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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1~2010)

蓬莱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矿产资源形式 2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

二矿产资源特点 3

三矿产调查、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5

四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五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业的影响要求 10

六供需形式与保证程度 12

第二部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6

三规划目标 18

第三部分基础地质矿产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23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 23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24

第四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5

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26

二开发利用布局 28

三优化矿业结构 30

四提高资源利用率 32

第五部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3

一总体要求 33

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34

三在建、生产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34

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作和矿区 35

第六部分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36

一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36

二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强化矿管机构的执行地位

37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37

第七部分保证措施 39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39

二建立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39

三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 40

四规范矿业权市场,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40

五改善投资经营环境,拓宽融资渠道 41

六坚持科学技术创新,提高资源供给和利用水平 41

附表1 蓬莱市矿产资源一览表

附表2 蓬莱市主要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蓬莱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蓬莱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蓬莱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预测表

附表6 蓬莱市主要矿产资源需求量预测表

附表7 蓬莱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表

附表8 蓬莱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

附表9 蓬莱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

附表10 蓬莱市矿产开发区建设规划表

附表11 蓬莱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2 蓬莱市主要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3 蓬莱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图目录

附图1 蓬莱市矿产资源分布与勘查规划图

附图2 蓬莱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图

附件

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题研究

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1世纪初十年是我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成经济实力雄厚、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优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富裕的新蓬莱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物质基础的矿产资源和基础产业的矿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为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和“有偿有序、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总方针,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矿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山东省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烟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烟台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本行政区内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市人民政府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以2000年为基准年,2001-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规划》适应本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矿产资源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蓬莱市位于山东半岛北端,地理坐标:东经120°35′00″~121°09′00″,北纬37°25′00″~37°50′00″。东与烟台市福山区接壤,西邻龙口市,南接栖霞市,北濒渤海与黄海,与长岛县隔海相望。境域东西长50.29公里,南北宽46.37公里,陆域面积1207.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86.26公里。行政区划隶属烟台市管辖。全市下设8个镇、4个办事处、2个开发区,辖614个行政村,1673个自然村,总人口48.61万人。

蓬莱市依山傍海,风光秀丽,气候宜人,境内有驰名中外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蓬莱水城和蓬莱阁,加之独具特色的“海市蜃楼”奇观和“八仙过海”美传,素以“人间仙境”著称,是理想的观光旅游和避暑胜地。

蓬莱的矿业开发历史悠久,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已初步建成海、路交通网络和多元化通信网络,为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和文化交往提供了便利。水、电等供应和城市其他基础设施能基本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5年年均增长11.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800元,约1781美元,比1995年平均增长11.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4.9%。高新技术产业进程加快,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房地产业、旅游业等开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1995年的33.8:35.4:30.8调整为21:45:34。矿产采、选、冶、加工业稳步发展,黄金产量居烟台市前三位,银、火山渣(水泥原料)、水泥石灰岩和石材等主要矿产品在省内占重要地位;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456亿元,年均增长20.4%。社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工业结构得到优化,培植了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全市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实现产值27.3亿元,产品销售收入29.1亿元,利税3.3亿元,利润2.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4%、11.9%、13.8%和11.1%。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取得新的进展。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初见成效。

(二)矿产资源特点

1、矿产资源种类较多,总量较为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

全市已发现49种矿产,矿床34处(中型矿14处,小型矿20处)、矿点172处。在已发现的矿产中,能源矿产有煤、地下热水2种;金属矿产有铁、岩金、砂金、银、铜、铅、锌、钼等8种;非金属矿产有滑石、白云岩、萤石、石墨、石英砂、磷矿、硫铁矿、水泥用石灰岩、水泥用大理岩、火山渣、透辉石、透闪石、长石、石英、高岭土、饰面大理岩、饰面花岗岩、玄武岩、膨润土等37种;水矿产有矿泉水和地下淡水等2种。具有一定探明储量的矿种为18种,矿产地52处。其中金属矿产7种,有岩金、砂金、银、铁、铜、铅、锌;非金属矿产7种,有萤石、水泥用石灰岩、水泥用大理岩、火山渣、透辉石、硫铁矿和重晶石;能源矿产有煤和地下热水;地下水和矿泉水。岩金是全市的支柱产业,保有资源储量居烟台市第三位,产量居全国第五位(县市级)。全市矿产资源结构具有以金和重要非金属矿为主的胶东区域矿产特点(见附表1)。

