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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标人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招标代理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采购、安装与养护工程。

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估算价超过30万元或项目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且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为委托招标的,应按本办法进行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活动。其他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比选过程泄露保密资料和信息、串通他人比选、歧视和排斥比选参加人、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中选、违法转让或借用资质、违法转让中选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河北省交通厅依法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机构的比较选择活动(以下简称“比选”)进行监督检查。其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省交通厅招投标中心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

第六条凡在本省公路建设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招标代理企业,应向交通厅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建立信用档案。

第七条比选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比选项目、编制比选文件,进行比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称之为比选人。比选人的主体一般为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

比选申请人是指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比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本办法称之为比选申请人。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比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方案已核准为委托招标组织形式;

(二)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比选人编制比选文件;

(二)发布比选公告,发售比选文件;

(三)召开比选会议,当场收取、开启比选申请文件;

(四)组建评比委员会比选;推荐中选人,编制比选报告;

(五)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比选报告、委托代理合同等有关资料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必须进行比选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国家或省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比选公告,并同时公开接受报名。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

(一)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比选项目的名称、性质、技术标准、规模、投资情况、实施地点和时间;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发售价格、时间和地点;

(四)对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等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六)比选人认为应当公告或者告知的其他事项。

比选公告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的内容。

比选公告规定的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第十一条比选人应当向比选申请人发出书面比选文件。比选人应当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一)比选公告;

(二)比选文件申请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五)代理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宜采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格式)

(六)履约担保格式;

(七)其他。

第十二条比选文件申请人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委托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审批(包括招标方案核准)的基本情况;(二)工程项目拟划分合同段的数量、比选内容,委托代理的主要事项和工作质量、期限要求;(三)资金来源;(四)比选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五)比选费用;(六)比选文件内容;(七)比选文件的澄清和解答;(八)比选文件的修改;(九)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十)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十一)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担保;(十二)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和装订;(十三)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十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十五)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十六)比选申请文件的更改和撤回;(十七)比选会议的召开;(十八)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及澄清;(十九)比选标准及办法;(二十)授予合同;(二十一)接受和拒绝比选的权利;(二十二)中选通知书;(二十三)履约担保;(二十四)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二十五)纪律与监督;(二十六)其他。

第十三条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召开比选会议的时间,不得少于7日。

第十四条不能按比选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议的,比选人应将延期的理由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可以一次进行比选,也可以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别进行比选,但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比选。

第十六条比选人如需对已出售的比选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时,应当在比选截止日期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第十七条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申请参加项目比选者,应具有与项目相符的资质等级,应具备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受到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不能参加比选活动。

第十九条比选申请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二)申请人担保

(三)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允许)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应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六)比选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七)招标代理初步方案,应包含工作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八)比选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1)营业执照;(2)招标代理资质证书;(3)资信、财务能力的证明文件;(4)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5)拟派出的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与主要业务人员的简历、业绩证明;(6)企业近五年来的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情况;(7)近三年来财务平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8)目前正在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情况和正在参加代理比选的项目情况等。

第二十条比选申请文件应当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比选人。

第二十一条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的函件是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比选申请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和送达。

第二十二条比选人对比选申请文件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

比选人不得接受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第二十三条任何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欺诈、弄虚作假、诋毁他人等手段参与竞争;不得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公平竞争。

第二十四条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应当与比选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比选会议应当公开召开。会议由比选人主持,邀请交通主管部门和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比选人对比选会议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比选工作由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和比选人代表组成的评比委员会负责。评比委员会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评比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八条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比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评比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条比选评比办法可采用双信封法、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和最低标价法等方法。

第三十一条评比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比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比选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比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评比委员会完成评比工作后,应当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评比报告。

评比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评比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二)开封比选申请文件记录情况;

(三)评比采用的标准和方法;

(四)对比选申请人的评价;

(五)推荐的中选人;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其他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和中选人应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订立书面招标代理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宜采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自确定中选人之日起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比选情况书面报告。比选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比选范围;(二)比选方式和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三)比选报告;(四)中选通知书;(五)代理合同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中选人不得对中选代理项目进行转包和分包。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比选:

(一)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

(二)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

第三十六条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比选再次失败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但符合比选公告要求条件的已报名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七条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收到中选通知书或者中选结果通知书后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逾期投诉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河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 川发改政策[2010]130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川发改政策[2010]130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防止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提高竞争透明度和比选效率,保证比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比选竞争制度化、规范性、标准化,我委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公开征求了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并重新编制了《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比选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只能按《标准比选文件》的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以其他名义或自定方法、标准规避比选和排斥潜在申请人。但国家有关部门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已经按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从其规定,项目业主应将其规定、项目审批和招标事项核准情况、委托代理合同报送我委备案。 二、《标准比选文件》分为合格法和评分法两种比选办法。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总投资以审批、核准、备案或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为准)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应实行评分法;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由比选人在合格法和评分法中自行选择一种比选办法。实行评分法比选失败后,比选文件备案部门可以将评分法变更为合格法。 三、招标代理业绩申报自2010年3月22日起开始。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业绩申报、公示和公告办法,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记录和公告办法,另文公布。 四、《标准比选文件》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4]39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中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5〕11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确认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5]45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2005—2006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6]39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公开比选规范文本)中几个具体条文修改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6]661号)同日废止。 我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实行统一的《标准比选文件》制度。本《标准比选文件》施行后,各地各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与《标准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标准比选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五、招投标标准规范工作重点在编制,关键在执行。各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对《标准比选文件》不适应现状和发展要求的,我们将及时作出修改、补充和解释。 六、本文件同时在省指定比选网站公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投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查阅、下载本文件的标准文本,可登录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325785971.html,)。 附件: 1.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合格法)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评分法)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某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DOC 35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年__月__日

第1章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已经____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比选人拟采用业主自行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 3、工程地址: 4、结构类型: 5、工程规模: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7、工期要求: 8、质量要求: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第2章邀请函 : __________________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1章“委托代理项目概况”。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_____________。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 1 个同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类似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天发售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1:00时),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北京时间200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截止)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 比选文件在_______________发售,每套收费人民币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招标代理资

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模拟试卷 一、填空题(共20题,40个空,每空0.5分,共20分)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中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政府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和委托、雇佣等。 4、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5、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6、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政府采购程序中,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9、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1、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12、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3、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的,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 1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1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为准。 17、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漏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 7个工作-日。 19、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 20、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1、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于---招标投标法---。 22、我省认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介是-------------和--------------。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项目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及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人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可自主招标;招标人不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三条参与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 第四条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大小可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按单个标段分别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第154号令)划分的代理范围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不按合同开展代理业务,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查实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下一个标段的选定。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可

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形式。其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以下(含3000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除可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外,也可采用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 (二)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以上6000万以下(含6000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采用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 (三)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采用综合评估法或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选定办法适用范围,但直接委托方式的上限值不能高于3000万、综合评估法的下限值不能高于6000万,调整后的办法应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六条随机抽取法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招标人在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并在公告前2个工作日内将公告内容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委托代理服务费金额、实施时间和地点; 3.对投标人要求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案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案 为规范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实施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司内部比选方式在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定。 一、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及选定范围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类项目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应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单位。 集团公司每两年通过一次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结合集团公司业务情况选取十家具有资质及能力的招投标代理公司作为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配合集团公司招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原则 (一)集团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招标业主单位且下属子公司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即工程类xxx万以上,货物类xx万以上,服务类xx万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方,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统一由集团公司组织。 (二)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司内部比选方式

在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出; (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应遵循招标一次选定一次;一个工程项目分期招标的可一次选定,也可多次选定; (四)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五)公司内部比选工作应在接受同级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工作按集团公司有关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程序 (一)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为招标代理公司选定的牵头部门,集团公司根据本通知成立选定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的公司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二)在选取招标代理单位时,由招标人向综合管理部提出招标要求, 综合管理部牵头公司领导、有关部门从已选取的十家具有资质及能力的招投标代理公司,结合招标人的招标要求,通过公司内部比选方式及资格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三)十家参评公司按照顺序利用10分钟时间,分别从公司概况、针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方案、主要代理业绩、信誉承诺与保障、投标报价、现场考评等方面阐述。比选评审小组按照设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表》(附件1)对各公

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代理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XXXXX 2018年5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3) 第2章比选公告 (3) 第3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4) 第4章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5) 第5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5) 第7章评审 (6) 第8章其他事项 (6)

