将档案带出。 第八条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更盘、光盘不损坏,确保记录完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第九条违反本制度之规定者,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精品文档

检验科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文本

四棉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时间:地点:负责人: 质控人员: 一、检验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 (一)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急诊检验 1、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合作单位服务协议;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定期网络通报细菌耐药、临床标本菌种分布(1次/季度);三年开展的检验新项目一览表4.15.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临床合理性建议、新项目设置合理性及急诊检验满意度调查表(2次/年);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急诊项目报告时间对外公示(急性心肌标志物、凝血和感染)(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三证齐全;分子诊断项目(外送);应急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方法学验证及评价记录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步骤;新项目实施后的跟踪,听取临床对新项目设置合理性的意见,改进项目管理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科主任负责、记录、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施及耗材、警示标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doc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检验原始资料及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各种检验原始数据资料保存,再现整个检验过程,向客户提供准确、清晰、客观、明确的检验报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与检验相关的样品来源记录,检验原始数据,检验报告质量的管理。 三、职责 (一)检验所负责检验原始记录、检测数据录入,检验报告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适用时)。 (二)业务所室负责样品来源记录、样品送检记录、检验报告评价的编制、打印和校对。并负责现场检测报告(底稿) 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 (三)质管科负责对检验报告书的审查、签章。并对所有与检验相关的记录、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四)授权签发人负责检验报告的签发。 (五)务业所室负责各类相应检验报告的发送及发送登记。 四、报告记录程序

(一)本中心检验报告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名称本中心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检验报告》; 2、本中心名称和地址; 3、检验报告的序号和每页编号及总页数; 4、委托人或受检企业的名称; 5、检测用样的名称、状况; 6、接收检测样品的日期和检验的日期; 7、所使用的标准或使用的非标准方法的明确叙述; 8、对检验报告的内容负责人员签字及签发的日期; 9、各项检测的数据应明确提出最终检测结果及国家标准规定值; 10、若为送检,应声明此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11、各种性质的检测报告,均使用中心统一的检验报告格式;(二)检验报告的工作流程 1、检测人员收到样品后应严格按照标准、技术规范操作,一丝不苟地做好原始记录,正确无误地运算,及时地录入检测数据或者出据检测报告;检验结束后,应将记载过程和结果的原始记录交相应检测人员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差错,复核者应通知检测人改正,然后重新复核。检测人和复核人均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检验原始记录要求见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检验科质量管理手册-科室规章制

XXXXXXXXXXXXX 中医医院检验科 《质量管理手册》二○一八年一月

目录 科室规章制度 (3)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3)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3)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4)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4)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4)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5)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5) 九、仪器管理制度 (6)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6) 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 (6) 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7)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7) 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7) 十六、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8) 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8) 十八、检验师职责 (9) 十九、检验士职责 (10) 质量安全管理重点与指标 (11)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2) 检验科质量安全管理文件 (12) 检验工作制度 (12) 临床检验科质量管理规范 (16) 病理科临床科室联席会制度 (17) 检验科室间质评不合格的项目、分析处理、和改进措施 (17) 室内质量控制文件规范 (18) 检验科室内质控失控处理程序 (27) 检验项目的有关程序 (28) 检验科标本验收规定及对不合格标本处理程序 (32) 检验科质量管理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的质量控制 (33) 特殊项目审批许可 (34) 开展医疗新技术、新技术准入制度 (34)

科室规章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电子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电子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电子文件记录。 3、各部门及各项目承办人员应保证项目及相关文件的系统完整(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项目结案后及时归档。 4、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归档范围 1、公司资料:规章制度、资质证书、宣传资料、合同档案等资料。 2、技术资料:设计规范、产品施工图、项目资料。 3、模板资料:文字类、图纸类及程序类资料。 4、学习资料:读书、技能及拓展学习资料。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文件分类及编号方法”进行分类、编号,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文件资料交管理负责人进行归档储存。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四、归档要求 (一) 文件的登记 1、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部门按照规定的项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检验和审核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见附录A表A.1)。 2、归档电子文件应以盘为单位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见附录B的表B.1),以各文件夹为单位填写续页(见附录B的表B.2)。 3、电子文件登记表为树式链接,在上级电子文件登记表中建立链接,通过鼠标点击可查看下级电子文件登记表。 4、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二) 文件分类及编号方法 1、档案管理负责人按照“附录C”对文件进行分类。 2、电子文件稿本代码:M (manuscript)—草稿性电子文件;U (unofficial)—非正式电子文件;F(formal) —正式电子文件。 3、电子文件类别代码:T(text)—文本文件;I(image)—图像文件;C(chart)—图形文件;V(video)—影像文件;A(acoustical)—声音文件;H(hypermedia)—超媒体链结文件;P(program)—程序文件;D(data)—数据文件。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044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适用本制度 1.3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制度内容 2.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2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2.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5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2.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2.7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8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2.9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10公司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妥善永久保存,无条件向劳动者提供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历次检测结果;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2.11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检验科设备管理制度

