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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复习重点

经济法学复习重点

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

1、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发的总称。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又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发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

重效率。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

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力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构成要素: A.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公司企业、自然人等

B.内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C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解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以及16-18 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有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有组织机构住所,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是依照公司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资本

性、民主性和自治性。

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及发起人数等等)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B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35%的股份。

C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

E 发放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不能发行股票公开募股,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自由转让

设立条件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法定人数2-200 人,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

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3-13 人、经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5-19 人,经理,监事会

会议制度召开股东会议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6、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简述公司治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会的职权;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尤其是最后破产财产还

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

1、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发的总称。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又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发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

重效率。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

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力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构成要素: A.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公司企业、自然人等

B.内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C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解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以及16-18 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有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有组织机构住所,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是依照公司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资本

性、民主性和自治性。

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及发起人数等等)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B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35%的股份。

C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

E 发放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不能发行股票公开募股,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自由转让

设立条件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法定人数2-200 人,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

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3-13 人、经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5-19 人,经理,监事会

会议制度召开股东会议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6、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简述公司治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会的职权;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尤其是最后破产财产还

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

1、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发的总称。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又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发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

重效率。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

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力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构成要素: A.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公司企业、自然人等

B.内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C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解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以及16-18 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有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有组织机构住所,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是依照公司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资本

性、民主性和自治性。

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及发起人数等等)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B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35%的股份。

C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

E 发放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不能发行股票公开募股,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自由转让

设立条件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法定人数2-200 人,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

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3-13 人、经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5-19 人,经理,监事会

会议制度召开股东会议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6、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简述公司治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会的职权;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尤其是最后破产财产还

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

1、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发的总称。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又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发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

重效率。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

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力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构成要素: A.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公司企业、自然人等

B.内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C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解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以及16-18 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有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有组织机构住所,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是依照公司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资本

性、民主性和自治性。

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及发起人数等等)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B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35%的股份。

C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

E 发放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不能发行股票公开募股,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自由转让

设立条件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法定人数2-200 人,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

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3-13 人、经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5-19 人,经理,监事会

会议制度召开股东会议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6、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简述公司治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会的职权;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尤其是最后破产财产还

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

1、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发的总称。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又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发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

重效率。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

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力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构成要素: A.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公司企业、自然人等

B.内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C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解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以及16-18 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有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有组织机构住所,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是依照公司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资本

性、民主性和自治性。

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及发起人数等等)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B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35%的股份。

C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

E 发放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不能发行股票公开募股,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自由转让

设立条件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法定人数2-200 人,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

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3-13 人、经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5-19 人,经理,监事会

会议制度召开股东会议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6、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简述公司治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会的职权;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尤其是最后破产财产还

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

1、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发的总称。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又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发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

重效率。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

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力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构成要素: A.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公司企业、自然人等

B.内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C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解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以及16-18 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有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有组织机构住所,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是依照公司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资本

性、民主性和自治性。

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及发起人数等等)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B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35%的股份。

C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

E 发放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不能发行股票公开募股,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自由转让

设立条件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法定人数2-200 人,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

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3-13 人、经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5-19 人,经理,监事会

会议制度召开股东会议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6、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简述公司治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会的职权;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尤其是最后破产财产还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经济法律通论知识点

