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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法律风险防范

教师职业法律风险防范
教师职业法律风险防范

教师职业法律风险防范

一、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解聘;刑事责任。

《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违反第(二)项,致学生轻伤害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4条、第235条)致学生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刑法第第232条、第233条)。

违反第(三)项规定,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侮辱罪(刑法第246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第237条、强奸罪(第236条)

民事责任―――校园侵权

1.责任形式:民事赔偿责任为主;

2.承担主体:对外由教育机构(学校)承担,向教师追偿。

3.法定构成要件:以过错为学校承担责任的最终要件。这是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中不难看出的。

1)《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6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

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款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其他情形下学校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四、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刑法规定的罪名: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发生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名称:《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要点: 第一部分:培养预防法律风险的意识 一、法律专业意识 二、维权意识 三、证据意识 四、预防风险意识 五、程序意识 第二部分:信贷业务中的担保制度及其法律风险防范 一、金融法律关系诉讼主体风险防范 1、借款人 2、担保人 二、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抵押问题 1、抵押的成立 2、抵押的范围 3、抵押的登记 4、抵押的权利冲突

5、抵押的总结 6、抵押的风险防范 三、银行信贷业务中的质押押问题 1、质押的成立 2、质押的对象 3、质押的疑点及风险防范 四、银行信贷业务中的保证问题 1、保证的含义及成立 2、保证的分类 3、保证的责任 4、风险防范 五、浮动抵押在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1、我国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架构 2、金融机构设立浮动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3、浮动抵押风险防范对策 六、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重复抵押问题 1、重复抵押的概念、分类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我国法律关于重复抵押的规定 3、重复抵押权的效力分析

4、风险控制措施 七、银行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八、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第三部分:信贷相关合同以及法律风险防范 一、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二、借款人与贷款实际使用人不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相对性概述 2、贷款合同中的相对性与实践情况 3、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 三、格式合同 1、格式合同产生的条件 2、格式合同的限制条件 3、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4、我国格式合同的现状 5、格式合同的风险防范 四、合同的成立 1、邀约 2、承诺

五、合同的生效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六、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的概念 2、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3、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案例分析 5、立法建议 6、风险规避 七、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的概念 2、案例 3、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4、代位权的效力 5、风险防范 八、合同风险防范 1、合同的签字与盖章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及答案

