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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包括本规范在内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就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其具体措施就是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的木结构部分统一于本规范之中,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于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适用于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及其防腐、防虫和防火措施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 木结构施工中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本规范的规定是施工质量验收最低和最基本的要求。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1.0.4 本规范是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对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验收的方法、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的原则性规定而编制的,因此在执行时必须与其配套使用。

1.0.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5中为了保证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尚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2

2、《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GB1927~1943—199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5—87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术语

2.0.1 方木和原木结构sawn and tound timber structures

方木(含板材)或原木组成的结构。

2.0.2 齿连接step joints

方木和原木桁架木压杆抵承在弦杆齿槽上传力的节点连接。

2.0.3 胶合木结构structural glued-laminated timber

层板胶合木组成的结构

2.0.4 层板胶合木glued-laminated timber (Glulam)

将木纹平行于长度方向且厚度不大于45mm的木板层叠胶合的木制品。

2.0.5 指形接头Finger joints

将两块木板端头用铣刀削成能相互啮合的指形序列,涂胶加压接长成为层板(lamination).

2.0.6 规格材ddimension lumber

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木材。

2.0.7 轻型木结构板材与间距不大于600mm侧立的规格材用钉连接成墙体、楼盖和屋盖,并组成框架式结构,用于1~3层房屋。

2.0.8 墙骨studs

轻型木结构墙体框架的主要受压构件,采用宽度为40mm,高度为90~140mm的规格材。

2.0.9 轻型木结构楼盖或屋盖的侧立受弯构件,采用高度等于或大于115mm的规格材。

2.0.10 木基结构板材structural wood-based panel

用于承重结构的木基复合板材(wood-based panel),包括结构胶合板和定向木片板,可用于轻型木结构的墙面板、楼面板和屋面板。

2.0.11 结构胶合板structural plywood

采用耐水胶粘结专用于受力构件的胶合板。

2.0.12 定向木片板oriented strand board(OSB)

将长度不小于30mm的薄木片的定向与板材的长度方向一致。

2.0.13 结构复合木材structural compost\ite lumber (SCL)

可用于轻型木结构的楼盖主梁、屋脊梁,包括旋切胶合木和旋切片胶合木。

2.0.14 旋切板胶合木laminated veneer lumber(LVL)

将旋切的厚单板(厚度2.5~6.4mm)顺木纹层叠胶合热压而成。

2.0.15 旋切片胶合木

由旋切木片胶合热压而成,有以下两种性能相同的产品:

平行木片胶合木parallel strand lumber(PSL)

层叠木片胶合木laminted strand lumber(LSL)

2.0.16 预制工字形木搁栅prefabricated wood I-Joist

结构复合木材作翼缘,定向木片板或结构胶合板作腹板,用耐用水胶粘结的工字形搁栅。

2.0.17 齿板truss plate

用镀锌钢板冲压成多齿的连接板,用以连接受力的木构件。

2.0.18 木材防护剂wood preservatieve

一种药剂,能毒杀木腐菌、昆虫、凿船虫以及其他侵害木材的有机物。

2.0.19 木构件经防腐剂加压处理后,能长期限保持在木材内部的防腐剂量,按每立方米的千克数计算。

2.0.20 透入度

木构件经防护剂加压处理后,防腐剂透入木构件的深度按毫米或占边材的百分率计算。

说明:2 术语

本规范给出20个木结构的主要术语,大部分是从建筑结构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与相应的英文术语所指的内容是一致的,而非二者单词的直译,与从木材加工角度定义的术语稍有差异。

3、基本规定

3.0.1 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含层板胶合木加工厂)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技术标准(或制造工艺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的考评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A 的要求检查记录。

说明:3.0.1 本条规定了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或加工厂为保证施工质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素质,能正常运转的器具与设备;

2、一套能指导施工流程或构件和生产线达到先进水平的施工技术标准或制造工艺标

准;

3、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

4、包括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的综合质量水平指标,据此进行正常考评。

3.0.2 木结构子分部工程由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及轻型木结构与木结构的防护组成,只有当分项工程都验收合格后,子分部言可通过验收。

分项工程应在检验批验合格后验收。

说明:3.0.2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4条的规定,按木结构工程的特点,将分项工程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分别单独与木结构的防护组成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说明:3.0.3 本条规定木结构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的原则依据。

3.0.3 检验批应根据结构类型、构受力特征、连接件种类、截面形状和尺寸及所采用的树种和加工量划分。

说明:3.0.3 本条规定木结构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的原则依据。

3.0.4 木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控制施工质量:

1、木结构工程采用的木材(含规格材、木基结构板材)、钢构件和连接件、胶合剂及层板胶合木构件、器具及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材料或产品应按本规范或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控制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说明:3.0.4 本条具体规定木结构工程控制施工质量的内容:

1、木结构工程的主要材料是木材(含层胶合木、木基结构板材等)、胶合剂和钢连接件。木材的材质等级和含水率直接影响其强度。层板胶合木增大截面要依靠胶缝的耐久性和强度,增加长度要依靠胶合指形接头的强度。各种形式的木结构皆需借助钢连接件形成整体结构,这些材料和部件都涉及木结构的安全和功能,因此必须复验。

2、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关键在于按照控制指标高于村规范的木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自检。

3、控制工序之间和专业工种之间的闪接栓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全局观念,将检验批、分项工程到子分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4、方木和原木结构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方木结构工程的质量检验。

说明:4.1.1 规定本章的适用范围。

4.1.2 方木和原森结构包括齿连接的方木、板材或原木屋架,屋面木骨架及上弦横向支撑组成的木屋盖,支承在砖墙、砖柱或木柱上。

说明:4.1.2 规定方木和原木结构包括的内容。

4.2 主控项目

4.2.1 应根据木构件的受力情况,按表4.2.1规定的等级检查方木、板材及原木构件的木材缺陷限值。

表4.2.1 1-1 承重木结构方木材质标准

项次

缺陷名称

木材等级

Ⅰa Ⅱa Ⅲa 受拉构件或拉弯构件

受拉构件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 1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2 木节:

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 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

1/3 (连接部位为1/4)

2/5 1/2

3 斜纹:斜率不大于(%) 5

8 12

4

裂缝:

1)在连接的受剪面上 2)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不得大于材宽的

不允许 1/4

不允许1/3

不允许 不限

5

髓心 应避开受剪面

不限 不限

注:1.Ⅰa 等材不允许有死节,Ⅱa 、Ⅲa 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节),对于Ⅱa 等材直径不应大于20mm ,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1个,对于Ⅲa 等材直径不应大于50mm,每延米中不得多于2个。

2.Ⅰa 等材不允许有虫眼,Ⅱa 、Ⅲa 等材允许有表层的虫眼。

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木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一面不量(参见图

4.2.1);直径小于10mm 的木节不计。

Σd=d1+d2+d3 在此面表现为条状,不量

图4.2.1 木节量法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分别按不同受力的构件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或量角器量测。

注:检查裂缝时,木构件的含水率必须达到第4.2.2条的要求。 表4.2.1-2 承重木结构板材材质标准 c

缺陷名称

木材等级 Ⅰa

Ⅱa

Ⅲa

150

注:同表4.2.1-1

表4.2.1-3 承重木结构原木材质标准

注:1.Ⅰa、Ⅱ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Ⅲ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节),直径不应大于原木直径的1/5,且每2m长度内不得多于1个。

2.同表4.2.1-1注2。

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不量。

说明:4.2.1 方木和原木结构是一种机具与手操作相结合的木结构,适于接近林区能就地取材的地区应用,批量不大但施工质量的离散性较大,因此应全数检查。

4.2.2 应按下列规定检查木构件的含水量水率:

1.原木或方木结构应水大于25%;

2.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应不大于18%;

3.通风条件较差的木构件应不大于20%。

注:本条中规定的含水率为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值。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栓查全部构件。

检查方法:按国家标准《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GB1927~1943—1991的规定测定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含水率。

说明:4.2.2 木材含水率从纤维饱和点(约30%)降到平衡含水率(15%左右),外层木材收缩因内部体积未变而开裂,为防止产生影响安全的裂适,因此要求控制含水率。

4.3 一般项目

4.3.1木桁架、木梁(含檩条)及木柱制作的允许偏差应该符合表4.3.1规定。

表4.3.1 木桁架、梁、柱制作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说明:4.3.1 木桁架、梁、柱的制作偏差应吊装前检查,以便及时更换达不到质量要

求的构件或局部修正。

4.3.2 木桁架、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木桁架、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

注:H为桁架、柱的高度;L为构件长度。

说明:4.3.2 木桁架、梁、柱的安装偏差应在安装屋面木骨架之前进行,以便及时纠正。

4.3.3 屋面木骨架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4.3.1 屋面木骨架的安装允许偏差

4.3.4 木屋盖上弦平面横向支撑设置的完整性应按设计文件检查。

检查数量:整个横向支撑。

检查方法:按施工图检查。

说明:4.3.4 首先应检查支撑设置是否完整和檩条与上弦的连接。当采用上斜杆时应重点检查斜杆与上弦杆的螺栓连接,当采用圆钢斜杆时,应重点检查斜杆是否已用套筒张紧。对于抗震设防地区,檩条与弦必须用螺栓连接。

5、胶合木结构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按本规范附录A层板胶合木制作生产的胶合森结构的质量验收。

说明:5.1.1 规定胶合木结构必须按本规范附录A层板胶合木制作技术和产。

说明:5.1.2 使用环境对胶合木结构的胶结强度及其耐久性能产生很大影响,是选择胶种的决定性因素。

5.2 主控项目

5.2.1 应根据胶合木构件对层板目测等级的要求,按表5.2.1的规定检查木材缺陷的限值。

检查数量:在层板接长前应根据每一树种,截面尺寸按等级随机取样100片木板。

检查方法:用钢尺或量角器量测。

当采用弹性模量与目测配合定级时,除检查目测等级外,尚应按附录A第A.4.1条检测层板的弹性模量。应在每个工作班的开始、结尾和在和生产过程中每间隔4h各选取1片木板。目测定级合格后测定弹性模量。

表5.2.1-1 层板材质标准

2.b—木板(或拼合木板)的宽度;l—木板的长度;

3.I bt级层位于梁受拉区外层时在较差的宽面任何20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构件面宽的1/4,在表面加工后距板边13mm的范围内,不允许存在尺寸大于10mm的木节及撕伤木纹;

4;构件截面宽度方向由两块木板拼合时,应按撕合后的宽度定级。

表5.2.1-2 边翘材横向翘曲的限值(mm)

说明:5.2.1 根据入世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将层板胶合木的定级标准与ISO/TC165及欧、美的标准靠拢,以利于检验进口的层板胶合木。

当层板有合木采用弹性模量与目测配合定级时,除检查目则定级外,尚应同时测定层板的弹性模量。

5.2.2胶缝应检验完整性,并应按照表5.2.2-1规定胶缝脱胶试验方法进行。对于每个树种、胶种、工艺过程至少应检验5上全截面试件。脱胶面积与试验方法及循环次数有关,每个试件的脱胶面积所占的百分率应小于表5.2.2-2所列限值。

表5.2.2-1 胶缝脱胶试验方法

注:1.层板胶合木的使用条件根据气候环境分为3类

1 类——空气温度达到20,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65%,大部分软质树种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过12%;

2 类——空气温度达到20℃,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85%,大部分软件树中木材的平均含水率超过20%;

3 类——导致木材的平均含水率超过20%的气候环境,或木材处于室外无遮盖的环境中。

2.胶的型号有I型和II型两种:

I型可用于各类使用条件下的结构构件(当选用间苯二酚树脂胶或酚醛间苯二酚树脂胶时,结构构件温度应低于85℃)。

II型只能用于1类或2类使用条件,结构构件温度应经常低于50℃(可选用三聚氰胺脲醛树脂胶)。

表5.2.2-2 胶缝脱胶率(%)

说明:5.2.2 层板胶合木的质量取决于下列3个条件:

