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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分析调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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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概论》结课作业

北京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调研报

姓名:康一林

班级:规132

学号:201301020223

成绩:————

北京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调研报告

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位于华北平原北端,有着3000余年的建城史和850余年的建都史,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早在周朝时期,就是燕国和蓟国所在地,北京拥有众多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是全球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城市。

北京拥有的名胜古迹有:八达岭长城,位于北京市延庆县,是中国伟大的防御工程万里长城的一部分,是明长城的一个隘口,史称天下九塞之一,是万里长城的精华。在明长城中,独具代表性,该长城地势险峻,居高临下,是明代重要的军事关爱,和首都北京的重要屏障。

北京故宫又名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的皇宫,位于北京市中心,故宫东西款750

米,南北长960米,面积达到72万平方米,为世界之最。城墙上开有四门,南有午门,北有神武门,东有东华门,西有西华门。城墙四角还耸立着四座角楼,角楼有三层屋檐,72个屋脊,玲珑剔透,造型别致,为中国古建筑中的杰作,颐和园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皇家园林,是四大名园之一,被誉为皇家园林博物馆,他利用昆明湖和万寿山为基址,以杭州西湖风景为蓝本,汲取江南园林的某些设计手法和意境而建成的一座大型天然山水园,也是保存得最完整的皇家行宫御苑。天安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或首都北京市区中心,面临长安街,天安门位于北京城的传统的中轴线上,由城台和城楼两部分组成,造型威严庄重,气势宏大,天安门原是明清两朝皇城的正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里举行了开国大典并被设计入国徽,墩台上的城楼大殿东西宽9间,南北深5间,用95之数,是取帝王为“9”,“5”至尊,至高无上的含意。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我国名胜古迹的破损, 它们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且八达岭长城是中国长城的杰出代表,明代长城的精华地段。虽经受几百年来风霜雨雪的侵蚀,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而今仍显雄风,气势磅礴,雄伟壮观。多年来,八达岭长城景区的历任管理者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使八达岭长城焕发出其独有的魅力。

一:八达岭长城

1.维修长城保护长城

1952年,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郭沫若提议“保护文物,修复长城,向游人开放”,从此,长城的保护和利用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罗哲文等专家多次到八达岭长城实地考证、勘测,提出了科学严谨的修复方案,开始了解放后长城的保护维修工作。1984年在邓小平“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的号召下,掀开了长城保护修缮新的一页。特别是1987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后,特区投巨资对长城进行抢修和对关城进行复建。按照《威尼斯宪章》的要求,本着“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持文物的真实性,使之完整地传给后代,从1953年至今,他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八达岭长城进行多次修复。到目前为止八达岭长城对外开放的长度为3741米,游览面积由原来618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9348平方米。附墙台及空心敌楼21座,垛口1252座。修

复后的八达岭长城及关城

再现了历史的原貌,从而

也使长城得到了科学的保

护。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在遗产的宣传上,八达

岭特区办事处专门设立宣

传科和对外联络中心,通

过媒体,以大旅行社、大

学校、大企业工会为重点

对象,以公路和城市公交

车辆为重点流动广告载

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八

达岭的品牌形象。让更多的人了解八达岭长城。对内在景区职工和从业人员中广泛宣传并组织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威尼斯宪章》等法律、法规和遗产保护方面的知识,举办知识竞赛和保护遗产征文演讲等普及遗产保护知识的活动。从而增强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

3.发展旅游促进保护

自1981年成立延庆县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以来,特区办事处在发展旅游事业的同时,一直致力于长城文物保护工作。为加强和做好遗产保护工作,由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文物遗产管理工作,设立文物管理科,负责辖区内长城的保护和管理,日常工作也都围绕这一中心进行,,科学规划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对长城进行定期巡查,及时维修出现险情的墙体、敌楼、更换磨损的马道砖,对破坏文物保护标志和乱刻乱画等行为进行制止。专职管理机构的设立,使遗产保护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健康轨道。