2、矿产分布面广,但同类矿产资源相对集中

矿产虽布及全市所辖8个镇、4个办事处、2个区,但受成矿地质条件控制,其往往类聚于某些特定区域,形成分布上的区域特色。如金及其伴生银、铜、硫铁矿等相对集中分布于大柳行镇区内几个重要矿带;水泥用石灰岩及大理岩主要集中于北沟镇、小门家镇和刘家沟镇;火山渣主要集中于北沟镇、南王办事处。

3、主要矿产以中型矿床资源占主体地位。全市有批准储量的各类矿床(未含地下淡水、矿泉水和地下热水)22处,其中中型矿床8处,小型矿床14处(见附表1、附表2、附图1)。各类矿产中型矿床的资源储量所占该类矿产资源总量的比例是:金85%,水泥用石灰岩及大理岩60%。

4、矿产共、伴生组合比较多,矿石品位或质量有些稍偏低,但矿产采、选、冶的内在和外部条件较好,一般较易于综合开采、综合回收、综合利用。如2000年从金矿采选冶中综合回收了3.5吨银,既增加了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又可满足当地对这些矿产品的需求。

(三)矿产调查、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1、地质矿产调查

自1996年4月开始,较系统全面地搜集了各地勘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在蓬莱市境域内所取得的大量地质、普查、勘探、物化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成果,考察了矿山企业现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蓬莱市地质矿产概论》,即1:5万蓬莱地质图、矿产图和地质篇、矿产篇的编辑工作。对各类主要矿产做过矿产地质研究、资源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过找矿远景区划和主要矿产的资源总量预测。

2、矿产勘查

在已发现的206处矿产地中,经过勘查形成矿床的有46处,其余也做过调查或普查评价。

到2000年末,在市域内有18个探矿权人,勘查在登记项目62个,涉及5种矿产,其中金矿勘查登记项目57个,占登记项目总数的92%。虽然登记勘查项目很多,但实际有效投入不足,勘查成效不高,致使各类矿产资源的储采比仍在继续下降。

3、矿产开发利用

到2000年,全市开发矿产20多种,矿山、采矿点113处(含停产16处),从业约4800人。矿产开发总量545.1万吨,总产值3.63亿元,分别比1995年年均递增18%和24%。其中中型矿山3处,产值2.14亿元,占总产值的58.8%;小型矿山、采矿点94处,产值1.49亿元,占总产值41.2%。全市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总产值7.98亿元,矿产品加工增值率119.8%。采掘业增加值4.3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14%,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全市矿产品产值占烟台市矿业总产值11.7%,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和矿山环保压力都比较大。

在矿产品开发总量中,采选岩金矿石61.1万吨,产金4.779吨,综合回收银3.5吨、产值29948万元,占总产值82.6%;开采水泥石灰岩及大理岩约350万吨,产值3500万元,占总产值9.6%;其他非金属及建材矿产130.7万吨,产值2825万元,占总产值7.8%(见附表3、附表4、附图2)。

已形成黄金业、水泥业、石材业及其他非金属矿业等主要行业。其中黄金采选冶业产值占全市矿产品总产值82.6%,其在矿业各行业的重点地位甚为突出。

我市矿产及其制品的物流方向是:流入石油、液化气、煤炭、铁、铜、铝、铅、锌、金精矿、耐火粘土、石棉、石膏、珍珠岩等;流出金、银、水泥大理岩、萤石、滑石、长石、白云岩、石材、造纸粉、石英粉、水泥等。出口矿产及其制品主要有特种水泥,出口量不多,出口额仅为25万美元。

(四)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尚难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我市地质勘查程度较高,找矿难度日益增大;矿产勘查资金有效投入不足,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融资市场不够发育,勘查工作滞后,新发现矿产地明显减少,勘查效益下降;矿产资源消耗远大于新增储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后备资源不足已成为市内金矿等开发的主要制约因素;水泥灰岩和石材等矿产有相当部分的产地未经勘查而在盲目开采。

2、矿产资源开发缺乏统一规划,资源浪费比较严重,

水泥原料和石材等矿产,供大于求,恶性竞争,开发效益不高;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重复建设的现象和采主弃副、采富弃贫、乱采滥挖的现象,以及采、选、冶失恒现象仍然存在,以致形成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的局面。

