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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电子设备管理规定

2020电子设备管理规定
2020电子设备管理规定

电子设备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电子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的管理,使设备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本行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电子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电子设备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电子设备是指本行使用的设备、设施以及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必须的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计算机、打印设备、网络设备、供电设备、存储设备、监控、报警设备等。

4职责与权限

4.1 相关单位负责各类设备的使用、日常管理、故障申报,负责超过保修期设备的维修工作。

4.2 综合办公室

4.2.1 负责电子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

4.2.2 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检查、服务支持、信息安全以及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修工作。

4.3 科技开发部负责网络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4.4 主管行领导负责采购报告的审批。

5政策

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科学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流程图

7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采购

8.1.1 申请

各相关部门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类设备时,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8.1.2 编制报告

综合办公室根据情况编制采购报告,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行领导进行审批。

8.1.3 审批

主管行领导应及时对采购报告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8.1.4 采购

综合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完成采购。

8.1.5 验收

综合办公室、科技开发部应对采购的产品进行严格、认真的验收确保不会发生质量问题。

8.1.6 入库保管

8.1.6.1 综合办公室应加强设备库存管理。新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入库处理。

8.1.6.2 综合办公室应加强存放管理,保证库存设备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8.1.6.3 对收回的设备,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进行检查、进行维护处理,对存在故障的及时进行维修,对无法维修的应及时进行报废申请。

8.1.6.4 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清查、核对,确保数量准确,如不符合要求要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8.1.6.5 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分类保存,做到账、物一致,保持仓库清洁整齐,注意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8.1.6.6 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应保证各类设备的随机附件,技术资料齐全。8.1.6.7 业务部门因临时需要借用设备,应注明使用期限。对超过借用期限时,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需及时催收。

8.2 领用

8.2.1 申请

各部门根据审批情况领用或临时借用设备时,需填写申请资料,由其负责人签字后送综合办公室。

8.2.2 审查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领用申请进行审查。

8.2.3 发放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办理发放手续、发放设备,综合办公室发放的设备可能是新设备也可能是旧设备,但必须保证设备可正常使用。

8.2.4 安装、调试

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使用人员进行签收。

8.2.5 签收

8.2.6 接受培训

安装完成后,使用人员应接受综合办公室安装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提供的相关培训,讲明使用中注意事项。

8.2.7 使用

8.2.7.1 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使用手册操作执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8.2.7.2 使用人员应爱护设备,定时进行清洁,保证设备完好。

8.2.7.3 使用人员应及时更换各类耗材,避免超负荷使用,降低设备使用寿命。8.2.7.4 使用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进行故障申报,及时进行处理。

8.2.7.5 应严格按操作顺序开、关各类设备。

8.2.7.6 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搬迁、更换各类设备。

8.2.7.7 严禁私自安装、卸载各类软件,禁止非操作员使用设备,禁止在专用设备上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操作。

8.2.7.8 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行为造成的设备损失的应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8.2.7.9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和拆卸设备配件,不得转借和出租设备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擅自更换和拆卸设备配件、出租和出借设备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8.2.7.10 因工作需要对设备进行搬迁、重新安装等,使用人员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安排进行。

8.2.8 维护

8.2.8.1 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清洁工作,保证设备及周边运行环境良好,及时更换耗材。

8.2.8.2 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更换易损部件,排除隐患。

8.2.8.3 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信息安全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8.2.8.4 综合办公室应组织安排人员每年对全行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检查,对重要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8.2.8.5 对专用设备(如小型机、存储设备、高端网络设备等)按照有关具体维护管理办法执行。

8.3 维修

8.3.1 申请

设备保修期内,分、支行使用人员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进行故障申报。申报时应准确描述故障现象、环境情况以及影响程度。

设备保修期外,分、支行可联系总行综合办公室指定的三家经销商自行维修。

8.3.2 核查

综合办公室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故障检查,对简单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对无法

处理的故障或需要进行专门修理的,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8.3.3 处理

8.3.3.1 综合办公室所管辖的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8.3.3.2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确定维修方式,并安排人员落实维修工作。

1) 行内自修:由综合办公室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2) 外部人员上门修理:

a) 对本行人员不能修改的、或已购买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上门进行修理,维修应在综合办公室专门人员陪同下进行;

b) 修理过程中,维修人员不得查看、拷贝、带走任何信息资料;

c) 维修人员进入重要场所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能开展修理工作;

d) 所有更换配件须由综合办公室人员进行检查后,确保不会给本行带来影响或损失的,方能由维修人员带走;

e) 各类已损坏的存储介质(如磁盘盘片、本行专用存储芯片等)必须交回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销毁,任何人不得带走。

