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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

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六条水处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水处理系统、设备、化验仪器的原理、结构、性能,了解运行锅炉的结构,熟悉锅炉水质标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确保锅炉各项水质指标在规定范围之内,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指导司炉人员执行正确的排污操作;

二、停炉后及时地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

炉保养工作;

三、保持水处理化验间及其设备化验仪器齐全、完好;

四、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锅炉房建造

第七条新建锅炉房除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房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顶层或中间层安装锅炉。

二、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三、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儿园、观众厅、候车室及劳动密集型厂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间、主要疏散口或其上面、下面及贴邻。

四、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设置非独立锅炉房应事先征得锅炉房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同意;由于情况极为特殊,条件所限需在多层及高层建筑物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第一层安装锅炉的,应事先征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同意。

第八条锅炉房环境及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住或闩住。锅炉房的安全出口、楼梯及通道应畅通无阻;

二、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

三、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设备和防冻措施;

四、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

第九条使用单位购置的锅炉设备应做到:

一、锅炉及锅炉房内压力容器(诸如分汽缸、恒压罐等),其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设计文件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通过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二、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①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③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汇总表

④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⑥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

⑦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热水锅炉)

⑧锅炉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三、压力容器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①竣工图样

②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四、锅炉范围内管道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金属材料的规定,并附有金属材料质量证明。

第十条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

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

三、锅炉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锅炉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锅炉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

一、新装或移装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未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得擅自使用;

二、锅炉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

1. 岗位责任制应根据锅炉房管理及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主要有

①锅炉安全管理人员

②司炉人员

③水处理作业人员;

2. 岗位责任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岗位应知应会内容

②操作范围

③岗位上应做的工作

④岗位纪律等。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交接班时间

②交接班前应做的工作(查阅运行记录、询问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等)

③交接班条件

④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的处理

⑤交接班签字。

三、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制度

1. 巡回检查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①巡回检查的时间

②路线

③项目

④内容。

2. 运行记录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②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③交接班记录

④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⑤事故及故障记录。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 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按设备种类分别制定,主要有如下规程:

①《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③《送引风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等。

2. 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有如下内容:

①设备型号

②规格

③设备的主要额定参数及运行参数

④设备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⑤正常运行中运行参数的控制(含负荷、压力、温度、水质指标)

⑥正常运行中操作(含水位计、压力表的定期冲洗、安全阀定期排放试验)

⑦正常热备用

⑧设备的正常及紧急停车步骤与方法

⑨事故判断与处理

⑩设备的停用保养。

五、水处理化验制度

水处理化验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②水质化验安全操作规程

③锅炉给水水质控制指标

④锅炉锅水水质控制指标

④水质控制指标的化验时间、取样地点、记录。

六、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制度

1.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①锅炉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及方法

②锅炉及附属设备停用保养规定

③设备检修及保养记录。

2. 定期检修应有如下项目:

①锅炉检修规程

②水泵检修规程

③风机检修规程

④水处理设备检修规程。

3. 设备检修规程应有如下的内容:

①设备检修内容

②检修方法

③验收标准。

七、锅炉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 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 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有如下内容:

①锅炉出厂随机的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法定检验机构的监检证书

②锅炉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包括安装记录、总体验收记录、检验机构安装监检记录)

③锅炉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④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器仪表的检修、日常维护保养、调试、校验记录

⑤设备故障、隐患和事故记录

⑥自行安全检查记录

⑦检验机构的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及水压试验检验报告

⑧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

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八、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4.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全运行与检修

一、锅炉及附属设备应保持在正常的参数下运行,不得超参数或带病运行,司炉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锅炉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

三、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调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检修工作应按照检修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检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检修情况及相关记录应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

一、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的安全检查;锅炉点火前、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前也必须进行自行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尤其是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

2.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检定,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安全隐患。

4.正常运行的锅炉是否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的内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三、安全检查应由锅炉使用单位领导带队,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有记录,以便备查。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与教育

一、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岗位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可结合安全

检查以及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开展。

三、安全培训与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各项规章制度。

2. 锅炉、水处理基本知识。

3. 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构造与正常操作。

4. 安全防范。

5.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要有考核与记录。

第六章锅炉的定期检验

第十六条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正常运行的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的内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继续使用。

一、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要进行内部检验;

1.新安装的锅炉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停止运行一年以上的锅炉投运前;

4.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依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依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二、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进行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时。

三、对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第十七条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一、内部检验

1.准备好锅炉技术资料;

2.采取可靠措施,使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汽、水、烟、风等管道隔断;

