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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时控制并记录医疗器械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提高医疗器械质量控制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条。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计算机应用相关的项目、实施、培训等。

四、内容

(一)公司设置的硬件和网络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

2.有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等岗位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

3.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

4.有符合《规范》及公司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5.有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

(二)公司负责信息技术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两个职责:

职责(信息管理)一:

1.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2.负责系统数据库和数据备份;

3.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

4.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5.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7.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职责(质量管理)二:

1.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2.负责系统工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

3.监管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

4.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

5.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6.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医疗器械质量的有关问题。

(三)计算机系统对各类记录和数据的管理

1.采购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备份;

2.按日备份数据。

3.备份记录和数据的介质存放于安全场所,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丢失。

4.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保存期限至少5年。

(四)计算机系统应当将审核合格的供、销货单位及经营品种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

1.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应商、客户、经营品种,客户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2.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与对应的供、销货单位及供、销医疗器械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销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3.系统对接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及时索要、更新相关资料。

4.任何质量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修改的业务功能,直至数据更新和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

5.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基础保障,须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确认和更新,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6.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时限,查询、使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医疗器械采购、到货、验收等方面的质量数据管理1.医疗器械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依据数据库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和审核。

2.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3.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4.医疗器械到货时,系统应当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记录,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及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

5.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医疗器械质量验收。

6.对照医疗器械实物在系统建立的基础上录入医疗器械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7.以上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验收记录。

(六)计算机系统对医疗器械储存管理、养护计划、近效期预警等方面质量基础数据管理

1.系统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的管理数据及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储存库区。

2.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医疗器械按期自动生成养护计划。

3.提示养护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4.系统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

5.对具备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销等功能。

(七)计算机系统对医疗器械销售、出库复核等方面质量基础数据的管理

1.销售医疗器械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数据及库存记录、采购合同生成销售订单。

2.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

3.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行为的发生。

4.发货单确认后,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5.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

6.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八)计算机系统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1.处理销售退回医疗器械时,能够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2.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与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实物信息一致的可收货、验收。

3.依据原销售、出库复核记录数据以及验收情况,生成销后退回验收记录。

4.退回医疗器械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医疗器械数据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医疗器械退回操作。

5.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量的任何更改。

(九)计算机系统应当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进行控制。

1.各岗位人员发现质量有疑问医疗器械时,按照本岗位操作权限实施锁定,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2.被锁定的医疗器械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

3.属于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由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4.系统对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及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交流,并跟踪处理结果。(十)计算机培训的管理

1.为了提高人员素质与计算机应用水平,要配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具体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培训、检查和考核。

2.计算机培训的内容

1)计算机硬件方面的相关知识。

2)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使用。

3)业务流程。

3.计算机培训的实施

按照培训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培训。

(十一)系统权限分级管理

1.系统权限按岗位分级管理,新增、变更、禁用及权限分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根据本公司组织结构实际情况,结合系统相关管理规范流程,将本公司信息系统权限进行按岗位分级管理。所有使用人员必须按岗位划分权限,禁止开放。

3.为了方便管理与纠错,我公司系统管理员可以拥有修改系统的操作权限。

4.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权限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案。

(十二)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和下列《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 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运用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切实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现场作业控制、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责任制落实,促进管理规范化、检查整治常态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构建的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具有检查量化任务下达、检查信息管理、问题管理、安全考核、安全谈心、统计分析等功能,能广泛应用到局、站段、车间(班组),实现安全信息共享。 第三条路局机关有关部门、各运输站段、非运输企业、运输辅助单位、建设指挥部(包括局管合资铁路公司)、铁路办事处均应充分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三化”建设,促进安全持续稳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安监室牵头负责系统建设、运用管理和基础数据维护,协调科研所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指导督促各系统用

