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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1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1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1

摘要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的今天,在中国已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1世纪,如何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以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要由适应原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来,无论在制度的内容或运行方式方面都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率先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并通过改革,提高了公共管理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论述了行政审批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分析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的联系,指出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弊端导致“强审批、弱监管”的行政模式,认为只有调整行政审批行为,重新配置政府行政职能,确立“弱审批、强监管”的行政模式,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WTO的要求,建设精干、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行政职能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的涵义和特征

关于行政审批,虽然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但关于它的确切涵义,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行政审批,就是行政机关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的过程。如果批准其申请,就意味着授予申请人从事申请名下的活动的资格或权利。行政审批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又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它一般包括受理、审核、核准和备案四种形式。在立法上,行政审批常被称为行政许可。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审批有这样几个主要特征:第一,行政审批的主体是依据法定授权、有相关管理权限的政府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审批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就是说,相对人申请是启动行政审批程序的前提。第三,行政审批一般以法律的禁止为前提,法律如果对相对人所从事的活动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行政审批即无存在的余地。第四,行政审批具有解除法律禁止的效力,行政主体一旦批准了相对人的申请,相对人便获得了从事批准领域活动的资格和权利。

行政审批是当今世界所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施政方式,但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行政审批的特点、作用是不同的。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法制化程度较高,行政审批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审批比较规范。审批要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审批是依法审批、按章审批。政府的审批权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制约,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小。二是审批范围小,审批事务少。总体情况是这样,当然,西方国家也不尽相同。例如,日本政府的审批事项比美国政府的审批事项要多一些。三是审批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比较小,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管理方式。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

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从旧体制延续下来的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我国目前规定行政审批的文件之多、审批范围之广、审批事项之细、审批权力之大、审批程序之繁、审批效率之低、审批成本之高,已成为行政审批制度中相当突出的问题。

第一,审批事项太多,审批范围太广。审批几乎涉及了所有行业和主要社会经济活动,与此相适应,政府的审批机构多,审批人员多,审批工作量大,审批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所占比重很大。审批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审批这么多事项。审批不该成为政府的主要管理方式,政府应该从繁多的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中解脱出来。

第二,许多事项审批环节太多,审批时间太长。重复审批、多头审批、层层审批的现象十分严重,直接导致了政府工作和社会生产生活的低效率,这种多部门、多环节、长时间的审批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竞争性、效率性和市场主体自主性的要求。

第三,审批不规范。规范化的审批一般应符合三个要求:一是要有政策、法规依据;二是要有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保障;三是审批要公开化,受到法律和公众的

监督与制约。但现在许多审批事项缺乏政策和法规依据,不是依法审批、按章审批;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不明确,许多审批只规定了一些原则性条件,这种审批条件的模糊性,使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过大,容易形成不正当、不公正的审批;审批缺乏公开性,致使许多审批带有很大的不透明性和盲目性,容易滋生腐败。

第四,一些审批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轻监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审批权力,轻审批责任和审批义务。对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和有效的约束,一旦出现违法审批、违纪审批、该批不批等情况,不易或无法追究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责任。二是重审批环节,轻市场监管。对审批之后的执行情况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管,往往是一批了事,甚至把审批当作谋取部门利益的手段,只管在审批中收费,不管实际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很多社会经济问题实际上就是只批不管的结果。电视传媒对某些地方乱采乱挖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在报道中只限于追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似乎只要经过政府审批,有合法的经营证照或向政府主管部门交纳了各种税费,其非法行为就合法化了,这种误导性宣传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存在上述问题的审批制度,产生一系列危害。对此,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克稳有过比较详细的论述。这里概括如下:

第一,导致政府职能的错位。政府职能的重心定位在审批上,必然弱化社会管理职能和忽视后续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应该是提供公共产品,如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等,这些都是市场不能有效供给的产品。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决定了政府在市场条件下活动的范围和空间,即政府只能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活动。凡市场可以有效供给的领域,政府都不应当介入和干预。而目前政府大量的行政审批都集中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范围,存在于市场可以有效调节的领域,这就导致了政府职能的错位。目前社会治安隐患丛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遭到毁灭,沙尘暴频频光顾,市场竞争无序,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缺少救济与保障等,这些现象的产生除了历史的特定原因外,也在一定程度上综合反映了政府职能错位的情形及其后果。

