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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年度)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告之事项

一、本套表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并进行清算的或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也须使用。

二、填报申报表种类要求

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6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4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5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

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

三、填报要求:申报表填写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纳税人保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要全面填写纳税申报表各栏次内容,数据真实、逻辑关系及主表与附表之间制约关系正确。对没有发生相关业务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能空项。

四、报送时间要求:无论纳税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都须于年度终了四个月内,将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目录

一、《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

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

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注:政策调整,附表九不需填报) 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

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

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

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

附表十四(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

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计算机代码纳税人名称

所属经济类型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必选项)单项选择:查帐征收;核定征收

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选项)单项选择:

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制度。

工资管理形式(必选项)单项选择:非工效挂钩;工效挂钩。

纳税人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类型

单项选择:

1、没有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

3、软件产业;

4、集成电路产业;

5、福利生产企业;

6、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7、其他优惠。

填报要求:纳税人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填报此表。

填报说明:1、计算机代码:填写地税机关核发的征收管理码。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所属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按照税务登记表中的有关内容填写。

4、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单位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5、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征收的企业,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或财务会计核算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

权限和方法,核定应税所得率(纯益率)或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6、工效挂钩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

原则,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财政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7、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须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审核备案的,方可选择2、3、4、5、6、7选项。

8、表中所列单项选择项:在符合的选项后划“√”。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地税计算机代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名称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收入总额行次项目金额

1 销售(营业)收入(请填附表一)

2 投资收益(请填附表三)

3 投资转让净收入(请填附表三)

4 补贴收入

5 其他收入(请填附表一)

6 收入总额合计(1+2+3+4+5)

扣除项目

7 销售(营业)成本(请填附表二)

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 期间费用(请填附表二)

10 投资转让成本(请填附表三)

11 其他扣除项目(请填附表二)

12 扣除项目合计(7+8+9+10+1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3 纳税调整前所得(6-12)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请填附表四)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请填附表五)

16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

17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六)(17≤16)

18 减:免税所得(请填附表七)(18≤16-17)

19 加: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

20 减: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请填附表八)(20≤16-17-18+19)

21 减:加计扣除额(21≤16-17-18+19-20)

22 应纳税所得额(16-17-18+19-20-21)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23 适用税率

24 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2×23)

25 减: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

26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请填附表十)

27 减:境外所得抵免税额(请填附表十)

28 境内、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4-25+26-27)

29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七)(29≤28)

30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

31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32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30×31)

33 减:本期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4 本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35 附:上年应缴未缴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受理人:

申报日期: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

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

项目金额次

1 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2+7+12)

2 1.主营业务收入(3+4+5+6)

3 (1)销售商品

4 (2)提供劳务

5 (3)让渡资产使用权

6 (4)建造合同

7 2.其他业务收入(8+9+10+11)

8 (1)材料销售收入

9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10 (3)包装物出租收入

11 (4)其他

12 3.视同销售收入(13+14+15)

13 (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14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15 (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16 二、其他收入合计(17+24)

17 1.营业外收入(18+19+ (23)

18 (1)固定资产盘盈

19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0 (3)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

21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22 (5)罚款净收入

23 (6)其他

24 2.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25+26++27+28+29)

25 (1)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26 (2)债务重组收益

27 (3)接受捐赠的资产

28 (4)资产评估增值

29 (5)其他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金额

1 一、基本业务收入(2+3+ (15)

2 利息收入

3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4 中间业务收入

5 手续费收入

6 证券承销收入(亏损以“-”填列)

7 自营证券差价收入(亏损以“-”填列)

8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亏损以“-”填列)

9 受托投资管理收益(亏损以“-”填列)

10 保费收入

11 分保费收入

12 追偿款收入

13 基金收入

14 汇兑收益

15 其他业务收入

16 二、其他收入合计(17+18+24+28)

17 1.视同销售收入

18 2.营业外收入(19+20+21+22+23)

19 固定资产盘盈和转让净收入

20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21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22 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

23 罚款收入

24 3.税收上应确认的收入(25+26+27)

25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26 接受捐赠的资产

27 在税收上确认的资产评估增值

28 4.其他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金额

1 一、收入总额(2+3+ (11)

2 财政补助收入

3 上级补助收入

4 拨入专款

5 事业收入

6 经营收入

7 附属单位缴款

8 投资收益(见附表三)

9 投资转让净收入(见附表三)

