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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2020{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2020{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案例

——基于德隆系列的案例

一、“德隆系”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案例背景

近年来,我国集团客户企业群体中活跃着一批带有传奇色彩的企业群。如以联想为代表的“中科系”、以清华同方、紫光为代表的“清华系”及以北大方正为代表的“北大系”等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企业集团;也有创造中国股市“神话”,曾被誉为“中国股市第一庄”的“德隆系”;也有创造中国农业“神话”的“蓝田系”;还有众多企业集团如“蓝星系(中化)”、“农凯系”、“格林柯尔(科龙)系”等。本文选取“德隆系”这个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授信损失的企业集团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找出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有效防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作铺垫。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历程

德隆集团的前身是1986年几个大学生集资400元创办的朋友公司,经营彩扩业务。后来成立天山商贸公司。1990年承包区科委下属的技术开发部,经营电脑。1992年成立新疆德隆实业公司和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行业。1994年成立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1995年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并开始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设备维护、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并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

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1月在上海浦东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

2003年德隆开始大规模并购,收购了具有70年历史、手推式和坐式割草机曾经分别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第一和第二位的美国户外机械生产开发商Murray 集团;收购了德国多尼尔飞机公司的支线客机DO-728系列的研制项目。国内在完成对陕西汽车集团、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收购。截止2003年底,德隆号称总资产400余亿元,旗下包括湘火炬、合金投资、新疆屯河、天山股份、重庆实业、北京中燕等上市公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等证券公司;金新信托、伊斯兰国际信托、厦门联合信托、南京国际信托等信托公司;新世纪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乌鲁木齐、昆明、株洲、南昌等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77家控股及参股企业,涉及农业、食品业、水泥、电器、旅游、文体、娱乐、家用户外设备、小型飞机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配件、机床、银行、证券及投资租赁等行业。前后从我国商业银行融资310亿元左右(借款余额167亿元,或有负债143亿元)。2004年4月德隆的资金链条崩断,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德隆系”企业全线崩溃。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特点分析

(一)对“德隆系”企业的简要分析

1、组织结构情况

城市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运作,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授信风险,促进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核心是将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借款人组合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大额信用风险及信贷集中引起的贷款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贷款承诺等业务。 第四条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经本行批准的可在规定的授信期间内给予某集团客户授信的最高值。它是本行对该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 第二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我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第三章集团客户授信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我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即由总行对集团客户按照《*****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确定授信集团客户的范围、授信额度的核定、根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统一授信。“分级管理”即按集团客户中单个借款人所属的支行,由所在支行对其授信贷款进行具体管理。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

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七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应对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集中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暂行)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授信的管理,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要求,参照本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为尽快落实银监会?客户风险统计制度?中相关集团客户报备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原则: 统一授信。对该集团进行整体信用评价,确定集团信用级别,测算、审批该集团客户整体授信额;授信额不论大小均由总行审查审批;由总行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牵头行发起。对需整体授信的集团客户由上季度末存量授信额(含承兑差额)最大的支行发起,或由总行行长办公会议定集团客户牵头行。若该支行在发起当月存量授信额减少时仍由该行为牵头行,只有在该支行无授信额时再由该集团客户存量授信额排在第二位的支行发起(以此类推)。 授信额总量控制。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额不能超本行年末资本净额的 15%。同时,总行按监管指标(如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额合计占资本净额不超 15%)进行内控。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额超 6600 万元的先上行长办公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承兑保函敞口部分、贸易融资、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在股权上或者在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如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设立的母公司、子公司等。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如几家公司被某一企事业法人所控制,包括股权控制、经营决策控制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近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如家族企业类型的客户。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应视同集团客户

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案例分析

作业一 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案例分析 1、集团概况 A集团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56%。其他股东中两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经营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建材贸易、汽车销售、出租汽车、绿化、仓储、会展。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下属S商业集团、J 建设集团、Q汽车集团、N能源集团、L旅游集团五大产业集团。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由集团本部设置的事业部进行项目投资管理和会展中心建设经营(如下图)。 (1)房地产业。主要开发城区中低价房,也参与旧城改造,在开发建设住宅的同时开发非住宅产品,逐步向全国扩展。先后在全国20个大中型城市开发了房地产项目。2013年-2015年集团房地产业务利润总额占比超过60%。 (2)商业地产。S商业集团主要从事商铺、商场、会所等商业物业的经营、管理,形成商业地产租赁、投资、经营管理三大业务板块,与红星美凯隆建材集团、易初莲花、开心人大药房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 (3)建筑业。J建设集团主要承担大型钢厂的技术改造和钢结构建设工程,同时承担A集团民用、商业建筑项目的建设施工。

