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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书写规范

公文书写规范
公文书写规范

框架层次

一、框架是全书内容的总体设计,是年鉴的基本结构,应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具有独特个性的框架。

二、框架要基本稳定,不宜年年多变,以利保持年鉴自身的特色、风格和连续性。但年鉴框架也要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有所调整,有所创新,使之更好地反映客观实际和充分发挥年鉴的功能。

三、框架设计要覆盖面广,分类科学,层次清楚,结构严谨,领属关系得当,内容均衡适度。

四、框架结构要符合年鉴体例,做到结构栏目化,主体内容条目化。年鉴主体一般分为3个~4个层次。3个层次分为栏目(类目)、分目和条目;4个层次分为栏目(类目)、分目、子目和条目。

条目标题

五、条目标题要明确、简洁,见题如义。一般使用直述式,用一句话表述一个完整的信息,中间不用逗号。

六、条目标题要突出体现主题内容的词,以便检索。文字应简明醒目,不要用号召用语和形容词。

七、条目标题“动”、“静”应统一,同一类的标题必须统一。会议标题不要既用动态的又用静态的。

八、条目标题用字要简洁明了,突出主题,尽量不超过15个字。

九、同一分目的条目标题,应按一定顺序排列。可以时间为序排列,也可以轻重主次排列,或分门别类排列,使条目之间的排列体现一定的逻辑顺序。

条目撰写

十、综述和概况。综述置于栏目之前,概况置于分目之首,综合地反映不同栏目和分目所记领域一年内发展变化的全貌和基本情况。所有栏目和分目,一般均应设置综述和概况。综述和概况要“全”(全面)和“概”(概括)。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总体特点、典型材料、重要数据、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的要素。要素要齐全,防止空洞无物和残缺不全两种倾向、注意动静结合,每个综述和概况既要设置若干相对稳定不变的项目(或方面),又要写出各个年度的变化和发展,以增强历史感,体现资料和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综述和概况对所涉领域的总体评价应寓于事实的叙述之中,做到述而略论,点到为止,防止以论

代述,借题发挥。注意综述、概况和条目在层次上的区别,防止在材料和数据的选用上过多重复,也要寻找到各自的角度,合理运用。同时,要注意三者之间的统一,防止在事实、数据、评价等方面前后不一,产生矛盾。

十一、重大活动类条目。包括时间、地点、名称、主办单位、参加人员及人数、内容、结果等基本要素。应着重记述活动的主要内容、特点和结果。注意避免叙述一般过程、罗列出席人员、抄录领导人讲话、偏重气氛描绘等做法。

十二、会议类条目。包括时间、地点、名称、主办单位、规模、人数、中心议题、会议成果等基本要素。应着重记述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结果,如做出什么决定,提出什么新的理论观点,新的政策、措施等等。避免写日程安排、会场布置及气氛,领导人名单、接见、讲话等要少写以至不写。注意控制会议条目的数量。有些同类会议可以适当合并或列表记载,一些缺乏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不立条。有些会议的标题,可视情况,可以会议名称立条,也可以会议内容立条。

十三、机构类条目。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批准机关、组织形式、主要职能(范围)、内部机构设置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主要职能及工作成果等。避免在成立原因、过程、意义上多做文章,对领导人不必大量罗列,记主要领导人即可。

十四、科研成果类条目。包括成果名称、完成单位或个人、完成时间、成果价值、获奖等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基本要素。应重点介绍成果的价值。对研制过程、意义、应用范围等应避免广告式用语。介绍学术观点时,要客观、公允,切忌带有个人观点进行褒贬。

十五、工程类条目。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本体(规模、设施)、质量水平(达到的标准)、地点、时间(开工、完工)、完成单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基本要素。应重点介绍工程本体、质量水平和效益。避免在开工(竣工)典礼场面、领导人员出席及讲话、建设过程、自我评价等方面多花笔墨,避免广告式用语。

十六、竞赛类条目。包括时间、地点、竞赛范围、项目、结果等基本要素。应重点记述竞赛项目及结果。注意避免对意义、目的、过程、赛场气氛的评价。

十七、事故类条目。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原因、损失(危害)程度、处理结果等基本要素。应重点记述损失程度及处理结果(尚未处理者可不写)。注意避免描述领导重视、布置抢救及抢救经过、现场气氛。

十八、人物类条目。依次包括生卒年月日、性别(男性不注)、民族(汉族不注)、籍贯、党派情况、最高学历、主要经历(以时为序)、职务(职称)或活动领域、重要事迹、成就、著作、影响、奖励称号等基本要素。应重点介绍主要经历,重要事迹和成就。除“逝世人物”外,新闻人物还应该着重介绍人物的思想品质、性格特征、言谈举止,不用“杰出”、“卓越”等褒扬定语。涉及国家领导人的条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后方能采用。

十九、各类专题性条目均应注意标题和正文的衔接,尽量避免正文起始重复标题。如人物类条目,在标题(人物姓名)之后的正文,应接写生卒年月日,不必重复人物姓名;会议类条目,在静态标题(“×××”会议)之后的正文,可接着

