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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中等职业教育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1、免学费政策;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中职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就读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范围、对象及标准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范围是: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具体包括两类:第Ⅰ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第Ⅱ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及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 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涉农专业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涉农专业证明,统一办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1)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扶贫资助政策宣传课

扶贫资助政策宣传课教案 二六班 主题:宣传扶贫资助政策 目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宣讲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家政策过程: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助政策知晓率,实施精准资助,今天开展“扶贫资助政策”宣讲课。 一、扶贫资助政策的内容 国家提出的扶贫资助政策涉及面比较广,政策也比较多,今天老师重点宣讲和你们密切相关的内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1、扶贫资助的对象 xx县列为精准扶贫对象家庭中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我县境内在校就读的高中生(含职高)、初中生、小学生、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为教育精准扶贫对象。简答的说就是你家有乡里发的扶贫明白卡,并且上面有你的名字。才能享受资助。那么资助的标准是什么呢?2、资助标准:一是全日制在校贫困大学生。学费:生活费:全日制在校贫困大学本、专科生基本生活费,每年计发10个月,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二是县内职高在校贫困寄宿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即对我县职高在校贫困寄宿学生,按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三是县内普高在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即对县内普通高中阶段在校贫困学生,按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四是县内义教阶段学校贫困寄宿学生: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贫

困寄宿制学生,除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外,再给予x元/人·年的生活补助。五是县内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儿童:享受国家“三儿”(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即对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贫困儿童,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保教费资助,保教费每月不足100元的按实资助。六是县特教中心贫困残疾学生:对特殊学校(特教中心)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除享受教育部门的相关补助政策外,县上再给予16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每年计发10个月,每月发放一次。 3、学校的帮扶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进行扶贫。除此之外。学校还对特别贫困的学生送棉被一套,送去学校的温暖和关心。学校老师自发的向特别贫困学生进行衣物,书籍,食物等方面的捐助。 二、扶贫的意义 扶贫资助政策不仅成为指导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针,为我国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够取得成功奠定了思想基础,而且提升了关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个重要的最新成果,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理论意义。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资助政策宣传会议,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开展班会,使同学们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然后各班上报家庭贫困生申请表,同时在网上系统申请贫困生资助,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北阳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免政策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黄中八6班。 六、参加人员:八6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各任课老师。 七、主持人:郭语然高振坤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郭: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我们八6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主持人高: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主持人郭: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主持人郭:(1)、问题一: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王璐祺同学答:(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主持人高:(2)问题二:“两免一补”指的什么? 刘伟晔同学答:“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

资助政策宣传

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班会主题:宣传资助政策培养感恩之心 班会目标: 1.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旨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对学生资助政策的情况,扩大了学生、家长、教师对国家资助的知晓面,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开展。 2.让学生了解感恩,即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感恩。 3.让学生懂得怎样去感恩。 4.通过活动让学生真真学会如何做人。 班会过程: 一、通过文字介绍与口头经验交流,使同学们细致地了解了国家及我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申请的各种流程,方便了贫困学生进行奖助学金的申请,同时也是其他同学对其有所了解,进而使得我校的学生资助活动更加清晰化和明朗化。 二、播放歌曲l播放《怒放的生命》导入班会主题。一首《怒放的生命》昭显青春的气息,漫漫征途中,诚然不能一帆风顺,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被残酷的现实扑灭了梦想。一生中必定会遇到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坎坷,甚至还会遇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糟糕场面;在这些坎坷面前,有的人真得被打败了,然而有些人却在这里面学会了自强。就像鹰的重生,有时候困境是大家绝处逢生的机会,熬过了难关,便可以重新飞翔在辽阔的天空,穿行在无边的狂野。 三、情景剧——《爱的传递》 感人的情景到处可见,但我们同学们卖力的表演,却更能诠释出父母的爱、国家的爱。爱,需要传递。但爱的传递有很多种方式,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火,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它始终都能让我们感到欣慰和惬意。因为爱,是用善良、用爱心筑成的城墙。为无助的同胞担起一片避风港,去沐浴一片蓝天下的阳光,去拥抱微笑……

善良是可以有翅膀的,可以飞翔到很远很远的山那边,为干涸的大地送去雨露。让我们搭上那对载满感恩的翅膀飞向远方,飞向未来的天空,将这份恩情传递下去…… 二、听诗歌朗诵——《资助政策,筑未来》 整齐洪亮的朗诵声,荡气回肠,歌颂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歌颂了国家资助的美好,歌颂了我们应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有了资助的相伴,我们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我们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无助。 我们相信,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在平凡。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表达我们的感激,用我们的真情去回报社会,用我们的奋斗去担起我肩上的那份责任。作为承载未来和向往明天的学生,我们应当秉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宝贵精神,以顽强的斗志,务实的行动书写合格的青春答卷。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本科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十、结束语: 做老师的有两个希望,一是希望你们做好人,二是希望你们学习好。有人把人才分为四类: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我相信我们的同学都是人才,因此希望你们做有德有才的人,不要成为有才无德的人。要成为有德有才的人,就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做文明的学生。父母养育你们,老师栽培你们,虽然这些是父母与老师应该做的,但大家应该怀揣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去体会父母、老师对你的好和爱。学会感恩,你才会去帮助应该帮助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总之,希望同学们:1.孝敬父母,学会体贴2.尊敬老师,努力学习3.尊重他人,团结友爱。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隆或镇中心校2017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4 月1 日—5 月31 日。 三、活动范围

