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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税种及税率

娱乐业税种及税率
娱乐业税种及税率

娱乐业应该缴纳的税费

娱乐业应该缴纳哪些税(费)?

一、什么是娱乐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二、涉及税种

娱乐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一) 营业税:

1、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额,是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

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2、征收范围: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1)歌厅,是指在乐队的伴奏下顾客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演唱

活动的场所。

(2)舞厅,是指供顾客进行跳舞活动的场所。

(3)卡拉OK歌舞厅,是指在音像设备播放的音乐伴奏下,顾客自娱自乐进行歌舞活动的场所。

(4)音乐茶座,是指为顾客同时提供音乐欣赏和茶水、咖啡、酒及其他饮料消费的场所

(5)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是指顾客进行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活动的场所。

(6)游艺,是指举办各种游艺、游乐(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等)活动的场所。

上列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税率: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京财税[2000]276号文件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京财税[2002]1677号文件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税

率为:

(1)从2001年5月1日起,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

镖等)

(2)嬉水、水上滑梯、碰碰船、滑索、飞降、滑道、四轮摩托越野、滚轴滑冰、综合游乐场(园)等项目营业税税率为10%;

(3)仅供少年儿童的游乐场或项目、其他游艺项目营业税税率

为5%。

4、计算公式: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京政发[1985]86号)的相关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86)市税三字第551号)的相关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

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营业额×3%

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义务人收讫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内业务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

证的当天。

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义务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

同。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发[1993]13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娱乐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暂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六)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5号)的相关规定,对我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定额征收适用范围:

本市各类经济性质(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资及其他经济性质)的娱乐、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单位,凡个人收入能真实准确、全面核算的应实行查帐征收;凡提供的个人纳税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计税依据的、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均试用

本办法。

2、定额征收对象

娱乐业的定额征收对象为歌舞厅主持人、歌手、乐手、音响控制人员、其他演艺人员及在娱乐场所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

3、定额征收的标准

(1)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主持人、歌手应纳税定额标准为220元/月;乐手、音响控制人员应纳税定额标准为120元/月。

对在娱乐场所的演艺人员及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按区域分类确定应纳税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类别区域定额标准

一档二档

一类朝阳、海淀、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本市所有涉外经

营单位400 300

二类丰台、石景山、西客站、开发区(外资单位除外)300 200

三类大兴、房山、燕山、门头沟、延庆、昌平、通州、怀柔、密云、平谷、顺义(外资单位除外)200 100

(2)临时在文化娱乐场所提供歌舞表演、演出获得报酬的,由支付单位或个人按京地税个[1997]41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按预扣率3%全额计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以上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个人一个月内多处取得相同性质收入的,应汇总多处收入,到居住地地方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纳税,外地进京的演艺人员,选一演出地地方税务机关汇

总申报纳税。

4、核定办法及方式

(1)对有关人员应纳个人所得税定额的确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数,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分档确定定额,纳税定额一般一年一定。

(2)定额征收方式的确定,首先,由各区、县局主管税务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各类人员缴纳税款的定额并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表》(表样附后)一式两份,经所长签注意见,加盖公章,一份由税务所留存,一份报主管科室备案;然后由主管税务所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书》一式两份(表样附后),交由被核定单位签章并留存一份据以执行,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作为征管依据。

相关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发[1993]136号)

2、《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两份文件》(京税一[1994]4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发[1993]137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京政

发[1985]86号)

6、《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市税三字[1986]551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142号)

9、《关于调整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京财税[2000]276

号)

10、《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

率的通知》(京财税[2001]859号)

11、《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

娱乐业范围的通知》(京财税[2002]1677号)

12、《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

个[1995]554号)

13、《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5号)

14、《关于贯彻、落实“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及“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6

号)

15、《关于修改和完善我市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企[1999]398号)

五大税种税率

营业税: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2014年最新修改)