8._ 平等、民主、合作 _是新型师生关系地基本理念. 9.教学大纲侧重强调地是知识和技能目标,课程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地同时,还关注学生学习地_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_. 10.课程综合性是新课程特点之一,其综合性表现为__加强学科综合_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教学大纲相对强调教师地教,课程标准更强调学生地学,强调学习地过程与方法. 12.新课程标准从内容上看,关注学生地__学习兴趣与经验;终身学习必备___地基础知识和技能. 13.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地课程是_校本_课程. 14.一般认为,传统地课堂教学偏重_科学世界_,远离生活世界和儿童世界. 15.按照课程资源地功能特点,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_素材性资源_和_条件性资源_两大类. 16.教师专业化是使教师从_普通职业_型转化成_专业职业_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地过程. 三、概念辨析和观点简答 17、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地权利;(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地权利; (3)?犯学生上课学习地权利;(4)侵害学生受教育地选择权;(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地同等权利. 18、怎样建立新型地师生关系? 答:(l)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2)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 (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4)讲求民主,宽松和谐;(5)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 19、简述确立三维目标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地重要意义. 答:有利于改变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地现象,注重学习主体地实践和体验,注重学习者地学习经历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掌握方法,课程本身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地高度统一,使日常地学科学习上升到追求真善美地境界,有利于激发学生地学习潜能. 20、新课程实施中,教师地角色和行为需要发生哪些变化? 答:(l)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全面发展转变;(2)由“大一统”教育向“让每一个孩子选择适合自己地教育”转变; (3)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4)由“重结果”向“重结果更重过程”转变; (5)由“知识权威”向“平等和谐”转变;(6)由教学模式化向教学个性化转变. 21、新课程学生评价改革地重点是什么? 答:(l)在评价功能方面,要淡化甄别与选拔,重视发展;(2)在评价内容方面,实现评价指标多元化,关注个体差异; (3)在评价主体方面,实现评价主体地多元化;(4)在评价方法方面,实现评价方法多样化. 22、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战? 答:我国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地专业化和专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地要求和挑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和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关键:(1)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地能力和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地核心要求.(2)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地基本理念.(3)实现角色地转变是教师专业发展地具体目标.(4)教师专业发展还应体现为教师对育人地责任感地提升. 四、分析应用题 23、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地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学生上课地做法是不对地,侵犯了学生受教育地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分析与评论:停止违反纪律地学生?课,应符合教育活动地价值要求,与对学生地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后进生地转化需要教师地爱心、耐心和信心;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24、结合自己所任学科地教学实际,谈谈从“知识本位”教学设计向“育人为本”教学设计转变地基本要领. 答:(1)从目标设?与执行地角度,要实现从“知识目标”向“三维目标”转变; (2)从内容选择与转化地角度,要实现从“封闭、单一、确定性内容”向同时兼有“开放、多元、不确定性内容”转变; (3)教师要变单向学生传授固定知识向促进学生学会学习转变,要运用丰富多样地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发展,要不断增加创造性地教学设计; (4)设计过程中要由过去过份关注教师地教向更多关注学生地学习兴趣、要求、体验等转变; (5)教学过程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结论、结果向同时关注过程、方法、态度等转变;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幸福感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xx》的观课反思 这次网上培训,认真观看学习了王啸老师主讲的《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美满感》,从中得到很多启发,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只有心爱学生,特别是尊崇、爱护、信任学生,使学生真正感到来自教师的温暖和呵护,教育才富有实效。爱学生,是师德的严重组成部分,是师德区别于其他行业道德的主要特点。师爱的基础是对学生人格的尊崇。尊崇学生人格是施爱的基本要求,也是获得学生的爱的基本途径。要尊崇学生的兴趣、醉心。尊崇学生的情绪与情感,以及尊崇学生的选择与判断。师爱的最高境界就是把自己的心与学生的心融为一体。不管生活中有多大困难,见到学生就什么都忘记了,不管心里有多少愁事,投身到学生中间天一下子就晴了,不管自己已经是多大,在孩子中间总觉得年青。可以说这样的老师是境界高的老师,现实中也不在少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提倡教师要甘于平平,无私奉献。要做到这一点,主要的是在师生关系中抵制商品交换的原则。鼓励教师积极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 那么美满是什么?其实美满没有绝对的答案,关键在于你的生活态度。善于抓住美满的人才懂得什么是美满。一直以为感受美满是件很困难的事,那是一种灯火阑珊处的境界。经过岁月的流年以后,才明白,美满其实很简单,只要心灵有所满足、有所慰藉就是美满。那什么是美满感呢?其实美满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由此可见,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必然也会拥有剧烈职业认同感和归宿感的美满体验。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教师美满感提升意义巨大。 1/ 1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1天版2018》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背景: 任何管理者首先都是人力资源管理者!人是企业的第一大成本,如何有效地选择、开发和规划人力资源,是任何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今天必备的核心能力之一! 我们必须彻底解决劳动用工的风险管理困境,使得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入一个有序而有效的顺畅状态,使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都能重视与发展人力资源,使人力资源真正成为企业成长的左右手! 实战型管理教练-黄俭老师简介: 滨江双创联盟荣誉理事长;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讲师;多家知名企业特聘高级管理顾问。 黄老师多年在企业管理、公司战略规划、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员工管理、绩效考核、上市公司等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刻理解了东西方管理精髓。进入培训教育行业,作为资深培训讲师,在企业内训课、公开课、CEO总裁班等百余家企业和大学课堂讲授战略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等领域专业课程,结合自身的企业实践和理论研究,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新营销课程收到企业和广大学员的欢迎和热烈反馈。听黄老师上课,可以聆听他的职场经历,分享他的成绩,干货多多!课程突出实用性、故事性、新鲜性和幽默性。宽广的知识体系、丰富的管理实践、积极向上、幽默风趣构成了独特的教学培训风格,深受听众欢迎。通过一系列案例剖析点评,使管理人员掌握一些管理先进理念,分析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擅长领域:战略管理/领导力系列/ 经典营销/新营销/大数据营销 授课风格:采用情景式教学法,运用相关的角色模拟和案例分析诠释授课内容,理论与实战并举,侧重实战,结合视听教材,帮助学员在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方面全面提升。广大的学员认为授课风格为:幽默风趣、条理清晰、实战、理论联系实际。 为今天工作成绩优异而努力学习,为明天事业腾飞培训学习以蓄能!是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意愿,是学员参加学习培训的动力,亦是蓝草咨询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 蓝草企业精心准备的课程,学习达成当前岗位知识与技能;晋升岗位所需知识与技能;蓝草企业课程注意突出实战性、技能型领域的应用型课程;特别关注新技术、新渠道、新知识创新型知识课程。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 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能否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与律师自身的经验有关,关键在于如何尽到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中的程序性事项 (一)关于保密事项 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获得很多调查对象的资料和信息,甚至是调查对象的一些商业秘密、重要技术信息。律师应结合尽职调查计划,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信息是重要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和信息。在可能获知商业秘密情况下,履行保密义务是律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律师可据相关方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二)关于承诺事项 对于无法获取资料的情况,律师应要求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承诺文件;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律师应要求调查对象作出声明和保证。律师应向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告知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必要性。这不但是律师审慎调查的要求,往往也会成为调查对象及相关方对于收购方的承诺。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上述承诺文件会成为证据资料,起到对收购方有利的作用。 (三)注重细节并完善工作底稿

