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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及规范

医院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及规范
医院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及规范

医院中药处方点评制度

一、为了加强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医务科应组织医学、药学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处方的评价工作。

三、处方的评价细则

(一)处方书写

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3、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6、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一、总则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 (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一)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 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30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2)

9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20110603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1、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

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1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 附件:1(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2(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3.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附件1 2 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月) 科室: 病案号医师是否合理 (是?/否?) 药品通用名单次剂量给药频次途径起止时间(月日时分) 抗菌药物 预防? 治疗? 溶媒及剂量 科室评价评价项目 (合理?,不合理×) 适应证不合理:无预防用药指征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 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 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 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

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 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 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 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购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 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 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 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 区分。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9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20110603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1、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

药房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中医类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中药及中成药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以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标准,我们在临床中不断完善相关中医类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机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组长: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 【参与人员】:各科室处方医师(指门诊及病房等可开具中成药或中药类处方的医师),院内各行政部门人员有监督检查及督促修正的职责与义务。 【时间】: 自XXXX 年X 月起开始实行,处方点评小组定期进行全院门急诊中药或(和)中成药处方抽查点评,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相关培训。 【指导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医药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 【医师处方原则】: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点评内容】: 医务人员所开具的中药或(和)中成药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诊断。或诊断仅有西医病名而无中医诊断,无疾病证型分类。 3、中药饮片处方,正文书写格式杂乱。未按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各不相同,横排及上下排列不整齐。 4、中药饮片未单独开具处方,与中成药或西药混用一张处方。

5、中成药处方多种药品书写在一行,未分行书写。 6、中成药处方单张处方超过5 种药品。 7、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处方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未写日、月龄。 3、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签名。 4、药品名称书写不合格。草药药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准确使用,未使用常用、通用名,应用较为偏僻的别名,给药房人员造成不便;中成药名称未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 5、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6、饮片调剂与煎煮的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未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7、对中药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名之前写明。 8、药品剂量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未使用法定剂量单位。中药饮片重量上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 9、中药饮片剂数未以“剂”或“副”为单位。 10、剂数之后无处方用法用量。未书写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 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 11、中药注射剂未单独开具处方。 12 、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 13、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的红笔、铅笔和易褪色的笔。 14、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15、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 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范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 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a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6.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一)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附件:1.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2.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3.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43902

97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 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 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 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 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 诊断。 11、?????????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 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将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部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医院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负责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医院处方点评分为“门诊处方点评”、病历医嘱点评”、“特定肿瘤治疗药物(肿瘤化疗、生物治疗与生物靶向治疗药品)使用情况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三种形式。 (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按照《处方点评管理规范》随机抽取至少100张门诊处方(其中自费处方≥20张),进行点评并填写处方点评表对不合理处方和点评结果进行公示;临床药师每月随机抽取30份出院病历用药医嘱进行点评,重点对抗菌药物、围手术期用药等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填写病历评价表,每季度进行汇总,公示。 (三)处方点评内容包括:

1.处方书写情况: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 2.合理用药情况:有无药物使用指征;是否及时停药或及时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是否违反联合用药原则:有无超剂量用药。 3.大处方情况。 4.对用药集中、用量大的药品处方由针对性的进行点评。 (四)处方点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及诊疗规范。 三、处方点评结果的应用和持续改进 (一)处方点评小组根据处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处方点评专家组每月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上报医务部和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 (二)医务部和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处方点评小组提供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对其中不合理情况由业务院长向医生或科室签发,督促整改,责成相关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三)医院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四、监督管理 (一)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

处方点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 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处方点评工作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

医疗治疗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部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一)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 在业务科组织下,成立由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院感染、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附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 (二)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 处方点评工作组(见附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获得新药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新知识的 能力; 3、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 二、处方点评方法、内容及标准 (一)点评处方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率 1、抽样方法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份在院病历,在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点评。 2、抽样率 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病房医嘱单的抽样率不少于在院病人总数的1%,且每月点评在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10份。 (二)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杞县中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 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 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 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

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 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 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 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 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 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 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处方点评制度(点评记录)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与实施细则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书写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中药饮片处方内容: ①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 ②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③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④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⑤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2、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①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②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③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 “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④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⑤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⑥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⑦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⑧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⑨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1,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⑩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

处方点评管理规定

处方点评管理规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医院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务部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邹小广 副组长:丁汝新张健 成员:宋瑞民、吴源泉、杨莉、王怀振、阿不力肯(骨二科)、艾尼瓦尔(心胸外)、杜希利、安英、胡育英、单平联、热夏提(儿科)、迪力夏提(泌尿外科)、林洋、迪丽努尔(神经内科)、阿不力肯(传染科)、梅尼沙(妇科)、米仁沙(检验科)。 第七条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成员名单:高亚敏、加米拉.沙依木、朱宝平、赵波、高玲、艾尔肯、阿不都艾尼、古尼沙、洪建湘、巴哈尔、努尔比亚、吾买尔、努尔墩。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八条医院每月点评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绝对数不少于2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人民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一、处方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等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2、医师的处方权需经院医务科批准、登记备案,药剂科签字留样备查,医师调离本院须到医务科及药剂科注销签字。 3、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诊疗规范及药品说明书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合理用药。 4、处方应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药品名称统一使用药品通用名;药品剂量、数量用法定计量单位和阿拉伯数字书写,单位用克(g)、毫克(mg)、毫升(m1),国际单位用(IU)表示;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标明剂量,口服液、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标明容量和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写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冲剂以最小剂量袋为单位。 5、处方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各项内容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情诊断等,对有项目欠缺或有错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6、处方当日有效,延期应由医师签名确认,延期不超过三天。处方开药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一般以1周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者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 7、麻醉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 8、开具”毒、麻、精神”药品,应遵照”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9、开具处方时,医师要签全名,字迹清楚;处方各项目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修改处须有医师签字,已涂改而无医师签字处方为作废处方,药剂人员不予调配;医师要自己签名,不得代签,药剂人员发现签字字体与处方签字留样不一致时,有权向当事医师提出质疑,当事医师有义务解释清楚;医师不得事先在空白处方笺上签字后,交给无处方权者或下级医师。 10、凡需要经过上级医师同意的处方,必须双签字; 11、无处方权的人员不得开处方,也无权修改处方。 12、药师在调配处方时要做到”四查十对”,防止差错,对不规范处方和不能确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配。 13、处方作为医疗文件,应保存备查。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一、为了加强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中药饮片处方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医务科应组织医学、药学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处方的评价工作。 三、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中药饮片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并有记录。 四、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门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处方点评工作应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 五、处方的评价细则 (一)处方书写 1、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处方中药味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四味中药名,并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取汁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中药饮片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并有记录。 (二)药品用法用量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1)

杞县中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 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 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 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 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 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 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 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 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 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 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 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 诊断。

二甲复审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甲复审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华佗中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控部和临床药学科共同组织实施。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院临床药学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 工作组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 %。,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 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 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5.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质控部和临床药学科。 6.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我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 息共享。 > b、/、° 四、处方点评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2011-3-1 百度 已有0人收藏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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