写“于×月×日召开”,不必重复写成“×××会议于×月×日召开”;在动态标题(“召开×××会议”)之后的正文应有主语,可写成“该会议于×月×日召开”。

二十、条目篇幅。综述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概况一般控制在800字以内。专题性条目可分长、中、短三类,短条300字以下,中条400字左右,长条700字左右,应以中、短条为主。

语言文体

二十一、语言

1.准确,即用词恰当,逻辑严密,资料准确。统计数字应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不属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由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

稿件中慎用“最大”、“国内领先”、“国际水平”、“第一”等文字,直述其事,让读者自己判断;如是经过评比的,直接写明评比结果,并写明评选的部门。

2.规范,即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不用文言、方言、俚语,忌用仅在行业内通用的简称、某些简约的用词,应在首次使用时加括号具体说明。如开展争创“两个一流”(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活动;评选“三学”(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状元;“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等等。文句要符合语法、修辞和逻辑要求。

3.简洁,即用简炼、严谨的语言,向读者提供高浓缩的信息。要惜墨如金,挤干水分,删去不含有价值信息语言。

4.明了,即开门见山,直陈其事,不用导语,不用铺垫文字,用最明确的语言,把信息传递给读者。

5.朴实,即用词把握分寸,如实记事,不以偏概全或言过其实,忌用空话浮词,忌用宣传与广告色彩的语言。对人物、事物的褒贬,寓于事实的叙述之中。

二十二、文体。基本使用两种文体。记事、记物、记人用记述文;对事实和知识作介绍、解释,用说明文体。不描写、不抒情、不议论。避免使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散文等文体。

书写格式

二十三、条目文稿一律使用统一的打印稿纸,开本大小根据各单位归档要求而定。每个条目另纸开头,不接写。稿纸左边留出装订线,装订线内不应有文字。

二十四、条目标题顶格书写,前后加方头括号(【】),后空一格接写正文。综述、概况一律不另加标题,均以“综述”、“概况”为标题。“综述”、“概况”的书写格式必须全书统一。

二十五、除“综述”可分段书写外,其他条目不分段。

二十六、条目作者在文后署名(图片作者在文字说明署名),顶后格,加圆括号。条目一般不以单位署名,集体创作可用笔名。由单位提供的图片、表格、资料,写作“××(单位)供稿”。

二十七、改稿不用铅笔和圆珠笔,三审须用三种不同的颜色笔改稿;在电脑上改稿必须留下原稿和改稿者的修改痕迹。

名称表述

二十八、除专文、引文外,条目行文统一使用第三人称的称谓,一律不用第一人称或第一人称代词。如不用“本市”、“我党”、“我军”、“本公司”等称谓。应直书市名、党名、军名、单位名,如“中国共产党”(可简称“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可简称“解放军”)、“××公司”等。

二十九、凡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等称谓。需要说明职务、职称、学衔的,可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如“上海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大学教授×××”、“医学博士×××”等。

三十一、关于华侨等人士的称呼,以“华侨、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同胞、外籍华人”的称呼为准。关于涉台用语遵照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执行。

三十二、会议、组织、机构等名称,除常用简称外,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并用圆括号注明简称,以后用简称。名称的使用必须前后一致,对同一会议、组织、机构不能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名称。

三十三、涉及区级政府机构的名称,一般不用简称而用全称。

三十四、行政区划的称呼顺序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行政区划和上海市行政区划的排列应按照有关规定排列。

三十五、质量认证体系的书写格式为“ISO 9000:2004”(英文字母与数字之间空汉字的四分之一距)。

三十六、所有外国人名、地名、机构名称、学术名词等,均应译成中文,并视需要括注外文。译文一般以新华社和人民出版社的译名为准。

时间表述

三十七、时间一律具体书写,不用“今年”、“前年”、“本月”、“目前”、“现在”等时间代名词;不用“近几年”、“最近”、“目前”、“几年来”、“不久以前”等模糊时间概念;不用时间简称,如“1990年”不能写成“90年”。

三十八、公历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农历年月日一律用汉字表示,并不得混用。如“1998年10月1日”不得写成“1998年十月一日”。凡人物生卒年月、年龄、年份等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在括号内注明人物生卒年月和干部任职起讫时间的,年月日可以用脚点表示,如“周恩来(1898-03-05~1976-01-08)”。

三十九、年份之间的起讫时间“年”字,如“1980年~1985年”不可省略为“1980~1985年”。月、日的用法可同上。但不同月的不能省略“月、日”,如“1998年10月28日至11月25日”,在使用时必须做到全书统一。

四十、纪年统一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纪年,历史纪年之后括注公元纪年。历史纪年中的数字,民国之前的用汉字书写,民国时期的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民国24年(1935年)。南汇县解放(1949年5月16日)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四十一、人们熟知的历史上著名事件、日期的写法,一般不加引号,中间也不用间隔号圆点,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八一三事变,不必写成“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八?一三”事变等。但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的,应用间隔号圆点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绰号,避免歧义,如“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等。

数字使用

四十二、数字用法以1995年12月发布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并根据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统一的情况,对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情况进行规范。

四十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

1.数量量值中的数字,如“1米”、“3公斤”、“5天”、“20℃”等。

2. 物理量量词(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如“5人”、“30元”、“200个”等。