近几年,他们对长城两侧建控区域进行严格控制。拆除了长城附近大型商业设施22个、长城沿线设置的商业摊点60余个、大型构筑物2处、违章建筑6处,为此,八达岭特区每

年直接经济损失13

00余万元。同时,

他们还通过引进人

才、开展业务培训等

途径来提高管理队

伍、服务人员的整体

素质,为更好地、科

学地保护管理八达岭

长城打下基础。

保护是核心,合理

的开发利用可以促进遗产的保护。只讲保护,不讲利用,保护就失去了为人类社会造福的意义。因此,只要合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将会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发挥积极作用。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到八达岭旅游观光的国内外游人与日俱增,旅游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旅游产业是依托历史文化、自然遗产发展壮大起来的。他们在积极恢复长城原貌的同时不断加强文物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和景区环境建设。长期以来,一直控制长城两侧建控区域内不允许有任何建筑。为保护和宣传八达岭长城,挖掘长城文化内涵,满足游客在游览长城的同时了解更多的长城知识。1990年和1994年,特区在景区内远离核心保护区的地方,先后建成开放了展示长城历史和风貌的“中国长城博物馆”、“长城全国影院”、水关长城、夜长城、残长城自然风景区等长城文化旅游景点,更丰富和突出了长城文化和特色。

4.制定规划持续发展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在1992年八达岭——十三陵特区总体规划和1998年八达岭特区

规划的基础上,对景区进行规划,制定出八达岭大

景区总体规划,突出了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的保护

目标和商业区外迁、突出文化氛围、过境路改线、

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多项措施。

在规划中,对商业区、办公区、游览区进行统一

规划、统一管理,并以奥运为契机,将“人文奥运、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全新理念体现于八达岭长

城的发展之中。现位于商业区的办公楼已迁至景区

以外,腾出核心区的土地,用于遗产保护和环境整

治,进而将重点文物核心保护区的商业、服务业设

施迁移到建控地带以外,实现文物保护区内的高度

净化,突出长城的历史文化氛围。计划用5年的时

间在八达岭长城景区,按照植树种草、间缝插绿的

原则,实施立体绿化、美化,为游人创造优质、舒适的旅游生态环境。

今天的八达岭长城已经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与融会的舞台,成为联络中国与世界的友谊之桥,成为中外游人了解长城历史和文化的课堂,成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的时期,长城有了新的内容,握手和平,传承友谊,世界瞩目八达岭。长城、和平、友谊的和谐乐章在八达岭长城上奏响。

二:颐和园

1.颐和园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

1998年12月2日,颐和园以其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优美的自然环境景观,卓越的保护管理工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誉为世界几大文明之一的有力象征。

颐和园是对中国风景园林造园艺术的的一种杰出表现,将人造景观与大自然和

谐地融为一体,颐和园是中国的噪音源思想实践的集中体现,而这种思想和实践对整个东方园林艺术文化形式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用世界几大文明的象征代表来描述颐和园的价值,使人们对颐和园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让颐和园的管理者从新审视自身的责任,加强管理与研究提出了颐和园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2.延续历史文脉

颐和园原名清漪圆园,始建于公元1750年,是一座以万寿山合昆明湖为主题的大型天然山水园,模仿杭州西湖而建。

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文化,中国皇家园林有近三千年的历史,涵纳了众多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而这些内容皆以“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造景手法在三维立体空间中给予了生动的展现,颐和园的保护活动,就是要注重发挥传承中国传统园林文脉的作用,遵循一切实践活动均有出处的原则。

并且,颐和园是晚清最高统治者在紫禁城之外最重要的政治外交活动中心,是中国近代历史的重要见证与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我们要尊重历史,更要保护历史,这无疑要求我们要保护这些文化古迹。