3) 送修

a) 对本行不能修理的,或需要送回厂商、专门维修机构进行修理的设备,应由综合办公室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后,报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送修;

b) 所有设备送修时,必须卸下存储设备或部件,所有存放有本行信息的设备或部件不得离开本行。硬盘等介质不得送修;

c) 所有送修设备必须将其配置参数清除后方能送修;

d) 送修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e) 送修完成,收回的设备必须由综合办公室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后,保证不会对本行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失的,方能投入使用。

4) 服务外包:

对各类设备可采用服务外包方式进行修理,修理过程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

8.3.3.3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用备用设备替换,若需使用备用设备,应由综合办公室人员领取并安装备用设备。原设备修理好后,综合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备用设备。

8.3.3.4 综合办公室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维修后,应填制《设备维修工作单》并交由设备使用部门签署意见。

8.3.3.5 在维修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数据备份、保管工作,防止数据丢失、防止信息泄露。若因人为过失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4 报废

8.4.1 申请

对符合以下情况的设备可以提出报废申请。

8.4.1.1 折旧年限已到并已提足折旧,并且其主要功能丧失、退化、零部件损耗或一次性恢复其原有功能的再投入超过其重置价值的1/3以上的;

8.4.1.2 因超强度使用、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其性能老化、事故频发(有运行记录或相关技术鉴定)而无法正常使用,恢复其原有功能或达到目标功能需要的投入占其重置价值的1/3以上的;

8.4.1.3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城市规划)或人为事故等因素导致的固定资产毁损、拆迁,恢复其原有功能的再投入超出同类资产重置价值的1/2以上的;8.4.1.4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

8.4.1.5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

8.4.1.6 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并经综合办公室确认其可以报废的。

8.4.2 技术鉴定

综合办公室专门人员(如有必要请科技开发部人员合作)负责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填写报废申请。

8.4.3 审批

综合办公室专门人员填制报废申请后,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批,必要时报主管行领导(或专门机构或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实物报废处理。

8.4.4 实施报废

8.4.4.1 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部报废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后,进行报废处理。

8.4.4.2 报废处理包括:

a) 由回收综合办公室收购;

b) 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科技开发部、审计部相关人员对报废设备直接做销毁处理。

c) 综合办公室对销毁的设备建立严格的销毁处理档案。

8.4.5 资料归档

相关人员应全面搜集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相关资料以及在设备故障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和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9检查与监督

9.1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本文件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9.2审计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

9.3合规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该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10 支持性文件

10.1 外部合规文件

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0.2 内部合规文件

10.2.1 文件控制程序

10.2.2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

11支持性记录

11.1 计算机系统设备检查表DDB-QC-ZH-310-01 11.2 电子设备验收清单DDB-QC-ZH-310-02 12附录

11.1

DDB-QC-ZH-310-01

计算机系统设备检查表

11.2

DDB-QC-ZH-310-02

电子设备验收清单

验收人员:

电子监控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电子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子监控设备是专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二、要建立《设备器材及资料登记簿》,详细记录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性能、启用时间,使用和维修、更新情况,对设备器材每半年清查核对一次,如有遗缺,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设备必须存放在专用场所,由专人使用与管理,未经批准,严禁挪用与外借相关设备。 四、搬运设备时要注意轻搬、轻放。平时要注意防火、防雷、防尘、防盗、防高温和防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切忌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解决。 五、各种资料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存放。…… 1、音响器材正常的工作温度应该为18℃~45℃。温度太低会降低某些机器(如电子管机)的灵敏度;太高则容易烧坏元器件,或使元器件提早老化。夏天要特别注意降温和保持空气流通。 2、音响器材切忌阳光直射,也要避免靠近热源,如取暖器。 3、音响器材用完后,各功能键要复位。如果功能键长期不复位,其牵拉钮簧长时期处于受力状态,就容易造成功能失常。 4、开关音响电源之前,把功放的音量电位器旋至最小,这是对功放和音箱的一项最有效的保护手段。这时候功放的功率放大几乎为零,至少在误操作时也不至于对音箱造成危害。 5、开机时由前开至后,即先开CD机,再开前级和后级,开机时把功放的音量电位器旋至最小。关机时先关功放,让功放的放大功能彻底关闭,这时候您再关掉前端设备时,不管产生再大的冲击电流也不会秧及功放和音箱了。同样关面时要把功放的音量电位器旋至最小,关或放后再关前能与CD机。 6、机器要常用。常用反而能延长机器寿命,如一些带电机的部体(录音座、激光唱机、激光视盘机等)。如果长期不转动,部分机件还会变形。 7、要定期通电。在长期不使用的情况下尤其在潮湿、高温季节,最好每天通电半小时。这样可利用机内元器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来驱除潮气,避免内部线圈、扬声器音圈、变压器等受潮霉断。 8、每隔一段时间要用干净潮湿的软棉布擦拭机器表面;不用时,应用防尘罩或盖布把机器盖上,防止灰尘入内。 9、从电子学的原理来说,任何电子设备在带电工作状态都不应该连接或断开其它设备,这一点我想不用太多说明朋友们也能理解,带电插拨有源设备是十分危险的,甚至麦克风这样的无源设备也不提倡带电插拨。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开着功放去接音箱线,因为音箱的接线柱距离一般都很近,音箱线又是两条紧紧地并行的,接线时往往会不小心将喇叭线短路,其后果将是迅速烧毁功放。尽管有的功放设有保护线路,但有的HI-FI级纯功放为了提高音质,减少不必要的音染,往往会省掉这部份保护措施。因此“关机再接线”这句话早已成了发烧友必须遵守的一条规则了。 10、有些讲究一些的发烧友在放大器热机时不会钮大音量与放一些爆棚的音乐,道理是功放元件刚开机时处于冷状态,这时就让其大电流工作会缩短其寿命。因而有些发烧友在刚开机半小时内只放一些轻柔的音乐与用中等音量听音乐,待机器热身后再开大音量欣赏.

电子间管理制度(试行)1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间管理制度(试行)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标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刁月峰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2

电子间管理制度 为规范化控制系统电子间管理工作,提高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控制系统电子设备使用周期,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误操作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鲁北发电公司生产控制系统内所有电子间的管理工作。 一、环境要求 1环境中的微尘应无传导性,要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粉尘量。为减少微尘的沉积,应定期对机柜进行清洁或更换滤网。室内环境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符合DCS制造厂的要求,确保含尘浓度<0.3mg/m3。 电子间门窗均进行封闭管理,所有机柜需封堵严密。 2温度、湿度和振动:电子间环境温度和湿度应能满足电子设备的要求,并兼顾操作人员对环境的要求。环境温度满足DCS系统要求一般在19-23℃,温度变化率<5℃/h,振动振幅<0.5mm,湿度保持在35-50%之间。室内空调必须设置在“制冷”位,温度设置在20度,中央空调进风不能含有大量灰尘。 3电磁污染:在机组运行时电子间内严禁使用产生电磁污染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现场要有警告牌。 4照明:电子间内照明亮度,需保证工作人员可在室内不持光源工作。 5电子间应设置常用进出通道和紧急出口,其它门窗均应封闭严禁 3

通行。电子间入口应设置防止小动物挡板。 二、人员管理 1生产系统内所有电子间热控设备均由热工专业安排专人负责,各电子间设备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对电子间的热工设备安全性、设备稳定性负责。 2未在发电部当值登记,禁止入内。 3运行人员进入电子间对蒸汽吹灰、脉冲吹灰、四管泄漏等设备进行操作和查看工作后应关闭控制柜柜门,将电子间上锁。 4热工、继保工作人员在系统检查、处理缺陷完成之后,应关闭控制柜柜门,清理工作现场,将电子间上锁。 5任何人员进入电子间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器具(手机、对讲机等)。6任何人员在无工作情况下,不得长时间滞留电子间。 7电子间内严禁吸烟。 三、设备管理 1电子间内所有机柜均闭锁管理。柜门关闭,门窗上锁。 2电子间内不能布置大功率电子器材、无线通讯器材等可能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 3电子间内不能放置腐蚀性、挥发性、易燃易爆性等危险物。 4电子间内所有控制机柜必须标识清晰。 5电子间内需配置温度、湿度仪,电源柜需配置失电报警。 6电子间内配置紧急照明、消防器材。 四、工作规定 4

