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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侦查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运用

浅析侦查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运用
浅析侦查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运用

浅谈党校案例教学(一)

浅谈党校案例教学(一)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作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强调要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必然对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教学改革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干部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应大力倡导并运用案例教学方式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领导干部的治国理政水平。 关键词]党校案例教学干部素质 一、案例教学的含义 案例,就是已经发生的蕴含经验、知识和理论的典型事件。案例教学,是教师组织并引导学员根据授课的内容和教学目的要求,通过对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理论与案例所反映实际问题的内在联系,培养学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案例教学的作用 1.案例教学充分调动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是搞好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案例教学符合成人学习的特点,深受学员欢迎。 2.案例教学突出了教师和学员教学地位的平等性。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由学员唱主角,教学双方地位完全平等。教师由传统的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员学习的组织者和促进者,成了学员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案例讨论是教学双方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师只能以理服人,不能强迫学员接受自己的观点。 3.案例教学促进了教学互动和双向交流活动。案例教学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教学双方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员中间互相交流。案例教学突出强调对已有的实践经验进行理性分析与总结,以便学员在今后的实践中予以警戒或借鉴。 4.案例教学极大地提高了党校教学质量。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的最大优点在于,它将教育的主要任务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从单向的灌输变为双向的交流,最大限度地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使得静态、被动的接受知识变成了一场教学共同探讨的过程,它可以把枯燥、抽象的理论变为生动典型的例子,活跃课堂气氛,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易懂易记、印象深刻。 5.案例教学有利于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党校教育重在对学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强调学员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案例教学不仅加深了学员对抽象理论和专门知识的理解,而且在复杂多变的实际中把理论和知识付诸于实践,举一反三,从而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 三、案例教学的基本环节 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过程,案例教学一般包括选择案例、课前准备、分析案例、总结评讲等主要环节。 1.选择案例。能否选择典型并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前提。什么样的案例才是合适的呢?首先,案例必须与讲授的课程内容或教材紧密相关,不能脱离授课的内容。其次,案例的难度系数要符合学员总体的理论知识水平。再次,案例应具有真实性。这里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真人真事;其二是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对案例作适当的技术处理,使其更有典型性。选择的案例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违背事实,否则将影响教学预期效果。最后,案例要尽可能反映现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案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越近越好,越鲜活越好。 2.课前准备。首先,教师要精读、吃透案例,一个案例往往会涉及多方面的理论知识,因此要提前拟出各种可能的答案。其次,教师对案例分析课要进行周密设计,包括什么时候推出案例,如何进行分析研讨,必要的提示,时间安排等等。再次,教师要将案例及需要分析研

个人优缺点自我评价

个人优缺点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指一个人对自己的身心状况、能力和特点,以及自己所处的地位、与他人及社会关系的认识和评价。 自我评价是人的自我概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前提是自我意识,只有当人具有自我意识的能力,才能做出自我评价。自我评价的功能首先表现为自我功能,就是说,它对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有着特殊的意义。自我评价也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它极大地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决定着一个人对待他人的态度,还影响对他人的评价。正确的自我评价的社会意义就在于它帮助人成为社会人,有健康人生

观和价值观的人。要利用自我评价的正面价值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还要有效地克服自我评价的可能负面作用。 儿童把自己当作认识主体从客体中区分出来,开始理解我与物和非我关系后,通过别人在对自己评价和对别人言行评价的过程中,逐渐学会自我评价。它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产物。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是:评价他人的行为→评价自己的行为→评价自己的个性品质。它是自我教育的重要条件。人对自己的思想、动机、行为和个性的评价,直接影响学习和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也影响着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一个人如果能够正确地如实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就能正确地对待和自理个人与社会、集体及他人的关系,有利于自己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之一。 自我评价是人们对自己的能力、状

态和发展趋势的评价性认识。也就是人们自己成为自己的认识对象。在自我评价里,自我是主体,也是客体,分别被有的研究者成为“主体自我”和“客体自我”。自我评价跟主体的自我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心理学中,自我评价是随着对自我概念的深入研究逐渐受到研究者重视的。有的研究者指出,“虽然有关自我概念问题的讨论从詹姆斯就已开始,但自我概念的提法直到罗杰斯的自我理论受到人们广泛关注,自我的课题重新为人们所重视之后才得到较多运用”。在心理学里,关于自我评价有几点已经达成共识:首先,自我评价跟自我概念一样有一个发展过程。研究表明,“我国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已形成十分清晰的自我概念,他们对自己多方面的评价都高度接近教师与同伴对他们所作的评价,与他们的实际存在状况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其次,自我评价一般被当作自我概念的一部分内容来加以研究。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之后,就会对自

