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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

2018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各项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清理、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并纳入权力清单,现已有25个单位部门完成动态调整工作。

2.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定了《绥阳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绥审改办发〔2018〕3号),现已

有22个单位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工作。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公布本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执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录,正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保留证明材料119项,取消证明材料53项,取消后的办事方式将变为通过函询、内部核查、更改管理方式等。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深入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新增市场主体5778户,累计20992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绥府办通〔2018〕66号)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均严格经过法制审查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制定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半年备案率100%,未有被上级纠错文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5.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集体讨论记录及存档制度。严格执行《绥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上半年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并出具书面意见共48件,其他行政决策则是法制办通过列席县长办公会、参加专题会等方式发表法律意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行政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其他不应当继续执行的情况,由牵头部门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根据情况向县委常委汇报,如南鸿中央城、服装城、吉邦金银花公司项目等。部门中如国税专门制定有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制度并执行。

6.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

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现已有27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风险评估。推动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在绥阳县门户网上设有公众参与专栏,让公众参与监督,半年来已回复群众意见近70件,网上问卷调查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关于撤县设区等,决策前还向县人大、县政协报送并征求意见。其他涉及征拆的,无一例外都会召开群众会,听取群众意见。

7.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绥阳,按照绥阳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从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绥阳严正律师事务所、山一律师事务所绥阳分所、绥阳文乡律师事务所中精选了4名执业律师与本办3名公职律师组建了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参与度增强,县政府对事关行政决策的48份法律意见均基本采纳,单位部门也正逐渐重视法律顾问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各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均制定并公布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挂牌成立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县政府工作部门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全部交由县综合执法局集中统一行使,完成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共有行政权力2169项,将择时上会通过。

9.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为严格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增强证据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绥府办发〔2018〕77号)。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了《绥阳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绥府办发〔2018〕22号)。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为适应新形势的执法需要,县公安局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安、国地税均设置了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环保局、林业局与公安及检察院之间建立了案件互通制度,国地税与市监的工商之间建立了案件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公安局、国土局等单位自行对本单位以抽查卷宗等方式进行案卷评查,落实执法人员责任。国税的12366、国土的12336、环保的12369投诉举报平台,发挥着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将执法责任推向公众知晓的层面。

1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申领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完成2018年上半年50余人新《贵州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完成县财政局、地税局、工商联、金库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异地扶贫搬迁专项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投资审计。其中移送县监察委案件1件。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遵守法院判决。回应中级法院司法建议1份。

14.加强内部监督

制定《绥阳县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明确行政执法监督范围及监督要求。县法制办相关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监督证,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特别要求新成立综合执法局需有执法监督人员配置,承担内部监督。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各单位均通过绥阳门户网执行了政务公开,内容涉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

认真执行《绥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绥府办发〔20xx〕15号)和《绥阳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绥府办发〔20xx〕162号),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6.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执行《遵义市行政调解办法》,通过行政调解化解了大量纠纷。如半年来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500余件,卫计部门调解医疗事故100余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37件。

17.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遵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上半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办结8件,其中撤销2件,维持率为75%,时限内办结率100%。上半年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已结案4件,其中2件原告撤回起诉,2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绥府通〔2018〕7号),规定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100%,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对待行政诉讼。半年来以县政府和各乡镇、科局为被告案件共13件,有12件做到了负责人出庭,其中2件

副县长出庭。大路槽乡1案件负责人未出庭。

18.发挥仲裁化解民商事纠纷的作用

加强仲裁知识宣传,引导民商事主体签订合同时约定仲裁解决纠纷方式,突显仲裁一裁终局优势,提高民商事纠纷化解效率。县政府为主体的民商事合同中有1件约定了仲裁解决纠纷方式。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9.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在县委党校对领导干部的培训中,设立法治专题课,计划7月份培训1期。充分利用市民讲习所和新时代大讲堂等教育平台,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纳入必修课。全县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培训50余场次,培训4000余人。

20.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县人大组织了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包括县政府正副县长、两院院长、监察委主任、人大任命科局局长。探索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考试范围,考查结果作为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依据。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1.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绥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绥府办通〔2018〕26号)。履行向同级党委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职责,于第一季度向县委上交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的《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已通过绥阳门户网向社会公开。

2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4月27日,召开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传达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法治政府工作并安排部署2018年法治工作,明确了今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绥阳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绥府发〔2018〕4号)。县政府与各乡镇、单位签订《绥阳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落实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通过平时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评价。

23.政府法制信息报送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2018〕1号)文件要求,安排专人每月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部门的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全面落实,对法治建设不知抓什么、不知怎样抓,缺乏整体的、系统的理念。

(二)依法决策机制普遍缺失。县政府层面在执行依法决策上已步入正轨,但单位部门极少有依法决策机制。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有的解聘后不再续聘,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还未普遍形成,产生矛盾后才想起法律武器的部门领导仍大有人在,甚至产生矛盾后也未从根源上找原因,都表现出依法决策意识的不足。

(三)多数单位没有专门法律人才,导致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理解不透,没法给领导提出参谋意见,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填报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也应付性的胡乱填报,自然也难将法治任务具体落实体现。部分单位不知何为规范性文件,甚至不知道什么叫行政执法,片面认为行政执法

就是行政处罚,认为综合执法局成立后本单位就不存在行政执法了。

(四)上级要求的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鉴于现实中部门横向联系信息共享机制尚需时间,故除有限几个单位有纵向信息共享外,行政执法单位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短时间难以完成。

(五) “减证便民”行动有现实难题。按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行动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和企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求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政策本意是将举证责任置于单位部门,让群众少跑路。但这样的前提是需要各单位间有互联互通信息查询系统,便于单位查询申请人所需信息,但信息互通尚需时日。

(六)行政执法监督尚未有效开展;个别乡镇如大路槽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仍未足够重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

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县未换证执法人员参加2018年贵州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18年度换证工作。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推动依法行政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宣传全县依法行政的典型案列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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