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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行业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行业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内部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焊接篇(1996年版)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施行日期:1 9 9 7年1月1日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焊接篇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质[1996]111号

各网局、省电力局,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电力开发公司,中电投资公司:

我部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修订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篇,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浙扛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共同负责编制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经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和召开送审会讨论修改,现由我司审定批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由部建设协调司负责管理,由部电力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地方,望随时报告我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日

总编说明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第九篇《焊接工程篇(试行)》,

自1983年颁发试行以来,在全国火电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

是对施工全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为保证我国电力工程焊接质量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300~600MW大容量火力发电机组的

比重逐年增加,亚临界、超临界机组的投产和新钢种、焊接新工艺不断发展,以及《电力建

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已经修改,新《焊规》DL5007—92已于1992年9月正式执行。显然,《验标(试行)》版本已不能适应当前及今后电力发展的需要。为此,原《验标(试行)》(焊接工程篇)

急需修订。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

在贯彻GB/T19000一IS09000系列标准中,推行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企业内部

承包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控制、检验、评定和监督工作的需要,华北

电业管理局受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的委托,负责组织修订了《验标》(焊接工程篇)。

《验标》(焊接工程篇)试行本的修订工作,采取在《验标》(修订)编委会领导、总编主持下,由焊接工程篇修订专业组具体实施的方式。修订工作从1992年四季度开始,向全国发了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1993年2月在天津组织召开了《验标》修订准备工作会议;3月上旬专业修订组在广东召开的全国电力施工焊接管理工作会议上,由部建设协调司组织与会的上海、浙扛、江苏、安徽、广西和天津等省市的电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东北电管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代表,进行了《验标》焊接工程篇修订座谈,征求意见,制订了修订大纲;6月底(验标》(修订)初稿完成后,于7月中旬在蓟县初审讨论的意见,经过修改、补充,提出了征求意见稿。1994年在全国电力施工、建设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送审稿编写讨论会,并提出了送审稿。去年,经部建设协调司在厦门召开的《验标》(焊接篇)送审稿审查会审查讨论和修改,最后提出了《验标》(焊接篇)修订报批稿。

《验标)修订的主要依据,是《验标》(试行)本和国家及部新颁发的规范、标准、规定,并吸取了我国过去的施工经验;同时,还参照了原材料、制成品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由于《验标》(焊接篇)修订受到种种客观条件,以及修订时间、修订人员水平的限制,

其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望各单位在执行中,认真提出修改和补充的具体意见。

一九九六年十月

本标准审定:张义贤张佩良

总编:冯忠贵

主要修订人员:张信林李伟东张维斗何晓夫

目次

1 总则…………………………………………………………………………………………

2 焊接工程分类及质量验评等级标准………………………………………………………

3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的条件、内容和方法…………………………………………………

4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编制说明………………………………

1总则

1. 1 本篇适用于电力工业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和加工制作的焊接质量验收及等级评定。

1.2引进国外火力发电机组的焊接质量验评工作,除建设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的部分外,应按本篇的规定执行。

1.3焊接工程施工除执行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和有关规程、规范外,具体质量验评工作应按本篇进行。

1.4本篇用于分项工程焊接质量的验收和等级评定。焊接作为分项工程的一道重要工序参与有关专业分项工程联评或单独评定。

注:进行焊接工程质量验收和等级评定时,以各专业篇所列分项工程细目为准。

1.5焊接工程的质量,应根据工程分类、焊接接头类别及质量要求分别进行验评。

1.6焊接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2 焊接工程分类及质量验评等级标准

2.1焊接工程分类和质量检查、检验项目及数量,见焊2.1表。

2.2 焊接工程质量的验评标准,见焊2.2—1表、焊2.2—2表、焊2,2—3表、焊2.2—4表、焊2.2—5表和焊2.2—6表。

焊2.1表焊接工程分类和质量检查、检验项目及数量表

注1)无损探伤检验按DL5007—92的7.0.1. 3规定。

2)经焊接工艺评定,且具有与焊接作业指导书规定相符的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图的焊缝接接头,可免去焊缝硬度测定。

3)焊缝光谱分析按DL5007—91的7.0.1. 4规定。

4)制作压力容器时,每台焊制试板一块,做力学性能试验。

焊2.2—1表A类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 (mm)

续焊2.2—1表

注δ——管于壁厚;A——缺陷深度,L——焊缝长度;I一缺陷长度;∑I——缺陷总长;D——管子外径。

1) 指焊缝全长平均值。

焊2.2—2表 B类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 (mm)

续焊2.2—2表

注δ——管于壁厚;A——缺陷深度,L——焊缝长度;I——缺陷长度;∑I——缺陷总长;D——管子外径。

1) 指焊缝全长平均值。

焊2.2-3表C类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mm)

