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 ________ 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部门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财务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货款账户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部门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公司银行账户,销售部门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以上,必须即时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使用转帐支票或者使用电子转账。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 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 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

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 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C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 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销售部门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 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物"的规定为防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1)、公司厉禁止销售部门任人员到公司的任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

止业务人员为任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财务经理要负责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公司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经手、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 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公司月末不允有应收货款余额。

1.2 各销售部门原则上不允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公司财务部提出书

面报告,并有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公司财务部、销售部、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 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公司的对外应收

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 销售部门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处理销售部负责人和财务经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使用部门自存,一份报公司总经理,一份公司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公司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使用部门无权购置任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

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

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

般纳税人以外的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

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 、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 联及抵扣联(购货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格按照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