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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法分类模拟7及答案解析

司法行政法分类模拟7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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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法分类模拟7及答案解析

选择

1. 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在含义?( )

A: 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

B: 行政行为不能考虑相关的因素

C: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D: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正法则

2. 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 )

A: 某村农民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与村支书争吵,后又互相动起手来,该支书家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在处理该事件时,对李某有殴打行为

B: 税务局人员有对业主王某征税时,发现王某有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但情节不太严重,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王罚款3500元

C: 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在对一冷饮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冷饮个别卫生标准不符合规定,于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冷饮厂罚款5万元

D: 火车上一列车员对乘客杨某在车厢内抽烟的行为处以5元的罚款

3. 下列做法符合比例原则的有:( )

A: 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15天的行政拘留

B: 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栋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

C: 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

D: 某国计划在某海湾建立第十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就本条而言,体现了下列哪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A: 合法行政原则

B: 合理行政原则

C: 程序正当原则

D: 权责统一原则

5. 关于受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派出机构,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派出机构是指由政府工作部门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向外派出的组织,派出机构以派出它的部门的名义行为,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除非有法律法规的专门授权,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派出所等

B: 派出机关具有独立主体资格,我国目前有三类派出机关: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行政公署;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区公所。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街道办事处

C: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只能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为,行为责任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D: 被授权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被授权组织在任何情形下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6. 下列有关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B: 所有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都必须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C: 国务院办公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处级内设机构

D: 虽然现有机构可以解决有关问题,但是如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解决更为方便,应该另行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7. 王某是税务局的一名公务员,现接受局领导下达的一项征税命令,王某认为该命令存在错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按照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命令或者决定的规定,王某应当立即执行局领导的命令B: 王某按照自己对税法的理解,可以向局领导提出改正该命令的意见

C: 在王某提出意见后,该局领导不改变该命令,王某可以继续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改正意见,如果不被接受,则王某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王某不承担相应的责任D: 王某在接受任务后,虽然发现该命令严重违法,但是其认为自己是执行者,所以立即按照局领导命令执行了任务,造成了严重后果,王某作为执行者,不应承担责任

8. 下列哪个组织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

A: 接受乡政府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村委会

B: 税务局稽查大队

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D: 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9. 某市公安局在一次政府机构的调整中,对一批人员进行了辞退。其中包括: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8年和2010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治安科科员张某在查处一次治安案件过程中,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孙某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旷工累计十五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公安局辞退李某的行为是不正确的

B: 公安局辞退张某的行为是不正确的

C: 公安局辞退孙某的行为是正确的

D: 公安局应当书面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10. 某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建议,为了克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弊端,发文成立了由公安、税务、工商、环保、城管、卫生等部门出人组成的综合执法队,该队集上述部门的职能于一身。综合执法队到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张某销售假化肥,于是决定处2000元罚款,没收库存化肥。张某不服,欲起诉。该案谁具有行政主体和被告资格?( )

A: 以市政府为行政主体,因为该队受市政府委托

B: 以综合执法队为行政主体,因为上级政府有授权

C: 以工商局为行政主体,因为该行为履行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

D: 该综合执法队有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主要取决于具体从事的行为

11. 关于公务员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公务员所在机关可以不经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B: 公务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时应当回避

C: 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D: 公务员担任省级、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12. 以下关于公务员定期考核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定期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一种,是平时考核的基础

B: 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的结果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以口头形式通知本人

C: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以下三种: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D: 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3. A市某区政府教委的公务员张某在2005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张某的下列哪种做法不正确?( )

A: 张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B: 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教委申请复核

C: 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提出申诉

D: 张某对区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A市政府提出再申诉

14. 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

A: 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 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1年

C: 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 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15. 某港口公安局东山码头派出所民警纪某在所辖范围内执勤时发现有一条民船未办卸货手续而卸货,同船的航运公安局工纠队员邹某称已收取管理费,纪某即要求邹某到派出所讲清楚问题。遭拒绝后,纪某即使用电击器将邹某击伤,随后将邹某带到派出所。事发后,某区公安局认定纪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对纪某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纪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

