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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时间表

产前检查时间表
产前检查时间表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 超声产前诊断是产前诊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对胎儿生长发育的评估、对高危胎儿在超声引导下的标本采集和对某些先天性缺陷的诊断。 一、基本要求 (一)超声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 超声产前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国家级、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超声产前诊断人员的要求 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 (三)设备要求 1.超声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二、管理 1.对胎儿有可疑发育异常者,必须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必要的记录。 2.严禁非医疗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产前诊断超声报告,应由2名经审批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 三、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 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四、技术程序 1.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的医院应在孕妇妊娠16周~24周进行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胎儿生长评估和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的检查。具体操作步骤应按医院超声检查的诊疗常规进行。如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应立即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医|学教育网整理。 2.对《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危孕妇,应进行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对发现的异常病例应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3.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转诊来的可疑病例以及产前筛查出 的高危孕妇,应在妊娠24周前对胎儿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详细的记录。 4.对无结构异常的腔室容积改变,需随访后再做诊断。 5.胎儿标本采集应严格按照介入性超声操作常规进行。

产前检查的内容和时间详解

产前检查的内容和时间详解 传统产前检查模式的次数、内容、孕周以及间隔时间等缺乏足够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已经不适应现代围产保健要求,我国各地区和不同医院产前检查的方案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医院不同的产科医生提供的产前检查也不一致。 目录 ·产前检查的时间及次数 ·孕期常规检查的内容 ·孕期辅助检查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产检时间及次数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卫生保健条件不平衡,故对此进行统一规范的难度较大。国外多数机构认为对于低危孕妇减少产前检查次数并不影响围产结局。WHO 也于2002 年提出了一个新的产前检查模式。 孕期常规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身高和体重/体重指数(BMI);压测量;腔检查;量宫高与腹围;心音听诊;阴道及宫颈检查。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妊娠24~28周应进行50g糖筛查。50g糖筛查正常者,可于糖代谢变化最明显的时期即妊娠32~34周进行复查,以免漏诊。 孕妇血清学筛查 妊娠11~13+6周,应采用超声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或综合检测NT,母血β-HCG 及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可提高Down综合征的筛查效率。 超声检查

妊娠7-8周时超声检查有助于判断是否为宫内妊娠,但如果此阶段并未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情况,则建议第1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安排在妊娠11-14周,此时通过超声可以测量头臀径,>84mm应加测头围,以确定准确的孕龄,同时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 电子胎心监护 妊娠34周开始,应每周进行1次电子胎心监护。37周后根据情况,每周行1~2次。若系高危产妇如ICP,应增加次数。 心电图检查 首次产检和妊娠32~34周时,分别做1次心电图。

产前检查常规

产前检查常规 1·2家庭暴力的筛查(8周、24周、32周)家庭暴力在西方国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在我国也不罕见。研究提示家庭暴力应作为影响不良妊娠结局的一个因素,应在孕8周、24周、32周产检时常规询问,并进行适当干预。 1·3血尿常规及肝肾功筛查(6~8周)初次产检时应进行血尿常规及肝功肾功检查,结果异常或有相关高危因素的孕妇,孕中晚期还要进行复查。英国国立临床规范研究所(NICE)推荐每次产检均应行尿常规检查,结合血压及尿蛋白值,评估罹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 1·4口腔检查(6~8周)牙周病是与早产相关的炎性口腔病,可引起菌血症,致病菌导致生殖道感染,从而诱发早产。已有较多流行病学研究支持牙周病与早产的关系,与低出生体重儿密切相关[4]。但目前国内口腔厌氧菌感染性牙周病是一个尚未被充分认识的危险因素。因此,育龄期妇女在孕前及孕期应进行口腔检查。 1·5筛查Rh及ABO血型(6~8周)初次产检时应检测孕妇血型全套。在Rh同种免疫作用中,只有1%~2%的病例发生于第1胎新生儿[5];而ABO血型不合有40%~50%发生于第一胎,但一般症状较轻微,很少引起严重的胎儿后遗症(如死产、胎儿积水、严重贫血等),除极少数重症需要宫内治疗外,绝大多数ABO溶血病患儿的治疗在出生后进行。 1·6乙肝筛查(妊娠6~8周)妊娠合并乙肝可导致早产、肝功能衰竭、围产期垂直传播。孕前或第1次产检时应行筛查,有高危因素孕妇(如静脉吸毒、有乙肝接触史、患性传播疾病、纹身,输血史等)在孕期应重复筛查。 1·7HIV筛查(妊娠6~8周)第一次产检时即应进行筛查,对高风险或第1次拒绝测试者在孕中期也应进行筛查。HIV的感染是否增加妊娠不良结局,尚存在争议。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报告无症状HIV感染孕妇,罹患各种妊娠合并症的几率并不增加。但妊娠晚期因免疫抑制可能会加速HIV感染者从无症状期发展成艾滋病。 1·8妊娠期生殖道感染(RTI)筛查(妊娠6~8周)近年来RTI在我国日益增多,包括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阴道假丝酵母菌病、沙眼衣原体感染、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等,对母儿危害均大,易导致胎膜早破、羊膜腔内感染(IAI)、胎儿生长受限(FGR)、产后感染及新生儿感染等疾病。因此对具有生殖道感染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常规筛查RTI。 1·9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6~8周)我国宫颈癌的发病率逐年升高,且趋于年轻化,应予以足够重视。孕前或初次产检应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根据结果考虑是否行阴道镜检及局部活检。对于妊娠期宫颈病变,如排除宫颈癌,原则均不在孕期治疗,延迟至产后6~8周后复查,根据结果再决定后续治疗。 2妊娠早期、中期产前检查(妊娠10~27周) 2·1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妊娠10~12周) 2·2产前筛查(妊娠11~20周)妊娠11~13+6周间超声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或者联合