10 捐赠收入

11 其他收入

12 二、免税收入总额(13+14+ (22)

13 纳入预算及预算外专户管理的基金及附加

14 纳入预算及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财政部核准不上缴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16 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专项补助收入

17 所属独立核算单位上交的税后利润

18 各级政府资助

19 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20 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21 财政拨款

22 其他

23 三、应纳税收入总额(1-12)

24 四、应纳税收入总额占全部收入总额比重(23÷1)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

成本费用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金额

1 一、销售(营业)成本合计(2+7+13)

2 1.主营业务成本(3+4+5+6)

3 (1)销售商品成本

4 (2)提供劳务成本

5 (3)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

6 (4)建造合同成本

7 2.其他业务支出(8+9+10+11+12)

8 (1)材料销售成本

9 (2)代购代销费用

10 (3)包装物出租成本

11 (4)相关税金及附加

12 (5)其他

13 3.视同销售成本(14+15+16)

14 (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成本

15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成本

16 (3)其他视同销售成本

17 二、其他扣除项目合计(18+26)

18 1.营业外支出(19+20+ (25)

19 (1)固定资产盘亏

20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1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22 (4)债务重组损失

23 (5)罚款支出

24 (6)非常损失

25 (7)其他(包括三项减值准备)

26 2.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27+28)

27 (1)资产评估减值

28 (2)其他

29 三、期间费用合计(30+31+32)

30 1.销售(营业)费用

31 2.管理费用

32 3.财务费用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2)

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金额

1 一、基本业务成本合计(2+3+…+24-25)

2 利息支出

3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4 中间业务支出

5 手续费支出

6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7 死伤医疗给付

8 满期给付

9 年金给付

10 退保金

11 赔款支出

12 分出保费

13 分保赔款支出

14 分保费用支出

15 佣金支出

16 保户红利支出

17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18 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19 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

20 寿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21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22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23 汇兑损失

24 其他业务支出

25 减:摊回分保赔款

26 二、其他支出(27+28+35+38)

27 1.视同销售成本

28 2.营业外支出(29+30+ (34)

29 固定资产盘亏

30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1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32 罚款支出

33 非常损失

34 其他

35 3.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36+37)

36 税收上确认的资产评估减值

37 其他

38 4.其他

39 三、期间费用合计(40+41+42)

40 营业费用

41 管理费用

42 财务费用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3)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金额

1 一、支出总额(2+3+ (10)

2 拨出经费

3 上缴上级支出

4 拨出专款

5 专款支出

6 事业支出

7 经营支出

8 对附属单位补助

9 结转自筹基建

10 其他支出

11 二、不准扣除的支出总额

12 (1)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

13 (2)按分摊比例计算的支出项目金额

14 三、准予扣除的支出总额(14=1-11)

15

16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投资资产种类

被投

资企

业所

在地

占被

投资

企业

权益

比例

被投资

企业适

用企业

所得税

税率

投资

收益

(持

有收

益)

应补税的投

资收益已纳

企业所得税

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处置收益)

投资转让

净收入

投资转让成本

投资转让所

得或损失

初始投

资成本

计税成

本调整

投资转

让成本

1 2 3 4 5 6 7 8 9 10

1 一、债权投资(小计)* * * * *

2 (一)短期债权投资(小计)*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二)长期债权投资(小计)*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二、股权投资(小计)* * *

11 (一)短期股权投资(小计)* * *

12

13

14 (二)长期股权投资(小计)* * *

15

16

17 合计* * * * *

补充资料

1、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2、本年度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税前扣除限额

3、投资转让净损失纳税调整额

4、投资转让净损失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金额(累计)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本期发生数税前扣除限额纳税调增金额

1 2 3

1 工资薪金支出

2 工会经费

3 职工福利费

4 职工教育经费

5 利息支出

6 业务招待费

7 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8 折旧、摊销支出

9 广告支出

10 业务宣传费

11 销售佣金

12 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

13 财产损失

14 坏账准备金

15 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

16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

17 失业保险

18 基本医疗保险

19 基本生育保险

20 工伤保险

21 补充养老保险

22 补充医疗保险

23 上交总机构管理费

24 住房公积金

25 本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26+…33)

26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 在建工程跌价准备

30 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31 呆账准备

32 保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33 其他准备

34 罚款支出

35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36 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填报)

37 其他纳税调增项目

38 1.

39 2.

40 3.