在公司提供尽职调查相关资料后,律师应将已收到的材料列出清单,并由双方人员签署确认。对于尚未取得或还需要补充的资料,应列出补充清单,待调查对象进一步补充。对于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应做好留痕工作,完善工作底稿。 二、关于公司历史沿革和现状的尽职调查 (一)调查要点提示 1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显示公司为特殊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2 公司的设立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程序是否规范。 3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达到法定最低要求。 4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认缴,是否存在抽逃、挪用出资行为。 5 股东出资是否真实、是否履行必要评估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情形,股东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满足特殊行业要求。 7 公司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公司商号是否侵犯她人知识产权。 8 公司历次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9 公司章程是否载有特殊条款,如限制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分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一、师德基本范畴(师德文化、师德品质,知情意行、师德活动) 师德与道德共同性(相对独立性阶级性历史继承性共含性)联系 (重要组成部分特殊表现来源和基础,共性和个性)区别(产生时间和发展情况,范围) 师德基本特点(对教师职业的特为性体现教书育人要求的一致性内容的全面性功能的多样性) 二、师德的职业约定【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物质文明发展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发展人的素质发展);教师劳动对师德的内在规定性(应有的知识和教育能力,应有的从教为善品质)】 师德的价值蕴涵【伦理价值(教育为善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努力增进 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重要的伦理调节和评价功能);教育价值(对教育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对教育对象的巨大教育功能、对教师自我专业发展和修养的引导功能);文化价值(对社会文化有深远影响有效育化人文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资源对人的身心发展有影响是教师精神世界的主要组成部分调节教师职业行为和素养)】 师德强化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师事业心责任感、净化教育行业风气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师德的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认识和处理好教书育人关系、全面树立育人意