产检项目及时间表

产检项目及时间表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产检项目及时间表 1、第一次产检:怀孕12周 【产检项目】: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册、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压、体重指数、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HIV筛查、心电图。 【温馨提示】:之前没有做过婚检、孕前检查的人,还要增加地中海贫血的筛查,家里养宠物的人,则要增加寄生虫检查。专家提醒:第一次产检做的检查项目相对最多,这也是为了全面检查准妈妈的健康情况。要带上准爸爸一起检查,并且要了解你和他的直系亲属及家族成员的健康情况。 2、第二次产检:怀孕16周 【产检项目】: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孕中期唐氏血液筛查(15—20周) 【温馨提示】:第2次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唐氏筛查,做唐氏筛查时检查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禁食物和水,第二天早上空腹来医院进行检查。另外,检查还与月经周期、体重、身高、准确孕周、胎龄大小有关,最好在检查前向医生咨询其他准备工作。 3、第三次产检:怀孕2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B超胎儿畸形筛查(18—24周)、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3次产检项目中最重要的是B超筛查胎儿畸形,在孕期20周做超声波检查,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医生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如果准妈妈照的是四维彩超,还可以看到宝宝的实时面部表情呢。照彩超之前,准妈妈要做的是保持平和的心态,如果过于紧张是会影响到胎儿的活动哦。 4、第四次产检:怀孕24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糖耐量筛查(75g OGTT)、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4次常规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检——糖耐量筛查,一般是在孕期第24周做。做糖耐量筛查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要进食,水也少喝。喝糖水的时候不要太快,慢慢喝,一点一点的喝,不要一口喝完,要在3—5分钟之内喝完。喝完后最好多走动,这样一个小时内能量会有所消耗,会帮助降低血糖浓度。 5、第五次产检:怀孕28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产科B超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这时期贫血发生率增加,准妈妈务必作贫血检查,若发现贫血要在分娩前治愈。从怀孕28周开始,产检变为每两周一次,第5次和第6次产检都是常规项目的检查。

1-5次产前检查记录表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填表说明 1.孕妇第一次做产前检查(无论孕周大小,但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孕妇的产前检查项目及参考值