1、层板的木材质量——按构件受力的性质和截面上的应力分布分别规定材质标准。

2、层板加大截面的胶合质量——层板之间的胶合面称为胶缝。根据使用环境的温、湿度分别规定胶种,保证胶缝耐久完整。

3、层板接长的胶合指形接头质量——用指形铣刀切削层板端头,涂胶后相互插入连接的接头称为指接,根据层板受力的大小,选择合理的铣刀几何图形,保证足够的传力效能。

这3个条件中首要的是胶缝的完整性。因为中要胶缝保持耐久的完整性,即使层板局部缺陷稍超过限值或个别指接传力效能稍低,相邻层板通过胶缝能起补偿作用。

根据上述分析,决定将检验胶缝脱胶率列为强制性条文。

胶缝脱胶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的规定进行。

5.2.3 对于每个工作班应从每个流程或每10m3 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个全截面试件,对胶缝完整性进行常规检验,并应按照表5.2.3-1规定胶缝完整性试验方法进行。结构胶的型号与使用条件应满足表5.2.2-2的要求。脱胶面积与试验方法及循环次数有关,每个试件的脱胶面积所占的百分率应小于表5.2.2-2和表5.2.3-2所列限值。

表5.2.3-1 常规检验的胶缝适完整性试验方法

注:同表5.2.2-1

每个全截面试件胶缝抗剪试验所求得的抗剪强度和木材破坏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条胶缝的抗剪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6.0N/mm2,对于针叶材和杨木当木材破坏达到100%时,其抗剪强度达到4.0N/mm2也被认可。

2.与全截面试件平均抗剪强度相应的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及与某些抗剪强度相应的木材破坏百分率列于表5.2.3-3。

表5.2.3-3 与抗剪强度相应的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

注:中间值可用插入法求得。

说明:5.2.3 由于胶缝的完整性至关重要,非但对于每个树种、胶种、工艺过程中至少检验5个全截面试件作为见证试验,并且为了控制生产的全过程,对于每个工作班从每个流程或每10m3产品还要随机抽样进行常规检验。胶缝抗剪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的规定进行。

5.2.4 应按下列规定检查指接范围内的木材缺陷和加工缺陷:

1.不允许存在裂缝、涡纹及树脂条纹;

2.木节距指端的净距不应小于木节直径的3倍;

3.I c和I ct级木板不允许有缺指或坏指,II c和III c级木板的缺指或坏指的宽度不得超过允许木节尺寸的1/3。

4.在指长范围内及离指根75mm的距离内,允许存在钝棱或边缘缺损,但不得超过两个角,且任一角的钝棱面积不得大于木板正常截面面积的1%。

检查数量:应在每个工作班的开始、结尾和在生产过程中每间隔4h各选取1块木板。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和辨认。

说明:5.2.4 指接弯曲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GB/T50329的规定进行。检验指接强度有受拉和弯曲两种方法,本规范选择检测弯曲强度的理由是其试验数据比受拉强度试验变异较小,在操作上也较容易掌握。

见证试验吸人当新的指接生产线投产时、指形接头的剖面改变时、或采用另一树种时才进。根据见证试验,确定指接弯曲强度标准值f mk,作为常规试验测定的依据。

5.2.5 层板接长的指接弯曲强度应符合规定。

1.见证试验:当新的指接生产线试运转或生产线发生显著的变化(包括指形接头更换剖面)时,应进行弯曲强度试验。

试件应取和产中指接的最大截面。

根据所用树种、指接几何尺寸、胶种、防腐剂或阻燃剂处理等不同的情况,分别取至少30个试件。

几属因木材缺陷引起破坏的试验结果应剔除,并补充试件进行试验,以取得至少30个有效试验数据,据此进行统计分析求得指接弯曲强度标准值f mk。

2.常规试验:从一个和产工作班至少取3个试件,尽可能在工作班内按时间和截面尺寸均匀分布。从每一生产批料中至少选一个试件,试件的含水率应与和产的构件一致,并应在试件制成后24h内进行试验。其他要求与见证试验相同。

常规试验合格的条件是15个有效指接试件的弯曲强度标准值大于等于f mk。

5.3 一般项目

5.3.1 胶合时木板宽度方向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不超过±0.2mm,每块木板长度方向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不超过±0.3mm。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100块。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

说明:5.3.1 这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常规检验,在100块木板中有95块达到要求,即可认为检验合格。

5.3.2 表面加工的截面允许偏差:

1.宽度:±0.2mm;

2.高度:±0.6mm;

3.规方:以承载处的截面为准,最大的偏离为1/200。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10个。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

说明:5.3.2 这是层板胶合木构件最后一道工序,在10个构件中有9个达到要求,即可认为检验合格。

5.3.3 胶合木构件的外观要求很重要而需油漆,所有表面空隙均需封填或用木料修补。表面需用砂纸打磨达到粒度为60的要求。下列空隙应用木料修补。

1)直径超过30mm的孔洞。

2)尺寸超过40mmX20mm的长方形孔洞。

3)宽度超过3mm的侧边裂缝长度为40~100mm。

注:填料就为不收缩的材料符合构件表面加工的要求。

2.B级——构件的外观要求表面用机具刨光并加油漆。表面加工应达到第 5.

3.2条的要求。表面允许有偶尔的漏刨,允许有细小的缺陷、空隙及和产中的缺损。最外的层板不允许有松软节和代隙。

3.C级——构件的外观要求不重要,允许有缺陷和空隙,构件胶合后无须表面加工。构件的允许偏差和层板左右错位限值示于图5.3.3及表5.3.3之中。

表5.3.3 胶合木构件外观C级的允许偏差和错位

A.1.4 层板宽大于200mm时,应用两块木板拼合(图A.1.4b),相邻两层木板间的拼缝间距应等于或大于木板厚度或25mm》。

(a)

图A.1.4 层板胶合木的截面

A.1.5 层板胶合木在垂直荷载作用下受弯时,除上下两层之外,拼缝不需胶合。当有外观要求时,上下两个面层的拼缝应用加填料的胶封闭。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或用于使用条件等级为3级时,全部拼缝均应胶合。

A.2 材料

A.2.1 层板的目测定级规定如下:

1、定级应以每块木板的全长为依据,并应以较差的面层为准。应将密度异常小的木板剔除。

2、已定级的木板锯解后应按新的尺寸重新定级。

3、木节尺寸应按两根据包括木节而平行于木板宽面边缘的直线测量,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木节在两根线内,或部分在线内,则在20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在两条平行线之间的尺寸(包括部分木节)的总和为有效木节尺寸。