3.锅炉提前停炉,打开人孔、手孔等,放水、冷却、通风换气;

4.拆除汽水档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妨碍内

部检验的锅筒内件;

5.清除锅炉内的锈、垢、渣、烟灰等污物;

6.准备好低压照明设备。

二、外部检验

1. 清理锅炉外部;

2. 准备好锅炉技术档案;

3. 准备好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三、水压试验

1. 对于不参加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安全阀、锅炉范围外的管路等)应采取可靠隔断措施;

2. 清理锅炉受压部件表面的烟灰与污物,必要时局部拆除炉墙与保温。

第十八条锅炉定期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派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和配合工作,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常压锅炉严禁承压使用。

第七章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锅炉使用单位应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正式生效。

第二十一条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有如下内容:

①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法

②明确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参加事故处理、救援人员的职责分工

③设施与救援物质准备

④紧急处置与抢修

⑤人员紧急疏散与抢救

⑥事故处理与救援演习。

第二十二条锅炉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演练活动应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及时修订和不断完善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保证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适用范围

一、水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

二、额定出水压力≥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 的热水锅炉;

三、有机热载体锅炉;

四、锅炉附属设备及锅炉范围内管道。

第二十五条对于蒸发量<0.5吨/时的蒸汽锅炉、热功率<0.35MW的热水锅炉,本规范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中,除“事故报告制度”外,其余的七项制度不完全适用。此范围的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可结合锅炉房的实际情况、参考本规范的有关内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岗位(包括领导岗位)的安全责任、安全操作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电站锅炉使用还应符合《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等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2)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5) 巡回检查制度 (6)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7) 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8) 水处理交接班制度 (9)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0)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1)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2) 燃气蒸气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3)

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水箱水位正常。 4、检查锅炉、除污器阀门开关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合GB/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二、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关、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 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 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检查

炉内水位。 三、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1、开启锅炉电源,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声响有无异常。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3、巡视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天然气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 4、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四、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按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紧急断开按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者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五、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正 式版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

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锅炉使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锅炉操作规程。 (二)全面负责锅炉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订和落实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四)负责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负责司炉、水质化验工等人员的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七)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八)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二)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四)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

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五)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六)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七)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 (二)负责锅炉及其辅机的运行和故障处理等操作,发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并向班组长报告。严格监视锅炉运行状 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对锅炉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日志。 (四)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和锅炉房卫生。 (五)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不得离开现场。 (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但对违规指令,应拒绝执行,对违规作业应及时制止。 (七)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钻研技术和提高安全意识。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和《热水锅炉安全 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热水锅炉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的使用 和保管。 4、司炉工在岗期间应做到室内外清洁。 5、对锅炉附件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安全、经济、文 明运行。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 报告主管领导。 7、对任何有害锅炉的行为应立即阻止。 8、燃气锅炉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9、接班前应按规定巡检,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仪表是否正常。 二、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锅炉及其附件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当班司炉人 员每半个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燃烧器、压力表、温度计、循环泵、补水泵、软化水、安全 附件、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运行。 3、检查各类指示灯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4、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循环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及水泵润滑 部位是否正常。 5、检查各阀门开关阀的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6、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 的运行记录里。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两只压力表数值不同时及时检修,确保反映锅炉运行实际压力。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时,及时更换。 3、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的油位。 4、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修理、更换。 5、检查维修给水泵、循环泵及水泵阀门开启是否灵活,单流门关闭是否严密。 6、检查二次仪表是否正常。 7、清除设备及附件设备上的灰尘。 8、检查安全阀手动放水试验后关闭是否严密。自动放水、放汽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9、压力表运行正常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月检修一次。 10、超温、超压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并进行保养。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编号:SM-ZD-64253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完整版)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幸福养护院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维修设备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3、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轴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5、安全阀应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连锁保护装置应每班试验一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清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轴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等工作。 8、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和湿法保养工作 三、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 W的热水锅炉应设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4、水质化验工作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6、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四、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 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 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 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 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井下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 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至少每 两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 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 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 变化。 九、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运 行记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气、漏水、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4)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通畅,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四、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62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96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全)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使用单位:陕西锦苑盘谷山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酒店工程部 安全管理人员:马建锋吕刚 锅炉操作人员:白候卫王吉贵 锅炉型号:WNS4-1.25-Q WNS6-1.25-Y