摘于网络: 孕妇的产前检查项目及参考值 孕妇的产前检查是非常必要的,是对准妈妈和小胎儿的保护。停经40天左右,你做的妊娠尿样呈阳性,医生会告诉你:"你怀孕了",还会向准妈妈交代警惕宫外孕,如有腹痛、阴道出血应立即看急诊。如一切正常,孕15周时来医院做详细检查。到了第15周,检查的项目就应该更全面了。 血常规检查 检查项目:血红蛋白、血小板、白细胞等。主要是判断准妈妈是否贫血,正常值是100g/L~160g/L。轻度贫血对孕妇及分娩的影响不大,重度贫血可引起早产、低体重儿等不良后果。 ●白细胞在机体内起着消灭病原体,保卫健康的作用,正常值是4~10*109/L,超过这个范围说明有感染的可能,但孕期可以轻度升高。 ●血小板在止血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正常值为100~300*1012/L,如果血小板低于100*1012/L,则会影响准妈妈的的凝血功能。 尿常规检查 检查项目:尿液中蛋白、糖及酮体,镜检红细胞和白细胞等。正常情况下,上述指标均为阴性。 ● 如果蛋白阳性,提示有妊娠高血压、肾脏疾病的可能。 ● 如果糖或酮体阳性,说明有糖尿病的可能,需进一步检查。 ● 如果发现有红细胞和白细胞,则提示有尿路感染的可能,需引起重视,如伴有尿频、尿急等症状,需及时治疗。 肝、肾功能检查 检查项目:谷丙转氨酶(GPT)、谷草转氨酶(GOT)、尿素氮(BUN)、肌酐(Cr)等。这些主要是为了检查准妈妈有无肝炎、肾炎等疾病,怀孕时肝脏、肾脏的负担加重,如果上述指标超过正常范围,提示肝、肾功能不正常,怀孕会使原来的疾病"雪上加霜"。 ● 肝功能正常值:谷丙转氨酶0~55U/L;谷草转氨酶0~55U/L。 ● 肾功能正常值:尿素氮9~20mg/dl;肌酐0.5~1.1mg/dl。 血型检查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

(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一、判断题(50题) 1、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2、孕产妇保健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准备妊娠夫妇。() 3、对怀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要求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期保健册。() 4、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怀孕12周+6天前的妇女。()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的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6、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及异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8、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 9、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 10、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范围,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11、孕晚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人工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12、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未取得执业资格,只需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13、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4、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15、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6、孕早期健康管理中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17、第1次产前检查免费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18、第1次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19、孕晚期健康管理中,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20、孕产妇健康管理中,仅需在孕早期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21、孕产妇健康管理全程需在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 22、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产妇各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23、孕早期重点筛查胎儿畸形。() 24、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没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注明督促日期,无需填写相关记录。()25、分娩期基本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孕期未进行血型、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者,可以放弃检查。() 26、孕产妇健康管理指妇女从孕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 27、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就是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 28、孕早期健康管理从计划受孕前3个月开始进行。() 29、怀孕妇女在居住地卫生院建册时享受免费检查的实验室项目有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阴道分泌物。()

产前检查次数及方案(优选.)

产前检查次数与方案 次数及孕周产前检查项目备查项目 第1次(6~13+6周)1.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册 2.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 3.评估妊娠期高危因素 4.血压、体重指数、胎心率 5.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 Rh)、肝肾功能、空腹血糖、乙型肝 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和HIV 筛查、心电图等 1.HCV筛查 2.地中海贫血和甲状腺功能筛查 3.宫颈细胞学检查 4.宫颈分泌物检查淋球菌、沙眼衣原 体和细菌性阴道病的检测 5.妊娠早期B型超声检查,妊娠 11~13+6周B型超声测量胎儿NT 厚度 6.妊娠10~12周绒毛活检 第2次(14~19+6 周)1.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 2.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 3.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血筛查 (15~20周) 羊膜腔穿刺检查胎儿染色体 第3次(20~23+6 周)1.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 2.胎儿系统B型超声筛查(18~24周) 3.血常规、尿常规 宫颈评估(B型超声测量宫颈长度, 早产高危者) 第4次(24~27+6 周)1.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 2.75gOGTT 3.血常规、尿常规 1.抗D滴度复查(Rh阴性者) 2.宫颈阴道分泌物fFN检测(早产高 危者) 第5次(28~31+6 周)1.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 胎位 2.产科B型超声检查 3.血常规、尿常规 B型超声测量宫颈长度或宫颈阴道分 泌物fFN检测 第6次(32~36+6 周)1.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 胎位 2.血常规、尿常规 1.GBS筛查(35~37周) 2.肝功能、血清胆汁酸检测(32~34 周,怀疑ICP孕妇) 3.NST检查(34周开始) 4.心电图检查(高危者) 第7~11次(37~41+6 周)1.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 胎位、宫颈检查(Bishop评分) 2.血常规、尿常规 3.NST检查(每周1次) 1.产科B型超声检查 2.评估分娩方式