内部银行及资金管理办法

内部银行及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资金市场,更加有效的管好、用活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强化资金管理机制,发挥内部银行的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内部银行实行资金高度管理体制,是公司资金筹措的中心,是外部资金的往来结算中心,是内部存款、信贷、结算与控制中心。 二、机构设置 1、内部银行业务管理隶属于资产财务部,是资产财务部下设的资金管理机构,在资金管理上行使内部独立核算职能,在企业会计师领导下,行使资金管理职能,资金管理实行会计师一支笔审批。 2、内部银行单独设置办事机构,内部银行结算中心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经营地点等情况,也可设分理处。 3、内部银行的业务管理人员暂定为2-3人。会计员、记帐员、出纳各1人。 三、帐户的开立 1、内部银行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项目)开户单位设置帐户,内部独立核算以下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二级内行存款帐户进行核算。 2、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内行帐户,进行资金结算,不允许在外部银行开设外部帐户。

3、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内部银行开户时,需提交开户申请书,填写预留印签卡,预留印签卡不少于二枚,即开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委托法人印章或财务负责人的印章。 4、材料物资供应公司暂保留外部银行帐户(材料采购户),同时,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帐户,办理基层单位材料调拨的往来结算。该公司不准直接接受公司收取的运费和货款存入自己的外部帐户,如违反此规定,将追究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5、基层单位违反规定私自在外部银行开设帐户的,一经发现,撤销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的职务,同时公司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从重处罚。 6、公司投资控股单位及联营核算单位,一律在公司内部银行开设帐户,除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 7、外区路桥施工项目需在外区外部银行开设帐户,必须经公司资产财务部同意,总会计师批准后,到内部银行备案。 四、结算凭证 1、内部银行支票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由开户单位签发,作为内部银行收付款项的凭证,内部银行支票只限于内部流通,对外无效。内部银行现金支票只可支取现金,转帐支票不得支取现金。 2、交款单分为现金交款单和转帐交款单位两种。 3、特种转帐凭证划转款项使用,仅限于内部银行对内部存款单位开据。 4、内部往来单,用于坐扣和往来清算。 五、结算规定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全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本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保证我行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包括终端、打印机、UPS等外围设备,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通信设备,各种计算机等。 第四条总行信息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我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并确认计算机设备的选型。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依据全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行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信息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设备需求计划制定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并纳入我行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于临时性设备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部联系中标厂商进行采购。 第三章选型、购置管理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在组织软硬件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测试、评定的基础上,由信息技术委员会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和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设备选型(包括设备型号、参考价格、供货厂商等内容)。 第八条信息技术部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选型结果,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选购我行的计算机设备。 第九条总行统一组织、实施的计算机项目所需计算机设备和大批量购置的计算机设备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信息技术部对设备数量、外观及技术参数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行库管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计算机设备,信息技术部门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第十一条计算机设备折旧提足后,本着节约的原则,无重大故障,保养维修后继续使用。出现重大故障,无维修价值的采取报废更新。 第四章设备申请及实物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因办公需要申请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应提出设备需求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批,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向总行库管人员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 第十三条发放计算机设备时,要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总行库管人员应会同领用单位经办人对实物逐件清点,由领用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计算机设备的调配需经信息技术部门同意。计算机设备进行调拨时,需填制固定资产调拔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信息技术部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调拔。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部每年应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计算机设备配备明细表,确保账实相符。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设备为由微电子器件组成的电器设备。下文是关于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办公设备,英文OfficeEquipments,泛指与办公室相关的设备。办公设备有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的区分。狭义概念指多用于办公室 处理文件的设备。例如,人们熟悉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 影仪、碎纸机、扫描仪等,还有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考勤机、装 订机等。广义概念则泛指所有可以用于办公室工作的设备和器具, 这些设备和器具在其他领域也被广泛应用。包括电话、程控交换机、小型服务器、计算器等。办公设备与办公耗材不同,可以说,买办 公设备是购房,买办公耗材是装修。 大致可分为:文件输入及处理设备、文件输出设备、文件传输设备、文件整理设备等。每一类设备又都包括多种产品,以下列举的 只是其中的主要设备或常用设备。 1.文件输入及处理设备:计算机、文件处理机、打字机、扫描仪等。 2.文件输出设备:可分为文件复制设备和文件打印设备,以及文件传送设备。 3.文件复制设备包括:制版印刷一体化速印机和油印机、小胶印机、重氮复印机(晒图机)、静电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数 字印刷机、轻印刷机、喷墨复印机等。 4.文件打印设备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和绘图机等。 5.文件传输设备:传真机、计算机、电传机等。 6.文件储存设备:缩微设备、硬盘、云盘等。