A: 纪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为正在执行职务

B: 纪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为合法

C: 纪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为超越职责范围

D: 纪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为违法

16.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的间距仅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城乡建设局负责此事的张某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区城乡建设局进行立案调查,发现确有其事,但情节并不严重,拟决定对张某给予记过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张某受记过处分的期间不得超过12个月

B: 张某在受记过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C: 对张某给予记过处分,不应由区城乡建设局决定

D: 在立案调查期间,张某提出办理退休手续,不应准许

17. 某省人民政府计划就某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规章。于是决定由某有关内设机构负责起草,并邀请有关专家就某些重大意见分歧举行了一系列的论证会。该省法制机构在对规章送审稿统一审查后,以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协商为由退回起草单位。最后规章经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通过,该省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刊登了公布该规章的命令,其中包括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省长署名及公布日期。关于该规章制定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起草单位应当为法制机构,该省决定由某有关内设机构起草的做法于法无据

B: 该起草单位不能只举行论证会,还应当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并举行听证会

C: 法制机构在审查后将送审稿退回的做法是合法的

D: 省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的该规章的公布命令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18. 关于深圳市的立法权,依据《立法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深圳市的人大有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其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B: 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经济特区法规

C: 深圳市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深圳市的经济特区法规

19.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授权立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属于禁止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制定行政法规

C: 被授权机关可以将该项权力转移给其他机关,但只能转移一次

D: 授权立法事项待制定法律条件成熟,需要及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0. 下列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准、适用和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报本市人大批准后施行,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备案B: 江苏省政府如认为某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的要求

C: 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D: 武汉市的地方政府规章其备案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政府、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21. 某市卫生局于1999年6月20日对其下属医院作出一决定,禁止其购买A种药品,该药品系外省一制药厂独家生产,且为该药厂的支柱性产品。因此,该药厂认为某市卫生局的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对该市卫生局的这个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你认为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

A: 某市卫生局的决定系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B: 某市卫生局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制药厂可以对此提起诉讼

C: 某市卫生局的决定是卫生局内部行政行为,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 对于某市卫生局的决定,该药厂只能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2. 下列行为中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 )

A: 某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行政处分

B: 某行政机关向本机关的公务员收购旧图书

C: 某区教育局向市规划局申请在某区域盖房

D: 某公安机关对某市政府公务员的赌博行为给予处罚

23. 吴某于1994年3月欲将自己所有的两间西房改建为北房,与北邻赵某达成协议,并报区规划局审批。区规划局审查后批示:“同意调向建北房三间,东墙做天沟,向东流水。”5月初,吴某按批示在新建北房后檐下用白铁做了一条长6.35米的水槽。后区规划局于5月20日通知吴某应改在西墙作天沟,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区规划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 区规划局的行为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B: 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确定力的性质

C: 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性质

D: 区规划局的两次行政行为-都应当被看作是无效的

24. 重庆市人民政府为建设三峡工程的需要,进行三峡库区近百万大移民,给予移民各种

补偿费用与安置费,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此项行为属于:( )

A: 行政征用

B: 行政征收

C: 行政征购

D: 行政没收

25. 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特征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刑事纠纷

B: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C: 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D: 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26. 下列各选项中的哪个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

A: 甲省交通厅批准了某市交通局在其管辖范围内收取养路费的申请

B: 商标局同意了乙公司对注册商标“白兰”续展注册的申请

C: 丙市政府经招标赋予某单位独家经营自来水供应

D: 丁市公证处对福利彩票的开奖进行了公证

27. 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在开发之前须办理法律规定的采矿许可手续。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申请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

A: 属于行政确认,因为采矿登记确认了采矿权

B: 属于行政内部审批,因为水利厅和地质矿产厅都属于行政机关

C: 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法并依申请作出的,赋予了水利厅采矿权

D: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为采矿必须进行登记

28. 某房地产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开发一新楼盘,向该市土地管理局、规划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为了充分贯彻高效便民的基本理念,该市政府确定此类许可由土地管理局受理许可申请,但应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申请行政许可提交申请书时必须采用格式文本

B: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时,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C: 在统一办理程序中,如果规划局做出了不予许可的意见,土地管理局根据此意见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该市土地管理局为被告D: 由于申请行政许可未获批准,该房地产公司要求土地管理局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土地管理局不予提供,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择