产前筛查相关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相关工作制度目录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2)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3) 生化免疫实验室管理规范 (5)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 产前诊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 遗传咨询医师岗位职责 (7) 超声诊断医师岗位职责 (7) 产前筛查检验人员工作职责 (7) 产前筛查人员行为准则 (8) 产前门诊工作制度 (8) 产前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8)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9) 遗传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9) 生化免疫室工作制度 (9)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10)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 (11) 产前筛查报告发放制度 (11) 产前筛查病案管理制度 (11) 产前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12) 产前筛查知情同意制度 (12) 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2) 产前筛查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2) 产前筛查疑难病例转诊制度 (13) 产前筛查结果统计、汇总、上报制度 (13) 新生儿产前筛查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3) 消毒隔离制度 (14) 控制院内感染制度................................................................... (15) 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制度 (16) 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16) 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6) 药品管理制度 (17)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作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 具体内容包括: 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 2.建议所有小于35岁的孕15-20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35岁的孕妇(大于35 岁系指预产期时35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3.对要做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及掌握问诊方法。 (1)详细询问孕妇的年龄、末次月经、体重、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2)是否为多胎妊娠,是否吸烟,异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21-三体、18- 三体等。4.咨询医生根据掌握的妇产科学、遗传学、优生学等知识对遗传咨询做出科学的解答。(1)整个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医生只需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果向病人进行陈述,由病人自行选择采取的措施。 (2)必须使筛查者清楚筛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 (3)医生应该确定被筛查孕妇的年龄、孕周(必要时B超确诊胎龄)等病史后开出产前筛查送检单。 5.对筛查结果的解释与临床处理原则: (1)对筛查结果为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孕妇,医生应告知孕妇其结果只说明胎儿患这两种先天异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确诊。建议其进行羊水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体病 (2)对于年龄≥35岁的高龄孕妇,即使做了筛查且是低风险,医生也应告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区别,给孕妇提供选择细胞遗传学检查的机会。 (3)对于NTD高风险孕妇,应建议B超检查以排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的可能性。 (4)对筛查阴性或低风险的孕妇应告知其结果只说明孕妇胎儿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绝对排除。 6.下列孕妇应该直接做产前诊断: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 7.对建议做产前胎儿细胞遗传学检查的孕妇,主治医生应向孕妇说明有关手术(羊膜腔穿刺术,脐血采集等)的诊断价值与风险,让孕妇知情选择,对同意进行产前胎儿细胞遗传学检查的孕妇,应请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有关手术的技术规范(羊膜腔穿刺术技术规范,脐血采集技术规范等)对其进行相应检查与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验,对无禁忌症者,开出《胎儿染色体检查申请单》。 8.从事产前筛查人员在产前筛查系列工作中必须抱着对孕妇负责的精神,注重保护被服务对象的隐私,耐心、详细地向咨询者阐明科学道理,尽可能使他们接受医学指导意见。9.对疑难或有疑难病例的处理意见,应提交产前诊断中心专家组讨论决定。

女性职工产前检查的次数认定等相关实务操作

在上海,关于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意见: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明确规定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且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 同时原劳动部印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中针对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的理解,做了补充说明。即:“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因上述法规及问题解答颁布时间较早,依据当时卫生部的口径为:由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而我们认为,实务操作中现在并不适合一味的参考上述次数的规定。理应按照女职工怀孕后,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依照进行产前检查的卫生医疗机构的判断来认定。 另,上海市卫生局在2005年为规范孕妇建册、产前检查等内容,曾颁布过相应指导性意见,即对一般正常孕妇的16周后孕期检查规定为9次,分别是第一次为16至18周;第二次为20至24周第三次为24至30周;第四次为30至34周;第五次为34至36周;第六次为37周;第七次为38周;第八次为39周;第九次为40周。并对符合产前检查的检查内容分别做出了指导性规范。同时也明确指出,高危孕妇可根据病情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增加相应检查项目。 所以,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可以结合或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将产前体检和病假加以区分。产前体检,一般情况下,孕妇建册后卫生医疗机构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不同,都会给予相应的产前检查项目和次数、以及每次产前检查后下次检查日期的建议,即按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但是无论是产前检查还是病假,员工都有义务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产前检查或病假有关的病情(诊疗)证明的复印件。如果是女职工提交的有关病情(诊疗)证明资料中,与产前检查的项目不符,换而言之,是出于个人怀孕期间自觉不安或其他症状前往自行前往医院就诊,且检查内容与产前检查的项目不符的,应视作为病假。而对于每次前往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因往返的距离、排队及实际进行检查所耗费的时间等不同,一般难以约束。对此,公司只能依照规章制度,要求女职工在产前检查日前相应合理的期限内,向公司提出申请,以便于公司能合理安排正常的工作运行。当然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也应该尽量体现人性化,努力保障女性职工应有的权益,以维护公司劳资关系的平和发展。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产前检查项目有哪些

