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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2020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2020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2020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强力整改我县土地违法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县政府决定从年1月17日至年3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违法问题集中整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及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国土资源部有关会议精神,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同时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各项机制,强力推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推进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

工作目标:一是提高各级政府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提高党政干部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和利用土地意识;二是有效解决年没有处理到位的违法占地和年发生的违法占地问题。对土地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六到位”要求(即:行政处罚到位、移交公安到位、移送纪检监察到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追究党政纪责任到位、拆除复耕到位);三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级人民政府保护的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主要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四是推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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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有效运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字〔〕20号)要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参与土地管理,协作配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对已排查出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

(二)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遗留问题整改到位;

(三)对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拆除复耕、责任追究等工作整改到位;

(四)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完善手续,服务到位。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改行动从年1月17日开始,年3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17日至年1月19日)

各乡镇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卫片检查的严峻形势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舆论高压态势,为集中整改行动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排查阶段(年1月20日至年1月30日)

国土资源局对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遗留问题以及年发生的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彻底清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列出需整改的违法占地名单,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各乡镇整改落实。

(三)集中处置阶段(年1月31日至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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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实施办法

推荐阅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确保例行督察顺利验收上来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认定存在的问题,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1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二)市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限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审查违法用地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五)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市发改委负责重新审核或督导各地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重视审核,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 (七)市住建委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八)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单位共同对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九)市农业局负责对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工作,指导被损毁土地复耕。 (十)市财政局负责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 (十一)市规划局负责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暂停办理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市城投公司负责收储土地上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三)水务集团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不得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供水。 (十四)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断电措施。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等7个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时间先于用地预审时间的项目,在月底前整改到位,重新梳理各项程序、时间的关系。同时,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发改、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各县市区要对项目建设程序拿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和意见,杜绝这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各地发改部门要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违法用地整改管理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违法用地整改管理方案

违法用地整改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我市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理念,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年度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土地违法状态得以消除,恢复土地原状,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的落实。 三、整改范围和内容 (一)整改范围。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我市所有的乡镇、街道。 (二)整改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对所有监测图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主要查清监测图斑涉及的土地是否依法经过批准;建设项目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违法用地行为是否依法整改 第 2 页共 7 页

查处;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卫片监测图斑的自查工作。1月底前完成所有图斑的外业核查工作,市国土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组织立案查处,完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将自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经市政府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整改阶段(2月1日至3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率必须达到100%。对违法占地案件坚决查处。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占地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领导,主动整改,扎扎实实搞好除拆整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违法用地全部除拆复耕到位,拆除时限只能提前,不能延期。此次拆除整改完成后,绝不允许任何乡镇、街道出现新的违法占地行为,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督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从3月15日起将对我市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提出督查整改意见。我市将根据督查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并于3月31日前将整改后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第 3 页共 7 页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 1 / 6

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

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土地保障发展能力,盘活存量和闲置低效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X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X 政〔X〕X号)和《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工作的意见》(X国土资〔X〕X号)等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供地现状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通报指出,X省批而未供土地面积74.5万亩,位居全国倒数第二,如不大力整改将被国务院问责。 其中:X市2007年至X年共批准国有建设用地约21.1万亩,已供土地约16.6万亩,未供土地约4.5万亩,供地率78.6%,位居全省第七。X市4.5万亩未供土地主要为:因征地拆迁未完成1.6万亩、城市规划未确定或调整0.3万亩、正在实施供地1万亩、项目未落实0.3万亩、已用1.1万亩、无法供应的土地0.1万亩、其它原因0.2万亩。 虽然我市闲置土地整改率排在全省第三,但在监测监管系统中仍有3100亩闲置土地未完成处置;X年、X年例行督察督办闲置土地仍有870亩未处置完毕。 二、目标要求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的工作要求,各地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尽快盘活消化一批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确保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到位,根本扭转全市节约集约用地被动局面。 各县、区政府和市管各园区管委会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一地一策,分类处置,促进利用”原则,按程序清理,按规定认定,按法律法规处置,同时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通过深化清理整治工作,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范围内X年之前批复的未供土地在目前的基数上消化50%以上、国土资源部监测监管系统中闲置土地要100%履职到位、上级部门督办整改的闲置土地要100%整改到位。 三、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全市范围内的批而未供土地(2007年至X年)、国土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南京督查局督办的闲置土地。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年5月底之前)。 制定方案,拟定细则,动员发动。 (二)整治阶段(X年6月1日-6月30日)。 各县、区政府和市管各园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每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国土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2号)及《桂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18〕5号)的规定和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我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枝君自治县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有文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陈今格县政府办副主任 唐小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桩县监察局局长 骆林春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覃杰民县政法委副书记欧金县财政局局长 俸先鹤县住建局局长 贲定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廖业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冬生县林业局局长 王正方县司法局局长 罗崇文县农业局局长 陈义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陶克强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陈峰恭城公路局局长 麦克县市容局局长 叶强县安监局局长 唐胜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罗恒军县法院副院长 李立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顾明恭城水利电业公司总经理 陈建民恭城镇镇长 唐衡中栗木镇镇长 周世平莲花镇镇长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最新)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根据《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X政发〔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规范管理为目标,明确整改任务,夯实主体责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查处整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惩防并举,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坚决维护良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秩序。 二、整改范围 本次例行督察反馈的问题涉及我县两方面7宗问题,具体包括:违法占地方面的问题5宗;土地供应方面的问题2宗。 三、整改任务、时限及责任单位 (一)违法违规占地方面。督察反馈我县违法违规占地问题5宗,分别为X。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依法管地用地理念,切实加强招商引资

