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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分类初步分析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分类初步分析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分类初步分析

、概述

据((2011年中国水利年鉴》,我国共有水库87 873座(不含台、港、澳地区),其中小型水库84 052座,占水库总数的95.65%,也是水库安全管理的主体。我国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的影响,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因工程等别与建筑物级别低,相应的设计标准、安全准则、管理标准也低于大、中型水库工程。实际施工与运行管理重视不足,给小型水库管理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且长期以来缺乏运行维护资金,管理粗放,工程老化失修。因此,小型水库工程安全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直接威胁下游安全,并影响水库效益发挥。目前,我国的大坝安全采用三类坝的传统分类方法,发达国家已开始以后果进行分类。针对小型水库安全分类,进行初步比较分析。

2、小型水库与ICOLD小坝的区别

2.1 ICOLD的小坝划分

国际上一般根据坝高与设计蓄水库容将坝划分为大坝(Large Dams)与小坝(Small Dams)。

ICOLD 157号公告中关于坝的定义如下:

(1)大坝: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即可:①坝高15 m;②5 m 15 m 且V300万立方米。

(2)小坝:2.5 mH15 m且H2V0.5200。

式中,H表示自河床底高程至坝顶的距离(m),在聚居点或人口多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大纲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水库的分类标准

水库的分类标准 大型水库:总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 中型水库: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 小(一)型水库:总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 小(二)型水库:总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 大中小型水库划分标准是什么? 根据水库所在地区;的地貌、库床及水面的形态,可将水库分为四类: (1)平原湖泊型水库 在平原、高原台地或低洼区修建的水库。形状与生态环境都类似于浅水湖泊。 形态特征水面开阔,岸线较平直,库湾少,底部平坦,岸线斜缓,水深一般在10米以内,通常无温跃层。渔业性能优良。如山东省的峡山水库、河南省的宿鸭湖水库。 (2)山谷河流水库 建造在山谷河流间的水库。 形态特征库岸陡峭,水面呈狭长形,水体较深但不同部位差异极大,一般水深20-30米,最大水深可达30-90米,上下游落差大,夏季常出现温跃层。如重庆市的长寿湖水库、浙江省的新安江水库等。 (3)丘陵湖泊型水库 在丘陵地区河流上建造的水库。 形态特征介于以上两种水库之间,库岸线较复杂,水面分支很多,库弯多。库床较复杂,渔业性能良好。如浙江省的青山水库、陕西省的南沙河水库等。 (4)山塘型水库 在小溪或洼地上建造的微型水库,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水位变动很大。江苏省溧阳市山区塘马水库、宋前水库、句容的白马水库、安徽广德县和郎溪县这种类型的水库较多,用于灌溉农田。 根据水质的肥度同样可将水库分为贫营养型、中营养型和富营养型三类。 水库大小的划分标准: 1998年第九期"中国钓鱼"湖北钓友的文章。他专们说明了我国水库大小的划分标准: 1:容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为大型水库。 2:容量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为中型水库。 3:容量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称为小型水库。其中10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称 为小(一)型水库。1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称为小(二)型水库。

江西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

附件: 江西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 技术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小(2)水库数量大、分布范围广、情况复杂、基础资料缺乏、无专业管理人员等实际,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已建小(2)型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评估。坝高15m以上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遵守《江西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输水等建筑物。 3、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前,应成立大坝安全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由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技术专家共4名(含4名)以上组成,应有水工、水文、地质专业的专家,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1名。 4、大坝安全评估的依据为有关规程、规范和评估专家组的现场安全检查成果资料、与水管人员(含参与建坝人员)的访谈记录及大坝历年运行资料和管理现状。上述资料的获取应力求准确可靠。 5、大坝安全评估报告统一用表格形式编写,按照本规定编写大