7.文件整理设备:分页机、裁切机、装订机、打孔机、折页机、封装机等。 8.网络设备:网络适配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等。 9.沟通设备:座机电话、网络电视会议软件、电话会议等 随着技术进步和由于办公室工作细化而对产品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各类新型办公设备产品层出不穷,更新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但是,大多数办公设备属于以机电为基础的耐用设备,所以在各类办公室 中多种类型、多代设备同时服务于办公的现象比较常见。 一、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一)公用系统范畴 公用系统指全校师生共同使用的电子信息系统,包括以下系统: 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中的通信线路、网络通信 设备以及公用终端设备等。目前具体包括光缆线路、铜缆线路、网 络中心机房设备、校园各区域汇聚点设备、各办公场所接入设备等。 2、网络信息系统:公用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应用系统软件 及数据等。目前包括学校网站、电子邮件、教学平台、教务管理、 图书管理、流媒体、数据库、行政办公、用户认证、数据存储、数 据备份、网络管理及域控制器、DHCP、DNS、网络防毒等服务器系统。 3、安防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中心设备及其软件和存储系统、摄 像头和视频服务器等监控前端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线路等。 4、一卡通系统:包括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 一卡通终端设备、一卡通系统通信线路及其中继设备等。 5、闭路电视系统:包括校园电视台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及其中 继设备、闭路电视终端设备等。 6、有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有线电台、广播系统线路及其中继 设备、广播终端设备等。 7、无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无线电台。

电子设备检修与维修管理制度

重庆市行知高级技工学校 全校电脑及电子设备检修与维修库房管理制度 一、电脑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我们学校的电脑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电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电脑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电脑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学校电脑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电脑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学校电脑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电脑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电脑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电脑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电脑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电脑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电脑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电脑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电脑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电脑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电脑设备,以防止电脑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电脑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需要做好电脑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电脑设备使用人员与电脑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

电脑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应根据本学校的教学现状与电脑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电脑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需要确定电脑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电脑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电脑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电脑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电脑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电脑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电脑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电脑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电脑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电脑设备拆装、修复系统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电脑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电脑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电脑设备维修小组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接到电脑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教学进度。 第13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的电脑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电脑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电脑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及结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监控职能,保证资金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公司在财会部设立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是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为增强内部银行的权威性,协调各内部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促进内部银行业务的属你开展,公司总经理任行长,总会计师任副行长,内部银行内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由4~8任组成,内部银行业务纳入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①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担保、抵押等重大经济决策。 ②内部银行行长: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③内部银行副行长:审核并向董事会呈报公司资金计划,监督检查内部银行的运行,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具体责任。 ④内部银行主任:对内部银行日常业务进行全面管理,提出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审批公司规定权限内的资金。 ⑤开户范围及原则: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均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账户”,用于施工生产及经营活动支付业务。 (2)会计科目: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必须按照财务部规定的

会计制定法和公司有关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执行。 ①内部银行在集团内部银行的资金存款收付结算通过“银行存款—内部银行存款”科目结算;向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用资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内部银行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②内部银行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某项目部”、“内部往来—内部借款—某项目部”、“其他应收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 ③项目经理部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费用”、“其他应付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专业分公司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科目。“内部存款”账户作为“内部借款”账产的备抵账户。 (3)内部银行结算任务:根据企业内外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并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结算,保障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4)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外各项经济往里,除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 (5)内部银行票据:公司内部银行和集团内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单位名称写明全称,外单位和异地结算要写明用途、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提高自助设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xx 银行现金清分和冠字号码留存管理办法》、《xx银行冠字号码查询涉假纠纷处理操作细则》、《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个人金融部涉及多家供应商的设备集中采购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原则,以实现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选型科学化、布局合理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自助设备业务服务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自助设备业务是指通过自动柜员机、多媒体自助终端、货币兑换机、自助开卡机、远程视频柜员机(VTM)等自助设备,运用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存取款、查询、转账、支付结算、修改交易密码、IC卡电子现金及行业应用、货币兑换、开卡、电子渠道签约、投资理财等各类自助式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业务。 第五条自助设备业务运营管理包括业务维护、设备配置、结账加钞管理、密码钥匙管理、账务差错处理、吞卡处理、设备上下线及业务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自助设备按服务类型分为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现金设备)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非现金设备)。现金设备是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非现金设备是指多媒体自助终端、自助充值机、自助缴费机等不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 第七条自助设备按安装场所可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在行式自助设备是指在银行网点内运行的自助设备,包括布放在网点营业区域内的自助设备和集中布放于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自助服务区与网点营业区相连、具