3.与历史环境不可分割

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中国博物馆式的皇家园林,内涵涉及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园林,文物,建筑,宗教,民俗,戏曲等诸多方面,堪称中国文化精粹的一个立体锦集,是世界几大文明之一的有力象征(颐和园的保护措施及原则,高大伟)。历史地区及其环境应被视为不可替代的世界遗产的组成部分,体现在颐和园方面就是可视性景观环境的保护,北京市政府严格控制了颐和园的周边的建设规划,颐和园在保护,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中,也极力避免对环境视觉的破坏。

4.文物的保护

颐和园的所有物质实体均可视为文物,其中古建筑3000余间,面积7.59万平方米,为实现古建的可持续利用颐和园建立周期性维修制度,年度投资额度超过

千万元,为保护古建,削减核心景区70%的商业网点,撤除了园内所有外设商业摊点。改革开放后,颐和园严格按照传统的设计施工程序,传统的建筑材料,加大了古建筑的修缮力度,恢复东宫门广场,北宫门广场,长廊沿线,动地沿线等处的青砖甬道及路面,丰富和完善了园林古迹景观。

颐和园园藏文物四万余件,品类包括铜,瓷,玉器,家具,杂项等,以晚清工艺为特色,其中也不乏历代文物之精品。20世纪80年代开始,颐和园先后举办了清华轩和文昌院“园藏文物精品展”,澹宁堂“园藏宫庭家居精品展”,开辟了德和园“慈禧生活用品展”,永寿斋“中国太监历史展”,“赅春园遗址展”等展览。

颐和园内碑碣,石刻以及露天陈设的铜器等文物众多,颐和园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加以保护。为减轻酸雨等环境污染对露天陈设,石质文物的损坏,持续开展防腐蚀实验研究,1999年投入80万元全面整修了环湖望柱,修复破损栏杆。

5.与社会发展协调

保护的目的是更长久的利用,把当代的成就,过去的珍贵遗产和自然美景结合起来,“适当利用已失去原有用途”的遗产满足“社会和文化的需要”,颐和园是中国传统文化成熟期的园林代表作,以旅游为手段,通过系列文化活动,加强与世界的交流,外围周边则找出保护地带,控制,统一各种工程措施在造型,时代感,材质,色彩上的谐同,甚至园林绿化也尽量使用传统造园的手法以自然群落方式进行配置,增强社会配置,增强社会发展与历史环境的相互融合。

6.以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保护

保护遗产及所处环境,不能简单地保持原始和传统,要利用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给予有力的促进,颐和园加大科研力量,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分析,研究,考察,检测颐和园保护的各个内容,制定科学有效的保存,维护和管理方法。

7.旅游适度开发

颐和园的文化旅游活动是一项文化-经济事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要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高度检验,衡量,确定颐和园的旅游发展规模和速度,以保护好颐和园文化-风景自愿为前提,发展适度的文化旅游。

8.可持续利用

颐和园的管理实践在原真性实体保护的前提下,重视遗产与历史环境,社会发展,园林旅游的关系,坚持规划,推动政府借助科技手段促进园中的山水,建筑,植物,文物以及园外借景环境的保护,构建出完整的文化管理服务体系,是这个人类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并能传承后代,永续利用。

三.文物保护的方法

众所周知,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破坏文物即意味着抛弃历史,抹杀城市的特色,也意味着,城市除了变成一个拔地而起的钢筋水泥丛林外,最终只能

是一片丧失历史文化内涵,没有人文北京的现代都市

沙漠。

无论是中国的文物,还是外国的名胜古迹;无论是北

京的古建筑园林,还是其他地区的文化瑰宝;无论是

雄伟壮丽的八达岭长城,还是闻名中外的颐和园。都

是我们现如今应当重视与保护的东西。并且,在保护

之中我们有应当合理的利用它,当然,我们现如今也

的确是这么做的。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很丰富、很有价值。遗憾的是

在经济开发中遭到了建设性的破坏。从八达岭长城和

颐和园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我们现在对名胜古迹基本

的保护方式就是静态保护,并且多数古迹都以修复为

原貌为基础,实行适度开发旅游的政策。以一个较低

的姿态让人们进行参观,但同时又保证其环境效益不

受伤害,保持旅游效益和古迹保护平衡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毫无疑问是城市的雄厚的发展资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因此,在保护丰富、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经营中,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有意识地、特别重视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华夏文化,造福子孙后代。

