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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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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烃泵充装工艺简单,只需液相管道,能耗小,但必须保证烃泵前有一定静压头。

2、为保证烃泵前有一上定静压头,应在充装气瓶前,将出液罐达到一定的液位。

3、检查充装系统、充装衡器导电接地是否良好。

4、充装环境是否符合充装气瓶的要求(如有无胶板、无火花地面是否良好,秤面是否绝缘)。

5、用砝码进行定秤,并确认精度可靠,方可继续操作。

6、将按充装前检查要求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在台秤上。

7、装好充装卡具,打开气瓶进液阀门。

8、打开液泵前的进液门及液泵后的出液阀门和回流阀门。

9、启动发动机使液泵转动。

10、调整回流阀,使液泵进、出口压差保持在0.49Mpa左右。

11、达到气瓶所要要求充装的重量,关闭气瓶进液阀门,卸下气瓶进行充装后检查。

12、按烃泵操作规程停泵。

13、关闭烃泵前后,进出液阀门。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

1 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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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体气瓶充装企业作为工业气体生产和气瓶充装安全管理的

责任主体,应依法对气瓶安全质量全面负责,不仅要对工业气体生产、储存安全负责,还要对气瓶充装的工业气体安全质量、数量负责和对气瓶用户使用安全负责。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必须依法申请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并且办理相关的合法的手续,之后才能够进行气体充装等工作。

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工业气体气瓶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

能力,能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工业气体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对工业气体从业人员和气瓶检查、充装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明确规定其岗位安全职责和义务。同时,要根据工业气体生产和充装工艺特点,强化生产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从生产现场抓好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具备保障工业气体生产和气瓶充装的

各项技术条件,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加大安全投入,对作业场所和工业气体生产充装设施、设备、器材及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都必须满足生产安全条件。特别要强化安全设施装置的日常管理,做好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如安全阀门、压力表等)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测等。要加强对作业场所(尤其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工业气体安全监测,对工业气体安全检测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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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装置应与气体置换装置、强制通风设施、气体切断装置或紧急停车装置等联锁控制,并确保处于同步使用完好状况。

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应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规范、标准,制订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付诸实施执行。各地规定充装单位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但有的充装单位为应付取证需要采取出具虚假购瓶发票或伪造电子注册登记记录资料,交给评审机构和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像这种上下串通的违规充装现象必须严厉制止,因为这对做好气瓶安全管理工作根本无济于事,也与实行气瓶产权转移集中的初衷相悖;二要加强充装前检查,对存在各种原因不能充装的气瓶,应作分门别类妥善处理。特别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应立即予以报废(到目前为止,溶解乙炔气瓶尚未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建议其使用年限参照焊接钢瓶,以20年为宜,期待国家标准尽快予以明确规定),对超过定期检验年限和有各种明显缺陷(包括对瓶内介质或填料有怀疑)的气瓶应及时送检;三要加强气瓶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完善气瓶充装安全设施和气瓶残余物回收处理装置。如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抽真空装置、气体汇流排回收乙炔余气装置和丙酮回收处理装置等。对工业气体气瓶,特别是具有氧化特性的气瓶(如氧气瓶、氯气瓶等),充装单位除要加强瓶内残余介质安全检测分析外,更要对所有气瓶直接用户(非指气瓶经销单位)作认真调查研究,建立固定充装用户使用台帐档案,从源头控制易燃物或还原物进入气瓶内。要帮助指导气瓶用户,对用于同一装置内存在易燃物或还原物(包括润滑油脂类在内的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的气瓶或可能造成回流的气瓶使用场合,必须做好回流防止装置(如止回阀、单向阀、缓冲罐等)的配置投用工作,避免化学性质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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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的物质侵入氧化性气瓶。对零星的或临时使用的工业气体气瓶用户,在购买工业气体时应了解其用处,并须向其发送工业气体安全技术说明书,指导其正确使用工业气体气瓶,共同做好工业气体气瓶的安全管理。