29. 根据行政法学对行政机关的分类理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表述?( )

A: 乡政府是一般权限行政机关

B: 地区行政公署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C: 审计局是专业性行政机关

D: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

30. 以下关于地方行政机关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它既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又是国务院统一领导的行政机关

B: 地方行政机关既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又对中央政府负责,属于双重领导体制

C: 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在行政法上是专门权限行政机关

D: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其所有工作部门都属于行政主体

31. 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以下属于派出机关的组织是:( )

A: 街道办事处

B: 区公所

C: 风景管理区公安派出所

D: 地区行政公署

32. 以下关于公务员回避情形说法正确的是:( )

A: 吕某与方某是夫妻,方某在某国家机关担任行政司副司长,则吕某不得再在该司中任职

B: 葛大为葛二的结拜兄弟,葛大为某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受命办理涉及葛二利害关系的行政事务,则葛大必须回避

C: 董小为董老之女,董老为某行政机关处长,则董小不能担任该处的会计

D: 杨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车田苗族自治乡人氏,则其一般不得担任车田苗族自治乡乡长

33. 公务员在离职后有哪些从业限制?( )

A: 公务员李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B: 公务员陈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C: 公务员张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D: 公务员赵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4. 下列关于公务员处分的设定,说法正确的有:( )

A: 卫生部拟制定规章,设定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处分事项,该规章的制定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B: 山西省人民政府有权以规章的形式,依法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C: 县工商局局长李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则应当给予其开除处分

D: 张某主动交代其包养情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对其应当减轻处分

35. 公务员由于具有双重身份而导致双重行为。区分双重行为的标准很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公务员在上班期间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B: 公务员执行行政机关命令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C: 公务员在自己管辖地域范围内所为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D: 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36. 根据《公务员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B: 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C: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的,只能由国务院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规定

D: 公务员担任省级、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37. 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国务院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国务院决定

B: 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C: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

D: 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38. 下列对公务员的人事处分中正确的是:( )

A: 张某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张某提出申诉

B: 市房管局蔡某因旷工连续超过15天而被辞退

C: 魏某离最低服务期还有一个月辞职未被批准

D: 陈某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而且拒绝机关给他安排的其他工作,该机关将陈某辞退39. 下列行为中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 )

A: 行政机关拆迁环城公路两旁建筑的拆迁通告

B: 公路局关于桥梁收费的通知

C: 国务院颁发的行政命令

D: 市政府对全市发布的不得使用某企业生产的产品的通知

40. 关于行政规则冲突的适用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B: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C: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D: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此,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法律

41. 关于规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B: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D: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42.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意见

B: 行政法规应当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C: 国务院法制办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D: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43.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拘束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 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C: 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D: 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44. 下列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有:( )

A: 某市公安局对自己作出的处罚决定,宣布为终局行政行为

B: 某县卫生防疫站对某商贩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C: 某县工商局要求一天之内全县所有个体工商户到工商局再行登记的行为

D: 某乡人民政府宣布在自己管辖的林区内禁止捕杀国家保护动物

45. 可导致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有:( )

A: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废止、撤销

B: 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行政行为失去存在的意义,或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有碍社会政治、文化发展

C: 原定目标、任务已完成

D: 行政行为没有可能实施

46. 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 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 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 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选择

47. 下列行政机关中,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包括:( )

A: 海关

B: 工商

C: 地税

D: 金融

48. 下列有关公务员晋升职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首先应由组织考察,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B: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前的公示制度

C: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D: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可予以撤职

49. 某县卫生局局长田某在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违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对田某的处分,可由某县人民政府决定

B: 田某自立案调查起,不得再履行职务

C: 对田某的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时生效

D: 对田某作出处分的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50.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 某工作由于专业性较强,单位聘任蒋某担任公务员,并签订了10年的聘任合同B: 公务员沈某因接受纪律审查,自觉无颜在单位待下去,在审查过程中,向单位请

辞,单位很理解的批准辞职

C: 公务员韩某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0天而被辞退

D: 公务员杨某对降职处分要求复核,复核期间停止了降职处分的执行

答案及解析

(1/28)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在含义?( )