[1]百度文库,八达岭长城的保护与利用

[2]《中外造园史》,张健

[3]《颐和园的保护原则及其实践》,高大伟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

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

关于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问题

关于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问题 作者:杨志军 中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地上、地下和领水内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现已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约有40万处,各级国有博物馆收藏的文物约1200万件。为了保护这些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和探索,基本上建立起一套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 我想从三个方面概述一下这套法律体系的大致轮廓: 一、根据各级立法机关、政府的职能和权限,分层次立法 首先是法律,包括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国际公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公布施行或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2年公布施行并于去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就是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制订的。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签署了保护世界遗产的全部国际公约。它们是:《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5年11月)、《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务院1989年9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国务院1997年3月)、《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国务院2000年) 其次呈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和国家级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发的规范性文件。 如:《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89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1991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199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2003~5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31日)。 第三是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审议、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都已制定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法规。目前,正在依据2002年文物法加紧重新修订。 第四是行政规章,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位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之下的具有—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档。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较详细具体,更加便于执行操作。 如:《田野考古丁作规程(试行)》(文化部1984年5月10日),《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

梧州市龙母庙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旅游开发状况调查报告Word版

梧州市龙母庙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及旅游开发状况调查报告 梧州素有“百年商埠,千年古城”的美称,悠久的历史,连绵的山峦,覆盖的水域,使得梧州富含了独特的地域及历史文化—龙母文化。2011年5月29日,我们小组对梧州的龙母庙进行了一番深入细致的社会历史实践调查。 一、龙母的传说: 龙母是流传 于我国西江流域 民间的颇具特色 的一位女神。《中 国神话传说》记 载:“秦始皇时 代,有两个传说, 一个是关于陷湖 的传说,一个是 关于龙母的传 说”。传说龙母, 本姓温,其父温天瑞,其母梁氏,温生于周赦王二十五年(公元290年)农

历五月初八,出生在藤县水东街孝通

坊,卒于秦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温氏幼时因洪水被放在木盘漂流到广东悦城,被一姓梁渔翁救起并抚养成人。传说有一天,温氏在溪边拾得一卵,里面生出五条小龙,经温氏细心养护,长大后放归大海。从此,人们把温氏称作龙母。龙母在五小龙的相助下,带领人民抗洪治水,让老百姓过上风调雨顺的日子。 二、梧州龙母庙的由来及概况: 后人为了纪念龙母,在西江流域建了无数的龙母庙,便也有了梧州气势磅礴的龙母庙。梧州的龙母庙又称太庙,并没有梧州龙母是悦城龙母的母亲的意思,而是说梧州龙母庙的历史比较悠久罢了。

梧州龙母庙始建于北宋初年,座落在景色秀丽的桂江岸边,枕山面水,輿地通泉,是一座真正的千年神庙。原由山门、前殿、后殿、左右厢房、角亭组成。后因战乱部分建筑曾受毁损。从1987年龙母庙重光以来,经过不断修缮,既保持了古建筑的风格和特色,又增添了牌坊、行宫、龟池、观音亭、赐福亭、放生亭、龙母素食馆等主要建筑。2005年梧州市政府在原龙母庙的北面划出10.2公顷的土地作为龙母庙的扩建用地,总投资6000多万元。使龙母庙的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000多平方米扩展到10万平方米,现在已建成了牌坊、前殿、龙母宝颠、龙母寝宫、钟楼、鼓楼、塔楼、厢房、连廊、以及中国最高的38米龙母圣像。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doc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 文化遗产是先人创造的沉积与结晶,镌刻着一个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 1、折叠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折叠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