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现场访谈记录报告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估报告。 6、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溢洪道泄洪能力满足要求,遇大暴雨洪水能安全下泄;运行期未出现漫顶或接近坝顶的洪水位;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大坝整体稳定安全的裂缝及沉降,大坝渗漏量很小,能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有下列情况之一但不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即病害水库。 ①大坝存在裂缝,但深度较浅、开度不大;坝体有局部不正常变形或沉陷。 ②大坝存在渗漏现象,但渗漏量较小、渗漏水为清水,即未产生渗透破坏并在运行期相同水位下渗漏量基本稳定。 ③大坝存在较大范围白蚁等生物危害,但未形成贯穿性通道。 ④坝内涵管未经妥善处理,出口有渗漏现象,但不致产生接触渗漏。 ⑤溢洪道不配套(如下游无消能防冲设施),影响正常运行,但不影响洪水安全下泄。 ⑥其它情况确认对水库大坝安全有影响。 三类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病险水库。 ①水库运行期曾出现过漫顶或接近坝顶的洪水位。 ②大坝存在严重裂缝或贯通性洞穴,大坝曾出现过大面积滑坡仅作简单应急处理,大坝整体不稳定,不能正常蓄水。 ③坝基已发生渗透变形(如出现泡泉等);大坝出现严重渗漏或渗漏量虽不大却在相同条件下呈逐年较大幅度增大,大坝下游坡有大面积散浸或湿润区,已发生渗透变形现象。 ④大坝存在严重白蚁等生物危害,已影响正常蓄水。

水利水库工程项目划分表及说明.

XX县XX水库工程项目划分申请报告 贵州XX监理有限公司XX水库工程项目监理部: 我公司承担XX县XX水库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根据相关规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XX水库工程项目划分为6个单位工程,19个分部工程。 现报送贵公司,请予以审查。 特此报告 贵州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XX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7月5日

XX县XX水库工程 项 目 划 分 表 施工单位:贵州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XX县XX水库工程项目划分说明 一、目的 为做好XX县XX水库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结合工程实际编制。 二、编制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SL176-2007 (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水工建筑工程》 SDJ 249.1-1988 (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二)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机械安装工程》 SDJ 249.2-1988 (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四)水利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SDJ 249.4-1988 (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六)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49.6-1988 (6)《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 38-92 (7)《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SL 336-2006 (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2008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1.工程质量评价 (1)工程质量评价目的和任务是: 1)评价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2)复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含基础处理结构形体和材料等)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检查工程投入运用以来在质量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能否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4)为大坝安全鉴定的有关复核或评价提供符合工程实际的参数; 5)为大坝除险加固提供指导性意见。 (2)工程质量评价需要的基本资料包括: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2)关于基础(含岸坡)开挖、基础处理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的有关图件和文字报告等; 3)关于建筑物施工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测(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等资料; 4)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行期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有关资料; 5)竣工后历次质量检查及参数测试等资料。 (3)工程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有: 1)现场巡视检查法 通过直观检查或辅以简单测量、测试,复核建筑物的形体尺寸、外部质量以及运行情况等是否达到了原设计的要求和功能; 2)历史资料分析法 对有资料的大、中型水库主要是通过工程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测(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进行复查和统计分析;对缺乏资料的水库需与原设计、施工人员进行座谈收集资料,并与有关规范相对照,以评价工程的施工质量; 3)勘探试验检查法 当上述两种方法尚不能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或者工程投入运用6~10年以上或运行中出现异常时,可根据需要对建筑物或坝基岩层进行补充勘探、试验或原位测试检查,取得原体参数,并据此进行评价。 (4)水库大坝应复查以下项目的施工质量是否达到了该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 1)坝基及岸坡的清理; 2)防渗体基础及岸坡的开挖; 3)坝基及岸坡防渗固结及对地质构造的处理;

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doc 15页)

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doc 15页)

