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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同名11741)

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同名11741)
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同名11741)

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同名11741)

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

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四项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这是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得以深化的重要标志。

一、加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的思考

(一)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规范用权行为。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减事放权,削减行政行为。要把改革审批制度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减少或合并交叉、重复的审批事项。二是要科学设事,严格规范审批内容、条件,确定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量裁权。三是科学分解事权,严格内部制约机制。要调整部门、单位间的职能分工,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分解行政职能,改革事业单位职能,把该分解的事权划分清楚,把具有行政职能的权力归位于行政机关,把该事业单位管理的事项应按权限规范。形成部门、单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证权力运行的有序性,减少权力运行

的随意性,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维护权力运行的严肃性。四是要改革管理体制。当前,贪污、贿赂等经济腐败增多,主要原因之一是部门、单位行政管理过细,管理薄弱和管理环节过多而造成漏洞的增多。尤其财务管理过于分散和隐蔽,财务监督机制过于松散和无力。因此,必须对现行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根本上堵住贪污、贿赂的“财源”渠道,杜绝行政行为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要搞好权力分解,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权力分解,就是使分解的权力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关系,才能产生有效的制约效果。权力的分解是防止权力脱离人民利益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的高度结晶。如果多项权力由一个集中的权力所支配,就很难形成权力间的制约关系,如果一个权力依附于另一个权力,权力之间形成隶属关系,则意味着权力形同虚设,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权力的分解达到权力的相互制约,其目的是使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并有纠正和限制其他权力的能力和容忍其他权力纠正和限制自己的能力。这样,权力既是监督制约其他权力的主体,又是其他权力制约的对象,这样构成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使各项权力在合理构建的权力体系中和谐运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

(三)要强化权力责任追究,保证权力合法运行。在我国政体框架中,尽管在赋予权力的时候,也赋予了相应的责任。但在社会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的却是大量没有责任或几乎没有责任的权力。在权力几乎肆无忌惮地横发淫威的时候,责任却总是羞答答地躲在后面。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已经出台了各种条规制度2500多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规范权力运作、预防和惩治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腐败问题仍然很严重,重要原因就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法律法规于不顾和心存侥幸心理。

因此,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握权人的责任与用权行为进行考核,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务员行政行为准则,明确用权不当应负责任的追究制度和措施,以保证权力的合法运行。一要落实监督主体的责任,建立监督主体失察责任追究制。对应该监督而没有监督、应采取措施而没有采取措施,以致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应的问责措施。二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完善监督主体具体实施监督过程中的责任追究机制。如,重大工程招投标出了问题,除对招标人作出处理外,也要追究监督责任人的责任。又如,在干部考察中,对拟提拔对象相关责任人要签字负责,对今后发现提拔前存在问题者,也要追究考察人、推荐人的责任,防止干部

“带病提拔”等。要继续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以权谋私的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

(四)要健全监督制度,促进权力机制有效运行。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每位领导干部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力又有接受他人监督的义务。所以,要养成监督和被监督的习惯。一是要完善自律预警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权力行使者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是要定期召开案件通报大会,以案示警。三是要加强异体监督的管理机制,如对专项资金和审批和项目的后续管理,要制定措施,全程介入,跟踪检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权力运行机制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科学有效运行。

(五)要探索内在规律,做到“三个依靠”。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权力监督制约的特点和规律,找准最佳“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督制约措施。一是依靠法制。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既要坚持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又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好集体领导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

