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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火电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D火电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D火电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管理制度

HNH-ZD04-DA10 B/0 火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005-11-15发布2005-11-15实施华能淮阴电厂发布

火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华能淮阴电厂各基建工程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检修、技改中的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有关部门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基本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依据文件如下:

(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

(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

(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

(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

(五)《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建【1996】666号);

(六)《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

(七)《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国电电源【2001】218号);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立项到建成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其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环境预测、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准备、满负荷试运以及半年生产考核期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机光盘、声像材料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厂总经理工作部是本厂各基建项目工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厂总经理工作部档案专职人员要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组卷和归档工作;检查、验收工程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系统,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厂有关部门按照厂档案管理规定的各自归档范围,负责收集、整理各基建项目的有关工程档案材料,并分类立档后归档。

第六条厂基建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厂总经理工作部全面负责,由基建副经理组建“工程档案管理组”,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各指派一名负责人参加该管理组,其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各单位对本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查、验收、归档等工作,做到资料完整、规范、统一;

(二)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办法的档案管理规定及实施本办法。

第七条在委托工程设计时,设计内容应包括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并为档案资料的保存和使用配置必要的设备。

第八条厂综合档案室,从工程开始,就应向各有关部门宣传和贯彻有关的档案法规和规定,提出各部门收集、积累档案资料的注意事项和要求,明确各部门应当整理、归档的资料和归档时间;档案室是“工程档案管理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甚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资料全部接收。

第九条厂有关部门,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的工程档案资料工作,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专业人员在工程结束或离开岗位时,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或兼职档案员移交资料;各部门应负责的工程档案资料如下:(一)工程部: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等工程技术文件;并负责对各施工、调试单位移交的施工文件、调试文件、土建及安装竣工图等工程技术文件进行审核。

(二)计划部:工程管理性文件,合同、协议、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预概算、竣工决算等;

(三)设备部:设备开箱资料、商检报告、材质证件、复试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四)安质部:质量管理性文件、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及评定、出国检验、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设备及施工质量缺陷处理、质检报告及整改报告、不符合项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并负责对各施工、调试单位移交的质量文件进行审核;

(五)生产部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系统图、运行规程、机组性能试验报告、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半年生产考核期间的运行记录、消缺记录,本工程所有参与单位在建设期间及半年生产考核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性文件,事故处理报告等;

(六)扩建办公室:工程前期依据性文件、征地文件、对本工程的收、发文件(包括发文手稿),重要会议文件、纪要(与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进行分类、登记、组卷、移交归档。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要指定参加“工程档案管理组”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本公司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并设立与工程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室(组)及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施工文件的资料收集、积累、整理、移交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调试、监理等单位参加“工程档案管理组”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并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移交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与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当列出专门条款,明确对基建工程档案资料的要求。

第三章对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单位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基建档案工作必须与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步:工程建设一开始,档案工作要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要与竣工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审定工作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同步进行;

(三)指导、协助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做好资料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组卷、归档工作;检查、验收各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系统,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负责本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接收、催交、分发、保管和利用;

(五)负责本单位各职能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对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档案法制观念。

第十四条厂档案室应做到:

(一)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安排制作本工程统一的档案案卷卷盒,卷内目录、备考表等表式;

(二) 编制本工程档案总目录及总目录索引;

(三)工程档案使用计算机管理,按照厂统一要求,为查阅、检索提供方便;

(四)接收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送交的设计、施工文件、竣工图,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核,是否符合档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有权拒收,要求其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档案室应做到:

(一)做好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的收发工作,并分专业登记造册;

(二)负责收集各部门、施工队形成的施工文件、竣工图,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档案规定要求;

(三)编制本单位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移交目录清单,按规定的期限向建设单位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做到:

(一)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以及提供设计文件总目录;

(二)按照《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建【1996】666号)文的规定,负责编制本单位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文件;

(三)国外引进工程、引进主要设备的项目,其设计竣工图,以最终版归档,但对多国供货的系统接口部门设计及竣工图应由国内负责设计审查的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调试单位应所负责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调试记录、分系统调试验评、调试报告等调试技术文件。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文件。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编制要求

第十九条文件质量要求:

(一)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二)书写及绘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黑色墨水,不得用红色、纯蓝墨水,复写纸,圆珠笔和铅笔。