4、在同一截面上出现两个或更多的木节时,它们的尺寸之和不应超过最大允许的木节。

5、当层板是由两块木板拼合时,应按拼合后的层板宽度确定木节的允许尺寸。

6、层板分为Ⅰb、Ⅱb 和Ⅲb3个等级,当受弯构件需加受拉区面层,则另加Ⅰbt级,其目测选材标准列于表5.2.1-1和表5.2.1-2中。

A.2.2 层板按弹性模量定级规定:

1、以弹性模量为主并应满足必要的目测要求;

2、弹性模量与目测要求的综合规定;

3、上述两种定级方法均要求层板的弹性模量应达到或超过规定值。

A.2.3 胶应能形成坚固和耐久的连接,胶连接的完整性应结构物使用期间保持始终。

结构胶的型号及其使用条件列于本规范表5.2.2-1,通常由设计者选定。当制造

厂要求改选胶种需与设计者商定。

A.3 制作

A.3.1 层板坯料应在纵向接长和表面加工之前,窑干或气干至8%~15%的含水率。

A.3.2 层板坯料纵向接长应采用指形接头(以下简称指接,见图A.3.2)。表A.3.2列出推荐的指接剖面尺寸范围。

注:本条推荐的指接剖面按本规范第5.2.5条见证试验的验证。

注:P-指形接头的指距,mm;l t-指形接头指端缺口的长度,mm.

l l t

b t

p

图A.3.2

A.3.3 指接的间距按层板受力情况,分别规定如下:

1、受拉构件:当构件应力达到或超过设计值75%时,相邻板之间的距离应为150mm。

2、受弯构件受拉区:在构件1/8高度的受拉外层再加一块层板的范围内,相邻层板之间的指接间距应为150mm。

3、受拉构件或受弯构件的受拉区10%高度内,层板自身的指间距不应小于1800mm》

4、需修补后出厂的构件的受拉区最外层和相邻的内层,距修补块端头的每一侧小于150mm的范围内,皆不允许有指接接头。

A.3.4 木板应用指接胶合接长至设计的长度,经过养护后刨光。

落叶松、花旗松等不易胶合的木材及需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刨光后6h内胶合。

易于胶合的木材及不需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刨光后24h内胶合。

A.3.5 木板胶合前应清除灰尘、污垢及渗出的胶液和化学处理药剂,但不得用砂低打磨。两块木板的胶合面均应均匀涂胶,用胶量不得少于350/M2,若采用高频电干燥,不得少于200g/M2.指接应双面涂胶。

A.3.6 胶合时木板含水率,对于不需用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8%到15%之间,对于需用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11%到18%之间。各层木板之间及指接木板之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超过4%。

胶合时木板温度不应低于15℃。

A.3.7 胶合时必须均匀加压,加压可从构件的任意位置开始,逐步延伸至端部。为在夹紧期间保持足够的压力,在夹紧后应立即开始拧紧螺栓加压器调整压力,压力应按表A.3.7所列数值控制。

注:不应采用钉加压。

A.3.8 弧形构件胶合时应采用模架,模架拱面的曲率半径应稍小于弧形构件下表面的曲率半径,以抵消卸模后构件的回弹,其值按下式确定:

ρO=ρ(1-1/n)

式中ρO——模架拱面的曲率半径(mm);

ρ——弧形构件下表面的设计曲率半径(mm);

n——木板层数。

A.3.9 在制作工段内的温度应不低于15℃,空气的相对湿度应在40%至75%的范围内。

胶合构件养护室内的温度当木材初始温度为18℃时,应不低于20℃;当木材初始温度为15℃时,应不低于25℃。养护时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不低于30%。

在养护完全结束前,胶合构件不应受力或置于温度在15℃以下的环境中。

A.3.10 需在胶合前进行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胶合前完成机械加工。

A.4.1 当采用弹性模量与目测配合定级时,应按本条的规定测定木板的弹性模量:

1、以一片木板作为试件;

2、按本规范第5.2.1的规定采样;

3、将木板一卧放置在距端头75mm的两个辊轴上,其中之一能在垂直木板长度方向旋转;

4、在跨度中加载,荷载准确度应在±1%之内;

5、在加载点用读数能达到0.025mm的仪表测量挠度;

6、进行适当的预加载后,将仪表调到0读数;

7、最后荷载应以试件的应力不超过10MPa为限;

8、读出最后荷载下的挠度;

9、根据最后荷载和挠度求得弹性模量;

10、在测试的100个试件中,有95个试件的弹性模量高于规定值,即被认可。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B.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中组人民共和家组准国国 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GB 50300-2001 主组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批准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组施日期,,,,,年,月,日 1 组组 1.0.1 组了加强建筑工程组量管理~组一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保组工程组量~制组本组准。1.0.2 本组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作组建筑工程各组组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组制的并 组一准组。 1.0.3 本组准依据组行家有组工程组量的法律、法组、管理组准和有组技组组准组制。建筑工程各组组国 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必组本组准配合使用。与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

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2 组组 2.0.l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组新建、改建或组建房屋建筑物和附筑物组施所组行的组、勘察、组组和施工、竣工等各组属构划 技组工作和完成的工程组。体 2.0.2 建筑工程组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组足相组组准组定或合同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 能、组境保组等方面所有明组和组含能力的特性组和。 2.0.3 组收 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组位自行组量组组组定的基组上~建组活组的有组组位共同组组组批、分组、分部、参与 组位工程的组量组行抽组组组~根据相组组准以组面形式组工程组量到合格否做出组。达与确2.0.4 组组组收 site acceptance 组组人施工组组的材料、配件、组组等按相组组准组定要求组行组组~组组品到合格否做出组。构达与确 2.0.5 组组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组件或按组定的方式组组起供组组用的~由一定量组本组成的组组。条来数体 2.0.6 组组 inspection 组组组组目中的性能组行量组、组组、组组等~组果组准组定要求组行比组~以定每组性能是否并将与确