对议事的范围、原则、权限、方法、制度等,都做出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克服权力运用的随意性。二是依靠组织。监督制约权力需要群众广泛参与,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用组织的力量制约权力运行。新形势下纪委机关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纪检干部的浩然正气,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坚决同各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作斗争,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各级党委要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纪检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三是依靠改革。要着眼于扩大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勇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思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寻求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对策。要把着力点放在改革创新上,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干部述廉、村财乡管和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监督制约措施。在手段上,从监督权力向制约权力延伸;在过程上,从阶段向全程延伸,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住,做到环环相扣。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的“一把手”纷纷落马,究其原因,往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滥用权力的问题。由于“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其权力如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必将引发一系列的腐败现象,这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一个现实又紧迫的难题。实行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必须要着力于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笔者结合长期的监督工作实践,对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建立权力制约长效机制方面做了深入思考。 一、科学配置“一把手”的权力,明确权力界限 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头人,过去往往存在“一把手”拥有较大经营自主权和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由于高度的集权,使“一把手”面对的诱惑很多,容易诱使“一把手”产生各种不廉洁行为。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难点。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行使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个界限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现代管理下的公权力都是有限的而非无限的,因此“一把手”也必须遵循有限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限定范围内行使权力,而不能超越其有限权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应逐步建立形成相互独立、相互制约,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制,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一是修订新的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董事长的职权范围,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实行“三权分离”,有效规避“一把手”高度集权的风险;二是党政“一把手”不应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工作,同时明确界定重大事项决定权力和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重要人事任免权,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三是修订董事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规定包括“一把手”在内,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杜绝“一把手”出现“一言堂”的现象。 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减少“一把手”自由裁量权 国有企业应不断探索建立权力制约的长效机制,有效压缩“一把手”的个人自由裁量权,实现“四个所有”。即:所有的权力都要在系统中运行;所有的资源都要在系统中受控;所有的交易都要在系统中进行;所有的操作都要在系统中留下痕迹。将“一把手”权力行使情况予以公开“曝光”,促使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让个人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为了防止常见的“一把手”个人自由裁量权太大,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发生人为操控的问题,企业应坚持管住权力,管住程序,抓住“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严把“三关”:一是把好用人关。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全面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充分体现“民主推荐和公开竞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干部员工各层级代表测评打分等民主选择程序,综合考核确定人选,避免了“一把手”干预太多问题的发生。二是把好用钱关。国有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财务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发展改革工作法制化进程,推动廉洁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以及《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我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各项行政职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 第二章规范决策权行使 第四条科学界定决策权限。各级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和职级权限,各科室、单位依据我委岗位权力运行流程,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做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决策与责任的统一,既不越权决策,也不错位决策。 第五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属于“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

项,要充分调研,深入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要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 第六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针对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第七条建立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不得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或违反决策规定程序的事项等提交集体决策,也不得个人审批决定。 第八条建立健全决策跟踪评估制度,重大决策作出后,根据决策效果持续周期,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组织调研撰写重大决策评估报告,对决策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针对具体形势予以修正调整。 第九条建立完善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签、法律诉讼等方面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规避风险。

浅谈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

浅谈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 摘要:公务员代表国家依法组织和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因此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督是对行政权力有效监督的最好途径。本文先分析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的意义,再阐述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目标及构成,然后分析了公务员监督体系的现状,特别指出其不足之处。最后从行政监察机制、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公务员,监督机制,问题,对策 正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公务员制度。近些年来,权力腐败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人们在思索、探讨权力腐败在我国产生的总体根源,寻求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根本途径时充分认识到: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因此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的又一热点。所谓公务员监督机制,是指在公务员活动中对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公务员所属的单位及公务员个人的行为、活动实施的各种方式、方法、手段及各种监督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的意义 公务员监督是指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为了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对公务员的义务、纪律有特别规定。但是近年来权力腐败事件时有发生,加强公务员监督刻不容缓。 (一)监督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障我国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它的确立不仅明确了对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种种规范,而且还明确了不执行或违犯这些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强化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相关条例的正确贯彻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监督制度的确立,可以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负责人对公务员依法管理,有效地防止某些领导人有法不依,滥用权力,甚至对国家公务员打击报复的行为,确保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监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力。当公务员发生权力腐败事件时,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监督和质询权来维护自己甚至是社会大众的利益。 二、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目标及构成 (一)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目标: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主要目标是:政治思想监督、工作监督和违规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对政府工作人员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政治思想监督。思想是人之灵魂和行动指南,公务员的错误意识倾向直接影响到其工作效果,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的体现。必须加强对公务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工作监督则是监督计划、任务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在权限内的全部活动;纠正和监督政府的工作程序;监督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违规监督顾名思义则是开展对贪污举报的侦查,减少公务员贪污腐败现象。 (二)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构成: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根本,外部监督是内部监督的推进、补充和发展。 (1)内部监督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种自我监督活动,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监督。其方式有三种:①自上而下的监督。它包括工作检查、专案检查和行政复议;②行政监察。它是指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监

