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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考卷一国际私法知识: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2017年司考卷一国际私法知识: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2017年司考卷一国际私法知识: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2017年司考卷一国际私法知识:外国

法内容的查明

一、概念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的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这是法院按照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首先面对的问题,只有确定了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才能将该外国法具体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和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用这种方法。

2.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原则上由当事人负责举证,但法官也可直接认定。法国即采用这种方法,即在法院很容易知道或已经知道外国法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官也可以直接认定该外国法。

3.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依职权查明。欧洲大陆的某些国家,如意大利等采用这种方法。

4.基本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德国、奥地利、瑞士、土耳其、秘鲁等国采取这种方法。

三、无法查明外国法的解决办法

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

四、外国法的错误适用

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可能发生的外国法的错误适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造成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另一种是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

1.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是指法官依照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但却适用了内国法,或本应适用内国法却适用了外国法,或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却适用了另一外国法的情况。对于这类错误,一般都认为和违反内国其他法律具有相同的性质,并允许当事人依法上诉,以纠正这种错误。

2.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是指法官虽然依其冲突规范正确选择了一个应该适用的外国法,但在适用该外国法的过程中发生错误,即对该外国法的条款或内容作了错误的适用或解释,并据此作出错误的判决。对于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外国法适用错误是否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各国的理论与实践有两种不同的态度。

我国对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没有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区别。关于外国法错误适用的问题在立法上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对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

件所发生的适用外国法的错误,不论是由冲突规范的错误适用引起的,还是因

外国法内容本身的不当解释所引起的,都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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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的查明

外国法的查明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如果依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对如何证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确定其调整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内容予以确定的过程。 外国法查明的必要性 一方面,已过法院以冲突规范适用外国的法律,并不像适用本国法律那样简单和方便。由于世界各国的法律千差万别、纷繁复杂,任何国家的法官都不可能通晓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因而在应当依外国法判决的案件的情况下,就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来保证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另一方面,由于外国法的查明是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而在查明外国法内容的时候,究竟是由法官负责调查外国法的内容还是由当事人负责证明外国法的内容,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来明确责任的划分。 外国法查明的方法 外国法查明的方法,针对不同国家对于外国法的态度的区别,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查明。这种态度的区别主要是将外国法的适用是看做“事实”还是“法律”的不同来决定的。从各国的立法和时间来看,外国法的查明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把外国法当做“事实”看待,并采用确定事实的程序来确定外国法的内容。即:当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该外国法的内容必须由当事人像证明案件的其他事实一样加以证明。它们采取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既然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外国法是事实,那么久应该根据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对事实负举证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证明该“事实”的内容;并且,一个国家的法院(法官)只负有熟悉和使用本国法的责任,而无熟悉和使用外国法的义务。 (二)由法院依职权查明。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如荷兰、意大利、奥地利以及拉美的乌拉圭等国采用这种做法。这些国家认为,冲突规范指向的外国法和内国法一样,在性质上都是法律,按照“法官知法”的原则,在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只能由法官依职权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并根据查明的具体规定断案,当事人对

互联网时代查明外国法的方法研究

互联网时代查明外国法的方法研究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搜索功能的日益突出,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在大量的外国法信息中获得准确信息的突出问题。利用互联网搜索功能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实现统一是当今时代下国际私法应该关注的问题之一。找到一种通过互联网迅速、准确查明外国法内容的新方法,是在实践中法官更快捷更准确地解决涉外问题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互联网;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创新 一、外国法查明在互联网时代的挑战 从各国的立法和实践来看,传统的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由当事人举证证明。即关于外国法中有无相关规定和其内容如何,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查明的义务。这一方法,关键在于当事人如何去获取所需的相关外国法。如果当事人在互联网时代依靠搜索来试图获取资料,显而易见,很有可能就会因为信息海量化而无从下手,其所获取的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因为没有权威的支撑也可能成为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使得案件难以结案。因此,当事人举证证明,在互联网时代存在不确定性。 二是由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需当事人举证。它认为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外国法也是法律,依“法官知法”原则,法官应当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官对于本国法原则上是精通的,但是其查明的是外国法,由于每个法官并非是无所不知的天才,一般只有在本国法律的适用上驾轻就熟,而在外国法的查明方面不一定就得心应手,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加上地域或语言等因素,法官执行这项职权也有一定的难度。 三是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它主张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原则上应由法官负责调查,当事人也应负协助义务。这种作法更重视法官调查,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既可以确认,也可以拒绝或限制。这种方法很明显重在发挥法官的作用,就如第二种方法一样,法官的职权作用也是有限的仅依靠职权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在互联网时代下,应当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与法官的职权相结合,从而更准确地找到相关外国法的内容。 二、互联网时代对我国外国法查明方法的影响 我国《涉外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此规定,外国法的查明方式,根据适用外国法的依据,区分了两种情况:(1)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适用外国法时,由法院、仲裁机构和行政