税目税率征收范围常见征税业务一、交通运输 业3% 陆路运输、 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陆运:通过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及其他陆路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水运:有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航运: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 管运: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 装卸搬运: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之间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 运的业务。搬家业务比照“装卸搬运”征税。 二、建筑业3% 建筑、 安装、 修缮、 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 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作业、安置工程作业(包括 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杄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有线电视安装费。 修缮: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有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钻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筑物 或构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作业。 三、娱乐业20% 歌舞厅、卡拉OK厅 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在顾客进行娱乐活动的同时提供的饮食服务和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场所,为顾客在就 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高尔夫球、 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5% 保龄球、台球 为顾客进行台球、保龄球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四、服务业5% 代理业、旅店业、饮 食业、旅游业、仓储 业、租赁业、广告业 务及其他服务业 代理业: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的业务。 旅店业: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饮食业:有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旅游业: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仓储业:利用仓库、货物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租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 的行为,按“租赁”征税。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广告业务: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 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其他服务业: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誉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装潢、打包、设计、制图、咨询、试验、 化验、晒图、测绘、勘探等服务性业务。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2009-11-24) (一)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营业税。 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娱乐业税率为20 %。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基本税率为33 %。另设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 含) 以下的,减按18% 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以上10 万元( 含) 以下的,减按27 %税率。 纳税期限:季后十五日内预缴,年终四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 %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七日内缴纳。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资”企业暂不征收) 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各行业企业缴纳税种对照表

广告业应缴纳哪些税(费)?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路牌、电影、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作的宣传和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 广告业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企业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1、计税依据 对广告业务征收营业税,是以广告业务收入作为计税营业额征税的。广告业务收入是指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播映等项收入。对电台、电视台、报刊社、广告公司等广告经营单取得的赞助收入,以及体育馆、运动场举办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为企业单位打广告所取得的广告费收入,均应按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付给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的加工费不得扣除;接受委托的广告公司加工制作广告的加工费收入,也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2、税率 广告业的税率为5% 3、营业税应纳税额 广告业营业税应纳税额为娱乐业的营业额乘以适用税率。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5、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个月。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有关营业税的具体、全面规定请见纳税指南—“分税种基本规定”部分。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义务人收讫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内业务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4、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义务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具体、全面规定请见纳税指南—“分税种基本规定”部分。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税种及税率

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税种及税率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维修、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地说,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增值的部分征税的一种税。 工厂分为两种不同的登记形式,即公司类和个体工商户类,在纳税上,公司类和个体工商户类有很大的不同。 (1)个体工商户 在个体工商户的缴税管理上有个特别的称号,叫“双定户”,在税务部门的分类中又叫C类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双定”是指定期、定额缴纳增值税。 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后,紧接着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所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即是C类纳税人。 双定户认定程序:新办税务登记的承包户和个体工商户,开业后第一、第二、第三个纳税月份,必须如实就其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在办好税务登记证时,发证处会给你发放一个“双定户纳税申报卡”,用于第一、第二、第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第三个月申报纳税的同时,向办税大厅的文书发放受理窗口领取《固定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及时填好后再交回原窗口。税务局核税科在10天内会派专人到工商户调查,如果其账册不全,不能准确提供纳

税依据的,税务局就将你核定为“双定户”,即作为定期、定额征收的C类纳税人。同时,税务机关将根据你经营行业、经营规模、经营地点。结合《固定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请表》内容,核定C类纳税人认定通知单上的核定纳税额。 个体户业主到这里就会产生疑问了,税务局凭什么依据来确定工商户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呢?税务局确定税收定额时,是以以下四种方法作为测定依据的。 ①盈亏平衡法(费用测算法)。根据纳税人即工商户的经营费用发生情况,测算工商户的保本营业额(假定纳税人经营利润为零)。本法一般适用于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其计算方法为: 月营业额=月费用总额/毛利率-征收率(税率) 上式中的月费用总额主要包括每月支付的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或摊位费),生产、经营用房租金(自有生产、经营用房按同等出租房折算成租金)、运杂费、广告费、工人工资、业主生活费、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如果是承包户、租赁户还应包括上缴的利润和各种租金费用。 ②材料消耗法:适用于原材料采购比较均衡或生产的产品品种比较少的工业户。其计算方法为: 月营业额=原材料的购进数量/单位产品耗用量×产品销售单价 对原材料购进不均衡的工业户可用“原材料月均消耗数量”来代替“原材料购进数量”。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营改增试点地区税目税率对照表

一、建筑业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 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自建自用建筑物的自建行为,以及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 税范围) 安装: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作业、安置工程作业(包括

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杄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有线电视安装费。 修缮: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有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钻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作业。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 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也属于此税目的征收范围。 二、金融保险业5% 金融: 贷款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业务)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业务) 、金融经纪业务、邮政储蓄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结算和票据贴现业务)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应在我 国缴纳营业税(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保险: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 三、文化体育业3% 体育业: 表演:单位和个人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经营游览场所: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其他文化业: 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等业务。*【提示】播映业务、会展业务已“营改增”。 体育业:单位和个人为举办体育比赛或为体育比赛或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四、娱乐业5%-20% 歌舞厅、卡拉OK厅等 20%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在顾客进行娱乐活动的同时提供的饮食服务和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高尔夫球、 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5% 保龄球、台球为顾客进行台球、保龄球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五、服务业5%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务及其他服务业