注δ——管子壁厚;h——缺陷深度,L——焊缝长度;I——缺陷长度;∑I——缺陷总长;D——管子外径。

1) 指焊缝全长平均值。

2) 指手工电弧焊。

焊2.2-4表D类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mm)

注δ——管子壁厚;h——缺陷深度,L——焊缝长度;I——缺陷长度;∑I——缺陷总长。

1) 指手工电弧焊或埋弧焊。

焊2.2-5表E类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mm)

注:δ——管子壁厚;h——缺陷深度,L——焊缝长度;I——缺陷长度;∑I——缺陷总长。

1) 指手工电强焊或埋弧焊。

焊2.2—6表F类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mm)

注:h——缺陷深度,L——焊缝长度;∑I——缺陷总长。

3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的条件、内容和方法

3.1 焊接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等级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参加该项工程焊接的焊工,应按《焊工技术考核规程》的规定进行技术考核,取得相应项目的合格证书。

3.1.2 所使用的焊接材料(焊条、焊丝、钨棒、氩气、氧气、乙炔气、电石和焊剂)应有质量保证资料(出厂合格证或技术性能补充试验合格报告)。

3.1.3具有该项焊接工艺评定资料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3.1.4焊接工序的全过程已进行完毕,并符合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

3.1.5 按焊2.2表规定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检验工作已经完成,并有自检、专检记录和试验部门的检验报告。

3.2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内容

3.2.1焊接接头表面质量评定;

3.2.2各种检测(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结果评定;

3.2.3严密性试验结果评定;

3.2.4焊接综合质量等级评定;

3.3 焊接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3.3.1以焊接工程分类和验评项目及数量的要求为依据(焊2.1表),按2.2的标准进行评定。

3.3.2根据焊接工程所列各项检验项目的评定等级,评定焊接综合质量等级。

3.4 焊接接表面质量等级评定

3.4.1焊接接头表面质量等级,先评出单个检查点,然后再评定分项工程焊接接头表面质量等级。

单个检查点的划分方法;

管件以一个焊接接头为一个检查点;

容器和板状母线以一条焊缝(不论长短)为一个检查点;

承重钢结构以一个结点为一个检查点;

一般钢结构以lm长焊缝为一个检查点,不足lm焊缝,按一个检查点计。

3.4.2 单个检查点的表面质量等级,根据外观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当有80%及以上的检查指标为优良,且其中主要检查指标为优良时,该检查点的表面质量即评为优良;否则评为合格。

3.4.3 分项工程的接头表面质量等级,由检查点的表面质量等级决定。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当有90%及以上的检查点表面质量为优良时,其质量即评为优良,否则评为合格。

3.5 各种检测结果质量等级评定

3.5.1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质量等级,以试验部门提供的报告为依据,按2.2的质量标准进行评定。

3.5.2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5%可评为优良,<95%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

3.6 严密性试验结果质量等级评定

3.6.1 依据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全部焊缝进行整体严密试验的结果,按2.1条规定的标准评定其质量等级。

3.6.2 严密性试验有渗漏焊缝时,允许返修重作试验。经一次返修后试验无渗漏者仍可评为优良,但返修次数超过一次者该分项工程的严密性试验只能评为合格。

3.7综合质量等级评定

3.7.1 根据各项验评项目的评定结果,用统计方法评定分项工程的焊接综合质量等级。

3.7.2 在所有验评项目全部合格的基础上,主要验评项目(无主要验评项目者,应按

主要验评指标评定)为优良时,其综合质量评为优良,否则评为合格

3.7.3当一个分项工程中含有承压管道焊口和其它类型焊口时,其综合质量等级按承压管道焊口质量等级决定。

注:分项工程不能单独进行水压试验时,可根据已经验评的项目评定其质量等级。在质量验评过程中,对验评资料有异议时,可复验。其质量等级按复验结果评定。

4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4.1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由公司(处)质检部门主持,焊接质量验评工作人员应由焊接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的、且持有焊接质量检查员资格证书者担任。

4.2 焊接工程质量验评程序

4.2.1 自检

1)施工过程中焊工应对自己所焊焊缝及时清理和修整,并打上钢印代号或标记,按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标准认真进行外观检查。

2)按焊4.2—1表要求做好自检记录,交班(组)长送工地(队)复检。

注:“接头已清理”和“焊缝尺寸符合要求”时,以“√”表示,“未清理”和“焊缝尺寸不符合要求”以“×”表示。

班组长:焊工:

4.2.2工地(队)复检与初评

1) 焊接质检员根据班(组)提交的焊工自检记录,按焊2.1表规定进行复检,并以2.2的标准为依据,初步评定其焊接接头表面质量等级,将结果填入焊4.2-2表。

焊4.2-2表分项工程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检验评定表(mm)

