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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基本知识

自然法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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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

简介

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但通常是指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它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断定能够发现永恒不变的标准,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其中亚里士多德认为,有一种无论何处均具有同样权威、通过理性可以发现的自然法或者正义。斯多噶学派引进了一种新的看法,并设想了均等的自然法,认为理性乃人所共有,自然状态则为理性控制的和谐状态,但已为自私所破坏,故而应当恢复自然状态。按照理性去生活,就是按照自然生活。罗马法中的自然法思想即源于此。中世纪教会法学者惯于使自然法与上帝法相一致,不过有的学者在自然法中强调上帝的理性,有的学者却强调上帝的意志罢了。

启蒙运动后,自然法理论终于变成一个独立的理性主义思想体系。谓其独立,是指独立于教会与神学而言。荷兰法学家H·格老秀斯相信宇宙受理性自然法统治,自然人由人的基本性质必然产生的准则所构成。英国的T·霍布斯提出了社会契约假说,认为社会契约是为走出自私和残酷的自然状态、而赋予统治者以管理权的契约,但统治者必须遵守自然法。

19 世纪,自然法的思想普遍受到责难,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虚构,纯理论性作为法国革命的口号带来了许多过分的结果,认为自然法已经死亡,并判定其不可能死灰复燃。但在20 世纪,自然法又有再生迹象,有些学者恢复了对自然法的研究。马克思主义者对待自然法观念的态度时,批判其历史唯心主义的本质,却不拒绝其合理成分。

以上关于自然法学说,林林总总,各有不同,但却在以下表现其共性:⑴自然法是永恒的、绝对的。⑵人的理性可以认识、发现自然法。⑶自然法超越于实在法之上,后者应当服从前者。

自然法是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对它的诠释与使用在其历史进程中千差万别。通常而言,自然法的意义包括道德理论与法学理论,尽管二者的本质在逻辑上互不相干。根据自然法的伦理学说,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起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而依照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准则的权威,至少部分来自针对那些准则所具道德优势的思量。

在自然法的哲学体系中,法律与道德的概念时有交会,这种理念称作“交叠命题(overlap thesis)”。

自然法的学派可谓百花齐放,其差异在于,在法律规范的确定方面,道德究竟扮演着何等重要的角色。本条目倾向分别阐释对自然法的不同理解,而避免简单地将那些理论拼凑糅合。“自然法”这个术语涵义颇丰,它既是一类道德理论,又是一种法理学说,而这两种社会科学的核心却是截然不同的。

影响

自然法主张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公正至上。自然法是整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法律本质

法律是命令抑或正义?“自然法”明确摒弃“法律即是命令”的观念。法律何以不能是“主权者的命令”?如果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那么主权者便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因为其独立于法律之外。但是主权者并不能免除一切法律义务,否则便是不折不扣的强权与暴政,社会秩序无法建立。而且主权者的命令之外还有一些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可以称之为法律,譬如国际法。

法律是意志抑或理性?如果法律就是意志,无论这意志是上帝的意志或者是人民的意志,当上帝不存在或者人民的意志失去理性,法律又将呈现出何种面貌呢?法律尽可能是意志的表现,但未必尽然只是意志的表现,理性同样不可忽视。

登氏认为,自然法原是有关法律的一种界说,它隐含了对法律观念的一种扩充,甚至可以扩充到“任何规范人

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胡克语)。这种扩充虽然太过宽泛和笼统,却有助于“使人们得以用新的眼光去了解法律现象。一种法律,即使不能对人施以制裁,仍然可以是一种法律”。例如国际法或宪法的某些条款。

自然法恰恰提醒我们,法律不仅仅是命令抑或意志,而应当更多地体现正义抑或理性。

法律道德

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的问题是历史上任何法理学派都无法回避的问题。美国法学家庞德在其著作《法律与道德》

中对历史上的各法理学派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进行了一番近乎完美的梳理。庞德认为,法律与道德有着共同的起源,但在发展过程中分道扬镳了。他说:“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像分析法学家所追求的那样),以及将两者

完全等同的做法(像自然法学派所追求的那样),都是错误的。”这不失为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所作的一个中肯而客

观的定位。但是在登特列夫看来,庞德把法律与道德等同的错误做法归咎于自然法学派确实有点冤枉了这些虔诚

而勤勉的自然派法学家们。

登氏总结了法律与道德混淆的两种情况:

第一,法律道德化,即法律从属于道德。这源于自然法理论认为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使人服从,也在帮助他

们成为有道德的人。这显然不利于法律的独立与发展。

第二,道德法律化。把法律评价引进道德领域,这样做的后果对法律抑或道德都不利。“正如人们感到法律之

道德化有违法律经验之证据,人们也感到道德之法律化会危害到道德的本质。”譬如以武力强制迫人为善,这“善”还

是不是原来的“善”?

登氏随后开始为自然法学家们为区分法律与道德所作出的贡献仗义执言。法律与道德之区分已为法学界诸多

学者所熟知,正如庞德总结的:“在主旨方面,据说道德涉及人的思想和情感,而法律只涉及人的行为;伦理学的

目标是完善人的个体品格,而法律只是尝试去调整个人和个人之间、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据说道德更关注这

类行为背后的事物,而不仅仅是行为本身。相反,法律关注行为,并且只是关注表现于行为性质之中的思想与情感,并以此判断它们对一般安全或一般道德所构成的危害。”

登氏也把法学家们所作的这些区分总结为三点:

第一,法律是社会的或客观的,道德是个体的或主观的。在登氏看来,这个区分,“即使经院学者,对这个要

义也不是完全懵然无知的。”阿奎那就认为,自然法作为一种道德诫律,管辖范围是及于“一切德行”的,但人订的法

律基本上并非以增进美德为目的,而毋宁是确保一个和平的共同生活的目的。这个目的正是社会性的目的。

第二,法律的强制力不同于道德之约束力。登氏眼中的中世纪自然法理论家已经领会到法律命令与道德命令

的区别了。

第三,法律的“外在”与道德的“内在”。法律更多是源于外在的经验,而道德则深入人们内心的良知。法律义务

之“外在性”也被早期伦理与自然法作家认识到了。他们典型的代表就是阿奎那和胡克。阿奎那认为,鉴于“人只能

看到呈现的事物”,所以人只能对外在行动下判断;只有上帝才能判断意志的内在活动,深入人之不为人见的内心

深处。胡克则称,人订的法律关注“已发”,只管行为;上帝的法律则可以关注未发,注重人的心灵。

在这个总结之后,登氏为自然法学说正名道:“自然法学说绝不是使以上两个领域(即法律与道德)混淆的祸首,相反的,它使人对其差异有更深的认识。

尽管部分法学家希望通过法律与道德的这些区分而试图将法律与道德截然分开,但是其结果却让他们失望了。

道德未必就是个体的,人类社会确实存在着公共道德。登氏说:“一种纯属个体的道德是无法想象的。”法国人涂尔

干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无论群体是什么样的,道德与群体成员的身份是一并形成的。”法律的强制力也并不能

