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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毕业班: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总结2014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将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10级、11级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全院共计101人,约占毕业生总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大学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专科学生至少获得过一次“三好学生”称号和二次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学生至少获得二次“三好学生”称号和一次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4、每年体能测试均达标,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或破格评选响应祖国号召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建功立业的毕业生。

6、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北省大学生优秀成果奖中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奖可破格参与评选。

四、奖励办法: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填写奖励登记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各班主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严格掌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广泛听取学生、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意见。

2、各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经学工部审核,并在全院张榜公示。

3、各班要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树立学生中的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切实加强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请各班于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评选结果和《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及A4打印稿各1份)、优秀毕业生本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及A4打印稿各1份)、生活照一张(数码)、简历(姓名、性别、系别、专业、班级、毕业去向)、《银行账户统计表》报学工部,逾期不报视作自动弃权。

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省校系建〔2020〕6号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开展评选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河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春季应届毕业生的5‰推荐(不足1000人最多可评选4人,500人以下最多可评选2人)。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

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 1.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栏只需复制电子照片即可。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要按照《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校系建〔2016〕23号)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疫情期间,在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电子版送指定邮箱:(******) 地址:XX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36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东校区艺术楼一楼大厅北侧系统建设处学生科。 附件:1.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广州大学2004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候选人公示名单

广州大学2004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候选人公示名单广州大学2004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工作已顺利进入评奖评优阶段,现将各学院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推荐、我处初步审核提出的2004届毕业生当中优秀学生和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照《广州大学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优秀学生和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于2004年6月10日之前就候选人的资格向我们提出意见,以确保我校优秀学生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意见反馈地址: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办公楼507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张志明(电话:86237479) 学生处 2004年6月7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优秀学生(32人) 萧健诚简燕冰杜婉怡刘苑菲梁剑卢煊闵薇薇周雄科梁伟峰 潭焕仪区景贤曹诚玉郭瑞莲王福生高天开李健许双双邓淑芳 李桂仪潘丽璇邓娜高结崧何静儿谢炽航王灿稳黄奋志陈文宇 陆珊刘洁林渊黄秀云谢莹 优秀学生干部(16人) 江翠卿谢菁仪刘芳陈沛冰余心陈莉诗陈淑贞李雪玉黄春澜 黄健斌蔡焯明冯艳卉陈俊舒陈豪裕林雯婕祁颖 优秀毕业生(16人) 陈沛冰刘芳梁剑王福生陈俊舒曹诚玉祁颖蔡焯明潘燕好 萧健诚林雯婕陈淑贞黄春澜张少云张伊丽黄健斌 一等奖学金(8人) 刘洁林渊陈俊舒陈豪裕林雯婕黄秀云谢莹祁颖 二等奖学金(51人) 陈淑贞邓淑芳李桂仪潘丽璇邓娜高结崧李雪玉蒋美玲黄春澜 曹清秀何静儿郑泽慧黄健斌谢炽航蔡焯明王灿稳黄奋志陈文宇

黎凤婷区爱薇陆珊许双双郭瑞莲谢菁仪梁灼林萧健诚刘苑菲刘芳梁剑余心简燕冰卢煊闵薇薇周雄科梁伟峰陈沛冰宋伟标邓燕史华伟欧阳敏红杜婉怡王福生高天开李健郭洁颖边翔潭焕仪区景贤曹诚玉江翠卿陈莉诗 三等奖学金(73人) 罗结如黎晓棠潘燕好叶玉言梁继斌吕秀珍张芝瑛李静娜谭婉文欧阳亮威叶远参刘锦浩陈娟娟麦玉婷黄凌燕吕俏媚郭伟峰陈文雯宋瀚晖梁尚金周伟涛刘海祥苏秉基黎重阳苏文峰罗作强杨颖江聚本谢书茵韦绍挺林毓滨梁永强陈旭温文生张炜桦黄维明罗志光毕志奋廖剑锋陈慧仪高洁华许展仪郑珊侯海虹黄健敏郭伟玲冯淑仪吴坤明王慧莫绮雯张凤鸣张少云范婷婷刘婧许云梅曾远标梁茜冯艳卉张伊丽黄凯燕林艺明程晓莹李彩兰何志星钟华顺曾鸣华冯伟彬刘永茂汤志坚林进生利锦棠郑彦梁文焕 法学院 优秀学生(22人) 黄志勇罗燕梅黄小燕朱明梦杨巧莲饶先艳卢金明庞丽莎宋翠红邓燕燕高静娟邵洁贞杨晓丹李浩浩陈燕姬黄群叶春玉沈晶磊朱春苗张燕明黄惠珠陈艳伶 优秀学生干部(12人) 李美华莫丽珍催德玲赖燕媚温国平杨向明梁雪甜卢慧洁徐润平刘盛祥李素娴谢婉宁 优秀毕业生(11人) 黄小燕阮志玲邹素婷饶先艳吴培兄谭敏康高静娟邓洁仪叶春玉张燕明刘紫波 一等奖学金(5人) 李美华饶先艳卢慧洁刘盛祥李素娴 二等奖学金(37人) 黄志勇罗燕梅黄小燕莫丽珍朱明梦杨巧莲阮志玲卢金明冯淑文庞丽莎宋翠红赖燕媚温国平杨向明梁雪甜邓燕燕黄贇陈彩颜高静娟卢秀峰邵洁贞徐润平杨晓丹李浩浩陈燕姬黄群叶春玉谢慧敏姚燕颖谢婉宁沈晶磊朱春苗张燕明黄惠珠陈艳伶区红催德玲