3. 计数的数值,如正负整数(2,-6)、小数(2.80)、百分数(50%)、比例(3∶7)。

4.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并不得与汉字混用,如“20世纪90年代”、“1998年5月6日”、“14时12分36秒”等,不能写成“20世纪九十年代”或“二十世纪90年代”。

5. 代号、代码,如“GB3100-93”、“国办发[2005]1号文件”。

6. 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连接号“—”,两个连用的数值之间不能省略单位名称,如“150千米~300千米”、“10℃~20℃”、“10%~15%”。

四十四、必须使用汉字数字的:

1. 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专用名词、诗词、古文中的数字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如“一律”、“一方面”、“十滴水”、“七上八下”、“八国联军”、“四书五经”、“五四运动”、“十月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二万五千里长征”等。

2. 相邻的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和带有“几”字的概数,如“三四个人”、“五六十岁”、“几十”、“三千几百”、“一两个小时”、“三五天”等。

3. 数字后不带数量词的,如“三省”、“四市”、“五国”、“四大项”等。

4. 星期数,如“星期二”、“星期六”等。

四十五、视情况而定的:

1. 在统计数值中的分数用阿拉伯数字(1/2),在非统计数的行文中,分数可用汉字,如“三分之二”、“五分之四”、“千分之一”等。

2. 序数一般用汉字,如“第一次”、“第二名”、“第三局”等。但与其他阿拉伯数字联用时,则用阿拉伯数字,如“1998年第4期”。

3. 约数,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十余次”、“一千多件”、“五十名左右”、“约三百元”等。但一组数字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拿出19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2万多吨、柴油1400吨”。

四十六、数字增长的比较,年度比较的写成“比上年增长×××%”,季度或月份比较的,可写成“比上年同期增长×××%”,一般不用“同比”或“增长×个百分点”,对增长速度进行比较时可用“提高×个百分点”。

四十七、4位数以上的计量数字,在行文中和表格中使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位置,如“2 748 456”。5位以上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为以万、亿为单位,如“48.5万元”、“73.62亿公里”等,但不能写成“73亿6200万公里”或“73亿6千2百万公里”,尾数不是零,或改写后影响数据精确度的,可按原精确数书写。凡有小数的数据,一般取小数点后2位。

四十八、一个数字或一个年份,在转行时不能断开作二行书写,如“1998年”,不能在上行末写“19”,下行开头写“98”;“8 800”不能在上行末写“88”,下行开头写“00”。

标点使用

四十九、标点使用以1996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五十、书写时一个标点符号占一格。破折号“——”、省略号“……”占两格。一行的开头不放标点;但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半边可放在一行的开头,省略号、破折号可放在一行的开头或末尾,但不要拆开。

五十一、使用引文时,一般引用整句且包括冒号的,最后的标点符号放在引号内;不是引用整句且无冒号的,标点符号放在引号之外。

五十二、注意逗号、顿号的使用。逗号表示句子内部的一般性停顿,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但如果并列词语内部又有并列词的,则该词语的前后词语应使用逗号,如“历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中科院院士”等。

五十三、书名号只用于书名、篇名、报刊名、文章名、文件名和戏剧名等,不要用于单位名。丛书是若干本书组合的总称,不是书名,不要用书名号,可用引号,如“邓小平理论与实践研究丛书”。

五十四、破折号(横线占二格)与连接号(横线占一格)使用的区别:破折号用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如“大会堂建筑的枢纽部分----中央大厅”。连接号是把意义相关的词语连成一个整体,如“上海-横滨友好交流项目”。连接号还有另外三种形式。地点之间用连接号“----”(占两格),不用“~”,如“上海----南京”等。数目之间用“~”,如“1000公斤~2000公斤”。表示产品型号用“-”(占半格—),如“TPC-3”。

五十五、行文中“其中”前后标点符号的用法。“其中”前除了已有完整的句子必须使用句号以外,一般用逗号。“其中”后一般直接与词语或数据连接,不用逗号和冒号,如“全市有676个队参赛,其中市区531个队,郊县145个队”。

计量名称

五十六、计量单位按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执行。

五十七、在行文中,重量单位公斤仍可写成“公斤”,长度单位公里仍可写成“公里”。计量单位平方米不能简写成“平方”、立方米不能简写成“立方”、“土方”。

五十八、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名称,如升、斗、石,英制的哩、磅等,在引文时可照录,但在首次出现时,尽可能加注说明。“吋”应作“英寸”,“瓩”应作“千瓦”,“哩”应作“英里”。测量温度一般采用公制摄氏制不用华氏和列氏制,如历史记载中用华氏、列氏可照录,但应注明相当的摄氏度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旧人民币币值注明或换算成新人民币币值(旧人民币1万元为新人民币1元)。

五十九、行文及表格中,一般不要夹杂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数字符号、化学分子式和其他符号,但在必须载录的公式中可使用各种符号。如在行文中及表格

中用“平方米”、“立方米”、“大于”、“水”,在公式中用“m2”、“m3”、“>”、“H20”

正文必须用的英文词语,应加注中文。在记述某些产品的规格、计算公式、技术参数时,可以使用化学公式、英文符号和其他符号。

六十、稿件中的计量单位必须统一。如单位用“个”,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用“所”,公园、体育场、图书馆、影剧场等用“座”,病床用“张”,道路、河流等用“条”,商店、工厂、企业等用“家”、汽车、自行车用“辆”,学生、医生、科技人员、职工人数等用“人”(一般不用“名”),但人数在前称谓在后时,可用“名”。如“10名医生”、“20名专家”等。