好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安全分析、考核,及时加强全局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风险控制。 第五条科研所负责信息系统的具体建设、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升级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满足运用需要;信息技术所负责系统主机、存储、网络、机房等计算机设备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第六条业务处室负责本系统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和本部门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干部履职尽责,及时分析本系统“三性”问题,组织抓好问题整改,促进系统安全稳定,切实深化“三化”建设。 第七条站段单位负责信息系统在本单位的运用、管理和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现场控制、问题考核追究,深入分析突出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阻断风险发展,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及背后的管理根源,促进“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第八条人事、监察、宣传、教育、总工、劳卫等综合部门应运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系统、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管理、岗位准入等指导,切实强化安全保障。 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时间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管理,由公司信息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信息部安全职责 第四条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及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明确信息部主要安全职责如下: (一)负责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库的正常运行与业务软件软件的安全运行; (二)负责银行卡刷卡系统服务器的安全运行与终端刷卡器的正常使用; (三)保证业务软件进销调存数据的准确获取与运用; (四)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通信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 (五)负责公司杀毒软件的安装与应用维护; (六)负责公司财务软件与协同办公系统的维护。 第五条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信息安全事件、事故。 第三章信息部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信息部负责管理公司各计算机管理员用户名与密码,不得外泄。

第七条定期监测检查各计算机运行情况,如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库出现异常情况,首先做好系统日志,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应急解决方案。 第八条信息部在做系统需求更新测试时,需先进入备份数据库中测试成功后,方可对正式系统进行更新操作。 第九条业务软件系统是公司数据信息的核心部位,也是各项数据的最原始存储位置,信息部必须做好设备的监测与记录工作,如遇异常及时汇报。 第十条信息部负责收银机的安装与调试维护,收银网络的规划与实施。 第十一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收银机(POS)IP地址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工作。包括IP地址的规划、备案、分配、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监测等。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者盗用IP地址。 第十二条公司IP地址的设置均采用固定IP分配方式,外来人员的电脑需要在信息部主管领导的批准下分配IP进行办公。 第十三条用户发现有人未经同意擅自盗用、挪用他人或本人的IP地址,应及时向信息部报告。 第十四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通信网络的规划与实施,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挪动或关闭部门内存放的信息设备。 第十五条办公电脑安全操作管理

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定稿)

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 XXX-XX-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权限系统用户的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 (一)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已经上线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供应链、生产制造、CRM(客户关系管理)、决策管理和后续上线的所有管理信息系统模块。 (二)权限: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用户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访问数据的范围和程度。 (三)操作员:上述软件系统使用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的其他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XXXX质量信息部备案。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 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由质量信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也是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系统内用户权限的审批、开通、监控、删除及通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部门 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外,其他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均为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部门,使用人员为各岗位操作员。

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岗位信息系统权限的申请及使用,并对权限申请后形成的业务结果负责。 (二)负责所使用模块的数据安全。 第六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 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由质量信息部指派,并报公司管理层领导备案。 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帐号管理、用户角色权限分配和维护、各模块运行的安全监管及数据备份,并定期进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审计。 第三章用户权限管理 第七条用户权限申请 各部门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当需要新增/变更/注销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时,可由操作员本人或所在部门领导指派的专人,填写《ERP权限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参附件1)。 第八条用户权限审批 《ERP权限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由申请人提交,经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及质量信息部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人填写内容并与申请人以及部门领导沟通后,填写申请表中系统管理员之相应内容并存档。 第九条用户权限配置 用户权限审批通过后,系统管理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新增/变更/注销工作,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以及部门领导。 第十条用户权限测试 申请人在接到权限开通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系统权限测试,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包含问题的文字说明及截图)反馈到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及时给予解决,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无问题反馈的,系统管理员将视此权限设置正确,后续如有问题将按照用户权限申请流程处理。