大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格式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 4、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要认真审核每一位参评毕业生的综合表现。 2、优秀毕业生将以系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参评学生要如实向本系提交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各系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严格审查材料,各系要出据该生在校期间的各科成绩证明,并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3、各系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表彰 被评选上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做为就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系务必于4月16日上午12:00之前按照要求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及《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EXCEL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doc(一式两份);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xls

聊城大学2012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聊城大学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为了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根据聊大校发[2004]102号和[2007]126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了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各类奖学金初评名单。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上报评定情况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现将评定情况汇总公示如下: 一等奖学金364人,二等奖学金736人,三等奖学金2183人,校级单项奖162人,院级单项奖299人。以上共计3744人次。 现对我校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望全校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到学生工作处反映意见。 地址:聊城大学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1室、107室 电话:8239116、8239609 邮箱:xueshengchu@https://www.docsj.com/doc/1f10665741.html, 时间:2013年6月11日—6月14日 附:聊城大学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聊城大学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聊城大学2013 届毕业生一等奖学金获奖名单( 364人) 文学院(24人) 聂卫芳林红霞张国梁刘清洁胡安松李娟刘春晓高西龙杨翠婷史云杜琳韩超聂诒萍马俊彦王存添王文静张月霞时培明王淑娟苏萌萌栾文文孔令超张杰许振凯 商学院(27人) 赵阳何明吕本强林智鹏靖海新张霞颜志强吕亚明颜井春闫韩孙晓峰王文存李敏郭磊许颖超谷珍珍许建伟任明霞刘银花于强方玉冲张婷任茹徐广浩吕文凤陈真真陈曦法学院(8人) 李文静李晓萍赵真孟萌萌王亚男吴肖辉胡滨王文源 外国语学院(17人) 李慧芹杨柳青卢文秀多凤莉李宏毅孔飞秦瑶田露晶曹怀娜范海英王海军许田田蔡山美于健秦宁刘敏王洁 音乐学院(7人) 刘乐王蕾孙欣李品井月婷胡云浩段月南 计算机学院(17人) 张小艳何清孙金奇李燕赵乙宁王青松蔡廷仙史昊王磊殷继青位通李红霞王杰刘文鹏田子晨丁娇冯超 教育科学学院(16人) 韩雪张桂雪李常红李文娜孔欣欣李涛张秋月张东张颖马季房瑜张国帅费宁宁张亚军李泽龄刘钗 体育学院(18人) 吴文煊曹培培钱小利李国富李化绪李雪娜黄晓森韩玉香段其金赵坤崔广源肖亚男崔浩任朋胡小松郭靖王凯寇晨龙传媒技术学院(19人) 范文翔陈哲毛玉真于莎莎黄游春赵国栋李英杰王甜张晓璇丁晓伟王丽明杨莉刘洁茹张聪李天一鲍昀雪张东方彭爱文刘涛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5人) 张文娜穆洪杰陈冉崔涛曹亚群张明杰朱立新山琳琳张海宁路海滨陈洋吕程程王凌彪李明辉陶可通冯彩云朱清华董斌任飞于乾张开贺杨毅安赛赛赵鹏汪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4人) 张伟臧文婷贾文晶姬喆马婧韩娜赵阳安朋孙腾李孝良张莹吉忠海陈亚琼胡华雷 生命科学学院(15人) 徐瑞芹李青耿骁渝陈薇胡春吉吴恒乾王秀云卢娇李莉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学校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6、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7、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具体要求