研究中国大陆外国法难以查明的原因———以比较法为视角

研究中国大陆外国法难以查明的原因———以比较法为视角 一、外国法的定性不是中国外国法难以查明的原因 长久以来,对于外国法在法院地的性质,主要有事实说、法律说和特殊事实说。其中,事实说认为,外国法应当由当事人查明; 法律说则强调法官知法,认为法官应当担负外国法的查明、鉴别、适用工作。甚至,发现当事人所忽略的外国判决特殊事实说则主张,查明相关的外国法律法规,是法官和当事人共同的责任。事实上,无论采用上述哪种学说,对外国法查明都没有太大的实际影响。因为,采纳事实说还是法律说,只是在责任分配谁多谁少上做些调整,而非将责任完全分配给法官或当事人其中一方承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只要责任分配明确,律师或法官都能单独或共同为当事人有效地查明外国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在实践中增设例外规定或改变原有理论基础的国家,也没有发生外国法查明明显受阻的现象。英国是典型的主张事实说的国家。 在英国,当事人需要就其所意图适用的外国法进行举证证明,除非法院认为,当事人意图适用的外国法属于英联邦国家,并且根据《1859 年不列颠法律查明法》,法院可以发布查明外国法的命令。美国对外国法的定性经历了从事实说向法律说的转变。传统上,美国法院基于当时查明其他州或外国的法律通常十分困难,甚至有时几乎不可能的原因,将其他州或外国的法律视为事实,并且,只对被视为法律的本州法律进行司法认知( judicial notice) 。1927 年开始,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开始对其他州的法律进行司法认知。1966 年,美国《联邦民事程序规则》规定: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外国法,法院应将其视为一个法律问题( 而非事实问题) 。具体而言,美国各州的地方性法律,也即法院地法( The local law of the forum) ,将决定该特定外国法属于法律问题还是事实本身的问题,当事人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以及外国法查明的方式,等等。此外,有些州还规定,在外国法查明失败的情况下,法官将被赋予查明外国法的责任。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德国民事诉讼法法典》一直适用法律说,强调法院对于法律发现( Rechtsfindung) 的独立的裁量权,不受当事人的法律观点的约束。而《瑞士国私法》则规定,法院须以其职权查明外国法,在此过程中,可以寻求当事人的合作。由此可见,采用事实说还是法律说,归根到底,只是对外国法查明的责任分配和举证责任的调整,其学说本身并不是中国外国法难以查明的原因。

2017自考“国际私法”过关全套试题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D. 《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2.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A. 冲突规范 3. 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B.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4.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B. 阿塞尔荷兰 5. 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D. 里斯 6.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D. 间接反致 7.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B. 《永徽律》 8.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 冲突法调整 9. 凯弗斯提出了()。★D. 结果选择说 10. 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11.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B. 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12. 意思自治原则是()提出来的。★D. 杜摩兰 13.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D. 区际法律冲突 14.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学说法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B. 不采用反致 16. 冲突规范由()组成。 ★C. 范围系属 17. 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A. 胡伯 18. 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 ★ A. 本国法 19.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 适用国际惯例 20.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侵权行为地 二、多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C. 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 ★D.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2. 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