第1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XXXXXXXXXX 3、建设单位:XXXXX 4、具体任务要求: 负责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按程序组织开评标活动,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将本次招标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业主单位。 6、付款方式:在本次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工作完成之后,由中标单位支付。 第2章比选公告 XXXXX(以下简称“比选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XXXXX 3、项目地址:XXXXX 4、代理范围: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5、项目基本情况:xxxxxx 6、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比选最高限价X万元,报价含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评标专家劳务费。进行下浮比例报价,申请报价幅度为上浮比例报价的,作为否决申请处理。 6、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2.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代理3个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 4. 2015至2018年5月未有违法犯罪记录和未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2016) 一、招标代理取费(50分) 1、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最低下浮率为20%); 2、以最低报价者得最高分; 3、高于最低报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二、人员素质(30分) 1、项目负责人配备(15分); ①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的得基本分10分, ②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12分, ③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的得12分, ④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15分。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江苏省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 2、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的专业人数应满足工程需要。缺一专业此项不得分。 具体要求: ①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90%及以上得10分; ②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

70%及以上得6分; ③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50%及以上得3分。 3、开评标辅助人员(3分): 开评标辅助人员具有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得基本分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 4、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2分) 项目组中具有招标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占全部参加人员总数80%以上的得2分,占60%以上的得1分。 三、招标代理类似业绩(10分) 1、以近三年内的类似代理业绩为准(此款以业主的条件为主)(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比选时带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原件备查); 四、社会信誉(8分) 1、近两年内获得省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得8分; 2、近两年内获得市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得5分; 3、近两年内所代理工程任何无投诉情况的得2分; 4、所代理工程出现投诉情况并经证实确实是招标代理单位责任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此项在比选前向当地招标办询查)。 五、资质等级(2分) 1、甲级资质得2分; 2、乙级资质得分; 3、暂定级资质得1分。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 比选单位: 二零一六年三月

第一章邀请函 致: 根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的规定,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确定你单位为比选候选单位。请贵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积极准备投标资料,并按时递交,我公司将按规定对比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略。 二、招标范围 略。 三、时间要求 项目时间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 四、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2:30。 递交地点:略 五、投标资料数量: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 六、投标资料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工期、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公司简介(资格、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获奖情况; 8、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状况; 10、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11、项目质量控制方法及承诺; 12、其他服务承诺; 13、收费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七、保密要求 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选定办法 福建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的实施方案和通知》(闽委办[2009]93号)要求,结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6号)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下列依法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一)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批准概算12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 (三)单项工程批准概算1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招标项目; (四)单项批准概算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五)虽在限额以下,但业主自愿采用本办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比选,是指由省或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优选一批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名录库,招标人从名录库中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事宜。 同一个项目,招标人可一次性选定招标代理单位。 第四条名录库分省和设区市二级。各县(市、区)不得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省级名录库在全省使用,设区市级名录库在本设区市内使用。 第五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省级名录库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对申请进入名录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择20名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名录库(第20名出现得分并列时同时进入名录库)。在名录库排名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流程解析

【招标代理流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流程解析 前期工作 备案: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告发布3日前将比选方案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公告: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在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免费发布比选公告,同时该媒体公开在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上代为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强制标准等报名条件以及报名办法等事项。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报名:比选申请人凭资质等级证书等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报名。 现场监督: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 确定比选被邀请人 比选人确定2个至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比选人应在此范围内预先确定比选被邀请人的个数并在比选公告中载明。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2个以上等于或者少于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应向全部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超过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在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按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数量从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确定,当场向其发出比选邀请。比选人应当将比选项目的内容、特点和要求书面告知比选被邀请人。比选被邀请人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提出报价。 组建比选评审委员会 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比选人单位不具备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补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一)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三)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招 标 人: 二〇 年 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书 : 为更好地做好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1.2项目总投资:亿元 1.3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性规划、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 2、资格要求 2.1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比选人2012年以来,具有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2.7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2.8比选人需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职工。 3、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3.1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10:00整 。