A.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

B.行政行为不能考虑相关的因素

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正法则

参考答案: A C D 您的答案:未作答

答案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约束和评价行政机关裁量活动是否合法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防止行政机关对自由裁量权限的滥用,禁止行政决定的武断专横和随意。其具体的要求是行政行为符合并体现法律的授权目的,不得以形式合法背离立法的实质要求;行政行为还应符合行政法上的正当程序和最一般法律正义的要求。所以,A、C、D三项正确。对于B项,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时相关因素的正当考虑之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而不是不得考虑相关因素,B项错误。

下一题

(2/28)单项选择题

第2题

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 )

A.某村农民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与村支书争吵,后又互相动起手来,该支书家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在处理该事件时,对李某有殴打行为

B.税务局人员有对业主王某征税时,发现王某有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但情节不太严重,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王罚款3500元

C.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在对一冷饮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冷饮个别卫生标准不符合规定,于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冷饮厂罚款5万元

D.火车上一列车员对乘客杨某在车厢内抽烟的行为处以5元的罚款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未作答

答案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本题中A项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B、D项符合合理性原则,C选项中尽管卫生防疫部门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在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幅度内,但冷饮厂只是个别卫生标准不符合规定。故而C项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上一题下一题

(3/28)单项选择题

第3题

下列做法符合比例原则的有:( )

A.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15天的行政拘留

B.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栋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

C.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

D.某国计划在某海湾建立第十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未作答

答案解析:比例原则有三个子原则即目的性、必要性、相当性。比例原则的本质在于公益目的与损害私权的手段之间的适度。妥当性原则强调的是手段必须能够达到目的;必要性原则要求,在多个能达到公益目的的手段中选择给私人权益造成的侵害最小的手段;比例原则要求,如果在多个手段中给相对人权益造成侵害最小的那个手段所造成的侵害,还要大于其所达到的公益目的,则这样的目的就不再值得追求,应当放弃。题目给出的四个选项中,A 项的做法违背了必要性的要求。A中甲乙双方仅因口角,就被处以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这对于实现行政目的并不适当。B项违反了必要性原则的要求,B项中李某建楼是经过批准的行为,按照必要性原则的要求,则只应要求拆除私自加建的部分,而不必全部拆除。C项违反了妥当性和必要性原则,打击盗版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不能以“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的过度方式加以处理。D项的做法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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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单项选择题

第4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就本条而言,体现了下列哪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A.合法行政原则

B.合理行政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未作答

答案解析: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它主要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据法律授权活动两方面含义。而本条规定并未体现上述要求的内涵,因此,A项不当选。行政合理性原则属于行政实质法治的范畴,主要是指在涉及行政自由裁量适用时。行政决定应当符合基本的“理性”,合理行政原则强调的是行政决定实体内容的合理(比如公正、公平),而公开信息要求公正、公平。强调的是程序上的公正、公平,故这应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选项B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C当选。权责统一原则。主要包括行政效能原则与行政责任原则两项子原则。前者主要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后者要求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题法条中,没有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复习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复习Ⅰ (一)法律 1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2008-1-63,多) A 国务院 B 中央军事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D 三十名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 2 依据1954年《宪法》和现行《宪法》有关立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1-63,多) A 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惟一机关 B 现行宪法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C 1954年宪法没有授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D 现行宪法则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3 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2-1-41,多)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 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C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 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4 依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2002-1-34,多) A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 教育制度 C 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 5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3-1-3,单) A 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 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 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 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6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000-1-2,单) A 宪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 基本法律 D 国际条约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0-1-1,单) 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 诉讼和仲裁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答案】1.ABC;2.ABCD;3.BC4.ACD;5.B;6.C;7.A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与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部门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问题: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为什么? (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答:(1)是。王某违反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先全面客观调查取证,然后依法裁决。 (2)法律。我国《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都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3)朱某应先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派出所违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并进行行政赔偿。朱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 (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2)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 2、答:(1)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起诉应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分别情况,予以不同处理:1行政机关对张某的撤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应不予受理。2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应予以受理。 (2)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件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管辖。 3、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之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问题: (1)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 (2)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为什么? 3、答:(1)能。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县卫生防疫站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后果,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2)不应。因为卫生防疫站的行为是规避法律的违法所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处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理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A.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D.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厅进行消防检查 B.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D.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补充性立法B.执行性立法C.试验性立法D.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经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是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可能创设新的法律规则或新的权利义务规范,因此,它必须有特定法律、法规或决议的授权,没有具体法律文件的特别授权,行政机关任意进行的创制性立法是无效的。一般而言,补充性立法所制定的法规、规章一般以“补充规定”、“补充办法”的形式表现出来。(3)试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