全市占矿山数82%的小矿山,其大多资金短缺,技术水平低,设施简陋,经营与管理粗放,有的造成资源浪费与破坏。各类矿山企业,采选水平、综合回收利用率仍相对较低。石材矿山采坑多而小,技术落后,开采成荒率很低,资源浪费破坏十分突出;相当多的建材非金属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短,或者村委办证,村民承包开采一年一变,造成短期效益、重复剥离,资源浪费较为严重。

生产销售初级产品多,深加工、高技术含量产品少;由于产品档次低、批量小等,出口量很少,也影响了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

3、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还相当突出

矿产开发利用中,由于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忽视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造成部分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个别地方矿山采选造成土地、植被、山体破坏和水、土污染相当严重;采矿也造成一些地面塌陷、滑坡、泥(渣)石流、山体开裂等次生地质灾害;局部地区因地下水开采不合理,形成了地下水超采漏斗,引发海水入侵等环境问题。截止2000年,全市采矿塌陷、露天采场等破坏土地面积约280.4公顷;矿渣、尾矿积存量约675万吨,占地面积548.1公顷。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率仅为25%,废渣、尾矿年综合利用率30%,矿山废水综合利用率45%。欲实现矿产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或协调发展还任重道远。

4、依法行政力度不够,开发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矿业法规、政策、规划、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和机制尚不健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尚难及时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违法行为。矿业权市场尚未健全完善,矿业权人有效勘查、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五)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1、供需形势

我市所需石油、天然气、铝、耐火粘土、磷、钾、石膏等矿产,本地无可利用资源,主要靠市外供给。市域内矿产资源供需形势有喜有忧,但总体不容乐观。

煤矿

全部靠外地供给,北沟小型井田褐煤尚未开采,对我市配煤影响不大。

金矿

以3个有固定生产能力的矿山企业为主体的15个生产矿山,2000年生产黄金4.8吨,保有岩金基础储量和资源量34.8吨,储采比5.6。按2005年产金4.8吨,至2010年仍保持4.8吨,10年期间的基础储量和资源量开采需求量为62吨,加上2010年储采比为10的后备资源量需求量62吨,资源储量的总需求量为124吨,短缺89.2吨。未来10年内平均每年新增资源储量9吨,才能满足上述需求,找矿压力很大。

银、铜、铅、锌、硫铁矿

这5种矿产基本上已没有能开发利用的独立矿床可采。2000年,产银3.5吨,为采选金矿的综合回收副产品。保有金矿伴生银基础储量97吨,硫铁矿标矿基础储量45万吨。银和硫铁矿的资源和产量将随金的勘查和开采而相应变化。

铁矿

市内铁矿多为沉积变质铁矿点,由于形不成规模矿床,矿床品位也较低,因此原开采的矿点均已停产。铁目前主要用于水泥工业配料。

萤石

2000年主要有1个矿山开采,平均品位50%的矿石约0.5万吨。受资源量限制产量已呈下降趋势。全市保有矿石资源量37.3万吨,潜在资源量500万吨,基本满足2010年开采需求,但需做后备资源的地质勘查工作。

石灰岩及大理岩等水泥原料矿产

我市现有水泥生产能力350万吨,今后要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但总生产能力仍拟大体保持350万吨。保障内需,余量外销和出口。石灰年产量约保持5万吨。水泥和石灰生产对石灰岩及大理岩的年需求量为420万吨,资源量年消耗量为600万吨,10年开采和后备的资源储量总需求量为11750万吨,相应对粘土(岩)的资源储量总需求量1313万吨,火山渣428万吨。2000年末,保有石灰岩及大理岩资源量12989万吨,经勘查后可以满足需求。

饰面花岗岩、饰面大理岩和规格石材

2000年全市开采饰面大理岩0.5万方,饰面花岗岩2.5万方,规格石材1.9万方。饰面大理岩产量趋于下降,预测今后10年年产量约为0.2万方,开采和后备资源量总需求量为4万方;饰面花岗岩预测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2.5万方和3.2万方,开采和后备资源量总需求量为196万方;规格石材预测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1.9万方和3万方,开采和后备资源储量总需求量为103.5万方。我市石材开采加工业较为发达,荒料和加工产品与外地多有贸易交流,也有少量出口,生产总规模基本能适应内外市场需求。但在资源上所利用的储量多为普查程度的资源量,难以规划与合理布局。

普通建筑石料、建筑用砂和砖瓦用粘土(岩)

