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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

成员:

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

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总务处负责人负责安全物资供给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校长、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期初,学校与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与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年级部

1、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管理责任到人;

2、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3、常常对本年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师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坚决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2、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落实。

4、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

教导处

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2、定期检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况;

3、分年级落实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

总务处

1、负责学校食堂、小超市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

2、负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

4、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等。

班主任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抓好落实;

3、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节安全课;

4、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科任教师

1、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

2、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

3、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

4、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实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政教处盖章审批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经答应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晚(午)休学生宿舍楼值班、饭间校园值班、学生餐厅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教师值班时一律有校委会成员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具体记录在案。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每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教管办,并留底存档,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待解决后恢复使用。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20日前,书面向镇教管办汇报学校每月的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天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校长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教管办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镇教管办,做到逐级上报。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轻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准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5、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要强化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窗,昼夜值班保护。

八、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晰注重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小超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齐,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超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超市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5、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6、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8、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0、学校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十、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镇卫生院防疫人员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以安全教育课本、健康教育课本为主要资料,加强对师生的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按上级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十二、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正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四、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五、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来回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守,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值班教师或政教处,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端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能让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十六、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最新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XXXXX 集团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XXXXXXX公司本部 4.1.1负责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并分解至公司各部门及各车间。 4.1.2负责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2各单位 4.2.1根据公司分配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其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及各车间属岗位、班组。 4.2.2根据本制度,各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 核心要求 5.1总则

5.1.1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分类 5.1.1.1从时间上,XXX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为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与XXX集团发展规划一致,原则为5年)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1.1.2XXX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为: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5.1.2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原则 5.1.2.1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集团要求。 5.1.2.2提高原则:持续改进,操作性强。 5.1.2.3三全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5.1.2.4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的认知和措施。 5.1.3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 5.1.3.1XXXXXXX公司控制一般、较大及以上事故; 5.1.3.2各单位控制一般及以下事故; 5.1.3.3车间、班组控制轻伤和障碍事故; 5.1.3.4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事件。 5.2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 5.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5.2.1.1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要求,并结合实际,由安全环保部提出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的建议,经过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审核、提交安委会讨论审议,根据安委会决定,由安办下达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相关目标进入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体系。 5.2.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年12月底前,安全环保部根据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教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王桥二中 2011年08月30号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安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管理办法: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汇报管理办法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安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详细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合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视。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 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视部门汇报。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

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汇报管理办法。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汇报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 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汇报,不隐瞒、缓报、谎 报或者授意别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别 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查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手册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手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安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 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手册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 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慎重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及诸暨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活动为动力,以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三、考核指标分类 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局制定《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考核指标分为: 1、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指标 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四、考核依据

1、市教育局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提供的记录、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 1、学校自评和教育局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 本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1月份,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市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各直属学校、教办和中心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在考核期满半年度及年终时,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 三、学校必须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护,不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使用和移动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移动。 五、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每天放学清校后要巡视,检查各班电器断电情况。 六、师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一般不得在校玩耍,非本校人员未经同意不许进入校内活动。 七、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好值班表,值班老师准时上班,定时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电话报警或报告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重要室、如财务室、多功能室、电脑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要加固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蛀等工作。 九、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凡学校师生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写好报告经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活动归来也必须向局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十一、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学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了解情况,通知家长、上报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在学期间随意出校门。 十二、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滋事、打闹、起哄、冲击和干扰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三、要爱护消防器具和公用电线电器,加强易燃爆物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严禁违反安全用火、用电和行车操作等现象发生。严禁私人乱装电线电器,禁放鞭炮烟花,在室内燃烧纸张等杂物或大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注意公共环境的整洁美观。不得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烟蒂,不随地吐痰,乱倒残羹剩饭。 十五、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谨防事故的发生。 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条规给予惩处。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管理制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docsj.com/doc/5c390491.html,)/文秘写作/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

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警钟长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明确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组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校实行校、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拐骗的预防教育。 三、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卫组设专人担任义务消防员,校后勤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四、安排校领导行政值日,负责检查当日校风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校政教处负责检查学习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五、全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宿舍门,保卫要注意监看。