行政法案例及答案

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整顿小组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1: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2: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1答:该“整顿小组”属于市人民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书报亭经营权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受委托组织应当是行政机关,而“整顿小组”仅是临时性机构,不是行政机关,无权接受委托。因此“整顿小组”无权实施行政许可,当然也无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 2答:不合法。该市在作出收回书报亭决定时,涉及原书报亭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许多原书报亭经营者以此为生,失去书报亭经营权,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连基本的生活也没有保障,因此书报亭经营权对原经营者而言属于重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该市人民政府应当首先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该市就应当举行听证并根据听证笔录作出是否收回书报亭经营权的决定。 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 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1)不合法。《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2)合法,但不能收取50元工本费。司法厅为统一和便于管理,应当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3)不需要赔偿。《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关于我国高等学校性质的行政法解析

关于我国高等学校性质的行政法解析 胡发明摘要:从民法上来讲,高等学校是事业法人,而在行政法上,我国的公立高等学校是行政主体,政府与其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在高等学校内部,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是一种公权力关系、外部关系和契约关系,是行政契约的扩张、延伸,因此,其关系后果是一种行政后果,应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救济途径。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办教育在近几年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民办高等院校也逐步发展起来,有些民办高等院校还拥有了相当的规模和较高的教育质量和影响力。但是,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的主体仍然是公立高等学校,因此,本文也主要是针对公立高等学校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 我国目前的高校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学校无疑是政府的附属产品,一直按照较为严格行政体制进行管理,行政化的程度是非常高的。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对各级各类教育实行国家化改造,把所有的高等院校都统合于国家计划经济之中,通过计划来对人才培养实行调控。教育的行政化管理与我们长期以来认为教育是一种国家权力,应由政府来统一组织的基本观念是分不开的。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已经不再用传统的政治观点片面地来看待教育现象了,教育体制开始打破原先的政府独家经营,社会力量不断介入教育领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深化,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长期以来的高等学校的法律性质不明确、法律地位不确定,使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学校的内部管理关系处于模糊的状态当中,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发生,又由于缺乏相应的救济机制而不能及时妥善地解决,已经严重阻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举行有———参加的会议,听取其意见,接受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可与之辩论、对质,然后根据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较正式、严格的程序制度。(B A.相对人 B.利害关系人 C.行政机关负责人 D.证人 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B。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撒诉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3、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A . A.申诫牲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 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4、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 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 D.原机关 5、《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 A.宪法 B.法律 C. 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6、———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定方式和步骤。( A.行政程序 B.行政程序法 C. 行政方式 D.行政制度 7、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A. 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 A. 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9、行政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不具有下述特征( A.从属法律性 B.裁量性 C.等价有偿性 D.单方性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级人大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11、依据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 。 A.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 1.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 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测试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测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10×4)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B )次会议通过。 A、二 B、三 C、四 D、五 2、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 A )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3、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议案,一般应当经( B )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A、二次 B、三次 C、四次 D、五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 D )起开始实施。 A、2000年4月1日 B、2000年5月1日 C、2000年6月1日 D、2000年7月1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 )。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体自治制度 6、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 B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A、二次 B、三次 C、四次 D、五次 7、一个代表团或者( B )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A、20 B、30 C、40 D、50 8、各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本省、自治区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的合法的地方性法规应该在( C )个月内予以批准。 A、二个月 B、三个月 C、四个月 D、五个月 9、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 A )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10、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 B )签署予以公布。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主席 C、国家副主席 D、委员长 二、判断题(10×4) 1、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 2、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告。(×)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2001年1月1日实施。(×)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务员总理签署总理令予以公布。(×) 7、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9、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0、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三、简答题:(10×2) 1、哪些事项只能通过制定法律确定? 答:1、国家主权的事项;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2017司考行政法试题解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行政法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3、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得说法,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得? 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撤销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 D、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四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得司级内设机构得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得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得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第十九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44、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得处分,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 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解析:《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条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与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得,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得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45、关于行政法规得立项,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得,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得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得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得需要 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得,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八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得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得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得需要;

