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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国家土地所有制

即国有土地。“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农民土地所有制

即个体农民的土地。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地主土地所有制

即地主拥有土地。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是人人向往的社会角色。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不管是论经济优势,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特权阶级,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

特点

土地买卖与土地兼并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根本特点

土地买卖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国有制并不占支配地位,土地私有制的普遍存在为土地买卖提供了可能性。

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就出现了土地买卖的记载。如中牟之人有“弃其田耘、卖宅圃”者,赵括曾以国君所赐金帛“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到商鞅变法时,则干脆肯定了“除井田,民得卖买”的合法性。秦汉以后,土地买卖是我国封建社会经常普遍存在的事实。

土地兼并

只要土地买卖存在,土地兼并就必然会如影随形地出现。

在单纯的地主经济内部,地主对于消费有无限的追求,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尽量兼并土地,扩大自己的经济能力。土地兼并的过程,实际就是地租地产化的过程,因为地主兼并土地的原则就是“将以其夺之人者辗转而为夺人之具不已”。地主拥有的土地越多,地租积累的数量就越大,兼并土地的力量就越强。因此,土地兼并的进程不是等速度地前进,而是按照加速度的步伐前进的。

地主兼并土地的对象,主要是自耕农的小块土地。中国封建社会一确立,自耕农和其小块土地的分离就不只会不断再现,并且总是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向前进展。对于地主经济的扩张来说,大批自耕农的失去土地,是其不可缺少的条件。无论就土地而言,还是就劳动力而言,地主经济吞并自耕农经济都是土地兼并的主要途径。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的土地改革被消灭。 (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它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这种小自耕农的自然经济和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而不断的发展壮大,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完成,达到高潮,至1953年—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一经济成分转化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3)封建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新莽政权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仍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屯田制在中国的许多朝代都出现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朝、元朝、明初和清初。均田制主要在北魏和隋唐时期实行,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实施均田制的前提条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的农民必须完租纳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土地制度演变的规律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国家政权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有外,许多封建政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保证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 前言: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历代政权的兴亡治乱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衰替。 1:夏商周时期井田制 井田制是一种国有 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 于国王所有(性质公有). 周王把土地赐给诸侯臣 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 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兵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内容)。那时耕地沟洫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由来)。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在井田上是成千上万

的庶人一同耕作。井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周代生产力发展水平。 2春秋战国时期的过渡: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 春秋:井田制瓦解 直接原因:各国税制的改革 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 表现:由公田到私田。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现井田制公田之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租。 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 确立原因:1:生产力的进步促使井田制瓦解。(根本原因) 2各国的税制改革和变法使土地私有合法化 表现: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的初税亩 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依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

3: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土地私有制 注: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土地都变成私有土地了。 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1;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2:君主土地私有制(即国有土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土地兼并问题 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尤其是灾年,地主巧取豪夺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 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