注验评结果符合合格级标准者,在相应检验指标下记“√”;优良者记“△”。合格级与优良级标准相同亦记“△”。

公司(处)质检代表工地(队)技术负责人

工地(队)质检员班(组)长验评日期

2)根据2.2的规定,将焊接接头的表面质量等级、严密性试验评定等级和试验部门提共的各项试验报告评定等级填入焊4.2-3表,并初步评定出其焊接综合质量等级,送公司:处)质检部门评定。

4.2.3 公司(处)抽检和验评

1)质检部门对工地(队)提供的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和综合质量初评结果,按焊2.1表现定进行抽检。

2)会同工地(队)及有关人员共同评定分项工程的焊接综合质量等级。

3)按分项工程评定后的焊接综合质量等级评定表的结论,由公司(处)质检部门焊接专职质量检查员按焊4.2-4表要求,填写焊接综合质量等级签发评定结果通知单。

4)焊接质量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单填写一式两份,将其中一份连同焊4.2-2表及焊4.2-3表各一份,交付有关专业参与分项工程进行联评。

4.3建设单位参与焊接质量验评工作,按发承包合同办理。

4.4各类检查、检验记录表填写份数。

1)自检记录表(焊4.2-1)填写一份。

2)焊接接头表面质量验评表(焊4.2-2)和分项工程焊接综合质量等级评定表(焊

1.2-3)填写各一式两份。

焊4.2-3表分项工程焊接综合质量等级评定表

建设单位代表工地(队)技术负责人

公司(处)质检代表验评日期

工地(队)质检员

4.5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的所有资料(包括焊4.2—1表~焊4.2—4表等),公司(处)质检人员整理后由公司(处)质检部门保存。

焊4.2-4表焊接质量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单

附《火电施32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修订概况

一、修订原则

1.原验评标准内容是比较完善的,提出的方法是切实可行的,本次修订只做了适当的变动,在原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充实。

2.DL5007—92《电力建设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已正式颁布执行,其它与焊接篇相关的规程、规范也进行了修订。因此,本验评标准的修订应与其要求相符。

3.为便于验评标准的执行,修订中要注意章节、条款间相互关系的联系与协调。

4.验标中涉及的计量单位或名词术语,均按国家正规要求核对、更正。

5.多采用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

二、修订主要参考规程、规范和标准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Jl205—83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SDl43—8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

SDl67—85 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

$D340—89 火力发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SDJl67—8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87年)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0年)

三、修订内容

1.章节划分

原验评标准共分三章,这次修订保留了第一章和第二章,对原第三章做了较大的变动,原第三章包含着两个部分,即验评方法和验评工作的组织管理,修订中将这两个部分分解各成一章,修订后验评标准改为四章:

①总则

②焊接工程分类及质量验评等级标准

③焊接工程质量验评条件、内容和方法

④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总则

原验评标准为四条,在保留的基础上做了适当的修改,并新增加二条,修订后为六条。(1)修改的主要内容是:

适用范围改为电力工业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机组。

焊接工程验评工作按分项工程与各专业联评或单独评定,明确了分项工程以各专业项目为准。

根据现状,有些单位焊接验评工作与各专业联评,也有的单位焊接验评工作单独进行,具体采用哪种方法,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2)新增加的内容主要为:

①焊接工程分类原则。

②国外引进机组验评工作的原则做法。

3.焊接工程分类及质量验评等级标准

原验评标准为三条,以DL5007—92为准做了修改,修订后改为二条。

①将表1和表2合并为一个表,全面反映了焊接工程分类和与其相应的检验项目、数量及对应关系,便于应用。

②将原焊接工程分类的八类改为六类。其中管道三类,容器一类,钢结构一类和铝、铝合金母线一类,基本上符合DL5007—92分类方法。

③焊接质量检查和检验项目及数量,按DL5007—92为准做了修改,修订后改为二条。

4.焊接工程质量验评的条件、内容和方法

本章是原验评标准中第8、9、10条内容的调整和充实,新增加六条使其系统起来,修订后本章为九条。

①保留了原验评标准关于“验评工作应具备的条件”的条文,明确和强调基础条件的重要性。也保留了复验的做法。

②增加了验评的内容的条文,使本标准层次更为清楚,其后所提出的验评方法,有了基础。

③原验评标准的验评方法都在第九条中出现,此条显得过于繁杂,将其分为四条,使其条理性更强。

5.焊接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本章是原验评标准第u、12、13条的调整和充实,为使本章形成一个完整的内容,新增加了二条,修改后自成一章,共为四条。