必然证成法律之为法律,因为强盗同样可以有强制力,而且某些法律即是没有明显的强制力也不失其为法律,譬

如国际法与宪法的某些条款。法律之外在性也是模糊和大概的,因为即便是外在命令也需关注内在的意志与自由,

否则法律之中便不会有“善意”、“恶意”之类的概念了。自然法学说让我们直面法律与道德之密不可分的关系,也使

我们认识到二者的区分不是那么简单。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自然法学说既承认法律与道德的紧密联系,

也不否认二者的区别,但是这种区别却应当是更深层次的。

相关内涵

1.哲学自然法

自然法理论在近代自由主义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自然法理论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都必须接受确定不移的法则,即自然法的支配,自然法赋予人们某些基本的权利即自然权利,并且构成国家实在

法的基础。在多数情况下,自然法观念为人们对现实政治生活的批判提供了重要的前提,也是人们反抗国家暴政

或者是向国家要求更多政治和社会权利的基本依据之一。

罗马天主教会将自然法理解为造化中无所不在的规律,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 A.D.)的影响,这种观点同时也通过萨拉曼卡学院(School of Salamanca)得以传播扩散。

该哲学系统认为人类是由躯体和精神组成的,并且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也许指灵魂)部分间紧密相连。按照

这种理论,人类被描述为具备美德的物种。我们可以追求的这种美德,拥有许多具体表现,例如,生殖对于所有

动物来说都是普遍与寻常的,然而对真理与智慧的崇尚和追求,却倾向于人类特有的才智。存在于我们躯体与精

神之间那难解难分的联系,要求我们的行为不能仅仅受原始本能的影响,而更应该为高尚的理性所指引。

之后,格劳秀斯(Hugo Grotius)将他的国际法奠基于自然法。特别他论海洋自由和正义战争理论的著作更是直接诉诸自然法。关于自然法本身,他写到:“即使一位全能者的旨意都不能改变或废除”自然法,“即使我们假设那不可能的事--就是上帝不存在,或他不关心世人之事,它都将保持其客观的有效性”(De iure belli ac pacis,Prolegomeni Ⅺ)。这就是有名的“假设上帝不存在(etiamsi daremus non esse Deum)”的论证,使得自然法不再必然地连结于神学。格劳修斯说:“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它甚至不能为上帝所改变。尽管上帝具有无穷的力量,但也有些事情是他力所不能及的。……正如上帝不能让2 乘以2 不等于4 一样,他也不能让那些本质为恶的事物不再为恶。”

2.法学自然法

在法学中,自然法的学说指在自然状态中固有的正义法则(这可以解释为发现,而不是如同权利法案一样的发明),以及(或者)在解决冲突的自然过程中显现的规律(具体化为习惯法)。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非常不同的,甚至有时会相互对立或弥补,尽管他们拥有共同的特征,即这两者依赖无所不在的自然规律,而不似人为设计的正义法则。在上述两种情形的任何一个方面,自然法都被认为是独立于法律程序而自由存在,而不是简单地作为起源自法律系统的戒律。鉴于法律实证主义会说,一部无典可查的法律是不公正的法律,自然法也许会回应道,一部不公正的法不足以法律论之(即恶法非法)。法律解释主义(Legal interpretivism,在英语世界,罗纳德·德沃金对它的捍卫是十分著名的)坚持要有一个区别于自然法或实证主义的立场。

自然法的概念在英裔美国人的习惯法发展史上,据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在议会与君主政治的斗争中,议会方

面时常从英国基本法中引经据典,而英国基本法有史以来便蕴含了自然法的精神,并且对于君主的权力做出了限制。自然法原理在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独立宣言》中表露无遗,此外19 世纪无政府主义者、法理学家斯波纳也对自然法做了明确表述。

自然法体系如今正经历着一场蜕变(如同法律实证主义那样)。许多美国哲学家,包括吉麦恩·戈瑞塞斯、约翰·芬尼斯、罗伯特·P·乔治,以及加拿大哲学家约瑟夫·波义耳,都已经创立了一套引人瞩目的,这一宝贵传统的崭新注解。在功利主义与康德哲学之外,自然法学说浸润着道德标准,也是分析哲学中第一原理伦理学说的时兴选择。“新自然法”理论正如它有时被理解的那样,是起源于戈瑞塞斯的理论,它集中关注“基本人类财产”,例如生命(这样的财产具有“不证自明”的固有价值),以及这些财产显示出的,与其他事物不可比较的性质。(注:上文为转引)

3.人权哲学基础

人权作为一种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价值诉求,其价值依据只能是超验的。马里旦说过:“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

自然法(Natural Law)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法律,而是一种昭示了绝对公理和终极价值的正义论。在西方文化中的“nature”,有点类似于中华文明中的“道”,指的是一种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客观世界。“nature”是永恒的,绝对的,无条件的,这就决定了人权的普适性。而这种“天道”也决定了人们必须用合乎“人权”的方式来对待任何一个人,任何蔑视,损害,否定“人权”的行为都是“逆天而行”,这就是人权的道义性。

西塞罗曾说过:“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他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

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

人权,正是作为这样一种超验的“真正的法律”,成为了正义与非正义的终极法官。

中考初中生物全部基本知识汇总

中考初中生物全部基本知识汇总 第一单元生物和生物圈 第一章认识生物 第一节生物特征 生物特征:①生物的生活需要营养②生物能进行呼吸③生物能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④生物能生长和繁殖⑤生物都有遗传和变异的特性⑥生物能排出身体内产生的废物⑦除病毒以外,生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生石花是生物,机器人和石钟乳不是生物。 第二节调查周围环境中的生物 1调查:①明确调查目的和对象②调查过程要如实记录③对调查的结果要进行整理和分析,有时还要用数学方法进行统计。 2生物的归类方法:①按形态结构归类:动物、植物、其他生物。②按生活环境分:陆地生物和水生生物等。③按用途分:作物、家禽、家畜、宠物等。 第二章了解生物圈 第一节生物与环境关系 1生物圈:地球上所有生物与其环境的总和。 2环境中影响生物生活和分布的因素叫生态因素;生态因素分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 3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常见的有:捕食关系、竞争关系、合作关系、寄生关系等,最常见的是捕食关系。 4生物与环境的关系:生物既能适应环境,也能影响环境;环境能影响生物。蚯蚓可以疏松土壤,说明的是生物对环境的影响;荒漠中生活的骆驼尿液非常少,说明的是生物对环境的适应。 5对照实验:在研究一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所进行的除了这种条件不同以外,其他条件都相同的的实验叫对照实验;取平均值或随机取样目