2020年整理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复习提纲.pdf

1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生物及社会经济要素等组成的自然、经济和历史的综合体,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 土地基本特性: ·自然特性: 面积有限性;位置固定性;质量差异性;永续利用的相对性 ·社会经济特性: 供给稀缺性;用途多样性;增值性;区位性;权属性;政策法规性等社会经济特性 2国土地资源共分类: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3 土地评价:为合理利用土地和调整土地收益分配,进行利用规划和科学管理土地,根据土地的自然生产能力或其它方面利用潜力的高低对土地的质量作出评估。 土地管理:国家为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而采取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的手段和措施。 二者关系: 1)都是土地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2)土地评价作为土地资源调查的组成部分,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为土地管理服务3)土地评价是进行土地管理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4)土地的管理和利用是土地评价的主要目的 1、简述《土地评价纲要》中土地评价的原则。 (1)要将土地利用对土地的要求与土地的质量进行比较(不同土地利用对土地质量要求不同) (2)要将土地利用的效益和所需的投入进行比较(投入水平相同) (3)因地制宜,根据研究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风景林地资源的评定依赖不同区域;土地的适宜性在不同经济条件地区有所不同) (4)要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作出比较(一般为单一土地利用方式评价,不宜比较和优化;在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时,应作多种土地利用方式评价) (5)要以土地的持久利用为前提(评价时应确保不因这种利用而导致生态环境退化或恶化,一般要进行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综合评价) 2、简述土地性状和土地质量的异同和关系。 土地特性:可以直接量测或估测的土地属性。 坡度、等 气候特性:总辐射、短波辐射、日照时数、年降雨、蒸散量、温度等。 土壤特性:土壤质地、有效深度、 pH值、土壤容重等。 水文及地质:洪害频率、洪水量、地下水埋深、地下水矿化度 地貌、地形:海拔、坡度、坡向、坡长、相对起伏 土地质量:由一种以上土地特性构成的、反映一定方面土地性质的综合属性。 土壤水分有效性:土壤质地、土壤孔隙度、降雨量、土壤水分蒸散量 扎根条件:土壤有效厚度、石砾含量、土壤质地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需要不同的土地质量 农地:水分有效性、扎根条件,养分有效性 草地:牧草生产能力、牧草营养价值、草地退化状况、饮水条件 土地质量与土地特性 (1)一种或几种土地特性决定某种土地质量,例如土壤水分有效性是由降雨量、土壤质地、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 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 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 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

第5章 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

沈阳建筑大学教案用纸

第5章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 第一节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一、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这就明确了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是国务院。 根据我国《宪法》,我国国有土地的客体是:①《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②《宪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国有土地的客体作了具体规定,即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所有):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③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⑥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因此,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和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教案

岳麓版试验教科书必修二 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 重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几种形态。 难点:土地兼并与租佃关系的普遍化。 [教学方法] 1、采用自主学习与适当引导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同时能够较好的控制课堂气氛。 2、问题情景探究学习方式,激发学生思考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情景中获得知识、提高能力、升华情感,充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3、采用史论结合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阅读原始材料,从而得出相关的认识,拓宽学生的历史视野,丰富人文内涵。 [教学资源] 岳麓版课本和教师用书,收集相关资料,并制作成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 2、商周时期 3、战国以后 二、土地兼并 1、原因 2、危害 3、措施 三、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 1、田庄制 2、租佃制 (1)原因 (2)普遍化的过程 (3)租佃制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 (4)积极的影响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井”和“田”这两个字在甲骨文中的写法,以此抓住学生的情绪,打开学生的思路。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设计思路:这部分内容是本节课的重点内容,但是条理较为清楚,难度不大,首先采用问题导学方式,组织学生阅读教材,思考相关的几个问题:(1)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2)井田制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3)井田制后来是如何瓦解的?然后再展示两位改革家管仲与商鞅的图片,从而让学生认识到统治者也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是适应时代的变化,而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才能成功。 师生互动 首先组织学生迅速浏览教材第一目的内容,思考问题: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学生原始社会实行土地公有制;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春秋以后,井田制逐步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建立起来。 展示图片及材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 田里不鬻。 ——《礼记·王制》 设问从上面的图片和材料中可以看出井田制有什么特点呢?应该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 学生井田的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由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井田制中有“公田”和“私田”之分。“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井田制实际上是贵族土地所有制。 设问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当时奴隶们在“公田”是怎样劳作的吗? 学生奴隶们集体劳作,实行大规模简单协作。 设问由井田制的特点可以看出井田制和当时西周的哪项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呢? 学生西周的分封制。 教师总结过渡:由此可见,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是密不可分的,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走向崩溃。一方面表现为大量“公田”被抛荒,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 设问结合春秋时期的社会大背景,想一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学生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水平提高。 设问这就使得一家一户的个体农耕成为可能,所以,“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面对这样的形势,当时的统治者采取了哪些措施了呢?产生了什么样的实际效果? 学生春秋时期,各国为刺激生产积极性、扩大剥削量,先后进行税制改革,这些改革在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的私有权,加速井田制的瓦解。如管仲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措施,鲁国实行“初税亩”。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实行变法,其中以商鞅变法效果最好,从而以法令的形式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展示图片中国古代的改革家管仲与商鞅 教师介绍管仲与商鞅都是我国古代着名的改革家,他们能够敏锐的观察到当时社会的发展大势,从而顺应历史潮流,进行一番有作为的改革,从而推动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 问题探究当时社会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们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又是什么?