第二十条招标书、投标书、合同、协议及往来重要技术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均须原件归档,本公司签发的文件及原稿必须同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在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施工记录、质量验评等,签字人员亲笔签字件即为原件,移交资料中必须有一套是原件。

第二十二条材质证件、试验报告、工程联系单、设备缺陷处理单、洽商纪要、索赔文件、咨询单、材料代用单等,签发单位均应原件归档。施工单位的施工文件中如是复印件,应在备考表中注明原件所在案卷编号。

第二十三条热敏纸传真件不能作为原件归档,应由接收部门复印后,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可作为原件。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打印件加盖签发部门公章亦可为原件。

第二十五条竣工资料的纸质、规格要求:

(一)竣工资料的纸质应采用70克白纸;

(二)竣工资料幅面的规格,统一规定为210×297mm,即复印纸A4规格幅面,大于规定幅面的资料应折叠,小于规定幅面的资料,要粘贴在A4规格的白纸上,一张A4白纸上可以粘贴两张或以上的小幅资料;

(三)案卷卷盒厚度可分为20、30、40、50、60mm五种规格,装订厚度超过20mm的应分册;

(四)内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的规格,统一为A4幅面,70克白纸,卷内如有插页、衬页可用A4幅面的70克彩色纸。

案卷卷盒的规格、格式及材质,由厂档案室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中的有关规定统一制作。

第五章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第二十六条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厂有关部门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图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做出规定。竣工图要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能交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竣工图的编制,凡在施工中没有变更的图纸,可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记章,经编制、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即为“竣工图”;一般修改,可在原图上进行更改,并标注“修改依据”章,加盖“竣工图”章;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二十八条竣工图,必须用新图,修改部分须用碳素墨水更改,改图要工整、清晰;修改部位狭小,可引至空白处绘制,在修改部位加盖“修改依据”章,标出“设计变更单”编号。

第二十九条应编制竣工图总说明,阐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各专业应编制本专业的竣工图说明;对每册有修改的图纸,宜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及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第三十条厂档案室应负责刻制“竣工图”章及“修改依据”章。

第三十一条竣工图章应加盖在原图标题栏正上方空白处,或折叠后外翻图标上方,盖印材料应用红色印泥。

第三十二条竣工图的档案案卷分类编号,应按《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81-89分专业归档编号。

第六章设备档案案卷分类编号

第三十三条设备档案案卷分类编号,应按《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91-99分专业归档编号。

第七章施工文件组卷、整理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在移交施工文件时,原则上分专业,以“单位工程”为一个独立的案卷;若一个“单位工程”多家施工,在编制“单位工程档案案卷编号一览表”时,在最后两位“卷盒号”上加以区别;

第三十五条每个“单位工程”案卷,在整理时,应分成几个分卷,每个分卷要编写“四级类号”和分卷名称,分卷内要有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第三十六条各专业每个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分类名称及四级类号见附件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厂总经理工作部负责;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按照华能淮阴电厂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于2005年11月15日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有关本规定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附件一:

华能淮阴电厂

“案卷编号”编制方法

案卷编号由目录代号、分类号、案卷号和卷盒号组成

○○○○—○○○○—○○—○○

卷盒号

案卷号

四级类号

三级类号

分类号

二级类号

一级类号

目录代号

1.目录代号由四位数组成:第一、二位数代表工期号,一期工程采用01标识,二期工程采用02标识;第三、四位数代表机组号,公用系统采用00标识,#1机组采用01标识,#2机组采用02标识,以此类推。

2.分类号由一、二、三、四级类号组成,单位工程在卷盒背脊上标识一、二、三、四级类号。

3.案卷号由二位数组成,使用01至99标识,每一单位工程给一个案卷号。

4.卷盒号由二位数组成,使用01至99标识,即一个单位工程的文件资料,共分装多少卷盒的代号,只在卷盒背脊上标识,与单位工程的分卷册的四级类号不同,一个卷盒可装几个分卷册,如果一个分卷册文件资料较多,也可分装几个卷盒。

5.同一个单位工程由多家单位施工时,应在卷盒号上加以区别。例如:某一单位工程由三家单位施工,案卷号相同,卷盒号第一家从10开始,第二家从20开始,第三家从30开始,在下发的“案卷编号一览表”中予以明确。