2 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安全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气瓶充装安全的监管主体,应当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气瓶充装使用实际现状,对气瓶依法实施安全监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质量技术服务意识,确保气瓶充装使用安全。一要对气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贯执行情况进行安全监察。要重点监察气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气瓶从业人

员持证上岗状况;二要对气瓶使用登记注册和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许可进行安全监察。要全面掌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气瓶安全状况(如气瓶在用数量、报废数量、气瓶事故分析等)。重点掌握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合法充装资质取得状况及依法充装气瓶现状。要大力扶持有资质单位开展正常充装活动,指导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气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保障气瓶充装单位合法权益;要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气瓶充装窝点,消除违法充装气瓶现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对未经电子注册申报登记的气瓶(即无产权主体或产权不明的气瓶),一律给予查扣,并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使气瓶充装活动真正纳入法制化监督管理轨道;三要对气瓶定期检验进行安全监察。首先要通过对有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基本掌握本辖区内各类气瓶定期检验实际运作状况。依此为据,再有针对性地对气瓶充装单位气瓶送检状况进行重点安全监察,力争使气瓶安全质量总体处于较佳状态,实现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宏观控制目标。此外,必须对未按规定期限送检气瓶或送检率较低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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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四要采取政策导向,鼓励有关单位设立各类报废气瓶集中销毁处理生产线,有效防范报废气瓶改头换面回流入市。建议各地报废气瓶集中销毁处理生产线应以气瓶分类设点,并应有气瓶安全监察人员驻点监察,确保实施强制销毁制度。目前,国内尚未有统一的气瓶销毁规范标准方法,要鼓励有关单位进行专项研究。另外,对重点区域报废气瓶流转入市现状,要加大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工业气体生产安全的监管主体,应当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等国家法律、法规,针对工业气体行业现状特点和工业气体危险特性,依法对工业气体生产及气瓶充装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业气体生产安全。工业气体均属危险化学品分类中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根据其介质危险特性,又被分为3小类:即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等。因此,对工业气体生产,必须依法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的制度,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工业气体生产及气瓶充装单位定点审批。目前,要重点加强对未经定点审批,擅自生产充装工业气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治查处。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严格审批新建工业气体生产及气瓶充装单位或增设工业气体项目。据了解,各地正在拟订有关工业气体企业定点审批规划布局方案和从严控制工业气体企业(项目)审批办法,期望能对各地工业气体生产及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起到有益推动作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GB18218-xx《重大危险源辨识》,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工业气体主要有:乙炔、氢、环氧乙烷、石油气、天然气、氯、氨等十余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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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产(储存)场所危险介质的数量大小,通过辨识确认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场所,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法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单位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告知公众和报送备案。安监部门应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力度,使重大危险源处于有效安全监管之下;要加大政府安全投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社会区域或生产现场安全检测监管;要建设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社会响应体系,制订工业气体生产区域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案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工业气体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要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监管态势,保质保量地做好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颁发工作。对尚未提出申请的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要按规定一律关闭。对已提出申请,但尚处于整改阶段的单位,要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的强硬措施,防止边整改边违规而出现恶性事故。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业气体气瓶充装单位,特别对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更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要重点监查工业气体生产储存条件动态变化状况,对生产或储存场所周围社区或生态环境予以密切关注,确保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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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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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规程完整

高压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 年月日

高压气瓶安全使用规程 1.目的:建立高压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无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各种高压气瓶的操作。 3.职责:化验室人员负责本操作规程的实施。 4.高压气瓶基本知识 4、1 “钢瓶”:贮存高压氧气、煤气、石油液化气等液化气体的钢制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定义: 气瓶就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参数包括: 1、正常环境温度-40至60℃; 2、公称工作压力为1、0至30Mpa; 3、公称容积为0、4L至3000L; 4、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 5、无缝、焊接与特种气瓶。 压缩气体包括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混合气体。其中液化气体又分为高压液化气体与低压液化气体。(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如空气、氧气【-118、6℃】等)(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 ℃,且小于等于70 ℃的为高压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30、98℃】、乙烷【32、18℃】等)(3)、临界温度大于70 ℃的为低压液化气体。(如丙烷【96、59℃】、氨【132、33℃】、水【373、91 ℃】等。