土地评价与管理

土地评价与管理 绪论: 1,土地的概念: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的自然综合体,是指上自大气对流层的下部,下至地壳一定深度的风化壳这一立体空间的,有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全部自然地理要素以及人类活动对它们作用的后果。 2,土地的功能:(1)生产性功能(2)承载性功能(3)提供原料的功能(4)观赏性功能(5)储蓄和增值功能。 ,3,土地的性质:(1)土地是自然综合体(2)土地是陆地表面具有一定厚度和范围地段(3)土地是一种历史自然体,具有发生于发展的过程(4)土地具有经济利用价值(5)土地的神会经济属性(6)土地利用的永续性。 4,土地与土壤、生态系统、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国土相关概念的辨析: (1)与土壤的区别:从发生学观点看,气候、地貌、母质和生物等式土壤形成的因子,土壤只是反映了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并且只是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特征产物。土地则是在一定地段内全部自然因素作为它本身的组成部分,并通过这些成分的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整体,从而具有综合自然特征。从相互关系看,土壤是土地的一个重要组成要素。从本质特征看,土壤的本质是肥力,即为植物生长提供和协调营养条件及环境条件的能力;而土地的本质特征是生产力,是在特定的管理制度下,对某种用途的生产能力。从形态结构看,土壤处于地球风化壳的疏松表层,有覆盖层、淋溶层、淀积层、母质层、基层等组成,而土地是由地上层、地表层、地下层组成的立体垂直剖面,土壤只是其表层的一部分。 (2)与生态系统的区别:生态系统是指特定地段中全部生物和物理环境相互作用的统一体。是以生物群落为中心,以直接影响生物群落的各环境因素的整体作为生境。生物群落、生境、处境三者相互结合,构成比生态环境更高一级的系统——自然地理系统。土地是自然地理系统的低级单位。 (3)与土地资源的区别:土地资源是指土地总量中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人类所用的那部分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具有质和量两个内容。土地资源与土地概念的关系,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 (4)与土地资产的区别:土地资产概念的提出,是认为土地不仅使社会进行物质生产的重要自然资源,而且是一笔巨大的财产。土地是人类劳动或投入的载体,凝聚了大量的人类劳动成果,并提高人类的劳动生产率,从而产生超额利润。 (5)与国土区别:国土是包含有政治学、经济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意义的、概括性综合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土概念指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政治地域概念。广义的国土概念还包括国家所用的一切资源,主要指自然资源,也包括人口、劳动力等社会资源。 5,土地科学;是一门研究土地利用及形成、演化和管理活动规律的科学。 6,土地评价与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农学林学城市建筑交通运输等应用学科的有机结合,从而对自然综合体土地内在性质和生产和其他方面有一个透彻的了解是进行土地利用、开发、治理保护的桥梁。 第一章: 1,土地构成要素及其农业利用关系:气候要素【光能条件(光能的意义、太阳辐射和日照指数、作物类型、光能利用率);热量条件(热量对作物品质及产量的影响、积温与无霜期);降水条件();地形因素(地貌类型;海拔高度;地面坡度;地面坡向);土壤因素;水文及水文地质因素;植被因素;社会经济因素。 2,土地构成要素与城市用地发展:自然环境要素条件评价(地质条件有地基承载力、滑坡崩塌地震等自然地质现象对建设的危害,采矿造成的沉陷。;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地面水源、地下水位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专题一 一、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1、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

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2、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三种形式 ▲屯田制: 目的: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国家土地所有制 即国有土地。“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农民土地所有制 即个体农民的土地。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地主土地所有制 即地主拥有土地。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是人人向往的社会角色。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不管是论经济优势,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特权阶级,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 特点 土地买卖与土地兼并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根本特点 土地买卖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国有制并不占支配地位,土地私有制的普遍存在为土地买卖提供了可能性。 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就出现了土地买卖的记载。如中牟之人有“弃其田耘、卖宅圃”者,赵括曾以国君所赐金帛“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到商鞅变法时,则干脆肯定了“除井田,民得卖买”的合法性。秦汉以后,土地买卖是我国封建社会经常普遍存在的事实。 土地兼并