①原第11条改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并增加了对验评人员的资质要求,突出验评工作的严肃性。

②保留了“验评程序”,明确三级管理的主要工作和标准,以及与其它专业质量联评的方法。

③明确了验评工作资料需用数量及用途。

④提出了验评资料要正规管理,使验评工作具有完整性,并强调焊接质检员负责整理捡评工作的完整资料。

其它人员与焊接质检员的协助关系。

四、修订情况对比

第二部分条文修订说明

1 总则

1.0.1原验评标准的第1条,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和用途。将“水利电力系统”改为电力工业,与DL5007--92规定相适应。

1.0.2 为新增条文。因为引进国外发电机组日益增多,焊接质量验评工作是不可缺少的,故提出“除建设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的部分外,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质量验评工作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1.0.3 是原验标的第2条,修订中调整了验标与规范的相互关系,因为验标制定和修订的主要依据是规范和规程,故将原“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遵守SDJ51—82及有关技术规程和规范的规定改为“除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外,具体评定工作应按本标准进行”。

1.0.4 为保留部分条文内容,增加了“或单独评定”的作法。

由于原验标对分项工程的划分,没有做出明确的交待,故在本次修订中,以加注的办法提出“以各专业篇所列分项工程为准”,以免混乱。

1. 0.5为新增条文,焊接工作在电力工业中的重要地位已经确立,得到了广泛的重视,焊接质量验评工作是衡量、鉴定焊接质量的十分严肃、重要的工作,真实地反映出焊接实际质量水平,是做好验评工作的重要标志。因此,在繁多的工程项目中将不同类别区分清楚,并分别对待。为在工作的分类、检验项目的数量划定和确立标准上有依据,提出“焊接工程分类、焊接接头类别和对质量要求水平”等方面为分类原则。

1.0.6 是原验标第4条的保留条文,验评工作仍分两级即合格级和优良级进行。

2 焊接工程分类及质量验评等级标准

2.0.1 是原验评标准第5、6两条合并后的修改条文。原标准制定时,焊接工程分类主要是依据SDL51—82和{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划定的。现在这些规范、规程均已修订,新标准已经颁布执行。因此,焊接工程分类亦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1)承压管道方面:主要是依据DL5007—92的分类原则确定的,见本标准表2.0.1。承压管道共分为A、B、C三类,由于外径小于76mm的锅炉范围内管道(疏水、放水、排污、取样管子等)均按系统分布于锅炉周围,且直接参与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对总体质量影响较大,故仍将其列入c类管道中,参与工程验评。

2)容器方面:维持原验标分类概念,但考虑电厂仍有许多“汽、水、油、气箱罐”也应包括进来,故将“压力容器”更改为“容器”,并在分类中将有关电厂范围内属于容器的部分均纳入此类。

3)钢结构方面:包括具有承载能力严密性方面和一般钢结构部件。它不象承压管道或压力容器要求严格。因此,原验标和修订后的验标,均将其做了专门的分类,钢结构无论是承重的或一般的,从焊接接头型式及工况条件看属同一类型,新验标将其归为一类总称钢结构。但从质量要求看又有较大差异,故在验评工作中又进行了分项,并提出不同检验手段。

4)铝、铝合金母线方面:原验标中包括铜和铝两种材料,考虑目前绝大多数工程均为铝材制品母线,故直接定为“铝、铝合金母线;,如今后遇有铜材料,除遵循其技术条件要求外,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修订时在表2.0.1中增加了与焊接工程相应的焊接接头类别一项,便于在执行中参照有关标准进行验评工作。按照DL5007—92表7.0.2确定了焊接工程分类与焊接接头类别的对应关系。并将质量检查、检验项目及数量进行了核对和更正,尤其是在自检和工地(队)这两级检查中达到完全一致,公司(处)级的检查数量是按抽验处理的,故按比例进行了适当的削减。

2.0.2 为原验评标准第7条的修改条文。

一、保留部分

1)保留了原验标质量等级规定的原则,即合格级和优良级两类。合格级标准与DL5007--92规范标准一致,而优良级则做了适当的提高。

2)对提高其质量标准没有实际意义的部分项目,仍保留达到合格级标准即为优良。

3)原验标中关于主要验评项目及主要验评指标的提法和规定在修订时仍然保留,根据

征求意见认为将“符号”取消,列入表1.0.1中,以明确“性质”,给检查、检验内容定性,说明其重要程度。

4)容器类验评标准未做变动,为区分压力容器和一般容器,在执行中则根据设计和使

用要求,按具体部件情况确定其验评项目。

二、修订部分

1)承压管道部分变动较大,按焊接工程分类现改为A、B、C三类,其中A类共五项,B类共四项,C类共二项。在执行标准上做如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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