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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湖南省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湖南省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湖南省建筑消耗量

定额说明

湖南省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当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

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

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

准,能够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

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

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

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

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

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垂

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装损耗率,表2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计算制作损耗时应包括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计算运输损耗时则应包括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现场就位预制构件不需要运输者,不得计算运输堆放损耗。

表2 预制砼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

、脚手架材料,包括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四、定额中的锯材是指经过加工的木材,包括板材和方材,未经过加工的指原条或者原木。

十五、挖土机挖土、机械打桩及构件吊装,由于施工场地土质松软,作业机械在铺钢路基箱的条件下操作时,钢路基箱的租赁费、安拆移动费和进(出)场费另行计算。

十六、预制钢筋砼构件及金属构件安装,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计算的,如因施工场地狭小,当构件无法一次运至吊装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以下规定计算:机械运转的,汽车运输1km计算;人工运转的,表1搬运用工计算。

十七、本消耗量标准砂浆现场搅拌编制,如采用干混砂浆者,以下规定处理:

1.基坑支护(土钉、锚杆、砖石砌筑、屋面及防水、室外附属、构筑物等工程对应子目人工乘以0.9系数,机

械台班不变。

2.材料消耗量换算:

(1预拌砌筑砂浆:消耗量现拌砂浆用量每m3折合1.7t干混砂浆。

(2预拌抹灰砂浆:消耗量现拌砂浆用量每m3折合1.65t干混砂浆。

十八、消耗量标准中×?×?以内包括本身,×?×?以外不包括本身。

十九、用量少、占材料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其它材料费本标准第二章至第十章中的材料费乘以3%计取其它材料费。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

积;净高不足 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围护结构的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无围护结构的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其外墙上

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

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

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l 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其结构底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

应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

算。

3.0.17 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

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

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保温隔热层的,应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

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4.建筑面积的补充规定

4.0.1 入户花园建筑面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栏杆或栏板的底板结构外边线1.5m以内部分,1/2面积计

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以栏杆或栏板的底板结构外边线超1.5m部分,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0.2 建筑物首层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建筑物柱或墙所围尺寸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1.土壤分为普通土和坚土。坚土包括中密、密实的碎石,中密、密实砂土,密实粉土,坚硬、硬型的粘土;其它土壤为普通土。

2.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的,其体积的1/2执行Ⅳ级,其余1/2执行坚土。

3.挖土方地槽(坑)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标准。

4.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5.土(石)方工程中,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其它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如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应按相应挖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35,支撑搭设前挖的部分土方不乘系数。

2020-2025年中国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2020-2025年中国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战略咨 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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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中国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 资战略咨询报告 【出版日期】2020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 【价格】电子版:8000元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行业基本概述 第一章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行业概述 第一节装配式建筑国内外应用情况 第二节行业相关界定 一、行业的定义 二、行业的分类 第三节装配式建筑的特点 一、设计多样化 二、功能现代化 三、制造工厂化

第四节PC构件装配建筑的工程应用 第五节成本分析 第六节最近3-5年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行业经济指标分析 一、赢利性 二、成长速度 三、附加值的提升空间 四、进入壁垒/退出机制 五、风险性 第七节绿色建筑行动列入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第八节广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一、使建筑符合群众不断进步的需求 二、政府引导市场培育促产业链更完备 三、不片面追求高预制率 四、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五、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六、开展陆上海砂联合执法检查 七、开展质量检测机构检查 八、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九、积极推动装配式施工 十、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章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细分行业企业分析 第一节综合管廊PC预制构件生产类企业发展分析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印发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计…2008?3 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 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 及统一解释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消耗量标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平均水平,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O号)中关于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的要求,我站发出了“关于开展工程计价调研和收集消耗量标准水平调整意见的通知”(湘建价计…2008?10号),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对我省现行计价办法和有关消耗量标准执行以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补充的项目、对消耗量标准偏高或偏低需要调整水平的项目、以及需要作统一解释的问题等及时报送我站。根据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要

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统一了解释,对水平偏高偏低的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对缺项部分予以补充,同时,对消耗量标准错漏之处予以勘误和完善,现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前期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为准。为便于社会使用,我们已将该通知上网,查询或下载请登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4015536897.html,)。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抄报:省建设厅

湖南省2006消耗量定额标准(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 .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 .20m 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 /2 面积;净高不足1 .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