检验科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设备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 范围 适用于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修理、报废等。 3. 定义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率,应用一系列理论、方法,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过程(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科学型管理。 4. 职责 4.1技术负责人提出设备的配置需求; 4.2各专业组负责本专业设备的购置申请的提出、使用、日常维护、定期维 护。 4.3医院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采购,组织设备的验收。 4.4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标识、建档,组织设备的检定、校准等。 4.5科主任负责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5.1.1设备的申购由科室提出,并到设备填写《医疗设备仪器购置申请表》, 在申请表上简述购置该设备在诊断、治疗上的意义, 及经济效益等,并 标明需要国产还是进口设备。 5.1.2严格执行《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5.2设备档案管理

5.2.1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a)设备标识; b)制造商的名称、类型识别和序列号或其它唯一性的识别; c)制造商的联系 人、电话; d)设备到货日期和投入运行日期; e)当前的位置; f)接受时的状态(例如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g)制造商的说明书或其存放处; h)证实设备可以使用的设备性能记录; i)已执行及计划进行的维护; j)设备的损坏、故障、改动或修理; k)预计更换日期; h)各项中提到的性能记录应包括所有校准和/验证报告/证明的复印件。内容应 包括日期、时间、结果、调整、可接受性标准以及下次校准和/或验证的日期,适 当时,还应有在两次修/校准之间需进行的维护检查的次数等,可根据制造商的说 明来确立可接受准则、程序和进维护验证和/或校准的频次(适当时),以满足本要 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2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设备总表,在设备有变化时应予以更新。 5.2.3设备的唯一性标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编号、责任人。 5.2.4对计量设备进行标志管理,用不同颜色的标志贴于设备的明显位置。 a) 合格证(绿色):用于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自校准合格的设备。 b) 准用证(黄色):用于部分功能或量程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而其他功能或量 程有不合格的多功能或多量程的设备或降级使用的设备。 c) 停用证(红色):用于检定或自校准不合格、损坏待修或报废的设备、停用的 设备。 5.3设备的使用

气瓶档案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气瓶档案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1、本单位安排专人建立气瓶登记台账和档案,对气瓶状况采用“气瓶动态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机管理; 2、进入电脑管理系统的气瓶必须技术资料完整,气瓶登记台账应做到一瓶一卡,内容应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合格证、气瓶使用登记证等。 3、气瓶上应涂敷本单位标志、气瓶编号和打本单位标志钢印。 4、本单位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应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气瓶的附件应保持完好,如发现颜色不清、附件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修复。 5、本单位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 6、当气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及其它可能影响到使用安全的情况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7、气瓶必须专用,不得充装与气瓶标志不一致的其它介质。 8、气瓶平时应注意维护和保养,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敲打、碰撞气瓶,气瓶罐装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站区安全。 A、防止明火: 一、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气站外围除设有围墙外,门口应设有“严禁烟火”警界牌,及站内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防火警区,经同意入站车辆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罩,否则不得入内,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一律不准进行站内。