2000年全市市场需求量为:普通建筑石料22.6万方,年均增长率为7%;建筑用砂5.0万方,年均增长率8%;砖瓦粘土12万方,呈下降趋势,而且由于禁止在耕地中挖土、提倡以岩代土和推进工业废渣利用,粘土砖生产将进一步受限。预测普通建筑石料产量2005年为25万方,2010年为30万方;建筑用砂2005年8万方,2010年13万方,砖瓦用粘土岩2005年8万方,2010年6万方。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岩基本没有可利用的勘查储量,需要经勘查后根据可靠资源、调控总量保护环境,合理布局,保障本市基本建设需求。

水矿产

矿泉水资源供给有余;地下水水资源不足,局部超采依然存在(见附表5、附表6)。

2、保证程度

根据各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和总规划期10年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全市主要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为如下三类:

——保证程度较高,能够满足要求的矿产。主要有透辉石、玄武岩、火山渣、花岗岩、矿泉水等。

——保证程度低,需求有缺口的矿产。主要有地下热水、铁、金、银、萤石、长石、石英、水泥粘土(岩)、石材矿产、建筑用石、砂土等。这类矿产虽然保有储量不足,但多数有资源潜力可供勘查。

——短缺矿产。主要有石油、天然气、优质煤、铜、铝、铅、锌等,这类矿产本市成矿条件差,找矿和探明储量难度很大,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靠市外资源供给。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从蓬莱的矿产资源实际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出发,实事求是地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蓬战略,以发展为主题,以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与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为总要求;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突出重点,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适当调控市内矿产开发强度,促进矿业持续科学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障资源持续供给,逐步实现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总方针,以保障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遵循以下原则:

1、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

开展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已知矿带、矿区深部及外围勘查,以不断发现新矿种、新产地,增加探明资源储量,保证矿山的资源接续;加强资源利用总量调控,挖掘矿产深加工潜力,开发新用途新领域;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降低资源耗竭速度,努力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谁开发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方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3、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积极引进市外、国外资金勘查、开发我市矿产资源;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到市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逐步建立多元、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提升我市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矿产资源客观实际,发展区域特色矿业,保持矿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相协调,变资源优势为区域经济优势。

5、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力度,重点抓好矿山布局、矿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臵和资源开发与矿业后续加工产业链的合理配臵。

6、科技进步与创新

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成效和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平,通过对采、选、冶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科技攻关,合理开采利用难采、难选、难冶矿产,提高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和回收利用率;改善产品结构,变初级产品为优质、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资源效益。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目标是:实现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分制运行、良性互动,并与区域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微观运行机制;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向集约型转变,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改善矿业投资与经营环境,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经济的产品供给体系,构筑有竞争能力的开放型矿业新格局,增强对我市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支持能力。

2、2005年规划目标

——提高地质矿产调查研究程度和资源信息可供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开展全市1:5万区域综合地质调查和生态地质调查,完成1:5万和1:1万主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地质矿产调查及重点地区专项调查,补充、更新区域地质调查内容和物化探资料;战略性地质矿产调查研究取得较大进展,提供一批地下热水、金等重要矿产可供勘查的中型矿产地和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鼓励、引导商业性勘查,增强矿产资源储量的可供能力。

建立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激励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重点矿产勘查,力争探明一批规模矿床,增加探明资源储量,使金、银、石灰岩、石材等矿产的储采比得以保持或有明显改善。

——建立规范的矿业权市场,初步实现由市场优化配臵资源。

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业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市场配臵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发挥。建立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初步形成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实现国土资源信息传递自动化、网络化及服务社会化。

——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力争达到供需基本平衡。

规划2005年矿产开发总量662.7万吨,产值3.77亿元,年均增长4.3%和0.8%;矿产采、选及冶炼、加工制品业产值8.6亿元,加工增值率130%。

——规划建设矿产开发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全市初步规划建立5个矿产开发区,并逐步形成一批在烟台市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矿产开发基地和矿业经济区。

——重点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和产品结构,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运用多种手段推进矿山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联合、兼并,组建较大型企业集团;关闭资源枯竭、效益低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和生产能力过小的矿山; 2005年前减少矿山总数的20%。逐步达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规模基本相适应。改善采、选、冶、加工结构,提高矿产品深加工增值能力,初步形成矿产品精深加工高科技产业化,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趋向合理。