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

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 摘要:大型国有企业经营和服务于社会各行各业,工作舞台大,经济总量高, 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然而,从查办 案件和巡察情况看,国企在腐败利益链条上的问题比较集中,是腐败“重灾区”。 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会议精神强调,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因此,构建更加完善的反腐败防控体系,促进国 有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国民 经济和民生的大事。本文基于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展开论述。 关键词: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 引言 国有企业要旗帜鲜明的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取得的成果。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委员 会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何更好的担负起纪 委的监督职责,探索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新途径是我们值得深思的新任务。 1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 1.1要把好用人关 党管干部是我党的组织原则和优良传统,国企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 的执政骨干,也是国企发展的核心力量的推动者和体现者,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少数”。他们同时又是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要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经济属性出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实现国 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把好用人关,就是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为党为企业培养选拔出优秀干部,做好对任用干部的考察和审查,保证党在国有企业的骨干肌体不受侵蚀。 1.2要把好教育关 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八项 规定”、“六项禁令”等党内法规和党内纪律的教育,遵守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3要把好监督关 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 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进行监督;对企业涉及管人、管钱、管物、管招标、管采购、管销售、管合同等岗位人员进行监督;对企业管理、生产 经营、财经纪律以及对纠风惩治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2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 2.1层级监督问题 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职能问题主要是阶层监督问题。国有企业目前推动的是第 一责任制,即企业董事长可以制定和支付工资、奖金、员工的工作调出、晋升等 几乎所有权利,都可以由第一负责人决定或拒绝。因此,纪委对上级,尤其是企 业最高负责人的监督力度不足。此外,纪委书记停留在同一个阶级的下游,在同 一个阶级的监督下彻底完成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最后,在纪委对下级的监督过 程中,部分纪委职员担心自己会成为“坏人”,影响内部和气,导致监督不善。 2.2监督专业程度问题 在纪委工作进行过程中,虽然不乏纪委工作人员有着一腔热血,积极开展反 腐败事业,但在实际工作进行过程中,业务知识不精,专业能力不强。另一方面,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行使单位和个人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根据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权力实施主体的合法性; (二)实施行政权力程序的合法性; (三)权力行使法律依据、现场条件、实施标准等内容的合法性; (四)权力行使人资格的合法性; (五)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履行对被监管单位和个人行使行政权力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中要求专题研究的行权事项; (八)其它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局党组、纪检检察组、局办公室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监督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行使依据、审批条件标准和申报所需材料; (三)对权力行使过程,专家评审、考试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四)对局务会制度及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行政权力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权力行使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七)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行政权力行使过错通过下列途径发现: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二)大众传播媒体曝光; (三)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大、政府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 (四)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中发现; (五)局党组、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六)其他途径。 第六条实施定期检查。局每半年对权力运行程序、行使依据、申报资料、审批结果、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如上级部门指定的监督检查,可随时安排,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记录管理制度。权力行使人要如实记载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各环节情况,对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行政许可审批记录表等要及时归档,严格案卷管理制度。 