1、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与xxxx年xx月xx日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 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1、想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 览表(电子版)、吉林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业务部门签字”处为学院领导签字;“学生工作部门签字”处为学生处签字盖章(须学院填写评语)。 3.申请的同学必须提供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相应材料,过期不侯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优秀毕业生评比方案

西吉职中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身体健康。 5、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的6%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各毕业班按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政教处主任、毕业班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然后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给予优秀推荐,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3、在校期间犯有错误,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造成一定影响者。 四、“优秀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以来各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单; 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西吉县职业中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五、评选原则 1、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2、评选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为五天。 六、名额分配如下: 2012级(1)班: 3人; 2012级(2)班: 3人; 2012级(3)班: 3人; 2012级(4)班: 3人; 2012级(5)班: 3人; 2012级(6)班: 3人; 2012级(7)班: 3人; 2012级(8)班: 3人; 2012级(9)班: 3人; 2012级(10)班: 3人; 2012级(11)班: 3人; 2012级(12)班: 3人; 2012级(13)班: 3人; 2012级(14)班: 3人; 西吉县职业中学 2015年5月16日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12届省、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湘教通[2011]5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已通过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8、省、市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2)两次(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二次; (2)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院系本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 %以内,省级优秀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种类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优秀应届毕业生分为省级(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校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两类。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3%,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20%中进行评选;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5%,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30%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三)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各种院级以上表彰,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无不诚信表现记录; (六)在校期间考试或者考查课成绩考核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奖励办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3月份进行。各系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优中选优,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推荐,确定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 推荐人选名单在毕业生中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一式两份),并以系(部、院)为单位集中报学生处。学生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须报省教育厅审批,待省教育厅批准后,学校对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统一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审批表》均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应届毕业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预选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申请者中产生初步人选,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测评,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并报本系团总支; 3、系部初审系团总支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报送学院审批; 5、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学生处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是一项涉及到毕业生就业政策,关系到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参评对象在校期间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分制年级学生中,于违纪或学习成绩不佳,超过五年以上仍在读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上要求进步,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曾被两次以上授予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文明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当选人物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无补考;获四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一等奖学金,奖学金同一等级内不够评选规定次数时,可用一次高等级奖学金替代一次低等级奖学金;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合格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通知模板

校政通〔2016〕3号关于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的 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三)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校或学院级奖励。 -2-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一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 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二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

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毕业前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给以积极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Document of selection methods for outstanding universi ty gradua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 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 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 专科生至少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

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 3.在择业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关系,表现不好者; 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 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好学生同等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 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管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VIP专享】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名额分配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 通知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努力学习、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当前 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院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院级优秀毕业生按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 生人数的5%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按照《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办法》进行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待遇 学院对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1.各系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通知规定的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经系领导审查后,报学院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报学院批准。 2.各系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3.请各系务于2015年4月9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Excel电子版)、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院级一式一份,省级一式两份)报学院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2015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015年4月8日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10%(研究生毕业生比例可由学院确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 5、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含)以上获得校级奖励,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6、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另外,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

中商议提出初选人名单,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本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 3、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事务处; 4、学生事务处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 3、优秀毕业生报批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请将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电子文档(见附件)报送学生事务处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长师院发〔201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进一步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表彰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1.校级优秀毕业生。 2.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指标 1.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0%推选。 2. 市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推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3.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二)具体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 (1)学习勤奋,总评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包括考试和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较高。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大学期间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班前30%。 2.市级优秀毕业生