XX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一 XX水库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1.1XX水库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境内,坝址位于奉化江支流剡江上游,属甬江流域,距宁波市47km,在溪口镇上游7km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6.0km2,总库容1.503亿m3。水库保护坝址以下溪口镇、萧王庙和江口街道约15万人口,剡江两岸10万亩农田,以及甬温高速公路等。配合横山、皎口水库等工程解决奉化市、鄞州区东南和镇海区共67.4万亩农田的灌溉及城市供水,减轻鄞奉平原40余万亩农田的洪涝威胁。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是奉化江流域三大水利骨干工程之一。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坝顶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坝后式电站等组成(枢纽平面布置见附图1)。 工程于1978年5月动工兴建,1985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大坝于1983年5月封孔蓄水,电站于1984年4月30日并网投运。工程管理机构为奉化市XX水库管理局。1.2枢纽工程主要特性指标: 1.2.1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XX水库总库容1.503亿m3,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本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为2级建筑物,电站为3级建筑物。水库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0年一遇洪水校核,保坝洪水为PMF,下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安鉴洪水复核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10000年一遇。 1.2.2 水库水位(黄海基面)与相应库容 1.2.3 主要工程建筑物特征参数

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导则

防灾B201402114-01-B 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导则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导则 审 定 人:郑敏生 审 核 人:施齐欢 校 核 人:何耀辉 项 目 负 责 人:苏玉杰 报 告 编 写 人:苏玉杰 吉顺文 项 目 组 成 员:苏玉杰 吉顺文 方春晖 李 飞 郑敏生 施齐欢 何耀辉 胡 亮 张 婷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前言 根据《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为适应我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工作需要,规范小型水库大坝技术认定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标准,保证安全技术认定的质量,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指导各地开展小型水库安全技术认定工作,编制《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导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导则对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水库防洪标准、大坝渗流安全、结构安全、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安全、工程质量及运行管理等复核或评价的要求和方法作了规定。 本标准批准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本标准主持机构: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本标准解释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资料 (3) 3 大坝安全检查 (5) 4 大坝运行管理评价 (7) 5 防洪标准复核 (9) 6 大坝工程质量评价 (14) 7 渗流安全评价 (18) 8 结构安全评价 (21) 9 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评价 (26) 10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28) 附录A 有关的规程规范 (29) 附录B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表 (31) 附录C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 (34) 附录D 现行洪水标准 (39)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 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

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

水库大坝分类

二十五、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如何分类 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状况通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确定为以下三类: 1、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2、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3、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十六、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是什么 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二十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基本程序是什么 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1、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3、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十八、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审定单位如何确定 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审定单位分级划分如下: 1、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2、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

福建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防洪标准复核探讨

福建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防洪标准复核探讨(陈莹美) https://www.docsj.com/doc/159162909.html, 时间: 2011-12-23 15:48:32 来源:中国水利 放大 缩小 打印 关键词:小型水库;大坝;防洪标准;复核 中图分类号:TV87+TV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23(2011) 14-0034-02 目前福建省小型水库已建成2 426 座,其中小(1)型水库465 座,总库容 11.53 亿m3,小(2)型水库1 961座,总库容1.67 亿m3。小型水库量多面广,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以下简称《导则》)的 要求,防洪标准复核有三大内容:设计洪水计算、调洪计算、水库抗洪能力复核,包括确定建筑物的等级及防洪标准,通过水文气象观测资料推求设计洪水,并经过调洪演算确定各种特征水位;校核坝顶高程及溢洪道控制段顶部高程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最后作出安全评价,为除险加固提供依据。与大中型水库相比,小型水库数量众多,具有工程规模小、防洪设施简单、工程资料少等特点,决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防洪标准复核有其不同之处。 一、防洪标准复核的必要性 防洪标准复核是根据大坝设计阶段洪水计算的水文资料和运行期延长的水文 资料,考虑建坝后上游地区人类活动的影响和大坝工程现状,进行设计洪水的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工程现状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已建水库的抗洪能力不仅关系到工程安全,也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等综合性问题。水库建成投入运行后,随着运行期的延长,水文系列也不断增加,规划设计阶段的洪水频率计算结果将发生变化,有的变化甚至很大。由于多数小型水库建设属“三边”工程,设计粗浅,水文资料系列延长为更准确地进行洪水计算提供了条件,加上水库工程的性能与规模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掌握水库大坝的防洪能力,合理调度运行,需对防洪能力进行复核,必要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使水库工程具有规范规定的抗洪能力,保证水库安全运行。 二、防洪标准选取 大坝的防洪标准要依据《防洪标准》(GB 50201—94),根据水库规模及所 处的地形特征(山区、丘陵区或平原、滨海区)选取,如果大坝经过改扩建,工程规模改变或因下游环境变化而重要程度有改变时,应对大坝级别进行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按新的规模级别来选取标准。对于一般小型水库,防洪复核标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市水务局 鉴定时间:2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1)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 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

