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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行业2019至2019年度-17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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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行业2013至2014年度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至2014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历年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以人为本的实事。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从“解民忧、暖民心”的高度出发,深化机制建设,确保组织到位;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确保措施到位;深化规范管理,确保服务到位;深化倒查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工作中要坚持政府领导、依托基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救治的原则,做到预防工作与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相结合,与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安全检查工作相结合,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发挥企事业单位的力量,大力倡导预防工作社会化,力争全行业实现“事故总量下降,不发生群死群伤,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旅游委成立市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由主管安全工作的赵广朝委员任组长,安全与应急处王军处长、行业监督管理处孙健处长、各区县旅游委主管领导任成员,安全科或行管科为主责处室,并由其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安全与应急处,组织协调全行业煤气中毒预防工作。各区县参照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模式,成立本辖区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

三、主要工作

市旅游委担负全行业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职责;区县旅游委负责加强辖区内旅馆业和民俗旅游村(户)煤火取暖的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在使用煤火取暖的民俗旅游户中推广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四、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

全行业2013至2014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至2014年3月31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4年11月6日)

本阶段完成5项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市、区县两级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二是组建完成市、区县两级督导检查队;三是印制下发宣传材料;四是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五是召开部署会,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正式启动2013至2014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为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1月7日-2014年3月15日)

以四次全市性集中统一行动为重点,落实宣传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

1.拟定2013年11月7日-13日(具体时间以市协调办通知为准,下同),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一号”行动,重点完成5项工作:一是开展全市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区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底数明细台账;三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预防常识;四是开

展入户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此次集中行动,做到入户宣传见面率100%,与辖区内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0%,检查炉具张贴黄色安全贴100%,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率100%,隐患整改率100%。11月12日前各区县将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及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11月15日起,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集中对各区县前期准备阶段和“温暖一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拟定2014年1月15日-21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二号”行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以存在隐患的重点户为重点,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为春节安全奠定基础。1月20日前各区县将宣传检查情况表及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1月23日起,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县“温暖二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拟定2014年2月18日-25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三号”行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防止事故反弹。2月23日前各区县将宣传检查情况表及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2月27日起,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县“温暖三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拟定2014年3月7日-15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四号”行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针对撤火前事故易发的特点,查缺补漏,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确保整体工作善始善终。行动期间,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县“温暖四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月14日前各区县将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4年3月16日-2014年3月31日)

本阶段完成2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2013至2014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3月20日前,各区县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二是由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进行考核,为下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标准和措施

各区县旅游委要按照“六个规定动作”(①每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②炉具上要张贴安全提示,③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④发现隐患要发隐患通知书,⑤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⑥入户检查要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四个必查”(①查炉具安装使用情况,②查房屋通风情况,③查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④查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的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排查确定工作重点。摸清掌握辖区内旅游企业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土炕等炉具取暖的户数、人数。结合往年事故情况确定辖区行业内使用煤火、土暖气、土炕取暖的民俗户、小旅馆等重点点位。通过调查摸底,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确定工作重点。

(二)发挥职能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京政发[2012]16号)精神,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污染、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任务;二是通过旧房改造、“煤改电”、“煤改气”、推广合格燃煤炉具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深化科技创安,做好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应用。各区县旅游委要结合自身职责,在本辖区行业内部下发专门通知或指导性文件,为推广一氧化碳报警器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将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应用作为本年度预防工作的重点,纳入综治考核。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到全覆盖安装。同时,各区县旅游委要协调做好报警

器安装后的检查提示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已使用报警器用户的检查提示,提醒用户插电使用;二是要做好维修保障,对政府采购和发放的报警器,要求生产厂家在取暖季开始前进行检测,及时维修;三是要提醒自购报警器的取暖户要定期对报警器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厂家维修。

(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提高预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各区县旅游委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一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流动人口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落实齐抓共管;二是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组织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整合社会资源,鼓励企业、个人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通过安装技防设备、传授经验技术、科普宣传等多种手段,减少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

(五)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入脑入心。各单位要在往年宣传工作基础上,以集中宣传为主,结合入户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一是采取宣传日、培训会等集中宣传的形式,利用横幅、标语、展板、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手段,宣传自防自救常识,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做好入户宣传教育,要进屋见人,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张贴4次安全贴,与旅游企事业取暖户负责人逐人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六)抓实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根据取暖人员活动特点,加大夜间及周末检查密度,保障检查效果;二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在下雪、骤冷、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前,及时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做到“四个必查”,对土暖气用户,还要特

别注意检查煤火间是否装风斗、与相邻居室的穿墙孔密封是否严密,防止发生“串烟”导致煤气中毒事故;四是要逐项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五是发现隐患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单位签字。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六是对拒不整改的民俗户等单位,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工作记录,留有证明材料,24小时内向各区县领导小组报告;七是入户宣传检查要尽量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做好应急处置,如实上报情况。民俗旅游户和社会小旅馆等单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各区县旅游委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公安、卫生、安监及其他部门按照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善后维稳、查漏补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形成社会热点问题。重大事故现场,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调查。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或疑似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区县旅游委要立即、如实上报事故、死亡人员等情况,并及时反映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八)严格事故倒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取暖造成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区县旅游委应协助监察等部门倒查。倒查报告及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事故,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开展倒查,倒查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倒查内容包括:死亡人员情况、中毒原因、属地前期工作情况、善后处理情况等。

(九)加强监督考核,促进工作开展。一是组建市、区县两级督导检查队。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工作阶段检查督导区县预防工作落实情况,调查发生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区县比照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模式成立区县旅游行业督导检查队,检查督导民俗旅游户和社会小旅馆落实,调查发生的煤气

中毒事故;二是落实工作考核。按照分类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由市旅游委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任务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内容围绕方案制定、机构建设、宣传检查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及情况信息上报等要点,通过实地指导、检查倒查等方式对各区县预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进行综合评定,向行业通报。

(十)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好保障工作。各区县旅游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加人员配备,保障人员到位,登门入户,主动服务取暖群众;二是要协助主管部门组织货源,广布销售网点,保障合格取暖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供应;三是要备足宣传材料,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划拨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旅游委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区县旅游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指定专门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辖区行业内的组织部署、宣传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要保责任到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员配备、措施落实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如实上报。各区县旅游委要加强信息掌握,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后,必须将事故情况及死亡人员情况如实上报。

出现瞒报、漏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责任。

附件: 1.市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旅游企业取暖户、取暖人底数台帐

3.旅游企业取暖户明细表

4.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宣传检查情况表

5.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统计数据上报时间节点

6.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7.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

8.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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