行政法案例分析练习(同名20591)

行政法案例分析练习(同名20591)

案例分析一 1、李老太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型超市附近,她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春节前的一天,李老太和老伴在超市购物,老伴到收银处交钱,李老太在收银处货架上拿了一包杏干忘记交钱就走出超市,被超市保安发现,保安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未交款那走者要罚1000元。”李老太和老伴没带那么多钱,将身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超市。次日,李老太又带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家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春节也没有过好。 问题: (1)判断行政主体的标准是什么?“超市”能否成为行政主体? (2)超市可否行使罚款权?进行罚款处罚行为? (3)李老太对超市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2、河北省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是承担部分政府行政职能的就业管理机构。从1994年1月至1996年10月,该局收取劳务管理费、劳务服务费、临时工管理服务费、临时工培训费、劳务市场收入共计57万多元。11月,县地税局向就业局发出限期申报纳税通知书,12月又两次发出限期缴纳税款3.1万元的通知。就业局未按期履行。之后,地税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就业局做出以应缴未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1394元的3倍罚款。就业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平山县劳动就业局是否是行政机关?其收费的性质是什么?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如何? (2)本案中县地税局是否有权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须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3、村民田二与村长因竞选村委会主任职位、计划生育等问题产生矛盾,长期不和,并拖欠提留款。村长请求派出所所长胡某出面教训田二,所长胡某令人将田二的一头水牛扣走,并限其3天内送3000元钱到派出所接受处理。3天过后,田二没有去派出所,胡某在牛市上将牛以低价1200元变卖。田二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问题: (1)公务员和所在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 (2)本案中派出所所长扣押村民财产行为的性质是什么?是否公务行为?(3)田二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谁是适格被告?注: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2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国考之行政法总结与解析

行政法 高频考点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常识题的考查方式是倒着考,如一般不会问合法行政表现为什么,会问如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体现了什么原则,不需要死记硬背,可以理解、对应即可。 (1)合法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如果不授权,就不能做。如在我国只有公安机关可以行政拘留某人;甲和乙在民政局门口打架,民政局不能将甲和乙关起来,因为法律没有给予民政局行政拘留的权利。 (2)合理行政: ①公平公正:平等对待老百姓,如甲和乙打架,一样处罚。 ②考虑相关因素:不相关的因素不要考虑,如甲考了四次科三才通过,以后开车违章,交警不能考虑甲拿驾照非常不容易,就不处罚扣分,不用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③比例原则(重点):损害最小,如我国以前实现非常严格的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孩子,若是更严格,所有夫妻都不能生孩子,此时不合适,不能为了国家利益让老百姓“断子绝孙”。 (3)程序正当: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案例:甲违法了,公安局对甲处以罚款。 ①行政公开:对甲罚款,首先要告知甲罚款的事实、理由、依据,甲有知情权。 ②公众参与:甲被罚款,不服可以申辩,公众参与进来。 ③回避:处罚甲的人是甲的仇人,可以申请其回避。 (4)高效便民:提高效率,方便老百姓办事,如甲去某单位办事,问需要什么证件,对方回答需要身份证和任何一家银行卡,第二天说必须是农行的卡,其他的卡不行,让甲多跑一趟,效率低下,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违背了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 ①行政信息真实:不能欺骗老百姓。案例:某政府发了辟谣通知,说近期有谣言称我市

