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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管理)考情分析分值分布

一级建造师(管理)考情分析分值分布
一级建造师(管理)考情分析分值分布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

公司建造师、九大员管理办法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职业秩序,同时壮大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说明 本办法所称建造师资格证书是指国家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注册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是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八大员资格证书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岗位证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公司各项目部,以及所有持相应证件在公司执业或挂靠的人员。 三、证书管理 1、公司所有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执业印章均由行政部统一存档管理,凡借用原件必须在行政部办理相关申请登记手续,借阅和复印使用必须经行政部按相关公司制度审批通过。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各资格证书的考试、审核、注册、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汇总统计和实时更新各证书的获取、年审、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招投标部、行政部、质安部、财务部,方便各

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师职称考试由员工个人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和承担考试相关费用,其资格审核和考试通过后的注册、继续教育等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操作,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八大员的考试和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和承担相关费用。 4、公司对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实施有偿使用,根据公司股东会形成的相关决议,按标准每年补贴兑现给持证人相应费用。建造师未办理社保的由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工程师、八大员用于项目报建使用时,由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费用补偿依据公司湘柏建【2012】68号文件及公司建造师、工程师及九大员补助方案执行。 5、因工作需要持证人本人出席招投标和项目检查、验收等活动时,持证人应充分配合,其相关差旅费用由公司或项目部承担。 6、凡公司员工获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在公司登记注册,不得私自保留或外挂其他单位。 7、资格证书持有人擅自将证书出借、出租、转让和在外单位注册的,公司有权向持证人提出赔偿所有与办理资格证书相关的审核、注册、培训和证书补贴等费用,并要求持证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8、凡持证人离职并要求收回证件时,必须根据公司规定与公司协商解决。 四、证书使用流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 定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公司建造师管理办法

公司建造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满足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通过国家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管理 第四条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报考,报考人员书籍费、报名费按核定标准在公司每专业报销一次。公司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培训、考试期间按出差对待。 第五条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束后,公司根据报名汇总审批表统一进行成绩查询和领取资格证书。 第六条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鼓励外单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到本公司。在本单位注册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建造师注册管理协议》,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照片等。 第三章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公司在册员工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执业印章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施工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第八条各单位因投标、办理注册、履约检查等原因需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时,一律到公司办理借用手续,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领取人必须履行有关使用手续。 第九条借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注册建造师本人。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调出公司,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取证至调离之日止,如为企业服务不满五年,应支付公司为办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退还公司所发奖金。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公司注册者,第一专业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第二专业以上每专业元。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由持证人所在单位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随员工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对取得一级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不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或未经公司同意注册到其它单位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追偿公司已支付的培训费、考务费、奖金等费用。 第十四条对注册或变更时未能按期归还证书或执业印章的单位,由其承担单独注册或变更的一切费用,并处5000元罚款。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重点内容归纳总结(组织与管理)

1Z201000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P1 1.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2.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运行阶段)。 3.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实施阶段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范畴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5.项目管理的内涵: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实施阶段),通过项目策划(筹划和准备)和项目控制,使费用(业主-投资;施工-成本)、进度、质量得以实现。 P2 1.图表为重点。项目决策阶段:决策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研究报告。 项目实施阶段:设计准备阶段: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施工。 动用前准备阶段: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动用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往往是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的核心。 3.项目管理的类型:业主方(如投资方和开发公司的项目管理,或由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设计方;施工方(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分包方);供货方;总承包方(施工、设计、采购综合)。 P3 1.项目立项(立项批准)是项目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明确项目的定义(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 P4 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是一种增值服务工作,其核心任务是为工程建设和使用增值。 P5 1.业主目标:投资(总投资)、进度(动用即交付使用时间)和质量(施工、设计、材料、设备和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质量目标包括满足技规、技标,以及满足业主相应的质量要求)目标。(无安全目标) 2.业主工作: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和协调。(三管三控一协调) P11 1.设计目标:设计的成本、进度、质量目标和项目的投资目标。(无安全目标) 2.设计工作:设计方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但也涉及设计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包括:与设计有关成本、造价、进度、质量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和协调。(三管三控一协调) P12 1.供货目标:成本、进度和质量目标。(无安全目标) 2.供货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但也涉及设计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包括:与供货有关成本、进度、质量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和协调。(三管三控一协调) P14 1.总承包目标:服务于项目整体利益,包括安全、总投资和总承包方的成本、进度、质量目标。 2.总承包任务:(三管理、三控制、一组织协调)。涉及实施全过程。 P15 1.施工目标:包括安全、成本、进度、质量目标。指定分包商,签订合同前必须得到总承包或管理的认可 2.施工任务:(三管理、三控制、一组织协调)。涉及实施全过程。 P17 1. 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组织\人\方法和工具 2. 控制项目目标的主要措施:组织(最重要,项目管理诊断首先分析)、管理、经济、技术措施。 3. 组织论主要研究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式(职能、线性、矩阵) [静态关系];组织分工(工作任务、管理职能)[静态关系]和工作流程组织(管理、信息、物质) [ 逻辑关系动态]。 4. 组织工具包括:项目结构图、组织结构图(管理组织结构图)、 工作任务分工表、管理职能分工表、工作流程图 5. 项目结构图:树状结构,逐层分解。反映组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矩形框表示工作任务,矩形框之间连接用连线表示。 P23 1.组织论重要组织工具:项目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 合同结构图 内容 反映内容 组织关系 组织结构 模式 职能—矛盾指令源、线性—唯一指令源、矩阵—双向指令源 各子系统间、各元素间的指令关系 静态 组织分工 工作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 各子系统或各元素分工 工作流程 组织 管理工作流程组织、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物质流程组织 各项工作间逻辑关系。 动态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年9月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活动。 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继