法学教学案例

韩玉胜教授教学案例 刑法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刑事案例分析概述 一、刑事案例分析的方法 1、认真分析所要分析的案例的全部事实 2、从案例的各种事实中确认对构成犯罪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 3、以犯罪构成的理论为基础对案例进行分析 4、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5、注意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6、案例分析后的再思考 二、案例分析中应当注意防止的问题 1、防止以偏盖全 2、防止感情用事 3、防止匆忙定论 4、防止缺乏认真 第二部分刑事案例选辑 一、傅盛萌放火案 【案情介绍】 被告人傅盛萌,男,40岁,工人。 傅盛萌欲与离异之妻宋某复婚,宋不同意,傅便产生放火烧毁房屋之念,以迫使宋无地方居住,达到复婚的目的。2002年8月20日21时许,傅盛萌携带汽油、火柴等作案工具窜至宋某租住的某厂职工宿舍楼507室外。翌日凌晨,傅将汽油由门下方缝隙倒入室内,用火柴点燃后逃离现场。宋某及其女傅某被烟窒息死亡。 【法律问题】 傅盛萌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是(间接)故意杀人罪,还是放火罪? 【法理分析】 傅盛萌的行为构成放火罪。 从主观上看,傅盛萌有放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而希望火灾的发生,积极追求房屋的烧毁,同时对宋某及其女傅某的残废也存在放任的心态。客观上,傅盛萌实施了放火行为,并引起火灾。但认定傅盛萌的行为构成放火罪的关键并不在于其实施了放火行为,也不在于其主观动机,而在于傅的放火行为危及了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宋某租住的是某厂职工宿舍,居住在职此的并非只有宋某。虽然傅盛萌其本意只是要烧毁宋所租的宿舍,虽然火灾实际导致的宋、傅二

被害人死亡在傅盛萌的预计之内,但火灾发生后危及的是整栋宿舍楼的安全,傅盛萌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既不能完全预见,也不能有效控制,即使未造成火灾的进一步蔓延,也不影响其放火罪的成立。火灾造成宋某及其女傅某之死,属放火罪的加重情节。综上,傅盛萌构成放火罪而非(间接)故意杀人罪。 二、卢毅伟、吕杰荣破坏交通工具案 【案情介绍】 被告人卢毅伟,男,42岁,某公司职工。 被告人吕杰荣,男,40岁,某厂工人。 卢毅伟与本公司汽车驾驶员苟某素有矛盾,为报复苟某,卢毅伟伺机破坏苟某驾驶的汽车。1999年10月16日,卢毅伟得知苟某“明天出车”;当晚8时许,卢毅伟约吕杰荣携带白砂糖到其家,然后将自己的“破坏计划”告诉吕杰荣,并希望吕与其“合作”。吕杰荣表示同意。当夜10时许,二被告人来到卢毅伟所在公司,由卢毅伟将停放在公司院内的“长江”牌厢式货车(苟某驾驶)的发动机盖打开,吕杰荣随后把白砂糖倒入发动机气门弹簧内。二被告人又各拌断一根雨剧器,接着卢毅伟弯腰找刹车油管,并向吕杰荣索取钢丝钳,吕从车中工具箱内取出钢丝钳递给卢,卢毅伟剪断刹车油管后二被告人逃离现场。次日,苟某在出车前检查时发现汽车已遭破坏,幸免遇险。后经技术鉴定,该车制动系统完全失效。 【法律问题】 对本案的认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卢、吕二人明知苟某第二天要出车,故意破坏其驾驶的汽车,是蓄意加害,但被苟某及时发现,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另一种意见认为,卢、吕二人破坏使用中的汽车,已危及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哪一意见正确? 【法理分析】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卢毅伟、吕杰荣二被告人为泄私愤不计后果,故意破坏苟某第二将要驾驶的“长江”厢式货车,造成该车行车制动系统失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现实危险,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从犯罪对象来看,卢、吕二被告人破坏的“长江”厢式货车用于货物运输,属现代化大型交通工具,机动性强,价值高,速度快;而且该车处运营间歇期间,属于“正在使用中”,如果破坏情况不被及时发现,该货车第二日将继续运营,一旦因遭破坏发生倾覆、毁损,就可能危害到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从破坏程度来看,卢、吕二被告人向汽车发动机内倒白砂糖,剪断杀车油管,已使该“长江”车制动系统失效,这种破坏已不是表面的损坏,而是达到了足以使该车发生倾覆或毁坏危险的程度,即足以危及交通运输安全的程度。因而,虽然卢、吕二被告人的行为主要针对苟某,但其行为所危害的客体已不只是苟某一人的生命、健康,而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从主观上看,卢、吕二被告人明知破坏该“长江”汽车的发动机或刹车油管,可能使该车在次日的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但为了达到报复苟某的目的,其主观上采取放任的态度,属间接故意;这种间接故意针对的是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后果而言的,二被告报人复苟某的意图仅是犯罪动机,不能因此认定其犯罪的故意仅限于追求苟某的伤亡,更不能以此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苟某及时发现汽车被破坏,没有实际发生严重后果,但破坏交通工具罪属“危险犯”,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重要性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重要性在我国法学过去教育的过程中多数是采取讲授式的策略,在这样的教学影响下,学生可以获得一个较高的学术造诣,但是存在的不足就是学生的法学专业实践能力不强。为了提高法学学生的综合学习质量,西方的苏格拉底问答教学策略受到了高校师生的关注,既实际案例教学法。通过对该教学理念的引进运用,很好的提高了我国法学专业的教育水平。 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现状分析 (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地位案例教学法在上世纪就引入到我国,在清华大学、XX大学等著名高校的法学专业课程中得到了应用,但是案例教学法在全国范围内的法学教育中没有发挥出更多的价值。在我国的一些高校中法学院在开展法学专业课的时候仍旧是采取讲授式的教学策略,在具体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很多的法学教授与讲师只是将案例教学法作为教学的补充,没有对其产生足够的重视。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应试教育体系中将学生的法学考试成绩作为了考核学生能力的主要标准,还有就是随着我国学生报考高校法学专业的人数不断攀升,而可以进行高质量案例教学的老师更是少之又少,且典型的指导性案例较少。法学教育管理部门没有对案例教学法起到足够重视,由于以上多种原因,因此目前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中没有突显出特别的优势。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际运用情况分析目前我国高校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在法律教育学者的创新与批评中完成了案例教学法的改革与本土化。其一就是案例教学说明法,在传统的法学教育基础之上,根据法学的理论知识结合具体的实际案例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其中的案例就是为了让学生可以更好的理解相关