图片表格

六十一、彩色图片分别置于卷首及正文内有关部类之中。彩色图片主要集中反映上一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突出成就。刊出的照片,要求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年度感,是当年的大事、要事,并具有事件瞬间的典型性、反映内容的权威性和资料性(即存史价值),做到主题新颖、构图精巧、色调高雅、中心突出、层次清晰,在艺术上和技术上均臻上乘。每帧照片,均应有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的说明。所刊登的图片应保持原有的事实,不应经人工合成或模型、效果图等。

六十二、串文图片随条目穿插于正文之中,内容既可与有关条目相呼应,也可以图代条目,并有简要的文字说明和摄影人员姓名。

六十三、涉及国家领导人的图片,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后方能采用。

六十四、表格分各类专业表格和综合统计、分类统计表格两部分。表格可随文穿插于各有关栏目、分目中,也可置于专设的统计资料栏目和卷末的附录之中。

六十五、表格构成的要素有表题、栏头、表项和表框。

表题即表格的名称。除专项统计表外,标题一般应具有时间、地方(单位)、事项三个要素。表题居中排列,一般都加“表” 字,如“1997年19个区(县)吸收合同外资情况表”。表格数据的年份与年鉴记述的年份一致时可省略表格标题上的年份。

栏头是表示表格中各项目类别的名称,居于表格首列首行。表示主要项目类别的栏头一般居于表格的首行(称为表头)。

表项是表格中纵向或横向自成系列的一组项目栏,所有表项构成表身。

表框是决定表格尺寸大小的外部框架。

六十六、表格采用开放式或封闭式,表内是否用横线,可根据版面设计而定,但应全书统一。

六十七、根据表格内容,分别排成单栏、双栏或三栏式,尽量少占篇幅。必须转页续表的,横标目不能省略,并在右上角注明表序码(如表共二页,第二页称“续表”,二页以上分别称“续表一”、“续表二”……),以保持表格的完整性。

六十八、有统计数字的表格应标明计量单位。表内用单计量单位的,在右侧标明计量单位,如“单位:万元”、“单位:立方米”等;表内的计量单位有两个以上的(含两个)应在表内分别标明。表格中的数据,如均为整数或保留相同的位数小数,以个位数对齐;如既有整数又有小数的,可采用右对齐。表中若有名称或数据上下行相同,不要用“//”或“同上”表示,而应以具体名称或数据表示。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格底部横线下以“说明:……”的形式表示。

部分汉字的使用

六十九、对部分汉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统一情况,根据2005年6月1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委员会发布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修订)》和参考中国版协校对研究会、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异形词研究课题组、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和《咬文嚼字》编委会共同制定的《关于试用264组异形词规范词形的建议》:

1. 截至和截止:“截至2005年底”的“截至”不能使用“截止”,“报名日期12月31日截止”的“截止”,不能用“截至”。

2. 唯一和惟一:统一使用惟一。

3. 其他和其它:用其他。

4. 签订和签定:一般用签订,如“签订××合同”。

5. 制定和制订:制定,决定,肯定,如制定宪法,制定学会章程;制订,创制拟定,如订规章、订计划。

版面形式

七十、版面和版式的规范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编的辅导材料。

七十一、开本。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国家标准》(GB/T788—1999),A4(210×297)属于推荐性标准,年鉴使用16开还是A4应视总字数等实际情况而定。

七十二、封面。应该印有书名、作者和出版者名,若书名是用汉字表达的,应印上其汉语拼音。作者名不能与出版单位名称同一位置,出版者必须用全称,印封面的下方,封面不能印有广告单位的形象。

七十三、书脊。书脊厚度大于或等于5毫米的书应设计书脊。书脊必须印上主书名和出版者名,名称应与封面、书名页上的名称一致,不应有文字和措词的变化。出版单位名称应用全称,印于书名的下方,可竖排,也可横排。作者名可以不印。

七十四、封底。应印上书号及其条码和定价。出版单位的编辑、校对、装帧设计责任人员名单,如有必要,也可印在底封上。

七十五、封二、封三。一般保持空白,但也可根据整体设计的需要,设置一些文字(尤其是图书宣传文字)或装饰图案等。

七十六、主书名页。书名页是图书正文之前载有完整书名信息的书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但只有主书名页是任何图书必备的结构部件。主书名页应置于书心前;如有插页,则置于插页前。主书名页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两个部分。

扉页(又称“内封”)位于主书名页的正面(即单数页码面),提供版权说明、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版权说明(排印在版本记录页上部位置)一般以版权符号开头,后列著作权人名称和首次出版年份。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置于版本记录页的中部位置)版本记录置于记录页的下部位置。

七十七、目录。编排设计应区别于正文。目录中的标题一般按实际需要而定,以不超过三级为宜。字级大多以与正文相同的字级为最小一级标题字级,其上各级标题的字级相应递增。标题的字体,必须按由重到轻的原则选择,如一级标题用黑体,二极标题可用宋体或楷体,三级标题楷体或仿宋体。目录中的标题和页码必须与正文一致。