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折叠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折叠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意义 文化遗产,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世界文化遗产是我们先人留下来的具有重大价值意义的遗产,它们都是非常可贵的,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保护它。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各国又是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保护文化遗产呢?法国,具有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之一,它有着举世闻名的名画《蒙娜丽莎》等各种文化遗产。早在1830年,法国就有文物保护方面的立法。100多年来,法国形成了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得以有法可依,依法进行。法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许多保护性的条例与法规,著名的如法国的“马尔罗法”通过相关法律确定了政府这一主体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绝对保护权。且为了保证保护区的地位,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分级别的列入保护名录,针对不同级别的文化遗产,在保护、改造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也各不相同。如巴黎的第一个保护区马雷街区,在对建筑进行登录时,就分为文物级和历史名录级,而对于较高级别的文物级,政府要求业主与其之间遵守特定的协议,且在维护补贴、税收等方面也与历史名录级享受不同优惠政策。 除了有完善的法律保护之外,我个人认为法国的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保护得那么好,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大部分群众都有着一颗保护文化遗产的心。在对文化遗产地区进行旅游规划和开发管理时,常常有各种民间保护力量的参与,如民间保护组织、投资者、学者、当地社区居民、手工业者等。这些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往往在前期规划与后期的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共同形成的组织也可以站在多个利益群体的角度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综合保护和开发,最大程度上减少各方利益冲突。例如埃菲尔铁塔的修建以及卢浮宫的金字塔形透明屋顶,在建造时就受到群众的很大意见及反对。在修建埃菲尔铁塔时,甚至有人扬言如果埃菲尔铁塔真的修建好,他将永远离开这座城市,但事实上那人并没有离开,反而每天都去塔上的咖啡厅喝咖啡。卢浮宫的金字塔形屋顶也受到人们的很多争议,他们普遍认为在卢浮宫这样古色古香的建筑旁建起这样具有现代特色的东西根本是不可理解的,但最后这个的建起却给卢浮宫的人流控制等作出了巨大贡献。还有法语是被誉为是最美的语言,法国人都很重视法语,如果外国人地法语说得不好,他们可能会认为你在侮辱他们。从上面我们看到,虽然人们的反对并不是完全的正确,他们反对的东西的建成却给他们带来了很多好处,但是我们应该从中学习他们这种保护文化遗产的精神,又从中反思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的情况,然后进行学习改进。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还比较健全,管理部门也很权威,如文化局、规划局等。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存在两个差距,一是理念的差距,一是做法的差距。理念的差距尤其表现在我国在对文化遗产改造利用中常常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在遗址基础上进行重建时也是坚持修新如旧的原则。无论是修旧如旧还是修新如旧,都是作假,因为无论是现代的材料、工艺还是工匠都无法与古代相提并论。修新如旧常表现在外观形象上的如旧,这从短期来看,可以营造文化环境,吸引游客,增加经济收入。但是从长期来看,从文化的保护角度,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都是对后人的欺骗,对历史的欺骗。同时,这些原则也限制了当代人的创新和发展。同时国家也没有大力的将保护文化遗产这一意识灌输到人们中,造成观念上的缺失,同时某些地方政府为了一时的利益,毁坏文化遗产建筑等,建立商业区,修建住房等,从而获取利益。 因此,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负的义务,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记载,为我们下一代对历史的了解,以及对以后的人生的启发具有重要意义,它们能够让我们了解到其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学生姓名:谢奎 年级、专业:13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指导教师:符昌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北黄梅戏为例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其中湖北的黄梅戏作为南方戏曲种之一极具代表性。黄梅戏原称黄梅调,又叫采茶调,发源于湖北省黄梅县。黄梅戏是我国名闻天下的五大戏剧种类之一。它起源于明朝黄梅县的民歌小调(特别是采茶调)和鄂东地区流行的“山歌畈腔”。黄梅县的紫云,龙坪,多云等山区,早在唐宋时就盛产茶叶,并享誉全国。每年春天采茶时,茶农们习惯于一边采茶一边唱着山歌小调和民歌,来调剂生活。就在这种漫山遍野歌声不绝之中,黄梅采茶戏孕育成熟。黄梅采茶戏在自身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积极向外地拓展,约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黄梅采茶戏随着黄梅县的逃荒难民和说书艺人大量入赣而流传到安徽鄱阳湖一带,并形成成熟的黄梅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其他历史遗迹、遗址及人文景观一样,都是人类伟大文明的结晶。这两者作为现存文化记忆,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性,决定了其包含的“文化记忆”更容易随时代迁延与变革而被人们忽略或忘却。因此,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因其本身存在形态限制而受到现代社会发展冲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间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黄梅戏的艺术性与价值性 黄梅戏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唐代。据史料记载,早于唐代时期,黄梅采茶歌就很盛行,经宋代民歌的发展、元代杂剧的影响,逐渐形成民间戏曲雏形。至明清,黄梅县戏风更盛。明崇贞年间,黄梅知县曾维伦在《黄梅风教论》中就有“十月为乡戏”的记述。清道光九年,在别霁林的《问花水榭诗集》中,一首竹枝词的描述就更为生动:“多云山上稻荪多,太白湖中渔出波。相约今年酬社主,村村齐唱采茶歌”。黄梅戏文化,即指发生于历史上的皖、鄂、赣以及由此辐射周边地区的一种民间文化。黄梅戏来源于该区域的劳动人民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文化表现方式,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定:其一,黄梅戏文化是指历史上该地区范围内的文化。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安徽、湖北和江西界线上的相关区域。其二,黄梅戏文化约有两三百年左右的历史,其文化与长江流域的文化息息相关。严格意义上来讲,黄梅戏文化在建国后达到了鼎盛,因此有“梅开二度”一说,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发展及后期演变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其三,黄梅戏文化不仅仅是该地区的一种盛行文化,她更有徽州人带向外省,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黄梅戏文化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演变,日渐成熟,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报告 1月9日至2月15日,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开展了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旨在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意见建议,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调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调查结果 1参与调查的人员结构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情况 3对我市非遗文化保护的认知情况 4对推进非遗文化保护的看法情况 二结果分析 从参与调查的人员来看,年龄集中在18至60岁,正是干事创业的年龄,他们关注事物的面比较广泛。参与调查的市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少数人很清楚,大多数人知道一些,极少数的并不清楚。这说明,大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普遍的认识,只是需要更深入的了解。 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的途径,大家多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极少是看到了相关部门的宣传资料,而对于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人清楚地了解,大多数人知