识、多方面努力更好实现教书育人);乐岗勤业(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 业、勤于功业勤于工作);人格示范(教育者先受教 育、实践中锻炼形成道德人格、要有良好的仪态】 师德的基本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师德原则规范的个体性内化(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勇于实践磨练增 强情感体验、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 四 教师的价值实现【价值实现中的价值对待(物质和精神的价值对待、自我和 职业的价值对待、目的性存在和工具性存在的价值对待);实践对待(对价 值实现中的各种价值取向予以正确认识和把握、注意不 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不断进取创新发挥创造潜能、注重实践努力的自 我强化);结果对待(结果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 教师的幸福【应有的本质性把握(既包括享受和获得也包括创造和付出、既 有个人目的的实现也有社会目的的实现、既有某一方面的满足也有多方面追 求的实现):基本取向(物质取向,途径和手段正当合 理合法诚实劳动获得、精神取向—避免吧精神和物质幸福割裂认识到精神幸福在层次上的不同在精神实现方式上要注意自我修养及与 他人交往合作;事业取向,对教育过程的幸福感对结果的幸福感对 规范的正确理解的幸福感);应有的实践努力(爱教乐教树立追求

教师职业道德与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教师职业 是指人们终身或者长期从事的、按照一定的社会需求和标准,传授文化科学知识,以培养人的能力和思想品德为目的的一种职业。 教师职业的特点 1.专业性(专门概念) 2.复杂性 (1)教师职业劳动对象的复杂性 (2)教师职业劳动内容的复杂性 (3)教师职业劳动过程的复杂性 (4)教师职业劳动能力要求的复杂性 3.创造性 (1)传授知识的创造性(2)培养学生的创造性(3)教育机制的创造性(4)教学内容和方法上的创造性 4.示范性 (1)学生的“向师性”决定了教师职业的示范性。 (2)学生的模仿决定了教师职业的示范性。 (3)教师品德言行的示范性决定了教师职业的示范性。 (4)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师范性决定了教师职业的示范性。 5.长期性 (1)教师职业培养人才的周期长。 (2)教师职业劳动见效慢。 6.准公共性 7.福利性 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 教师职业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发展。 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 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又称“教师道德”或“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它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1)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 即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善恶的专门体现性和对教育专门适用性。 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特点。 (2)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3)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面性

(4)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职业良心含义 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指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对社会向教师提出的道德义务的高度自觉意识和自觉履行各种教育职责,以及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道德调控和评价的能力等。 教师公正的作用 (1)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2)有利于创造自己的道德威信。 (3)有利于给学生道德心灵以美好影响。 (4)有利于学生积极性的发挥。 (5)有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 教师职业道德自我修养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7-24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迄今为止已经9年。该部法律是在建立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国家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因此,在相关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必然要贯彻这一宗旨。《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主要差异在于,《合同法》更多的是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劳动合同法》则着重体现了国家干预。 基于此,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受到了颠覆性的冲击,实践中劳动合同纠纷频发,企业往往败诉。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认真掌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树立正确的用工法治观念,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3.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 用人单位不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职工的处罚条款,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来实现对职工的奖罚比较科学。

5.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工作岗位仅是通俗的说法,用人单位将员工调动岗位但未改变工作内容,不能视为违约。但改变工作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 6. 用人单位应结合本企业的自身情况对“劳动合同范本”进行必要的补充,为可能出现的变动留有余地。从某种意义讲,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企业具有相对的优势;而变更劳动合同时,职工占有一定的优势。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1. 试用期条款是约定条款,非法定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亦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6.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 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规范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