七十八、书眉。一般在双码面排上一级标题,单码面排下一级标题,如双码面排栏目标题,单码面应排分目名称。同一页上有两个以上同级标题的,用最后一个标题。

七十九、正文。年鉴正方一般以条目为主体表现形式。主体文字一般为横排,双栏或三栏。正文不留空白页,每个栏目末尾留白应不超过三分之一页。

集团公文格式规范

关于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中心,各直属企业,各开发项目部: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公文格式,以统一规范、页面简洁、实用有效为原则,参照国家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集团公司公文处理的实际情况及《四川金杯集团管理手册》中《公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统一公文格式作如下要求。 一、公文用纸及版面要求 (一)用纸:公文用纸一律采用A4型纸(尺寸:210 mm×297mm),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规定为:天头(上边白)37mm、地脚(下边白)35mm、订口(左边白)28mm、翻口(右边白)26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二)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三)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行数和字数: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含标点符号),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二、公文格式要素编排规则 公文格式要素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是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

末条分隔线以上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页码位于版心外。 (一)版头 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原则上不使用。发文单位标志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单位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边缘为35mm,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2.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编排在发文单位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发文单位代字以“×××发”字样表示,要精练而准确,固定使用。集团公司各中心、各直属企业、各开发项目部自行拟定。发文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 ]”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以集团公司发文号为例为:川金发[2015]1号。 3.版头中的分隔线 在发文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二)主体 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除法律、规章制度加书名号外。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的格式规范要求

公文的格式规范要求 广义公文:法定公文、专用公文、事务文书(蓝色为狭义公文)按使用范围公文分为15类: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其中决议和公报是XX年7月1日新增的) 按来源分为:上行文、下行为、平行文 按性质作用分: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公布性公文、通联性公文、记录性公文按保密程度分: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 按办公时限要求分:特急件、加急件、平件(蓝色合称紧急文件) 党政机关法定公文中按规定只能单独使用不能加以合并 公文的格式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1、版头 版头: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和版头中的分隔线组成

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左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发文字号由发文代字、年份、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注全称用六角括号“〔〕”扩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政府公文格式规范

附件1 上报公文参考格式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一)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 (二)版面 1. 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下白边为35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右白边为26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发文机关上边缘至用纸上边缘约72mm,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 2. 字体和字号。标题采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方正小标宋_GBK),“签发人”三字使用3号方正仿宋(方正仿宋_GBK),签发人姓名使用3号方正楷体(方正楷体_GBK),正文使用3号方正仿宋(方正仿宋_GBK),版记中的要素使用4号方正仿宋(方正仿宋_GBK)。 3. 行数和字数。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即行距固定值28磅。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 文字的颜色。公文中除了发文机关标志、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机关印章和签发人签名章为红色外,其余文字部分均为黑色。 二、公文的版头

(一)发文机关标志 1.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 发文机关居中排布,用小标宋体字(方正小标宋简体),颜色为红色。 (二)发文字号 1.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2.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不得使用“[ ]”方括号或“()”圆括号;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3. 如果是平行文,居中排布;如果是上行文,则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 (三)签发人 1. 请示报告类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2.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方正仿宋(方正仿宋_GBK),签发人姓名用3号方正楷体(方正楷体_GBK)。

公文格式规范条例

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团学会公文格式规范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团学会的公文格式,使整个团学会有一个统一的公文规范可循,同时也作为团学会和外界其他学生组织公文之间的区分标准,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仅适用于工作文件(宣传单、海报等广告形式可酌情参考)。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公文一律加上化材学院学生会专用页眉页脚。 第四条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字,并加粗、居中。 第五条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每段段首空2个空格起头。 第六条对于条例文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每条(款)前的序列数一律采用中文数字,数字后面紧跟一个顿号“、”。 (二)每条(款)中的子条(款)的序列数字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数字后面紧跟一个顿号“、”。 (三)第一条子条款的序列数字应该与上一行其母条款的字符对齐,即相对于母条款空3个空格起头。 (四)每条(款)若内容较长,则下一行首字应与上一行首字对齐。

(五)正文中若有小标题应与其上下行各间一行,字体要加粗,居中。 第七条正文中出现的数字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 第八条文中若有表格,则应位于同一页上,避免被上下两页打断的情况;若表格本身占两页,则适当调整,保证内容的连贯性。 第九条公文中标点符号一律采用中文输入状态下的形式。 第十条统一采用标准A4纸张,黑色墨水打印。 第十一条若内容过于简短,应适当调整版面,不得出现有接近一半幅面为空白的现象。 第十二条内容陈述需简明扼要,表达规范,不得违背团学会宗旨。 第十三条在公文最后一页的页末靠右注明: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团学会。 第十四条落款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 第十五条注明公文制定时间,采用宋体、小四号字,用中文注明(如 二零一零年十月)。 第十六条落款与正文之间应有一行的间隔。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仅为试行草案,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出。 第十八条制定公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此条例执行,如有本条例包括的情况,请遵循本条例精神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团学会所有。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在公文写作中经常会遇到,它与其他公文不同之处表现在内容和制定程序上,虽然规范性文件在文书格式上也有很严格的要求,但相对其内容而言,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常用的公文每一类都对应一个专门的名称和文书格式,规范性文件则不然,它的名称是不固定的,有可能一个办法是,也有可能一个通知是。怎么去判断一个文件是不是规范性文件?这就要看规范性文件它有些什么特征。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法定主体 必须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些有行政职权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代替GB/T 9704-1988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