的是减少实验误差。 6探究实验的基本思路: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制定和实施计划——得出结论--表达交流。 第二节生物与环境组成生态系统 1生态系统概念: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生物与环境所组成的统一的整体叫做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由生物部分和非生物部分组成,其中,生物部分——生产者(主要是植物)、消费者(主要是动物)、分解者(细菌和真菌);非生物部分——阳光、空气、水等。 2食物链:在生态系统中,不同生物之间由于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形成的链状结构。食物链的书写要求:①起点是生产者(植物) ②终点是最高级消费者。③箭头指向取食者或捕食者④食物链中只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没有分解者和非生物部分。 3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就是沿着食物链和食物网流动的;不易分解的有毒物质会沿着食物链不断积累,营养级别越高的生物,体内积累的有毒物质越多,能量和数量越少;营养级越低的生物,有毒物质越少,数量和能量越多。 4生态系统有一定的自动调节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的数量和所占的比例是相对稳定的,这说明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动调节能力,但这种调节能力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如果外界超过这个限度,生态系统就会遭到破坏。生态系统成分越复杂,自动调节能力越强。 第三节生物圈是最大的生态系统 1生物圈范围:大气圈的底部、水圈的大部、岩石圈的表面。以海平面来划分,生物圈向上可达10千米,向下可深入10千米。 2生物圈是个统一的整体,各个生态系统都是相互联系的。湿地生态系统有“地球之肾”之称;森

高中生物知识点整理大全(完整版)

必修2遗传与进化知识点汇编 第一章遗传因子的发现 第一节孟德尔豌豆杂交试验(一) 1.孟德尔之所以选取豌豆作为杂交试验的材料是由于: (1)豌豆是自花传粉植物,且是闭花授粉的植物; (2)豌豆花较大,易于人工操作; (3)豌豆具有易于区分的性状。 2.遗传学中常用概念及分析 (1)性状:生物所表现出来的形态特征和生理特性。 相对性状:一种生物同一种性状的不同表现类型。 区分:兔的长毛和短毛;人的卷发和直发等;兔的长毛和黄毛;牛的黄毛和羊的白毛 性状分离:杂种后代中,同时出现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的现象。如在DD×dd杂交实验中,杂合F1代自交后形成的F2代同时出现显性性状(DD及Dd)和隐性性状(dd)的现象。 显性性状:在DD×dd 杂交试验中,F1表现出来的性状;如教材中F1代豌豆表现出高茎,即高茎为显性。决定显性性状的为显性遗传因子(基因),用大写字母表示。如高茎用D表示。 隐性性状:在DD×dd杂交试验中,F1未显现出来的性状;如教材中F1代豌豆未表现出矮茎,即矮茎为隐性。决定隐性性状的为隐性基因,用小写字母表示,如矮茎用d表示。 (2)纯合子:遗传因子(基因)组成相同的个体。如DD或dd。其特点纯合子是自交后代全为纯合子,无性状分离现象。 杂合子:遗传因子(基因)组成不同的个体。如Dd。其特点是杂合子自交后代出现性状分离现象。 (3)杂交:遗传因子组成不同的个体之间的相交方式如:DD×dd Dd×dd DD×Dd等。 自交:遗传因子组成相同的个体之间的相交方式。如:DD×DD Dd×Dd等 测交:F1(待测个体)与隐性纯合子杂交的方式。如:Dd×dd 正交和反交:二者是相对而言的, 如甲(♀)×乙(♂)为正交,则甲(♂)×乙(♀)为反交; 如甲(♂)×乙(♀)为正交,则甲(♀)×乙(♂)为反交。 3.杂合子和纯合子的鉴别方法 若后代无性状分离,则待测个体为纯合子 测交法 若后代有性状分离,则待测个体为杂合子 若后代无性状分离,则待测个体为纯合子 自交法 若后代有性状分离,则待测个体为杂合子 4.常见问题解题方法 (1)如后代性状分离比为显:隐=3 :1,则双亲一定都是杂合子(Dd) 即Dd×Dd 3D_:1dd (2)若后代性状分离比为显:隐=1 :1,则双亲一定是测交类型。 即为Dd×dd 1Dd :1dd (3)若后代性状只有显性性状,则双亲至少有一方为显性纯合子。 即DD×DD 或DD×Dd 或DD×dd 5.分离定律 其实质 ..就是在形成配子时,等位基因随减数第一次分裂后期同源染色体的分开而分离,分别进入到不同的配子中。 第2节孟德尔豌豆杂交试验(二) 1.两对相对性状杂交试验中的有关结论 (1)两对相对性状由两对等位基因控制,且两对等位基因分别位于两对同源染色体。 (2) F1 减数分裂产生配子时,等位基因一定分离,非等位基因(位于非同源染色体上的非等位基因)自由组合,且同时发生。 (3)F2中有16种组合方式,9种基因型,4种表现型,比例9:3:3:1

古典自然法思想

西方的自然法学思想是怎样兴起的? 在西方数千年法律思想长河中,“自然法”这一名称被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为不同目的而运用,它的命运也极尽曲折:既曾经被奉上神坛,当作绝对 的真理,判断现存法律(实在法)是非的终极标准,受到热情的捍卫,或作为 革命的旗号,这是从古希腊哲学、古罗马法学、中世纪神学到启蒙运动一段很 长的故事;又曾被视为无稽之谈,给与无情的嘲讽和猛烈的攻击,被边沁(J.Benthan,1748--1832)讥为“高烧时的胡说八道”,这主要是19世纪法 律分析实证主义、功利主义甚嚣尘上之事。时间进入到20世纪,一度衰落的自然法学又开始了复兴进程,特别在二战以后达到高潮,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观 念重新进入人心,占据了法学理论的重要地位,并极大地影响了法律实践。 自然法学的历史命运说明,只要人类还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还需要追问现 存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还试图改革现状以创造更美好的社会,就避不开自然法 的问题。正如梅因(Henry Maine,1822—1888)所指出的:“如果没有自然法,…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一个方向发展了”i[①]。或者用祁克(O.F.von Gierke,1841—1921)的话来说,就是“不朽的自然法精神永远不能被熄灭。如果它被拒绝进入实在法的机体,它会象一 个幽灵飘荡在房间的周围,并威胁要变成一个吸血鬼吸取法律机体的血液。” ii[②] 纵观从古到今自然法概念的含义变迁,有一点始终不变的是:它与实在法 相对,是高于实在法并对其进行约束的一些基本原则。因此本文将承认有高于 实在法的基本原则(来源于神意、道德或人权等等)存在的法学思想,都称为 自然法学,以此作为讨论自然法学思想兴起的基础。 一、古代的自然法学 当代自然法学的传统基础,主要是17、18世纪近代启蒙思想家所宣扬的自 然法的观念(被称为古典自然法),而古典自然法又来自于古代和中世纪的自 然法思想。 古代的自然法,最初含义显然来自于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的理解,认为大自 然是不可侵犯的,自然法就是反映自然存在的秩序的法,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这是古希腊人对西方法律思想的杰出贡献,代表人物为前期的智者、亚里士多 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和后期的斯多葛主义者。古罗马人的 自然法观念从斯多葛主义发展而来,强调自然法就是正义,是人定法(万民法、市民法)之前发生的、由自然理性指定给全人类的法律,它是最根本的法,是 衡量一切人定法的唯一标准,人定法应以自然法为根据。前期代表为西塞罗