的法学内容。其二就是法学的案例讨论法,在教学大纲的教材指导下,老师根据教材的内容完成具体法学内容的讲解,在讲解之后让 学生们对有关的案例进行深入的讨论,从而保障学生对有关的法学 知识进行深入的理解掌握。其三就是案例课程教学法,老师根据对 应法学专业中的理论体系结合有关的案例对教学内容进行重新的编制,然后在根据法学课程的教学进度进行案例分析讲解,通过剖析 案例让学生理解相关的法学内容。在以上的三则案例教学策略中都 根据教学内容结合了案例教学法的某些特点,但是都有同样的缺点,就是没有脱离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体系与范围。案例的教学方式通过 理论知识点进行编制,因此所有的案例分析都是集中到一个教学章 节中,仍旧存在于讲授式教学的影子当中。高校中法学专业开展案 例教学应当以具体的社会案例为教学材料,让学生们通过对案例的 分析,从而产生具体的法学问题。然后在相互讨论和师生问答的过 程中学习理解有关的法学内容,并且培养学生更高层次的学习方式。以上的三则案例中都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法学案例教学的真正形式,学生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下即使对有关的法学内容进行了深刻的了解 掌握,但是当出现综合性更加复杂的实际事件时学生仍旧不能采取 正确的专业知识进行解决。因此说我国目前的法学案例教学策略拆 解了案例教学法的真正含义,从而也背离了案例教学的思维逻辑指 导初衷。 (三)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取得的成果通过学术界的 有关专家学者对案例教学法的适当引导,对我国高校的法学专业教 学起到了很好的改革推动。让法学教学的相关工作人员深刻的认知 到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性,尽管一些高校的法学讲师 对案例教学法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但是老师已经开始逐步的加强

案例教学法中BOPPPS模式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中BOPPPS模式的应用 一、“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现状及问题 从浙江树人大学会计类专业的课程设置看,“证券投资学”理论课共32课时,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学生在此之前已修完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等基础课程,具备一定基础知识。所以,结合学生之前的理论基础,“证券投资学”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包含五大模块:证券投资工具、证券市场、证券价格、证券投资收益与风险、证券投资的基本面分析与技术分析。目前主要采用多媒体教学及课堂讲授法进行教学活动,虽然近年来引入模拟炒股活动,让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提升不少,但总体来说呈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理论知识点连贯性较弱对会计类专业学生而言,会计类课程知识点连贯性极强,前一节课的内容大多为后一节课做铺垫,课程难度有层层递进的特点。而证券投资学课程五大模块的各知识点呈现平行关系,紧密程度相对较弱,缺乏一根牵引所有内容的核心线索,使学生在新理论学习过程中会产生突兀感。2.学习积极性难以持续目前,“证券投资学”课程主要采用课堂讲授、辅之以模拟炒股的形式进行。但由于授课内容专业性强,灌输式讲授法主导的课堂通常难以提起学生的兴趣,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对模拟炒股的兴趣则在开课之初达到顶峰,随后对行情的关注以及模拟盘操作次数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减少。一方面,学生单打独斗缺乏操作经验;另一方面,亏损偏多后容易丧失对课程的信心。3.理论与实践结合效果一般我国证券市场成立20多年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市场规则等正在不断完善中。目前,理论教材的更新速度已远