论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论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摘要: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是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明晰外国法的查明对于法院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至关重要,文章对“外国法的查明”的条文做了简单的介绍,并对外国法的查明方法、无法查明外国法时的救济以及外国法的解释问题进行了说明,希望借此能了解外国法的查明,并能将其运用在实际生活中所需要的地方。 关键词:外国法的性质,外国法的查明,查明的方法,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是,如果依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如何查明该外国法关于这一特定问题的规定的问题。当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外国法的查明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一.外国法的性质 外国法,既被法院地国赋予法律效力的外国法律规则,它是相对于本国法而言的。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大多奉行“事实说”,它们认为,依本国冲突规范而适用的外国法相对于内国而言,只是一个单纯的事实,而非法律,当事人应负举证责任。而意大利,法国等国家的学者则主张“法律说”,该说认为,内国法院适用外国法,是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而适用的,由于内外国法律史完全平等的,因而本国法官适用外国法同适用内国法一样,法官必须依职权主动查明及适用外国法。这两种学说都有各自的弊端与不足,对于前者,外国法本就是法律,并不会因为被说成是事实而改变其性质,而对于后者,本国法官适用内国法与外国法是有根本上的区别的,否认这种区别是不明智的做法。德国,日本和东欧国家则采取“折中法”,它主张外国法既非单纯的事实,亦非绝对的法律,而是依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的外国法律。这一学说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事实说和法律说的矛盾。 在我国,民事诉讼采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要作出切合实际、合理的判决,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不管是“事实”还是“法律”,都必须查清,因此,把外国法看成是“法律”还是“事实”的争论,在我国没有实际意义。同样,在我国,法院对民商事(包括涉外的)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无法律审与事实审之分。无论什么错误,包括外国法的解释错误以及适用错误,当事人不服均可提起上诉。如果是明显的错误,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二.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不同的国家对于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也存在着分歧,从各国的立法和实践来看,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当事人举证证明。英国和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用这种作法。它们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用确定事实的程序来确定外国法的内容,即关于外国法中有无相关规定和其内容如何,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查明的义务。

《国际私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

《国际私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对行为能力的准据法除属人法外又确认了行为地法的著名案例是 A B C D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 A、管理中心所在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 B 在地) C D 、当今国际社会保护工业产权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全球性、开放性、多边国际条约是 A B C D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 A B C D

C、由当事人负责证明,法院负有协助义务 D、由法院负责证明,当事人负有协助义务 E、法官和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查明 2、《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确定的基本原则有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 D、保护独立原则 E、自动保护原则 3、目前对侵权行为所在地的确定采取的标准有 A、侵权行为加害地 B、侵权行为损害发生地 C、允许当事人任意在加害地和损害发生地之间选择 D、侵权行为人住所地 E、受害人惯常所地 4、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 A、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 B、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 C、法院地法 D、婚姻缔结地法 E、主要财产所在地法 5、就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立法而言,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制度,即 A、同一制 B、区别制

正确错误 年《法国民法典》颁布以前,在欧洲,所谓的属人法只是指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正确错误 、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正确错误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早先的根据认为它是“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基本原则的要求。 正确错误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正确错误

2017年6月英语四级真题试卷及答案(三套全)

目录 2017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一) (1) 快速对答案 (14) 2017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二) (14) 快速对答案 (28) 2017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三) (28) 快速对答案 (37) 2017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一) Part I Writing (25 minutes) (请于正式开考后半小时内完成该部分,之后将进行听力考试) Directions:For this part,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n advertisement on your campuswebsite to sell a computer you used at college. Your advertisement may include its brand, specifications/features, condition and price, and your contact information.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Part I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30 minutes) Section A Directions:In this section, you will hear three news reports. At the end of each news report, you will hear two or three questions. Both the news report and questions will be spoken only once. After you hear questions, you must choose the best answer from the four choices marked A), B), C) and D). Then mark the corresponding letter onAnswer Sheet 1 with a single line through the centre. 注意:此部分试题请在答题卡1上作答。 Questions 1 to 2 are based on the conversation you have just heard. 1.A) The man in the car was absent-minded.