二、严禁在防火警区内乱架、乱设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级为2—2级。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代替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临时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应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电使用。 三、防火警界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金属电线管或其他可能通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定安全可靠。 四、分装间、空重瓶仓库的地面应局部采用撞击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辅设,金属之间不得相互撞击,如用普通工具击打,必须垫木板。 B、防雷电: 1、站区所有防雷设施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中有关防雷设施的要求执行,严禁利用贮罐和高电位转移来代替避雷(网)针。避雷(网)针的接地极应具有充分的导电性能和良好的机械强度,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雷雨季节前,应对避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其可靠性。 2、雷雨天气,应停止槽车装卸和灌瓶作业。 C、防静电: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容器、设备、管道、槽车装卸台及分装间阀门、灌瓶用秤等都应设置可靠的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二、在进行装卸或灌瓶作业时,液态液化石油气的流速应不超过3米,以减少静电电荷的产生量。 三、在灌瓶时,要严格控制自喷向室内喷出液化石油气的数量,严禁为加快灌瓶速度将钢瓶内残液任意放散。 四、要经常在机房泵转动皮带内侧涂异电性能较高的涂料或防静电蜡,外侧罩金属网(罩)以隔断静电荷,抑制放电。 五、严禁穿化纤服装、针子鞋进入防火警界区或从事各类工作。 D、用电管理: 一、生活、生产用电必须专人管理; 二、严禁私拉乱搭线路; 三、杜绝保险合硬接,必须按照负荷大小装配相适应的保险丝;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广乐T2标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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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标准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 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一)、工作职责 各工区资料员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所在工区的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具体人员安排如下:一工区资料员:杨俊;二工区资料员:何可乐;三工区资料员:姚战。 资料分工(含纸质资料和电脑录入系统资料):自营部分资料由项目部相应工区部门负责完成;第一、二、三工区非自营部分资料由相应施工班组自行完成。 (二)、工程资料的具体范围 本项目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脑系统录入资料(业主提供系统软件)。纸质资料为手工填写;电脑录入资料由业主专人负责安装并培训。工程资料内容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汇总、首件验收申请表、检验申请批复单、交工验收报告、中间交工证书、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技术总结以及图像资料(包括关键工程、隐蔽工程、业主领导、监理及项目领导现场检查、需要申请变更的工程等重点内容)等。(三)、检查频率 总部质检室负责检查工程资料工作的总体安排,质检副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质检室副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或两次现场资料抽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程资料文件的归档,是否根据进度完成录入系统软件。 (四)、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要跟施工进度统一完善。 2、工程资料内容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填写,资料字迹清楚,图画整洁,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检验科制度及岗位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目录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查对制度 4、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5、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6、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7、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9、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0、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1检验科登记制度 12、检验科卫生制度 13、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4、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5、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6、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17、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8、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9、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20、检验科主任工作职责 21检验主任技师工作职责 22、检验副主任技师工作职责 23、检验主管技师工作职责 24、检验师职责 25、检验士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

检验记录、化验报告书管理规定.doc

1目的 明确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检验报告单的填写及其存档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检验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4.2检验原始记录是检验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全面记载,是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 来源,因此一定要保持它的正确性、严密性、全面性和可靠性。 4.3检验记录要按规定内容逐项进行填写,记载检验过程的一切原始数据和现 象,其中包括鉴别试验、测试数据及演算过程、结论意见、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并签章。 4.4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是决定物料、中间产品是否流入下道 工序,成品是否出厂的依据。因此填写检验报告单时,检验依据必须明确,检验结论必须清楚,并有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签章、质监科科长审查和部门签章。 4.5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必须按品种分类、以批号顺序装订,同时检验报告单 还需编号,建立检验台帐,并归档专人专柜保存。不得外借,内部查阅要登记并及时归还保管人。 4.6成品检验报告书为一式3份、中间体为2份、物料为2份,分别交仓库或车 间,另一份质监科存档,仓库、车间也要设专人保存检验报告。 第2页/共2页 4.7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须按批号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方可 销毁。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质监科三年 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检验原始记录质监科三年 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物料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成品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QF-01-005-00 检验原始记录