远跟不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比如,新三板于20XX年5月正式实施的挂牌企业分层制度等几乎很少有教材提及。学生若只一味学习课堂理论知识,很容易造成与社会脱节现象,这也违背了学校培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人才的初衷。 二、BOPPPS教学模式在“证券投资学”中的设计 BOPPPS教学模式1979年出现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目前作为加拿大教师培训体系(ISW)的理论基础被广泛推行(曹丹平、印兴耀,20XX年来,我国逐渐开始发展的资产证券化(ABS),其发行模式、发行类型、监管政策等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所以,教师在教学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案例自我学习、更新,以确保上课的知识充沛性。 2.“证券投资学”中的案例选择方法案例教学的重点在于案例的准备,总结之前学者对案例教学的研究。案例的选择总体应满足客观真实性、实时性、理论对应性、代表性、趣味性、动态结合静态等要求。结合“证券投资学”的课程特点,笔者将案例主要分为主线大案例及零散小案例,具体选择方法解释如下:(1)主线大案例。主线大案例是指涉及知识面广、时间跨度较长、相对较难的案例。主线大案例的作用在于将所要学习的每个理论知识点都串联在一起,使学生在接受新理论的时候具备熟悉感,代入感。因此,如何选择主线大案例成为案例教学中的重点。笔者认为,选择主要有三方面技巧:第一,大案例在选择上必须“接地气”,即该案例必须为学生所熟知。第二,大案例在选择上需有足够多的关联方。从实际情况看,当大案例与所需学习的新

毕业生的自我鉴定优缺点模板

毕业生的自我鉴定优缺点模板 通过大学生活会对自己有了一个更加系统的客观地认识,在以后的求职路上我会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毕业生的自我鉴定优缺点毕业生怎么样去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篇毕业生的自我鉴定优缺点模板,仅供参考。 毕业生的自我鉴定优缺点范文一 我从XXXX年进入某学校就读以来,一直一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过去的是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 在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上期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在党校学习结业时被评为“优秀学员”;有很

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考研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通过我的刻苦努力,在上期荣获院设一等奖学金,并被院列为了冒尖生培养对象。 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分团委宣传部委员期间,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多次、配合部长出色的完成了院团委的宣传活动和系内的各项宣传活动。我结合自身的特长,积极为系增光,曾在院团委举办的海报制作大赛及手抄报比赛中多次获奖。由于工作积极努力,成绩突出,被评为院“优秀共青团员” ,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政法系,河南商丘476000) 摘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学科,但是传统学院式法学课堂教学却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教师讲授而轻学生主动学习等问题。在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只有把握案例前置性、创新性、互动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等教学基本原则,才能避免法学课堂教学中错误地应用案例教学法。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原则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XX)12-0043-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学必须充分调动

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应当把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的思维能力、分析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法律职业技能放在法学课堂教学的第一位。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课程的教学一般都采用学院式教学法。这种教学法其实就是一种“填鸭式”或“灌输式”的教学法,它特别强调教师的作用,而忽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个性的培养,使学生成为被动的接受者,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在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恰当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上述问题。这就需要在法学课堂运用案例法教学过程中,认真遵循如下五项基本教育教学原则。 一、案例前置性原则 所谓案例前置性原则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开始之前就要接触和了解案例以及所要学习的内容,通过课前对案例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的初步接触,在学生心目中已形成了对所授知识的大致轮廓。案例前置性原则,要求学生在课前阅读真实案例,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等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和了解后,教师再运用苏格拉底教学法,先提出一系列有关案例的问题,学生进行热烈的讨论和辩论、然后再改变问题的假设条件,启发学生带着问题再思考,再讨论。因此,遵循案例前置性原则实际上是坚持从实践到理论的思维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而传统的判例或理论教学法虽然也运用案例,但是由于采用的是“后置式”即先讲理论、然后以案例来证实理论,不仅无法克服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的矛盾,而且也违背了学生的认知规律,不利于学生自主性学习,更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案例教