——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有效保护资源。

努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进一步完善和切实实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市场有序、公开、公正竞争优化配臵资源,从根本上建立起矿业权人节约使用资源的自我约束机制。鼓励和监督矿山企业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等提高资源利用率。在2000年基础上,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采、选回收率提高1-2个百分点。

——初步形成开放型矿业新格局。

鼓励多渠道勘查开发利用本市矿产资源,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利用市外乃至国外的矿产资源,首先形成一批成功的金矿开发项目,其他方面也有良好开端。同时,改善优势矿产品出口结构,减少高进低出,使出口矿产品的品种、数量、贸易额有明显增长。

——矿山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以有效遏制,部分得以改善。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的环境准入条件,基本遏制环境污染,关闭属于禁采范畴的矿山,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明显下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其中土地复垦面积达到450公顷以上;一区两线(即城市规划区,主要公路沿线及海岸线)可视范围,各类自然保护区、著名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中因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氰化废水达到零排放,大部分得以治理;矿山开发过程中“三废”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0%,矿渣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77.2%。

3、2010年远景目标

——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与成果能比较好地满足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勘查和社会公众需求。

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调查研究与风险普查力度,重新进行新一轮勘查区划、成矿预测和资源潜力评价,发现一批重要的矿产勘查后备基地,地质矿产调查研究程度明显提高,矿产勘查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

——形成矿产勘查新局面,资源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矿产勘查有效投入明显增加,勘查成效显著提高,资源可供性得以改善,资源配臵进一步优化合理。

——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矿业对外开放格局。

利用外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达到较高水平,勘查开发领域向海域伸展,开辟一批市外和国外矿产勘查,开发基地,矿产品国内国外水平大为提高,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得以保障。

——矿产开发区和基地建设大有成效,并有一批成型矿业经济区。

——矿产资源总量调控的远景目标为开发总量714.6万吨,产值3.83亿元,年均增长1.6%和0.3%;矿产品加工增值率140%。

——基本实现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方式向集约转变,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区域合理。

矿山总数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20%;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再提高3-5个百分点,

开采回采和选矿回收率再提高1-2个百分点。

——矿山生态环境初步改善。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信息和监督网络系统;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率达到60%以上;矿山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渣、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基础地质矿产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省和烟台市的统一安排和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支持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等工作,为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降低投资风险;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多渠道社会投资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形成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商业性矿产调查良性互动局面,提高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程度和资源的可供性。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基础地质调查

2005年前完成全市1:25万综合地质调查,更新一批基础地质图件;2010年前完成全市1:5万地质矿产调查;开展1:5万沿海地区及海岸带地质生态以及地球化学、综合航空物探、航空遥感等调查,探讨与地面沉降、海岸侵蚀、淤积、海水入侵、海岸带地质环境污染等相关的地质-构造背景,并建立陆、海区域数据库;开展1:5万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综合地质调查和区划工作。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战略性普查和矿产资源研究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和密切结合成矿地质条件,主攻资源不足的经济矿种,重点安排:重要成矿区(带)与工作程度较低的金矿,并择优进行战略性风险普查;潜在新资源研究,主要是蓬莱市城区附近地热调查。共规划1个调查评价区(见附表7、附图1)。另外将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兼顾其他一些矿产和地区的矿产调查评价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

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和外商投资,参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发挥市场优化配臵资源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矿产调查成果信息,适时组织探矿权出让和转让活动,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来我市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进行后备资源、后备基地勘查。通过勘查,增加探明资源量,提高资源保证程度。共规划鼓励勘查区6个,禁止勘查区3个(见附表8、附图1)。

1、鼓励勘查的矿产和区域

鼓励依法勘查岩金为主的,水泥原料、石材、长石和滑石及市场需求勘查的其它非禁止、限制勘查矿产。2005年前,预期新增基础资源储量:岩金40吨(大柳行、大辛店、村里集区域),水泥石灰岩及大理岩13000万吨(小门家、刘家沟区域),建筑用砂150万立方米;2010年前,岩金40吨,水泥石灰岩及大理岩7000万吨,石材200万立方米,建筑用

砂150万立方米。

2、限制勘查矿产和区域

限制勘查萤石、重晶石和钼矿。

限制以开采《规划》规定最低开采规模以下矿山为目标的和零星分散的矿产勘查;城市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海岸带和主干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区域勘查以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的固体矿产资源。

除了鼓励勘查区和禁止勘查区,其它区域均规划为限制勘查区。艾山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26.23K㎡)和实验区(40.006 K㎡),也规划为限制勘查区。

