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一、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正确使用,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试剂的采购、贮存、使用与管理。
三、职责
1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和储存化学试剂。
2 理化实验室主管负责化验室化学试剂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3 综合办公室负责化验室化学试剂的采购。
四、管理规定
1 化学试剂的分级
1.1 术语
化学试剂:是指在化学实验、化学分析工作中所用的具有一定纯度标准的各种单质和有机、无机化合物。
1.2 我们常用的化学试剂按使用等级分为4级,如下表1所示:
表1:一般化学试剂的分级
1.3 除上述把化学试剂分为四级外,尚有其它特殊规格的化学试剂,如表2所示:
表2:特殊规格化学试剂的分级
2 化学试剂的贮存
2.1 化学试剂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2 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试剂贮存室内。保持贮存室内清洁,通风,保证所贮试剂的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2.3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4 化学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排风装置。盛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顶部需装有通风设施,取用方便。
2.5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2.6 对于易燃、毒害性较大的试剂应上锁保管。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爆炸品试剂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应执行双人双锁双台帐双人验收双人发放“五双”管理,由使用人员领取使用,保管人员应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有试剂名称、存放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量、发放人姓名等内容,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2.7 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2.8 每周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2.9 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10 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11 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2.13 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