第八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局机关设立举报电话0735—6324011,随时受理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确保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神圣的使命,它事关惩罚犯罪,保卫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人民的期盼和时代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渐形成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有序推进,人民检察事业也迎来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有清晰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要不断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新机制,确保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国当前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现状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权追求的终极目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保证检察权得以充分正确的行使。要实现检察权的充分正确行使,就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对其加以完善和创新,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新机制,确保检察权健康、有效运行,推动人民检察事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前,由于欠缺相应健全的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使检察权没有能完全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效,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步伐。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司法实践中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权力内部自我制约机制不健全,二是外部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欠缺。 一、权力运行内部制约、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院监督重刑轻民行 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肩负着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使命。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检察院除了在刑事司法活动方面已形成比较具体有效的监督制度外,对于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却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检察机关把“严打”、“反贪”作为第一位的工作,而从未把“监督”放在首位或中心位置,把衡量检察工作的主要标准放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批捕、起诉案件的数字上,从而在无形中缩小了检察监督的范围,淡化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和责任。 (二)司法队伍素质不尽人意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制度最后都要靠人来实施,建立独立、公正、廉洁的法律监督检察制度离不开一个高素质干警队伍,这是确保检察权健康有序运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条件。我国目前检察干警队伍中人员成份庞杂,其中不乏转业军人、招干人员、行政管理等人员,在加上专业人才的缺乏,导致检察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进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基本结构 一外部权力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五个方面。 二、内部监督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主要由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狭义的行政监 督)和党内监督两部分组成。狭义的行政监督包括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的政纪监督等。其中,前两个类型的监督又称为一般监督,后两种监督又称为专门监督。党内监督可以分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组织内部对党员的监督以及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可以归入执政党监督的范畴,后两个层次的监督则明显有内部监督的意味。首先,党是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是权力运行的核心。其次,党的组织构架与立法、司法、行政包括政协、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构架具有对应性,也就是党的组织具有全覆盖的特征。第三,党对党员的监督实质上也是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1、党内监督2、行政监督 这里所指的行政监督是狭义的行政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包括上下 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如财政监督、法制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等。 监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及原因 主要问题一、权力纵向失控二、权力横向失衡。1、党政分开的尝试与反复。 横向分权首先面对的是党政关系问题,在大量“党政不分”现象的背后,也常隐含着划分 “好处”的争斗。 2、监督机制的软化与虚置。横向分权所要解决的另一重大问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然而至今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主体的作用远未发挥到位 3、权力的专断与滥用。正是在监督体系失效的情况下,权力专断与滥用的 现象大量发生。 二、政治参与有限 1、正式政治参与渠道的不足和不畅,使大量新的社会利益诉求难以通过有 效的制度化表达来影响体制的变革和政策的制定。利益表达的自发“需求”与利益表达的制度“供给”之间发生的结构性错位2、制度化的政治参与结构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吸纳不足,不仅使“权钱交易”、 “以钱买权”等畸形参与的冲动格外强烈,更使公共权力的运作难以受到有效的社会制约与监督。由于公民对公共部门的决策和运作过程难以知情、介入和监督,面对腐败滋生、蔓延的迅猛势头,大多数公民处于无力和无奈的状态3、从思想认识的角度来看,存在重“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轻“民主参 与”的制度建设的倾向。“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断夺取胜利的基本经验之一4、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来看,现有政治参与体制的分化程度不高,自立性较低,控制和调控功能大于参与功能。 原因分析从新制度主义的角度看,公共决策与具体决策人私人利益的矛盾存