六、来客必须进行登记,进出车辆必须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门卫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门卫制度。 七、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行政值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切实保护学校的安全。 八、各办公室、教室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必须有专人开设安全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九、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①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报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②各班每周利用星期日第一节息课上安全教育课。 ③学校每学期请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交通、防火等专题辅导课。 ④落实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学校、班级制定假期公约,假期前后,做好教育、检查、总结工作,建立假期行政、教师值班制度。 十、加强教学安全工作管理。 ①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②电脑室、语音室,课前由任课教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③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责任人。体育课、活动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内容

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效地控制因工伤亡事故,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顺利发展,特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实施计划。 一、安全管理目标: 1、重伤及死亡事故为0,轻伤事故频率低于3‰。 2、无食物中毒事故。 3、无火灾爆炸事故。 4、无治安和刑事案件。 5、起重伤害事故为0 6、高空坠落事故为0 7、文明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有效。 8、工地施工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9、按JGJ59-99检查标准,90分以上;安全达标率100%。 10、创建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 二、为实现上述目标,现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落实好安全施工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班组一线职工到项目经理及各科室部门,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

经理为第一责任者,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必须两手同时抓。项目成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保证和管理。 2、本项目实行安全施工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管理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施工作业队班组长负责。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必须本着先交底后作业的原则安排施工,交底必须针对施工部位、季节,特殊情况进行全面、具有针对性的书面交底,强化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做到班前讲话提措施,班中巡查消隐患,班后不留危险点,实行班组安全活动与奖金分配挂钩的方法,对班组安全活动搞得好的进行奖励,差的进行处罚。 4、强化违章教育,消灭“三违”现象,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认真办安全知识学习班,学习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知识。设立曝光栏对“三违:人员进行曝光,严重者清理出施工现场。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职工、外包队长、班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以便职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规范

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

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七条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完整版)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确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安全职责 1.本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对本校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使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和职业健康标准。 4.健全学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5.批准、发布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8.在组织编制审定学校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9.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责对各副职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10.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荣誉和物资奖励。 二、学校安全主任的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领导和管理安全部门,并对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分解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工程名称:深圳市富丽法雷尔家私厂区(3~6号楼)工程地点:坪山新区坑梓家具基地 建设单位:深圳市富丽法雷尔家私制造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黄伟志 编制人: 审批人: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2010年03月23日

深圳市富丽法雷尔家私厂区(3~6号楼)工程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下达管理目标的通知 深圳市富丽法雷尔家私厂区(3~6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公司与深圳市富丽法雷尔家私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深圳市富丽法雷尔家私厂区(3~6号楼)工程即将开始,为组织好该工程的施工,实现我公司今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施工管理目标,分解目标指标下达你项目部,接此目标通知后,必须制定具体执行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并将执行措施报公司质安科备案。 1、工程质量目标: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一次通过验收,质量合格。 2、工期目标:按合同要求,只准提前,不准拖后。 3、安全目标: ①伤亡控制指标:实现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中毒、无火灾、无坍塌,频率不超过24‰; ②安全生产目标:施工至二层和封顶时办理二次安全达标,顺利通过。每次生产检查,均顺利通过,无重大过错,贯彻执行一标五规范,合格率100%,安全评估得分率80分以上; 4、文明施工目标:争创文明工地。 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一、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 1、现实五无:即无重伤、无无死亡、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事故。

2、负伤频率:20‰以下。 3、安全生产:达优良工地标准。 4、文明施工:力争“文明工地”称号。 二、目标考核办法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各项规定,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明确本目标考核办法。 一)进行分级考核:公司负责考核项目部,项目部考核班组,班组考核操作人员。 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考核为班组周一次,项目部半个月一次,公司一个月一次,日常考核即在管理中进行情况累计,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三)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分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优良(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70分)三个等级。 四)奖罚: 1、年度内考核指标中,伤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项目部、班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员工方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 2、每次考核有不合格时,要限期整改达到合格,如限期内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时,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视情节扣发奖金或罚款。 3、上次考核不合格,本次又不合格时,其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撤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编号:SY-AQ-0364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School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