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 ╳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公文排版格式规范(简版)

公文排版格式规范(简版)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 纸张A4 版式页眉1.5cm,页脚2.5cm 文档网络 网络:指定行和字符网络,每行28字,每页22行 字体设置:仿宋—GB2312,常规,三号 调整步骤:打开页面设置方式:选中页面布局?页边距?自定义边距所有数据设置完成后,要点左下角的:“设为默认值”?“是” 段落两端对齐,正文文本 段前0行,段后0行,设置固定值:28磅 选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自动调整右缩进” 选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对齐网络” 调整步骤:选中要调整的段落,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段落,出现段落对话框后,按照上面的要求调整后,要点左下角的:“设为默认值”?“是”即可。 标题文章标题小标宋,二号,加粗,居中,33磅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单倍行距,序号是:“一、” 二级标题楷体—GB2312,三号,28磅行距,序号是:“(一)” 三级标题仿宋体—GB2312,三号,28磅行距,序号是:“1.” 四级标题仿宋体—GB2312,三号,28磅行距,序号是:“(1)” 正文三号,仿宋—GB2312,两端对齐,行距设置固定值:28磅 页码页码用四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 位置:页面底端,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附件1.公文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附件”二字加全角冒号,如:“附件:1.xxx” 2.“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中间不空,后面不加冒号。 3.附件正文格式同正文格式。 署名1.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标全。

2017年最新规范公文格式

附件2 XX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规则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公文规范处理,现就全市政府系统现行公文处理有关问题制定如下规则。 一、公文种类 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 —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分类 (一)市政府“X政”字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X政办”字号文件,用于上行文。 (二)市政府“X政发”字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X政办发”字号文件,用于普发范围的下行文。 (三)市政府“X政函”字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X政办函”字号文件,用于部分或个别单位受文的下行文或平行文,或向不相隶属机关行文。 (四)市政府令用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强制性措施等,自发第1号令起,按自然顺序编号,不受年度限制。 (五)市政府“X政干”字号文件用于任免干部通知。 — —

正式公文格式规范

正式文件格式规范 发文字号: 三号仿宋居中,用方括号括入“[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加签发人时,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标题:小标宋体(小2号),红线下空两行,如有小标题用三号小标宋体或黑体,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一行,左顶格(如回行仍顶格),三号仿宋体,冒号为全角。正文:主送机关下一行3号仿宋体,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数字用西文Times New Roman字体;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不加粗;首页正文文字不得少于2行。 附件: 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三号仿宋,如有序号,后加阿拉伯数字,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如:附件:1.×××× 成文时间:用大写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居右空1格。 发文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 主题词: 三号黑体,顶格,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三号宋体,词目之间空一字。抄送: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机关之间用顿号,最后一个机关后用句号。 印发机关: 三号仿宋体,左空一字。 印发日期: 阿拉伯数码,右空一字。 附件: 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用3号黑体标注“附件”及序号。 排版规格:每页22行,28字/行,三号仿宋体. 上:3.7下:3.5 左:2.7右:2.7 文档网格:指定行行22行,字28字,段落:单位行距

行政公文格式规范标准

行政公文格式规 第一节公文格式的种类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件格式、信函格式、纪要格式等。 第二节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定量为60g/m 2~80g/m 2的胶版印刷纸或 复印纸。纸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 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 ~9.5 。 2、纸大小:A4 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 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4、 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各要素一般用 3 号仿宋字体。特定情况 可作 适当调整。 5、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 28 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 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 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第三节公文的通用格式版头:份号、密级和期限、紧急程度、签发人。 主体:标题、正文、附件说明、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版记:印发单位、日期、页码。 一、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的份数序号也就是每份公文的编号,根据印制份数, 编流水号。公文份数序号是为了掌握公文的发放方向,便于公文的管 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动向。份号一般用6 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 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份号用黑色标注。 2、密级和期限: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期限,公司秘 密分为秘密、和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期限,一般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份号之下;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 、 “加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期 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签发人平行居右空1 字。签 发人用3 号仿宋字体,签发人用3 号楷体字标注。

规范性文件写法

规范性文件写法 一、标题:实施范围——事由——文种 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二、发布标志(题注)或发布载体 1.发布标志(题注):多在标题下题注域中标注,包括:批准机关(会 议)名称、批准(通过)日期、发布机关名称、发布日期、生效日期。 2.发布载体:印发性通知 三、文面结构:总分(条文),全文贯通 1.体现在内容上:统贯全篇的内容——具体内容——补充性内容。 2.体现在形式上: 总则——分则——附则 章——节——条——款——项——目 一、(一)1. (1) 四、正文内容 1.总则 立法宗旨、立法根据——法的适用——法的原则——基本制度——法的效力——主管部门——其他事项。(切忌具体内容) 2.分则 分则主要是对总则中立法目的、根据、法的原则、基本制度的具体化。从分则实体内容看,主要是对各有关主体、客体、行为、事件、结果加以具体规定。严密详尽地说明支持、保护、发展什么,限制、