(完整word版)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包括《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定额计价)。采用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相应的综合单价计价为主的办法。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是指采用单位工程估价表或单位工程基价表及相关取费标准计价的办法。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本办法统一规定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明细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三)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的基础。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二)工程量清单依据本办法、招标范围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如有缺项,可作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本办法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计价的活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等综合考虑。 (三)标底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四)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场价格自主报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清单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工程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用、税金组成。 工程造价表

湖南2014新定额

2014新定额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 土石方工程: ?人工土石方 ?如在档土板支撑下挖土方,应按相应挖土方子目乘以1.35,支撑搭设前挖的部分土方不乘系数; ?挖桩间土方(不包括人挖桩)人工乘以系数1.25;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1.10。土方工程量应扣除大于600mm直径的桩体积。 ?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的90%执行机械挖土(石)子目,余下10%执行人工挖土(石)子目。执行人工挖土方子目时,人工乘 1.35系数,执行人工土石方子目时 不另乘系数。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0,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5。 ?推土机(或铲运机)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0.87 ?建筑物地下室基础机械土(石)方,本标准按自然地面6.0m深编制;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深的工程量增加费用,按挖土且运距在1k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0.2。?计算规则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得天然迷失体积计算(另有注明者除外)。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普通土折松方衬衣系数1.2;见图折松方乘以系数1.25。 ?人工平整场地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宽度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按每平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输,按运距每增加20m的项目增加人工。 ?独立基础、条基、管沟土方工程量在300m3以内的,执行人工挖槽坑土方子目; 工程量在300m3以上的按槽坑小挖机挖土占70%人工挖占30%计算。 二: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人工换填套用垫层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0.8;垫层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房心回填时人工、机械乘以1.2。 ?锚杆项目成孔直接按150mm规格考虑,如直接小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0.95系数;直径大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1.1系数。 ?砂、石灌注桩工程量小于60m3时,其人工、机械乘以1.25。 ?土钉、锚杆成孔、按土钉或锚杆伸入孔中长度另加0.5m计算。 三:桩基工程 ?若桩灌注混凝土实际采用商品砼,砼不管采用何种输送方式,均按10m3砼扣减人工5.58工日,扣除搅拌机械台班,砼换算成商品砼,其余不做调整。 ?管桩做桩头的钢筋制安,按钢筋章节相关子目执行,人工、机械乘系数 2.0;管桩钢材桩头,按小型钢构件子目执行。 ?人工挖孔桩中,桩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另加0.5倍桩径乘以设计断面面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_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 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 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 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 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二次搬运工(工日)二次运损(%)运距(m) 1 红(青)砖千块0.39 0.06 0.40 2 粘土平瓦、水泥瓦千块0.44 0.06 0.40 3 砼(煤渣)空心砌块M 0.12 0.02 0.40 4 石棉小波瓦100张0.38 0.03 0.40 5 大波瓦100张0.81 0.0 6 0.40 6 水泥吨0.14 0.03 0.40 7 石灰吨0.27 0.04 0.50 8 石灰膏M 0.45 0.03 0.50 9 砂M 0.16 0.04 0.50 10 碎(砾)石M 0.21 0.04 0.50 11 毛石、块石M 0.20 0.05 0.40 12 木材M 0.111 0.01 -

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定额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发布和管理的为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的标准。本文是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相关的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砼等的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踢脚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裙相应项目执行。 三、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等工程。 六、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七、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工程篇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找平层、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找平层、整体面层应扣除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弯头长度并入扶手延长米内计算。 八、弯头按个计算。 九、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项目其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允许调整。 二、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四、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 五、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和壁柜、碗柜、池槽、花台等。 六、一般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1㎡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

各省市装配式政策对比分析(PC和PS)

内容目录 1.装配式建筑深入中西部地区,协同绿色、科技建筑助力建筑转型发展 (3) 2.PC 政策仍是重中之重,往细节发展;部分地区政策向PS 倾斜 (5) 3.政策梳理:全方位、标准化发展装配式建筑 (8) 4.投资建议 (8) 5.风险提示 (9) 图表目录 图1:2019 年不同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占比 (7) 表1:1-5 月各省装配式建筑相关代表文件 (3) 表2:各省装配式建筑政策目标 (4) 表3:1-5 月各省装配式建筑重点 (5) 表4:1-5 月各省装配式建筑村镇改造相关文件 (6) 表5:1-5 月各省装配式建筑具体关注方向 (8)