41 合计(1+…15+23+24+25+34+…37)**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

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纳税调减金额

1 工效挂钩企业用“工资基金结余”发放的工资

2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支出

3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4 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

5 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补充医疗保险(可税前扣除的部分)

6 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整增加、在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金(7+…15)

7 其中:坏帐准备

8 存货跌价准备

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1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 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13 呆账准备

14 保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15 其他准备

16 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填报)

17 其他纳税调减项目

18 1.

19 2.

20 3.

21 合计(1+…6+16+17)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六

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

年度

亏损或盈

利额

合并分立

企业转入

可弥补亏

损额

合计

在亏损年度以后已弥补过的亏损额本年度可

弥补的亏

损额

可结转下一

年度弥补的

亏损额

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第一年*

2 第二年*

3 第三年* *

4 第四年* * *

5 第五年* * * *

6 本年* * * * *

7 可结转下一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七

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金额

1 一、免税所得(2+3+ (9)

2 国债利息所得

3 免税的补贴收入

4 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

5 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6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7 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

8 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二、减免税(11+17+18+26+31+34+42+51+52+53+54+60+61)

11 (一)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进步(12+13+ (16)

12 其中:1.高新技术开发区

13 2.软件、集成电路

14 3.非营利科研机构

15 4.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5年免税

16 5.其他

17 (二)基础设施建设减免*

18 (三)各类区域优惠减免(19+20+ (25)

19 其中:1.西部大开发减免*

20 2.西气东输*

21 3.东北老工业基地减免*

22 4.民族自治区域减免*

23 5.老少边穷减免*

24 6.天津滨海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25 7.其他

26 (四)农业减免(27+28+29+30)

27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免税

28 2.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

29 3.远洋捕捞业免税*

30 4.其他

31 (五)第三产业减免(32+33)

32 其中:1.新办的服务型企业

33 2.其他减免

34 (六)文教卫生减免(35+36+ (41)

35 其中:1.青少年活动中心

36 2.非营利医疗机构

37 3.中央电视台

38 4.学校培训班收入

39 5.高校后勤减免

40 6.29届奥运会免税

41 7.其他

42 (七)促进就业减免(43+44+ (50)

43 其中:1.民政福利企业

44 2.劳服企业

45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46 4.随军家属企业

47 5.军转干部企业

48 6.国有企业主辅分离企业

49 7.老年服务机构

50 8.其他减免

51 (八)资源综合利用减免*

52 (九)劳改劳教减免

53 (十)军队企业减免

54 (十一)金融类减免(55+56+ (59)

55 其中:1.农信社

56 2.国有独资银行

57 3.开放式基金

58 4.封闭式基金

59 5.其他

60 (十二)自然灾害减免

61 (十三)其他减免

62 三、抵免所得税额(63+64)

63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

64 其他

65 四、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低税率*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

捐赠支出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行次捐赠项目非营利社会团体

或国家机关名称

金额

捐赠扣除

比例

扣除

限额

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1 2 3 4 5当2<4时,5=2;当2>4时,5=4

1 一、公益救济性捐赠合计***

2 (一)全额扣除的捐赠合计*100%

3 1.***

4 2.***

5 3.***

6 (二)按10%扣除的捐赠合计*10%

7 1.***

8 2.***

9 3.***

10 (三)按3%扣除的捐赠合计*3%

11 1.***

12 2.***

13 3.***

14 (四)按 1.5%扣除的捐赠合

计* 1.50%

15 1.***

16 2.***

17 3.***

18 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合计****

19 1、***

20 2、***

21 3、***

22 三、合计***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

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国家境外

所得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

免税

所得

境外应纳

税所得额

法定

税率

境外所得

应纳税额

境外已缴纳的

所得税税额

境外所得税

扣除限额

超过境外所得

税扣除限额的

余额

本年可抵扣

以前年度所

得税额

前五年境外所得

已缴税款未抵扣

余额

定率

抵扣额

12345(2-3-4)67(5×6)8910(8-9)111213

合计

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B)类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收入总额核定方法或按成本费用核定方法选择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并填报《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金额等于《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第25行的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8.第8行“应纳所得税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本行=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第7行“税率”;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本行=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7行“税率”。 9.第10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0.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8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0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 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金额。本行通过《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填报。 6.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情况。本行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填报。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9.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10.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 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12.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季度累计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写。 13.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14.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5行“累计金额”列=11行-12行-13行-14行,且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累计金额”列=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二)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2.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3.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4.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22行=20行×21行。 5.第2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6.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4行=第22-23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第2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有关项目的填报 1.第28行“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当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所得税年度B类报表格模板(核定征收企业用)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 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1. 位)。 2.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 或收益。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 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 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8. 行-2 9行×10 12.本表第12行至第14行由“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报。第12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13.第13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 率。 14.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4行=第12行÷ (100%-第13行“应税所得率”)×第13行。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或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英文)