禁止、取缔什么、以及具体实施和奖励办法等等。 一是递进式:即分则内容按所调整社会事物内在发展过程排列。如《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二章——第六章,按规章制定程序内容依次为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解释与备案:按规章制定步骤步步深入,一环扣一环。 二是平行式:即分则内容按一定逻辑顺序分别表达、相互平行。总体上内容平行,先后次序也遵循一定规律。从小到大、或从直接到间接。 如《四川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工作暂行办法》 采用平行式结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审批程序——承办部门——办理程序——接待常规礼仪——接待标准 在具体实践中: (1)大平行——小递进:如本办法的“五、接待工作办理程序”;(2)大平行——小平行:如本办法的“四、接待工作承办部门集团公司的公务接待分为综合接待和对口接待” (3)大递进——小平行 3.附则 名词、术语解释——特定内容的说明——授予解释权、实施细则制定权——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的授权——法规废止——施行日期(必不可少内容)等。 五、立法技术 (1)表达准确。禁绝同一概念用多种词语表达,不同概念用同一词

最新版最新标准公文格式

2017标准公文格式 一、公文格式的种类 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件格式、信函格式、电报格式、命令格式、纪要格式等。 文件格式信函格式 命令格式纪要格式 二、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纸张大小:A4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 头(上白边)为37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 为28mm,版心尺寸为 156×225mm。 4.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5.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三、公文的通用格式 版头: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 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 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 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日期、页码。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 一、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的份数序号也就是 每份公文的编号,根据印制份数,编 流水号。公文份数序号是为了掌握公 文的发放方向,便于公文的保密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份号用黑色标注。 2. 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之下;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的格式规范

公文的格式规范 公文的格式,指的是公文的外观形式,它既包括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的排列和标识规则,也包括公文的用纸要求和印制规范,换言之,公文的格式就是公文的书面结构与公文的用纸和印制规范的总和,是对公文的文面要求。公文格式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规范性。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使公文的写作规范化、标准化,不仅增加公文的美学效果,而且方便对其进行阅读与传递、处理,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分别以一章的篇幅对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做了规定,而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共同起草、国家质监局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更是前所未有的,最为全面、具体、细致、科学的公文格式标准。为规范公文的制作和处理,2005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期间,中院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于9月7日制定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编入《规章制度》一书,就公文的制作、处理进行了规范,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下面分别就公文的发布形式、书面格式、用纸格式和印装格式加以介绍。 (一)公文的发布形式和适用范围 就法院系统来说,以中院为例,主要有: 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宜市中法发)》,主要用于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发布重要的决定、通知等。 2、《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市中法)》,主要用于人事任免、重要会议及其他事项的通知、批复、命令、议案、请示、报告、通报、函等。 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文件(宜市中法办)》,是中院文件的补充形式,主要适用于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授权、传达或代本院发布某些事项,发布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传真电报(宜市中法明传、密传)》,用于中院和中院各部门通知召开会议、时效性较强事项、事务活动安排、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等。 5、以中院各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使用中院信笺版头。 (二)公文的书面格式

最新版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2017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1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 1.2版面 1.2.1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 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 1mm 版心尺寸为156mm 225mmn 1.2.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1.2.3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1.2.4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2.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2.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2.2 版头2.2.1 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2.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数字标注。

2.2.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2.2.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各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2.2.5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怕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2.2.6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2.2.7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文件格式规范要求

文件格式规范要求(文件题目,即一级标题) 一、文件正文章节序号(二级标题,四号黑体字) (一)二级标题序号(三级标题,小四号黑体字) 一、二、三、四、五、......(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字) (二)三级标题序号 (一)(二)(三)(四)(五)...... (三)四级标题序号 1、 2、 3、 4、 5、...... (四)五级标题序号 (1)(2)(3)(4)(5)...... (五)六级标题序号 A、 B、 C 、 D 、 E、...... (六)七级标题序号 (a) (b) (c)(d)(e)...... 备注:除文件题目外,双数级标题(即二级标题、四级标题、六级标题等)后需有顿号,单数级标题(即三级标题、五级标题等)需用小括号但不需要加顿号。(备注内容,小四号黑体字) 二、文件的标准格式 (一)页面设置 1、纸张: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并用A4规格复印纸输出。 2、页边距:左边距2.5cm、右边距及上下边距为2cm,方向为纵向。 3、段落:正文部分(即除文件题目和落款、日期)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行距为1.5倍。 4、页码:页码一律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居中标明。 5、间隔:文件题目与文件正文之间(即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之间)间隔小四号字体的空行,二级标题之间间隔小四号字体的空行,备注与文件内容之间间隔小四号字体的空行,落款与文件内容之间间隔适当距离,其他标题之间则不需空行,落款与日期之间不需空行。

(二)字体、字号 1、一级标题(即文件题目)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标明。 2、二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小三宋体加粗】。 3、三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小四宋体加粗】。 7、四级标题及四级标题之后级别的标题(即五级标题、六级标题、七级标题等)全部用小四号宋体字。 5、正文其他内容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字。 6、备注统一使用小四号黑体字,空二字左排。 7、落款及日期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字,对齐方式为右对齐。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无特殊情况)统一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易班&新媒体学生工作站。 2、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数字统一使用大写中文。 (四)符号 1、全文使用半角符号。 2、标点使用中文标点。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易班&新媒体学生工作站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常用公文格式规范要求