3、禁止勘查矿产和区域

禁止勘查砂金、占用农田和耕地的砖瓦粘土。

禁止在城建规划区,森林公园,艾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单位),城市供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内,地质灾害危险区,军事禁区,重点工程及重要基础设施附近,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区域勘查固体矿产资源。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根据保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矿业宏观调控政策、本市矿产资源特点、经济技术条件及矿业开发实际,对主要矿产的产量和需求量进行了预测(见附表5)。规划期内,允许开采铁矿、岩金、银、铜、铅、锌、硫铁矿、滑石、滑石岩、白云岩、长石、石英、透辉石、透闪石、玄武岩、粘土质页(板)岩、矿泉水等矿产;限制开采地热、火山渣、萤石、水泥石灰岩及大理岩、建筑石料、建筑用砂、地下水(超采区和特殊地区)等矿产;禁止开采砂金、占用农田、耕地的砖瓦粘土,停发海洋建筑用砂开采许可证。

(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2005年预测全市矿产开发总量662.7万吨,产值3.77亿元,分别年均增长4.3%和0.8%(见附表5)。

地热:目前我市仅有村里集镇温石汤村地热开发一处,应加强资源保护,限量开采,合理热水井布局,以保持水量、水温采补基本平衡。

金矿及其伴生矿:我市金矿资源开发强度较大。为了可持续开发利用,今后采取稳健发展方针,适当控制开发总量。以现有3处有固定生产能力矿山为基础,通过改建和扩建,适当增加有资源潜力矿山的生产能力;同时压减规模以下小矿山数量。预计2005年全市采选矿石量72.8万吨,产金4800千克(即15.4万两);其中:黑岚沟金矿1650千克,大柳行金矿1510千克,大柳行镇金矿1450千克,其他金矿190千克。同时,预计从金矿开发中综合回收银9.5吨。到2010年仍保持2005年产量水平。

滑石及滑石岩:受资源限制近期年产量基本稳定在2万吨左右,预计规划期内仍将基本保持这一产量水平。

萤石:主产区在小门家镇巨山沟一带,储量较少,后备资源不足.今后以保证本地熔剂萤石需求为主,控制产量,保持年开采矿石5000吨左右。

陶瓷和玻璃原料:主要有透辉石、透闪石、钾长石、瓷石和脉石英、石英岩。具有一定的成矿地质条件和资源潜力,但勘查程度相对较低。具有较好的找矿开发利用远景。

长石:国内外市场看好,但资源零散,应加强勘查,规模开采、加工利用。

水泥石灰岩及大理岩:以适应现有水泥总生产能力350万吨、石灰5万吨为目标,将2005年和2010年水泥石灰岩及水泥大理岩年开采量控制在400万吨左右,同时相应年开采水泥粘土岩60万吨,火山渣20万吨。对已开采而未勘查的水泥原料产地逐一勘查、统一规划、规模开采、合理利用。

花岗岩和大理岩石材:包括主要用以加工板材的饰面石材和主要用以加工块石、条石、异形石、石雕的规格石材两类。在加强勘查、统一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同时,适当控制开采量,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矿山环境。预测:饰面花岗岩2005年开采2.5万方,2010年开采3.2万方;饰面大理岩2005年开采0.2万方,2010年仍将保持这一产量;规格石材2005年开采1.9万方,2010年3万方。

普通建筑石料、建筑用砂、砖瓦粘土岩,主要是以满足我市经济建设需求为主要目标,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开发、规模开采;建筑用砂,停发海域建筑用砂勘查、开采许可证,严格限制外销,河道采砂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农田耕地中取土烧砖瓦,2003年7月1日起全部关闭此类砖瓦厂;鼓励利用矿山废石、工业废渣、尾矿和开采利用粘土质页(板)岩生产建筑材料。

(二)开发利用布局

1、开采规划分区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按照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效益统筹,协调发展原则,划分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属于《规划》禁采矿种的矿区,城建规划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森林公园,艾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旅游度假区,军事禁区,特殊禁区,城市供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内,“龙烟铁路”、“206高速公路”和“西水东调”等重点工程两侧一定范围内及重要基础设施附近,地质灾害危险区,存在难以防范安全隐患的区域,已查明矿产经济意义较低并且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不准开采的其他区域。