Measur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vy of Income Tax on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by Assessment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Issue: June 2010 CLP Reference: 3230/10.02.20 PRC Reference:国税发 [2010] 19号 Promulgated: 20 February 2010 Effective: 20 February 2010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n, and effective as of, February 20 2010.) Guo Shui Fa [2010] No.19 Article 1:These Measures have been formulated pursuant to the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and the PRC Law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vy and Collection of Taxes (the Tax Collection Law)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assessment and levy of enterprise income tax on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国家税务总局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发布施行。) 国税发 [2010] 19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Article 2:These Measures apply to the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specified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Article 3 of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means for assessing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of the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sha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provisions.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Article 3:A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 shall keep account boo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ax Collection Law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keep its accounts and do its accounting based on lawful and valid documents, accurately calculate its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matching of the functions it actually performs and the risks that it bears, and truthfully file and pay enterprise income tax.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 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rticle 4:If a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 has incomplete account books, there are gaps in its documentation that make the checking of its accounts impossible or the accurate calculation and truthful filing of its taxable income is not possible due to another reason, the tax authority shall have the authority to assess its taxable income by one of the following methods. 第四条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 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total revenue: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income or deduce their total revenue by reasonable mean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 算公式如下: taxable income = total revenue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costs and expenses: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total revenue.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taxable income = total of costs and expenses ÷ (1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revenue converted from operational expenditures: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operational expenditure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total revenue and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 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表A

. 精选word 范本!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 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 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 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 税率(25%) 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 10行) 12 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 1/4或1/12)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 21行) 23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24 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22行-23行) 2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27 总分机构纳税人 28 总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 总机构应分摊的预 缴比例) 29 总机构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30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 分支机构应分 摊的 比例) 31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2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33 分配的所得税额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否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 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附件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 第三条核定征收适用范围。 (一)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除外);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8.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 9.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企业所得税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

税款所属期间: 2019 年 04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U0Q3J 纳税人名称:广州朗雅雕塑艺术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 1 -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 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预缴方式 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二)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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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xx年6月8日直接(上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 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申报成功,无欠税现象。…为您整理了《疫情国税退税申请书模板优秀优秀范文【三篇】》,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优秀优秀范文篇一】 **********税局 本公司********************(纳税编码********)。因xxxx年6月7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将该税款所属期错报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申报成功,该笔税款是¥1396元,已扣款成功(电子税票号***********)。因报错税款所属期要求申请退回该笔税款¥1396元。 在xxxx年6月8日直接(上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 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申报成功,无欠税现象。 税务登记类型私营合作企业