产前检查有哪些检查项目 1、第一次产检:怀孕12周 【产检项目】: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册、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压、体重指数、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HIV筛查、心电图、动态超声。 【温馨提示】:之前没有做过婚检、孕前检查的人,还要增加地中海贫血的筛查,家里养宠物的人,则要增加寄生虫检查。 2、第二次产检:怀孕16周 【产检项目】: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孕中期唐氏血液筛查(15-20周)。 【温馨提示】:第2次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唐氏筛查,做唐氏筛查时检查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禁食物和水,第二天早上空腹来医院进行检查。另外,检查还与月经周期、体重、身高、准确孕周、胎龄大小有关,最好在检查前向医生咨询其他准备工作。 3、第三次产检:怀孕2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B超胎儿畸形筛查(18—24周)、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3次产检项目中最重要的是B超筛查胎儿畸形,在孕期20周做超声波检查,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医生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 4、第四次产检:怀孕24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糖耐量筛查(75g OGTT)、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4次常规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检——糖耐量筛查,一般是在孕期第24周做。做糖耐量筛查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要进食,水也少喝。喝糖水的时候不要太快,慢慢喝,一点一点的喝,不要一口喝完,要在3—5分钟之内喝完。喝完后最好多走动,这样一个小时内能量会有所消耗,会帮助降低血糖浓度。 5、第五次产检:怀孕28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产科B超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四维超声(25-28周)。 【温馨提示】:这时期贫血发生率增加,准妈妈务必作贫血检查,若发现贫血要在分娩前治愈。从怀孕28周开始,产检变为每两周一次,第5次和第6次产检都是常规项目的检查。 6、第六次产检:怀孕3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盒底综合评估(24-36) 【温馨提示】:这周的产检是进行常规的产检项目,准妈妈要注意每天都要自数胎动,发现异常就应该马上就医。 7、第七次产检:怀孕32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胎位、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产科超声。

产前检查技术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产前门诊工作制度

产前检查技术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产前门诊工作 制度 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2、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周到服务,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定期紫外线消毒。 4、按照产科门诊工作常规进行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帮助孕妇孕早期建卡建册,规范填写保健卡及手册、门诊登记册及处方等,认真详细检查、核对。 5、积极宣传孕期妇女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特点,尽可能解除她们精神和心理上的负担;积极宣传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 6、严格操作规程,检查应认真,动作要轻柔,操作要规范;对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断和处理,认真规范地书写病历。 7、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追踪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殊标记. 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8. 9、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10、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11、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产前诊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严禁向病人索、拿、卡、要和以医谋私。 二、严禁非医学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三、所有操作必须在孕妇及其家属了解该技术的目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四、所有操作必须按常规进行,手术操作后应做好手术记录。 五、染色体核型分析报告,须由2名经认证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审核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产前诊断适应症: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有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者或特殊致畸因素接触史者。 七、产前诊断时间。 1、早孕绒毛采样检查应在孕8-11周进行。 2、羊水穿刺检查应在孕16-21周进行。

产前检查技术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

产前检查技术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 产前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2、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周到服务,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定期紫外线消毒。 4. 按照产科门诊工作常规进行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帮助孕妇孕早期建卡建册,规范填写保健卡及手册、门诊登记册及处方等,认真详细检查、核对。 5.积极宣传孕期妇女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特点,尽可能解除她们精神和心理上的负担;积极宣传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 6.严格操作规程,检查应认真,动作要轻柔,操作要规范;对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断和处理,认真规范地书写病历。 7.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追踪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殊标记. 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8.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9.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10.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11.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产前诊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严禁向病人索、拿、卡、要和以医谋私。 二、严禁非医学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三、所有操作必须在孕妇及其家属了解该技术的目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四、所有操作必须按常规进行,手术操作后应做好手术记录。 五、染色体核型分析报告,须由2名经认证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审核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产前诊断适应症: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有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者或特殊致畸因素接触史者。 七、产前诊断时间。 1、早孕绒毛采样检查应在孕8-11周进行。 2、羊水穿刺检查应在孕16-21周进行。 3、脐血管穿刺检查应在孕18-24周进行。 八、穿刺禁忌证 1、术前感染未治愈或手术当天感染及可疑感染者。 2、中央性前臵胎盘或前臵、低臵胎盘有出血现象。 3、先兆流产未治愈者。 4、术前两次体温检测高于37.5℃暂缓。 5、凝血功能障碍有出血倾向者。 6、羊水过少。