现代档案管理基础知识

档案知识 一、档案收集 1、档案收集工作的意义:档案收集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与档案工作中其他各项工作比较起来,它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作好档案收集工作对整个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1)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是档案业务基础工作中的基础;档案的收集,就是整个档案馆(室)取得和积累档案的一种手段; (2)从组织整个国家档案工作来说,档案的收集工作是贯彻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首要的具体措施; (3)从收集工作质量高低的影响来说,它直接关系到档案工作的其他环节。2、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丰富馆藏; (2)加强馆外调查和指导; (3)推行入馆档案的标准化; (4)保持全宗和全宗群的不可分散性。 3、机关内文件的归档 二、档案整理 1、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 (1)在正规的工作条件下,档案室所接收的是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的是由机关档案室根据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2)对整理不善的档案进行局部调整。 (3)零散文件的整理。 2、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档案的整理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历史联系主要表现在文件的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几个方面。 (2)档案的整理应该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原有基础指,第一,充分重视和利用先前整理的基础,以确定档案整理的任务和要求,来要轻易打乱重整;第二,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应该充分研究和利用原来整理的成果,不要轻易破坏以往整理和保存的历史状况。 (3)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3、全宗: (1)概念:全宗就是一个独立的机关或著名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整体。 (2)意义:区分全宗是档案整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全宗不仅是个整理方法问题,也是一条原则、一种理论,称为全宗原则和全宗理论。全宗理论是在档案集中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是随档案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全宗理论的确立,对档案室、档案馆档案的管理,有重要的组织作用。全宗理论发展的历史,是与档案整理的不同原则联系在一起的。 4、全宗构成的条件和立档单位:形成全宗的机关,称为立档单位,又称全宗的构成者。一个机关就是一个立档单位,一个立档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就构成一个全宗。 (1)构成条件:第一,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主要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第二,是一个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自己可以编造预算或财务计划;第

小学数学基础知识技能和应用

小学数学基础知识技能与应用 珠街中心学校唐修妲 小学数学复习课的基本目标(课件)是抓住双基串成线,沟通联系连成片,温故知新补缺漏,融会贯通更熟练。复习课的特点之一是“理”,对所学的知识要进行系统整理;特点之二是“练”,巩固、灵活应用;特点之三是“提”,提炼出方法和技能。如何使小学数学复习课能够有效地发挥高度概括、形成知识网络、加深学生记忆、发展学生思维的作用,克服时间短、内容多等因素,提高学生综合数学素质呢?我个人以为,上好数学复习课要做到如下“六要”:1、目标要明。2、择例要精。3、方法要巧。4、训练要活。5、评价要准。6、矫正要快。为使复习更贴近实际,从而用较少时间达到较好的复习效果,为此我和各位老师交流以下几点个人复习意见:课件 第一、教师和学生都要端正心态,充分认识复习工作的重要性。许多教师对待复习工作,总是抱有无所谓的心理或教学工作已经完成,放下重担一身轻的心态。这些都是阻碍复习工作的不利因素,也是导致复习工作杂乱无章原因。其实复习工作正是全盘工程的重中之重,处理不好就全功尽弃。因此,教师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正确全面的认识和分析现状,真正了解学生的基础,面向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复习课程。复习阶段不仅要注意学生的知识整理,还要注意学生情绪的变化,尤其到了复习的最后几天,由于疲劳的缘故,学生的情绪可能会反复无常,这时,更需要老师的耐心、爱心。 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并认真执行计划。合理安排进度,循序渐进,稳步提高。古人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复习要具有针对性,目的性和可行性,找准重点、难点,疑点及各知识点易出错的原因,对症下药。

我个人的复习思路是从简单到复杂,个别到整体,然后再从专项练习着手。最关键的还是把那些容易错的题目归纳起来这样才能有针对性。教师找出各块知识中学生易混、易错、难于理解的题型,在各块知识点的平铺整理中,当作示范例题进行讲解应用,以此,教给学生应用的方法,解决的技巧,让学生明白知识结构,懂得应用范围,掌握使用方法,能够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第三、适时分析,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中有许许多多漏洞,不同的学生,掌握的薄弱环节各有不同,而且多少不等,学生自己往往是意识不到这些的,学生总以为自己都会了,都掌握了。这并不是因为学生骄傲自满,而是因为他们真的没有发现自己哪儿掌握得不好。这时候,就需要老师对他们知识的掌握情况查缺补漏,及时发现学生的薄弱环节,对薄弱处进行反复训练,重点强化。那么怎样才能发现学生的薄弱环节呢?综合练习就是最好的检测工具,一份好的综合练习应该涉及到教材80%以上的知识点。这样的综合检测结果,教师就可以从中看到学生失分点,有针对性地训练。 第四、辨析比较,区分、弄清易混概念。常考易错题多是教学内容中的基础知识、重点知识,而往往又是学生一不细心就错的题,从实际考虑,这类题的失误、丢分,都会让人感到太可惜、不应该。具体说:有些题,不细看会认为是一样的题,但细看后,并不一样,并且解题的方法完全不同;有些题,看内容和形式不同,但解题方法却完全相同。所以,复习时,教师要有意识地把这些题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复习。如:(课件)第五、一题多解,多题一解,提高解题的灵活性。有些题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得到不同的解题方法。一题多解可以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灵活解题的能力。不同的解题思路,列式不同,结果相同,收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同时也给其他同学以启迪,开阔解题思路。如:(课件)第六、复习题的设计应做到有的放矢,要总结知识,揭示规律,挖掘创新。题不在多,而在于精。机械的重复,什么都讲,什么都练是复习大