土地评价与管理

土地评价与管理 绪论 土地的功能和性质分别是什么?P5 生产性功能;承载性功能;提供原料(资源)的功能;观赏性功能;储蓄和增值的功能;第1章 农业用地评价的选择要素有哪些? 第2章 土地利用:在特定的自然条件、技术水平和社会需求下,人类对土地所施加的各种活动,是一个把土地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人工生态系统的复杂过程。 土地利用类型:基于一定土地类型经过长期开发改造而形成的具有特定土地用途、利用方式的地域单位。 土地利用系统的目标有哪些? 1)经济有效性;2)生态安全性3)系统协调性4)结构适宜性 简述土地利用分类的理论基础 1)水平地域分异规律2)垂直地域分异规律3)地方性分异规律4)城乡分异规律 按八大类进行分类的土地利用类型包括哪些类型? 1)耕地2)园地3)林地4)牧草地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交通用地7)水域8)未利用地 第3章 土地评价:是根据不同的用地目的来评定土地的适宜性和生产潜力,其实质是对土地质量的评价,是对土地生产力高低的鉴定。 土地评价的目的与任务是什么? 1)土地资源调查的组成部分;2)土地利用规划的依据;3)为土地管理服务;4)为土地税费征收服务。 土地评价的原理有哪些? 1)多样性原理2)综合性原理3)限制性原理4)系统分析原理5)相对性原理6)可比性原理 土地评价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比较原则——是土地评价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在土地评价时应:比较土地利用的需求和土地质量;比较土地的投入和产出效益;比较不同的土地利用做出抉择。 2)针对性原则——针对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进行的土地评价原则。 3)区域性和综合性原则——土地评价必须针对特定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等综合条件。第4章 土地利用现状的分析方法有哪些? 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静态分析,动态分析,横向比较,纵向比较,统计分析,系统分析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指在当前技术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条件下,在土地资源中已开发利用土地所占的比例。 土地垦殖率:土地垦殖率=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它反映了土地开垦程度和种植业发展程度。 复种指数:复种指数=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耕地面积×100%,它反映了耕地在一年内被重复利用程度。 容积率: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它反映城市土地利用情况及其经济性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影响地价的重要因素。

教案《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废井田,开阡陌:井田制的特点及其崩溃;土地私有制的逐步确立。 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表现;土地兼并的趋势及危害。 租佃关系的日趋普遍化:租佃关系普遍化的历史过程;租佃关系普遍化所带来的影响。 2、过程与方法: 自主学习,适当引导,理清古代土地制度的几种形态。材料分析,合作探究,使学生真正理解井田制瓦解的深刻背景以及体会土地兼并所带来的危害。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本节课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决定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此基础上了解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基本的生活状况,从而深化对中国国情的了解。[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和演变的主要原因,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形式及其所处的地位。 难点:土地兼并与租佃关系的普遍化。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你认为今天最主要的财富是什么?(学生各抒己见)那么,古代最主要的财富是什么?土地。作为不动产的土地,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中国古代,拥有土地也被认为拥有莫大的财富,人们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也与拥有土地的多少有着密切的关系。土地关系的变化甚至影响到朝代的更替,今天我们来学习中国古代围绕着土地这一经济命脉所形成的一些重要制度,即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教师首先指出: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土地制度,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的演变。 1、原始社会的土地公有制: 教师简单介绍,这种土地制度的特点是氏族公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形