限制开采区。开发经济技术条件不成熟或开采利用方式不合理,市场容量有限且产品供大于求,受国家产业政策制约、开采规模受限制等的矿产地;开采矿种或开采方式对各类保护区功能等有影响的城市规划区,艾山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海岸带,铁路及公路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限制开采矿产的其它范围。

根据上述,我市除了禁止开采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其它区域均规划为限制开采区。

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以满足我市经济建设需求为主要目标,相对集中开发、规模开采、严格制定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建筑用砂。有待规范管理,合理规划分区,科学开发利用,暂不做规划。

水泥用粘土岩。勘查程度低,质量好的不成规模,近期不规划。

《规划》划定禁采区23个,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11个(见附表9,图2)。

2、开发区域布局

根据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矿产开发基础和矿业经济发展前景,规划建立5个“矿产资源开发区”,矿业产值达到亿元以上的亦称为“经济区”(见附表10、附图2)。

——蓬莱金矿开发(经济)区。以蓬莱黄金集团公司黑岚沟金矿和大柳行金矿、黄金冶炼厂等大型矿山企业为主体,形成采、选、冶一体化的金矿开发(经济)区。

——蔚阳山水泥石灰岩开发(经济)区。在蓬莱市与龙口市交界蔚阳山——洼沟一带。以蔚阳山石灰石矿和诸多水泥厂为主体,形成采矿、水泥生产一体化的石灰岩开发(经济)区。

——双山水泥石灰岩开发(经济)区。在泊李—杏山一带。以泊李等石灰岩矿和多处水泥厂以及将建的外资康达(大型)水泥厂为主体,形成矿石开采、水泥生产一体化的石灰岩开发(经济)区。

——塔山水泥大理岩开发区。在接夼一带。以接夼袁家、姜家等矿山和解宋营、刘家沟等水泥厂为主体,形成水泥大理岩开发区。

——方家沟石材开发区。在大辛店镇方家沟村一带。主要形成规格石材或饰面板材开发区。

(三)优化矿业结构

在推进矿业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优化调整矿业结构、规模结构和产品与技术结构。努力营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集约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集团,使本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较大提高。

1、优化采、选、冶结构

按照中央、省和市抓大扶优和促进结构调整的要求,加大采、选、冶结构调整力度,改变过去盲目建设选矿厂、冶炼厂,采、选、冶失衡,经济效益和资源效益不够高的局面;实行合理采、集中选、定点炼,本地资源和外地资源兼用,选、冶合理配套的开发建设模式。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加大新技术创新力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淘汰落后工艺。禁止使用堆浸法提金,关闭采选能力小于50吨/日的小金矿,淘汰8.8万吨/年以下的立窑水泥生产线。力争到2005年全市采、选、冶结构基本合理配臵。

2、调整矿山规模结构

保持矿山开发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优化资源配臵,杜绝资源分割与重复建设,实现规模经营。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分矿种,并按大、中、小矿区(床)分别限定(附表11、附表12),作为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之一。对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小矿山,加快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形成规模经营;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生产能力过小,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到2005年全市矿山总数减少20%,到2010年再减少20%。

3、调整产品与技术结构

重点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配套、关联度大的技术和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增强矿产精深加工能力。

4、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为优化本市矿业结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对设立新建矿山企业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准入条件:

——资质条件。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

——资源条件。必须有经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应类型的矿产资源储量。

——规模条件。应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限制,并与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相适应,矿山建设符合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原则。

——技术经济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采、选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合理、安全。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要综合开采、综合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条件。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并提供经有关部

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矿山建设、生产同步进行。

——规划分区条件。符合《规划》规定的开发矿种、开发区域准入条件,和实时的国家产业政策条件。

(四)提高资源利用率

1、提高矿产资源采收率

在建立和完善采矿权人节约使用矿产资源自我约束机制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三率”考核体系,重点加强对小型矿山的考核。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和科学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采、难选冶矿产。金矿等地下开采矿山,应合理采用胶结填充采矿法,提高回采率,防止地面塌陷;金矿限制使用留矿法,禁止使用房柱式采矿法。石灰岩及大理岩和石材等露天开采矿山,应合理按矿体、矿段或者矿床整体剥离、台阶式开采,避免重复剥离、降低矿产品质量,提高采收率。到2005年,采、选回收率提高1-2个百分点。

2、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继续做好金矿中伴生银、铜、铅、锌、硫铁矿等综合回收利用。到2005年,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