隆或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普通高中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0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1、免学费免代收费制度;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普高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的对象及标准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能够出具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可免交学费和代收费。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凭民政局发放的就学救助卡可免交学费。 2、享受普高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及标准 普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酌情参照执行),包括以下两类: (1)符合免学费条件的Ⅰ类和Ⅱ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普高免学费、免代管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课扶贫教案.doc

驻马店市第七小学 1.5班 教学目标: 使学生明白知晓党的扶贫政策。 教学过程: 一、宣读政策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的寄宿生和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增加12个国家级贫困县。试点基本内容: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启动实施河南省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程等。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每人每年800元的营养膳食标准以现金的方式补助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学生讨论交流。 三、作业: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天计算)。即每学期元,每学年元。 2018年3月4日

驻马店市第七小学 1.5班 教学目标: 使学生明白知晓党的扶贫政策。 教学过程: 一、宣读政策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的寄宿生和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增加12个国家级贫困县。试点基本内容: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年级年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

2018年春季三年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 主讲人: 同学们,你们知道学生资助的政策吗?今天我给大家讲讲相关的政策。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用今天这节课的时间,召开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享受的助学政策进行解读。 一、班主任向学生明确困难补助的宗旨 1、国家对家庭困难的校内、外住宿生进行生活补助 2、条件:家庭生活相对困难 3、补助金额:500元/学期 二、获得的名额 1、由学生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证实,然后学校根据家庭最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2、本学期困难补助与往个学期的异同 同:家庭条件困难的内宿生 异:以前每个校内、外住宿生都获得500元补助,本学期每班按住宿生名额70%的比例发放。 三、班主任向学生明确获得的步骤 1、到班主任处领取《家庭困难内宿生补助申请表》,回家跟父母一起填写。 2、填写完后到街道委员会或村公所盖章证明。 3、回校后把申请表交给班主任。 4、学校及班主任对各个交表的住宿生进行评议。 5、班主任在班上公布评议结果,供本班全体学生讨论。 6、张贴评选结果。 7、申诉,在张贴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到班主任处申诉,时间为一个星期。 8、班主任将入选的申请表上交负责此事的杨凯靖校长处。

9、杨凯靖校长将班主任送来的推选名单向全校师生公布。 四、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推选评议小组。 1、男女住宿生各推选出4人 2、推选方式:家庭最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得。 3、班主任公布评议成员对申请人的评议时间。 五、发放申请表 1、每个住宿生一张。 2、班主任强调申请表的写法。 3、强调:带回家与父母一起商量填写。 4、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不能造假,不应故意虚夸家庭的困难。 六、学生营养补助 学生营养是所有在校生每天补助4元,一学期补助400元。 我们今天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珍惜今天的生活。

资助政策宣传

教育扶贫各项资助政策宣传 一、学前教育 1、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标准:1300元/生.年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费 资助对象: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标准:750元/生.年(每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程序:家长申请-学校(园)评审-学校(园)公示-学校(园)发放 二、义务教育 1、免除学杂费: 农村小学:860元,寄宿制小学:1060元,农村初中:1060元,寄宿制初中:1260元 2、国家免费教科书 3、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补助对象:农村(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学生优先享受)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全年按250天计),按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 4、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前幼儿 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天4元,每生每年800元;学前幼儿每生每天2.68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536元。 三、中职 1、免学费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16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2、助学金 对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2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 3、扶贫资助 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标准: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四、高中 1、免学费 对象:在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具有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每学期省级示范及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学费,按照同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收。 2、国家助学金 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特困2500元/年.生,贫困1500/年.生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 五、高校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标准:根据就读学校的学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资助中心审定-国家开发银行发放 2、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对象:当年被国家普通高等院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 标准:各个资助项目不同,金额不等 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宣

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3.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99738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一)资助对象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二)资助比例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实行100%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补助比例。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四)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程序及评审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的县(市、区)不用申请及评审。 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资金发放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形式其中一种进行发放 (1)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根据教育厅《关于展开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扬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扬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扬,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1步保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展开,增进和谐校园建设。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展开了1系列的资助活动宣扬,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1系列的资 助宣扬政策,和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实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展开本次活动相干总结: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干资助宣扬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时间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纲领 的精神为指点,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扬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部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干资助宣扬文件精神以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扬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扬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扬月”工作的方案,统1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份工展开,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扬方案,认真学习和宣扬相干资助宣扬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个师生心中。 2、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展开板报宣扬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干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扬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展开了1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遭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展开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到达广泛宣扬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扬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嘉奖。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1版宣扬板报参与各2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扬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公道、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干领导的赞美。 3、活动的成果 通过此次资助宣扬活动的展开,我院全部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构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1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气力。 4、活动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扬,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1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展开,如在个班级展开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吹糠见米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展开情势主义的教育,应当在宣扬方法、技能上多加改进。到达更好的宣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二)资助比例: 全区资助面约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0%。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 (三)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及发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并递交《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上。 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 (一)免学杂费的实施内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免除的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课本费指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课教材和限定选修课教材)。 (二)审核认定: 1.常规程序 三、免学费政策 (一)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1.实施内容: 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2.审核认定: 就读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通高中的学生,由学校统计并上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免除学费或享受免学费补助。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新入学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库区移民或库区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并经县(区)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水库移民子女身份一经认定,高中三年内有效。 每学年经认定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获得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名单。 (二)我市对就读市属公办高中学校的柳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免除学费 审核认定:每学期开学后,柳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填写《柳州市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免交学费申请表》,并提供当前尚在有效期的低保审批表或低保证或低保领取银行凭证,向所就读的市属公办高中提出免学费申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确认柳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获得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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