2008封桢:论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封桢 摘要:预防和消除腐败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文章分析了我国原有防腐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前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必要性,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监督的主要途径,阐述了加强对权力监督必须坚持的主要原则。 关键词:权力;腐败;监督;制约 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3-031-02 作者: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它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预防腐败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前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就需要从多方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的发生,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又要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督原则。 一、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腐败现象在事实上的存在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近年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反腐败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并对执政党寄托了很大的希望。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很严重,如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职务高的明显增多,违法违纪的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尤其值得深思的是有些案件横向带出一片,纵向牵出一串,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真是/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一串,百姓一看,喜忧参半0,可见,有些腐败现象已经涉及到了一个集体腐败的问题。腐败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一方面,个别党政干部在主观上已经丧失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求发展、为社会做贡献的思想;另一方面,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完善也是造成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制度建设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更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意义。面对事实上存在的腐败现象,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进一步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因此,对于党政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腐败问题执政党以及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决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标本兼治,因为姑息必将养奸,惩恶才能扬善。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6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苦,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0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惩治党内的极少数腐败分子,也完全有决心有能力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党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不注意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注意克服脱离群众的现象,听任腐败现象蔓延,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也会蜕变,丧失人心。经济搞不好会垮台,经济搞上去了,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横行,严重脱离群众,也会垮台。0新的历史时期与新的工作环境要求我们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是预防和消除腐败的第一道屏障机制。 二、目前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该受到各级国家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0。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在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内建立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希望通过对权力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以保证各级/公仆0的清廉;当然,这种监督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长期的实践过程来看,这一监督体系也不是万能的,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就内部监督的情况来看,由于形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特别是权力过分集中于党政/一把手0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党政部门,权力的监督者往往是党政/一把手0的副职或下属,于是形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非对称关系,监督者只能听命于被监督者的权力安排,否则,监督者的监督行为就是/违纪0的,甚至是/违法0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督往往是乏力的,甚至是形式主义的;而部门内的其他成员,由于不具有对上司的监督名分,往往形成了对党政/一把手0的人身依附关系,更不用说监督了。于是,在机关内人人都搞好人主义,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四平八稳,实际上完全丧失了内部监督的组织防线,形成了产生腐败的温床。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对于个别党性原则较差的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却是非常危险的。/权利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0。 就自我监督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党政干部能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保持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但往往也有个别党政干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被掌声和鲜花模糊了方向,被金钱和美色丧失了理智;甚至个别同志本来就是带着一种名利思想加入到党内,为了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而到处投机钻营,以至于拉帮结派,相互吹捧,相互包庇,相互利用,相互得利,这些人表面上看来是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实际上完全丧失了自我监督的个人防线,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 除了上述内部监督与自我监督之外,外部监督也已经成为 31 宏观管理/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办法和途径的调研报告 摘要: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的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监督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较好地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进行制约,但从当前国有企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来看,国企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功能还没有得到较好发挥,存在着“弱监”、“虚监”、“失监”、“漏监”等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个别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企业内部权力架构失衡、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企业外部监督主体较远,监督效力受制于监督距离;监督力量分散,缺乏监督合力。 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教育工作,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基础。二是明确细化监督内容,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因素。三是改进与完善工作机制,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条件。四是拓宽监督渠道,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有效措施。五是完善干部管理,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有力保证。六是加强打击力度,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办法和途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办法和途径的调研报告 一、导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越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具体部署,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权力运行规则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改革开放后,政企分开的逐步实施,为国有企业发展增添了无限的活力和生机,但在发展的同时,国有企业也成为腐败行为的高发地带,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遏制腐败行为的产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一项紧迫的工作。 二、调研对象与方法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组监察室的安排和部署,2009年12月8日至2010年2月12日,我们就如何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6户市管企业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座谈来了解国企干部职工对企业权力运行机制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共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近500人参加了问卷调查和座谈活动。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 从调查问卷、座谈及查看现场、查阅资料了解的情况看,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的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监督体系已基本形成,较好地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就国企内部而言,形成了以国企党组织、法人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审计机构和工会为监督主体的监督系统;就国企外部而言,形成了以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外派监事会、审计部门等为主体的出资人监督系统。但是,从当前一些国企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腐败滋生、国资流失等问题看,国企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功能还没有得到较好发挥,存在着“弱监”、“虚监”、“失监”、“漏监”等问题。