税种税目税率表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

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自纳税期限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3、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交、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核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

营业税税率表(2015版)

上海炫企注册公司:https://www.docsj.com/doc/4c13423176.html, 营业税税率表(2015版) 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三、金融保险业贷款、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邮政储蓄业务和 其他金融业务 5% 四、邮电通信业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3% 五、文化体育业文化业、体育业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 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 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 备注: 一、建筑业特殊项目 1、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2、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钻井勘探、爆破勘探按建筑业征税。 二、文化体育业特殊项目 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三、娱乐业特殊项目 对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娱乐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四、服务业特殊项目 1、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 2、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五、转让无形资产特殊项目 1、土地租赁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六、销售不动产特殊经营项目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不征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 (2009-11-24 09:16:51) (一)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营业税。 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 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 5 %,娱乐业税率为 20 %。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基本税率为 33 %。另设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 ( 含 ) 以下的,减按 18% 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 ( 含 ) 以下的,减按 27 %税率。 纳税期限:季后十五日内预缴,年终四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 %—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 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七日内缴纳。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转让:营业税5%,契税3%,城建税0.25%,教育费附加0.15%。共8.4%。 出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出租非住房(包括门面、写字楼等)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13.7%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不含企业所得税)。其中,房产税8%,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1%,印花税0.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甘肃省契税征收管理办法 经2001年9月11日省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承受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双方均为纳税人。 第三条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作价投资、入股的; (二)以获奖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三)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四)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第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或代扣代缴契税。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财政部门依法征收契税。 财政部门可按契税征收额的5%提取征收手续费,代征手续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契税税率为3%。 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财政部门参照同类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除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外,房地产转让者应当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五)承受土地、房屋部分权属的,为所承受部分权属的成交价格;当部分权属改为全部权属时,为全部权属的成交价格,原已缴纳的部分权属的税款应予扣除。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又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七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以及用于非营利性的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档案资料室、库房、会议室、接待室、图书馆、住院部、体育场所的;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标准面积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或补偿面积没有超出规定补偿标准的; (五)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的项目。 第九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第十一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因改变用途应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财政部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符合减征或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办理减征或免征契税手续。 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财政部门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持契税完税免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表一览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表一览 税种(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目前我国税收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和行为税、特定目的税类五大类。 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7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3个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 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是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是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船舶吨税:是对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籍船舶(包括在港内行驶的上述船舶)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税种税率表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大全

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是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是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变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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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变动的通知 【标 签】娱乐业营业税,税率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0-03-03 【实施时间】2010-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75号)规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从2010年1月1日起变动如下: 1、娱乐业“游艺”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5%”。 2、娱乐业“音乐茶座”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5%”。 3、娱乐业“网吧”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0%”。 4、娱乐业“高尔夫”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0%”。 5、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税目营业税税率改 为“15%”。 我局已于2月22日对网上报税系统的数据进行了调整,请您纳税申报时,认真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 填写营业税申报表时,对于税率调整的应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前的,选择原有的应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选择列表中对应的应税项目。 013 歌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4 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5 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6 卡拉OK歌舞厅--练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7 卡拉OK歌舞厅--恋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8 音乐茶座--酒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9 高尔夫球(10年1月1日起适用) 020 游艺场(10年1月1日起适用) 021 网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一、服务业(餐饮、住宿、旅游、咨询中介等)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收入的3%(广告业)。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交通运输行业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工程承包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三、房地产开发业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5%。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购销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娱乐业应税收入及适用税率