(4)能源及物流业。N能源集团主要经营成品油、燃料油、煤炭批发,石油海上运输、陆上运输,经营加油站等,是经营石油、煤炭的专业性企业,拥有石油、煤炭经营管理的专业团队。 (5)汽车服务业。Q汽车集团集销售、维修、保养、二手车、保险、上牌于一体的汽车销售服务商。拥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专营店11家、多家汽车销售公司维修公司及出租车服务公司,代理国汽车18个品牌。经营业务包括“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于一体的汽车品牌服务和车辆租赁业务等。 (6)旅游服务业务。L旅游集团是从事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产业的投资、经营及管理的综合企业。2015年旅行社和饭店总收入超过12亿元,拥有8家控股企业,投资控股并管理的酒店客房数为920间套,2年在建和即将投入经营的控股五星级酒店客房数尚有600间套。 截至2015年末,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为255亿元,总负债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 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净利润7亿元。集团本部总资产为137亿元,总负债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 2015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3亿元,实现净利润7亿元。集团本部以投资管理为主,主营收入较少。 2、关联关系分析 (1)关联关系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CH20-客户统一授信管理-n

Logo 第二十章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主讲人:陈胜源博士台北商业技术学院财金系教授 GARP 台湾分会主席 第二十章 主讲者: 陈胜源教授 第一节统一授信概述 z 一、授信的含义 – 授信泛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种信用支持。 –包括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支持(如各种贷款、透支、押汇等),也包括银行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如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 –把银行直接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的授信称为实有授信,只向第三方提供担保而不发生资金流出的授信称为或有授信。 2第一节统一授信概述 z 二、统一授信主要内容 统一授信的实质是将客户作为一个整体,按照统一的标准,集中统一识别、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支持,集中统一管理、控制客户整体信用风险和具体授信业务风险。其主要内容包括: –1、从授信运作体制方面看,由原来多个部门和多个机构分散向客户授信的体制,向统一、集中对客户提供授信的体制转变。 –2、统一授信还体现为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集中统一的评价。 第一节统一授信概述 z 三、统一授信运作机制 –1、风险管理部门是客户统一授信的管理、核准部门。 –2、公司业务部门是客户统一授信的执行、监控部门。 –3、结算业务部门、营业部门等是具体业务操作部门,不具有对客户融资授信的职权。 –4、公司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对授信业务中的客户信用风险负责。 – 5 、在客户统一授信机制下,对于独立法人客户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短期授信业务,可实行授信额度管理。

第二十章 主讲者: 陈胜源教授 第二节客户整体信用风险评价 z 一、客户整体信用风险评价要素 – 在客户信用风险的量化识别上,客户的所有者权益和客户的信用等级是主要的考虑因素。 –企业的信用状况是银行识别风险的另一重要因素。 z 二、客户整体信用风险评价方法 –授信风险限额的计算公式是Q=C x R x S 。–Q 为本年度对客户授信风险限额。–C 为上年度末客户的所有者权益。 –R 为信用系数。该系数由银行对客户评定的信用等级决定。 – S 为授信份额系数。该系数反映银行在全部金融机构对该客户授信业务中的目标市场份额。 5 第二十章 主讲者: 陈胜源教授 第二节客户整体信用风险评价 6 第三节客户整体信用风险控制 z 一、授信业务风险值计算方法 – 客户单笔授信业务风险值的核定方法为:–U = L x G x K –其中:U 为授信业务的风险值;L 为该笔授信业务的金额;G 为担保方式调节系数;K 为特定保函调节系数。 第三节客户整体信用风险控制 z 二、风险值计算要点 –1、L 的取值为该笔授信业务的当前余额。 –2、特定保函调节系数K 仅适用于一些特别的保函业务品种 (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飞机租赁保函等)。在计算其他品种授信业务的风险值时,特定保函调节系数K 一律取值为1。– 3 、"担保方式调节系数"取值均适用于足额担保情况。如为非足额担保,则根据担保比例确定担保方式调节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足额担保情况下的担保方式调节系数×担保比例+1.0 x (1-担保比例)。 –4、在未落实全部担保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担保方式调节系数一律为1.0。 z 三、客户整体信用风险控制 –对于授信风险值已超过风险限额的客户,应通过压缩授信余额、 改善授信担保条件等方式降低银行授信的风险值,直至银行授信风险值不超过其风险限额。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题库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等。(ACDF)(第一章总则第二条)A.中资 B.信用合作社 C.中外合资 D.外商独资商业银行 E.城市商业银行 F.外国商业银行分行 2.《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一些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请简述这些特征?(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答案:(一) 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3.《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等。(ABDEFGHJK)(第一章总则第四条) A.贷款 B.拆借 C.福费廷 D.贸易融资 E.票据承兑和贴现 F.透支 G.保理 H.担保 I.银团贷款 J.贷款承诺 K.开立信用证