成的原因是生产力低下。 2.商周的井田制: 什么是井田?通过示意图对井田的名称做一简单介绍。始于商,盛行于西周,我们主要探讨西周的井田制。通过三段原始资料,让学生阅读,然后分析井田制的性质、实质。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 田里不鬻。——《礼记》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 教师:从上面的图片和材料中可以看出井田制有什么特点呢?应该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然后进行总结。 1)性质:土地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即贵族们不准转让和买卖,可见它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归贵族私人所有。2)实质:国王私有。教师讲解井田制的特点:所有权使用权分离。 教师: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当时奴隶们在“公田”是怎样劳作的吗?(学生:奴隶们集体劳作,实行大规模简单协作。) 教师:由井田制的特点可以看出井田制和当时西周的哪项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呢?(学生:西周的分封制。) 3)瓦解:春秋时期 教师引导分析井田制瓦解的原因。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水平提高。这就使得一家一户的个体农耕成为可能,私有化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其次是周王室的衰微,直接原因是各国改革的推动。介绍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管仲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措施,鲁国的“初税亩”,公私一体收税,打破公私界限,它意味着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并加速井田制的瓦解。 根据井田制的特点,考虑井田制的瓦解应该指的是什么?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私人,私人可以买卖转让。所以说,井田制瓦解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土地私有化的过程。

中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

中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 姓名:曾强 单位:江西应用职业技术职业学院国土资源工程系11土管01班 摘要:中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是根据历史发展形成的,符合了一定的中国土地国情,并且有中国法律制度的规范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了好多问题,中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着很多缺点和不足。为此本论文通过分析目前土地征收制度的法律规定、现状以及征收程序,借鉴国外发达资本主义的土地征收制度,分析其中的弊端,提出完善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议和方法。 关键词:土地征用、征地补偿、公共利益、土地所有权

一、中国现行征收制度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 1.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关于国家征收土地的规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1.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关于征收土地的规定 第二条: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中国现行征收制度的现状和征收补偿办法 (一)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 中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的具体内容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各级政府对于征用各类土地,包括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的审批权限。根据自

秦汉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

秦汉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 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是地主阶级等级结构的经济基础,而这样的阶级结构又反过来为它的基础服务,起到维护和巩固的作用。 在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的支配下,作为最高地主的皇帝,有最高的所有权。他的名字是“天子”,他的土地所有权是神授的。他还有权力和责任,把天下的土地作为私产,传给子孙。皇帝能享有这份产业,并把这份产业传下去,这就是皇帝的“大孝”。《礼记·中庸》说:“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又说:“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中庸》的这两段话,都表达了皇帝以天下为私产的意思。汉代皇帝,除了开国之君,都在谥号上写一个“孝”字,如“孝文帝”、“孝武帝”之类,也都意味着同样的看法。我们一向把“家天下”看作政治的现实,实际也是经济的现实。 世家地主是最高地主以下的较高等级,其中又有一些小的等级。世家地主及其间的小的等级,都有土地所有权,而且都享有特权。但他们享有的所有权,是有限度的,他们之间所享有的特权也有数量上和程度上的差异。他们从皇权那里,得到赐爵、赐土地、赐民户、赐赋税。这其间最根本的一项,是土地,是土地所有权。世族地主从皇帝那里得到这些东西,不能说不归他们所有,但这些东西,包括土地在内,都是不能转让的,而且世族地主于赐地以外,按照法令,也不许用任何手段取得别人的土地。这就表明,世族地主的土地质有权是受限制的,是不完备的,在所有权的程度和数量上,都是不能跟最高地主相比拟的。 ②《史记·平准书》。 ③《史记·平准书》。 ④《汉书·哀帝纪》。 商鞅变法,“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这大意是说,把尊卑、爵秩的等级弄明白,各按军功的差异,排列顺序;对于所占有的田宅、臣妾、衣服,按尊卑和爵秩等级的门第,排列顺序。这是在军功地主内部又有不同的等级,田宅和衣服都随着它们的主人而人格化了,它们也都具有主人的爵秩等级。这表明地主对土地的私有,也表明私有在等级上的限制。所谓“臣妾”,当即奴婢。对于封建等级所有制来说,作为劳动力的民户比奴婢更为重要。封户的多少,是地主占有财产更直接的标志。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一切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他的地租的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数决定的,后者又取决于自耕农的人数。”①这虽说的是欧洲的情况,但对中国也同样适用。本书第一卷曾引用《九章算术》卷三,如下的一例:[问]今有大夫、不更、簪褭、上造、公士,凡五人,共猎得五鹿,欲以爵次与之,问各得几何? 答曰:大夫得一鹿、三分鹿之二。不更得一鹿、三分鹿之一。簪褭得一鹿。上造得三分鹿之二。公士得三分鹿之一。 这一例虽不直接涉及土地制度,但也反映在物权享有上的等级制度、等级观念。 豪族地主中,有一部分人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如被迁徙的六国后裔,曾赐予田宅。但多数豪族和所有高资地主,实际上占有大量土地,却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东汉末,荀悦论“豪强富人占田逾侈”,说:“土地者,天下之本也。《春秋》之义,诸侯不得专封,大夫不得专地。今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是自专封也。买卖由己,是自专地也。”这可见当时合法的土地权跟非法的实际占有之间的矛盾。从当时的土地制度来说,豪族地主究竟还有部分的合法权力,豪族的土地权应比高资地主要高一个等级。 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期,我国史学界对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展开不同意见的争论。侯外庐对封建主义土地所有权的非运动的性质,封建主义所有权跟原始社会、资本主义社会