要实行机动车号牌摇号政策,请广大市民不要相信,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实行摇号。第二天一早就说从今天起要实行机动车摇号政策,前一天说不摇号,第二天说摇号,信息不真实,欺骗了老百姓。 ②保护公民信赖利益:保护政府公信力,要让老百姓相信政府。案例:经过行政机关许可,王某从事网约车经营,一个月后行政机关发现网约车太赚钱,觉得王某的颜值不太匹配,于是告知王某,撤销该许可。如果可以这样,王某以后都不会相信政府,伤害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因国家法律发生变更,机关告知王某以后不能进行网约车经营,王某不能继续从事,对王某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赔偿。 (6)权责统一:权力责任相统一,行政机关掌握了公权力,不办事或违法办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真题展示】 1.(2018-广东)行政行为应当依法实施,遵守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规定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得规定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这是行政程序法的()。 A.正当程序原则 B.依法行政原则 C.公开原则 D.参与原则 【解析】1.B项正确:关键词“依法”“法定”,说明是依法行政原则。A项错误:告知、回避、陈述申辩等。【选 B】 2.(2016-江苏 B 类)某公司非法占用公路堆放建筑材料,交通主管部门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前,交通主管部门向该公司告知了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了该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一做法体现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是()。 A.合法行政原则 B.合理行政原则 C.高效便民原则 D.程序正当原则 【解析】2.D项正确:关键词“告知”“事实、理由及依据”,实现了知情权,为程序正当原则。 【选 D】 【注意】作出行政处罚之后需要告知事实、理由及依据(错误),原因:应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 3.(2016-上海市考)《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

行政法案例题

行政法案例题 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2009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 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问题: 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2.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采用协调、和解方式结案是我国行政诉讼理论和行政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虽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但是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新方式,值得我们去鼓励,并且在鼓励中思考如何完善这种新方式。 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并行不悖的两大基本原则,“行政要合法合理”早已成为社会公理,并写入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被国家机关所遵行。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权力的行使必须具有合法性。对于权力主体,合法性原则要求权力行使的主体和权力行使的范围以及种类等预先由法律来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和解。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和解问题,但在司法理论与实践中均对此予以认可。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就肯定了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那么,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是否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呢?这就涉及到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理解。所谓合理性原则就是符合社会整体价值观,具体可以概括为目的正当、手段合理以及结果均衡。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正当的目的,必须借助合理的手段,必须实现均衡的结果。这是实质行政法治的要求。通过《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公布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出,协调、和解的方式在解决行政争议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首先,这种协调、和解一般是针对因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进行,有可和解的空间和前提,非任意而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其次,协调、和解也不是说就要协调、和解到底,对于在协调、和解之后原告不撤诉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撤诉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不准许撤诉,并应及时做出裁判,这样也就有效保持了人民法院在其中充当的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角色,并且同时解决了行政争议,最终实现了行政诉讼的终极目的。最后,不得不承认,诉讼和解制度对迅速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都有积极的作用。 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协调、和解的工作机制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通过诉讼判决实现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但是,第一线的案件审判和执法者在长期的审判、执法实践中却深感行政争议的解决完全通过判决、执行这样一条硬性的途径很难达到行政诉讼的终极目的。法院通常为执行行政判决而为难,执行的拖延也导致了公民的权益维护只能维持在一纸判决上,这种拖延也造就了行政违法状态的一直存在,威胁法律尊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解决行政争议的手段需要而且必须多样化,协调、和解的方式即极大地弥补了司法裁判的不足。 法治乃合法性和合理性之平衡器,法治的理想就是实现权利行使的合法和合理的平衡。协调、和解的工作机制作为解决争议的新方式,必定有其不成熟、不完善之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改进。从合法性上讲, 法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不能朝令夕改;同时,从合理性上说,要提高具体操作过程的透明度,创造一个足够公开透明、能保证充分公共监督的制度环境,防止其偏离行政诉讼制度的轨道,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评点】经过两年案例分析题的考查,2010年的行政法主观题又回归论述题的轨道之上。诉讼和解是行政诉讼法的一个热点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较为常见的。本题总体上难度不大,答题角度较为明确,出现跑题现象的可能性不大。解答本题要注意观点明确,无论对诉讼和解是赞成还是反对,都要旗帜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是首要的一步。其次就要运用行政法理论阐述自己的观点,说理要充分、合理,这是最为重要的一步。说理过程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与材料相结合。对本题所给材料最后一段话的分析理解是解答本题的关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这是合法性原则的问题;“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这主要是合理性原则的问题,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 1.市某驾驶货轮在我国海航运时,被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某仍然对复议不服。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某应以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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