道一些,少部分人是完全不知道。由此可见,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应该加强,让大家对我市的非遗项目有更多更深的了解。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大多数参与调查者认为很重要,但是对于这项工作,大家的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多数是有时关注,也有近40%的不怎么关注。这有个人关注点不同的原因,也有宣传不够的原因。这导致大家对我市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不大清楚,结果大多数认为这项工作做得不怎么样,这样的结果有待改进。 对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参与调查者们也有认真的思考,认为最大的问题就是民众了解不够,参与积极性差,其次问题是宣传力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这给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推进这项工作阻力来自哪里?参与调查者们表示主要是民众未意识到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另外是作为传承主力的年轻人对非遗文化不感兴趣,由此相关部门应从这些方面找突破口,以便推进相关工作。 三意见建议 2月19日,从市文体新广局了解到,在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我市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站)等文化阵地,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2007年5月May 2007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TIANJI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S)第9卷第3期Vol.9 No.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梁航琳1 ,杨昌鸣1 ,梁 亮2 ,杨 叶 3 (1.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300072; 2.广西南宁市建筑设计院,南宁530012; 3.廊坊市继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廊坊065000)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要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原则,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保护方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要和保护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取向;全面保护;动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TU -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339(2007)03-0233-05 收稿日期:2006-05-26. 基金项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20050056039).作者简介:梁航琳(1978) ),女,博士研究生. /文化遗产0是指具有历史学、科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如文物、建筑群、遗址等;/自然遗产0则指具有地质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学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如九寨沟等;/自然文化遗产0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体,如黄山、泰山等。本文所研究的/历史文化遗产0,即等同于上面的/文化遗产0。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各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 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1] ;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0。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5马丘比丘宪章6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0,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进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基于博物馆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的研究