木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 工程 施 工 方 案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一、概述 1、工程概述 该工程为×××××××工程。大殿及北厢房:结构类型为土木结构,为修缮建筑,双披檐建筑形式。南厢房:为新建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木结构,厕所及厨房为砖混结构,为新建建筑,山门为砖木结构,为新建建筑。 2、建筑概况 1)外装修详见各立面图,西厢房立面参照东厢房式样;建筑外装饰按传统工艺进行彩画装饰。 2)外墙勒脚用大理麻布石贴面,勾缝用纸筋灰。墙体转角处做清水砖柱,采用青砖砌面做法按传统民间做法。 3)门窗均采用木制雕花格子门;门窗彩画按庙宇传统做法。 4)外墙体采用M10混合砂浆砌筑MU10砖。 5)混凝土构件除基础外,其余要求采用定型模板浇筑为清水混凝土构件。 6)屋面为小青瓦筒板瓦瓦屋面,放水坡度京柱至檐口部份为5分水,京柱到脊部按传统做法收分。 7)木材:梁架、柱采用青松木均做防火、防腐、防虫处理。柱径未标的均为300.木材含水率大构件不大于25%。小木作不大于20%。木雕插头、花枋、花板、吊柱,木制美人靠、栏杆、楼梯扶手,按传统做法。 8)油漆:室外木作统施一低二道浅栗色油漆,室外外露木作统施一低二道清漆。

9)青砖踏步做法详见J812-6-2。 二、主要编制依据及应用规程、规范 ×××××××××工程设计图纸、《木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按现行规范执行。 三、主要工艺流程 1、木结构装饰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支架搭设→预埋件安装→大木结构、椽望类木构件加工和制作→大木结构安装→支架调整→翘角安装→椽望类木结构安装→屋面施工→彩画→拆架→完工。 2、木结构施工及木结构装饰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安装青石柱脚→支架搭设→大木结构、椽望类木构件加工和制作→大木结构安装→支架调整→翘角安装→椽望类木结构安装→屋面施工→彩画→拆架→完工。 四、施工部署安排 1、项目组织机构: 我公司对本工程的重要性认识深刻,我们将立即组建一个强有力的现场项目经理部。选派管理能力强、并主持过类似工程施工,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同时抽调我单位具有熟练施工经验的队伍承担施工;项目经理部选派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的标准进行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同时从全公司范围内保证该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力资源、物资、资金等要求得以实现。

砌体结构施工工艺标准

砌体结构施工工艺标准 3.1.1地基基础 1)如墙体勒脚破损或严重腐蚀剥落。 2)破损松散部位凿除至结实层或对于风化、起壳、腐蚀、松酥的部分清理以及尚未威胁安全的沉降裂缝和温度裂缝的处理等,墙体的维护修理应在结构不均匀沉降已经稳定,裂缝不再发展时进行(如地基基础沉降还在发展时,一般应先做地基,基础加固后,做墙体裂缝的维护)。 3.1.2裂墙 1)先将裂缝周边的饰面凿除,并将砌体已松散层凿至结实层,凿柜成外八字形。 2)用钢丝刷扫清槽内杂物,然后充分喷水湿润。 3)均匀地涂刷一道素水泥浆。 4)再用比砌筑砂浆高一个强度等级的1:3水泥砂浆填缝,抹平。 5)用同规格、尺寸的墙体饰面材料修复饰面。 6)砌体严重酥碱及因掏洞等造成砌体局部结构破损。

7)先将酥碱或破损部位的砖块轻轻挖掉,并清扫干净浮动灰、土。 8)充分喷水湿润破损面。 9)用比原砌体高一个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及砖补砌(注意所用砖快应先充分湿润)。 3.1.3墙体室外饰面破损 1)将破损面及其周边松散层一并凿除。 2)用钢丝刷清扫干净浮动灰土。 3)充分喷水湿润破损面。 4)均匀地涂刷素水泥浆。 5)用1:3的防水水泥砂浆填平,然后修复饰面。 3.1.4墙体室内饰面破损 1)充分喷水湿润破损面,均匀地涂刷素水泥浆。 2)用1:3的水泥砂浆填平,然后修复饰面。 3.1.5外墙渗水

1)外装修的分格缝未做二次处理面引起渗水的,应先将缝清洁,然后用水泥砂浆重新嵌补密实,并勾成向下卸水的斜缝。 2)窗台处渗透水,应将窗台拆除重新砌灰,内外留存卸水坡度,窗樘底的外侧应留有1cm左右圆凹缝,并用水泥砂浆填实。 3)在外墙渗水部位采用“一布四胶”喷浆或刷浆处理,具体做法为:在外墙渗水部位先用一层玻璃纤维网格布和四道氯丁建筑防水胶涂贴,再用机械喷涂(或人工涂刷)1:0.5水泥砂浆面层。 4)外墙渗水面积较大时,先将饰面铲除,然后涂1—2道胶质防水涂料,在最后一道胶未干时,即用水泥砂浆抹平,再修复饰面。 5)墙、板接通处渗水,可用预制氯已烯胶泥嵌缝,先开凿,然后清理板缝,用喷灯加热板缝和胶泥条,边嵌边加热,最后在胶泥条外用水泥砂浆勾缝和封闭。 6)用氯丁防水胶在室内修补,将渗水处的内饰面层铲除,范围比渗水部位的周边扩大10—15cm,将墙面和缝隙清理干净,用氯丁胶和水泥砂浆嵌缝,然后再用水泥砂浆粉刷基层,在基层上涂刷2—3道氯丁胶,在最后一道胶未干时,用水泥砂浆抹平,再修复饰面。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木结构施工组织设计

龙口市滨海旅游度假区徐福文化商业街项目E4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建设单位:山东佳安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天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龙口市枫华建筑按装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三章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能 3.1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章施工部署 4.1 施工进度计划 4.2施工方案 4.3总平面布置 第五章施工准备 5.1 临时设施 5.2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 5.3 现场临时用水 5.4 技术准备 第六章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6.1 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6.2 土方工程 6.3 模板工程 6.4 钢筋工程 6.5 混凝土工程 6.6 主体木结构工程 第一节大木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二节柱类构件制作 第三节梁类构件制作 第四节木制品油漆 6.7 装饰工程 6.8 屋面工程 第七章劳动力安排 第八章施工工期及保证措施 8.1 施工工期 8.2 工期保证措施 第九章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9.1 工程质量目标 9.2 质量保证体系 9.3 保证工程质量主要措施 第十章雨期施工措施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措施 第十二章安全文明施工体系及措施12.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2 现场文明施工

