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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一)基本建设程序

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为如下七个阶段:

项口建议书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

勘察规划设计阶段

开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后评价阶段

1、项口建议书阶段(包括立项评估)。

1984年起国家明确规定所有国内建设项目都要经过项目建议书

这一阶段,并规定了具体内容要求。

项目建议书是业主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按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首先应报送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国家计委。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要求,着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金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初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从建设总规模、生产力总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及资金供应可能、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还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国家计委不予批准;凡属小型或限额以下项目

的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关系由部门或地方计委审批。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机会研究)阶段工作内容1)提出投资机会,编制项目建议书;

2)报批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可行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1)可行性研究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进行市场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2)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能性问题;

3)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合理性问题。凡经可行性研究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的报告的内容。可行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其内容来看,各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属中央政府投资、中央和地方政府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都要报送国家计委审批。国家计委在审批过程中要征求行业主

管部门和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的意见,同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无论是中央政府投资还是地方政府投资,都要经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央各部门所属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部门审批。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地方计委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正式批准后,将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破原定投资控制数时,应报请原审批单位同意,并正式办理变更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建设项目才算正式“立项”。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

根据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内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初步研究

可行性初步研究的任务是对具体项目机会研究所形成的项目设想或投资建议进行初步的估计。这一研究的目的是要判断:A、投资机会是否有前途。

B、项目概念是否正确,有无必要再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C、项目中有哪些关键问题,需要通过如市场调查、实验室试验、实验工厂试验等辅助(功能)研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证明。

D、判明该项目设想是否有生命力,投资建议是否可行。

初步研究完成后,编制初步研究报告,对初步研究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2)可行性辅助研究(专项研究)

辅助研究或称功能研究,主要是在大规模项目中作为可行性初步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必要前提或辅助工作而进行的专门的研究,它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阶段。辅助研究一般不涉及研究项目的所有方面,而只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例如:

A、对产品的市场预测的研究,包括市场需求预测及预期的市场渗透情况。

B、对投入的原材料、燃料的研究,包括目前及今后预测的可获得性及其价格的趋势。

C、为确定某种原料的适用性而进行的实验室和实验工厂的试验。

D、工厂坐落地点的研究,特别是原材料运输费用对工厂建设地点起决定作用的项目。

E、规模经济研究,即对工厂生产能力规模的研究,研究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生产规模、投资费用、生产成本,以评价经济的工厂规模。

F、设备选择的研究,特别是设备的选择对投资费用和经营成本影响很大的项目必须进行这种研究,包括设备的选型、供应厂商、设备的订货交货状况和价格的研究。

辅助研究关系到研究项目的关键方面,因此要求有十分明确的结论。在多数情况下在可行性研究之前或与可行性研究一道进行,作为

全部研究内容的一个重要部份,辅助研究的结论精确程度能大大减轻全部工作的负担。

辅助研究完成后,编制辅助研究专项报告,对辅助研究专项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3)可行性(详尽的)研究

A、根据前面完成的工作,委托具备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B、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立项,获取项目正式立项批文。

3、规划设计阶段。

3.1项目设计前期工作内容

1)地形图测绘;

2)项目规划设计;

3)环境影响评价;

4)矿产压覆调查;

5)地质灾害评估;

6)林业勘察;

7)水文调查;

8)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9)交通影响评估;

10)地上附着物调查;

11)征地拆迁工作;

12)地质勘察;

13)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招标。

14)其它工作。

3.2、设计阶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立项成立),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由于勘察工作是为设计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的上作,这一阶段也可称为勘察设计阶段.这是项目决策后进入建设实施的重要阶段。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一般化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所做的具体实施方案,目的是为了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额内,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通过对工程项目所作出的基本技术经济规定,编制项目总概算。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控制目标。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技术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和更详细的调查研究资料编制,以进一步解决初步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如: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及数量确定等,使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更具体、更完善,技术指标更好。

3)施工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完整的表现建筑物外型、内部空间分割、结构体系、构造状况以及建筑群的组成和周围环境的配合。它还包括各种运输、通讯、管道系统、建筑设备的设计。在工艺方面,应具体确定各种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各种非标准设备的制造加工图。

项目设计阶段工作内容

1)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内容要求:

A.设计依据。

B.设计指导思想。

C.建设规模。

D.产品方案。

F.原料、燃料、动力的用量和来源。

G.工艺流程。

H.设备选型及配置。

I.总图运输。

J.主要建筑物、构筑物。

K.公用、辅助设施。

L.新技术采用情况。

M.主要材料用量。

N.外部协作条件。

O.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P.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措施。

Q.生活区建设。

R.抗震和人防措施。

S.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

T.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U.建设顺序和期限。

V.设计总概算书。

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A.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