国际私法简答题

简述1989年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①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适用范围,即除遗嘱的方式、遗嘱人的能力、夫妻财产制以及非依继承方式获得的财产权益等事项外的其他的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由公约调整;②公约采用同一制,为准据法确定了四个连接因素,即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过、死者国籍国、死者死亡时的国籍国和与死者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③遗产继承中的意思自治原则;④规定了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死者的所有遗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⑤采用反致制度;⑥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36.什么是外国法的查明?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方法有哪些规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时,各国实践一般如何解决? 答: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确定其内容。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需当事人举证;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中国有关外国法查明的规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法律适用:(1)、直接适用内国法。这是大多数国家采取的做法。(2)、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故而适用内国法的规定。(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辨。(4)、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法律。(5)、适用一般法理。(6)、辅助连结说。 37.什么是识别?识别冲突的产生原因是什么?识别冲突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答: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4)、由于社会制度或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不同的国家有时具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情况。识别冲突的解决方法有:(1)、法院地法说:依据法院地国家的实体法进行识别。(2)、准据法说。(3)、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4)、个案识别说。(5)、功能识别说:按各个制度在法律生活中的功能来定性。 39.简述《解决票据法律适用问题的日内瓦公约》有关票据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答:(1)、临时来华进行经贸活动:中国立法采取自动承认其在本国的主体资格的政策,在程序上属于一般认许。(2)、在中国直接投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均为中国法人,故不存在认许问题。(3)、在中国进行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外国公司名义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中国法律规定不甚祥尽,散见于行政法规之中。中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采取的是特别认许程序,即必须先经批准,再行登记,而后才能以外国法人驻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名义在中国境内进行活动 36.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几种? (1)国内立法;(2)国内判例;(3)国际条约;(4)国际惯例。(5)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37.简述国籍冲突的解决方法。 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方法:(1)国籍冲突的积极方法: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人为该人的本国法。②在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不一,

2017年电大邢台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 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 B .国内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 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 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C )。 A .二元论学派 B .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 D .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 A .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 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 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

三国法-外国法的查明

外国法的查明 一、定义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二、查明的义务主体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提示】 1.如果外国法是当事人选择的,当事人有义务查明,若当事人查不来,审案机关没有补充查明的义务。 2.如果外国法不是当事人选择的,则由审案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来查。 三、外国法的解释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提示】 对于查来的外国法的内容,主要依当事人的理解为主,如果双方当事人的理解不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四、无法查明的认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 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提示】 对无法查明的认定,要区分查明的义务主体分别掌握: 1.人民法院是查明的主体,则在其用尽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

能查明。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合理途径一般仅指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三种。 2.当事人是查明的主体,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即此时人民法院无须补充查明。 五、无法查明的法律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提示】 对于无法查明的法律适用,要记住,结果一定是适用中国法,这是常考点。 【例题】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无查明外国法律的义务 B.查明过程中,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 C.无法通过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应认定为不能查明 D.不能查明的,应视为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解析】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其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应当依职权查明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外国法律,故A错,不当选。本条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时,适用中国法律,而非视为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故D错,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故B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

2017年高考英语全国1卷真题与答案(1)

绝密★启封前试卷类型A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 1 卷)

英语 (考试时间: 120 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第一部分听力 (共两节,满分 30 分)略 第二部分阅读理解 (共两节,满分 40 分 ) 第一节(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满分 30 分) 阅读下列短文,从每题所给的 A 、 B、 C 和 D 四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 并在答题卡上将该项涂黑。 A Pacific Science Center Guide ◆Visit Pacific Science Center ’s Store Don’ t forget to stop by Pacific Science Center’ s Store while you are here to pick up a wonderful science activity or remember your visit. The store is located(位于 ) upstairs in Building 3 right next to the Laster Dome. ◆Hungry Our exhibits will feed your mind but what about your body? Our caf offers aécomplete menu of lunch and snack options, in addition to seasonal specials. The caf is located upstairs in Building 1 and is open daily until one hour before Pacific Science Center closes. ◆Rental Information Lockers are available to store any belongings during your visit. The lockers are located in Building 1 near the Information Desk and in Building 3. Pushchairs and wheelchairs are available to rent at the Information Desk and Denny Way entrance. ID required. ◆S upport Pacific Science Center Since 1962 Pacific Science Center has been inspiring a passion(热情) for discovery and lifelong learning in science, math and technology. Today Pacific Science Center serves more than 1.3 million people a year and beings inquiry-based science education to classrooms and community events all over Washington State. It an amazing accomplishment and one we connot achieve without generous support

