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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严格依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物价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业务收费。

第三条本所按照“依法纳税、规范核算、自主分配、合理积累”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所由主任(或主管合伙人)分管收费和财务工作。

第五条本所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分设财务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完善财务流程。

第二章收费管理

第六条本所接受委托,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

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本所公示律师服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接受监督。

第八条律师服务费由本所财会人员统一收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和其他财物。特殊情况确需由承办律师代收费用的,应当经过主任(或主管合伙人)批准,承办律师并应当及时

向财务人员交接。

本所收取律师服务费时,由财务人员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

第九条本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

支付。

本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

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应由本所事先

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承办律师可以在出差前于本所财务处预领开支费用,承办律师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向本所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与财务人员结算。

第十条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本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三项费用外,本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对确有经济困难或要求进行风险代理的委托人,经承办人申请、本所批准后,可以免收、减收或者缓收律师服务费。承办

律师不得擅自决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事宜。

第十二条本所禁止采用非正当的收费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目给予回扣或者支付介绍费。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本所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人员,分任出纳和会计。

会计、出纳各自建帐,分工明确,互相监督。保证所内现金

往来及帐目准确无误,保证所内资金的安全使用。

会计、出纳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所内资金。若因违反本制度规

定或者因自身过错造成律师事务所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责任人

对律师事务所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所依法开设银行帐户,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

管理帐户,不得违规出借帐户或为他人违规套现提供方便。

第十五条本所应当使用国家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发票,并

设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本所设专人保管财务印章。财务印章的使用,必

须经本所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批准,并按印章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登记,以保存备查。

第十七条本所由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负责财务支出

的报销签字。

会计凭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签字同意报帐的有效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出纳凭会计编制的凭证付款,同时审核发票

与凭证金额是否相符,否则有权要求会计予以更正。

第十八条本所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票据,先由行政办公室

经办人员签字,再经分管行政办公室的副主任(或合伙人)审核

签字,最后由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签字批准后予以报销。

本所重大固定资产的购置支出,须由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决定后交行政办公室执行,并由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予以安排和监督,核实票据,签批入帐。

第十九条本所公务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其它公共管理费

用的报销,须遵守所内相关规定,由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签批后报销入帐。

第二十条会计应按本所的分配制度规定,及时、准确核算

律师应得工资数额,并统一造表,交分管财务的主任(或合伙人)签字同意后发放。

第二十一条律师在进行业务报销时,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

持有关合法有效的业务支出票据交会计审查,并由分管财务的主

任(或合伙人)签字后予以单列报销。

第二十二条本所应按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及时交纳有关

税收,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律师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本所应当建立并逐步完善发展、奖励和福利等

基金制度,按有关规定提取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所财务向全体合伙人(国办所的全体律师)

公开,允许合伙人(国办所的全体律师)查阅有关财务报表和帐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科 x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服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doc

服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服饰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及责职-----------------2-4 第三章财务核算制度-----------------------------4-17 第四章资金管理---------------------------------17-19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19-20 第六章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20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21 第八章费用报销管理-----------------------------22-26 第九章生产加工管理-----------------------------25 第十章附则-------------------------------------26 ********服饰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利于企业的发展,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及责职 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 结合我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方向,财务部负责钱、物、帐的管理,具体工作责职如下: 资金会计:主要负责钱的管理,工作内容 1、办理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根据每天款项收支情况,编制收支日报表,结出当日余额。 3、费用报销:复核报销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票据金额与实报金额是否一致,无误后予以办理。 4、月末核对银行存款帐,余额与银行不一致的,说明原因

费用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费用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费用作为损益类要素的费用,指营业费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便是采用这种狭义的费用概念,将损失作为一项与费用平行的收益表要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则采用上述广义的费用概念。会计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又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一、费用管理原则: 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各项费用支出应实事求是,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列支范围列支,不得弄虚作假。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算与管理。企业人员工资及各项业务费用必须与主营业务严格分开,严禁将各项费用列入主营业务开支。 二、列支范围: 费用,包括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经济利益的流出。 三、费用管理办法: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办法严格把好费用关,不得乱摊成本、费用,必须以实际发生额及合法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企业的费用开支情况。 1、正确划分费用开支范围,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应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划分为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2、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营业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4、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计提的坏账准备等。管理是费用管理的重点,企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所规定的提取标准计提与核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提取比例。对于应收款,应于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帐龄提取坏帐准备。 提取标准:一年以下5% 一年至二年10%

2016天津市律师收费指引

天津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2016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 (市场调节价) 第一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

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第二条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法律服务事务,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 第四条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以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 第五条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篇

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

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x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财务管理制度费用部分