4.请简述《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答案: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5.请简述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的原则?(第一章总则第六条) 答案:(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6.商业银行应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状况,制定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等(ABCDE)。(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七条)A.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 B.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 C.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所依据的准则 D.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限额标准、 E.内部报告程序以及内部责任分配 7.商业银行制定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应报备案。(C)(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七条) A.中国人民银行B.证监会C.银监会D.保监会 8.商业银行应建立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各级行应指定部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对集团客户授信的。(ACD)(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八条) A.信息收集 B.信息分析 C.信息管理 D.信息服务 E.信息通报 9.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由为主管机构。(C)(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九条) A.集团客户注册地所在的分支机构 B.集团客户经营地所在的分支机构

XX市商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XX市商业银行 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控制信贷风险,提高审贷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和《XX市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一授信,是指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信用需求,以及我行提供资金的可能和对客户风险的把握,给予客户使用我行表内外形式的全部信用控制限额,包括各类贷款、保证、承兑、贴现等商业银行承担资产风险的各项信贷业务。 第三条对客户进行授信管理应遵循“防范风险、总量控制、及时调整、提高效率、严格内控”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对单一客户的授信总额,不得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不得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5%。 第五条我行统一授信管理方式分为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授信两种形式。 第六条客户授信是对每个客户确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是我行实现对单一客户从授信总量上控制信用风险的目标,授信额度不是对客户的授信承诺。内部统一授信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公开统一授信是指我行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快捷地使用我行信用。

第七条为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向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我行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在确定授信限额内,允许客户在规定的条件下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 第八条额度授信的期限。客户额度授信期限原则根据客户经营的稳定性、还款来源的充足性、担保措施的可靠性等因素综合确定,流动资金部分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部分额度授信期限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对客户确定授信额度后,贷款行每年对客户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如客户的基本情况和授信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客户的授信额度不需要增加的,对该客户的授信额度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我行授信的对象为经营性优质客户。同时对集团客户和多头授信客户需实行授信额度管理。 第十条客户额度授信的基本条件: 1.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在我行开立一般结算户,并以我行为主要结算行; 2.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客户经营正常、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对额度授信的担保措施落实; 5.客户信用观念强,无不良贷款和欠息,无提供虚假财务和经营信息等的欺诈行为,银企关系良好。 第十一条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客户的额度授信。 1.对集团客户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在我行开户的,对集团客户要统一授信管理,确定集团客户总体最高授信额度,对该集团客户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授信业务不得超过总体最高授信额度。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 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本行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本行可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本行对

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本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本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本行应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本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织管理,对集团客户合并授信或贷款余额超过其授权以上的,应按本行信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本行公司、个人业务部负责对集团客户进行资信尽职调查,负责组织对集团客户授信的信息收集、信息服务、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通报等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集团客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控制与管理,提高资产质量,促进审慎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统一授信是指本行对客户的表内外业务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业务管理制度。表内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指本行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本行给客户提供的各表内外融资,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四条客户授信的原则 (一)授信主体、形式、币种三统一的原则: 1、授信主体的统一。本行统一审核批准对客户的授信,并确保授信额度审批部门与执行部门相互独立,形成健全的内部制约机制,避免本行不同部门分别对同一或不同客户进行授信; 2、授信形式的统一。本行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发放都置于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以内,即做到表内业务授信与表外业务授信统一,对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进行一揽子授信; 3、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做到本外币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的授信和外币业务的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内。 (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对授权审批范围内的客户授信,申报机构将授信材料、调查报告等上报合规风险部,由合规风险部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按授权(转授权)权限分别报送相关有权人审批。超授权审批范围的,由合规风险部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经审贷会审议后报有权人审批。 (三)适度授信原则。根据授信客户风险程度和本行自身资金实力,合理确定对客户的授信额度,防止过度授信造成风险集中。 (四)市场定位优先原则。对客户授信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按农户(个人)、农村工商户、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中小企业的序列进行授信。 (五)分类授信原则。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等级、产业政策等情况将客户分为新准入及适度支持;维持原有授信额度;余额控制、逐步压缩;不予授信、清收退出四类。 第五条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公司客户(含关联企业,下同),本行对该集团客户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明确该集团各个法人设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公司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集团公司客户的授信,具体依据《**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第六条客户授信分基本授信、调整授信和临时授信。基本授信是指对新准入客户或存量客户授信;调整授信是指对已有基本授信的客户在授信有效期对授信额度进行调整;临时授信是对已有基本授信的客户进行临时性追加额度的授信,临时授信根据客户临时性资金需求情况从严控制。