6.编制本工程“单位工程档案案卷编号一览表”时,其内容应包括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档案案卷编号、施工单位、备注等。

7.档案案卷编号分为“施工文件”、“竣工图”、“设备图”。

附件二:

华能淮阴电厂

各专业每个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分卷名称及四级类号

804土建、水工施工文件

8040 桩基工程

(开、竣工报告、技术要求、图纸会审、施工记录、施工勘测、土岩试验报告、混凝土、原

材料试验报告、基础处理、质量验评、工程监理等)

8041 热力系统建筑

(同8040)

8042 燃料供应系统建筑

(同8040)

8043 除灰系统建筑

(同8040)

8044水处理、供水系统建筑

(同8040)

8045电气系统建筑

(同8040)

8046交通、运输系统,生产辅助、生活福利建筑

(同8040)

8047原材料证书

8048设计变更

8049观测记录

805 燃、机、炉、化设备管线施工安装文件

8050 燃料设备管线施工安装文件

(开、竣工报告、技术要求、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验收、调试记录、事故处理报告、质量评定、工程监理等)

8051 锅炉设备管线施工安装文件

(同8050)

8052汽机设备管线施工安装文件

(同8050)

8053化水设备管线施工安装文件

(同8050)

8054暖通及其它系统设备管线施工安装文件

(同8050)

8055 焊接记录、试验报告

8057 材料出厂证书

8058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单

806 电气、热控安装调试文件

8060电气系统安装调试文件

(开、竣工报告,技术交底、技术要求、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

原材料证书、设计变更、事故缺陷处理报告、工程监理等)

8061电气安装记录、验收记录、质量评定

8062电气装置交接试验记录、电气仪表调校记录

8063电气系统调试方案、报告

(性能测试、操作联动试验)

8064电气其它

8065热控系统安装调试文件

(开、竣工报告,技术交底、技术要求、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

原材料证书、设计变更、事故缺陷处理报告、工程监理等)

8066热控安装记录、验收记录、质量评定

8067热控仪表调校记录、通道校验记录

8068热控系统调试方案、报告

8069热控其它

807 竣工文件

8070竣工验收文件

(含6个专项竣工验收文件)

8071工程遗留问题

8073 竣工验收会议决议、交接证书等

8074 工程决算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强化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档案,是指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总和, 是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目的:在工程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由项目部管理的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遵循原则:应当遵循“及时整理,分类清晰,检索方便,收发有据。” 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原则: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做到合理利用,并注意适度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归口部门:工程中心为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助理为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项目兼职档案管理员);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部门,综合部档案主管为本制度执行监督人。 第二章工程档案收集、分类、整理 第一条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依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万国公司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条项目档案分类整理及编号管理:工程中心工程助理负责按照公司作业指引要求整理、编号。2.2附表

第三条档案交接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形成的档案向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单, 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任何档案。交接人员如未按规章制度办 理交接手续,每发现1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2分,如今后出现档案原件缺失的, 发现一次,交接人扣2分,部门领导扣4分。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事项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部门资料备查交接工作。 第五条移交归档管理:分即时存档、短期非即时存档、长期非即时存档三类,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盖章备案时直接移交归档;短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 备案盖章后3-5个工作内完成后续工作移交归档,超过约定归档时间的,每延迟1 天扣0.5分(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不扣分,但必须在障碍解除后7天内完成移交), 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记录表;长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基本指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 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形成的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2个月内移交公司

热电厂档案管理制度

LDJL—DAGL--001 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厂4*330MW机组工程 档案管理制度 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长山项目监理站 2010年04月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了加强长山热电厂工程文件档案的管理,规范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管理文件和档案(含记录)符合有关要求,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厂4*330MW机组工程的各类文件档案的管理。 2. 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2.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2.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53-2009); 2.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 2.8《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新版; 2.9《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 2.10 GB/T 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2.11 DA/T 15-199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2.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13《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1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 职责 项目监理站和各参建单位负责文件档案资料的编制、收集、暂时保存、整

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项目部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整理

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 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办法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二事业部 2010年10月

