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公司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信誉,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转,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X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三、本规程债权债务具体指以下各项:

3.1.债权

3.1.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商品已经交付或劳务已经提供而应收的款项。

3.1.2 其他应收款: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3.1.3 预付账款:因购买货物或劳务等而预先支付供货单位帐款,从而取得的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货物及劳务补偿的要求权。

3.2 债务

3.2.1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中应支付的帐款。

3.2.2 预收款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等而预先收取的客户单位帐款,而未来必须履行该义务向对方提供货物或劳务。

3.2.3 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因正常经营业务而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四、总体管理要求

4.1 对于各项债权债务需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

4.2 债权债务原始记录及会计记账上的要求

4.2.1 债权债务必须以完整和经过适当授权、审批的原始文件和资料作为记录债权债务的依据,并选出符合规定的原始文件和资料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

4.2.2 管理债权债务的部门记录的债权债务需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保持一致并能够相互核对,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财务部门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4.3 各债权债务管理部门需定期(按月或季)与往来单位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每次对账必须取得由债权债务人书面签章确认的对账单并妥善留存。财务部门至少于每半年一次对所的的债、权债务

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对发挥财务部门对于债权债务监督管理职能。

4.4 债权债务管理需与资金的管理结合起来,把债权债务的管理纳入整个的资金使用计划中。

五、债权债务的管理细则

5.1 应收账款的管理

5.1.1 采用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需严格按照信用管理规程来操作

5.1.2 公司营销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公司的客户信用档案和应收账款台账;每个季度负责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并与财务部门的账目记录核对,填写“坏账准备检查测算表”,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确定坏账准备计提(转回)范围、方法和金额;负责向客户单位发出对账单;分析现有应收账款的账龄和收回的风险,对发现的问题账款展开调查或催收程序。

5.1.3市场营销部需建立应收账款的催收机制,责任到人,以此作部门对个人的考核依据,同时也作为公司对部门的考核依据。

5.1.4 对于长期收不回的应收账款,需与内审及法律事务部(或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对是否需要过程诉讼等程序实现债权进行商定,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1.5 对需要进行坏账准备计提的,则填写“计提(转回)坏账准备申请表”,经财务处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查后,按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5.1.6 对于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

逾期10天内由业务员催收并将原因告知营销部长;

逾期限30天时由业务员将逾期情况报告营销副总经理;

逾期45天以上做为问题账款处理:

5.1.7 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金额的催收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限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营销部长作为催收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限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营销副总经理为总负责人,营销部长、业务员等协助总负责人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5.2 预付帐款的管理

5.2.1 预付账款的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财务部门对于预付款

项支后还需付款时,应监督相关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否则不得支付余款。

5.2.2 预付账款必须依合同付出,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清算完毕。

5.2.3预付账款如有因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5.3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5.3.1 其他应收款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可设置专(兼职)岗位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

5.3.1 财务部门应于每个季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分清每项应收款项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

5.3.2 对于可以资金形式收回的款项应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部门决定是否进行催收和催收的部门(可由营销部与应收账款一起催收)。

并且需比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方法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5.3.3 对于实际已发生了权利和义务关系转移或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审批后应作出账务处理。

5.3.4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办理会议筹备等须借支备用金的,应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借支金额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借款人应待借款事项处理完毕后立即办理报销手续,无故未报销者或报账后结余金额未归还者,不得再借款。财务部定期根据清理结果下达催款通知书,在催款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仍不归还者,财务部门有权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回。

5.4 应收票据的管理

5.4.2 财务部门需建立应收票据的登记簿,并于每月底检查下月到期的应收票据,票据到期时提请银行付款。

5.4.2 对没有收到款项的票据应及时通知其前手,查明原因(参照《XXX资金管理规程》,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5.5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的管理

5.5.1 财务部门应付往来核算岗每月月底对全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进行清理,对下月需支付资金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安排资金计划,以保证公司的良好信誉。

5.5.3 在按照业务部门提示支付款项前应认真核对相关的付款条件、金额、时间与合同是否一致;对于债权人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需取得债权人与第三方委托付款的协议或承诺,否则不予以办理。5.5.4 当前次与债权人对账结果不一致时,需待双方查明原因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支付手续。

5.5.5 对于确实无需支付或实际权利义务已发生转移的应付款项经审批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做出账务调整。

5.6 或有负债的管理

5.6.1各部门负责处理纠纷、事故,收集或有事项相关情况,属重大事项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5.6.2财务部门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就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未决法律诉讼、其他未了结的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分析出现损失的金额和形成现实义务的可能性,提出书面报告。

5.6.3总会计师审批或有事项报告后,财务部门按相关制度和准则确定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或有负债事项和确认计提预计负债,填报“或有事项表”。

六、附则

6.1本规程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自总经理审批并发布后生效。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