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生物学知识点总结汇总

七年级下册生物学知识点汇总 班级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 第四单元生物圈中的人 第一章人的由来第一节人类的起源和发展 1、进化论的建立者达尔文提出:人类和现代类人猿的共同祖先是森林古猿。 2、人类的进化过程: 原因:森林大量消失,树栖生活为主的森林古猿为了适应环境下地生活,逐渐能直立行走、制造并使用工具、使用火、大脑发育、产生语言、最后进化成人类。 3、与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类人猿是黑猩猩。 4、化石,也就是石化了的遗体、遗物、遗迹。是研究人类起源与进化的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第二节人的生殖 1、生殖系统 (1)男性生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睾丸:男性最主要的性器官,产生精子和分泌雄性激素内生殖器附睾:位于睾丸的背面,贮存和输送精子 输精管:输送精子 精囊腺和前列腺:分泌黏液 外生殖器阴囊:保护睾丸和附睾 阴茎和尿道:排精、排尿 (2)女性生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卵巢:女性最主要的性器官,产生卵细胞和分泌雌性激素内生殖器输卵管:输送卵细胞,受精的场所 子宫:胚胎发育的场所 阴道:月经流出,精子进入、胎儿产出的通道 外生殖器:即外阴 (3)精子、卵细胞和受精 精子:雄性生殖细胞,较小,似蝌蚪,有长尾,能游动。 卵细胞:雌性生殖细胞,球形,人体内最大的细胞。 受精:精子与卵细胞结合形成受精卵的过程。受精卵形成标志着新生命的开始。 受精场所:输卵管 2、胚胎的发育和营养: (1)发育:发育场所:初期在输卵管内;随后,在母体子宫内继续发育38周左右。受精卵通过细胞分裂发育成胚泡,胚泡移到子宫内,在子宫内膜种植下来,称为怀孕。胚泡继续细胞分裂和分化,发育成胚胎。怀孕后8周左右,胚胎发育成胎儿,呈现出人的形态。胎儿发育成熟后,从母体阴道产出,这个过程叫做分娩。 (2)营养:胚胎发育初期所需要的营养来自卵黄;胚胎在子宫里的发育所需要的营养物资和氧通过胎盘、脐带从母体获得。胎儿产生的二氧化碳等废物也通过胎盘经母体排出。因此,胎盘是胎儿和母体进行物质交换的结构(器官)。 3、“试管婴儿之父”罗伯特·爱德华兹,2010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第三节青春期

初中生物知识点大全(完整版)

初中生物知识点大全(完整版) 一、细胞与遗传变异 (一)生物的特征及细胞的结构功能 1、生物的特征: ⑴生物的生活需要营养;⑵生物能进行呼吸; ⑶生物能排除体内的废物;⑷生物能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 ⑸生物能生长和繁殖。(6)除病毒外、生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 2、细胞的结构和功能: 细胞是生物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细胞的生活需要物质和能量。 1665年罗伯特·虎克发现细胞并命名。 (1)植物细胞: ①细胞壁---保护、支持细胞; ②细胞膜---保护、控制物质进出细胞; ③细胞质---其中有液泡(含细胞液)、叶绿体(进行光合作用、合成有机 物)、线粒体(进行呼吸作用、是能量转换器); ④细胞核---含有遗传物质。 (2)动物细胞:细胞膜、细胞质、细胞核。

(3)植物细胞有、动物细胞没有的结构(区别):细胞壁、液泡、叶绿体。 3、细胞分裂---就是一个细胞分成两个细胞的过程。细胞分裂使细胞的数目增多。 (1)细胞分裂的过程(步骤):①染色体复制加倍、均分;②细胞核分裂成两个;③细胞质分裂成两份,每份各含一个细胞核;④形成新的细胞膜(植物细胞还形成细胞壁);⑤一个细胞分裂成两个细胞。 细胞分裂时,染色体的变化最明显。 (2)染色体复制均分的意义:染色体的复制均分,实现了遗传物质DNA的复制和均分,保证了细胞分裂产生的新细胞与原细胞所含的遗传物质的相同。 4、细胞生长---指新细胞不断从周围环境中吸收营养物质,并转变为组成自身 的物质,体积逐渐长大的过程。细胞生长使细胞的体积变大。细胞分裂和细胞生长,使生物体由小长大。正常细胞不能无限的分裂生长。 (二)生物的遗传与变异 5、性状:生物体所表现的形态结构、生理特性和行为方式。 遗传学的创始人——孟德尔。 6、相对性状:同种生物同一种性状的不同表现形式。 如:有耳垂和无耳垂,有酒窝和无酒窝。

《西赛罗自然法思想》

《西赛罗自然法思想》 2.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 法律是什么。西塞罗认为。“法律是根据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达的对正义和非正义区别,人类法律受自然法指导,保障和维护高尚者”。[10]法律是自然法的具体体现,法的根源是自然法。法不是以人们的意见和意志为基础,而是以自然为基础的。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它具有道德性,是因为它与自然法相符合。西塞罗在论述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时,主张“恶法非法”。凡是不符合自然法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违背了对人民的承诺的,制定的法令不是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考虑的,都不能称为法律,也就不具有法律的效力。从这种意义上讲,自然法是判断人民的决议、的命令是否能够成为法律的标准。如果一个国家的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害,而且还是不公正的,那就是说不存在法律,这个国家就没有意义。在他看来,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福祉、国家的繁荣昌盛和人们的安宁而幸福的生活。如果说法律可以区分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那么,要想区分好的和不好的法律,只能以自然为标准。我们遵循自然法,不仅是能够区分合法与非法,而且能够区分高尚和丑恶。 三、自然法的特征 第一,自然法是最早的法。“自然”、神明都是自然法的来源,它的内容是理性,人和神共有的特性是理性,而神是万事万物(包括人在内)的创造者,因此,自然法是最早的法。这是理所当然的,它“适

用于所有时代,产生于任何成文法之前,或者更确切地说,产生于任何国家形成之前”。也就从根本上说明了,自然法的产生早于成文法,而从产生时间来说,它却比成文法具有更为悠久的历史。第二,自然法是至高无上的、正确的法,在这一点上与神法是一样。自然法与一切人定法相比具有最高性,它统率全人类。由于自然法即神明的理性,它是最高的理性,是神明之法,因而谁不服从它将会受到严历的惩罚。而人定法则是神明赋予人类的,神明创造了人,并让人有了理性众所周知,人类有好的品质,也有坏的品质,所以,人定法是否正确就需要分析,但自然法是可以为人类认识的,因为人类具有一种和神一样的德性,即达到至善,进入最高境界的自然,西塞罗强调,人类出生就是为了正义,即认识自然法。第三,判断善与恶、好的法律与坏的法律的标准是自然法。正是由于自然法的正确性,它才可以用来作为衡量善与恶、法律的好与坏的尺度。在西塞罗看来: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好的、善的。判断一个法律的好与坏,或者说判断一个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并非看其是否是以元老院的决议抑或是以人民大会的决议形式通过的法律。[13]如果那些立法者违背自己的诺言和声明,给人民制定有害的、不公正的法规的人立法时,他们什么都可以制定,只不过不是法律。与此相同,“如果人民通过了有害的决议,不管这些决议是什么样的,它们也不应被称为法律。”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西塞罗所说的与自然相吻合的、正确的法律应是附合罗马传统、有利于共和国长治久安的法律。 可见,西塞罗重法律的实质而不重形式。这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公关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doc 7页)