第一章编制依据 工程施工图。 现行国家和市颁布的主要规范、规程和标准。 主要规范表 名称编号 《建筑地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0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0202-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006-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09-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499—98 《工程测量规范》 50026-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6-88 《木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103-96 第二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木结构工程,建筑面积为550.92㎡。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值5.30m;屋面防水等级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5年;基础地基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换填;将场地基础范围内素填土层全部挖除,中粗砂换填至基底标高,基础形式为条基; 第三章施工承包组织机构及职能 3.1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由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承担该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按项目施工,

木结构施工工艺标准

木(钢木)屋架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020501-2004)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木结构中木屋架(钢木屋架)结构施工操作。 2施工准备 2.1原材料要求 2.1.1木材:木材种类繁多,木屋架一般常用得有以下几种。 红松:又名东北松、海松、果松,多产于东北长白山、小兴安岭等地,心材红褐色,边材黄褐色或黄白色,纹理较直,材质较软,干燥加工性能良好,风吹日晒不易龟裂变形,松脂多,耐腐朽。 臭冷杉:又名白松、臭松、辽东冷杉,多产于东北、河北、山西等地,色泽淡黄带白,纹理直,材质软,强度低,富有弹性,易加工但不易刨光,不耐腐蚀。 樟子松:又名蒙古赤松、海拉尔松,多产于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等地,心材浅黄褐,边材黄白,纹理直,材质软,干燥性能一般,耐久性强,易加工但不耐磨损。 落叶松:又名黄花松、义气松,多产于东北大小兴安岭,心材黄褐至深褐,边材黄白微褐,纹理直,硬度中等,难于干燥,易开裂变形,加工性能不好,耐腐朽,一般仅使用在小跨度屋架上。 鱼鳞云杉:又名鱼鳞杉、白松,多产于东北大小兴安岭,长白山,色泽淡赤,纹理直,硬度中等,易干燥,富有弹性,加工性能好,弯挠性能极好。 马尾松:又名本松、枞树、山松、宁国松,多产于山东、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心材深黄褐微红,边材浅黄褐色,纹理不太均匀,硬度中等,多松脂,干燥时有翘裂倾向,不耐磨,易受白蚁危害,一般仅使用在小跨度屋架上。 杉木:又名沙木、沙树,多产于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心材浅红褐至暗红褐,边材浅黄褐色,纹理直,材质较软,干燥性能好,韧性强,易加工,较耐久。 2.1.1.8四川红杉:产于四川、陕西等地,心材红或鲜红褐色,边材黄褐色,纹理直,材质软,易干燥,易加工,较耐久。 槐木:又名豆槐、白槐、细叶槐,产于华北、华东等地,心材淡灰褐,边材黄白,纹理直,硬度中等,易加工,切削面光滑,耐腐朽,干燥宜缓慢。 刺槐:又名洋槐,全国各地都有出产,心材暗黄褐带绿,边材淡黄,纹理直,硬度中等,易加工,切削面光滑,耐腐朽,干燥宜缓慢。 2.1.2胶粘剂:一般采用耐水性胶粘剂或半耐水性胶粘剂,常用胶粘剂有以下几种(表2、1)。 2.1.3钢拉杆:通常使用圆钢,要求有材质合格证,有复试报告。 2.1.4螺栓、扒钉、骑马钉等配件。 2.1.5木材防腐防虫剂 2.1.6木材防火材料:主要有防火浸渍剂与防火涂料。 2.2主要工机具 锯机、刨床、车床铣床及开榫机、钻孔榫槽机、木工刃具修磨设备。

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13条】 3.2.1 龄期为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 制等级为B 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1采用。 注:当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大于30%时,表中数值应乘以0.9。 2 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2 采用。

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3 采用。 注:当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按表中数值采用。 4 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4 采用。

注: 1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 2 对T 形截面墙体、柱,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 5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 1.5 倍的块体强度等级。灌孔混凝土强度指标取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强度指 标。 2)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6 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5 采用。 7 块体高度为180mm~350mm 的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 3.2.1-6 采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六部分内容,其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

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 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建筑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说明:1.0.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另外,本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见图1.0.3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图见附件)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木结构施工工艺标准

木(钢木)屋架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020501-2004) 1适用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木结构中木屋架(钢木屋架)结构施工操作。 2施工准备 2.1原材料要求 2.1.1木材:木材种类繁多,木屋架一般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2.1.1.1红松:又名东北松、海松、果松,多产于东北长白山、小兴安岭等地,心材红褐色,边材黄褐色或黄白色,纹理较直,材质较软,干燥加工性能良好,风吹日晒不易龟裂变形,松脂多,耐腐朽。 2.1.1.2臭冷杉:又名白松、臭松、辽东冷杉,多产于东北、、等地,色泽淡黄带白,纹理直,材质软,强度低,富有弹性,易加工但不易刨光,不耐腐蚀。 2.1.1.3樟子松:又名蒙古赤松、海拉尔松,多产于、大兴安岭、等地,心材浅黄褐,边材黄白,纹理直,材质软,干燥性能一般,耐久性强,易加工但不耐磨损。 2.1.1.4落叶松:又名黄花松、义气松,多产于东北大小兴安岭,心材黄褐至深褐,边材黄白微褐,纹理直,硬度中等,难于干燥,易开裂变形,加工性能不好,耐腐朽,一般仅使用在小跨度屋架上。 2.1.1.5鱼鳞云杉:又名鱼鳞杉、白松,多产于东北大小兴安岭,长白山,色泽淡赤,纹理直,硬度中等,易干燥,富有弹性,加工性能好,弯挠性能极好。 2.1.1.6马尾松:又名本松、枞树、山松、宁国松,多产于、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心材深黄褐微红,边材浅黄褐色,纹理不太均匀,硬度中等,多松脂,干燥时有翘裂倾向,不耐磨,易受白蚁危害,一般仅使用在小跨度屋架上。 2.1.1.7杉木:又名沙木、沙树,多产于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心材浅红褐至暗红褐,边材浅黄褐色,纹理直,材质较软,干燥性能好,韧性强,易加工,较耐久。 2.1.1.8红杉:产于、等地,心材红或鲜红褐色,边材黄褐色,纹理直,材质软,易干燥,易加工,较耐久。 2.1.1.9槐木:又名豆槐、白槐、细叶槐,产于华北、华东等地,心材淡灰褐,边材黄白,纹理直,硬度中等,易加工,切削面光滑,耐腐朽,干燥宜缓慢。 2.1.1.10刺槐:又名洋槐,全国各地都有出产,心材暗黄褐带绿,边材淡黄,纹理直,硬度中等,易加工,切削面光滑,耐腐朽,干燥宜缓慢。 2.1.2胶粘剂:一般采用耐水性胶粘剂或半耐水性胶粘剂,常用胶粘剂有以下几种(表2.1)。 2.1.3钢拉杆:通常使用圆钢,要求有材质合格证,有复试报告。 2.1.4螺栓、扒钉、骑马钉等配件。 2.1.5木材防腐防虫剂 2.1.6木材防火材料:主要有防火浸渍剂和防火涂料。 2.2主要工机具 锯机、刨床、车床铣床及开榫机、钻孔榫槽机、木工刃具修磨设备。 .