律师执业风险防范

律师执业风险防范 一、律师: 二、律师执业: 三、律师执业风险: (一)内涵 (二)来源: 1.律师自身违法、违纪或者执业不规范招致的风险。 2.当事人及其家属制造的风险。 3.有着直接利益冲突、对抗明显的对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制造的风险。 4.来自于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侦查部门的工作人员的风险。 5.我国目前这种司法环境存在大量合法与非法的模糊地带、边缘地带,对律师违规进行选择性执法。 6.在陈瑞华看来,律师的执业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有的律师缺乏经验。另一种情况则有个别律师职业道德、操守有问题,只注重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注重维护社会正义,法律服务意识薄弱。” (三)分类: 1.民商事风险: ①工作失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赔偿。例如因写错诉讼主体等耽误了诉讼时效,或因过失错过了上诉期、泄露商业秘密、遗失重要证据等。 ②对法律问题理解的偏差,造成错误。比如诉讼请求不当、举证错误、越权代理、延误诉讼期限等。 ③专业水平欠缺,不可能全知全能,造成风险。例如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出现偏差、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不当或错误等等,当事人完全可能以此为由要求律师退还代理费和赔偿损失。 ④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2.非诉风险: 3.刑事法律风险: ①《刑法》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306条实际包含三个罪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妨碍作证罪(引用最为广泛)。 ②泄露国家秘密罪: ③偷税罪: ④包庇罪: ⑤寻衅滋事罪: ⑥玩忽职守罪 ⑦诬告陷害罪 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合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⑨行贿罪 ⑩ (四)行政法律风险:

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与构成

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与构成 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 教师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有了教师职业劳动之后,由一些教育家、思想家总结概括而成,并在他们的著作中表达出来的。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 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教师职业荣誉八个因素构成,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反映出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互相配合,构成一个严谨的教师职业道德结构模式。(一)教师职业理想所谓职业理想,就是指人们对于未来工作类别的选择以及在工作上达到何种成就的向往和追求。职业理想是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崇高的职业理想才能产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做一名优秀教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崇高职业理想,它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实现这个理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热爱教育事业。第二,热爱学生。第三,献身教育事业。第四,勇于同一

切危害教育事来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第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教师职业责任所谓教师职业责任,就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换句话也可以说,人民教师的职责,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自觉履行教师职业责任,就是要求教师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那么,教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条呢?第一,教师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生负责。第二,对学生家长负责。第三,对教师集体负责。第四,对社会负责。(三)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态度,是指教师对自身职业劳动的看法和采取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指教育劳动态度或教师劳动态度。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呢?首先,教师必须有主人翁的责任感。第二,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第三,要有肯于吃苦的精神。(四)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纪律就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条例、守则等。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有教师意识并不断强化这种意识。第二,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第三,在教育劳动中恪守教师职业纪律。第四,从一点一滴做起。第五,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五)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技能集中地表现为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教书育人活动的效果是教师职业技能的反映。那么,教师应怎样做才能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呢?主要应做到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发表时间: 2007年07月07日 12时16分阅读次数: 1271 简要描述: 通过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评估、识别、防范、控制,确立法律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序和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合法经营、依法决策。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诠释了企业法律建设,解决了法律应当做什么、到什么应当由法律做的问题,通过设定法律风险控制事项,确立法律顾问对经营决策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程序,从而防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河南天地律师事务所李建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造就了大批明星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曾几何时,鲜花、掌声和福布斯排行榜的荣耀,使他们成为国人的骄傲。令人沉重的是,以国企老总褚时健、私企首富牟其中、乡企大佬禹作敏为典型的中国知名企业家纷纷身陷囹圄,以“央视标王”爱多、“目标宏伟”的三株集团、“股市明星”德隆集团等为代表的辉煌企业纷纷破产。然而,悲剧不但没有结束的迹象,而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苗头:唐万新、黄宏生、顾雏军、张海、涂景新、周正毅、袁宝璟……锒铛入狱,郑州亚细亚、马胜利造纸集团,上海冠生园、金华有毒火腿……相继垮台。发生在这些知名企业和企业家身上的悲剧,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思想的启迪。俗话说:幸福的家庭各有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从细节看,每个企业或企业家的悲剧各有不同,但从本质上看,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原因,那就是:缺乏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或完成以后,不了解法律风险在于何处,更不知道规避风险的必要技巧。 殊不知,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活动中,风险如影随行,风险与利润是成正比的,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风险。而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如前文所述,多少富豪、多少企业,由于一个小小的法律风险而倒闭、破产。 诚然,有人将部分知名企业家的个人遭遇归结于“原罪”,认为是当时的机制存在问题,而不是企业家个人的错。的确,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因法制不健全,外部干扰严重、游戏规则不平等,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缺乏合理的保障,为争取生存发展空间,不得不“打擦边球”,那都是无奈之举。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加深,社会已认可“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有序经济是法治经济”。如果还想着靠钻法律空子来发财,就十分危险了。可喜的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中存在法律风险已被企业家所认识,但认识深度还远远不够,也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为对于风险,需要进一步地识别、评估、防范、进而选择和获取增加企业经济价值的机会,才能达到保障企