如何进行案例教学

如何进行案例教学? 王名 随着公共管理学科的引进,案例教学近年来成为备受师生喜爱的一种教学方式。我从2001年开始,尝试在教学中引进案例方法,先后在“非营利组织概论”、“非政府管理概论”、“公共管理”等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所使用的案例大部分为我们自主调研和编写的实践案例,多数课程中案例教学部分所占比重超过40%,有的达50%以上,期末考试也常采用案例分析方式出题,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这里,结合我在教学实践中的体会,就如何做好公共管理案例的教学和组织工作,谈如下九个问题。 一.何谓案例教学? 所谓案例教学,并不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为说明一定的理论或概念进行的举例分析,也不是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的具有实例性的课程实习,而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通常,案例教学要经过事先周密的策划和准备,要使用特定的案例并指导学生提前阅读,要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或争论,形成反复的互动与交流,并且,案例教学一般要结合一定理论,通过各种信息、知识、经验、观点的碰撞来达到启示理论和启迪思维的目的。在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既不是编出来讲道理的故事,也不是写出来阐明事实的事例,而是为了达成明确的教学目的,基于一定的事实而编写的故事,它在用于课堂讨论和分析之后会使学生有所收获,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最早用于医学教学中,为启发学生掌握对病症的诊断及治疗,医学院的教授将不同病症的诊断及治疗过程记录下来做成案例,用于课堂分析,以培养学生的诊断推理能力。后来,法学院的教授将各种不同的判例记录整理成为法学案例,包括其中的辩护和裁决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判案推理能力。20世纪初,哈佛商学院出现了工商管理案例,教授们将包括各种不确定信息、相关意见和实施过程的商业管理及其决策过程记录下来,编写成为案例用于课堂教学,以培养学生的管理推理能力。类似的方法后来在公共管理教学中出现,教授们搜集整理包含不同背景、问题、选项、相关意见和选择过程的公共管理和决策记录,形成公共管理案例并用之于教学过程,基以培养学生的决策推理能力。因此,公共管理案例实际上是借鉴其他领域案例的一种具体应用,它和医学案例、法学案例、工商管理案例一样,目的都是通过将实际事件的典型过程再现出来以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 二.教学计划 在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首先要有明确的教学计划。这里的教学计划,主要包括特定的教学对象、明确的教学目的、具体追求的教学效果和对教学过程的整体设计及其控制。 通常情况下,案例教学的对象应当是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专业硕士研究生,就公共管理学科而言,适用的对象应当是MPA。[1]这是因为案例教学的目的主要不是传授知识,而是通过动员学生的参与热情,唤起潜藏在学生身上的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其能力,从而开展讨论,通过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的互相交锋和彼此互动,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实践中我发现,学生的实践经验的多少是和课堂参与程度及其通过案例讨论得到的收获启发,通常是成正比的;在MPA教学以及在职研究生班的教学中使用案例通常效果最佳;选择那些和学生的工作及其经验背景有关的案例则会形成较好的课堂反响。 案例教学要尽量避免以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为对象,同时也要注意所选案例的内容与学生实践经验的关联性,要尽量将有着多元背景的学生组合在一起,为案例讨论中不同的经验、信息、知识、观点的交流和互动奠定基础。 案例教学的目的不应是传授知识,也不应是进行理论诠释或政策解释,不应将教学目的简单地放在老师对学生的“教”上,而应该着眼于老师和学生、特别是学生和学生相互之间彼此互动的“学”上。着眼于“学”,就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能力、学生的需求和学生的构成,考虑“学”的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及其可能采取的行动,考虑对“学”的过程的整体设计及其控制。不仅要考虑每一次案例课的过程控制,还要考虑整个教学计划的进度特别是其中案例部分的安排及其效果,要注意案例部分和理论部分、实践部分的必要的平衡。 三.选案例

总结分析自身优缺点

总结分析自身优缺点 优点: 1、做人真诚,做事认真负责。 2、喜欢与人交往,善于组织策划活动和项目。 3、积极务实,敢于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 4、能坚持。确定了正确方向,我就能把所有的力气砸向那个方向。有执行能力。 5、勤奋,善于学习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和事物。做事喜欢列个计划,分出轻重缓急。 缺点: 1、性格方面的弱点,有时给自己压力过大,急于求成,过犹不及。 2、在担任团队领导的时候,涉及到队员的利益的时候,有时为队员考虑的太多,导致做决定的时候会花比较多的时间。 3、工作起来,有时会忘记时间。昨天晚上就很晚睡,大概24:00过的样子,一直忙省分行领导给的2009届新入行大学生培训电子杂志的工作。 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展望和规划 我,金融学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位毕业,对金融有很浓厚的兴趣。我有一个人生目标:做最有影响力的自己。它不是靠哗众取宠能够得来的,而是需要不断提升梦想的高度、拓展心灵的宽度、累积思想的厚度!我相信,我的人生目标在以后的路上会一直影响我的职业生涯。 有了梦想还要有明确的规划,更要有实际的行动。要记住仰望星空,更要在仰望星空的同时看看脚下,从本职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不断努力跳跃并尝试触摸自己的梦想。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会分到下边分理处做柜台,我赞同这种安排,我明白,银行中几乎所有的产品都是会通过柜台面向我们的客户,假如没有柜员的锻炼,我相信,把我们分到其他业务岗位,我们很难上手,因为我们少了在柜员岗的锻炼,不熟悉业务和产品。相反,在我们经历了柜员岗的锻炼后,再把我们分到其他岗位上,我相信,那时我们会更加的有自信,也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所以,我会珍惜在柜员岗的机会,铆劲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我们的产品。力争做个业务骨干!这是我在柜员岗对自己一个总体要求! 在柜员岗夯实了业务和产品的基础后,我目前的想法是进公司业务部和销售部门(理财和销贷)工作。公司业务部很累,压力很大,很有挑战,我清楚!但我相信自己的做事态度