木结构及装饰专项施工方案.

开县文峰岛(举子园)文化旅游项目古典建筑 工程 木结构及装饰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县文峰岛(举子园)文化旅游项目古典建筑工程 2014年月日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内部审核会签表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木结构及装饰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主要为仿古建筑群,其基础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筏板或条形基础,大部分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2#、3#除廊外、4#除廊外、7#除碑亭、礼仪亭、钟鼓楼、乡贤祠、明官祠、走廊外、8#、10#、15#等),其木结构仅其仿古装饰作用,基本不作为结构受力,也有部分如乡贤祠等建筑除基础外为木结构,其主体主要靠木结构受力。 二、施工准备 (一)施工前将所需主材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送检,合格材料方可进场。 (二)组织施工员、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三)组织样板施工,施工完毕自检合格组织监理、业主进行样板验收。 (四)木结构施工拟投入现场施工管理员3人,专业施工技术人员1人,安全员1人,测量员2人,架子工15人,木工30人(高峰40人),杂工10人,油漆工10人,彩画工10人,以及相应的小型机具如叉车、装载机等。以上资源配置将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再作调整。 三、主材特点 俄罗斯樟子松 樟子松树质细、纹理直,经防腐处理后,能有效地防止霉菌、白蚁、微生物的侵蛀,能有效抑制处理木材含水率的变化,减少木材的开裂程度,使木材寿命延长到40至50年。樟子松主要分布于夏凉冬冷且有适当降水的气候条件,我国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海拉尔以西的部分山区和小兴安岭北部有分布。俄罗斯的樟子松资源极为丰富,是我国防腐企业主要的原木进口基地。樟子松防腐木是中国防腐企业从国外进口原木,自己防腐处理生产的,价格适中,现今在中国防腐木市场颇受欢迎。 四、施工工艺流程及方法 (一)主要工艺流程 1、木结构装饰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支架搭设→预埋件安装→大木结构、椽望类木构件加工和制作→大木结构安装→支架调整→翘角安装→椽望类木结构安装→屋面施工→彩画→拆架→完工。 2、木结构施工及木结构装饰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安装青石柱脚→支架搭设→大木结构、椽望类木构件加工和制作→大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总则及基本规定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对古建筑木结构(以下简称古建筑)的科学保护,使古建筑得到正确的维护与修缮,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维护与加固。 第1.0.3条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为长远保护古建筑工作的需要,每次维修所进行的勘查、测试、鉴定、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记录、图纸、照片和审批文件等全套资料均应由文物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第1.0.5条从事古建筑维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经专业技术审查合格,其所承担的任务应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原状系指古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若确需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并具备可靠的历史考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 第2.0.1条在维修古建筑时应保存以下内容: 一、原来的建筑形制包括:原来建筑的平面布局、造型、法式特征和艺术 风格等; 二、原来的建筑结构;

三、原来的建筑材料; 四、原来的工艺技术; 第2.0.2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五类: 一、经常性的保养工程:系指不改动文物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 的经常性保养维护。例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揭窊补漏,梁、柱、 墙壁等的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修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 火防雷装置等。 二、重点维修工程:系指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大型维修工程其要求是保 存文物现状或局部恢复其原状这类工程包括揭窊瓦顶打牮拨正局部或 全部落架大修或更换构件等。 三、局部复原工程:系指按原样恢复已残损的结构,并同时改正历代修缮 中有损原状以及不合理地增添或去除的部分,对于局部复原工程应有 可靠的考证资料为依据。 四、迁建工程:系指由于种种原因需将古建筑全部拆迁至新址,重建基础 用原材料原构件按原样建造。 五、抢险性工程:系指古建筑发生严重危险时,由于技术经济物质条件的 限制,不能及时进行彻底修缮而采取的临时加固措施。对于抢险性工 程,除应保障建筑物安全控制残损点的继续发展外,尚应保证所采取 的措施不妨碍日后的彻底维修。 第2.0.3条当采用现代材料和现代技术确能更好地保存古建筑时,可在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中予以引用,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仅用于原结构或原用材料的修补、加固,不得用现代材料去替换原用

木结构工程合同

迪然木结构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市木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安装户外木制品一批,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见附图) 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附件清单(附件一)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3.2 本合同综合价格:见工程预算表(木屋完工后以木屋屋檐滴水面积计算),合同价款已综合包含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交付甲方使用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包括本合同设备费、材料费(主、辅材、周转性材料)、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工程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3.3合同价款中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图纸、施工现场实际及规范中隐含工作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及本合同有关约定及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并完成施工,量差及漏项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要求增加工程,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 3.4合同价款中乙方已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政策、材料、人工、税金、定额等各种费用变化,本合同价款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工期: 4.1 以甲方定金到帐后,10 天之内进场天之内完工 4.2 因本工程施工为户外环境,遇雷雨天气无法施工,需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4.3 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通知暂停施工,需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 5.2乙方安排生产制作,待材料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即:作为进场款 5.3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若逾期不进行验收,本工程即视作 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即移交木屋工程予甲方使用。 六、工程质量 6.1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就达到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要求,若部分或全部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有效整改。 6.2 乙方须保证木制品的美观、完整,满足设计(施工)方案、合同条款、现场条件、