开户行**银行 银行账号******** 特此说明! ******单位名字 20xx年x9月30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优秀优秀范文篇二】 国税局 兹有杭州XXXX有限公司,税号330103768XXXXXX。xxxx年销售收入XXXX元,xxxx年应纳税所得额XXXX元,已缴所得税XXX元。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应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实际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应退税额XXX元。特此申请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退税额XXXX元。望批准! 申请人王强王强杭州XXXX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1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对已按规定享受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尚未到期 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后,应停止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按核定征收方式恢复征税。 2、纳税人应凭税务机关下发的《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通知书》和《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通知书》中确定的应税所得率和应纳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应按照《鉴定表》中的项目如实填报,不得错填漏填,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的填写: (一)“纳税人名称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中注明的内容填写。 (二)“纳税人地址”按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地址填写。 (三)“所属行业”应由纳税人根据其主营项目收入按《应税所得率表》中列明的行业填写(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饮食服务业、娱乐业、其他企业)。企业经营多业并且各经营项目能单独核算的,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行业,其主营项目的经营收入不得低于全部收入的30%企业经营多业但各经营项目不能单独核算,或各经营项目能单独核算但主营项目的经营收入低于全部收入30%勺,由纳税人根据各经营项目从高确定适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在各项收入中最高的收入。 (四)“上年收入总额”按纳税人上年核算岀的收入总额填写。上年实际营业时间不足一年的,以其实际销售(营业)收入做为年销售(营业)收入;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新办企业视同上年无收入,填“无” (五)“上年成本费用总额”按纳税人上年核算岀的成本费用总额填写。上年实际营业时间不足一年的,以其实际成本费用额做为年成本费用总额;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总额和新办企业视同上年无收入,填“无” (六)“上年征收方式”按纳税人上年实行的征收方式填写,分别填写“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新办企业此栏填“无” 三、鉴定内容的填写: (一)“收入总额核算情况”栏的填写: 纳税人每一项应税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等均能做到凭证合法、齐全、入账及时足额的,填“能”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的,填“不能” (二)“成本费用核算情况”栏的填写: 纳税人能做到各项成本费用凭证合法、齐全,往来业务处理及时,各种存货的购进、发岀、盘点及产成品岀入库手续完备,计量、计价准确无误,能对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做到真实、合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要求的,填“能”对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不真实、合法,相关凭证残缺不全,往来业务处理不及时,各种存货的购进、发岀、盘点及产成品岀入库手续不完备,计量、计价不准确,不进行纳税调整的,填“不能” (三)“账簿设置情况”栏的填写: 对账簿的设置情况能基本达到规定要求的,填“能”对没能按规定建立账簿或虽有账簿,但设置不全,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填“不能” (四)“账簿、凭证保存情况”栏的填写: 对能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的,填“能”对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填“不能” (五)“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栏的填写: 对能按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填“能”对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填“不能”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2003年度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鉴定表附表》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的填写:请在鉴定表右上角加盖国税七位代码章。 1 、第五栏“你单位在国税的主管税务管理所”按照纳税人注册登记地划分管理所: 税务三所:负责新街口、德外、厂桥、福绥靖4个街道;609房间,电话:66027641,42,43, 税务四所:负责阜外、月坛、展览路3个街道;605房间,电话:66027680,81,82, 税务五所:负责丰盛、二龙路、长安街3个街道;606房间,电话:66027683,84,85, 同时在填报中如有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所咨询。 2、第六栏“所属行业”应由纳税人根据其主营项目收入按《应税所得率表》中列明的行业填写。企业经营多业并且各经营项目能单独核算的,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行业,其主营项目的经营收入不得低于全部收入的30%企业经营多业但各经营项目不能单独核算,或各经营项目能单独核算但主营项目的经营收入低于全部收入30%勺,由纳税人根据各经营项目从高确定适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在各项收入中最高的收入。 3、第七栏“如为下列企业请标注”指经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福利企业、劳动服务就业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企业()、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4、“申请征收方式"一栏只能在“申请核定征收"或“申请查帐征收"中选择一项填列,不能同时选择。 三、报送期限:请你单位接到此表后按照下列填报要求填好签字盖章后,将此表在2003年7月20日前交到我局申报大厅西侧8号、9号值班窗口。 四、相关政策查询可在我局大厅触摸屏或登陆我局网站查询,我局IP地址:http//61.49.3.8/gsweb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 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24 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2行-23行) 2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6 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 27 总分机构纳税人 28 总机构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 29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30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31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2 分支 机构分配比例 33 分配所得税额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是□否□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范本

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常见的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常 见的涉税风险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常见的涉税风险 2013-01-3109:35:35chenjuan 23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在日常征管中,有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往往认为核定征收方式比较简便,按核定征收的税款申报缴纳就会平安无事,事实果真如此吗非也。事实上,实行核定征收有时也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 一、违反规定实行核定征收的情形 案例:某建筑安装企业甲公司,系法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有关工程建筑安装业务,该公司下设两个跨省分公司(非法人二级分支机构),分别是A分公司和B分公司。2010年度,甲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收入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亿元。该建筑公司适用的核定应税所得率为8%,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53000×8%×25%=1060(万元)。2012年3月,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2010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会计账簿设置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准确,符合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要求。甲公司2010年度账面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亿元,如果企业按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考虑纳税调整等因素,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000×25%=2750(万元),比核定征收多2750-1060=1690(万元)。 本案例中,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能否对该公司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按查账征收来查补税款呢本人认为应该将其2010年度征收方式变更为查账征收,并可以按查账征收方式的税款要求甲公司补缴税款。理由如下:1.甲公司作为汇总纳税企业,本来就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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