基于博物馆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研究 内容提要: 党的十七大指出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关于文化遗产的研究也随之而起,,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条件下的的宝贵财富,具有不可复制性,不可再生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意义。目前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多以博物馆的展览展示为主。本文以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为主线,,深入研究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方式的现状。并结合科技和创新思维讨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方式和方法。 关键字: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保护和开发 正文: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中国于1985年正式加入),它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借用郭万平对文化遗产的概念性认识。他认为,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优秀的社会的文明进程和生产生活实践的有力见证,又以其精神性与智慧性的形态方式流传至今,,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和中国文化源远流长的有力见证。保护和开发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民族精神.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常见的方法有博物馆收集或者保护区建设,目前来说,博物馆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博物馆,又称“博物院”,是保藏、陈列、研究、展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产的实物以及自然标本的文化教育事业机构。本文通过研究现行的博物馆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希望就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提出现行的保护方式进行讨论和研究。 (1)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物质文化遗产是物化和固定形态化的历史和文化的体现,是整个国家历史和文化的凝聚的体现,集中展示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的底蕴,在民族文化中占有重大的作用。马建华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价值意义》中提到,《公约》自1975 年正式生效实施, 到今年30 来年, 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的影响。它至少有以下几个重大意义:第一,《公约》的前瞻性使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保护。目前有180 个国家和地区加入此公约,130多个国家830 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至2006) 。我国于1985 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截至2007 年7 月, 我国已有35 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数量居世界第三。第二,《公约》唤醒人们保护自然与遗产的意识。从此,“世界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景观”概念在全球流传, 引起人们对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第三, 从世界遗产委员会对遗产的评价来看, 保护的对象虽然是物质文化, 但强调的是精神文化———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近年来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我国现有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草案都强调责任与义务,却没有有效解决公众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所应获得的对遗产的实际认识与认同,并进而阻碍了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本文正是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研究民众对于非遗情况的认知以窥探保护的效果与现状,并就一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公众态度;法律保护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为此本课题组特组织了在宁波与温州两地向市民发放并收集调查问卷进行调研。 在其他国家,早已开展了相关的保护工作,据我们采访过的专家介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则起步较晚。日本在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韩国也于1962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一些国家如突尼斯、玻利维亚、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肯尼亚开始在国内层面采取了版权法或者准版权法的模

式(quasi-copyright framework)为其本国的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民众对于其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可程度也较高。 在立法上,我国也已经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立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现已更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有望在今年进入人大常委会议事议程并很有可能获得通过。《草案》将法律的保护范围界定为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国家保护:(1)濒危的古语言文字;(2)口述文学和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杂技、木偶、皮影、剪纸等;(3)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4)传统礼仪、节日、庆典和游艺活动等;(5)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建筑和场所。(6)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对象。”而对于此,许多市民其实并不清楚,他们或则没有听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或则不明其义,或则不知其所指。当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寡闻并不是我们担心的关键,最为关键的是民众,尤其是青年人对于一些传统文化的渐行渐远。 浙江省在XX年年通过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且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开展了一些保护、抢救工作,但是由于保护才刚刚开始,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文化遗产保护及利用情况调查研究报告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它所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民族之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是我县建设城乡统筹的生态经济示县的重要软实力。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3月中旬至4月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委、县文化委、文管所、文化馆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先后到文化委、县博物馆、非遗馆、三峡文博园等部门和展馆,凤鸣镇氏宗祠、耀灵鸣凤书院、盐大路、清水孟伉故居、云安古镇、老县城遗址、旧县坪遗址、谭佑铭故居、程德全故居等文化遗址考察调研,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社会文化人士等就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与此同时,调研组到渝中区、巫山县、忠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基本情况 我县是文物大县,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其他文物点1196处。**年完成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普查全县可移动文物数量23**8件套。**年4月,顺利通过市级专