权力运行制度

一、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领导机制。 坚持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以局长赵振兴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政法、发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行政权力公开监督机制。 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和依法行政行为;对外,通过重点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局机关投资3000元建立四块24平米的高级不锈钢公开栏,绘制了10个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及重点政务;投资7000元购置电子触摸屏,并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群众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乡镇计生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组织8个乡镇计生办主任先后到唐山、邯郸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目前全县8个乡镇全部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是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置权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局班子连续两次进行清理审查,决定公开形式。二是编制职权目录。根据县批复职权项目,编制职权目录,标明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责任人及公开的要求。三是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方式。

通过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满意、社会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局面。 1、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科学设定项目审办流程,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2、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一是重审权力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要根据工作实际,对照省、市、县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职权项目和流程图进行重审重修。重新修订后的职权项目要做到有据可查,流程图要简洁、明快,表述准确,对审核或审批环节要注明办理时限,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打好基础。二是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把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和经验教训,通过“找、亮、问、审、核”五步工作法进行查找。风险点应主要集中在审核、审批、审签等易产生个人说了算,可能接受贿赂、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上。三是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等级目录。要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行使的重要性,以及权力行使的频率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应把征地拆迁费的补偿、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作为A级风险的权力;把二胎准生证的初审、林业采伐审核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力和一般物品的采购 作为B级风险的权力;信访、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证》、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等其他发生腐败风险较小的权力 应作为C级风险的权力。四是科学制定预警防范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原则上要求有一个廉政风险点就应该至少有一项预警防范措施与 之相对应。要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对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对防范措施而言,廉政风险点在决策环节的,用健全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防范;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环节的,要着眼权力公开、权

关于建立健全有效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思考

关于建立健全有效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中共泰宁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成球(2008年7月) 日前,笔者就构建与行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创新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防控机制,营造干净干事的政务环境作了些调研,感受到了加强权力监督取得的成效,也清醒地认识到其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我县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谈点看法。 一、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在提高监督能力方面摸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上趋于弱化。一部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和自觉性;有些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监督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党规党纪知之甚少;有的在监督问题上搞“二张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党内民主生活会时常存在走过场,不愿对他人批评,自我批评也轻描淡写,批评与自我批评无实际内容现象。 2、监督范围上不够全面。主要存在“三重视、三忽略”,即重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忽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重视对一般执法行为的监督,忽视对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重视形式上监督,忽视实际内容的监督等现象。在监督过程中等还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对微观监督多,宏观监督少;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 3、监督广度上出现真空。由于监督点多面广,往往把一些看似不起眼,其实却与群众利益、与百姓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部门、单位或部位、环节忽略掉了,从而出现监管真空。 如,每次制定加强监督等方面的方案时,都未曾将类似档案局这类小局列入重点监督范围,但却多次收到群众反映查阅档案时收取复印费过高等问题。特别是极个别单位,在现行制度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管理不到位,干部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教案正式版

4.2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认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明确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必要性; 2、用辩证的观点看待政府权力; 3、明确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作用,相信我们的政府是法治政府。 (二)能力目标 1、归纳分析监督政府权力的内涵、途径和意义 2、辨证的观点看待政府权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积极参与民主监督的政治素养,体会政府自觉接受监督的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内容涉及政府的行政活动,在教学中要通过创设情景,引导学生运用调查方式等,感悟、体验、探究对政府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途径和意义。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上节课,主要从政府如何行使权力方面学习了政府的有关知识。但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的好可以造福于民,一旦超越法律,滥用职权,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因此,政府的权力行使,必须受到监督。 (二)进行新课 一、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46页材料,同时思考所提出的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材P46“探究问题”提示:(1)《焦点访谈》坚持“用事实说话”,专门报道社会进步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它代表了群众的呼声,保障了群众的利益。其报道的80%以上的问

题都得到了解决,所以备受众人关注。 (2)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对政府权力的监督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新闻舆论监督外,还有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社会与公民、司法机关、行政系统内部等多种监督渠道。 教师点评:《焦点访谈》代表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是群众的喉舌。我国对政府的监督方式多种多样,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既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又能够督促政府工作,保证依法行政。 1、必要性 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能防止权力的滥用,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46-47页,思考:应该如何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学生活动:阅读、思考,积极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2、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关键 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民主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 法制的约束和监督:就是要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掌权者办事有统一的规范可遵循,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合理运行。 3、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监督形式的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外部监督: ①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这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等。 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可以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参考第二课民主监督的方式。 ④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

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doc

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权力问题是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本质问题。 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公有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运行失控、失衡而被滥用所致。 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 本文试从这方面作些思考和探讨。 一、权力缺乏监督的主要表现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实践中,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权与职责不明确、不对等。 现实中,许多人“官念”越来越浓,总认为当官相对其他职业风险小、回报大,并且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尊严。 权力与责任不明确,给一些玩弄权术者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权力与责任不对等,权力大于责任,导致监督无法适从。 2、监督职责和监督权威相脱节。 由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合理的配置,导致权力运行监督的软肋。 一直以来,我们部分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机关都设有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重任,从监督者的知情能力