2020{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案例 ——基于德隆系列的案例 一、“德隆系”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案例背景 近年来,我国集团客户企业群体中活跃着一批带有传奇色彩的企业群。如以联想为代表的“中科系”、以清华同方、紫光为代表的“清华系”及以北大方正为代表的“北大系”等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企业集团;也有创造中国股市“神话”,曾被誉为“中国股市第一庄”的“德隆系”;也有创造中国农业“神话”的“蓝田系”;还有众多企业集团如“蓝星系(中化)”、“农凯系”、“格林柯尔(科龙)系”等。本文选取“德隆系”这个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授信损失的企业集团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找出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有效防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作铺垫。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历程 德隆集团的前身是1986年几个大学生集资400元创办的朋友公司,经营彩扩业务。后来成立天山商贸公司。1990年承包区科委下属的技术开发部,经营电脑。1992年成立新疆德隆实业公司和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行业。1994年成立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1995年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并开始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设备维护、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并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

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1月在上海浦东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 2003年德隆开始大规模并购,收购了具有70年历史、手推式和坐式割草机曾经分别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第一和第二位的美国户外机械生产开发商Murray 集团;收购了德国多尼尔飞机公司的支线客机DO-728系列的研制项目。国内在完成对陕西汽车集团、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收购。截止2003年底,德隆号称总资产400余亿元,旗下包括湘火炬、合金投资、新疆屯河、天山股份、重庆实业、北京中燕等上市公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等证券公司;金新信托、伊斯兰国际信托、厦门联合信托、南京国际信托等信托公司;新世纪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乌鲁木齐、昆明、株洲、南昌等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77家控股及参股企业,涉及农业、食品业、水泥、电器、旅游、文体、娱乐、家用户外设备、小型飞机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配件、机床、银行、证券及投资租赁等行业。前后从我国商业银行融资310亿元左右(借款余额167亿元,或有负债143亿元)。2004年4月德隆的资金链条崩断,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德隆系”企业全线崩溃。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特点分析 (一)对“德隆系”企业的简要分析 1、组织结构情况

XX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附件: XX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统一授信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统一授信的基本流程 第四章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 第五章附则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授信客户集中度风险与信用风险,提高授信工作质量与效率,促进全行授信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等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一授信是指XX银行对公司类客户统一核定最高授信额度,并通过制定和实施授信方案,实现集中统一控制信用风险的管理行为。 统一授信额度是指XX银行在考虑客户风险和财务状况基础上,综合分析客户资信状况、授信需求、风险偏好、授信业务风险与收益等因素确定的未来一段期限内和一定条件下对客户能够和愿意承担的信用风险敞口控制量。 统一授信额度的申报、审批使用敞口额度,敞口额度是指扣除保证金、财政部发行的国债质押和XX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之外的净信用额度。符合我行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见附件1)不纳入统一授信额度内管理。 第三条统一授信的适用对象为XX银行已(拟)开展授信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和拥有贷款证(卡)的其他客户(包括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和其他经济组织),分为单 - 2 -

一客户和集团客户。组织架构为总分公司制的客户视同单一客户进行管理。 第四条统一授信的范围为XX银行对同一客户提供的形成信用风险的所有本外币、表内外业务(见附件2)。 第五条统一授信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授信原则。统一授信须贯彻授信主体、授信形式、授信币种、授信对象统一原则,即对同一客户提供的所有币种、所有形式的表内外授信业务均纳入统一授信范畴,按照授权权限由XX银行的一个机构统一审批,不得多头授信;除拥有贷款证(卡)的其他客户外,不得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客户分支机构单独核定授信额度,但可依据法人客户书面授权将授信额度分配给其分支机构使用。 (二)适度授信原则。统一授信应贯彻XX银行的风险偏好,以资本约束为底线,综合考虑客户的风险大小、承债能力和XX银行承担风险损失的能力,合理确定对客户的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平衡。 (三)方案控制原则。统一授信应通过制定统一授信方案,对客户授信总量、额度结构、用信前提条件、贷后管理、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事前合理安排,并通过全流程组织实施,实现对客户集中度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动态防范与控制。 (四)区别对待原则。统一授信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大小、不同区域、不同客户类型及其对授信产品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差别化的统一授信安排,并实施差别化的授信管理方 - 3 -