IT设备管理制度

宁 波 江 丰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IT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 IT 设备的长期有效管理,使 IT 设备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 IT 设备的管理。 3.IT 设备相关定义与分类 3.1 IT 设备相关定义 (1) 本制度所称 IT 设备主要包括为保证员工正常办公而配备的个人 PC 机与笔记本 及配套软件、为构建办公网络环境而购置的网络设备、以及为保证办公网络系 统持续管理而购置的相关配件、耗材与工具等。 (2) 本制度所称责任人主要是指 IT 设备的实际使用者,通常为员工个人,也可以是 多个使用者中的代表,通常为班组长或部门主管,责任人对所使用的办公 IT 设备负有直接的保管责任。 (3) 本制度所称主管部门主要是指由公司授权负责代为管理 IT 设备的部门。 主管部 门负责所有库存 IT 设备的直接保管和登记以及在使用中的 IT 设备的维护与使 用监督等责任,本制度中规定的主管部门为信息中心。 3.2 IT 设备的分类 类别 类别细分 终端办公设备 硬件类 网络设备 服务器 配件 配件类 移动存储设备 耗材及其他 说明 PC 显示器、PC 主机、笔记本电脑、 打印机、相机、投影仪等 路由器、交换机、 无线 AP、门禁等 各类服务器 电脑配件(CPU/硬盘/内存等)、键 盘、鼠标、扫描枪、电池等 移动硬盘、各类存储卡、U 盘等 网线、电源线等耗材及 测线仪、网线钳等工具 责任人/部门 使用担当人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使用担当人 使用担当人 信息中心 主管部门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73号(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电子设备的购置、维护、维修、调配、报废等行为的管理,发挥电子设备的使用效能,根据省联社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设备是指总行机关、各支行(部)业务及管理所用设备,包括: 1.硬件系统:主机、打印机、终端、磁带机等设备。 2.供电系统:不间断电源(UPS)、蓄电池等供电设备。 3.网络系统: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调制解调器等数据传输控制设备。 4.电子银行系统:自动柜员机(ATM)、制卡机等专用设备。 5.其它设备:用于检测、维修的设备、机房场地设施及领导交办的其它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是指: 1.全辖电子设备由本行科技部与相关部门统一购置、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2.总行各部、室所用设备由各部、室管理。 3.各支行、营业部所用设备由各支行、营业部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机关各部、室及辖内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科技部职责 第五条根据总行制定的费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全年电子设备预算。 第六条负责全辖电子设备购置报告的初审、提交及电子设备维护,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第七条依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登记簿。 第八条负责协调各支行、部、室富余电子设备的调配。 第九条负责各网点改造时线路规划及设备的安装、调测。 第十条定期对全辖电子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巡查。 第三章各支行、部、室职责 第十一条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的电子设备的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设备使用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向科技部反映。 第十三条非本部门人员不得操作本部门的电子设备。 第十四条需新增设备,应事先向科技部申请。 第四章购置管理 第十五条电子设备的选型及购置由总行统一管理。科技部负责审核各支行、部的采购需求及设备选型,报批后由总行相关部门统一购置。

设备管理制度(电子版)

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编制: 审核: 签发: 大庆佳昌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2011-2-21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设备的管理,正确使用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能源,降低消耗,进而达到全面低能高效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清洁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共分十项。 1、 设备采购制度 1.1目的 设备采购是关系到未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设备、满负荷、满额定功率、以及设备性价比等多方面考核。 1.2范围 全公司设备均包含在内,可分为三部分: 1、 生产用专业设备 2、 生产用辅助设备 3、 运行保障设备 1.3管理内容及要求 1、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生产专用设备配套用设施的功率、空间、管路设置; 2、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生产用辅助设备配套用设施的功率、空间、管路设置;