和重点项目用地管理,国土部门要严格土地执法,切实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对于未报即用、未供即用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的,严肃依法查处;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建设项目非法占地的决策责任人,特别是重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厘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决策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完成时限:X年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国土局 配合单位:洽管委、住建局、交通局、X镇 (二)土地供应方面。督察反馈我县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表现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具体涉及X庄园4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未收缴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限定清收时限,落实工作措施。 二是对欠缴土地价款的项目要限期进行追缴,仍不及时足额缴纳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范性文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时限:X年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国土局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大兴乡农村土地纠纷排查和整改方案

大兴乡农村土地纠纷排查及整改方案 根据县里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对村级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的主要内容和整改达到的目标 各村要认真学习《肇源县农村土地纠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对本村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逐一加以整改。 (一)排查的内容: 1、农户承包土地被征用或大面积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地证不符的,是否已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解除、注销等手续; 2、长期外出的农户其土地承包手续是否已经补办; 3、个别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字不相符、承包地四至不清的,是滞得到纠正; 4、土地承包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保管是否齐全、规范;

5、对群众反映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村集体征地补偿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6、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二)整改主要达到的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违法发包“五荒”地、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地和“五荒”地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4、村集体征地补偿费得到规范管理。征地补偿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5、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调解、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2011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中经过土地变更调查和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套合分析后确定为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

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往年工作中适用、但《通知》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再作为工作或政策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 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制作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图斑进行套合,标识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结束后,将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与遥感监测成果图斑进行比对,剔除土地变更调查“三下两上”中地方进一步核准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增加遥感影像图上当年已建设但地方一直未作为本年新增建设用地上报的图斑,进一步圈定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将经过上述两个步骤后得到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下发各地印制卫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制作2011

关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说明

关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说明一直以来,我局都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0年,针对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中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问题,进行细致梳理,提出整改方案,切实落实。同时,结合“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局﹝2009﹞419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安置房建设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就项目立项审批验收、招投标、工程质量等重要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通过以案说法、以身立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助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办发〔2009〕27号、中治工发〔2009〕2号文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与汇编《典型案例分析与廉政风险》学习资料,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廉政中国》等警示教育片,及时进行学习研讨,提升廉政风险自律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工程建设治理组,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对我区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层级落实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定点、定岗、定人。

(三)加强自查自纠,堵塞根源漏洞。按照“两整治一改革”行动总体工作安排和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清查梳理,一是对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排查,针对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二是针对管人事、管审批、管资金等重要岗位进行风险排查,通过填写科室风险控制表、个人廉政风险评查表、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等方式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邀请专家参与对150余处易发廉政风险点进行评级排查,梳理出76处重大风险点。 (四)加强整改查处,巩固自查成果。针对建设领域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均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同时加强经验教训总结,建立局月报制度、科室周报制度,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健全和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个环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三个一律”原则,认真排查各类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不仅及时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并以此为鉴,加强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五)加强建章立制,完善防控体系。主要就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建设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0]4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21 【实施日期】2010.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0〕4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为了彻底解决我

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要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边整边改、严肃查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通过整改,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土地、依法利用土地的责任和意识,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土地管理利用机制,努力使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戴征社任组长,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徐强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宏杰、市监察局局长李侠侠、市发改委主任刘焕勋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劳动局、规划局、城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协调、督办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宏杰兼任。 三、目标任务 (一)“耕地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加大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的意见,下发各县、区严格执行。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纠正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书由分管领导签订的做法,从今年开始,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令陈仓区政府尽快摸清本区耕地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国土资源部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目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 标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工作目标和任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 工作目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 工作任务 .................................. 错误!未指定书签。3.检查内容和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 检查内容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 检查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职责分工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错 误!未指定书签。 5. 工作流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 遥感监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 工作部署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 工作准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4 制发卫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 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x〔x〕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x第53号)、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x〔x〕44号)及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x土地例行督察组x例行督查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范围、任务与对象 (一)处置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x规划范围内、各产业园区(基地)。 (二)工作目标 全市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1000亩,清理收回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540亩。 (三)处置对象 1、批而未供的土地:新增建设用地自批准后超过一年未实施供地的土地。 2、供而未用的土地: (1)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未明确开工日期的,以实际交付土地日期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