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综治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客观评价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成效.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度例1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一、建立学生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级安全工作小组”,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落实。 二、建立学生安全全员分工管理责任制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从领导到每位教师,都签订责任书。 根据“一岗双责”,教师全员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学校的各环节、场所、午休都分配给具体人员。 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学校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校园安全排查小组和级部安全排查小组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排查上报; 成立以安保干部为组长的安全整改小组,对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上下学安全对学生及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由安保干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六、做好防意外事故安全预案及演练 学校成立防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防意外事故实施预案;成立安全演练指挥小组,定期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等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及逃生能力。 七、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防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八、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 要将申请连同安全预案上报教管办,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九、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学校有校舍安全管理员,建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将校舍安全排查包到每一位教师,定期排查,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教师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天要领导带班、值班教师值班、门卫人员认真检查和巡查,做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十一、建立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学校成立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小组,有安全信息员及时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学校健全和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制度。一、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长和专(兼)职安全员为小组成员。二、分管领导为二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三、学校各场室和年级组为三级管理网络,各场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 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教育局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分管领导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正式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__〕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__〕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 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 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 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 神,进一步规范、强化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目标管 理制度,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到安全工作管理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 一、集会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人:集会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1、全校及年级组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指挥学生。各教学 楼的楼道要由值日老师监控,禁止学生上、下楼递追逐、打闹 散会后大会主持人和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离场。 2、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运动会 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3、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要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会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值班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人:值班人员 1、凡有学生在校,学校都须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全程在岗,中途不得离岗。 2、值周(日)人员和保卫人员要每天对整个校园进行巡视,年级组值日人员还要巡视课堂。 3、放学后,值班人员关好门窗,并检查各室水电设施是否 处于关闭状态。 三、学生人身、交通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人:有关人员

1、学生入校后到放学期间,学校门卫要管理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 科批准,并由政教处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 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 机动车辆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停靠。 4、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5、学生自行车进校后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摆放整齐,并遵守停放时间。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 6、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 遭受外来人员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7、学校提倡教职工见义勇为。 四、大扫除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人:体卫艺处、班主任及有关人员 1、大扫除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校攀爬二楼以上的窗子,打扫卫生,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 开关。 2、清扫厕所的班级如需要使用硫酸等危险品的,要由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亲自操作,使用过后由工作人员妥善保管。 3、安排学生打扫实验室的,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五、防火防盗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人:保卫科、总务处有关人员 1、学校保卫人员和电工要定期检查学校办公室、教室的电路,发现隐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分解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一标、五规范”及省、市和企业的《安全规范》,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负伤频率严格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严格按建设部及省、市文件对现场进行合理布置,尤其是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消防等设施按标准设置。 3、严格按“一标、无规范”之规定对现场进行防护,自开工之日起,具备现场安全达标条件时,现场达标率为100%,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卫生红牌工地,凡未达到要求的按总公司有关规定对现场有关责任进行处罚。 4、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本管理目标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公司级由安全科负责实施,工程由项目部负责实施。自2014年7月29日起执行。 施工单位:四川矗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安 全 目 标 分 解 图

文明生产目标分解图

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此规定: 考核办法: 一、按所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载。 二、每月由项目经理及专业安全人员对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并有记载,以确保目标的完成。 三、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时抽查考核,企业与项目、项目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确保目标实现的具体方法。 四、每月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反馈情况。 五、项目经理每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各班组进行日常安全活动考核。 六、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奖励方法: 一、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按年初签定责任壮的具体条款,年末给予考核兑现。 二、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视贡献大小可随时给予奖励。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安全制度大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与教职工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得教育教学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类安全工作要点。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得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得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就是学校安全工作得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得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得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得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得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得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得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得管理,保证学校得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得人员要经常与辖区得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得支持与帮助。 5、加强对教师得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她社会工作,未经区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编号:SM-ZD-3229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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