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开源节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的客观情况,将财务支出类别分为现金报销、银行转账支出(其中包含日结30天、当月结、月结30天)、冲抵往来支出等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港之慧品牌中心发生的每一项经济支出,包括现金支出,转账支出,冲抵账款支出等等。包括的内容为:发生的每一项涉及财务支出的经济业务。具体包括:加工款支出、购货款支出、设计费支出、辅助材料支出、展览展销会订货会支出、装修装饰支出、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支出、工资薪金、员工福利费、手机话费补助、培训费、社保费、各项税费、广告费、差旅费、应酬费、维修费、水电费、私车公车实际发生支出及其他一切涉及的财务支出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员工。 第五条本费用报销制度涉及付款或报销表格为:①费用报销单(除预付款性质及差旅报销外的所有支出均使用此种报销单),②差旅报销单(发生差旅支出时使用),③付款通知书(涉及预付款性质的支出时填写)。 第二部分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费用报销制度所指的费用是指《总则》第三条除预付款性质支出及差旅报销支出以 外的其他所有涉及的经济支出内容。 第二条费用报销流程:即经济业务经办人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 主管或经理审批——》财务复核——》总经办审批——》出纳支付报销。流程图解 如下: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财务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收据或发票),对于经办人员没有取得原始凭证(收据或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属无票据者需事先经总经办在票据上批复同意。 2.报销时,经办人员一定要把取得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或相关单据归纳整理好。采购物品的报销涉及到送货单、入仓单还要把送货单、入仓单一同作为附件粘贴在背后做为附件。办公费的报销没有送货单的应以收款收据或文具采购单等单据一并附在后面。购买打板料(即打样购买的布料)报销时也需一并附上收款收据或送货单或采购单等相应单据。<同时后续需要样品布料的耗用情况(即采购、领用、结存)报送财务部,方便财务后续的成本核算>。报销时要将原始票据分类、分次、分页整齐、清晰、折叠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3.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费用标准节约经营成本,合理使用费用,若超出预算外或标准外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如有突发性费用或费用成本超出标准额度的,必经另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4.填写费用报销单应注意: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摘要栏准确而简洁注明支出的原由、项目、内容,由于内容较复杂的,也可以在备注栏补充。 5.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6.对于涉及到有报销标准的,一定严格按照费用报销标准报销,超过报销标准,不给报销, 予以退回。公司话费补贴报销标准如下:级别 客服专员、电子商务专员 陈列师、设计师、设计主管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收费 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按照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争议标的额(元)收费标准速算办法 10,001-100,0005%标的额×5% 100,001-500,0004%标的额×4%+1000 500,001-1,000,0003%标的额×3%+6000 1,000,001-10,000,0002%标的额×2%+16000 10,000,001元以上1%标的额×1%+116000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收费 根据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性质、工作量、标的金额、难易程度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一揽子收费金额。 涉及财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可以按照涉及财产金额(争议财产、总资产、净资产、交易金额等),参考其他因素,按0.5%-5%收费. 客户可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按照如下费率和律师代理工作实际发生的有效工作 高级合伙人律师 ¥1600/小时 合伙人律师 ¥1200/小时 律师 ¥800/小时 助理律师 ¥400/小时 律师服务费以外币支付时,按照双方约定日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结算。 律师工作小时按照行业通行规则记录和计算:律师与委托人共同工作或律师现场处理委托事务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律师起草、修改文件,按照通常熟练律 师有效工作耗时计算。律师应定期向委托人提交工作记录单,写明工作事项、工作时间、时间统计、费率和账单,经客户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初始年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顾问工作范围、性质、工作量测算、拟安排服务的律师等级,协商确定 固定年费:普通客户人民币5- 10万元/年,VIP客户人民币10万/年以上。具体数额根据客户基础工作量的测算确定,多不退,少不补。 每一年度服务期满,将根据上年度全体服务律师按小时标准收费的计费总额,与客户协商调整以后年度的收费标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doc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新版GSP医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在总裁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职权。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裁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负责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管控、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及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负责配合公司各类审计及评估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和合理分配使用、做好税务筹划、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各种财务支持。第三章核算管理第六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第七条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应在会计事项发生当日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将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未达款项应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银行印鉴由两人分别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专人保管,建立支票申领签收登记制,内容至少包括票据编号、领用人、收款单位、金额。 (三)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不得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现金,不得挪用现金。第八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应收账款管理。定期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二)其他应收款管理。建立对账制度,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 (三)应收票据管理。收到的应收票据在“应收票据”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设置“应收票据明细账”,票据办理贴现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四)根据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会计期末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第九条存货管理 (一)存货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的入库、领用、发出等日常核算要做到及时、准确,及时反映存货的流转状态。 (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并实行定期实物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及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和处理。 (四)会计期末,按存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十条对外投资管理 (一)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二)会计期末,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按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确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 (四)无论对被投资企业采用何种会计核算方法,均需定期取得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并进行分析。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除设置总账外,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登记卡,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投资转出等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