简述土地评价与管理1

1、简述土地评价与管理在土地科学中的地位(第一章) 2、简述土地评价与管理的发展历史(第一章) 3、实例分析某一地区的土地资源概况及存在的主要土地问题(第一章) 4、如何理解土地评价? 土地评价是以不同土地利用为目的,对土地质量高低进行鉴定、分类、评级和估价的过程。 5、试述土地评价的作用。(2) 6、土地评价的基本单元有哪些类型?(2) 7、土地评价的原理有哪些?(2) 8、举例说明地质、水文及气候条件对于城市建设用地选择的影响。 1.气候条件:城市气候除受大气环流和海陆位置不同形成的大气候控制外,还存在地方气候和小气候的特点。主要因素:太阳辐射的强度和日照率(建筑的日照标准、间距、朝向及热工设计的依据);风向与风速(工业区的布置)… 2.地形条件:不同的地形条件影响城市规划布局、平面结构、空间布局、道路走向、工程建设和建筑组合等。由于城市需占有较大地域空间,多数城市选址在平原、河谷、缓丘和盆地等具有地势平缓的地貌形态。海拔和坡度影响着工业、交通和城市建筑用地布局,土地开发利用的难易程度,以及建设成本。地面高程和用地间的高差,是用地竖向规划、地面排水和防洪设计的依据。坡向则通过制约光照和温度等影响建筑物的微环境。 3.地质条件:由地层的地质构造、土层堆积状况和组成物质等因素的不同造成的地基承载力的差别,对城市用地选择、建设项目分布及工程建设的经济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城市用地选择还需注意岩溶、滑坡、坍塌、冲沟和地震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的危害和防治,以及采矿造成的地面沉陷对城市建设的影响。 4.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江河湖泊等水体不但可作为城市水源,在水运交通、调节气候、稀释污水和美化环境等方面也发挥作用。一般来说,滨海临河等条件被认为是城市发展的优越区位。同时,某些水文条件可能会对城市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水体分布影响城市的形态和城市地域结构。水文地质条件主要是地下水状况。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包括上层滞水、潜水厚度、矿化度、硬度、水温及水的流动状态等方面的状况都会对城市用水和建筑工程的适用性有重要影响。 9、如何分析一个地区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林地面积大分布广,森林覆盖率高。2、耕地比重小,且以坡耕地为主,分布零散、面积破碎。3、建设用地构成不合理,村庄用地比重过大,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偏小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域中的水库、沟渠和水工建筑物占地。4、土地利用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 10、辨析土地利用率、土地垦殖率和复种指数。 土地利用率,已利用的土地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比,一般用百分数表示。是反映土地利用程度的数量指标。 ①土地的自然条件。包括地势的高低,土壤的肥瘠,降水的多少,气温的高低,②经济条件与利用技术水平。土地利用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大,这又和技术水平有密切关系。土地的利用程度可因技术条件改变。技术进步可以使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垦殖率又称土地垦殖系数。指一定区域内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是反映土地资源利用程度和结构的重要指标。土地垦殖率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密切相关。复种指数是指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的百分比。一般情况下,它与热量高低成正比。计算公式为: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耕地面积×100%。复种指数愈大,说明耕地利用程度愈高。经济发达和农业科学技术水平高,则为复种指数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11、简述美国农业部土地潜力评价系统及其特点,并作出评价。(P87) 12、土地潜力评价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P99) 13、简述FAO《土地评价纲要》土地评价的步骤与方法(P109)。 14、论述土地适宜性评价与土地潜力评价的联系。(P126) 15、简述中国土地潜力评价系统及其特点。(作业) 16、谈谈你对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土地适宜性评价系统与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评价系统的认识。(作业)