公关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doc 7页)

一、基本概念 1、公共关系:指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即一个社会组织用传播的手段,使自己与公众相互了解和相互适应并谋求组织与公众的共同利益的一种活动或职能。 公共关系学:是一门以公共关系为研究对象,旨(zhì,用意、目的)在揭示公共关系活动的规律,并以这种规律指导公共关系实践的科学。传播:传播是社会组织利用各种媒介,将信息或观点有计划地与公众进行交流与传递的沟通活动。 刻板印象: 组织机构:是指为了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而组成的一个独立单位的社会群体。 公共关系专业公司:专门为客户提供公共关系劳务和业务咨询服务的传播型、服务型的组织机

构。 性格: 2、社区关系: 心理定势: 月晕效应: 广告:广告是在印刷媒体上购买空间或在电子媒介上购买时间,以语言、文字、声像和图案等形式,传播出资人的宣传,达到宣传组织和促进销售的目的。 广告战略:是为实现企业的长远目标所必须采用的广告行为过程和广告媒介的使用方案。 策划新闻: 社会团体: 事业机构: 3、素质: 广告目标: 公众:是指与一个组织机构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个人、群体和组织。 内部公众:指组织机构内部的成员,或与本组织成员直接相关的人员。 外部公众:指除了内部公众之外的与组织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公众。

政府公众:主要指企业 顾客公众:消费者关系 顺利公众:对组织的政策和行为持赞赏和支持态度,称为扩散影响的公众。 逆意公众:由于对组织不够了解或有偏见,而对组织的政策和行动持否定和反对态度,称为集中影响的公众。 二、基础知识 1、公共关系是什么样的活动与学科? 公共关系是一项古老的活动,但又是一门新兴的学科。 2、公共关系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四点)(1)公共关系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经济原因); (2)公共关系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上的原因); (3)公共关系是政治民主化的产物(政治和社会原因); (4)公共关系是民众文化、心理发展的产物(民众文化、心理的需要)。 3、公共关系这一概念出现于何年,最早的公关活动出现在什么地方?

初二生物会考知识点总结大全最详细

基础义务教育资料 2017年初二生物会考知识(一) 一、生物多样性的内涵:它包括三个层次:生物种类多样性(即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生物种类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三者关系: (1)生物种类的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最直观的体现,是生物多样性概念的中心。生物种类多样性影响生态系统多样性。 (2)基因的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内在形式。基因多样性决定种类多样性,种 类多样性的实质是基因多样性。 (3)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外在形式。生态系统发生剧烈变化时也会加速 生物种类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的丧失。所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輕是保护生物的栖息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二、我国是生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其中苔薛、蕨类和种子輕仅次于巴西和哥伦比亚,居世界第三。我国是裸子植物最丰富的国家,被称为“裸子植物的故乡”。 三、生物的各种特征是由基因控制的。不同生物的基因有较大差别,同种生物的个体之间,在基因组成上也不尽相同,因此每种生物都是一个丰富的基因库。 种类的多样性实质上是基因的多样性。

四、我国是世界上基因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家养数物、栽培植物和野生亲缘种的基因多样性十分丰富,为动植物的遗传育种提供了宝贵的遗传资源。 五、每种生物都是由一定数量的个体组成的,这些个体的基因组成是有差别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基因库,每种生物又生活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并且与他的生物种类相联系。 某种生物的数量减少或绝灭,必然会影响它所在的生态系统;当生态系统发生剧烈变化时,也会加速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的丧失。 因此,保护生物的栖息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措施。 六、造成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的原因: (1)生态环境的改变和破坏 (2)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 (3)环境污染 (4)外来物种的影响 七、被称为植物中的“活化石”是银杉;被称为中生代动物的“活化石”的是扬子鳄;中国鸽子树(琪桐)也是植物界的“活化石”。 八、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 1、建立门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有效的措施。我国现已 建成许多保护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珍稀动植物的白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天然基因库”,能够保护许多物种和各种类型的生态系

初中生物知识点总结

初中生物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生物和生物圈 1、科学探求普通包括的环节: 提出问题→作出假定→制定方案→实施方案→得出结论→表达交流 2、生物的特征 1)生物的生活需求营养: ●绝大多数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自养); ●动物则从外界获取现成的营养(异养)。 2)生物能进行呼吸。 3)生物能排出身体内的废物。 ●动物排出废物的方式:出汗、呼出气体、排尿。 ●植物排出废物的方式:落叶。 4)生物能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应激性。 ●例:斑马发现敌害后迅速奔逃。含羞草对刺激的反应。 5)生物能生长和繁衍。 6)生物具有遗传和变异的特性。 ●除病毒以外,生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 3、生物圈的范围: 大气圈的底部、水圈的大部和岩石圈的表面。 4、生物圈为生物的生活提供的基本条件: 营养物质、阳光、空气和水、适宜的温度和一定的生活空间 5、影响生物的生存的环境因素:非生物因素和生物因素 非生物因素:光、温度、水分、土壤等 生物因素:影响某种生物生活的其他生物 例:狼抓羊、大鱼吃小鱼(捕食关系) 稻田里水稻和杂草争夺阳光(竞争关系)

蚂蚁、蜜蜂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 犀牛和犀牛鸟(互利共生) 6、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和影响: 1)生物对环境的适应: ●荒漠中的骆驼,尿液非常的少(对干旱环境的适应); ●寒冷海域中的海豹,胸部皮下脂肪厚(对寒冷环境的适应); ●旗形树(对单侧风的适应)、变色龙、向日葵。 2)生物对环境的影响: ●沙地上的植物能够防风固沙; ●蚯蚓在土壤中活动,可以使土壤疏松,其粪便可以增加土壤肥力。 7、生态系统的概念和组成 概念:在一定范围内生物与环境所形成的统一整体叫做生态系统。 组成:包括生物部分和非生物部分。 生物部分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 非生物部分包括阳光、水、空气、温度等。 8、食物链和食物网: 食物链:生态系统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吃与被吃的关系,这样就形成了食物链。 食物网:食物链彼此交错连接,就形成了食物网。 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是沿着食物链和食物网流动的,同时有毒物质也会通过食物链不断累积。 写食物链的时候要注意:只能以生产者开始,以最高层消费者结束。 例:草→鼠→蛇→老鹰 9、罗列不同的生态系统: 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淡水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等。 生物圈是最大的生态系统。