水库统计分析与分类研究

水库统计分析与分类研究 一、1990年后溃坝的小型水库统计分析 本文重点对1990—2013年的306座小型水库溃坝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①溃坝数量最多的为云南省61座,其次为吉林、广东、湖南、广西、 新疆等省(自治区),均在20座以上。从时间分布看,主要集中于20世纪90年代,10年间共溃坝246座,最多年份为1994年,溃坝54座。进入2000年以后,溃坝数量明显减少,统计为60座。②24年中溃坝 数量约占小型水库数量的0.37%,平均年溃坝率为1.54E-4。溃坝数量 与本省小型水库总数比值最高的省份依次为宁夏、新疆、内蒙古、黑 龙江、吉林、海南、青海、云南,均在1%以上,平均年溃坝率在 4.17E-4以上。③溃坝坝型主要为土石坝,为坝型明确案例的7 5.2%; 坝型信息欠缺的约占19.3%,根据破坏信息判断大多也为土石坝;其他坝型主要为堆石坝、拱坝、砌石坝、条石坝等,仅占溃坝总数的 5.6%。 ④溃坝破坏的主要原因为漫顶的179例,占溃坝总数的58.5%;质量问题的100例,占溃坝总数的32.7%;管理不当的7例,占溃坝总数的 2.3%;其他原因20例,占溃坝总数的6.5%。结果表明,溃坝对象、溃坝破坏原因比例与历史统计结果相近。漫顶溃坝案例表明,小型水库 防洪标准存有不足。我国小型水库多集中于长江、淮河及珠江流域, 位于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小型水库洪水计算多依据图集查算,而图 集是以历史暴雨资料为基础的,新图集往往滞后,伴随人类活动的增加,水库流域下垫面条件正在发生较明显的变化,近年南方强降雨也 有多发迹象,汛期漫顶破坏及漫顶险情时有发生,开展暴雨洪水研究 十分必要。⑤最大坝高、集水面积、库容信息完整的溃坝水库165例 统计分布见图1,可见溃坝案例基本集中于库容100万m3以下、集水 面积50km2、坝高30m以下的小(2)型水库,为138例,占165座水 库的83.6%。说明小(2)型水库安全状况差,应为重点管理对象。近 期水库溃坝率较低,反映了强化水库防汛负责制与安全管理责任制的 作用。但仍有部分小型水库溃坝的现实也反映出存有一定问题,主要 体现在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差,或防洪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技术认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1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1.1工程概况 XX水库地处XX市XX区XX镇XX村河段,距XX镇3km,距XX区约6.5km,有简易公路直达坝址。 XX水库属湘江水系,位于XX一支流上游。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2km2,干流长0.8km,干流平均坡降6‰。水库正常蓄水位250.25m,正常库容23×104m3,总库容29.32×104m3(本次复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利工程。XX水库灌溉面积1200亩。枢纽主要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 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252.33m,坝顶轴线总长90.0m,坝顶宽3.6m,最大坝高16.7m。上游坝坡设有一级平台,平台高程245.4m,坝坡坡比:坝脚至一级平台1:3.35,一级平台至坝顶1:2.66;下游坝坡设有二级平台,一级平台高程246.8m,二级平台高程241.9m,坝脚至二级平台坡比1:7.5,为排水棱体,二级平台至一级平台边坡坡比1:2.15,一级平台至坝顶边坡坡比1:2.36,内外无护坡。 溢洪道位于右坝肩,为正槽式宽顶堰,堰顶高程250.25m,溢流前缘净宽3.0m,下游无消能设施。 灌溉输水设施位于左坝端,由输水卧管和涵管组成。卧管为浆砌石结构,全长40m,直径Φ=1.0m,共有7个孔口直径为0.25m的放水孔,由铸铁翻板闸门控制放水。涵管为浆砌块石圆形涵,直径为0.5m,全长75m,进口底板高程240.03m,出口底板高程237.44m,设计灌溉流量0.1m3/s。 水库自投入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防洪保安、灌溉、养殖等作用,对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1.2现场安全检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XX水库于1958年开工, 1959年竣工并投入运行。由于工程是当地数千村民集体填筑而成,属于非专业队伍施工。施工队伍庞大,又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因此大坝填筑时施工质量无法控制,存在坝基清基不彻底、坝体填筑碾压欠密实等施工缺陷。水库投入运行后,出现了坝体散浸与渗漏问题、坝体与坝基接触界面散浸与渗漏、坝基渗漏、输水设施破裂等险情隐患,大坝一直带病工作,近年来汛期与正常蓄水位附近运行时坝体散浸问题更为严重,水库一直处于控制蓄水位的带病运行状况,无法正常发挥水库的效益。为鉴定水库大坝的安全状况,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我院受业主委托,对XX水库大坝进行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水库名称:********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5 年 6 月1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年代)、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工程现状、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客观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特别是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

