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

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组发〔2007〕x号)、《xx 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x人发〔1996〕x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组〔2018〕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核人员范围和考核重点内容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指对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是指对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年度考核。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

人发〔1996〕125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以职位或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个人总结述职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评价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把是否符合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要求作为重要标准。

二、严格优秀等次比例审核

各考核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合理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同职务层次分别组织考核,各职务层次优秀名额不得相互挤占;先进科室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数的20%。

2018年获得全国和省级及省级部门表彰(省保留的评比表彰项目内)的先进集体、获得省文明单位等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绩效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审核时须提供受表彰奖励的有关文件原

件及复印件),先进科室和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均可提高5%,但最多分别不得超过25%和20%。优秀等次比例核定以后不得随意突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绩效评估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领导班子发生塌方式腐败或单位内发生重大腐败窝案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

各考核单位要在2019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分别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做好考核结果备案和运用工作

2018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在2019年2月底前结束。2019年3月底前,各考核单位应将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分别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不得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