B.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订货。

C.基建投资的控制。

D.建筑施工图设计的绘制。

E.特殊工艺施工措施。

F.其它。

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进行报审报批,经初步设计报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是为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进一步解决具体技术问题而进行的设计。它是在初步设计阶段中无法解决而又需要进一步研究才能解决所进行的一个设计阶段,也可以说是初步设计的一个辅助设计。它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类似以下的问题:

A.特殊工艺流程的试验、研究和确定。

B.新型设备的试验、制造和确定。

C.大型、特殊建筑物中某些关键部位的试验、研究和确定。

D.某些技术复杂、需慎重对待的问题的研究和确定。技术设计的具体内容,需视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需要情况而定,但其深度应满足下一步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施工图设计。

A、由设计单位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B、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取得批准文件;

4、开工准备阶段。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作。

3)组织设备、材料订货。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组织施工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按规定进行了建设准备和具备了开工条件以后,便应组织开工。建设单位申请批准开工要经国家计委统一审核后,编制年度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新开工计划报国务院批准。部门和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审批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年度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开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下达项目计划。

一般项目在报批新开工前,必须由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审计证明。审计机关主要是对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及落实情况,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金是否存入规定的专业银行进行审计。

施工前准备工作内容

1)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拦标价;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办理监理招标、施工招标、设备等招标,确定相应实施单位;

3)领取项目施工许可证;

4)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用地;

5、施工阶段。

对建筑安装企业来说是产品的生产阶段。

工程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了施工阶段,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分期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各期工程开工的日期计算,如二期工程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开工的日期计算。

施工安装活动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及安全、环境等目标的前提下进行,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由施工单位移交给建设单位。

工程施工阶段工作内容

1)项目图纸会审;

2)开工前培训;

3)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管理。

6、竣工验收阶段。

这一阶段是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最后—个阶段,是考核项目建

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项目能否由建设阶段顺利转入生产或使用阶段的一个重要阶段。

当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完后,便可组织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及总结建设经验,都有重要作用。通过竣工验收,可以检查建设项目实际形成生产能力或效益,也可避免项目建成后继续消耗建设费用。

(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其竣工应达到的具体条件。

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

2)按规定的内容已建完,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

3)有些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按国家现行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推迟竣工验收时间。

(2)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整理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方面及各种有关的文件、合同和试生产情况报告等。

2)绘制竣工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图是真实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等详细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扩建、改建的依据,同时也是使用单位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关于绘制竣工图的规定如下:

①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承包单位(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②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新蓝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③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图;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业主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方能交工验收。

3)编制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花完或应收回的资金,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报请主管部门审查。

(3)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正式验收。规模较小、

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全部建完,经过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验收。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审阅工程档案、实地查验建筑安装工程实体,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做出全面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要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依据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通知,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2)竣工验收程序

全部验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下,在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等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下进行的全面验收。

建设项目在全部竣工办理验收的同时,建设单位对于结余的资

金和物资,必须清理上交,并编制竣工决算,分析概(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部门审查,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交工验收阶段工作内容

7.1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逐项进行预验;

2)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全面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竣工工程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法定手续,通过验收,如工程达到合同要求,办理工程交接和工程结算之后,除规定保修内容外,双方对合同义务就此解除。

7.2验收种类

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的交工验收,一般分为四类情况:

(1)隐蔽工程验收。是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的即时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是进行工程款预支或结算的依据。一般在已完工程结算月报或工程进度统计月报上签认;

(3)分期验收。又叫临时验收,如局部项目、个别单项工程达到投产或使用条件,需提前动用而进行的交接验收;

(4)交工验收。是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全部内容和建设单位之间办理的验收。

7.3交工验收资料

为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和为今后改扩建提供

依据,以及办理工程决算需要,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资料如下: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面积、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质量评定等级;

(2)竣工图。工程变动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图上加以注明,附上变更文件;工程变动较大的,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施工单位绘制;

(3)隐蔽工程记录。包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记录,永久性水准点坐标记录、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等;

(4)设备、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

(5)土建施工的试化验报告单。如结构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抗压试验,地基试验,主体结构的检查及试验记录等;

(6)安装(包括组装)施工记录。包括设备单机运转、联动运转记录和合格证,管道安装、焊接、清洗、吹扫、试压、试漏和检查记录,电气、仪表的检验和调试,电机绝缘、干燥等检查记录,动力、照明、电讯线路检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以及由第三方检验的合格证明;

(7)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8)竣工结算单。据以双方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清帐。

7.4交工检验

建设单位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交工资料后,应约定指派人会同对交工工程进行审验检查。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工

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有关规程,双方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经确认合格后,双方签定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交接。

