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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由首诊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

4、由保健科负责全院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

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8、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诊断、报告、隔离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在各医疗机构防保科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报告员接到临床的传染病报告要进行核实诊断,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真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临床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

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1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

传染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

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12个小时内通过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报告卡网络直报后,应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医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我院为法定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

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

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管理科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时,疾病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传染病疫情登记与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传染病管理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的科。

传染病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和实习生必须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诊断标准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填写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或者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报告卡。

4、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登记本专门登记。

5、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6、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或保健科。

7、任何个人对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8、检查发现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住院部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卡后,要在出入院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标记。

2、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

3、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报告卡上报防保科。

4、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科。

5、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

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处罚当班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加标记。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报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报告订正卡上报防保科。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处罚当班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标记。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死亡病例登记制度

1、急诊科、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各科室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资料保管。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

5、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象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6、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管理科进行网络直报。

7、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报、误报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传染病自查、奖惩制度

1、各临床科室的主任每月必须组织本科室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填写、报告质

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予以纠正。

2、医院预防保健科每月必须对门诊部和住院部各临床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对不报、漏报和迟报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报请医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3、门诊部、住院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病案室、信息科必须接受市、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管理指导检查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对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无漏报的每月相应奖励。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55842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55842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确定专人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有专职或兼职的疫情报告人员。 3、开展健康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加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4、定期对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并对全体教师定期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应休息治疗~在治愈康复后方可上岗。 5、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6、有计划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7、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源性、水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8、搞好教室卫生~坚持开窗通风换气、湿式扫除制度。 9、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提高机体免疫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学生~应暂缓入托、入学时间~督促其到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10、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原因调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1、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高平市疾控中心报告~并做好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或医学观察~对被污染的物品、食物及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消毒~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停止学生集体活动。

12、积极配合疾控机构进行传染源追踪调查~并认真落实疾控机构提出的 1 各项防治措施。 13、对学生的室内活动场所和公共物品应定期消毒。 1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或未按照本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并保证畅通,杜绝缓报、漏报、不报。 三、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学校内传染病蔓延。 四、学校要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严格处理各种疫情,接受并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工作的指导、流调、应急接种等工作,严格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排查制度。 六、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校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传染病暴发期间,到过传染病疫区的师生返校时应进行入校前排查。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伊川县城关镇留守儿童学校 2017年9月1日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盘水镇卫生院文件 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公共卫生站负责,疫情管理员洪福玉,疫情直报员洪福玉。 组长:谢远成 副组长:李安玲 成员:洪福玉、叶世美、何江丽、谭。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盘水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月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学校疫情防控制度汇总word.doc

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如下: 一、加强管理 1.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学校实际和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具体的防治措施,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对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以流行病学为基础,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广大师生、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具体措施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校长为组织领导,各班主任、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疫情报告负责人:赵芙蓉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中小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汇编

中小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1.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2.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通风和消毒制度 5.晨、午检制度 6.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7.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8.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健康工作体系。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分管领导、内设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每年度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三、规范健康教育实施。按照制度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卫生室专业化建设水平,配齐卫生室工作人员;规范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四、落实健康教育内容。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技能,使师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迖到 2

国家规定标准。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齐配足心理专兼职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扎实开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周)的各项工作,做好团体辅导和个体辅导工作。 六、做好健康体检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普查。体检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健全学生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体检异常的学生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掌握就诊结果。学校要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学生的体检数据。 七、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培育健康行为习惯。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强化用脑用眼卫生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亮眼操,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九、做好校园卫生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个人 3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2013 排上中心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兼职保健医生谭田田老师负责疫情管理、消毒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学生等,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班主任、疫情报告员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l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机构报告疫情。五、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登记备查,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七、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 八、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九、任何班级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那些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班级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学生晨检制度 一、为了预防学校传染病暴发,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固定专(兼)职晨检人员。 二、学校应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本地学生中有传染病疫情时,对入校学生开展晨检。在有重大传染病发生时,学校应对走读学生增设午检(要求同晨检)。 三、晨检在学生早操前由班主任开展,做到人人必检,晨检发现传染病疑似症状的马上隔离治疗。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报告流程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完整版)XXX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XXX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一、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学校卫生老师和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2、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3、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4、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三、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午检工作,掌握学生传 XXX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学校卫生老师和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2、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

通畅、及学校领导、县学校卫生保健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4、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午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时开窗通风换气,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201011博野镇中心校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工作相关制度汇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此模板仅供参考) 1.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1) 2.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 4.晨检制度 (6) 5.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8) 6.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9) 7.复课查验证明记录表 (10) 8.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1) 9.健康管理制度 (13) 10.通风、消毒制度 (15) 11.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度 (17) 12.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度 (19)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 (20) 14.传染病处置流程图 (31) 15.附件(相关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32)

博野镇中心校****学校(幼儿园) 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为做好我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制度,保障其能正常运转,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理,确保师生人身健康。特制定本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校园长) 副组长:**(主管副职或卫生室主管教师) 成员:***、***(一到六年级各班班主任) **校长为小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校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的制定,确保正常运转。 其他小组成员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包括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新生预防接种查验、通风、消毒等。 博野镇中心校****学校(幼儿园)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园长) 副组长:**(主管副职或卫生室主管教师)

成员:***、***(一到六年级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保障机制 (一)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二)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 职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三)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四)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三、实施应急措施 (一)及时转送发病、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治,居家或住院隔离。 (二)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消毒:擦拭消毒物体表面,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喷雾消毒或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三)在卫计部门的指导下,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性应急接种。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计部门的医疗措施。 (四)建立相对的隔离室,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五)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跟踪管理。 (六)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对人员密集的教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4篇)

XX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 为确保学生健康,在传染病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校长为本校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卫生员具体负责落实。 二、学生每天早上、下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检查,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汇总。各班主任每天上午7:50,下午1:50分别清查班级到校人数,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填写在班级晨检、午检表登统计上,分别于当天上午8:30,下午2:30以前送报卫生员处。每天早上9:00、下午2:30以前卫生员将一日两次检查情况向分管校长或校长处进行汇报。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37.5℃)、头痛、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学校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将患者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对发热、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发现传染疾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7天。各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 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学校。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如有疫情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逐级上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9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完整word版)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制度汇编,推荐文档

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山西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镇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

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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