临界温度:使物质由气相变为液相的最高温度叫临界温度。 4、2 气瓶的结构 (1)从结构上来说:气瓶由瓶体与附件构成。 气瓶附件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防震圈、紧急切断与充装限位装置等。 气瓶附件就是气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紧急切断与充装限位装置等。 4、3气瓶的安全特性: 1、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 2、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倍。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 、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 、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 、培训教育对象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操作技术培训:全体 操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2 、培训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 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 、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 ( 2 )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

(3)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每周巡回检查,安全员必须对生产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积患成灾,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和操作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充装间等关键部位。 2、启动设备要告知有关人员,不准靠近和逗留在转动设备旁边。 3、因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要经总经理批准,编制安全方案,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氧气瓶移动与运输 1. 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应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并将其退回总库; 2. 运送氧气瓶时,应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3.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4.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的固定住; 5.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许运输; 6.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二.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2.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3.氧气瓶储存时,应保持起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应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5.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6.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氩气瓶应涂灰色,并用绿色表明“氩气”字样。其它气体的气瓶也均应按规定涂色和标字。气瓶在保管、使用中,禁止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三、氧气瓶使用规定 1.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1/4转,吹洗1~2s ,然后用专用的扳手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3.氧气阀门应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应用特殊的键开启; 4.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10m 以外; 5.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6.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爆晒; 7.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8.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必要时可用温水解冻;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1、丙烷瓶 1.1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1.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1.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1.4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2.4乙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小车,严禁抛、滑、滚;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2.5乙炔瓶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乙炔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为了防止突然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2.6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0.02-0.06MPa。 2.7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2.8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瓶阀冻结时,可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 2.9夏季在室外使用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1、氮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气瓶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 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8、瓶帽、防震圈配戴在气瓶的位置(气瓶立放)瓶颈以下250毫米处为上圈位置,瓶底面向上250毫米处为下圈位置(见气瓶防震圈位置示意图)。出库气瓶必须达到以上标准才能发出,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库管人员。 9、送到作业现场的气瓶,签收人员必须认真确认瓶帽、防震圈是否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如不检查,视为瓶帽、防震圈安装合格。在使用中,被执法人员查到瓶帽、防震圈没有按规定标准安装,考核送料部门和签收人员及使用人员。 二、使用管理 1、使用部门发现气瓶无附件(瓶帽、防震圈)或过期气瓶、变形气瓶,应立即退回采购部更换,同时将信息通知保卫科和安技部。保卫科和安技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督促采购部与厂家联系更换。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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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1、丙烷瓶

1.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1.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1.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1.4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2.4乙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小车,严禁抛、滑、滚;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2.5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内。乙炔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为了防止突然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2.6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0.02-0.06MPa。 2.7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2.8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瓶阀冻结时,可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 2.9夏季在室外使用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1、氮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气瓶 1.1使用方法: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

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完整版)丙烷气安全操作规程

丙烷气安全操作规程 1、当班班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气瓶的储存、使用、搬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 2、使用气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2.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2.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2.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2.5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3、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3.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安全交底后上岗作业; 3.2丙烷气瓶必须安装防回火装置;回火装置使用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发生回火3次后必须更换防回火装置。 3.3 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 丙烷气瓶摆放位置距离高温钢坯的距离应大于20米; 3.4 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气瓶与明火

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C,严禁用温度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气瓶立放时,应釆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 3.5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3.6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3.7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检验是否漏气,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 3.8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3.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 3.10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3.11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气瓶充装站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充装许可 证书; 2、充装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作业证书方 可从事充装工作; 3、充装站应设置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气瓶收 发员、气瓶检查员、气瓶充装操作员、气瓶维护、气瓶装 卸、押运等人员; 4、主要从事气瓶充装、气瓶收发、气瓶运输、气瓶储 存、气瓶档案、气瓶使用等管理,并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 用气瓶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安全服务; 5、建立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 施,不得使用充装安全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站的气瓶;

