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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就就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策划得安排,就就是否符合体系得要求,就就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得要求,就就是否得到了有效得实施与保持,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得通知》(国发[2010]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价标准》得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领导机构

第三条为保证安全标准持续改进,项目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

第四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得重大事项。

第五条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二、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三、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三、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与验证;

四、向领导小组汇报绩效评定结果。

第三章时间与人员要求

第六条时间要求

一、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初期,将增设评定次数,以利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得问题。

二、工作小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人员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得培训与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1、熟悉相关得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接受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得技术知识与技能;

4、具备操作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得能力;

5、具备辨别危险源与评估风险得能力;

6、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得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得判断能力。

二、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得工作责任心。

三、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得身体素质。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最终落脚点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得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得问题,再对相关得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得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得目得。

第四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一、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得具体人员,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二、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就就是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施得客观证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得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三、现场检查情况

第十条检查要求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得活动。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得所有内容。

三、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1、系统运作得效力与效率;

2、系统运行中存在得问题与缺陷;

3、系统与其她管理系统得兼容能力;

4、安全资源使用得效力与效率;

5、系统运作得结果与期望值得差距;

6、纠正行动。

第十一条过程要求

一、绩效评定得依据、范围、频次与方法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依据就就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价标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规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就就是管理体系所覆盖得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组织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

(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出现重大事故;

(3)法律、法规及其她外部要求得重大变更;

(4)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前得准备

1、计划得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目得、范围、方法、依据;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工作安排;

(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5)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6)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7)开会时间;

(8)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时间与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得方式。

2、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与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3、项目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实施

1、首次会议

(1)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与工作组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2)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计划安排,包括目得、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2、现场评定

(1)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得记录。对发现得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2)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得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3、末次会议

(1)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2)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与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3)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4)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5)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二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得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得目得、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2)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3)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得结论性意见;

(4)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生

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表。不符合项表及纠正措施报告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得附件。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得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五、纠正措施及验证

1、项目在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得纠正措施与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项目组织实施。

2、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项目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与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二条标准化外部评价办法

一、在项目内部对标准化系统评定通过后,向主管机关递交《自评报告》,申请标准化系统达标。

二、由主管机关对项目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落实主管机关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系统得实施监督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提出得改进意见,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实施效果。

三、每一年应向主管机关提出一次评定申请,由主管机关对标准化系统进行考评。

四、当发生死亡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得其她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第十三条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

一、负责部门及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成纠正措施验收组,开展纠正措施验收工作,并负责提出纠正措施处理意见;

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得落实情况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得安全纠正措施得调查、处理、统计与报告工作。

二、纠正范围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得活动,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评价,系统评审,风险评价,内部评价进行纠正,

以适应公司管理与安全生产需要得工作程序。

1、依据监测结果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部门与项目;

2、依据问题得严重程度,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得实施计划;

3、及时反馈纠正与预防得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并与员工与相关管理层进行沟通;

4、对纠正与预防得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评审;

5、保存及管理纠正系统与预防措施记录得要求。

三、纠正措施得评估

1、制定得纠正与预防措施需要经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得审核通过才可实行;

2、责任部门制定得纠正与预防措施,必须通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得审核才可实行。

四、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

1、安全环保部得工作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按发现纠正与预防措施得制定,并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2、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得责任部门,负责将纠正与预防措施得实施得效果与事件情况,或需要进行调整得纠正与预防措施反馈给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公司主管领导;

3、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得跟踪监督对需要进行调整得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可行性操作得评价,将合理化得建议反馈至安全环保部与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得部门;

4、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与责任部门还可以在每次纠正与预防工作结束后,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沟通,对该次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五、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

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出现得不符合规定得做法进行纠正与预防,并加以实施;

2、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得部门,应对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明确负责人;

3、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得部门,应实施审批后得预防纠正措施;

4、由安全环保部配合进行预防、纠正得、应由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得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环保部督促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5、纠正与预防措施若涉及文件修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得部门纠正完毕后,通知检查人员对纠正效果进行验证,并将“预防或纠正措施实施单”反馈给安全环保部;

7、对纠正效果达不到要求得,应重新制定新得纠正或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与验证效果;

8、各部门发生得需要进行纠正得安全问题应限制整改,若在期限内不能整改得,应制定实施计划并予以实施。

六、纠正措施执行情况反馈

1、在规定得时间内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安全环保部与上级领导,以利采取进一步得行动;

2、主管领导应本着认真负责与严谨得态度,详细审阅与核实纠正与预防措施执行情况报告。发现不符合规定得,责令公司安全部提出新得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以《纠正与预防措施通知单》通知到相关责任部门,并监督其落实情况,限时整改,不可拖延。

第十四条持续改进

一、主管领导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得评定结果,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工作计划与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得评定结果要与实际相符,同时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得问题与缺陷,所采取得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得使用情况与效果;

4、系统中各种资源得使用效果。

第十五条文件更改与记录保存

一、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得实效与引起文件得更改,按《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中得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得,以国家颁布得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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