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13个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13个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第一部分买家严格履约 1、购房资格 易犯错误:不少买家自以为资格没有问题,结果签约后资格核验不通过,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甚至要求赔偿违约金。以北京为例,常见的核验不通过情形有:社保缴纳中断过、社保曾短暂迁至京外又回京、通过黑中介突击补交、个税不连续、一些合伙类型企业个税缴纳不具有连续性等。 律师支招:买家必须落实自己的购房资格是否完善,否则绝不签约。社保记录可以在官网查询;持身份证,在社保中心和税务所可以现场查询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买房人应当花半天时间,先查询,后签约。 2、定金支付义务 易犯错误:未按时、足额缴纳定金,或未留存有效付款凭证。买家一旦出现这样错误,卖家就有可能根据迟延履行责任条款,解除合同。 律师支招:首先,支付定金是买家的义务,必须足额且准时支付,如果支付有困难,在订立合同前就必须考虑好,在订立合同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状况作出约定。第二,现金支付的,必须让卖方给你出具收据;汇款转账的,必须支付到卖方本人的账户,或者卖方书面签字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如果可以,最好让卖方出具收据。 3、首付款支付义务 常犯错误:首付款通过第三方监管平台支付的,常见的错误有:选错监管方式、选错监管机构。(首付款直接支付给卖家的,参见第2点) 律师支招:有一类监管,支取的条件是合同履行完毕后,持证明文件由监管机构放款,若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任何一方无法提取款项,此方式可取;还有一类监管,不少银行都提供,支取的条件是某个约定时间到来,则自动放款给卖家,此方式不可取,因为合同履行过程有很多变量,甚至纠纷,原定时间到了,买家未必已经取得相应房屋权利。有关监管机构,有些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监管服务,可取;有些非常有诚信的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有监管专户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可取;一些小中介未经备案的所谓监管账户,不可取,已发生多起卷款潜逃事件。 4、申请贷款义务 常犯错误:买家在合同中约定批贷的具体时间;买家没有约定第一次申贷失败后的处理方式。买家如果犯了第一个错误,极容易构成迟延履行,让卖家抓住机会解约;买家如果犯了第二个错误,申贷失败,自有资金难以支付,也会导致卖家解除合同。 律师支招:买家在合同中只能根据自身情况,约定何时提交申贷资料,而不能约定何时取得批贷通知,因为何时批贷是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权利,买家是掌控不了的;买家在合同中必须约定,第一次申贷失败后的处理方式,律师建议的方式是:若第一次申贷失败,买家有权利更换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再次申请,再次申请失败的,应在N日内自行筹集款项支付(如买家有能力自行支付余款)/或选择约定: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卖家因合同履行花费的合理支出由买家承担。 5、缴税义务 常犯错误:存量房买卖中,绝大多数地区都会约定由买家承担全部税款,不少买家未事先预判好税负大小,缴税时发现税负远超预期,导致骑虎难下。房屋交易税收复杂繁重,主要涉及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长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宋斌昌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 习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规范等重要理论,通过 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 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通过学习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 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 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 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育法律法规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 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 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 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 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 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 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 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 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 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

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 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二、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 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 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 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 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三、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 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 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 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信贷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