法源法学案例教学分析软件

法源法学案例教学分析软件 系统简介 法学案例教学分析软件围绕法学16门核心课程以及其他非法学核心课程的设置中的经典案例在远程教学环境下组织实施教学,有利于巩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学生对问题的思辨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案例特点 系统提供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例,覆盖16门核心课程案例典型且覆盖所有法学课程的知识点,共计2000个案例以上。其中主观题提供智能考核(后台可提供参考答案比对)的1000例,非智能考核的1000例(软件的案例类型有综合案例、教学案例、英文案例) 1、综合案例

综合典型案例,有助于帮助学生理解实务案例与课本法律理论案例的不同,让学生理解前者更注重实务、更注重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其在实际工 作中的能力. 2、教学案例 题型紧紧围绕16门核心课程以及非核心课程的教材来设置,授课、实验指导更专业、更系统。 4、英文案例 针对国WTO以及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推出的相关的经典的英文案例,为一 些英语基础非常好的同学提供新类型的案例。 教学特点 自动评分:软件有智能评分功能,所有学生的作答,无需教师手动评分,并具 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功能多样:软件功能多样,有课堂实验,课后作业,其他实验,快速训练,智 能学科训练,完整的案例分析知识,能力报告,练习记录及我的收藏。全面满 足老师的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学习内容。 学习自由:软件不仅可以用于课堂教学,还可以用于学生自主训练。软件采用 B/S架构网络版,随时随地可以学习。 系统优势: 1、案例覆盖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 2、系统内置案例总数2000以上,其中主观题提供智能考核(后台有答案比对)的需1000例,非智能考核的1000例。

党校教学中案例教学环节设计

案例教学环节设计 一、提前2天布置作业 要求学员上网查找关于2011年“7.23”动车追尾事故的相关资料。为召开案例分析会做准备。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 7.23动车追尾的事故处理有哪些可取之处 2. 7.23动车追尾的事故处理有哪些失当之处(政府为什么会陷入公共危机,遭受公众的指责?) 3. 从对7.23事件的处理中,我们应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二、课堂教学 一上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讲授、分组讨论、案例分析会 1. 第一阶段:讲授(7:30—8:50) 主讲人成晓伟时间80分钟。 2.第二阶段:分组讨论。(8:50—9:20) 讨论前下发《“7.23”动车追尾事件相关资料》。全班按自然组分成三组,由组长带领分别在三个教室进行。各组长安排好记录。 讨论问题: 第一组分析7.23动车追尾的事故处理有哪些可取之处。(说明原因,说服力要强。)

第二组分析7.23动车追尾的事故处理有哪些失当之处(政府为什么会陷入公共危机,遭受公众的指责)第三组从7.23事件的处理中,我们应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在讨论的基础上每组须选出1位代表做为下午案例分析会的主要发言人。各小组下午召开案例分析会前将名单报给班长。由班长再报给主持人周密老师。 3.第三阶段:(9:40——11:30)召开案例分析会。 主持人:周密 方式: (1)播放视频(14分钟) (2)案例分析(40分钟) 学员根据上午的授课内容,结合网上信息、下发的文字资料和视频资料,做出科学合理并有建设性意义的分析。 每组选出1位代表做主要发言人,组内其他成员可以补充发言。其他两组认真听取发言,然后提出质疑。发言组发言人或其他成员必须给予答复。质疑人的提问要有理有据,答复方的答复要。 (3)归纳总结(20分钟)成老师(11:00——11:30) 三、要求