3.2地点: 4、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 系 人: 电 话: 比选须知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 3招标范围 4比选人资质条件1.营业执照: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比选人2012年以来,具有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比选人需提供职工半年内工资花名册原件等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职工,并在代理过程中始终不得更换。 5签字或盖章要求 比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比选文件 比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监督机构: 年月日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名称: 1比选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比选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的招标代理工作 5资金来源自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 6比选申请人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发展和改合格条件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乙级资质、财政部颁发的政 府采购甲级资质 9比选申请书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4 比选申请书提交地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 点及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 :年月日9 时00分15开启比选文件 时间: 年月日9时00分 地点 : 16评审方法及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1、工程概况及比选文件 ***************项目已经经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 文号为“”。本工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估算约为万元。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 二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2、比选报价 2.1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 2.2 本次报价只报《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比例百分数(%)。 3、比选申请书 3.1 、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3.1.1 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比 选申请书格式” 2~11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 的,也可以提供。 3.1.2 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3.1.3 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标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 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 确定中标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 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一)“投标文件文件应包含

下列资料”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五条规定 企业信誉符合第五条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五条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六、(二)条规定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服务范围符合第四条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六、(三)条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六、(九)条规定 第二步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 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参考实用]比选文件范本

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项目: 比选人: 20XX年月(盖单位章) 释义 《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示范文本》(20XX年版)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比选:是指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和方法,组建评比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筛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活动。 比选人:是指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建设单位,是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委托人。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示范文本》(20XX年版),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项目提出的资格条件、评比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响应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申请书:是指参与比选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比选文件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而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的申请文件。 中选:是指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比文员会评审,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1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比选项目编写 第2章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比选项目编写。 第3章申请人须知 3.1比选项目概况 3.1.1本次比选的比选人为:。 3.1.2本次比选的范围和内容:见《第1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3.1.3本次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第1章招标代理 机构比选公告》。

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版本)(DOC)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 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xxxxxxxxxxxxxx 二0一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2)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5) 第三章评审办法 (10) 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5)

第一章比选公告 xxxxxxxxxxxxxxxxxxx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为规范x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xxxxxxxx”)聘请策划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xxxxxxxxxxxxxxxxxxx等中介服务机构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策划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xxxxxxxxxxxxxxx。 (二)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三)比选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服务。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内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以上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决)算等)及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2011年、2012年、2013年)。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造价资质已入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比选申请人拟派的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四川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二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为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4年8

【参考借鉴】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doc

RRR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 比选单位: 二零一六年三月

第一章邀请函 致: 根据《RRR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的规定,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确定你单位为比选候选单位。请贵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积极准备投标资料,并按时递交,我公司将按规定对比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略。 二、招标范围 略。 三、时间要求 项目时间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 四、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2:30。 递交地点:略 五、投标资料数量: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 六、投标资料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工期、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公司简介(资格、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获奖情况; 8、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状况; 10、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11、项目质量控制方法及承诺; 12、其他服务承诺; 13、收费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七、保密要求 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

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 总则 1.1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办法采用评分法。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理申请书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 评审的地点由比选人决定,但比选文件备案时,备案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得分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分数以上的申请人,通过川报网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1.4 比选人进行评审时,应当通知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到场监督。 1.5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监督,但省直接监督管理的项目除外。 1.6 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和交通费用,由比选人按《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支付。 2. 强制性评审标准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良好信用、不良信用、细微偏差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各子项、细微偏差每1处的具体分值限定在0-5分,比选人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分值。备案部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准中申请人所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 = 40 分)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招标人: 二〇年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书 : 为更好地做好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亿元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性规划、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 2、资格要求 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比选人2012年以来,具有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比选人需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职工。 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10:00整。 地点: 4、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电话: 比选须知

评标办法: 参加比选招标公司得分= 参加比选的招标公司第一项的得分占65%+第二项的评委投票得分占35%

二、评委投票: 参加比选的招标公司,每一位评委逐一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按35%折算。 以上两项合计总分满分为100分。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5年 4月 23 日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招标人:二〇年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书:为更好地做好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1、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1.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1.2项目总投资:亿元1.3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性规划、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

2、资格要求2.1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比选人2012年以来,;具有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2.7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2.8比选人需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职工。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3.1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10:00整。 3.2地点: 4、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比选须知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 招标人建设项目: 2 项目名称 3 招标范围 1.营业执照:比选人必须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2.资质要求:政府采购乙 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 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具有中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比选人近三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南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阳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的规定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在建立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一)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二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提交身份证、省级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其中,甲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乙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12人。 第七条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建立信用档案,除满足第六条规定外,应按照《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外地进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建建 [2008]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二)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情况; (三)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在宛从业人员,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其发放《南阳市招标代理工作卡》。 凡进入南阳各级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持卡上岗。 第十条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代理负责人制度。项目代理负责人由其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代理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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