续教育、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程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单位的人员,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由国务院住

建造师管理规定

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满足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通过国家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管理 第四条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报考,报考人员书籍费、报名费按核定标准在公司每专业报销一次。公司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培训、考试期间按出差对待。 第五条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束后,公司根据报名汇总审批表统一进行成绩查询和领取资格证书。 第六条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鼓励外单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到本公司。在本单位注册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建造师注册管理协议》,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照片等。 第三章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公司在册员工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执业印章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施工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第八条各单位因投标、办理注册、履约检查等原因需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时,一律到公司办理借用手续,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领取人必须履行有关使用手续。 第九条借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注册建造师本人。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调出公司,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取证至调离之日止,如为企业服务不满五年,应支付公司为办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退还公司所发奖金。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公司注册者,第一专业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第二专业以上每专业元。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由持证人所在单位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随员工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对取得一级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不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或未经公司同意注册到其它单位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追偿公司已支付的培训费、考务费、奖金等费用。 第十四条对注册或变更时未能按期归还证书或执业印章的单位,由其承担单独注册或变更的一切费用,并处5000元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管理高频考点重点知识整理完整版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管理重点知识整理完整版 1Z201000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本节包括11个目,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论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论,另外也包含风险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等。 组织论是一门与项目管理学密切相关的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学科。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 1Z201010 建设工程管理的内涵和任务 1Z201011 建设工程管理的内涵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从项目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都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项目立项(立项批准)是项目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一般包括如下内容:(2005-1)(2009-3)考点——逢考必过强调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建设工程管理”(Professional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作为一个专业术语,其内涵涉及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全寿命)的管理,它包括: ▲(1)决策阶段的管理,DM——Development Management(尚没有统一的中文术语,可译为项目前期的开发管理); ▲(2)实施阶段的管理,即项目管理PM——Project Management; ▲(3)使用阶段的管理,即设施管理FM——Facility Management(如图1Z201011-1所示)。 国际设施管理协会(IFMA)所确定的设施管理的含义,如图1Z201011-2所示,它包括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运行管理,这与我国物业管理的概念尚有差异。 ▲“建设工程管理”涉及参与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对工程的管理,即包括投资方、开发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项目使用期的管理方的管理,如图1Z201011-3所示。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 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 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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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

一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

一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631人阅读 本人经过多方搜集结合课本整理而成。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一章 施工管理 ◆ 施工管理分为 项目管理 、 组织论 、 风险管理 、 建设工程监理 和施 工企业管理 五个学科。 ◆ 组织论 是管理学的 母学科 , 动态控制原理 是项目目标控制的 基本方法论 。 ◆ 项目管理的 核心任务 是项目的 目标控制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 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实施期) ,通过 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 ,以使项目的 费用 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设计和监理也是投资目标) 、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得以实现。 ◆ 项目 决策期 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确定项目的定义