前言 为规范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第二事业部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工程建设监理的水平,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程(DB11/T695-2009),结合我公司业务文件资料归档有关文件要求和部门具体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为方便各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资料管理时,有一个可参考的文件支持,分四个部分做了具体介绍。由于本《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主要是根据北京市和公司对民用建筑项目的相关要求编制的。电力行业或北京以外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在使用《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时,应首先满足电力行业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 由于时间仓促,本《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部门各项目监理部在资料管理的操作过程中,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以便再版时改进,。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第二事业部 2010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监理资料的基本规定

一、总则 1、项目监理部在业务工作中资料管理形成的全部档案,是项目监理部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到工程竣工结束整体监理工作的真实记录,为有效指导项目部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公司发布《中咨监理公司文件整理归档与档案管理办法》及监办公【2003】20号《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业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监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根据国家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各项目监理部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及计算机盘片等,实行由各项目监理部分别整理归档、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随意销毁。 3、项目部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在项目部总监领导下,由项目部工程资料人员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4、项目部在档案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5、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①管理项目部工程各专业资料的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和档案归档等项工作。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治理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水平。依照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预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托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各参建单位,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时期,做

到档案治理与工程治理同步进行。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治理应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方法。 第二章组织治理和责任划分 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打算,纳入工程治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治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托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治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电力安装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审批稿

电力安装企业技术档案 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1)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程,组织制度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受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2)综合部 a、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个部门执行。

c、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的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3)公司档案室 a、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联络单、洽商记录、技术安全交底记录等综合文档的接受、发放、借阅及其登记、计算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b、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c、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d、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e、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工程部 a、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督促参建单位包括(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调试试验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 c、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d、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5)工程部资料室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工程档案制度 工程档案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 制度 1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 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 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0]302 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标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国档发[1988]4 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 号文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 归档原则 3.1 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 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 号

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2 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 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稿)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规定 (4)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 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 第七章附则 (23) 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 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 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 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 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 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4)571-2018 电网有限公司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人民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DA/T28-201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号)和《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办/2)417-2014),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招标、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调试、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项目文件。 第三条公司项目档案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实行全员、全过程、全位管理,统

一制度、统一标准,将项目档案工作融入项目建设管理,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项目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目文件管理,实现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签订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合同、协议时,应明确规定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含项目电子文件,以下同)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合同解除后项目文件的处置及违约责任等容。 第五条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为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满足需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应明确必要的档案整理经费和设施、设备购置费、数字化费及专项验收费等。 第六条项目档案管理必须格执行法规和电网公司工作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电网有限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电网大修、技改项目及抽水蓄能、新能源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八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得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得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与存放. 2、档案资料得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得来往公文; (2)建管处得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得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得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得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与中间产品得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得试验报告;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得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得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得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得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得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与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得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得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得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得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外单位与部门得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

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档案归档 (3) 第三章档案整理 (4) 第四章档案保管 (4) 第五章档案借阅 (4) 第六章附则 (5)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及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释义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公司对外签订的业主合同、材料合同、施工队合同、经营部中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图纸、各个项目竣工后的建设资料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原则。 (三)便于利用原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的档案管理。 第五条管理职责 1. 及时做好各个项目资料文件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2.督促各个项目部移交相关资料; 3. 定期完成与经营部的档案移交工作; 4 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一条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各个项目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合同均须归档。 第二条归档时间 招投标文件、图纸、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应在经营部门接到中标通知后及时进行交接;业主、施工、材料合同应在合同签订后即刻归档存档;基本建设类文件应在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归档;项目文件:连同配套照片、磁带、光盘等,在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 其他未特别说明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第三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 (二)归档文件、资料的密级、保管期限划分须准确;分类清楚、归类准确。 (三)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清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确认。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 制度

某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根据《××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及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望项目各有关人员密切配合, 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 1、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 ××市档案馆)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 ) 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 并按规定已经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 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 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 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 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 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 交项目总工核定。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 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 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

员一式四份( 含原件二份) 。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 令工长限期整改, 复检无误后, 将结果记录在上。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 含原件一份) 。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 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 必要时绘出简图。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 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 含原件二份) 。 4、检验批验收记录, 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 要求填写规范, 签字盖章齐全, 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 含原件二份) 。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 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 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填写要具体, 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 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 的签名及交接时间, 以明确责任, 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 不得找人代签。本交底一式四份, 交项目资料员二份。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 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 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开工报告 #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A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B砂浆试验 !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C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太原市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范、标准等执行。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等执行。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山西省内工程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A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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