广 西 2020.2.21 2020 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2.29 2020.4.8 关于支持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 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四 川 2020.3.5 2020 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 2020.3.6 2020.3.4 2020 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20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0.2.28 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 1. 装配式建筑深入中西部地区,协同绿色、科技建筑助力建筑转型发展 下表是近五个月来,各省发布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文件。总体而言装配式建筑不仅在专项文 件中重点强调,在绿色建筑、低耗能建筑、科技建筑等文件中均有所提及。这说明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科技建筑的有益补充,正努力实现与建筑产业转型发展。比如“关于加强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列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工作中,“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将装配式建筑列入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中。下表是我们筛选的各省区装配式建筑相关文件,比如 2020 年发展计划、扶持政策等包含较多细节,反映省、自治区对装配式建筑的态度与发展方向。 表 1:1-5 月各省装配式建筑相关代表文件 省份 时间 文件名称 2020.4.17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0.1.19 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 广 东 2020.1.3 关于加强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 南 黑 龙 江 2020.2.27 2020 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河 北 2020.3.2 关于印发 2020 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 西 2020.4.18 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 青 海 2020.2.24 2020 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江 苏 2020.5.6 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 南 2020.3.20 2020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上 海 2020.3.23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修订出台 浙 江 2020.2.14 装配式传染病应急医院建造指南(试行) 山 东 甘 肃 陕 西 2020.3.13 2020.4.4 2020.3.18 2020.3.18 2020.4.2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20 年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计划任务的通知 2020 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年度计划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做好 2020 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的通报 2020.1.16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5 年) 2020.5.25 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重 庆 2020.1.3 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 2020.4.9 重庆市 2020 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培训资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宣贯资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概况 (1) 第一册通用工程 (14) 第二册道路工程 (39) 第三册桥涵工程 (59) 第四册隧道工程 (79) 第五册给水工程 (97) 第六册排水工程 (119)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141) 第八册水处理工程 (179) 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93) 第十册路灯工程 (205) 市政工程主要材料损耗率表 (221) 2016年定额与2002年定额机械幅度差对比表 (223)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市政专业)编制概况 (224)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概况 一、修编背景和过程 (一)修编背景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版)自实施以来,为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计价提供了最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定额使用时间已久,定额中的许多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已被淘汰,施工机械的大量使用,使得定额人机消耗量与实际情况相差悬殊。同时,国家于2013年修编了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5年又修编了全国统一市政定额。因此,对02版山东省市政工程定额进行修编势在必行。 (二)修编过程 本次定额修编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方案制定阶段(2014.3~5) 按照山东省定额站的工作部署,我们科室总结了2002年市政定额实施以来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修编2002定额的目的、原则、依据、修编内容、表现形式及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等做了认真详细的研究,提出了《修编工作方案》。2014年5月在济南组织25位专家,召开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次修编工作会议。会议审定了修编工作方案,确定编制组成员分工,布置修编工作任务。 2.定额项目划分阶段(2014.5~9) 第一次会议后,市政定额编制组各成员在《修编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下,以《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和2002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结合2002定额实施以来的经验和不足,拟定了定额各册的项目设置内容。 2014年7月28日至8月4日,在济南召开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项目设置审查工作会议。重点审查项目设置和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对不合理之处进行修改。随后将项目设置内容整理成册,在全省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各市定额站反馈的意见近300多条,通过整理汇总,针对部分意见对项目进行了调整。 2014年9月22日在济南召开了定额项目专家审查会,邀请22位专家对项目设置稿进行审查,专家们肯定了项目设置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3.定额消耗量确定阶段(2014.10~11) 2014年10月13日至11月1日,在济南集中开展了定额消耗量编制工作,共组织专家26位。期间各位专家在国家统一市政定额和山东省02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家统一定额进行了删减和调整,完成了定额子目人材机消耗量的初步编制工作。 4.定额消耗量审查、定额水平测算阶段(2015.10~2016.1) 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13日,再次组织15位专家,对上次完成的定额消耗量进行调整修改,并进行定额水平测算工作。通过选取典型工程,分别对新旧定额子目和定额直接费进行测算,对其中差别较大的认真研究,并相应修正。 2015年11月26日,将修改完成的定额初稿发往全省征求意见,经整理汇总后,收到反馈意见411条。 2016年1月份在济南再次组织14位专家,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对可采纳意见进行调整完善。 5.审查审定阶段(2016.1) 2016年1月30日,在济南召开了编制初稿专家审查会。会上各册主编人员向在座的专家介绍定

湖南2014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装饰工程

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消耗量标准是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统一项目划分、统一项目编号、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合理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四、本消耗量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五、本消耗量标准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按材料费的3%计取。 4.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消耗量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或圆条。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第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第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十一、本消耗量标准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如消耗量标准中饰面夹板、实木(以锯材取定)、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者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十二、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两次转运者,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按附表规定计算。附表中没有列出的材料按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规定计算。 十三、本消耗量标准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四、本消耗量标准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附表