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总体要求

1、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及调查、监测体系。依法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有效遏制矿山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

2、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即:矿山建设与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制度,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的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贯彻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沿海和海域采矿的矿山,排污必须符合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3、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环保方案和规划布局及时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4、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引导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向产业化发展。

(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1、禁止新上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治理的破坏性影响的开采项目。严把审批发证关,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准入条件,实行“矿山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

2、新建、扩建矿山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限采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矿产资源要提供独立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新建矿山要有废渣、尾矿

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应列入矿山成本预算。

(三)在建、生产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1、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加紧进行调查、区划和监测工作。矿山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绿化、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矿山,限期治理达标,不履行治理义务的要依法查处,对生产矿山可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2、矿山企业,要根据本矿实际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报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3、严格闭坑矿山的审查与管理。矿山在闭坑前必须提交包括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内容的闭坑报告,并做好恢复治理工作。

4、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到2005年,全市矿山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率在2000年25%的基础上达到40%以上,其中土地复垦面积达450公顷;在《规划》划定的矿产资源禁采和限采区内的由于采矿已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大部分得以恢复治理;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达到100%,氰化废水达到零排放;废水综合利用率在2000年45%的基础上达到60%以上;矿渣和尾矿综合利用率在2000年30%的基础上达到77.2%以上;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有效遏制矿山生态环境恶化,部分有所改善,鼓励矿山企业率先达到矿山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成“绿色矿山”。

(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作和矿区

重点做好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闭属于《规划》禁采范畴的矿山,并基本恢复治理好生态环境;遏制和基本治理好矿山污染;重点做好砖瓦窑场土地复垦利用;进一步做好矿山废渣、尾矿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加紧整治。

1、实施大柳行金矿田区唵口矿区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存在由采空区引发地面塌陷,山体开裂等现象。重点对唵口矿区进行监控,根据监控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施大柳行矿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破坏土地的复垦,固废综合利用,植被恢复。

3、关闭矿产禁采和限采区内的矿山、整治矿山生态环境重点工作。

对于重点工程和工作项目,要在详细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整体规划或方案,并加紧实施治理。(见附表13、附图2)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全民矿产资源法制意识,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依法治矿,依法办矿。实行规划公示制,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二)建立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本《规划》报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主要规划目标纳入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要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职能,建立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划的行为;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和开发项目,不得批准和颁发勘查和开采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建立和完善全市规划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传递与汇集,及时、准确掌握全市重要矿产、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动态变化情况,定期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修改经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勘查采矿活动,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调控矿业开发活动,巩固和保持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严格执行矿产勘查储量报告评审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动用储量申报审核、矿山年检、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考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年报等制度,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对现有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凡大矿小开、一证多开、乱采滥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破坏与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坚决淘汰技术工艺落后,污染环境,高耗能,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小矿山。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四)规范矿业权市场,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建立强化政府管理、推进市场配臵的矿业权流转机制。健全和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作用,政府垄断矿业权一级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招投标、拍卖等方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买方出让或转让矿业权;完善矿业权价款的确认、收取和处臵管理办法等规章;逐步建立起矿业权人积极找矿勘查、自觉保护和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的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培育和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促进矿业权依法合理流转,推进企业体制改革,优化矿业结构、合理布局和集约化生产。

(五)改善投资经营环境,拓宽融资渠道

努力改善矿业投资经营条件,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民经济和矿业发展实际合理调整矿业政策,鼓励实施《规划》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益、矿业权价款和财政支出中列出的地质矿产工作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和有效使用于规划中的矿产勘查、开发、保护和研究项目。积极培育矿业资本市场,支持依法成立矿业融资机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发我市矿产资源。逐步建立完善矿产资源社会服务信息系

统,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矿业权出让、招投标和拍卖信息,充分利用内外两种资金,适当扩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外资规模。

(六)坚持科技创新,提高资源供给和利用水平实施“科技兴蓬”战略,推进矿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结合蓬莱矿业实际,实行远期目标与近期攻关相结合,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有重点地加大科技投入,广泛组织力量和筹集资金,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与科研机构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探索科技开发投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重奖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的新理论、和关键性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找矿勘查成效、开发利用水平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同时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对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由政府协调,资源管理、环境管理、科技管理、财政部门和产业部门等有效协商的科学决策机制。

蓬莱市矿产资源储量表

蓬莱市主要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蓬莱市主要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续)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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