信贷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大纲 第一讲:风险管理是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 由A银行一起看似正常的信贷业务而产生的不良全程分析,反观信贷风险的成因及风险扩散 1、风险的概述 2、风险、损失、收益的关系 3、银行风险种类 5、银行风险呈现的特点 6、银行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讲:信贷风险管理分析 1、信贷流程概述 2、信贷风险防范的三大环节 1)贷前调查 2)贷中审查 3)贷后检查 3、信贷风险管理手段 4、信用评级及客户评价 第三讲:信贷相关法律风险控制 一、贷款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 1、贷款合同的主体、订立和履行 2、贷款合同订立的程序 3、贷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4、合同的内容 二、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控制 1、抵押物的合法选择 2、特殊财产抵押的的法律解析和争议焦点 3、如何依法实现抵押权的方法 三、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不同 1、质押担保的法律特征

2、动产质押质物的选择与保管 3、汇票、支票、本票质押的法律风险控制 4、其它质押物的法律风险控制 5、质权实现的条件和途径 四、实现信贷债权的法律风险控制措施 1、自然人死亡 2、夫妻双方离婚 3、企业改制、合并与分立、解散和破产 4、诉讼时效 5、风险债权的法律救济 1)代位权 2)撤销权 3)解除权 4)抵销权 6、民事保全制度 7、提起诉讼与强制执行 第四讲:信贷业务调查要点 1、客户经理需要掌握的信贷制度 2、授信申请人与保证人提交的资料审查 3、担保要点审查 4、客户经营管理分析 5、授信用途各还款来源分析 第五讲:个人贷款的概述和特点 1、个贷的种类 2、当前个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3、如何规避个贷风险 4、贷后管理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请把最符合题意选项前的字母填入空栏中) 1.教师劳动的对象是() A商品 B 课本 C 学校 D 人 2.教师劳动区别于其他行业劳动的显著特征是() A示范性 B 社会性 C 复杂性 D 个体性 3.教师是立校之本,()是立校之魂 A 校长 B 学生 C 师德 D 知识 5.在教师家长的交往中,应该主动的一方是() A 学生 B 家长 C 教师 D 学校 6.热爱学生是师德的() A 核心 B 条件 C 重点 D 要求 8.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这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中() A 工作与学习的一致性 B 教书与育人的一致性 C 复杂与艰巨的一致性 D 个体与群属的一致性 9.良好师德形成的内因是() A 自我修养 B 职业教育 C 专业引领 D 理论宣传 10 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于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构成。 A 教师职业特点 B 教师职业要求 C 教师职业规范 D 教师职业荣誉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对的请在题后括号打√,错的请打×)1.爱岗敬业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2.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重要在于学,而不在于做() 3.教育者的崇高的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做重要的前提。() 4.“优点不夸跑不了,缺点不批改不了”() 5.教师对学生的爱与亲情、友情的爱是相同的。() 6.中小学生在法律上是:国家公民;未成年公民,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7.教师讥讽学生的行为是不恰当的,但不属于违反师德的行为。() 8.以学生为本,就是着眼于学生能够进入理想的学校。() 9.教师打骂学生的行为其实也没有什么,他们都是恨铁不成钢,也是对学生负责。() 10 处罚是教育,宽容也是教育,却比处罚更有影响力。() 三.简要下列问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 2.师生感情好,老师的表扬学生认为是鼓励,老师批评学生认为是爱护;师生关系紧张,老师的表扬学生认为是哄人,老师的批评学生认为是整人。这一现象给我们什么启示? 四.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教师不在于他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教了多少年书。有一些人,他教一年,然而重复五年十年乃至一辈子;有一些人,实实在在地教了五年。一个实实在在教五年的人,与一个教了一年却重复了一辈子的人,他的成就是不一样的。” 请问:您希望自己成为哪种人?为什么?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讲稿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讲稿银行是典型的以负债为特征的经营,盈利水平和能力的高低本质上在于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的核心能力。当今金融发展和竞争实践表明,银行承担风险、管理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已成为衡量其竞争力的显著标志,直接影响并决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各银行均把风险管理作为业务发展基础来抓。 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上述风险的控制大都要借助于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我们这次的讲课,第一、第二部分从银行操作实务的角度出发,分析银行业务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并给出如何防范的建议。第三部分通过讲述农发行今年遇到的案例,对其进行法律分析并给出这些案例对贵行今后法律工作的实务启示。 第一部分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风险一: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及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的风险。 防范措施: 1、应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的完整、真实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查。借款人是否适格,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借款人是否正常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签约代表人授权的合法性。 2、深入调查借款人企业管理能力,盈利能力,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被企业虚假的财务、现金流量资料欺骗。 风险二:合同要素不齐全。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实践中,不使用总行提供的合同,空白处填写不完整,贷款行和借款人的签章、合同签订时间不齐全在银行借款合同中有不少。这些看似细微的地方,稍不注意,就会给银行日后贷款的收回埋下潜在的风险。