2017年度电大《国际私法》网上第四次作业任务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选择一项: A. 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 B. 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C. 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 D. 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选择一项: A. 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 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C. 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 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

A. 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B. 法院地法 C. 原告住所地法 D. 被告住所地法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 选择一项: A.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B. 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 C. 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 D.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反馈

正确答案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题目5 不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0.00分 题干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边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 选择一项: A. 《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日内瓦议定书》 B. 《华盛顿公约》 C. 《纽约公约》 D.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纽约公约》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司考国际私法: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一、概念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的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这是法院按照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首先面对的问题,只有确定了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才能将该外国法具体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和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用这种方法。 2.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原则上由当事人负责举证,但法官也可直接认定。法国即采用这种方法,即在法院很容易知道或已经知道外国法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官也可以直接认定该外国法。 3.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依职权查明。欧洲大陆的某些国家,如意大利等采用这种方法。 4.基本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德国、奥地利、瑞士、土耳其、秘鲁等国采取这种方法。 三、无法查明外国法的解决办法 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 四、外国法的错误适用 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可能发生的外国法的错误适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造成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另一种是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 1.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是指法官依照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但却适用了内国法,或本应适用内国法却适用了外国法,或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却适用了另一外国法的情况。对于这类错误,一般都认为和违反内国其他法律具有相同的性质,并允许当事人依法上诉,以纠正这种错误。法律教||育网 2.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是指法官虽然依其冲突规范正确选择了一个应该适用的外国法,但在适用该外国法的过程中发生错误,即对该外国法的条款或内容作了错误的适用或解释,并据此作出错误的判决。对于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外国法适用错误是否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各国的理论与实践有两种不同的态度。

浅析外国法的查明

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docsj.com/doc/819214126.html, 浅析外国法的查明 引言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时,按照一定的方法对该外国实体法的具体内容予以确定的过程。外国法查明的首要问题就是要确定外国法的内容及其性质,对外国法的准确认定和外国法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外国法的查明途径 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主要取决于各国对外国法的性质的不同认识。对外国法性质的认识不同,往往会导致查明外国法的方法不同,从各国的立法和实践看,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 (一)法院依职权查明 荷兰、奥地利、意大利等欧洲大陆国家采用法院依职权查明外国

法的内容。这些国家认为,依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外国法与内国法是完全平等的,本国法官适用外国法同适用内国法没有不同,按照法官知法”的原则,法官应当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尽管不能像本国法那样熟练地掌握。采取这种做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职权主义”的传统密切联系。在这些国家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可以职权积极干预诉讼的全过程;当然,法官不会任由当事人从其他非正式途径提供外国法,即使提供也难以采信。法官依职权查明的方法,提高了被查明外国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减少法律适用的任意性,也不许法庭对外国法内容审查核实的程序。同时,也加大了法院的工作量,特别对那些不发达国家来说,没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后盾,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完全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同时,采用法官依职权查明外国法的方法的国家,各国具体的查明方法又不完全相同。如奥地利等国家规定外国法的内容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但在法官难以查明时,可责令当事人协助调查。而意大利等国则规定完全由法官负责外国法的内容,无需当事人证明。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需要制定不同的查明方法。 (二)当事人自己举证证明外国法的内容 英美普通法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用这种做法。这些国家认为,有本国冲突规范指定援用的外国法只能视作为一种事实”而非法律”,既然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当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此时适用外国法已毫无法律性质。法官有职责掌握本国的法律,但并无了解