(2)超过批准延长期限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停工停建的项目用地: (1)项目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项目总投资额25%(不含土地出让金),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土地。 (2)已达到上述开发面积或投资比例,但停工2年以上,近期未有新投资开发计划的土地;或虽已建设,但超过2年未投产且近期未有开工计划的土地。 4、供多建少、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 (1)开工建设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度未达到项目总投资额25%(不含土地出让金)的工业用地。 (2)已建成但一直未投入生产或已投产但投资强度低于《入园合同》约定或工业园区最低标准,单位产出率不达控制标准的低效利用工业用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闲置土地。 二、清理处置方式 1、土地闲置满一年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无法确定出让或划拨价款的,以现行基准地价或评估地价,作为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基数。

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鄂政发〔2012〕?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度在我旗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例行督察顺利开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托克旗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情况的函》(鄂国土资函〔2011〕161号)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自查清理、整改提高、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旗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总体目标 集中时间对我旗2009至2011年度及延伸时段内土地调控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履行,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资料,土地供应档案资料,煤矿临时用地审批,违法用地查处,征地补偿程序、资料,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监管,土地出让金收取等方面按照要求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规范,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例行督察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争取例行督察顺利通过。 三、督察内容

㈠督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掌握扩大内需项目、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发展等用地情况。 ㈡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重点掌握实际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基本农田补划等情况。 ㈢督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规划调整和计划指标分配、执行情况。 ㈣督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情况。重点掌握农用地转用和土征收事项审批及执行的情况。 ㈤督察土地供应情况。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审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签订及履行情况。 ㈥督察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掌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批后监管等情况。 ㈦督察土地执法及涉及土地信访等有关情况。重点掌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和贯彻落实15号令有关情况。 ㈧督察土地搭建融资平台情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核、备案情况。 ㈨督察土地整理情况。重点掌握土地整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 ㈩督察涉及土地例行督察其他工作事项。

2020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2020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强力整改我县土地违法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县政府决定从年1月17日至年3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违法问题集中整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及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国土资源部有关会议精神,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同时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各项机制,强力推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推进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 工作目标:一是提高各级政府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提高党政干部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和利用土地意识;二是有效解决年没有处理到位的违法占地和年发生的违法占地问题。对土地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六到位”要求(即:行政处罚到位、移交公安到位、移送纪检监察到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追究党政纪责任到位、拆除复耕到位);三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级人民政府保护的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主要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四是推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 1 / 4

制有效运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字〔〕20号)要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参与土地管理,协作配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对已排查出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 (二)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遗留问题整改到位; (三)对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拆除复耕、责任追究等工作整改到位; (四)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完善手续,服务到位。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改行动从年1月17日开始,年3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17日至年1月19日) 各乡镇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卫片检查的严峻形势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舆论高压态势,为集中整改行动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排查阶段(年1月20日至年1月30日) 国土资源局对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遗留问题以及年发生的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彻底清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列出需整改的违法占地名单,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各乡镇整改落实。 (三)集中处置阶段(年1月31日至年3月20日) 2 / 4

【国土方案】万州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万州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 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6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要求,我区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和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前期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国土资源,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土地年度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实地核查和国土资源部、市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管理秩序。 二、整改任务 2014年12月26日,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区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1137个14629.3亩,涉及耕地7985.7亩,涉及基本农田632.9亩,覆盖全区52个镇乡街道。经外业核查,将1137个监测图斑折分为1264个。通过合法性判定,我区合法

地块224宗6537.8亩,耕地3243.3亩,涉及基本农田9.2亩(含历史批文图斑72宗1468.1亩,耕地139.8亩);违法地块500宗1818.4亩,耕地1221.7亩,涉及基本农田190亩;实地伪变化地块540宗6273.1亩,耕地3520.7亩,涉及基本农田433.7亩。按照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对500宗违法用地进行整改。 (一)拆除部分违法建筑复耕复绿。对128宗占用耕地314.6亩的违法用地,必须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复耕复绿。其中设施农用地56宗占用耕地115.2亩、工业用地54宗占用耕地160.6亩、采矿用地8宗占用耕地19.9亩、商服用地5宗占用耕地10.4亩、仓储用地3宗占用耕地4.8亩、空闲地1宗占用耕地2亩、临时用地1宗占用耕地1.7亩的。 (二)立案查处不能整改的违法用地。对不能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复耕复绿的违法用地,由区国土资源局和区城乡建委按照《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别予以立案查处到位。 (三)核查部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和历史用地审批手续。对有审批手续的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在土地变更调查要转为实地伪变化;对历史用地要进一步核查用地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补办完善部分开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要求,对经开区、渝万铁路、万利万忠高速公路等114宗已取得征转用批文的建设项目用地及时补办完善供地审批手续。 (五)督促已供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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