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

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 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各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长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长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现将《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 管理细则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房屋建筑项目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全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细则。市装配式建筑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相应范围内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建设管理。 湘江新区、高新区以及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立长沙市装配式建筑质量追溯体系暨大数据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质量追溯体系平台),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构件生产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将项目各个实施阶段的信息上传至质量追溯体系平台。

市政工程消耗定额

2004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及2009补充定额 ●土石方工程 一、一般土方 1.使用范围 ⑴道路土方。 ⑵底宽>7m、长度>底宽3倍土方。 ⑶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的土方。 2.人工、机械施工的确定 ⑴人工 ①挖土、运土:量小、运距近、不适合机械施工。 ②人行道:10%挖土1-1、1-2*1.5 ;填土1-114、1-125 ⑵机械 ①人行道:90%挖土1-8~1-10;填土1-121、1-122、1-125 ②快慢车道:挖土100% 1-8~1-10(薄:推土机)1-14、1-15(厚:挖掘机); 填土:1-121、1-122 3.夯填土的夯实系数 ⑴路床以下80cm以内:1.22。 ⑵路床以下超过80cm:1.15。 二、沟槽土方 1.使用范围 ⑴底宽≤7m,底长>底宽3倍按沟槽计算。 ⑵检查井土方(顶管工作坑除外)应计入沟槽土方。 2.人工、机械施工的确定 ⑴人工 ①挖土:10% 1-21~1-28×1.5 ;一侧出土且未随挖随运时,可以乘以1.13系数;H>8m时: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1.12系数。 注意:没有机械开挖,仅人工开挖时,不能乘以1.5人工辅助开挖系数。 ②填土:管顶50cm以下套用1-115 人工填土;一侧填土,人工可以乘以1.13系数。 ③雨水过街管沟、埋深不足1m的管道管沟、有地下横穿管线的管沟:可以100%套用人工挖填土。 ⑵机械 ①挖土:90% 1-29~1-32 H>6m时,2010.3.1以前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

1.07系数。2010.3.1以后每增深1m ,按上步定额乘1.10系数。 ②填土:管顶50cm 以上 套用1-126 机械填土人工配合。 ⑶管道与道路连续施工:1-115、1-126应乘1.2系数。 3.支撑、放坡、管道结构宽 ⑴有设计要求时,按设计规定执行。 ⑵无设计要求时,按以下规定参考计算 ①H≤1m :不放坡,不支撑。 ②H≤2m :放坡系数 1:0.25。 ③H≤3m :放坡系数 1:0.33。 ④H≤4m :设置疏撑,放坡系数 1:0.05。 ⑤H >4m :可设密撑,放坡系数 1:0.05。 ⑶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 04S531-1 4.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设计要求时,按下表规定执行。 管道结构宽(cm ) 砼管道基础 90° 砼管道基础>90° 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50以内 40 40 30 40 60 100以内 50 50 40 40 60 250以内 60 50 40 40 60 250以上 80 80 60 40 60 注意:湿陷性黄土地区一般按04S531-1图集计算。

2014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全解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

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湖南省建筑工程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土石方 (一)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 定额 项目名称及规格单位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编号 01001 挖土方(深度2.0m以内) 普通土100m3459.01 459.01 —— 01002 挖土方(深度2.0m以内) 坚土100m3959.39 959.39 —— 01003 挖沟槽、基坑(深度2.0m以内) 普通土100m3762.39 762.39 —— 01004 挖沟槽、基坑(深度2.0m以内) 坚土100m31555.51 1555.51 —— (二)运土方、人工挖运淤泥、流砂、支挡土板 定额 项目名称及规格单位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编号 01005 人力或胶轮车运土运距在30m以内100m3377.06 377.06 —— 01006 人力或胶轮车运土运距每增加20m 100m389.83 89.83 —— 01007 挖淤泥流砂运距20m以内100m32167.00 2167.00 —— 01008 人力运淤泥运距每增加20m 100m3130.02 130.02 —— 01009 支挡土板100m2708.84 381.79 327.05 — (三)回填土、打夯、平整场地 定额 项目名称及规格单位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编号 01010 人工松填100m3168.83 168.83 —— 01011 人工夯填100m3772.70 579.18 —193.52 01012 原土打夯100m241.55 27.97 —13.58 01013 人工平整场地100m2128.25 128.25 —— (四)人工凿石 定额 项目名称及规格单位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编号 01014 平地凿石方松石100m31412.88 14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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