而项目 实施期 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 目标得 以实现 。 ◆ 由于参与单位的 工作性质 、 工作任务 和 利益 不同,因此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 业主方 是项目生产过程的 总集成者 ,也是 总组织者 ,所以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 核心 。 ◆ 按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可以将项目管理划分为: 业主方(投资、开发、咨询、监理) 、设计方、施工方(施工 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 、供货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 E P C ,集设计、施工、采购于 一身) 的项目管理。 ◆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 投资目标 (项目的总投资目标) 、 进度目标 (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交 付使用的时间目标)和 质量目标 (不仅包括施工质量,还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 。 ◆ 项目的 投资目标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公司建造师管理办法(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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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满足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通过国家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管理 第四条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报考,报考人员书籍费、报名费按核定标准在公司每专业报销一次。公司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培训、考试期间按出差对待。 第五条?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束后,公司根据报名汇总审批表统一进行成绩查询和领取资格证书。 第六条?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鼓励外单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到本公司。在本单位注册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建造师注册管理协议》,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照片等。 第三章??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公司在册员工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执业印章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施工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7年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以下简称153号令),对于强化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注册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虚假注册、执业责任难落实、继续教育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现有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注册建造师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将原由本级审批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下放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主体、许可程序、监管主体方面进行调整,因此非常有必要对153号令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153号令的基本构架和内容,重点做了如下修改: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下放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和延续注册等事项,交由省级注册管理部门负责,由其组织审查、办理公示、公告等事项;为保证全国数据共享,规定要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造师的注册情况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适应实际情况,调整注册有效期,调整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数量要求,取消执业印章。考虑到工程建设实际,将注册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5年;为避免注册建造师盲目增加专业,规定一个建造师只能同时申请注册两个专业;鉴于建造执业印章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较少,拟取消执业印章;同时,针对建造师挂靠问题,规定“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不得超2次。” (三)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调整注册建造师的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范围。注册建造师从建立之初的80余万人,已经发展至170余万人,基本能够满足现有工程建设的需要,且部分地区已经规定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因此改变原来大中型项目必须由建造师担任的要求,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四)调整了个人申报资格的材料要求和规定,增加了对社会保险的考核。一是鉴于近年来注册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建造师存在挂靠在其他单位,仅仅通过要求提供聘用合同难以发现此类问题;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因此,社保证明可以保证申请人与企业唯一劳动关系,在原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增加社会保险证明,可以有效的杜绝注册建造师挂靠行为的发生。 (五)体现以人为本,调整了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要求。简化要求,不再在部令中明确选修课和必修课的划分,同时减少了建造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知识点所有笔记

项目管理共7章(39节) 第1章: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10节)共34条目 第2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4节) 第3章: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4节) 第4章: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7节)共23条目 第5章: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4节) 第6章: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7节) 第7章: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3节) 第1章: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10节)共34条目 第1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事先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 ●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久范畴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管理,以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 实现。 ●“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 ●“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 ●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 ●决策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准备阶段(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 图设计)、动用前准备阶段(竣工验收)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往往是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的核心。 ●按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项目管理分: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建设项目总承包方。 ●“建设工程管理”作为一个专业术语,其中内涵涉及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决策阶段的管理DM;实施阶段的管理即项目 管理PM;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的管理即设施管理FM。 ●项目立项是项目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组织、建设地点、建设任务和原则、资金、三 大目标) ●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是一种增值服务工作,其核心内容是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增值。 ●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于业主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管理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其中投资目标指的是项 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既项目交付实用的时间目标;(3个目标没有成本目标) ●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设计的质量目标、设计的投资目标。(4个目标) ●供货方的项目管理目标包括供货方的成本目标、供货方的进度目标、供货方的质量目标。(3个目标)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安全管理目标、业主方(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本身的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 标。(4个目标)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费用目标只有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进度目标、施工质量目标。(4个) ●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关系。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主要三控三管一协调七项任务。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但也涉及其它4个阶段。 ●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也涉及其它4个阶段。 ●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

注册建造师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考方法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备考方法 一、分值分布: 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共70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 2分,共60分。共计130分。 二、考试目标: 1.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建设工程管理的内涵和任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策划,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的模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的内容和编制方法,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建设工程项 目目标的动态控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 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包括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措施,施工成本计划,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成本分析。 3.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目标。包括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与进度计划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论证,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的编制和调整方法,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措施。 4.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包括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内涵,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数理统计方法在工 程质量管理中的应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政府监督。 5.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的要求。

6.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建设工程索赔,国际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7.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和任务,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分类、编码和处理方法,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三、科目特点: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课程是一级建造师的基础课程。该课程立足于建设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实施的全过程,涵盖了建设工程成本、进度、质量、安全与环境、合同、信息几个方面,内容繁多,知识面广泛,但是考试的重复性比较大,不要逐字逐句看书,跟着老师走,学会抓重点。 2、复习的建议 1)第一轮复习: 跟大家随大流去听课,课后第一时间尽快完成复习,做点题调剂调剂,保证老师讲的都消化了,最好是直接做真题。 2)第二轮复习:(非常重点的工作) 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在这句话边上做记号。这工作做的越早,走的弯路就越短,否则时间全消耗在漫无目的的复习上。大家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在第一时间围绕着考题来复习,比什么都重要。这是完全自主的学习,有没有老师,老师好不好,已经不重要。 3)第三轮复习: 考前个把月,精力集中没干扰的话只需要一周多点时间。第三轮复习开始,这时候会对第二步工作感激涕零,因为背书太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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