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性质:总投资:万元

负责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内容:

环评类别:

环评单位:

环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环境数据监测或认证:(这不写)

审查方式:直接审批()专家审查()技术评估()其他事项:附环境监测报告

经办人:

审核:

二〇一五年月日

注:环评单位将此备案表附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 2016年11月16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环评登记表模版餐饮项目

样表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日项目名称XX市XX公司餐饮项目 建设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营业面积(m2)100 XX号XXX大楼XX层XX号 建设单位XX市XX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 联系人孙某联系电话1350000XXXX 项目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2017年1月8日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餐饮、娱乐、洗浴场所项中全部。建设内容:经营场所为租赁,燃料种类为液化气,主营炒菜,配套供 建设内容及规模水、排水、供电、采暖、制冷等设施均由现有设施提供建设 规模:基准灶头数量2个 有环保措施: 废气 油烟废气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措 施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至高空。 无环保措施:冲刷水、盥洗水等生 废水:活废水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 生活污水网。 采取的环保措 有环保措施:厨房产生的清洗含油主要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 施及排放去向废水采取油水分离器处理措施后通过 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环保措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 固废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 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安装橡胶减振垫、消声器等,夜间10点以后不营业。 承诺:XX市XX公司高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XX市XX公司高某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7XXXXXXXXXX。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 开平市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拟于(地点)建设(项目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已经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现呈报贵局,请予审批。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送审人(签名):电话: 送审日期:年月日 附件:送审材料清单

附件: 送审材料清单(打√为附送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1式3份、电子版1份;□ 3、《开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表》1式2份;□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投资主管部门(发改、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文件或备案证复印件1份;□ 7、国土部门出具的国土证复印件或用地预审意见1份;□ 8、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9、项目平面布置图及雨污分流管网系统设计图1份;□ 10、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文件1份;□ 11、涉及水土保持项目须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12、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设置或改建、扩建排污口的意见1份;□ 13、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中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意见1份;□

14、涉及城区“六类”行业项目,须提交规划选址意见、房产证、公众参与意见等材料各1份;□ 15、改建、扩建、迁建项目须提交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查批复各1份;□ 16、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的公众参与材料;□ 17、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1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 (2)。□ (3)。□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评价登记表备案管理规定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日起施行。11月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陈吉宁环境保护部部长日月16112016年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制定本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第七条 . .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线提交

项目环保备案登记表(空表)

备案材料 2 项目环保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行政区域代码中心位置经度中心位置纬度 营业执照号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占地面积( m2) 行业类别经营规模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1、主体建筑: 主要生产或经营状2、经营内容:,设有,共有员工人。 3、作业时间: 况、项目四至情况 4、生产工艺: 5、经营环境:项目位于,东面是, 南面是,西面是,北面是。(在本表 后附上项目位置的卫星图、四至图) 1、 2、 主要产污设备数量3、 4、 ?? □1、废水: 排污种类□2、废气: □3、噪声: □4、固废: 废水: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标 污染物排放准 3执行标准废气:《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浓度≤ 2mg/m 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类标准

新鲜水用水量能源消耗量 (万吨 /年)(万吨标煤 /年) 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 (万吨 /年)(万标立方米 /年) 废水治理设施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工艺 废水排放去向受纳水体 废水排放口数量废气排放口数量 危险废物 /严控废 物种类编号及处置 情况 (注:根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填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所在镇、街道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4、餐厨垃圾、废油脂处理协议 □5、废机油、含油抹布处理协议 以上填写内容情况属实。 备案承诺备案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附图一:项目位置图(卫星图)附图二:项目四至图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及说明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 (1 )编制的法规依据:环发[1999]178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的内容和格式(1999年8月)。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表若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当地环境特 应依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 征,选择1?2项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 关要求进行。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P150图5-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第一阶段一一准备阶段:主要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大纲; 第二阶段一一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规划方案分析或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做出结论,完成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注意:对一些技术路线清晰、工艺过程成熟、污染物排放量不大、项目影响区没有特殊敏感区的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可以简化,可以简化去掉环评大纲这一环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时限 (1)法规依据:(了解即可) ①环发[2004]164 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9号令(2006 年1月1日施行)。 (2)不同类别项目的报批时限投资体制改革新形势下我国建设项目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类。 ①实行审批制的,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②实行核准制的,应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③实行备案制的,应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例题6 】下列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当在报送项目建议书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B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C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和项目开工后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D ?外商投资项目,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答案】B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时限(P150 ) (1)审批机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最终都应该是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来审批的,但是在这之前如果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应该先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特别是对于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先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存在着这样一个先后的审批程序,考生应该关注一下。 此外,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委托有资质的技术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科学判定,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2)审批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60 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30 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 日内。特:对于重新审核的项目,审批部门应在10 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不再具体区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类型。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分为两级,一级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另一级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前者审批的项目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之外的由后者来审批,如下: ①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 2016年11月16日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 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 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