信息系统帐号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帐号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帐号管理,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用户帐号的使用,确保用户帐号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系统帐号是指应用层面及系统层面(操作系统、数据库、防火墙及其它网络设备)的用户帐号。 第三条用户帐号申请、审批及设置由不同人员负责。 第四条系统拥有部门负责建立《岗位权限对照表》(附件六)。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含郑州研究院)。 第二节普通帐号管理 第六条申请人使用统一而规范的《帐号/权限申请表》(附件七)提出用户帐号创建、修改、删除/禁用等申请。 第七条帐号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拥有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对应用层面的普通用户帐号申请进行审批。 第八条信息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对系统层面的普通用户帐号申请进行审批。 第九条帐号管理人员建立各种帐号的文档记录,记录用户帐号的相关信息,并在帐号变动时同时更新此记录,具体内容见《用户帐号记录》(附 件八)。具体流程参见《普通帐号管理流程》(附件一)。 第三节特权帐号和超级用户帐号管理 第十条特权帐号指在系统中有专用权限的帐号,如备份帐号、权限管理帐号、系统维护帐号等。超级用户帐号指系统中最高权限帐号,如root 等管理员帐号。

号。 第十二条信息部每季度查看系统日志,监督特权帐号和超级用户帐号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尽量避免特权帐号和超级用户帐号的临时使用,确需使用时必须履行正规的申请及审批流程,并保留相应的文档。 第十四条临时使用超级用户帐号必须有监督人员在场记录其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超级用户帐号临时使用完毕后,帐号管理人员立即更改帐号密码。 具体流程参见《特权帐号和超级用户帐号管理流程》(附件二)。 第四节临时帐号管理 第十六条使用临时帐号时(如内外部审计人员、临时岗位调动人员),须填写统一的《帐号/权限申请表》(附件七)。 第十七条帐号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拥有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对应用层面的临时用户帐号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信息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对系统层面的临时用户帐号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帐号管理人员负责临时帐号的建立和记录。 第二十条临时帐号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及时通知帐号管理人员注销临时帐号。 具体流程参见《临时访问帐号管理流程》(附件三)。 第五节紧急帐号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紧急事件的等级建立相应权限的紧急帐号,专门处理紧急事件。第二十二条帐号管理人员负责紧急帐号的下发和记录。 第二十三条紧急帐号使用人员必须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紧急帐号使用完毕后,紧急帐号使用人员及时通知帐号管理人员禁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信息处理设施,防止资产遭受未授权泄露、修改、移动或销毁,以及因操作原因造成的业务活动中断。 2 适用范围 需要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访问、操作及维护信息处理设施的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移动介质:是指存储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刻录设备等。 4 职责和权限 公司所有员工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使用本公司的信息处理设施均因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5 相关活动 5.1 信息系统操作原则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各种信息处理设施的有关使用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信息系统,已授权用户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信息系统,不得使用其他员工的权限操作系统,更不得恶意使用系统。 对信息系统设施和系统的变更、维护都应有明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 5.2 设备管理 各部门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消耗材料均由DXC一配备和管理。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到公司外使用,如确实需要,须经公司领导层同意并明确归还日期后方能借出,归还时要重新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将按购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为保证每台计算机的完整性,各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挪换计算机内、外部配件,计算机更换部件须经DXC同意。

使用中出现技术性故障,应及时分析,对于人为操作不当或非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问题由DXC技术人员协助排除;对于硬件本身或非人为因素所造成大型故障由技术人员报DXC 给予解决。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DXC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保管。 计算机机房必须配置防火、防雷电、火险报警及空调等设施。并对性能进行经常性检测,建立相关的应急措施。 对与计算机应用有关电源接口、通讯接口等设备由DXC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5.3 使用管理 操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ID和口令登录系统,保持桌面清洁和离开锁屏等良好习惯。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 重要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输入到信息系统的数据是正确恰当的,同时,对使用添加、修改和删除等对数据的更改要设置权限;对输出的数据也要验证,确保是正确、完整的。 5.4 安全管理 计算机一些内部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不得保存与工作有关的机密性的文件与资料。 涉及工作秘密的文字材料或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网络管理人员要控制诊断和配置端口的物理和逻辑访问,一般情况下这些端口应设置为禁用或取消。 5.5 移动介质管理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移动介质。若需要使用,仅限使用公司配发的移动介质。严禁将私人的移动介质带入公司使用。 移动介质由DXC统一编号,建立“移动介质配发使用登记表”。一般情况下移动介质不允许存储机密级信息,存储有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严禁带出办公场所。确应工作需要,需将存储由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1.2 信息系统安全的管控方式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信息化委员会统一领导,信息系统管理部归口管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2 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2.1 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全局性信息系统安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层面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防范与保护、监控与检查、响应与处置职能;指导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2.2 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防范与保护、监控与检查、响应与处置职能;接受信息系统管理部信息安全管理。 2.3 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安全,配合信息管理部门做好日常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 3.1组织和人员安全管理 3.1.1 公司信息化委员会下设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组,由信息系统管理部牵头,负责各部门间的信息系统安全协调工作和紧急事件的应急指挥,为信息化委员会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的建