娱乐业应税收入及适用税率如何确定? 问:公司准备开设一个综合娱乐场,不知哪些业务应当按娱乐业项目征税?如何确定娱乐业营业额及适用税率?怎样进行账务处理?KTV内设超市收入如何缴税? 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规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酒吧应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也是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门票收入、台座(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作为一个特殊行业,我国税法对娱乐业应税营业额的确定有一些特别规定,具体如下: 1.价外费用的处理。某些娱乐场所除向顾客收取各项正常费用外,还加收特种消费行为费用,或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加收,或按人头计算加收。对这些价外费用,无论如何计收,也不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中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歌舞厅收费方式的处理。凡是属于经营娱乐业的营业收入,不论采取何种收费方式,如门票费、台座(位)费、点歌费、茶点费、伴舞费、包厢费、服务费等,应当全额并入营业额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邀请外来团体进行表演,对表演团体分得的收入,也不能从营业额中扣除。例如,某歌厅2月取得门票收入5万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10万元,收取献花费2万元,收取卡拉OK点歌费15万元,则该歌厅本月娱乐业应纳税营业额为32万元(5+10+2+15)。 3.兼营不同税目营业额的处理。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营业额,如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如,某公园除门票收入外,还有游艺项目(如电动车、碰碰车、过山车等)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将两类收入分别核算的,则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税,门票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率征税,游艺收入按娱乐业税率征税;若未分别核算或不能提供分别核算资料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按娱乐业税率征税。但对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无论是否分开核算,都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4.奖金、奖品的处理。娱乐活动中给予顾客的奖励(包括奖品和奖金),其价值应计入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对于退还现金的,也应全额征税,不能按退还后的实收款项征税。 5.会员制问题的处理。目前,一些以娱乐为主兼有社交性质的俱乐部,对入会会员收取入会资格保证金(退会时可退还)和入会费,在收讫会费和保证金时,应全额并入营业收入,按娱乐业征收营业税。会员退会时,其应退的保证金允许从当期营业收入中扣除。 我国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等娱乐行为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则明确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纳税人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业务,应分别核算营业收入,根据各自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按最高的税率计征营业税。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4〕97号)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量贩式KTV内设超市收入如何征税问题,12366咨询员表示国家尚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但根据上述政策,一般认为,应该与KTV收入一并按娱乐业征收营业税。即量贩式KTV适用歌舞厅20%的营业税税率,收取的烟酒、饮料、包间费等应一并按照娱乐业高税率计征营业税。同时,个别省级税务机关对此也进行了明确。如,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对量贩式KTV超市征收营业税批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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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避税策略筹划技巧主要是: 1.幅度税率《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娱乐业适用5~20%的幅度税率。娱乐业的具体适用税率由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娱乐业是营业税中唯一使用幅度税率的行业,也是唯一由省政府决定税率的行业。从全国范围看,娱乐业在不同省份其税率的规定不太相同,这给打算设立娱乐业的纳税人带来了节税的机会。例如,娱乐业征税税率在辽宁省为15%,在河南省为10%;在西安,高尔夫球、保龄球为20%,其他为15%;在重庆,音乐茶座、游艺项目为5%,其余为10%;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则采用的是地区差别税率。乌鲁木齐市区的税率是15%,各地、州、市所在地为12%,各县、市、区以下为10%。如此多样的税率规定,纳税人可以根据所要经营的项目选择在规定税率低的地区设立娱乐业企业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2.兼营项目分别核算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为营业额。在经营娱乐业企业时。应将各项费用,包括价外收费都并如营业额进行征税,而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在现实生活中,经营者为方便顾客,常常提供多样化的营业项目。如娱乐业企业在提供娱乐游艺项目的同时还兼营饮食、旅店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将所有收入都并入营业额,而要注意将饮食、旅店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与其他娱乐收入分别核算。 在缴纳营业税是,饮食、旅店业务的营业收入按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其他娱乐业收入则按当地政府规定在5~20%幅度不同的税率进行缴纳。如饮食业与娱乐业营业税不分开核算,在纳税时则从高计税,统一按娱乐业的税率进行纳税,企业就要多缴纳税款而达不到节税的目的. 西安的一个保龄球馆附设餐饮部,12月份保龄球项目营业收入为50万元,餐饮业务收入为20万元,该市营业税税率保龄球为20%,饮食业为5%。计算该月该保龄球馆应纳营业税。 解:①不分别核算兼营项目。该企业若不分别核算保龄球和餐饮的营业收入,则分将保龄球收入和餐饮收入一并计税,并且按两个营业项目中税率最高的保龄球计税。12月份应纳营业税=(50+20)X20%=14(万元) ②分别核算兼营项目。该企业若进行了保龄球和餐饮业务的分别核算,则分别按各自项目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算缴纳。12月份应纳营业税=50X20%+20X5%=11(万元) 显然,将营业项目分开核算,可使该企业节税3万元。 娱乐业,除了税率方面存在避税的可能之外,还有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着避税问题,由于娱乐业营业税是各项收费之和,而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和五花八门的收费方式又给避税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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