2008年6月22日发布2008年7月5日实施 签发: 锅炉房管理内容 一、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 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一检验:即设备依法检验; 一预案:即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二、四上墙、三报告、二记录、一挡案 四上墙:(锅炉房应上墙的内容)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房8种规章制度 3、特种设备(锅炉房)管理人员、锅炉操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4、安全阀和压力表校验报告--复印件。 三报告:有锅炉外部检验报告、内部检验报告、水质化验报告; 二记录:有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锅炉房)管理人员每周检查记录; 一挡案:锅炉技术档案; 三、锅炉房管道色标 1、蒸汽管----------红色 2、锅炉排污管------黑色

3、锅炉给水管----- 绿色 4、盐水管--------- 浅黄色 5、软化水管------- 绿色白环 6、生水管--- ----- 绿色黄环 四、锅炉房应有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五、锅炉房应有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及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_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3)高压水位报警,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垒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2021版)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

锅炉房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生活公司各个锅炉房,请各锅炉房管理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本制度由生活公司编制,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相冲突,请按国家标准执行。 页脚内容1

目录 一、操作规程 ㈠、锅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㈡、水处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㈢、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㈣、水化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管理制度 ㈠、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㈡、锅炉及辅机操作规程 ㈢、巡回检查制度 ㈣、水质管理制度 ㈤、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㈥、交接班制度 ㈦、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㈧、清洁卫生制度 三、安全技术标准 ㈠、安全阀安全技术标准 ㈡、压力表安全技术标准 ㈢、水位表安全技术标准 页脚内容2

四、使用管理及其它 ㈠、锅炉运行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㈡、司炉工人员配备 ㈢、锅炉房应有的记录 页脚内容3

一、操作规程 ㈠、锅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锅炉运行规程及锅炉事故处理规程,对由于疏忽或不遵守上述规程要求而发生的每一事故、设备损坏或不幸事故,应负责任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在锅炉燃烧时,不可站在看火门、检查门的对面,在观察燃烧情况时,须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 3、巡视和检查运行中的锅炉设备时,应避免停留在安全门、防爆门、看火门、手孔门、法兰盘等旁边或对面。当开启锅炉的看火门、检查门、灰渣门时,须缓慢小心,工作人员须站在门后,并看好向两旁躲避的退路。 4、锅炉运行中应经常检查锅炉承压部件有无泄漏现象。 5、冲洗水位计时,应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截止阀时应缓慢小心。 6、捅煤斗堵煤时,应站在煤斗上面的平台上进行,严禁站在煤层上捅堵煤,工具用完后,立即取出。 7、当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直接挖堵塞的煤,如必须用手直接工作,应将给煤机停下,并做好防止转动的措施。 8、在锅炉运行中,禁止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紧螺丝等工作,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压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页脚内容4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锅炉的安全使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仅适用于巴彦高勒煤矿内部承压蒸汽锅炉。 2、相关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条例,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锅炉的施工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资质单位进行。 4、锅炉的安全附件和仪表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进行配置,安全附件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的监察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5、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锅炉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6、锅炉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办理登记手续。 7、锅炉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锅炉检验,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锅炉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建立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建立完善的锅炉使用登记及技术档案。 10、锅炉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同时应按规定对锅炉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11、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前应当做好各种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和运行,不应当任意提高运行参数,压火后应当保证锅水温度、压力不回升和锅炉不缺水。 12、当锅炉运行中发生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液态无法排渣、锅炉尾部烟道严重堵灰、炉墙烧红、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汽水质量严重恶化等情况时,应当停止运行。 13、锅炉运行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当立即停炉: 1)、水循环不良,或者锅炉出口水温上升到与出水压力相对应的饱和温度之差小于20摄氏度; 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水泵或者补水泵全部失效; 4)、补水泵不断给系统补水,锅炉压力仍继续下降; 5)、压力表或者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部)件损坏,危及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14、锅炉应当装设可靠的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

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37-43 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热水箱、膨胀水箱)、能源用量(锅炉煤气表)、温度计(热水箱温度、锅炉热媒水温度)、客房率出租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5、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6、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部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锅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锅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3

锅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依据国信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现有的锅炉房设施设备隶属于国家重要的特种设备,视为重要。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合理管理,确保锅炉设备万无一失的正常运转,现将游泳跳水馆锅炉安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如下。 一、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设备过负荷时;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

锅炉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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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范围: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范的执行。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四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锅炉安全使用。 二、设置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锅炉作业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五、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月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应持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上岗,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 — 3 —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 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 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 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 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井下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 单位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 作。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至少 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 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 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 异常变化。 九、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 常。 十、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 备运行记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 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气、漏水、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4)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通畅,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7 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热水箱、膨胀水箱)、能源用量(锅炉煤气表)、温度计(热水箱温度、锅炉热媒水温度)、客房率出租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5、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6、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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