议。 3.1.2 设备工程部设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岗位,对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实施统一管理。依据不相容原则,信息系统设置安全管理员,负责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检查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对系统管理员、应用管理员等人员操作的审查,检查信息安全设备和软件配置情况,协助处理安全威胁、违例行为和其他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3.1.3 建立信息系统关键岗位制度。对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维和应用中直接接触或使用重要、敏感信息的关键岗位进行管理,关键岗位包括安全管理员、应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开发人员等有关信息技术岗位和业务岗位。涉及业务的关键岗位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并报信息管理部门备案。 3.1.4 设备工程部和业务部门分别对公司信息系统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职责、权限、培训、考核、监督进行管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设备工程部每年向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上报本单位信息系统关键岗位的设置和人员情况。 3.1.5 设备工程部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第三方单位相关资格进行审查,签署信息安全协议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1.6 设备工程部协助人事部门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和培训,将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2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3.2.1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是在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为五个级别,分为Ⅰ级、Ⅱ级(A、B)、Ⅲ级(A、B)、Ⅳ级、Ⅴ级:

信息系统账号管理制度最新版

信息系统账号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账号管理,规范用户账号的使用,提高用户账号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系统账号是指应用层面及系统层面(操作系统、数据库、防火墙及其它网络设备)的用户账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账号管理包括: 1、应用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2、系统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3、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 第四条系统拥有部门负责建立《岗位权限对照表》(附件一),制定工作岗位与系统权限的对应关系和互斥原则,对具体岗位做出具体的权限管理规定。 第五条信息中心根据系统拥有部门提交的《岗位权限对照表》增加系统中进行必要有效的逻辑控制。 第六条用户账号申请、审批及设置由不同人员负责。 第二节普通账号管理 第七条申请人使用统一而规范的《账号/权限申请表》(附件二)提出用户账号创建、修改、删除/禁用等申请。 第八条账号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拥有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审核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是否与其岗位一致,确保权限分配的合理性、必 要性和符合职责分工的要求。 第九条在受理申请时,权限管理人员根据申请配置权限,在系统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给用户分配独有的用户账号或禁用用户账号权限,以使用户对其行为 负责。一旦分配好账号,用户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 账号。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或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主动申请所需系统的账号及权限。 第十一条人员离职的情况下,该员工的账户应当被及时的禁用。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需通过邮件或书面的方式通知员工所属部门主

管负责该员工权限收回的工作。员工所属部门主管根据该用户的岗位申请 删除离职人员账号及权限。 第十二条账号管理人员建立各种账号的文档记录,记录用户账号的相关信息,并在账号变动时同时更新此记录。 第三节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管理 第十三条特权账号指在系统中有专用权限的账号,如备份账号、权限管理账号、系统维护账号等。超级用户账号指系统中最高权限账号,如administrator (或admin)、root等管理员账号。 第十四条只有经授权的用户才可使用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严禁共享账号。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每季度查看系统日志,监督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使用情况,并填写《系统日志审阅表》(附件三)。 第十六条尽量避免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的临时使用,确需使用时必须履行正规的申请及审批流程,并保留相应的文档。 第十七条临时使用超级用户账号必须有监督人员在场记录其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超级用户账号临时使用完毕后,账号管理人员立即更改账号密码。 第四节用户账号及权限审阅 第十九条系统拥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系统应用层面账号及权限进行审阅,并填写《账号/权限清理清单》(附件四)。 第二十条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系统层面账号及权限进行审阅,并填写《账号/权限清理清单》。 第二十一条员工离职后,账号管理人员及时禁用或删除离职人员所使用的账号。如果离职人员是系统管理员,则及时更改特权账号或超级用户口令。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 (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关公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的控制要求,通过信息系统中的权限管理功能控制用户的操作权限,避免将不相容职责的处理权限授予同一用户。 应当针对不同数据的输入方式,考虑对进入系统数据的检查和校验功能。对于必需的后台操作,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对操作情况进行监控或者审计。 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操作,应当设计系统自动报告并设置跟踪处理机制。 第八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组织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与各科(所)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按照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程工作。 第九条统计中心应根据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应的硬件厂家或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调试。对于关键的软硬件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记录整个安装调试过程;在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应注意做好有关文档的验收及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上线前,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没有定级的信息系统不能正式上线。另外,信息统计中心都应当切实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包括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等,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转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doc