来看这种设置是合理的。 然而这些纪检监察机构从属于本部门、本单位,人权、财权均掌握在部门领导手中。 试想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还能做到强有力吗?在多数情况下,单位部门领导出于自身的职责和政绩考虑,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地“内部处理”。 这在一些条管单位中显得尤为突出。 3、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缺乏权威性。 建国以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监督体系。 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 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这些形式的监督,其作用的发挥往往是非常有限的。 长期以来我们的党政监督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 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 不仅是纪检监察实行双重领导,而且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同样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掣肘,而舆论监督更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 4、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

中国权力监督机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权力监督机制的发展 内容摘要:由于中国有着自己特定的历史文化积淀,许多政治名词与西方国家有着一定的出入。也有一些政治现象在中国其实早已出现,只是古人并未以现在的政治名词命名而已。权力监督机制便是其中之一。我国从西周开始便已出现了权力监督,经历了战国、秦汉、以及唐、宋、元、明、清等各个朝代一直发展至今。这在世界政治史上都是值得瞩目的,也是世界政治史一笔巨大的财富。中国权力监督机制发展至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我们如果了解了这一过程,相信对掌握中国政治的发展史也将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中国;权力;监督 引言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在黄河、长江的孕育下先民们不仅在文化,而且在政治上都有着卓越的贡献,权力监督机制的不断发展便是其中之一。中国的权力监督体制很早就已经产生,它是伴随着我国政治的发展而发展的。作为对权力的限制作用,它不仅对封建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还在更远的奴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为我国的民主建设和发展贡献了不少力量。它是我国政治史上的锦绣。在此我将通过对我国历史的剖析来说明我国权力监督由来已久,并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 一、权力与权力监督 对于权力的定义,大多数人都比较认同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可斯·韦伯的说法:“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1】 对中国人而言,“权力”与“权利”因为同音因而便发生了相当一些语义上的混淆(或者叫混乱)。其实权利是一个政治法律术语,通常是个人宣称对其对象所拥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置的地位或能力。权力一般则是指对人和物的支配力量,因而通常与具有政治地位、官职、管理权和影响力的人密切相关。因此,权利和权力有一部分内容是重叠的,都有支配、处置和所有的意思,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2】 由于权力是一种不对等的支配关系,在权力关系中总是一方处于支配地位,另一方处在被支配地位,权力又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权力的拥有者以权谋私,就不足为奇了。中国古代时权力一般集中在君主手里,而后是掌权的各个大臣,那时对于权力的约束是很少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 孟德斯鸠及其他思想家归结了两个基本思想: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道德约束不了权力,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严格意义上,近现代法治史,就是一部权力约束和制衡史。而全部近现代法治史都证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为了杜绝腐败,权力的监督机制便孕育而生。同时,权力监督的不断演变和完善也体现民主意识的觉醒和不断进步。 二、中国权力监督机制 权力监督,早在西周时就已经有了。当时可能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机制或体制,

如何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如何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它是保障国家的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实施的监察、督促、检查和纠正的行为,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行政监督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福利。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2003年3月国务院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则》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把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新一届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 我国的行政监督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外部监督体系和内部监督体系两部分。外部监督是指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监督(包括社会团体、社会舆论和公民)的监督。与外部监督体系并列,内部监督体系是我国行政组织内部建立的系统的自我监督体系,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如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二是非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主要有上下监督、主管监督、职能监督三种形式。上下监督即各行政机关因隶属关系所形成的监督,主管监督即行政机关对被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职能监督即政府对政府职能部门就其主管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目前,我国虽然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监督体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督主体多,监督力量缺乏整合,未形成合力;二是,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序低,监督标准不明确;三是,监督体制不够健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四是,行政监督主要靠事后的追惩,对事前预防监督和事中的过程监督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五是,国家权力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这些年来,我们已经建立了不少好的监督制度,摸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当务之急是要切实使这些监督机制真正有效地运作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根据《纲要》的规定,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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