案例教学中选择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9年精选文档

案例教学中选择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教材,让学生通过阅读、分析、思考以及小组讨论和争辩,从而提高认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的教学过程。因此,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它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作用于实践的载体,它既是案例分析的出发点,又是案例分析的归宿。如果案例选择得不恰当,相关因素处理得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笔者在长期应用案例教学法从事教学活动的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为有效开展案例教学,特提出案例选择的标准和案例选择的对策,与同行分享并探讨。 一、案例选择存在的问题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案例选择不恰当,就会削弱学生学习的系统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同时也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案例选择不恰当主要表现在西化、虚化、老化、杂化和数量不充足五方面。 1.案例的“西化”。即引用西方国家现成案例。案例是联系理论和实践的桥梁和纽带,所以案例教学中运用的案例应和课堂教学的理论知识密切相关。但是由于我国的案例教学是由西方教学理念引进而来,目前恰当的案例还不够丰富,已出版的案例书籍中所选用的案例有不少来源于西方国家早期的案例,也有的是

直接引进原版教材上的案例翻译过来,由于国情、文化、法律及制度的不同,无论是和我国的国情,还是和教学内容,都很难紧密相关,所以在课堂上开展案例教学选择这些案例很难把案例所反映的实务与我国相应的国情和学科理论联系起来,这给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案例的“虚化”。即引用大型、长篇幅案例,不符合学生的具体情况。由于案例教学的对象,大都是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他们在接触课程之前,可以说对相关理论和实践一无所知,教学中所选案例应当由易到难,让学生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渐认识的过程。但不少现成案例甚至部分教材中选用的案例并没有考虑这种情况,往往给出的是一些经典的综合案例,学生刚开始根本无法理出这些案例的头绪,更不用说参与分析讨论了。 3.案例的“老化”。即引用案例太老,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教学效果。有的教材还在使用20世纪的案例,虽然有许多原理是一致和相通的,但学生看到案例的新奇感、新颖度、吸引力、认知度都会有较大的削弱,同时宏观和微观环境因素也会有较大差异,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4.案例的“杂化”。即案例缺乏系统性和引导性,不能体现知识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案例不够典型、不够系统、不具备代表性,与学生当时所学知识点联系不够紧密,不能清晰地反映所学知识点及其相关知识。案例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应更典型、更生动,最好能体现知识的内在关联性,使学生有一个系统

个人总结主要优缺点

个人总结主要优缺点 个人优缺点分析 优点: 1、归属感和责任感:指的是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时,能让自己成为其中的一员。 在参加一份工作或者参加组织工作时,能尽量全心全意的投入其中。 2、适应性: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努力适应随时到来的环境和工作。 3、人际交往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可以努力发掘。 4、学习性:虽然没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可是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 5、执着与执行力:做事情有勇于坚持的毅力,不会轻易放弃,并且在执着的同时,拥有 一定的执行力。 6、规划性与稳定性:做事具有一定的计划,未雨绸缪,一旦制订了计划,不会轻易改变 7、体力优势与抗压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这也是最重要的,健康的体魄延伸出良好的 抗压能力。 缺点: 1、对于脾气的控制力不是太好,易发怒。

2、缺乏真实的社会实践经验。 3、缺乏自信,经常怀疑自己做法的正确性。 4、对于未来的发展没有明确的规划,一般的规划都停留在短期阶段。等等 本人敢于接受各种挑战,勇于坚持,与同学们相处融洽,具有学习、创新能力,有很强的上进心,思想积极,做事认真、主动、有条理。 政治思想上,积极向党的外围组织靠拢,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快速贯彻党的各方面政治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各会议重要内容,有较好的辨别力和敏锐性;学习上,刻苦专研、学习脚踏实地、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有较好的专业成绩和专业素质,先后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湖南大学一等奖学金” 工作上,担任班干部期间,成功组织过多次班级活动,有责任心,集体荣誉感强,起到了很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生活上,为人谦逊、踏实、能吃苦,个人作风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重领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按照优秀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知行合一。 我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有些内容学习不扎实,需要继续加强

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探析

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探析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师的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近几年来,法学教学中逐渐开始重视案例教学研究,这对于着重培养、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解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推进当前高校教育及教学改革是有积极作用的。 一、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1.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组织者和引导者,引导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在讨论中各抒己见。学生会觉得这一学习过程很有趣,会主动、积极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对抽象的理论知识能有更直观、透彻的理解。 2.重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应注重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它让学生了解了分析问题的思路,要解决什么问题,如何解决,应用什么理论和方法,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校园内就能接触并学习到大量的社会实际问题,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 3.注重教师在教学中的"导演"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导演者,其角色是指导案例教学的全过程,课前要有针对性地精选案例,课堂上组织案例讨论过程,去解决讨论中发现的问题,最后要进行总结,对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