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

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信息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制度

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系统用户账号和权限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信息系统安全、有序、稳定运行,防范应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的、基于角色控制和方法设计的各型信息系统,以及以用户口令方式登录的客户端。 第三条系统用户、角色、权限的划分和制定,以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职能定位和各业务部门内部分工为依据。 第四条协同办公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场办公室负责,其他业务系统的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所有信息系统须指定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和权限管理的具体操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用户、权限和口令设置由系统管理员全面负责。 (二)用户、权限和口令管理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分配管理。 (三)用户、权限和口令管理采用实名制管理模式。 (四)严禁杜绝一人多账号登记注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职责 创建各类申请用户、用户有效性管理、为用户分配经授权批准使用的业务系统、为用户授权和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八条用户职责 用户须严格管理自己用户名和口令,遵守保密性原则,除获得授权或另有规定外,不能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系统内所有用户信息均必须采用真实信息,即实名制登记。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十条用户申请和创建 (一)申请人填写基本情况,提交本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确认申请业务用户的身份权限,并在《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确认。

(三)经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创建用户或者变更权限。 (四)系统管理员将创建的用户名、口令告知申请人本人,并要求申请人及时变更口令; (五)系统管理员将《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存档管理。 第十一条用户变更和停用 (一)人力资源部主管确认此业务用户角色权限或变更原因。 (二)执行部门主管确认此业务用户角色权限或变更原因。 (三)系统管理员变更 系统管理员变更,应及时向上级系统管理员报告,并核对其账户信息、密码以及当时系统中的各类用户信息及文档,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新任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变更账户信息及密码。 (四)业务管理员变更 业务变更应及时向本级管理或上级业务管理报告,上级业务管理和系统管理员及时变更业务管理信息。 (五)用户注销 用户因工作岗位变动,调动、离职等原因导致使用权限发生变化或需要注销其分配账号时,应填写《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按照用户账号停用的相关流程办理,由系统管理员对其权限进行注销。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使用各信息系统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利益安全。 第十三条口令管理 (一)系统管理员创建用户时,应为其分配独立的初始密码,并单独告知申请人。 (二)用户在初次使用系统时,应立即更改初始密码。 (三)用户应定期变更登陆密码。 (四)用户不得将账户、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帐号审计 账号审计工作由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者主管进行审计,并应定期向其领导进行汇报,由场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应急管理 (一)用户及业务管理员账户信息泄露遗失 用户及业务管理员账户信息泄露遗失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本级系统管理员。本级系统管理员在查明情况前,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并同时对该账户所报数据进行核查,待确认没有造成对报告数据的破坏后,通过修改密码,恢复该账户的报告权限。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 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信息 账 户、密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避免 信息系统权限的滥用以及机密信息的泄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上所使用的全部操作系统、应 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OA系统、HR系统、NC系统、ERP系统等)以及各类网 络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所有人员。 3.名词解释: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特指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类用于系统身份识 别的账户及密码。 4.职责: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 总部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制定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初始化生成。