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

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孕早期(12周内),孕中期(12~28周),孕晚期(28~40周)。 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孕中期: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 孕晚期:孕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产前检查的内容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停经后12周内应去产科检查一次,做妇科内诊,了解子宫大小,及生殖器情况,确定孕期,测量血压,体重,并由医生决定孕妇的情况是否宜于妊娠分娩。妊娠12~28周,至少,每月应做一次检查,妊娠28周至36周,每二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行一次产前检查。 在首次产科检查时需做一系列血液检查,建立产前检查特殊记录表格,并进行全身系统性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及骨盆的大小及形状,在建立产前检查记录表格时,医生需详细了解此次及既往妊娠的情况。孕妇的身体状况及特殊的家族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多胎的历史等。以后的产科复诊中包括:每次测量血压、体重、子宫底高度,腹围,胎位,胎心,了解胎动的情况,有无任何不适,如合并有其它科疾病,尚需认真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有关专家会诊进行合理的诊治。 妊娠18~20周需做首次B超检查,以筛查有无胎儿畸形的存在,如在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均需进一步诊治,并重复检查,以了解治疗的结果,必要时,需住院进一步诊治。 分娩开始的标志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有规律的子宫收缩是分娩开始的标志,当每隔10分钟就出现一次有规律的宫缩时,意味着分娩即将开始,长达十个月的孕期生活即将宣告结束。 宫缩开始时的疼痛有些象平时痛经,有人会感到腹泻加重时的疼,一些孕妇也可能会感到腰背酸痛加剧等,总之,每个人的情况都稍有区别。 会感到每次宫缩由弱变强,维持一定时间之后,又逐渐减弱以至消失。以后,两次宫缩之间的间隔时间逐渐缩短,宫缩持续时间逐渐延长。这就是分娩前的子宫收缩,也称分娩阵痛。 子宫收缩最初是每隔20-30分钟出现一次,逐渐缩短到每次间隔15分钟、10分钟甚至每隔5分钟就出现一次,宫缩持续时间由最初持续20秒增加到40秒甚至1分钟。 产妇宫缩间歇的时间、持续的时间及宫缩强度等情况是有规律的,随着宫缩间歇时间的缩短、宫缩持续时间的延长,宫缩的强度会不断地增加,产妇的分娩时间就要临近。在子宫肌收缩的作用下胎膜发生破裂,受到压迫的胎儿无法继续呆在宫腔里,只好慢慢地向子宫颈口移动,宫颈口就开始扩张,将胎儿向外排出。因此子宫收缩标志着分娩的开始。 孕妈咪临产的5大信号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下腹坠胀孕妇由于胎儿先露部下降压迫盆腔膀胱、直肠等组织,常感下腹坠胀,小便频、腰酸等。 腹部轻松初孕妇在临产前1~2周,由于胎儿先露部下降进入骨盆,子宫底部降低,常感上腹部较前舒适,呼吸较轻快,食量增多。 假阵缩分娩前1~2周,常有不规律的子宫收缩,表现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且不规律。但这种宫缩强度不大,宫缩只引起轻微胀痛且局限于下腹部,宫颈口不随其扩张,过一会儿这种感觉便会消失。 见红在分娩前24~48小时,阴道会流出一些混有血的黏液,即见红。见红一般是临产前的一个信号。若阴道出血量较多,超过月经量,不应认为是分娩先兆,而要想到有无妊娠晚期出血性疾病,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疾病。 羊水流出在分娩前几个小时会有羊水从阴道内流出,这是临产的一个征兆,这时应及时去医院。 以上几点只是分娩前的表现,只能说明不久就要分娩,不能作为诊断临产的依据。