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其评选条件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 (2)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时间安排 1. 3月28日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审批表报学生发展与服务工作处1307办公室(含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证书复印资料),联系人:黄艳青,联系电话:72790138; 2. 3月29日-4月5日学校组织复审; 3. 4月7日-4月11日学校公示拟评选校级优秀大学毕业和拟推报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六、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市(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表附后) 2.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宁缺勿滥;要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评选当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每年3—5月份。 3.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本、专科生及中专生为3%。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预选。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优秀毕业生,在广大同学中树立先进典型,调动我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决定依据徐工职院学发[2011]23号文件《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在2019 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2019届毕业生中,凡符合《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二条“评选条件”者。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院毕业生总数的8%。 三、评选、表彰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2.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所收到的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评审。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5月25日之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汇总表(见附件2)的打印稿、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评选报告及公示情况一并报学工处。同时,电子稿发songf@https://www.docsj.com/doc/1f10665741.html,。 3.学工处汇总、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将在毕业典礼上统一表彰,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工作说明 1.毕业顶岗实习成绩,如在评选截至日前尚未录入教务系统,请各学院在审核时及时征求相关指导老师的意见,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方可审核通过。 2.截止到2019年5月15日尚未足额缴纳各项费用的毕业生不得参评优秀

2019 届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奖名单公示

2019届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奖名单公示教育学部: 本科生:15人 郑逸敏姜依彤石琬若王钰茹王诗棋 杨卓尔田艺炜庆嘉琪周敬天牛晓杰 张蓝文颜娟陈雅倩王新宇叶壮 研究生:39人 陈碧云陈梅浩崔盼盼邓敏嘉段天雪 段雪婷方晨晨方舒怡付玉蕊高婷 郭幸君何俊杰侯婉滢黄真贾姗 李东琦梁洁姗刘奇刘一诺刘颖 刘玉婷卢正天吕佳毛文婷钱鹤鹏 石书奇史杰萍苏幼园孙丽蕾陶鑫萌 王辉谢正立徐竺蕾闫丽雯杨青青 张琛琛周晓丹朱俊华朱丽

哲学学院: 本科生:7人 戴泊夫龚千容李泽钰梁楷之林珊容孙其英张欣欣 研究生:5人 韩笑杨迪之张晗赵濬昜支静阳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本科生:24人 艾美彤曹宇莲陈昊陈希阳陈颖成爽程卓邓思平杜思慧韩非胡舒涵胡文杰黄心艺李濛西李颖唐娜田明周王婧好王宇桐张皓嘉张佩玮张月遥赵静朱劲飞 研究生:26人 陈基平董宇薇高明雅高婷郝冬梅何康姜嘉许李灏李金润李文慧李扬马伟郄丽华任凯史岩

王盖王亚楠颜琼玲杨晓林姚楠尹瑞升袁浩铭张娜娜张轩赵振阳郑涵钊 法学院: 本科生:11人 常思怡陈奕欣郝泽琳金孟歆兰程耕任和和苏睿王月佳向博文张羽铭周劲黎 研究生:25人 王瑞剑赵英鹏戴小强刘键王晓蓝英珲赵琪孙卫东李想吕雪肖云飞林仕若孙梦远梁韵周妮王婧王思聪李明桐张强朱晓平王可人顾晓翠陈佳阳王亚琳张雍锭

社会学院: 本科生:3人 代一萌卢霞邱倩云 研究生:4人 刘小燕宁静温腾龙张爽 心理学部: 本科生:13人 曹玉卿陈子卓高芯芸谷菲吕瑾瑾屈楚烟宋子豪唐莹莹王赫许琳旋易尚文张子健孙国柱 研究生:8人 古典黄旎雯焦鲁宋潮龚一隆姜慧婷史敏王静宇 体育与运动学院: 本科生:10人 付颖瑶吉祥江金丽刘晗沛宋顶烨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关心同学,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课~件]完成学校和辅导员分配的工作任务; 3、学习勤奋、自主,学习方法正确,目的明确,积极性高,态度认真,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在班级中有良好影响,能起带头作用; 4、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在全班的前25%; 5、在校期间公共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6、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评定范围与比例 1、凡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专科、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均在评选范围内;       2、优秀毕业生评选以班为单位,评选面不超过该班毕业生总数的20-25%。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评选形式,先由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班委会和辅导员推荐,系部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核(上报名单和主要事迹)。 三、评选方法 1、为了便于优秀毕业生求职和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须于第五学期期末完成。 2、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各班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连同“优秀毕业生”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审核后报学校批准,授予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进行公开表彰,记入学生个人档案,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在毕业生就业时,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系部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务求达到评出团结,评出动力,评出榜样的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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