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m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m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福建省水利厅 二○一三年十一月

前言 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适用于1、2、3级大坝,一般小型水库4级以下的坝可参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水利部门及评价单位普遍反映,坝高15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大坝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编制评价报告,内容多、编制时间长、安鉴工作进度慢。省水利厅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与《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相衔接,适当简化安全评价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决定组织编制《福建省小(2)型水库(坝高15米以下)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2013年5月,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导则初稿;2013年6月6日,省水利厅在福州主持召开《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评审会,厅建管处、厅项目评审中心、编制单位以及特邀专家参加评审会; 2013年6月14日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函〔2013〕24号文向各设区市水利局征求意见;随后编制单位根据各设区市水利局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对导则进行修编完善。 本导则根据我省小型水库的特点,按照“可以简化就简化,不宜简化则保留”的原则,保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评价及结构安全评价等主要安全性评价内容,明确和简化以下内容: 一、明确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章节、附表及附图。简化安全评价报告章节,非安全性评价的章节予以合并、简化或删减,内容相近的安全性评价章节进行合并。 二、简化地质勘察工作。部颁导则对地质勘察的提法为“可根据需要对建筑物或坝基岩层进行补充勘探、试验或原位测试检查”,本

导则改为“已有地质资料或地质构造较简单的水库,可简化地质勘察工作或由地质人员进行查勘,提出地质报告”。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具体化。明确各专项安全性具体分级标准和原则,明确具体的现场安全检查项目,明确工程渗流性态安全性的判断标准,明确大坝变形隐患是否危及大坝安全的判断标准等。 本导则解释单位:福建省水利厅 本导则主编单位:福建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省水利管理中心)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5 年 6 月1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年代)、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工程现状、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客观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特别是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十三、小(二)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评估)由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鉴定组织单位,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含丙级)资质的单位作为鉴定承担单位,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鉴定审定部门。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精心整理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一般规定 1.1适用范围 1.1.1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 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 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1.2.1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 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 充测量。 1.2.3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 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大坝安全检查 2.1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 《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洪水标准复核 3.1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 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 3.2设计洪水 3.2.1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3.2.2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暴雨。设 计暴雨量的时程分配可按暴雨公式计算,其中暴雨衰减指数可查读暴雨图集。 3.2.3产流计算可采用蓄满产流的简易法。 3.2.4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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