2010经济法通论期末考试要点重点 20.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 2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即使失胜诉权的一种时效制度。 22.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对特定物直接管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一种排他性财产权。特征①义务主体具有不特定性②权利客体通常为特定物③权利内容均表现为支配权④权利取得均具有法定性。 32.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33.企业法律形式是指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1 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公司企业三种。 3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区别?答: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①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并发展的基本依据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使非法人企业③投资外方可以先行回收投资,且在合作期满时将企业的全部财产和利益留归中方④企业的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⑤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负担不可依投资比例确定,由双方通过协商,有书面合同加以规定。 35.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36.合伙人的权利:1 财产上的权利。2 企业管理权利。 37.入伙与退伙 1.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2. 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使其本人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退伙一般分为任意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三种。 38.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9.公司的种类 1 无限公司、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2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3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合蒹公司。 4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及组织机构?答:相同:1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2 股东人数的有限性。不同:1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2 公司资本的股份性。3 出资转让的限制性。4 资本募集的公众性。5 公司资本的封闭型。6 公司经营的公开性。组织机构:1 有限。①股东会②董事会、经理③监事会、监事。股份。① 股东大会②董事会、经理③监事会④监事 41.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42. 破产法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债务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43.破产的程序:破产原因→破产申请→法院审核.受理→实质(成立债权人会议)→清算小组→偿还→终结程序。 44.合同法:常见的主要有:劳动合同,行政合同,民事合同。本章所述特指民事合同即等主体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6.合同的特征:①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②均以设立,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谜底。③均属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④均以债务发生的根据。 47.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有关合同的法律。特征:①合同法是任意法②合同法是财产法③合同法是交易法。调整对象:①合同法只调整民事合同②合同法并不是调整所有的民事合同。原则:①平等的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经济法通论重点Word版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公司法》所规定的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3)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4)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的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3.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第十四条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经济法概论重点知识点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可以由中方或外方担任 2合营企业协议:中外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 4在债权人会议上,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的债权人通过方为有效,该比例为2/3以上 5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在法定期间内通知债务人,该期间为5日6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是修改公司章程 7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每个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其拥有股份的多少 9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活动的公司领导机关成员是指董事、经理 10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法定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法定时间为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 1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对公司进行分类,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 12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为50个 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公司内部特定人员具有约束力,该特定人员不包括职工 14按照《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15依据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构成条件的确认主要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16缔约过失责任17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8不安抗辩权 19合同 20要约 21承诺的有效条件 22监护协议不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调整 23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24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 25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 通知债务人 26甲为供方在A地,乙为需 方在B地,双方签订了一份买 卖合同,但履行地点约定不 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且 不能通过交易习惯等方式确 定。该合同的交货、交钱地点 均在A地 27未成年人将继承的房屋卖 给乙(成年人),甲乙之间的房 屋买卖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28据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的文件是权利要求书 29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 期为20年 30显著性是商标的必备要件 31我国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工 作的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标局 32目前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 权的保护期为10年 33版权不属于我国工业产权 法保护对象 34我国《商标法》保护的核 心是商标权 35根据我国《专利法》,实用 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 护期限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 10年 36商业贿赂违反了公平竞争 原则 37垄断 38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 征。 39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 要责任形式是行政责任 40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 体是经营者 41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 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42政府有关部门限定他人购 买其指定的商品,依法应承担 行政责任 43降价倾销行为属于不正当 竞争行为 44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向消 费者搭售消费者愿意接受的 其他商品,该行为是正当竞争 45季节性降价不属于不正当 竞争行为 46经营者发布真实事实,导 致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降低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7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 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8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的规定,账外暗中接受回 扣是商业受贿行为 49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 畴,其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 50目前,我国在确定产品损 害赔偿数额上采用的原则是 实际损失补偿 51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国家对产品抽查的结 果采取公告制度 52进货检验责任的承担者是 生产者 53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 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 期限内向抽检机构或其上级 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该法 定期限是自收到检验结果之 日起15日内 54依照我国《产品质量法》, 书籍无需有警示标志或中文 警示说明 55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或 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如果展销会已结束, 56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可以 是展销会的举办者 57在消费者的诸多权利中, 第一权利是安全权 58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 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合法 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参照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9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已经 知道该商品存在瑕疵,但经营 者没有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 理规定,则经营者不再承担质 量担保义务 60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是 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 行61社会监督和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62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 进行验收检查,如果产品存在 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在 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63最早提出消费者权利概念 的是美国总统林肯 64依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 手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65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劳务报酬适用比例税 率,该税率为20% 66税率 67税收 68增值税 69税款的征收方式 70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71商业银行 72金融 73保险经营的原则 74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 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 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 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 应纳税款,该行为的性质是税 收保全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 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 不动产的税率为5% 76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 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 施,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77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应 依法纳税,依法适用的税率是 20% 78啤酒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 费税 79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 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 80对设立商业银行享有审查 批准权的机关是国务院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81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 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其中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82在我国,执行金融宏观调 控职能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 行 83设立证券公司的批准机构 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8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初次 从事某一工作时,可以约定试 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 6个月 85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 法定最低年龄为16周岁 86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 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 87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须用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通 知须提前30日 88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别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挬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5.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 6.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简答 1.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体来讲,包括五类:(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5)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者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⑵股东出资带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采用法定(或称实收)资本制;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采用折中资本制; ②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股东出资首先必须满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即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其次,首期出资不仅不低于3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剩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 ③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⑸有公司住所(了解确定住所的法律意义)。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最新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除名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操纵市场行为 消费者知情权 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 第二章公司法 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 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请回答: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企业法 1.问题:【领会】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问题:【领会】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答:(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3.问题:【识记】企业有那些分类 答:(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私营企业(4)外商投资企业 4.问题:【领会】企业法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个中法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5.问题:【领会】企业法具有哪些特征 答:(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 (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把本身的组织和动作的行为法 (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6.问题:【识记】企业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7.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多选】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8:.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多选】 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才或家庭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9.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 条件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0.问题:【领会】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 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11.问题:【识记】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静音管理模 式 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 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事务。(2)投资 人可与受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管理的内容和 权限,但投资人对受聘人得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3)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 机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 担。 12.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营业转让 答:《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对企业财产的有关权力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1)个人独资企业若整体转让,涉及债权债务的概括 转移,应按规定通知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并经其同 意,办理投资人姓名和住所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 合法转让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受。(2)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遗产其营业适用概括继承。依《继 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承担 该企业的债务和税款。当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实 际价值为限。继承人不愿从商或企业资不抵债的,继 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13.问题:【识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哪些 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 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它情况 14.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单选】 答:(1)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行或者债 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由投资人自行清 算的,投资人应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 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通知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向债权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 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个人独 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还请求的, 原投资人的责任消灭。 15.问题:【领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 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 16.问题:【领会】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答:(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合伙 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 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7.问题:【识记】合伙企业有哪些分类 答: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8.问题:【识记】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有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 第十章 【最全】【共10章】