土地评价与管理

土地评价与管理 第一章绪论 名词解释 1、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的自然综合体,是指上自大气对流层的下部而下至地壳一定深度的风化壳这一立体空间的,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全部自然地理要素以及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组成的。 4、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将来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直接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所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土地。 5、国土: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空、领海的总称;包括这个范围内所有的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 简答题 3、土地功能 1)生产性(养育)功能 2)承载性功能(坤:厚德载物) 3)提供原料(资源)的功能 4) 观赏性功能 5)储蓄和增值的功能 6)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研究的意义 1、是国土整治、区域规划的重要基础工作; 2、是解决人口、资源和环境矛盾的重要途径; 3、是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尤其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土地评价要素选择 名词解释 6、土地构成要素:气候因素;地形因素;土壤因素;水文及水文地质因素;植被因素;社会经济因素 简答题 4、土地评价的理论依据 1)气候条件是构成土地利用方向及生物潜能转化效率的决定因素 2)地形、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是决定土地利用适宜性的重要依据 3)土壤及下垫物质是构成农业土地肥力及工程建筑质量的物质基础 4)土地经营管理难易及水平是衡量经济效益高低的主要指标 5、选择评价因素的基本原则 1)选择的因子对土地质量有较大影响 2)选择的因子在评价区内变异较大,便于分级 3)选择的因子具有一定稳定性 4)选择的因子具有较强针对性 5)选择的因子较易获取、定量化 第三章土地利用系统及其分类

中国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的变迁

中国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的变迁 摘要: 农村土地始终是中国农村的核心问题。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就不能不看到土地背后的利益博弈,正是土地利益的博弈推动着土地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运动、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土地承包制的历程。目前,土地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现行土地制度也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从深层次方面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关键字: 中国土地制度变迁 一、为什么会发生制度变迁 在国际环境和国内现实约束下,国家采取最优的土地制度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当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改变,原有的土地制度对于国家来说不经济,国家会主动进行制度变迁,稳定各方利益,促进经济增长。 二、我国建国以来土地制度变迁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5土地改革阶段。 土地改革正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改革法规定以乡为单位,没收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按人口公平无偿的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农。国家在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提高其政治权威。 土改完成之后为了解决农业生产面临的农机具和农田水利等问题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 第二阶段:1956-1978土地集体化时期。 1950年开始合作化运动、1956设立年高级社、1958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变土地由农民私有转变为集体所有,将分散的家庭经营变为集体统一经营,为农村提供了公共积累,也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劳力和资金,但是这种经营方式国家从农民手中拿走太多,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 第三阶段:1978年之后家庭承包阶段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使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分离。1982-1984推行大包干小包干等方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到1984年全国几乎全部实行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1984年中央要求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不变,1993年又提出延长30年承包经营权不变并允许有偿转让的政策,加强了农户产权。2004年免除了农村的税费,农村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大大提高,农业增长迅速。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启示 1、土地改革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适时的不但推进农村工作制度的创新。 2、尊重农民的选择,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保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 3、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生产率和专业性。 4、改革农地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制、调整产权结构。 参考文献: [1]秦建军,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嬗变[j],经济问题探索,2011(2)。 [2]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P290。 [4]林毅夫,制度、技术和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P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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