6、气瓶充装站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其它人员无权干涉其充装工作; 7、人员、气瓶、车辆进出充装站,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保障人员、车辆不得携带火种、易燃物品进站,防止非本站人员、车辆未经许可进度充装站; 8、充装场地、贮槽区域严禁烟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设备维修过程中,确需明火作业的,应报消防、安全部门采取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9、负责本站范围内的设备保养、安全设施、充装场地的管理; 10、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规定、规程。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doc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溶解乙炔气体的专用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为了保障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氧气瓶必须是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超检验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新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压力表定期校验合格。各工区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3、项目部、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门要制定气瓶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退返的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与信誉度高的厂家或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 4、采购气瓶时必须确认瓶身贴有质监部门的检验标识和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进货。同时应查看手轮是否完好、是否漏气,瓶体外观有无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胶圈。 5、加强气瓶装卸车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野蛮装卸: 5.1 运输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吊机或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

5.2 氧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瓶间应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止互相撞击。汽车装运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5.3 夏季运输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5.4 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5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运输途中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 5.6 气瓶卸车时,要配备一定劳力,轻缓卸车,严禁抛滑、推倒、顺地面滚动,较远搬运应使用手推车,平稳装运。分发至各工地的气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建立领用登记册,由工地负责人签认,负责妥善保管及回收。 6、气瓶的储存: 储存氧气瓶的库房应为独立的单层建筑,应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气瓶库房应设置有足够泄压面积的泄压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地面应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产生火花;储存气瓶库房与住宅的距离应不小于50m;与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氧气瓶不准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库房内照明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通风应良好;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明火作业和吸烟;氧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应置于架子上。库房内的气瓶应将满瓶、空瓶分开存放,空瓶瓶身应用石笔标记。

2020版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版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培训教育对象 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

操作技术培训:全体操作人员 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2、培训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 (2)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 (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三、安全巡回检查 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Z/HG13 059—2013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 3.1 xxxxxxxxx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 3.2 xxxxxxxxx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 3.3 xxxxxxxxx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 3.4 xxxxxxxxx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 3.5xxxxxxxxxx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 3.6xxxxxxxxxx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GB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 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⑴乙炔瓶使用时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47kPa(1.5kg/cm2)表压。 ⑵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气瓶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⑶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火水蒸气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铁器敲打解冻。 ⑷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⑸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⑹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气瓶。 ⑺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暴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⑻气瓶、溶解乙炔瓶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余气,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 ⑼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⑽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⑾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⑿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支撑重物的衬垫。 ⒀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罐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⒁氧气、乙炔的管道,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 二、溶解乙炔 ⑴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原国家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⑵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进行使用。 ⑶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⑷禁止在乙炔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胶管及焊、割炬等。 三、氧气瓶 ⑴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TJ30《气站设计规范》(试行)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⑵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的车间,应执行TJ30第九章的有关规定。 ⑶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的单向阀。 ⑷氧气瓶的使用 ①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赃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②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③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圈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 3.1 安全办 3.1.1安全办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 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 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 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度有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 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办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

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 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 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2.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移动时最好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搬前要戴好瓶帽并旋紧,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避免气瓶直接受热,远离明火源。 3.2.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保留合格气压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由安全员组织本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气瓶安全常识; 3.2.10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附件损坏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气瓶,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伤及人身安全,及时上报车间安全员,安全员及时联系供应商开发部相关人员协调气瓶厂家负责维修,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安全附件确实是我厂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坏,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支付。 3.3 供应商开发部 供应商开发部对供应气瓶和气体的厂家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格运输资质及生产资质并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资质交到安全办存档;协调安全办与供应商签订气瓶安全协议协,更换供应商时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办与新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帮助协调和解决车间和供应商之间因供应商的过失在气瓶管理上产生的安全问题。

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运输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 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 损坏和爆炸。 (3)氧气瓶运输车辆,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 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在乙炔瓶起重中用链绳吊装。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2021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2021新 版)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2021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培训教育对象 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 操作技术培训:全体操作人员

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2、培训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 (2)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 (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三、安全巡回检查 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每周巡回检查,安全员必须对生产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积患成灾,一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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