第十章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主要方式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知识,为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或参与有关实践打下基础。要求重点了解和掌握仲裁解决方式的特点和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程序。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1)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2)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解决方式、调解解决方式和仲裁解决方式的主要特点;(3)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程序。 领会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三种主要模式的利弊和仲裁解决方式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中的重要性。 应用以本章知识为基础,进一步学习中外仲裁法和各类常设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具体内容,以利提高参与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实务能力。 历年考点 1.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 2.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解决方式、调解解决方式和仲裁解决方式的主要特点 3.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4.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程序 5.以本章知识为基础,进一步学习中外仲裁法和各类常设仲裁机构规则的具体内容,以利提高参与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实务能力 第一节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概说 一、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 1.国际法有关规范 (1)关于司法和仲裁的国际条约:司法方面有1945年《国际法院公约》、1954年《民事诉讼程序公约》、1965年《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1970年《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等; (2)仲裁方面:《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仲裁条款议定书》等。 2.专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国际条约 《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WTO协定》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等专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国际条约对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调解、仲裁方式或其他特殊解决方式作了具体规定。 3.双边经济条约的有关规范 4.国内法有关规定 各国立法普遍主张对本国境内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管辖权。 二、处理国际经济争端主要方式 1.司法解决方式: (1)国际司法解决方式 国际司法解决方式是指将国际经济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的方式。 (2)国内司法解决方式 国内司法解决方式是指将国际经济争端提交各国法院解决的方式。 2.调解方式:调解作为对仲裁程序的一种限制,是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 3.仲裁解决方式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②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③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④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⑤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3、经济法律事实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调整关系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履行经济职责的义务、依法从事经营的义务、接受合法监督的义务、依 法纳税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4)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经济法律事实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直接原因。这种现象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特征:营利性、法人性、法定性。 5、公司的种类 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有限性是指股东都以其出资的多少对公司负责,而没有对公司的债务清偿的无限连带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责任的有限性、封闭性、设立程序较为简便、组织机构的设置比较灵活、人资两合性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人数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②缴纳出资的期限,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③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物资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出资。④货币出资额的要求,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8、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其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股东人数的限制性、资本的股份化和形式的证券化、责任的有限性、信用基础的资合性、经营状况的公开性。

经济法学概论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经济法学概论 一、填空题: 1. “经济法”一词最初出现于法国摩莱里《__________》中的表述。 2. 现代法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应当是德国学者赫德曼在《__________》中的概括。 3. 经济法的性质有:广泛的社会性、__________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4. 经济法的性质有:__________、内容的变动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5. 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可选择的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_____、合伙等。 6. 市场主体破产的两个基本条件是:主体是_____ 和其资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7. 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_______________和《反垄断法》。 8. 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_______________。 9. 在经营活动中通过给予非法的经济利益来换取交易的行为,是_____。 10. 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大量销售商品,以排挤对手独占市场的行为叫做 _____。 11. 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是美国的__________。 12. 日本194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名称是 __________。 13. 只要因缺陷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再考虑经营者有无过错,这是__________。 14. 我国《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情形的,应向消费者支付相当于消费价款数额_____ 的赔偿金额。 15. 产业政策法属于经济法重要组成部分的__________法。 16. WTO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财政的三大职能是:调节分配收入、配置资源、__________。 18.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有调解、__________和诉讼三种方式。 19. 国家禁止的非法价格行为有: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和_________。 20. 经营者在合理价格幅度外牟取超额利润的非法行为是__________。 21. ______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社会保障命名的《社会保障法》。 2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法律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______》。 23. 价格紧急措施主要有两种:冻结价格措施和____________。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2016年版 改

第一章公司法 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 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 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 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 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通知,公司做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注册登记。 合并的法律后果:原公司的股东可以继续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和的公司概括承受。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设立一个或多个新公司。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全部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多个以上新公司。 公司分立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作相应分割,分立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分立的法律效果:公司分立钱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述公司资本“三原则”?是指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或募足甚至缴足,其目的是使公司成立有相当的财产基础。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成立后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债的概念及分类:公司债又称公司债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以债券上是否记载持有人的姓名为标准,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以有无担保为标准,分为有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以债权能否转化为股权为标准,分为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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