食品生产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FL-QP-10 版本编号: A/0 实施日期:2020.8.1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生产、储存、发货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与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储存、放行等过程控制。 3定义 产品:指包装后已入库成品。 批:以同一品种、同一包装、同一日期连续生产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4职责 质检部:负责文件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和监督;化验室及时出具产品的检测报告;经检测评估不合格的产品通知相关部门追溯扣留,并提出处理意见。 质检:负责按工艺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控,对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扣留,并跟踪处理结果;根据需要进行成品留样和送检样品(微生物和理化);依据过程质量及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放行或扣留的意见,并跟踪执行。 生产中心:负责产品制造;执行质检部提出的不合格品处理决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决定。 成品库:负责过程质量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并做好标识和记录。负责过程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处置并记录,便于追溯。 5产品检验、入库 5.1产品和半成品入库 5.1.1在线质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记录,产品在线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每班次留样。产品在线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2办理入库,按照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品项分区域存放. 5.2产品转移 在当批产品入库24h后方发货。发货员在发货单上详细记录发货产品的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和车间代码)、数量、发往地、车牌号,以便于产品的追溯。 5.3产品检验 质检员依据化验室的取样要求对当批产品在线取样。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品到化验室检验,在样品袋上详细标注生产日期、品种、规格等项目,化验室根据各生产部登记的产品品类,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对报验产品的理化、微生物进行检验,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化验员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负责。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 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 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 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 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 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 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 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 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加盖合格签章后方能出厂。食品生产者不得凭空捏造、涂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严格出车间产品合格证加贴的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当班检验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 5、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验人员要求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须不受任何行政的和其他外界的干扰,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第四条检验记录控制 1、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归档保存2年以上。 第五条委托检验要求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第七条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 由技术研发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 件,按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 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第八条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 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第十条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对失准的检测设备 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

检验科管理制度2017

检 验 科 管 理 制 度2017.10修订

目录 1.检验科工作制度 (3) 2.生化室工作制度 (4) 3.免疫室工作制度 (5) 4.体液室工作制度 (6) 5. 检验科新职工上岗制度 (7) 6. 新项目、新仪器、新业务培训制度 (7) 7. 检验科主任职责 (8) 8. 检验师职责 (9) 9. 质量控制制度 (10) 10. 检验科质量管理目标 (11) 11. 失控及失控处理制度 (14) 12. 样本管理 (16) 13. 检验报告管理 (20) 14. 受检者信息和隐私管理制度 (21) 15.向临床征求对检验项目设置合理性意见制度 (22) 16. 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23) 17. 废弃物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24) 17.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25) 18. 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 (26) 19.检验报告单双签字制度 (27) 20.检验报告单复检制度 (28) 21.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29) 22.检验报告时限(TAT) (35) 23.检验科与临床建立有效沟通机制 (36) 24.检验科与临床科室间协调会议制度 (38) 25. 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9) 26.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与考核标准 (40) 27. 检验科标本保存及处理制度 (41) 28. 显微镜检查的质量控制流程 (42) 29.温湿度管理制度 43-44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和体检工作需要,以病人为中心,遵纪守法,不断提高业 务理论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及 技术操作规程,审查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2.检验科负责全院各科室就诊病人的临床检验、免疫、生化等方面各项的检查。 3.化验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化验应在化验单上注明"急"字,以便及时将检验报告返回临床。 4.收取临床标本时应严格按照各专业组的标本采集要求收取,坚决拒收不符合要求的标本,以免影响实验数据的准确性。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急诊检验标本应立即检测并尽快发出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检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完成检验项目。 6.对仪器应定期校准、保养并按仪器要求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温度、湿度)且要定期对环境进行检查、记录、适当的调整(开空调或用加湿器)。仪器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填写报修单,及时请工程师维修。严格执行科室的“试剂采购制度”,作好试剂的验收检查,按试剂要求进行储存并定期检查试剂有效期。禁止使用过期试剂。 7.认真执行各室的质量控制的相关措施,坚持作好每个工作日的室内质控并认真记录结果,失控时应按各专业组的“失控处理步骤”查找原因,认真处理。各专业组应认真作好室间质评,确保检验质量。 8.检测病人标本遇有异常结果应与病人的既往结果前后核对,必要时重复检测并与临床联系。检测结果应登记保存或打印存根以便查找。打印和填写化验报告时,执行本科室的“报告单审核发放制度”。 9.严格执行各专业组的“实验室安全措施”,对检测后的标本,应遵循“标本留验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各专业组对贵重仪器、试剂等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属于国家强检的仪器、量具应定期强检。注意实验室水、电及门、窗、安全生产,防火防盗。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X工程有限公司 xx年六月十五日

目录 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2、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 3、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 4、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 5、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6、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7、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8、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职责划分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一)、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二)、综合部 (1)、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

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2)、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3)、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三)、公司档案室 (1)、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发放、借阅及其登记、微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2)、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3)、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4)、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5)、负责达标投产的资料整理工作。 (四)、工程部 (1)、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2)、督促参建各单位(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3)、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大问题。 (4)、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五)、工程部资料室 (1)、负责图纸、设备资料、技术协议、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传递及移交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doc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

状况。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4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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