家对**县“一普”数据的抽查审核工作,成为市首家通过抽查的收藏单位。 (一)文化遗产保护措施逐渐规。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年,国务院和市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17号、渝府发[**]26号),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文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在**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府发〔**〕57号),编辑出版了《**文物概览》。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推进和三峡移民迁建中,兼顾了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典型代表就是飞庙和三峡文物园的异地搬迁保护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重点文物修缮工作初见成效。目前,我县已纳入三峡后续自然文化遗产板块立项的三峡后续项目资金2亿元、国保单位专项到位资金3200万元。博物馆收藏文物套件2万余件,标本10万余件。氏宗祠抢险排危工程和消防工程,已于今年3月通过终验;完成下岩寺搬迁复制工程;温家祠堂、程家祠堂修缮和保护将在今年完成;云安盐业生态文化保护建设项目正在规划申报中,盘石城大遗址保护项目与三峡文物预防性保护研究基地目前已启动前期遗址考古,成为最先启动的库区自然文化遗产重大项目。同时,针对文物行为加大了文物执法督察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文物案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既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又需要确定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责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和谐文化的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的文化它的价值不单体现在传承人创作的作品更在于传承人所拥有的技艺技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生存于民间,传承于民间没有任何文化形式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是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失去了传承和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 保护文化遗产具有很多现实的意义。 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和谐世界。四、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使得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我国及世界文化的和谐发展。五、《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能够增强人类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同时也是创造性和文化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我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真正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保护意识,有利于实现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从而更有力的反作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促使其早日完成这一系统而艰巨的任务。 综上所述,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并且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次的文化基因,是人类生命的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报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报告 1月9 日至2 月15 日,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开展了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上调查,旨在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意见建议,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调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调查结果 1 参与调查的人员结构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情况 3对我市非遗文化保护的认知情况 4对推进非遗文化保护的看法情况 二结果分析 从参与调查的人员来看,年龄集中在18 至60 岁,正是干事 创业的年龄,他们关注事物的面比较广泛。参与调查的市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少数人很清楚,大多数人知道一些,极少数的并不清楚。这说明,大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普遍的认识,只是需要更深入的了解。 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的途径,大家多是通过广播电 视、网络、报刊杂志,极少是看到了相关部门的宣传资料,而对于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人清楚地了解,大多数人知

道一些,少部分人是完全不知道。由此可见,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应该加强,让大家对我市的非遗项目有更多更深的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大多数参与调查者认为很重要,但是对于这项工作,大家的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多数是有时关注,也有近40%的不怎么关注。这有个人关注点不同的原因,也有宣传不够的原因。这导致大家对我市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不大清楚,结果大多数认为这项工作做得不怎么样,这样的结果有待改进。 对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参与调查者们也有认真的思考,认为最大的问题就是民众了解不够,参与积极性差,其次问题是宣传力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这给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推进这项工作阻力来自哪里?参与调查者们表示主要是民众未意识到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另外是作为传承主力的年轻人对非遗文化不感兴趣,由此相关部门应从这些方面找突破口,以便推进相关工作。 三意见建议 2 月19 日,从市文体新广局了解到,在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我市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站)等文化阵地,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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