论古典自然法学思想

论古典自然法学思想 关于西方自然法学流派的划分,传统的观点是分为四类:古希腊罗马的自然主义自然法(或称朴素自然法)、中世纪的神学主义自然法(或称神权自然法)、近代的理性主义(古典)自然法、现代的新自然法(或称复兴自然法)。本文主要将从近代理性主义的古典自然法学思想的特征、代表人观点的比较、历史作用上介绍。 1特征 一、在17、18世纪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 强调自然法为特征的一个法学派别一称自然法学派。所以称“古典”自然法学派,是为了与其他时代(古代、中世纪或20世纪)的自然法学说相区别,并表示自然法学说在17、18世纪最为盛行。自然法学说是西方一切法哲学流派的滥觞,是价值法学派。自然法学派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价值存在着,这个法价值乃独立于实定法之外,且作为检定此实定法是否有正当性的标准。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自然法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意谓着由自然,也就是说由人的本性、由社会的本性、以及甚至由物的本性中,可演绎出某些法则,这些法则可供给一个整体而言对人类行为举止适切的规定。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 二、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观点的比较古典自然法学和当时同样盛行的天赋人权 论、社会契约论是密切相联的;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主张这两种理论。他们一般都认为,人类在组成国家以前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受体现人的理性的自然法的支配,以后根据理性要求,订立契约,成立国家。对于人类在自然状态下如何生活,为什么要订立契约,契约的当事人是谁,契约内容如何,在成立国家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实在法与自然法的关系,他们又众说纷纭; 特别是在政治上,他们虽然都以自然法学说为依据,却各自得出了十分不同的结论。有的倾向君主专制(霍布斯),有的倾向君主立宪(洛克、孟德斯鸠),有的主张民主共和国(卢梭、杰弗逊和潘恩);有的倾向温和的改良(孟德斯鸠),有的主张以武力推翻暴政(卢梭)。同时,从他们对个人和国家或实在法与自然法的关系的不同解释中,也可以看出两种倾向:一种倾向认为国家制定的实在法应服从自然法,国家不得侵犯自然法赋予个人的权利;另一种倾向则认为国家权力至上,实在法与自然法实质上是一致的。在西方政治学和法学著作中,前一种倾向被通称为自由主义学说或个人主义学说;后一种倾向被通称为国家主义学说或绝对主义学说。 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历史作用 17、18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说和古代、中世纪的自然法思想之间,有很多共同点。例如,都将自然法与抽象的正义观念并列;都认为自然法是永恒不变、普遍适用的。但它们之间又有很大差别:在内容上,古典自然法学说强调人的理性、人性、人的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并认为根据自然法,可以制定出详尽的、普遍适用的法典;而古代、中世纪的自然法思想则强调自然和宇庙的理性,特别是神的理性或意志,依附于神学,强调人的义务,并将自然法归结为少数几条道德箴规或宗教戒律。在历史作用上,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法思想,一般是为奴隶制和封建制辩护的,而古典自然法学说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压迫和争取民族独立的重要思想武器,是美国《独立宣

档案基本知识

第一章 1.试述档案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答:档案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和档案学科本身。档案学是研究档案现象、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和档案学科产生于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 我国档案学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档案学应用理论研究、档案学应用技术研究以及档案学相关的内容。 2.档案的种类:(1)从档案形成领域的公私属性角度,可分为公务档案、私人档案。(2)从档案形成时间的早晚以及档案作用角度,可分为历史档案、现行档案。(3)从档案内容属性角度,可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4)从政权性质划分,可分为旧政权档案、革命历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档案。 3公务档案:指人们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私人档案:指人们在私人生活中形成的档案, 历史档案:指形成时间较早,离现在较久远且主要起历史文化作用的档案。 现行档案:指形成时间较晚,离现在的时间距离较近且主要起现时性查考作用的档案。 文书档案:即在社会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由各种行政性或曰政治性公文转化而成的档案 科技档案:指人们在科技、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由纯业务性的科技文件材料转化而成的档案。 专门档案:是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选择并保存下来以备查考的各种专门文件组成的有机体系的总称。 旧政权档案: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除了革命历史档案之外的所有归国家所有的档案。 革命历史档案: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由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军队、政权、企事业单位、社团等社会组织及个人所形成的归国家所有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档案:指1949年10月1日之后,在中国形成的归国家所有的档案。 4.档案的价值 (1)根据档案价值实现领域和效果的不同,可分为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档案的凭证价值,是档案不同于和优于其他各种资料的最基本的特点。档案的情报价值。档案是事实、知识和经验的记录,它的这种可靠的广泛的可资参考的特征,构成了其情报价值。(2)根据档案价值实现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现实价值和长远价值。档案的现行价值,是指档案对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所具有的有用性。档案的长远价值,是指档案价值的时效性可以扩展到遥远的未来,在相当长的时间中能够满足社会各方面利用需要的性质。(3)根据档案价值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档案的第一价值,是指档案对于其形成者所具有的价值。档案的第二价值是指档案对社会即除档案形成者之外的其他利用者所具有的价值 5.为什么说档案具有凭证价值。

高中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高中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数学(3) 第二章 统计(续) 五、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估试题 第二章 统计 测试卷 (本卷用时100分钟) (一)、选择题(共50分,每小题5分,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下列几项调查,适合作普查的是( ) (A )调查全省食品市场上某种食品的色素是否超标 (B )调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的收视率 (C )调查你所住单元各家庭订阅报刊杂志情况 (D )调查本市小学生每人每天的零花钱 2、刘翔在出征雅典奥运会前刻苦进行110米栏训练,教练对他某段时间的训练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判断他的成绩是否稳定,教练需要知道这些成绩的( ) (A )平均数 (B )方差 (C )中位数 (D )众数 3、为了了解某地5000名学生的语文测试水平,从中抽取了200学生的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在这个问题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5000名学生成绩的全体是总体 (B )每个学生的成绩是个体 (C )抽取200学生成绩的集体是总体的一个样本 (D )样本的容量是5000 4、一个容量为n 的样本分成若干组,已知某组的频数和频率分别是80和0.125,则n 的值为( ) (A )800 (B )1250 (C )1000 (D )640 5、如果一组数据的方差是2 s ,将每个数据都乘以2,所得新数据的方差是 ( ) (A )2 5.0s (B )2 4s (C )2 2s (D )2 s 6、为了保证分层抽样时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概率都相等,则要求( ) (A )每层等可能抽样 (B )每层抽取同样的样本容量 (C )每层用同一抽样方法等可能抽样 (D )不同的层用不同的方法抽样 7、若b a ,是常数,下列有关连加符号 ∑ =n k 1 的运算 ① ∑==n k na a 1 ,②∑∑===n k n k k f b k bf 1 1 )()(,③[]∑∑∑===+=+n k n k n k k g k f k g k f 1 1 1 )()()()( 其中错误的个数是( ) (A )0 (B )1 (C )2 (D )3 8、下列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哪个不是函数关系( )