总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其他部门及全体员工: 负责员工个人的系统帐户、密码的使用及管理,并对该帐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5. 管理制度: 帐户、密码的管理: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制定并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密码管理制度、策略及具体落实。 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分为管理员账户、密码以及普通用户账户、密码两类。总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账户的命名、建立、分发以及初始密码的设置;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复核。 总部信息管理中心授权各分公司、事业部系统部负责辖区内信息系统账户命名、建立以及分发工作,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总部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进行不定期审计。 账户、密码的使用及维护: 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的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与分发,并授权相应的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与维护,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制度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系统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的使用范围授权严格受限,所有系统中必须开启超级用户的使用日志审计功能。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包含各类软件系统、即时通讯软件等,包含现有正在使用及将来预计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系统帐号管理 系统帐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至具体责任人。 1、各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集团信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集团关键信息系统平台帐号集中管理办法(A)》。 2、账号开通: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各应用系统账号开通由使用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如使用者为决策层成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下同。 3、权限增加:各应用系统操作权限的增加须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4、岗位调整:人员岗位调整后,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撤销该账号原有权限。财务、审计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其它岗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通知撤销工作。 5、账号关闭:人员离职前,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关闭离职人员的账号,注销其权限。 第五条如果系统需要登记完整的用户个人信息,使用人员要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个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账号为公用账号,需要登记该账号的使用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系统使用人须认真学习与遵守系统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并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如有不明事项应当咨询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如果其人员需要使用易遨或商海导航等业务系统,人资和信息部门要严格控制权限。

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1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汇编整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涉及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简称信息安全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与入职 第三条信息安全人员招聘、录用一般流程参考《人才引进与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对拟录用信息安全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对其经历背景确认无误后才可办理录用手续。 第五条信息安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纪律、保密及其他方面条款。 第六条对信息安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时,应加强信息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将制度掌握及执行情况纳入试用期考核。 第三章信息安全规范 第七条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应严格遵照《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第八条未经公司同意,信息安全人员不得复制公司资料,不得

将公司机密资料向公众展示、发行,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公司机密资料或产品。 第九条信息安全人员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 征得公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领导意见。 第十条信息安全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盗窃、欺诈、胁 迫等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人事秘密、财务(税)秘密。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公司的技术成果。 第^一条信息安全人员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 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人员在传阅文件时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与无关人员或在公共场所谈论,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抄袭或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 第十三条需销毁的文件资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集中处理。 第十四条从事核心技术岗位的员工,如中途离开公司,自离 开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得从事与本行业及本岗位相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信息安全人员在公司工作中接触到公司的技术秘密、关键技术及其他机密信息的,在离职后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其所熟知有关公司机密的信息。

系统账号管理制度

系统账号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账号管理,规范用户账号的使用,提高用户账号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系统账号是指应用层面及系统层面(操作系统、数据库、防火墙及其它网络设备)的用户账号。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账号管理包括: 1、应用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 用等的管理。 2、系统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 用等的管理 3、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 第四条系统拥有部门负责建立《岗位权限对照表》(附件一),制定工作岗位与系统权限的对应关系和互斥原 则,对具体岗位做出具体的权限管理规定。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根据系统拥有部门提交的《岗位权限对照表》增加系统中进行必要有效的逻辑控制。 第六条用户账号申请、审批及设置由不同人员负责。

第二节普通账号管理 第七条申请人使用统一而规范的《账号/权限申请表》(附件二)提出用户账号创建、修改、删除/禁用等申请。 第八条账号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拥有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审核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是否 与其岗位一致,确保权限分配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符 合职责分工的要求。 第九条在受理申请时,权限管理人员根据申请配置权限,在系统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给用户分配独有的用户账号 或禁用用户账号权限,以使用户对其行为负责。一旦 分配好账号,用户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自己的账号。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或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主动申请所需系统的账号及权限。 第十一条人员离职的情况下,该员工的账户应当被及时的禁用。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需 通过邮件或书面的方式通知员工所属部门主管负责该 员工权限收回的工作。员工所属部门主管根据该用户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房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案件报告和协查制度............................. 网络资源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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