产检时间及项目一览表

第1次正式产检(第12周) 检查项目: 1、去辖地卫生院领取“母子健康档案” 2、血常规、尿常规、宫高、腹围、胎心、血压、体重 3、排除常见疾病如宫外孕、葡萄胎及各种类型的流产 是否需要空腹:是 说明:这次产检,一般医院会给妈妈们办理“母子健康档案”。日后医生为每位准妈妈做各项产检时,也会依据手册记载的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做记录。 检查项目主要包括: 1. 量体重和血压。 2.进行问诊:医生通常会问准妈妈未怀孕前的体重数,以作为日后准妈妈孕期体重增加的参考依据。并了解过去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家庭病史、准妈妈病史等。 3.听宝宝心跳:医生运用多普勒胎心仪来听宝宝的心跳。 4.验尿:主要是验准妈妈的糖尿及蛋白尿两项数值,以判断准妈妈本身是否已有糖尿病或耐糖不佳的代谢性疾病、肾脏功能健全与否(代谢蛋白质问题)、子痫前症、妊娠糖尿病等各项疾病。 5.身体各部位检查:医生会对准妈妈的甲状腺、乳房、骨盆等进行检查。 6.抽血:准妈妈做抽血检验,主要是验准妈妈的血型、ABO 血型、

RH 血型、血红蛋白(检视准妈妈贫血程度)、筛查地中海贫血、肝功、肾功及梅毒、乙肝、艾滋病、有无病毒感染等,好为未来做防范。 7.检查子宫大小。 第2次产检(第16周) 检查项目: 1、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宫高、腹围、胎心、血压、体重 2、唐氏症筛检 是否需要空腹:否 说明:从第二次产检开始,准妈妈每次必须做基本的例行检查,包括称体重、量血压、问诊及看宝宝的胎心等。此外准妈妈可以在16周以上抽血做唐氏症筛检(但以16 ~ 18 周最佳),并看第一次产检的抽血报告。唐氏综合征又称“先天愚型”或“21 三体综合征”,特指21 号染色体由正常的2 条变成3 条,患唐氏综合征的孩子大多为严重智能障碍,所以三元专家建议怀孕女性选择这项检查。 第3次产检(第20周)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西安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孕产妇姓名: 年龄:岁 现住址:区(县) 现住址居住时间:个月 户口所在地:省区县 建册日期:年月日 第一次随访日期:年月日 随访医生: 健康管理机构(签章):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足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0.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分类: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 体重过低<18.5 kg/m2 体重正常18.5~23.9 kg/m2 超重24.0~27.9 kg/m2 肥胖≥28 kg/m2 11.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2.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3.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4.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检项目及时间表

产检项目及时间表 1、第一次产检:怀孕12周 【产检项目】: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册、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压、体重指数、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HIV筛查、心电图。 【温馨提示】:之前没有做过婚检、孕前检查的人,还要增加地中海贫血的筛查,家里养宠物的人,则要增加寄生虫检查。专家提醒:第一次产检做的检查项目相对最多,这也是为了全面检查准妈妈的健康情况。要带上准爸爸一起检查,并且要了解你和他的直系亲属及家族成员的健康情况。 2、第二次产检:怀孕16周 【产检项目】: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孕中期唐氏血液筛查(15—20周) 【温馨提示】:第2次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唐氏筛查,做唐氏筛查时检查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禁食物和水,第二天早上空腹来医院进行检查。另外,检查还与月经周期、体重、身高、准确孕周、胎龄大小有关,最好在检查前向医生咨询其他准备工作。 3、第三次产检:怀孕2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B超胎儿畸形筛查(18—24周)、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3次产检项目中最重要的是B超筛查胎儿畸形,在孕期20周做超声波检查,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医生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如果准妈妈照的是四维彩超,还可以看到宝宝的实时面部表情呢。照彩超之前,准妈妈要做的是保持平和的心态,如果过于紧张是会影响到胎儿的活动哦。 4、第四次产检:怀孕24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糖耐量筛查(75g OGTT)、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4次常规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检——糖耐量筛查,一般是在孕期第24周做。做糖耐量筛查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要进食,水也少喝。喝糖水的时候不要太快,慢慢喝,一点一点的喝,不要一口喝完,要在3—5分钟之内喝完。喝完后最好多走动,这样一个小时内能量会有所消耗,会帮助降低血糖浓度。 5、第五次产检:怀孕28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产科B超检查、血常规、尿常规【温馨提示】:这时期贫血发生率增加,准妈妈务必作贫血检查,若发现贫血要在分娩前治愈。从怀孕28周开始,产检变为每两周一次,第5次和第6次产检都是常规项目的检查。 6、第六次产检:怀孕3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这周的产检是进行常规的产检项目,准妈妈要注意每天都要自数胎动,发现异常就应该马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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