7.5工程保修

工程办理交接手续之后,在规定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隐,施工单位负责免费包修。

工程未经验收交接,若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7、后评价阶段。

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建设项目后评价,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立项决策评价、设计施工评价、生产运营评价和建设效益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而有所侧重。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就是将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情况与前期决策阶段的预测情况相对比,与项目建设前的情况相对比,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建设项目进

行后评价。

(1)影响评价。通过项目竣工投产(营运、使用)后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技术和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来评价项目决策的正确性。如果项目建成后达到了原来预期的效果,对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带来有益的影响,说明项目决策是正确的;如果背离了既定的决策目标,就应具体分析,找出原因,引以为戒。

(2)经济效益评价。通过项目竣工投产后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时所预测的经济效益相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价。对生产性建设项目要运用投产运营后的实际资料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贷款偿还期、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净现值率等一系列后评价指标,然后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所预测的相应指标进行对比,从经济上分析项目投产运营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3)过程评价。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项目后评价与原预期效益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使后评价结论有根有据,同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全面理解和运用,才能对后评价项目做出客观、公正、科学的结论。

后评价阶段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镇)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 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 2、申报资料 (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 (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 (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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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仁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 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 )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 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 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 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 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 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 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 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

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 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其中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九)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十)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十一)地勘。 (十二)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三、初步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十三)初步设计。 (十四)消防手续。 (十五)初步设计文本审查。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十六)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相关的一些细节要求随国家政策、机构调整等因素变化而发生改变。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规模、建设方案;3、主要内容;4、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5、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6、项目进度安排;7、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估计;8、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中央、省、市、区县)。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同时,应做好拆迁摸底调查、论证,做好资金筹措准备和地形图测绘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全面分析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等级和业务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论证。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论证报告、资金来源和筹措情况等)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所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确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简介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 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 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

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第二部分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繁简各异,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项目基本程序文件

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这个顺序不是任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建设,必须使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 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详见图一。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步骤是,先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公司)、地方计划部门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按各自的投资安排权限编制,上报国家计委,国

家计委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国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各部门(公司)、地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有权对计划的具体内容作适当调整。如果需要对基本建设总规模、内容作重大调整和修改时,要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二、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和限额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情况下是由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或是一个独立的工程所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基建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单纯购置车、船、飞机、勘察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按现行规定,基本建设的大中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上、限额以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能力。 按国家现行规定,非工业项目大中型项目的限额为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3000万元以内的为小型项目。 三、基本建设程序的步骤和内容

基本建设项目程序明细

附项目建议书:1项目提岀的必要性、依据;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1 立项报告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进度 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 区发展计划局初审,会同城建、国土、财政等部门协商,提岀意见报政府常务 2 立项批复 会议同意后批复。 可研报告内容:1总论(项目提岀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研究工作 的依据和范 围);2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 况;4建厂条件和厂址方 案;5设计方案;6环境影响评价;7地震安全性评价;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数 目估算; 9实施进度的建议;10投资估算和 可研报告 3 屮、 资金筹措;(11社会及经济效益评价;12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须附项目法人的 及报文 组建方案) 建设部门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时应向土地部门提岀建设用地预申 请。预申请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情况,拟占用土地的区域位置、 数量、拟用地计 划、耕地开垦资金的落实情况等。 凡涉及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如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址等方面的修改, 须经原可研报告审批 部门批准。 1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主管部门(城建局)提出选址意向报区政 府同意后审批;3城建局核发选址意见书;4申请建设用地测量、提供测量成果。 一、 初步设计内容:内容包括文字说明和完整的设计图纸。 1设计依据;2设计 指导思想;3建设地址概况;4总体规划概要;5建设规模;6产品方案(纲领); 7原料、燃料、动 力的用量和来源; 8工艺流程;9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10运 输总图;11主要建(构)筑物;12公用、辅助设施(包括水、电、路等外部配 套工程);13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采用情况; 14主要材料用量; 15外部协作条件;16占用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17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 18消防;19工业卫生和职业安全;20抗震和人防措施;21生产组织和劳动定 员;22各项经济技术 指标;23建设顺序和期限;24生活区建设;25总概算、 总投资、总资金及资金来源。 二、 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 1比选和确定设计方案;2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进行主要设备、材料订购; 4确定建设项目投资;5进行施工图设计;6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7进行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三、 申报初步设计的附件:1经批准的可研报告;2经批准的资源报告;3经批 准的建设地址 报告;4经批准的环评报告;5进行施工图设计;6进行施工组织 设计;7进行施工准备和生 产准备等。 四、 若总概算超过可研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的 10%重新报批可研后,再行申报 初步设计。 8 初步设计及总 一、凡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 序号 项目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程序 4 可研批复 5 选址意见书 6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批复 (含概算)批复 由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复