突出教学重点,回归教学目的。 二、对案例教学法的几种模式的探讨 (一)课堂讨论模式。教师在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数个较为典型的案例集合到一起,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在课堂上交由学生进行讨论,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最后教师还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行一一评析,给出标准答案并说明理由。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运用、讨论案例法的关键和目的。 (二)网络教学模式。这是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的方法。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有突出代表性的案例,组织学生通过现代化教学网络观看。 (三)观摩审判模式。主要是组织有一定理论基础知识的学生到法院旁听一些较典型的或是疑难的案例,其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各种诉讼程序,观察法官庭审的办案技能及驾驭庭审程序的法律综合能力。 (四)模拟法庭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真实"案件中的各种角色,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原型,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方式。学生亲自参与和决定庭审程序,自主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具体案件。 (五)实习教学模式。这种模式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到公安机 关、XX院、法院等单位进行实习,使其较长期、独立地参加这些机关的各种法律活动,从而培养学生从事实际法律工作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 三、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具体措施

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组合_以_公共管理案例分析_教学为例

第31卷第1 期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V ol. 31 No.1 2009年2月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EDUCATION EDITION) Feb. 2009 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组合 ——以《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教学为例 龚虹波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 315211) 摘要:传统的案例分析课程的教学案例往往以单个、分散、无内在联系的方式呈现给学生。这经常使案例教学中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陷入教学困境。依据变量互补性标准来选择教学案例,并将它们从论证因果关系的角度组合在一起,形成若干个理论专题。这种多案例理论专题式教学将缓解上述教学困境。 关键词:案例教学;案例选择;案例组合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27(2009)01–0108–05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为解决传统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难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案例教学法被引入到众多学科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国内各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也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库建设,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教学案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如何选择,选择的案例又应该如何组合。换言之,教师选择与组合教学案例的标准与依据是什么。对这些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国内外已有的案例教学研究成果为数甚少。事实上,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例教学的科学性。因此,如何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科学地设计、选择并巧妙地组合案例,就成为当前案例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内传统的案例教学研究虽然也探讨教学案例的选择问题,但不在案例组合的基础上来审视案例的选择。在教学实践中也往往将案例以单个的、分散的、无内在联系的方式呈现给学生。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一个经常令教师和学生烦恼的问题就是,如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学生面对一个教学案例(特别是中、高难度的案例)往往不知所措。在众多的理论中,应该选择哪种理论来理解、分析这个案例。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学生就会用日常的生活经验凭直觉来分析、判断案例,从而使案例分析课程失去其应有的教学意义。面对这种教学情境,教师则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给学生点出用何种理论来分析案例,则会限制学生的思维,失去案例教学原有的教学目的,而不给学生点出,又无法帮助学生走出不知所措的困境。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教学案例的选择与组合入手。 一、案例选择与案例组合 一般来说,案例(Case)是指按照特定方法、经过选择和加工的特定事例,是案例采集和制作者对于实际生活中某些特定方面发生的事情的真实情景的描述。[1]案例教学是一种以问题为基础的学生自主性学习方式。与传统教学重传授、重系统、重秩序不同,案例教学更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批判思维。为实现这一教学目的,教师首先需要有意识地选择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能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关于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如何选择案例,国内外学者提出过许多不同的见解。罗伯特·T. 戈伦比 收稿日期:2008–06–10 基金项目:宁波大学2008年度教研项目(JYXMxzh200721)。 作者简介:龚虹波(1972–),女,浙江宁波人,宁波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博士。

个人主要优缺点自我评价

个人主要优缺点自我评价 1. 优点:乐于助人,善于团结,吃苦耐劳,平易近人。 缺点:工作作风过于拘谨不够大胆 2.优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缺点:思想不够成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较弱。 3.优点:心地善良,为人诚实,一心一意,精明能干,个性稳重,积极主动。 缺点:平时做事太注重于细节,有可能忽视了对整体的把握。 4.优点:关心他人,积极主动、独立工作能力强,并有良好的交际技能,愿意在压力下工作,并具领导素质。 缺点:在为人处事方面经验不够。 5.优点:做事有恒心、有毅力,处事有自己的见解,而不人云己云。 缺点:理论学习需要进一步深化。 6.优点:学习上有自己的方法,学习新的的东西效率高,学习新的技能上手快。缺点:工作经验较少还需要进一步锻炼。 7.优点: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勇于挑重担,愿意和能够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勤奋地工作;公正严明,上进心强,有良好的交际技能。 缺点:有时对有的事情想得过多。 优点: 1、积极向党的外围组织靠拢,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按时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努力学习业务,吃苦耐劳、勇挑重担,能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5、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缺点: 对党的基础知识理解不深,需要进一步的学习。 按照这个思路给以加减即可。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要对某个人的工作,学习及其它方面进行评价,干着平凡的工作。我们在评价这种人时,往往会说:他们没有什么可值得宣扬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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