(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 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案例 ——基于德隆系列的案例 壹、“德隆系”企业的基本情况 (壹)案例背景 近年来,我国集团客户企业群体中活跃着壹批带有传奇色彩的企业群。如以联想为代表的“中科系”、以清华同方、紫光为代表的“清华系”及以北大方正为代表的“北大系”等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企业集团;也有创造中国股市“神话”,曾被誉为“中国股市第壹庄”的“德隆系”;也有创造中国农业“神话”的“蓝田系”;仍有众多企业集团如“蓝星系(中化)”、“农凯系”、“格林柯尔(科龙)系”等。本文选取“德隆系”这个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授信损失的企业集团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找出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有效防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作铺垫。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历程 德隆集团的前身是1986年几个大学生集资400元创办的朋友公司,运营彩扩业务。后来成立天山商贸公司。1990年承包区科委下属的技术开发部,运营电脑。1992年成立新疆德隆实业公司和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行业。1994年成立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1995年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且开始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设备维护、电动工具制造领域;且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

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成立中国民族旅行XX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XX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1月于上海浦东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XX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XX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 2003年德隆开始大规模且购,收购了具有70年历史、手推式和坐式割草机曾经分别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第壹和第二位的美国户外机械生产开发商Murray集团;收购了德国多尼尔飞机公司的支线客机DO-728系列的研制项目。国内于完成对陕西汽车集团、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收购。截止2003年底,德隆号称总资产400余亿元,旗下包括湘火炬、合金投资、新疆屯河、天山股份、重庆实业、北京中燕等上市公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等证券公司;金新信托、伊斯兰国际信托、厦门联合信托、南京国际信托等信托公司;新世纪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乌鲁木齐、昆明、株洲、南昌等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77家控股及参股企业,涉及农业、食品业、水泥、电器、旅游、文体、娱乐、家用户外设备、小型飞机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配件、机床、银行、证券及投资租赁等行业。前后从我国商业银行融资310亿元左右(借款余额167亿元,或有负债143亿元)。2004年4月德隆的资金链条崩断,短短俩个月的时间,“德隆系”企业全线崩溃。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特点分析 (壹)对“德隆系”企业的简要分析 1、组织结构情况 因“德隆系”企业整体的组织结构极为复杂,且以新疆“德隆系”企业的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授信的管理,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要求,参照本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为尽快落实银监会“客户风险统计制度”中相关集团客户报备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原则: 统一授信。对该集团进行整体信用评价,确定集团信用级别,测算、审批该集团客户整体授信额;授信额不论大小均由总行审查审批;由总行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牵头行发起。对需整体授信的集团客户由上季度末存量授信额(含承兑差额)最大的支行发起,或由总行行长办公会议定集团客户牵头行。若该支行在发起当月存量授信额减少时仍由该行为牵头行,只有在该支行无授信额时再由该集团客户存量授信额排在第二位的支行发起(以此类推)。 授信额总量控制。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额不能超本行年末资本净额的15%。同时,总行按监管指标(如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额合计占资本净额不超15%)进行内控。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额超6600万元的先上行长办公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承兑保函敞口部分、贸易融资、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在股权上或者在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如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设立的母公司、子公司等。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如几家公司被某一企事业法人所控制,包括股权控制、经营决策控制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近 1

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淮安农村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促进淮安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省联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本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上述四个特征结合综合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透支、保理、保函、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本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财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本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本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根据授信客户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 (三)预警原则。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风险控制案例分析