常用公文格式有关要求 为实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常用公文格式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文用纸 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 9.5。 二、排版规格 公文页边距尺寸: 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6mm±1mm; 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三、秘密等级 公文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公文版头(发文机关标识) 公文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版头上边缘至上页边距为50mm±1mm,发文机关名称字号应小于22mm×15mm。 五、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发文字号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用3号仿宋体字。发文年份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六、横隔线(红色反线) 公文版头带“文件”二字的,横隔线由居中红色五角星加两侧红色横线组成。横隔线标于发文字号下,长度与版心等宽。 七、公文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公文标题标于横隔线下空1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八、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名称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主送机关标于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九、公文正文 公文正文紧接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用3号仿宋体字,每页排22行(Microsoft Office Word软件建议行间距:29磅),每行排28个字(Microsoft Office Word软件建议字间距:紧缩0.2磅)。 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中文“一”,后标全角顿号和标题(如:“一、×××”)。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字,阿拉伯数字“1.”,后标标题(如:“1.×××”)。数字、年份不回行。 十、公文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

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2013年) 标题(2号小标宋体)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黑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 2.X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说明)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4.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5.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6.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此样式根据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编写而成,标准中未提及具体行距,一般公文中标题行距28磅。正文及其他单倍行距。如有不当请指正。

公文格式规范与常见公文写作

公文格式规范与常见公文写作 一、公文概述与公文格式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的区分、用途的确定及格式规范等,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2012年7月1日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之前相关条例、办法停止执行。 (一)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应用文。 广义的公文,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按照一定程序而形成的体式完整的文字材料。 狭义的公文,是指在机关、单位之间,以规范体式运行的文字材料,俗称“红头文件”。 ?(二)公文的行文方向和原则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有“请示”、“报告”、和“意见”。 ?、平行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行文。主要有“函”、“议案”和“意见”。 ?、下行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和“会议纪要”等。 ?其中,“意见”、“会议纪要”可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通报”可下行文和平行文。 ?原则: ?、根据本机关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应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党政机关的部门一般不得向下级党政机关行文 ?(三) 公文的种类及用途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四)、公文的格式规范 ?、眉首的规范 ?()、份号 ?也称编号,置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第行,顶格标注。“秘密”以上等级的党政机关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分“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标注在份号下方。?()、紧急程度 ?分为“特急”和“加急”。由公文签发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使用与否。标注在密级下方。 ?()、发文机关标志(或称版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套红醒目,位于公文首页正中居上位置(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排

公文格式规范细则

公务格式规范细则 一、公文用纸与排印要求 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纸,用纸天头(上白边)37mm ±1mm,下白边35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右边26mm±1mm,版心尺寸156mmx225mm。 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编排在发文机关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组后一个签发姓名处在同一行。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字体,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 ”“(1)” 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 1 -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转发文件时,被转发文件不作为附件处理。 版记中取消主题词。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左右各空一字编排。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 页码四号宋体字,在插入页码中设置。 - 2 -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规范性公文的写作要求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规范性公文的写作要求 导读:规范性公文是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范各种行为规范的文件。 一、规范性公文的结构 (一)总体结构 规范性公文一般均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必要时还有节题)、正文。 1.文件标题一般由事由(问题)、文种两部分组成。事由应确切而概括地反映文件的主要内容,指明被规范的对象,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必要时还应在事由前面加上介词“关于”“对”等,如《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文种应直接接续在事由后面标出,必要时在其前后加限定词“暂行”“试行”“实施”“补充”“若干”等,如其加在文种之后,应写作“××部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在特别需要表明和强调文件权威性的情况下,标题中也可标明作者,如《国务院关于省、市、自治区排列顺序的规定》。 2.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即公文经权威性机构或组织审议通 过或批准生效的时间,需将这一时间标注在标题之下并用圆括号括入,可标作“(××××年×月×日)”“(××××××××年×月X日发布)”或“(×××大会×××年×月×日通过)”等。 3.章题即文件需划分为若干章表述时,每一章的标题、章题必须确切概括反映章内的内容。

4.正文即文件的主体部分,规范的具体内容均在此表达。 (二)正文的结构 规范性公文的正文一般均有: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施行日期、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等。 1.制定目的。就是指制发文件者的动机及所要实现的结果。 2.制定依据。就是指制发文件的前提条件与根据。 3.适用范围。就是对文件有效适用对象范围的规定,表明文件对何种人及事物具备有效的约束力。 4.有关定义。就是指对文件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创设或使用的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规定。 5.主管部门。即对文件的执行或监督执行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机构或组织。 6.具体规范。即文件的主体内容,明确规定支持、保持、发展什么,限制、禁止和取缔什么,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与有关人员的作为和不作为。 7.奖惩办法。即有关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方式、程序、措施的规定,必要时还包括对申诉程序和机构作出的规定。 二、规范性公文的写作要求 1.维护文件的高度一致性 规范性公文的内容与形式必须与法律、其他法规、规章以及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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