2017年4月自学考试00249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不属于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是 A.中国公民李芳和英国公民杰在新加坡缔结的婚姻. B.中国某投资公司在乌拉圭与当地一家公司合资成立企业 C.新加坡公民肯与中国公民李刚进行毒品交易而被拘捕 D.中国某公司与法国人里奇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 2.国际私法所特有的、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3.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胡伯 D.萨维尼 4.“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系属是 A.宣告失踪 B.宣告死亡 C.自然人经常居所地 D.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 5.“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6.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 A.法院地法 B.准据法 C.行为地法 D.物之所在地法 7.在反致制度中,最终导致第三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A.一级反致 B.转致 C.闻接反致 D.双重反致 8.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通常是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旗国法

我国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的构建1

我国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的构建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国际民商事交往越来越频繁,法院处理这类案件也越来越密集,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处理这类案件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阐述了我国在外国法内容查明的责任分配、举证程序、救济适用等方面的不足及完善,从而对我国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的构建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字:外国法内容查明举证责任分配举证程序救济适用 正文: (一)外国法内容查明的概念及我国的法律规定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亦称外国法的证明或外国法内容的确定,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如果依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如何查明该外国法关于这一特定问题的规定。能否正确把握外国法举证责任分配、外国法的查明方式以及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处理等问题,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结果,涉及到国际民商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国际关系的发展。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没有明文规定,仅在有关国际私法解释与司法协助中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 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88年2月8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协定》第28条规定:“有关缔约一方的法律、法规、习惯法和司法实践的证明,可以由本国的外交或领事代表机关或者其他有资格的机关或个人以出具证明书的方式提交给缔约另一方法院。 (二)我国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的不足 从司法解释及法律协助的规定来看,我国对处理外国法内容查明的态度是积极的,查明方法也是非常广泛的,规定了三种官方途径及两种个人途径。然而实际上这一制度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首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外国法内容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我国的《民通意见》规定了五个可以提供外国法内容的主体,是较为详实的,然而却没有明确各主体在查明外国法内容时的顺序。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外国法内容是否首先必须由当事人主动提供还是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查明?当事人能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直接通过其他途径查明外国法的内容?由此便会导致查明外国法内容的主体在启动查明程序时的无所适从。 其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的举证程序。我国法院需查明外国法内容时,往

互联网技术2017年真题试卷

互联网技术2017年真题试卷 试题一(共16分) 回答下列关于网络操作系统的问题,将解答填入答题纸对应栏内。 【问题1】(2分) 从网络操作系统的配置角度看,系统可分为四个部分,除了网络环境软件、工作站网络软件外,还包括哪两个部分? 【问题2】(2分) 进程管理、设备管理、互操作、存储管理、共享资源管理、文件系统和网络管理功能中,互操作功能是否属于网络操作系统相对传统单机操作系统增加的功能?哪个功能可以通过“存取控制”来确保存取数据的安全。 【问题3】(7分) (1)UNIX操作系统通常被分为3个主要部分,这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什么? (2)用户通过命令行与UNIX系统进行交互,完成各种配置及管理等功能。cat,cd,mv和pwd 中用于移动文件或文件夹的命令是哪个? 【问题4】(3分) (1)Windows XP使用哪个协议来实现“自动获取IP地址”?使用哪个传输层协议保障Windows XP 与服务器之间无差错的数据传输?

(2)Windows 2000/XP 支持三种环境子系统:Win32、POSIX 和 OS/2,其中最重要的环境子系统是哪个? 【问题5】(2分) (1)Linux中,日志文件和打印作业属于变量文件么? (2)按照Linux目录结构的惯例,变量文件一般存放在哪个目录下? 试题二(共20分) IP报头格式如下图,其中Flags包括MF比特和DF比特。回答下列问题,将解答填入答题纸对应栏内。 【问题1】(2分) IP报头中设Time to Live字段(TTL)的目的是什么? 【问题2】(9分) (1)说明MTU的中文意思。 (2)说明在IP报头中,与分片有关的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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