风险控制案例讲座 主讲:王士俊先生 一、风险概述 风险是关乎金融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那么,什么是风险呢?不确定性就是风险,看不清就是风险。而时间是检验风险的最严格的审判官,风险管理必须要经历得起时间和经济周期的考验。 王行长主管过信贷、财务、安全保卫等多个银行部门,认为银行在两项工作上不能高调。一是资产质量。这十几年来,我们的银行尚未真正经历过经济周期的考验,即便08年的金融危机也因为我们的有限开放而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资产质量的问题还远未经受考验。比如在周正毅案件中,当时王行长所在的上海分行表现出色,招行总行欲进行表彰,王行长却要求只陈述事实而不介绍经验,保持低调。二是安全保卫。我们只能说尚未发现安全事故,却不能说能够杜绝它的发生。比如93年交行分行长会议上,北京分行介绍安保的成功经验,可不久便发生大案,分行长心急如焚,突然去世。所以说:没有发现,不等于没有风险。 在本世纪初,花旗银行曾开发了一套风险组合管理工具,似乎可以取代人的管理和判断,但实践证明,再先进的模型和工具也不能取代人的作用,特别是审贷。花旗历史上也经历过数次差点倒闭的危机。比如,上世纪七十年代起,石油开采进入高峰期,石油输出国积累了大量的石油资本,资金需要出路,于是投向华尔街。华尔街的银行家

们设计了无数的金融工具,并把这些资金投向拉美等地区。当拉美爆发债务危机后,美国银行业遭遇巨大打击。又如,美国在80年代以前推行(存贷)固定利率,当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上升而原来固定的长期的低息贷款却不能调整,很多银行因此倒闭,花旗的股价也降低到十美分一股。包括08年的次贷危机中,若不是政府出资救助,花旗也可能倒下。所以说,银行的风险平时看不出来,只有在经历突发事件中才能看出平时的理念和实践如何。 因此,风险管理能力是一家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我们万丰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大同小异,通过经营风险获取收益,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成本更高,客户质量不如银行好,期限相对更长,风险肯定比银行高,所以在风险管理上要比银行更努力、更审慎、做的更好。 王行长有四句话希望和大家共勉。一是对公司负责,这是天经地义的;二是对未来负责,做金融不能追求短期行为,如民生银行的高发展、高压力、高激励和业务私有化很容易导致短期行为而出问题,于是他们通过采取授信独立审批、支行会计主管由分行派驻不受支行约束等措施,有效保证了不出和少出大问题;三是对员工负责,这是一名管理者的职责和义务,要对得起员工的家庭和个人;四是对自己负责,重视自己的声誉,长期坚持自律,打造个人品牌。 风控的最高境界是问心无愧。公司评审部员工在风控岗责任大,业务部和评审部要相互配合,做好业务和风险的平衡。评审部要充分

信贷案例分析

信贷案例分析 案情: Х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ХХ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xx,法人代表汤ХХ。该公司主营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酒店管理、贸易等业务,公司下属和控股甲、乙、丙、丁四个公司。2003年8月8日,质押担保人甲公司由于违规经营被证监会查处。04年 6月19日xx证券正式收购接管甲公司财务,其控股人ХХ集团公司抽逃注册资本、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经营等违规事件随之暴露。目前该集团在银行的负债为中行800万元、交行1800万元(资产抵押)、信用社1980万元,另外还有负债500万元,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经办行贷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利息215940元,形成可疑类不良,目前已经处置划转。 2003年2月22日,ХХ集团公司以虚构资产、伪造财务报表与供销合同向ХХ分行申请贷款800万元,用于城陵粮库和北京东郊粮库之间50,000吨米的购销贸易。ХХ分行在权限内将其信用等级核定为A。负责贷前调查的信贷员章ХХ、科长吴ХХ在贷前调查中偏听企业情况汇报,既未对资产的真实性予以核查,也未就合同的可靠性进行核实,以至于供销合同上载明的帐号明显是虚构的、合同章私刻痕迹明显,经营现金流一直呈流出状态等,贷前调查均未察觉,反而在报告中提出“公司现金流量充足、盈利性强、偿债能力强、授信风险小、发展前景广阔”等,从而影响了各授信审批环节的决策。 该项目在2003年3月3日第一次上会评审,由于该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银行贷款过多,担保人担保能力不足等原因被否决。此后,信贷科长吴ХХ(2003年5月辞职)先后找多个评委和行领导做工作,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释。在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任何好转也未请示问责审批人的情况下,擅自于2003年3月7日进行第二次评审,以一票否决其他全部赞成的结果通过评审,并报问责审批人核准。批贷条件为落实ХХ集团公司在甲公司的80%股权质押和平江ХХ繁殖有限公司连带担保。公司部门仅落实50%股权质押且未办妥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即向该公司发放了800万元贷款。2003年5月16日又向ХХ分行提出将担保单位变更为湖南ХХ电力建设有限公司,ХХ分行批准更换担保,但再次要求足额落实80%的股权质押,并办妥登记手续,公司业务部门仍未按批复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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