3、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运行保障设备配套用设施的功率、空间、管路设置; 4、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运行保障设备的功率、厂家(备选)、型号(备选); 5、负责对比设备性价比,为采购部门签订合同提供意见和建议; 6、积极配合采购部门对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并提出参考意见。 2、 新购入设备验收制度 2.1目的 新购入设备的验收是关系到未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设备、备件是否齐全、专用工具配置、是否与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相符合等多方面考核。 2.2范围 全公司设备均包含在内,可分为三部分: 1、 生产用专业设备 2、 生产用辅助设备 3、 运行保障设备 2.3管理内容及要求 1、负责设备开箱查验、核对的工作; 2、负责验收设备说明书、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型号和数量; 3、负责验收设备的完好性、填写好设备开箱验收单; 4、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需要采购部门、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设备使用单位共同配合,协同验收; 5、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需要及时填写不符项目并反馈给采购部等相关部门; 3、 设备安装制度 3.1目的 设备安装是关系到未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设备、设备操作空间、配套水电气供给等多方面考核。 3.2范围 全公司设备均包含在内,可分为三部分: 1、 生产用专业设备 2、 生产用辅助设备 3、 运行保障设备 3.3管理内容及要求 1、负责新购入设备的二次运输至指定地点;

集团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规范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集团现行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为集团所属各级控股企业,包括各级控股子企业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所属企业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与有投资、融资等企业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四条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所属企业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五条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与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企业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严禁企业出租与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她用。 第七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控股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企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九条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经由企业内部审批后即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上报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备案表》,上报至集团公司备案,二级主管公司负责本企业所属企业汇总上报备案。 第四章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审批与备案工作,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

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以下通称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也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

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子设备管理,控制企业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行政部是公司电子设备管理监督部门,统一负责公司电子类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统一负责公司电子设备的购置、验收、登记、报废等管理审批工作。 第三条人力行政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实物管理,财务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帐务管理。 第二章设备购置 第四条各部门因实际工作需要购置的,必须填写物资申购单,并按物资申购流程(见附件1)报CEO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电子设备分为关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关键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设备、普通计算机、普通打印机等其他相关设备;低值易耗品包括:色带、墨盒、墨粉、打印头、打印纸、各种通信电缆、键盘、鼠标、网线、及网线工具等。 第六条电子设备购置流程包括:1.公司电子设备由人力行政部集中统一采购; 2.购置部门填写物资申购单,并注明物品规格型号及数量,如有指定品牌也必须标明,交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购买后交与人力行政部,报CEO审批后方可采购,设备采购完成后,人力行政部将采购设备备案登记造册; 3.购置部门负责新购电子设备的验收,对不合格设备可以拒收或退货。合格设备标准为:设备完好、型号规格及数量无误、未使用过、功能完好、配件齐全、保修单证及服务承诺书齐备。 第三章设备登记 第七条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经人力行政部履行到货登记、领用登记等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设备到货时须履行到货登记手续,人力行政部填写统一印制的设备标签,将标签贴在对应设备不可拆卸部分的显着部位,同时在《电子设备明细表》(见附件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 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R5562-5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号:1.0 生效日期:##会年10月20日

修改记录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3) 第三章管理规定 (4) 第四章附则 (5)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规定其管理程序和控制要点,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包括采购、安装与运行、维护、移机、报废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自助银行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指独立于营业网点之外单独设立的机构(离行式)或在已有营业网点内部开辟一块专门的服务区域(附行式),利用多种自助设备,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向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网点。 自助设备: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自助终端等专用电子设备。 第四条本行自助设备的管理实行双人分管、双人操作、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行自助设备的运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全社自助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和组织推动。 1、负责全社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研发全社自助银行业务新品种,提出业务开发需求。 3、负责管理全社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的设计、建立和维护,定期汇总分析全社自助业务的报表和资料,为各类相关业务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提出自助设备采购申请。 5、负责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业务审批。 6、负责开展自助银行业务的相关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