防范措施: 需要填写的地方不要留有空白,认真填写,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尤其注意合同双方的签字和盖章问题。单位借款人必须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名。 风险三:实际放款时间与合同约定放贷时间不一致 实际放款时间在约定放款起始日前,或是在约定期间届满后放款,这样会使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以银行未在约定期限放贷而不承担担保责任。 例如: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贷款期间从2006年12月26日起至2008年12月25日止,但实际发放第一笔贷款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造成此笔贷款抵押无效,形成信用贷款。 防范措施: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放款时间。 风险四:超出约定限额放款 超出限额部分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该部分借款因无担保而形成信用贷款。 防范措施: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放款金额。 风险五:集团客户贷款 从单个企业的贷款来看,可能并不大,但一笔贷款通过若干家关联企业在账面上“运作”倒来倒去便形成虚假的自有资金链,进而以“实力雄厚”套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防范措施: 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对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进行审查。审查集团客户在集团中的地位,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对银行债权的影响程度。分析集团客户的主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能否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与律师自身的经验有关,关键在于如何尽到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一、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中的程序性事项 (一)关于保密事项 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获得很多调查对象的资料和信息,甚至是调查对象的一些商业秘密、重要技术信息。律师应结合尽职调查计划,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信息是重要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和信息。在可能获知商业秘密情况下,履行保密义务是律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律师可据相关方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二)关于承诺事项 对于无法获取资料的情况,律师应要求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承诺文件;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律师应要求调查对象作出声明和保证。律师应向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告知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必要性。这不仅是律师审慎调查的要求,往往也会成为调查对象及相关方对于收购方的承诺。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上述承诺文件会成为证据资料,起到对收购方有利的作用。 (三)注重细节并完善工作底稿 在公司提供尽职调查相关资料后,律师应将已收到的材料列出清单,并由双方人员签署确认。对于尚未取得或还需要补充的资料,应列出补充清单,待调查对象

进一步补充。对于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应做好留痕工作,完善工作底稿。二、关于公司历史沿革和现状的尽职调查 (一)调查要点提示 1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显示公司为特殊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2 公司的设立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程序是否规范。 3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达到法定最低要求。 4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认缴,是否存在抽逃、挪用出资行为。 5 股东出资是否真实、是否履行必要评估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情形,股东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满足特殊行业要求。 7 公司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公司商号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8 公司历次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9 公司章程是否载有特殊条款,如限制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分红、一票否决权等。 10 股东间是否存在特殊约定,如固定回报条款、业绩回购条款等。 11 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行为,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如公告、通知债权人。 12 公司历史上股权转让是否均已支付对价、是否完税、是否存在纠纷;公司的境外股权是否存在被直接或间接转让的情况,是否依法申报纳税。 13 公司历史上是否经年检或年报公示。 14 公司历史沿革演变过程是否合法。 15 各项文件所载内容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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