建筑施工中的基本建设程序

建筑施工中的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内外关系复杂,环节很多。因此,必须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妥善处理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全面地保证工程质量。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可划分为决策、准备、实施这三个阶段。 1 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 这个阶段是根据国民经济长、中期发展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又叫设计任务书)。其主要工作包括调查研究,经济论证,选择与确立建设项目的地址、规模和时间要求等。 1.1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对拟建项目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的工作。其主要问题是:为何要建设这个项目;该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能否盈利;需要多少资源、多少时间和多少投资;怎样筹集资金;经济效益是否显著;预汁成功的把握有多大等。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后,即可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出明确的结论,作为投资决策机构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依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 1.2 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是对可行性研究得出的结论再进行深入研究的工作,是确定拟建项目的规模、地址、布置和建设时间等的重要文件。

编制计划任务书时,要进一步分析项目的利弊得失,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审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选择和确定建设地址。例如,选择建设地址主要应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要的水、电及运输条件等是否落实;三是投产后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经批准的汁划任务书是设汁单位着手设计的依据。 2 基本建设项目的准备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勘察设计,做好建设准备,安排建设汁划。其主要工作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设汁概算,设备订货,征地拆迁,编制分年度的投资及项目建设汁划等。 2.1 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般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或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将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具体化为可用于指导建筑施工的工程图纸及其说明书。对一般不太复杂的中小型项目多采用两阶段设计,即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重要的、复杂的、大型的项目,经主管部门指定,可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汁)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是对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所提出的内容进行概略的设计,作出初步的规定(大型、复杂的项目,还需绘制建筑透视图或制作建筑模型)。技术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步确定建筑、结

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简介

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简介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概况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到目前,总体上包括三个阶段的管理制度:一是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单位需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开展勘察设计和施工前期准备等工作。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立项审查批复、可研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复、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对企业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查、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 二是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前期审核批复内容及要求,依法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并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三是项目竣工投产阶段。项目单位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加强项目运营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分类管理 按照现行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一类是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两类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本一致,但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重点和具体要求有所区别。所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第一步就是要分清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 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包括:1.各级政府使用政府性资金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项目;2.各级政府使用政府性资金对项目进行投资补助或贴息的项目,并且补助或贴息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项目。 除去政府投资的项目就是企事业单位投资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企事业单位投资的项目也可申请政府性资金,只不过政府性资金安排方式必须是投资补助或贴息,并且资金额度不在政府投资项目规定范围之内。 三、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一)关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1.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基本建设程序可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规律。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从事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都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 一、公路建设程序概述 公路建设一般可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运营阶段3个大的阶段,对于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具体建设程序如下: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项目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可直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还要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包括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地质、地震、防洪、文物、通航论证、银行承诺等。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于特殊复杂工程,必要时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申请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 7、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8、项目完工后,完善竣工图表和档案资料、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建设要遵循法制化原则,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建设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主要建设环节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和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初步估计。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阶段和主要内容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阶段和主要内容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 一、建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建设程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紧接着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告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3)建设地点的选择阶段 选择建设地点主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水、电、运输条件是否落实;三是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同时对生产人员生活条件、生产环境等也应全面考虑。 (4)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

的全面而详细的安排,是项目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组织施工的依据。一般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在初步设计后加技术设计。 (5)建设准备阶段 其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6)编制年度建设投资计划阶段 建设项目要根据经过批准的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度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的安排要与长远规划的要求相适应。保证按期建成。 (7)建设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便进人建设施工阶段。这是项目决策的实施、建成投产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新开工建设的时间,是指项目计划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建设工期从新开工时算起。 (8)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的内容很多,不同类型的项目对生产准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但从总的方面看,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有:招收和培训人员;生产组织准备;生产技术准备;生产物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审批程序资料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

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流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原则报发改委审批。? 二、工可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最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林业、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按项目隶属原则和审批权限报发改委审批。? 三、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1、根据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式,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将项目法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3、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 4、公布招标控制价; 5、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6、经建设单位同意,招标代理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将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四、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2、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5、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算; 6、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 7、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许可证,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确认,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建设用地。报建设用地批复后进行征地拆迁; 8、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预算; 10、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招标阶段 1、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监理、施工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一)基本建设程序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为如下七个阶段:项口建议书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 勘察规划设计阶段 开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后评价阶段 1、项口建议书阶段(包括立项评估)。 1984 年起国家明确规定所有国内建设项目都要经过项目建议书这一阶段,并规定了具体内容要求 项目建议书是业主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

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 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 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按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首先应报送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国家计委。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要求,着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金合理 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初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 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从建设总规模、生产力总布局、资 源优化配置及资金供应可能、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还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国家计委不予批准;凡属小型或限额以下项目 的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关系由部门或地方计委审批。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 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机会研究)阶段工作内容# h. O' o/ j7 }6 K5 K$ q6 1)提出投资机会,编制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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