集团公司如何管理内部银行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5b9538752.html, 集团公司如何管理内部银行 作者:练锦华 来源:《财会学习》2017年第03期 摘要:集团公司建立内部银行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内部银行不仅是集团公司进行财务内部结算、融资借贷、日常资金往来的重要工具,而且在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和控制方面同样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实现了企业管理、信贷结算和财务核算的“三联动”效应。如何充分发挥内部银行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加速资金良性循环是当前许多集团公司面临的挑战。本文基于集团公司设立内部银行作用的分析,提出了加强集团公司管理内部银行的措施,旨在真正发挥内部银行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部银行;财务核算 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陡增,建立内部银行是集团公司打造内部融资机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必经之路,将商业银行的信贷功能、结算功能与集团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结合起来建立的内部银行机制,有利于妥善管理资金收支两条线,实现资金上收下拨,上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营业款项,委托银行自动上收贷款,下拨备用金和员工工资,并且代付供应商材料款、运费、货款等其他成本支出,统筹运作集团公司有限的资金,避免资金闲置,优化资金周转速度。内部银行的建立,使得集团公司内部各项结算工作、控制工作和核算工作得以优化,理顺日常经济往来和经营成果核算的流程,对集团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内部银行对集团公司发展的作用 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和外部银行相比,因其是从集团公司角度出发而建立的,所以在降低利息成本、提高公司融资谈判能力、合理把控资金潜在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内部银行的建立优化了资金管理流程 内部银行在建立的过程中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进行专业化的分工,这样提高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水平。传统的资金结算工作和信贷功能隶属于财务管理部门,而内部银行将资金结算和信贷功能独立管理以后,拓宽了企业资本运作的范围,有效解决了集团公司资金分散、资金闲置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内部银行的设置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还可以通过吸收政府和外部银行的资金来拓宽融资渠道,尤其是对于资金充足的企业而言,内部银行制度的建立给企业开拓了更多闲置资金的投资渠道,促进了企业效益提升,给资本运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内部银行实现了集团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控制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DOC)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利用公众电子网络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九条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具有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以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安全策略;

办公电子设备日常管理规定

办公电子设备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保证办公电子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电子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指办公电子设备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相机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电子设备的采购申请受理、采购、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办公电子设备日常管理 一、办公电子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提出办公电子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电子设备需求单》,报办公室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派专人购买。 二、办公电子设备的领用。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电子设备需求单》到库房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三、办公电子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 2、中心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办公室对办公电子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四、办公电子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办公室设备管理员处理;设备管理员无法处理的,可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办公室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况,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办公室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况,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六、办公电子设备使用监督 1、办公室负责对办公电子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办公室对违规使用办公电子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七、办公电子设备的盘点及赔偿 1、办公室负责对中心所有办公电子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

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的调控公司内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特制定本办法。 2、内部银行是公司内部资金筹措、调度,监控和管理的职能机构,为各部门和各核算单位提供快速、方便、有效的服务,加速资金的周转,快速提供资金的信息,促使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3、内部银行对公司的资金采用“统一开户,统存统贷,统一结算,以存定支”的资金营运方式,即下属企业一律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公司内部银行再以自己的名义统一在外部银行开户,统一公司的借、存、贷款,统一办理公司内部的银行结算。开户单位的一切资金往来结算,必须全部通过内部银行办理。本着谁收的款谁优先使用以及先收后支,以收定支,借贷有息,有偿使用,利率统一的原则。 4、内部银行在办理对外融资、对外结算或贷款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讲求原则,严格把关,减少或避免计算失误。 二、内部银行职能范围 1、对内结算。通过建立内部经济往来结算中心和内部结算体系实现对票据的交换。 2、对内贷款和吸收存款。引用外部银行信贷机制,坚持资金有偿占用原则,运用利率杠杆的作用来实现调剂资金余缺。 3、资金管理职能。通过对公司全部资金的日常管理,资金投向的跟踪,实现资

金管理的职能。 4、监督控制职能。按照公司内部承包责任制确定的经济指标进行监控,严格结算制度和结算标准,监督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经济往来,保证公司经营行为有序发展。 5、满足内部开户单位的合理资金需求和结算要求,提供“高效、灵活、简便”的优质服务:严格收费标准,监控开户单位的资金投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内部银行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 1、内部银行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公司内部银行要以精干高效为原则设立机构,配备专业人才。设行长1人(财务中心主任兼任),副行长1人,内行会计1人,出纳主管1人,出纳员3人,共7人。 内部银行是为公司内部部门及下属各单位提供服务的机构,隶属于公司财务中心管理。 2、内部银行依据各有关金融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保证工作在有效、快速、准确中运行。 3、内部银行工作人员职责(详见各岗位说明书)。 四、内部银行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直接向外部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资金的借贷手续;负责公司内部的贷款发放和贷款到期后本金回收及利息结算。 (2)有权调剂公司内部资金的使用,并跟踪监督检查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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