高中生物知识点总结完整版

高三第二轮复习生物知识结构网络 第一单元生命的物质基础和结构基础 (细胞中的化合物、细胞的结构和功能、细胞增殖、分化、癌变和衰老、生物膜系统和细胞工程) 1.1 化学元素与生物体的关系 最基本元素: C C、 H、 O、N、 大量元素P、 S、基本元素: C、 H、 O、 N K、Ca、 Mg 主要元素: C、H 、O、 N、 P、S 必需元素 微量元素Fe、 Mn 、 B、 Zn、Cu 、 Mo 等 化学元素 无害元素Al 、 Si 等 非必需元素 有害元素Pb、Hg 等 1.2 生物体中化学元素的组成特点 C、 H、 O、 N 四种元素含量最多 不同种生物体中化学元素的组成特点元素种类大体相同 元素含量差异很大 1.3 生物界与非生物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 统一性组成生物体的化学元素,在无机自然界中都能找到 差异性组成生物体的化学元素,在生物体和无机自然界中含量差异很大

1.4 细胞中的化合物一览表 化合物分类元素组成主要生理功能 ①组成细胞 ②维持细胞形态 ③运输物质 水④提供反应场所 ⑤参与化学反应 ⑥维持生物大分子功能 ⑦调节渗透压 ①构成化合物( Fe、 Mg ) 无机盐 ②组成细胞(如骨细胞) ③参与化学反应 ④维持细胞和内环境的渗透压)单糖①供能(淀粉、糖元、葡萄糖等) 糖类二糖 C、H、O ②组成核酸(核糖、脱氧核糖)多糖③细胞识别(糖蛋白) ④组成细胞壁(纤维素) 脂肪C、H、O ①供能(贮备能源) ②组成生物膜 脂质磷脂(类脂)C、H、O、N、P ③调节生殖和代谢(性激素、 Vit.D ) 固醇C、H、O ④保护和保温 ①组成细胞和生物体 蛋白质单纯蛋白(如胰岛素)C、H、O、N、S ②调节代谢(激素) 结合蛋白(如糖蛋白)( Fe、Cu 、P、Mo ??)③催化化学反应(酶) ④运输、免疫、识别等DNA ①贮存和传递遗传信息 核酸C、H、O、N、P ②控制生物性状 RNA ③催化化学反应(RNA 类酶) 1.5 蛋白质的相关计算 设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个数m,构 成蛋白质的肽链条数为 n, 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的平均相对分子质量为a, 蛋白质中的肽键个数为 x,蛋白 质的相对分子质量为 y, 控制蛋白质的基因的最少碱基对数为r, 则肽键数=脱去的水分子数,为x m n??????????????①蛋白质的相对分子质量y ma18 x ????????????????② 或者y r a 18 x ????????????????③ 3

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精编版

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谭建华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是古罗马着名的法学家。由于西塞罗把源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引入罗马法,因而极大地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正如英国着名法史学家梅因所言:“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1]可以说,如果没有西塞罗在罗马大力推介自然法思想,罗马法就不可能达到后来如此辉煌的地步。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主要集中地表述在其所着的《论共和国》、《论法律》及《论义务》等着作中。鉴于目前国内学界系统地论述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的文章并不多见,故本文不揣浅陋,试图就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作一较为详尽的阐述,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自然法:实在法制定的原则

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法则,它先于人类现实法律而存在,其作用远远超过人类所制定的法律。也就是说,人类的实在法是从自然法中产生出来的,受自然法的指导和制约,相对于人类社会的法律,自然法是最高法,实在法只是自然法的摹本,只有符合自然或自然法的实在法才是真正的法律。他说,“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2]可见,西塞罗是把自然法置于实在法之上的。依他之见,人类只有依据自然法制定出来的法律,才是恒久的,才是正义与公平的,才对所有人有约束力。在他看来,自然法既然源于自然,是最高的正当理性,那么它就是存在的永恒、普遍的正义,是上帝为人类设定的普遍秩序。它既是任何实在法制定的基础,也是国家、民族和任何个人绝对遵从的准则。在西塞罗看来,根据自然理性所产生的法律本身就是代表神的意志,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属性。由于在西塞罗眼里,自然、理性、神、上帝与自然法同义[3],因此遵从自然法即是遵从理性、自然、上帝与神,理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由此我们看到,在西塞罗那里,自然法主要是一种立法者所要遵循的规范和指南。西塞罗认为,自然法的基本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与正义等,所有这些都是自然法则,它们如同自然规律不能变更,也不能违背。可见,西塞罗视自然法为具有高于一切人类社会立法的权威,并且具有普遍的和永恒的性质。人类立法只能遵循自然法,而不能违背它。他说:“法律并非人的思想的产物,也不是各民族的任何立法,而是一些永恒的东西,以其在指令和禁令中的智慧统治整个宇宙。法律是神的首要的和最终的心灵,其理性以强迫或制约而指导万物。”[4]为强调自然法的至高无上性,他还论证说:“因为宇宙服从神,海洋和大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服从至高无上的自然法的法令。”[5]

02档案业务基本知识

02档案业务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档案业务基本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档案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 A )。 A、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C、统一领导 D、分级管理 2.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 B )。 A、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C、统一领导 D、分级管理 3.我国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是( C )。 A、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C、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D、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4.介于文件形成机构和档案馆之间的中间性或过渡性文件管理机构是( C )。 A、档案室 B、办公室 C、文件中心 D、文件寄存中心 5.归档的文件一般( A ),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A、一式一份 B、一式两份 C、一式三份 D、一式四份 6.档案整理过程中,可作为档案分类依据的是( D )。 A、分类标准 B、保管期限表 C、归档范围 D、分类方案 7.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首要的是保持文件在( A )的联系。 A、来源上 B、时间上 C、内容上 D、形式上 8.下列不属于档案检索工具的是( D )。 A、目录 B、索引 C、指南 D、专题概要 9.( A )既能用于组织馆藏和进行档案统计,又可用于检索。 A、案卷目录 B、分类目录 C、主题目录 D、专题目录 10.档案著录标引的结果是形成( D )。 A、指南 B、目录 C、索引 D、条目 11.( B )应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A、档案部门 B、档案鉴定委员会 C、保密部门 D、文件形成部门 12.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 A )以上监销。 A、两人 B 、三人 C、四人 D、多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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