砌体施工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安全使用。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对砌体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5 为了保证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全面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如以下标准: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6《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范》JGJ/T13; 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体建筑技术规程》JGJ/T14; 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9《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 10《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1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 12《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 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 14《烧结普通砖》GB5101; 15《烧结多孔钻》GB13544; 16《蒸压灰砂砖》GB11945; 17《粉煤灰砖》JC239; 18《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 1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 20《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15229; 2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 22《建筑生石灰》JC/T479; 23《建筑生石灰粉》JC/T480; 24《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 2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 2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861。 在砌体工程中,应用合格的材料才可能砌筑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材料的产品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中质量保证资料之一,因此特提出了要求。此外,对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严重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 (1)合适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合适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合适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2 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 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详尽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详尽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或监理单位认为不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 3、第一种、第二种情况应用对象是采购的产品或现场加工制作的制品,不包括需要施工安装的项目,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仍需按检验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能调整抽样数量。第三种情况是同一个验收项

木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现场基地拦渣池周边零星工程合同编号:JXHP-JHB-DGCSG(2014)34号承建单位: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文件编号:洪项(工)字〔2014)5号

洪屏抽水蓄能电站 现场基地拦渣池周边零星工程木亭、木地板及木扶手施工方案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写: 中南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洪屏抽水蓄能电站现场基地拦渣池周边零星工程项目部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一、工程简介 工程总体简介: 二、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1、合同、施工图纸等资料 1.2 、我公司现有技术水平、施工管理水平和机械设备配备能力1.3 、我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以及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2工程主要应用的规程、规: (1)《木结构设计规》(GB50005-2003)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工程测量规》 (GB50026-93)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GB/T50326-2001)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6-2002)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88) (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 GB3787-83)(8)其它相关的工程规和技术说明 3编制原则及目的: 我们将以“为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基本指导思想,投入我公司最精良的骨干施工队伍,以最优良的工作质量为保证,以建造令业主最满意的优质工程为目标,创造绿色的施工环境,以严格的成本管理,最适宜本工程的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工料消耗水平,保证业主的每一份投入都能获得满意的回报。 我们编制此施工组织设计目的是提供完整的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工程施工和管理,确保按合同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 4、施工部署安排 一、项目组织机构: 我公司对本工程的重要性认识深刻,如我公司中标,我们将立即组建一个强有力的现场项目经理部。选派管理能力强、并主持过类似工程施工,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同时抽调我单位具有熟练施工经验的队伍承担施工;项目经理部选派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的标准进行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同时从全公司围保证该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力资源、物资、资金等要求得以实现。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管理网络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见下页图表所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防腐木栈道等木结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防腐木栈道等木结构施工组织方案 1施工准备: 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及相关的规范、规定。依据施工图要求提出各种木构件的材料、规格、数量,并逐项核实。 2常用工具、机具: 木工圆锯机、木工平刨机、手工锯、手工刨、锤子等。 3作业条件: (1)施工图及会审纪要、施工方案齐全,并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各种施工交底记录。 (2)按施工图要求分类材料、材质、规格、数量已运到现场。(3)施工暂设用水、电已具备。 (4)基础工程已验收合格。 4木结构施工工艺: 材料准备木构件加工制安木构件组装木构件涂饰 (1)木料准备:木材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必须与施工图要求一致。板、木方材不允许有腐朽、虫蛀现象,在连接的受剪面上不允许有裂纹,木节不适过于集中,且不允许有活木节。原木或方木含水率不应大于25%,木材结构含水率不应大于18%。防腐、防虫、防火处理按设计要求施工。 (2)木构件加工制作:各种木构建按施工图要求下料加工,根据不同加工精度留足加工余量。加工后的木构件及时核对规格及数量,分来堆放整齐。对易变形的硬杂木,堆放时适当采取防变形措施。采用

钢材连接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结的方法、方式等必须与施工图相符。连接的钢构件应作防锈处理。 (3)木构件组装: A.结构构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堆放或运输中无损坏或变形。B.木结构的支座、支撑、连接等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连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C.屋架、梁、柱的支座部位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作防腐处理。D.平台、木栈桥、木盆景等园林小品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作防腐处理。连接体应为不锈钢或镀锌铁件。 E.架和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结构中心线距离±20 钢尺量 2 垂直度 H/200不大于15 吊线量(H为构件高) 3 受压或压弯件纵向弯曲 L/300 拉线或吊线尺量(l为构件长) 4 支座轴线对支撑面中心位移 10 尺量 5 支座标高±5 水准测量 6 木平台平整度±2 2m靠尺和塞尺量 (4)木结构涂饰: A.清除木材面毛刺、污物,用砂布打磨光滑。 B.打底层腻子,干后砂布打磨光滑。 C.按设计要求底漆,面漆及层次逐层施工。 D.混色漆严禁脱皮、漏刷、反锈、透底、流坠、皱皮。表面光亮、

木结构 施工组织设计

1 青城山剑桥·智慧源社区(双拼别墅)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2011年12月01日

2 目录 一. 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4 2.编制依据------------------------------------------------------------------------------------------4 二. 施工组织设计---------------------------------------------------------------------------------6 (一).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说明----------------------------------------------------------------6 1.工程总体概况------------------------------------------------------------------------------------6 2.临时设施布置------------------------------------------------------------------------------------6 3.现场用电布置------------------------------------------------------------------------------------6 4.施工平面管理------------------------------------------------------------------------------------6 (二). 施工总进度计划表-------------------------------------------------------------------------7 附表(二) (三). 使用机械一览表-----------------------------------------------------------------------------8 附表(三) (四).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9 1. 基础工程----------------------------------------------------------------------------------------9 2.木结构主体基础防潮层施工-------------------------------------------------------------------11 3.木结构墙体施工----------------------------------------------------------------------------------11 4.门窗过梁施工-------------------------------------------------------------------------------------15 5.楼面搁栅施工-------------------------------------------------------------------------------------18 6.屋架施工-------------------------------------------------------------------------------------------22 7.柱梁施工-------------------------------------------------------------------------------------------24 8.墙面板施工----------------------------------------------------------------------------------------26 9.楼面板施工----------------------------------------------------------------------------------------29 10.屋面板施工---------------------------------------------------------------------------------------30 11.楼梯施工------------------------------------------------------------------------------------------33 12.粉刷工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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