收费站财务管理规定

收费站财务管理规定 要开展收取通行费的工作,首先要准备一间房作为检款室。主要功能是存放、领取备用金,交接和暂存收取的通行款。房间要较为隐蔽,窗户不易过大,隔壁、对门最好是站长、监控员或财务的办公室;检款室需要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无死角高清摄像头,同时需要一台不联外网的电脑和银行自动存包机(存放收取的通行费)以及存放备用金的保险柜。还需要存放收费员私人物品的储物柜。 收费基本流程:

一、岗前准备 1、检款室纪律。 收费员在上班前20分钟到检款室前列队,由班长检查是否符合上岗标准,等待结算员开启检款室门。结算员解除检款室警报器,打开检款室门,收费员依次、快速地进入检款室。中途不得掉队、不得拖拖拉拉。进入检款室后有人敲门需要通过猫眼观看,是否是熟悉的人,不认识的人一律不予许开门。进入检款室后中途不得进出检款室,需等到交接事务完毕后,列队,由班长统一带出检款室。 2、备用金领取。 由结算员开启保险柜,拿出足额备用金(根据车流量情况估计),分发给各位收费员,收费员认真清点,确认完毕后在《收费站备用金使用交接记录表》中签名确认。表见附件。 3.存放个人物品,列队出检款室。 将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钱包等物品存入各自的储物柜,若携带私款进入收费岛,私款做公司收取通行费长款处理,长款需要交给公司。存放完个人物品,拿好各自的手提箱,列队出检款室。 4.整理仪表、着装,统一左手(右手)拿手提箱,列队由班长带入收费岛进行上岗。 二、交接班工作

1、下班前要打扫工作区域、收费岛内外卫生;检查收费设施、设备及微机系统运行情况,并填好各类工作日志(业务记录传达、票据交接等) 2、上岗人员列队到达规定地点,交接班长与接班班长进行工作交接。收费员按顺序离开队伍,进入工作岗位与交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必须在完成收费、发卡程序后,在班长的带领下,逐车道进行交接。 3、接班的收费员将票据装好,备用金整齐有序摆放,向社会公示上岗人员工牌,开启天棚信号灯,打开车道栏杆,进入工作状态。 4、交班人员推出收费系统,将通行费,工作物品清理装箱,提箱到指定地点集合,等班长集合队伍,清点人员,列队带回检款室。中途人员不能离开队伍。 三、下班结算工作 1、由班长带入检款室,中途不得离开队伍去其他的地方,进入检款室后不能出入检款室,等办理完一切结算手续后由班长带队出检款室。之后可以下班。 2、首先各收款员清点出各自上班前领取的备用金,归还给结算员,由结算员清点确认后,在《收费站备用金使用交接记录表》中填入归还金额等信息,并签名确认。 3、每人清点自身收到的通行费,并交由班长过点钞机复核后与结算员核对收取通行费是否正确。结算员事先根据从收

天津市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

天津市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 (2014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律师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在天津市登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各类法律服务工作,按照本指引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等四种方式。 2、全部律师业务可采取计时方式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可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具体收费数额。 3、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可以采取计件方式收费。 二、案件代理收费 (一)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不低于如下比例: (1)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部分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8%; (3)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6%; (4)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4%; (5)5000001元至10000000的部分3%; (6)10000001元至50000000的部分2%; (7)50000001以上的部分1%。 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以及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0%-500%。 对于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二)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5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5000-30000元/件; 4、二审阶段:5000-30000元/件; 5、刑事犯罪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再审案件、死刑复核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代理人的,参照民事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 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 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 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通用.doc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沙洋县沙河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财务部 审核:严永志 批准:丁建滨 日期:2018年1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沙洋县沙河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

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创建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确保股东最大利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权益、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财务政策及财务成果负责。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对外代表权、紧急情况下的特别处置权和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七条董事长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财务活动的执行结果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置公司财务会计机构,任免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支持并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组织实施公司重大采购、销售计划; 组织实施公司重大的投资、筹资、重组、抵押、担保事项; 审批公司重大的采购、销售、借贷合同; 审批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实施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

三、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出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差旅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三)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条1条条件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财务管理制度-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第三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 费用当事人申请; 2.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 财务部门审核; 4. 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七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 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 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 元以下,或总价在200 元以下,行政部长批准; (2)单价在50 元以上,或总价在200 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帐报销。 3. 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八条车辆使用费报销: 1.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 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4. 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5. 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6. 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手册1.doc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手册1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应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要求审计的,须经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机构审查、验证,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向外提供。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经营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以货币投资,也可以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它物料、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态的资产入股。但股东用于出资的各项资产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以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十。 股东以非货币形态资产入股时,应当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各股东的出资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验,作为入股各方计算股本或投资比例的依据。 第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权利。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资产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第八条除经股东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外(并需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执行),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冋、章程的规定,分享公司利润、承担亏损及经营风险。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的发展变化,对资金的使用全面进行监控,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十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用应缴纳国家的各种税款归还各项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十二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其中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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