第二,使政企分开难以实现。政企分开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在政企关系这一对矛盾中,政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政府如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实施管制,那么企业就无法摆脱政府的束缚而走向市场。目前广泛存在的行政审批的绝大部分都是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犹如一道道不可逾越的屏障将企业与市场分隔开来。复杂的审批程序和过高的审批门槛严重影响着社会的投资积极性和企业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既增加了经济活动的“政治成本”,又使市场经营主体无法对市场信号作出自主、及时的反应。很多市场商机在马拉松式的、不负责任的行政审批中错过了。

第三,限制了市场竞争,阻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市场之所以充满生机与活力就是因为有竞争,而竞争的本质就是由消费者来选择和决定经营者。而实践中不少行政审批完全沦为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的一种手段。行政审批作为市场准入手段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进入。在市场主体不能自由进入市场的情形下,市场在这个领域便失去了竞争,消费者便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因而,市场就不能优胜劣汰,消费者也只能接受质次价高的商品或服务。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国出现打一秒钟的电话得付三分钟电话费,邮寄信件丢失不论价值只赔邮资,列车、航班晚点或延误给乘客带来不便和损失概不赔偿,逢上市场求大于供时随意涨价斩客,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不论多少一律得按规定的最低限量交费,贷款购房的购房者除应将房屋整体抵押给银行外,还必须按照银行的要求按贷款的期限和房屋的价值一次性支付保险金等不合理、不公正现象的原因所在。

第四,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行政审批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行政审批的时间往往是不确定的,完全取决于行政机关的效率。一项投资、一个项目从提出申请到批准同意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受理后能在多长时间内审批完毕,法律很少有硬性规定,完全由行政机关在无序的状态中缓慢地运转,有时还需历经反复。“旷日持久的等待是每个投资者要学的第一课。等到有关部门审批完毕,做出许可决定,往往已耗费数月乃至数年。这足以吓退每一个精力充沛的投资者,有的投资项目也往往因此而痛

失良机。特别是在审批、许可期间,如逢市场产品价格上涨,就会加大投资者的实际支出……,大量的投资可能因成本加大而不得不终止……。另一方面,投资者为了及早取得许可证,不得不奔波于许可机关之间,大量的人、财、物力不得不投入一道道许可证构筑起来的迷宫中”,从而引发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寻租和腐败狂潮。审批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资源。在不规范的审批制度下,审批权越大,越容易产生“寻租”机会,“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金钱化”,就是对某些地方和部门审批导致“寻租”行为发生的最好诠释。可以说,凡存在着审批权力的地方,都程度不同地滋生着腐败。

三、调整行政审批行为,重新配置行政职能

尽管审批对政府来说总是难免的,但目前的许多审批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或者说是计划经济的变形,而且从审批本身来看,实际效果与设定的目标往往差距很大。例如,大量的行政性重复建设就是经由各级政府审批出来的,许多无效工程、“豆腐渣”工程也是审批出来的。这说明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已经失灵。因此,清理并减少审批事项,改革并规范审批行为,是政府改革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换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不单纯是为了减少一些审批事项,应该是从以审批为主的工作方式变为以监管为主的工作方式,实质是调整政府职能、重新配置行政审批权力的过程。因此,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调整行政审批行为,必须同调整政府职能重心,合理配置行政审批权力结合起来。

政府部门对社会事务采取入口审批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两种方式,审批和检查处罚是政府部门具有的两种职能。只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两种职能的侧重点不同。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将审批作为基本的管理手段,事后监管则作为辅助手段,形成了“强审批、弱监管”的政府行为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职能重心在于计划和审批。这种“强审批、弱监管”的政府行为模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包括:(1)容易引起诉讼。世贸组织通行非歧视性原则,即政府部门

应平等地对待所有服务对象。在审批事项较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往往将行政许可发放给国有企业,这样就会出现不能公正地对待外资企业和非公企业的问题,从而引起诉讼,甚至引发国际性法律纠纷。(2)容易产生腐败。审批事项多意味着审批权力大,行使审批权的人员多,从而使用公共权力谋私的机会必然也会较多,“强审批”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3)容易带来机构膨胀。审批权是一种价值物,只要它存在着,行政机关就会去争夺,而取得了审批权力之后就要增加人员,造成机构膨胀。(4)难以更新行政理念。与检查处罚权行使者不同,审批权行使者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审批行为往往是一种不规则的行为,申请者难以根据规则预见其结果,从而对审批者产生了一种畏惧感;审批者也由于掌握着发放行政许可的大权,往往实行威慑性管理而非服务性管理。(5)限制市场竞争。政府的职责是维持秩序而非保护垄断。审批事项多、进入难,而且申请者难以进入的领域常常是垄断或半垄断的领域。与审批部门存在着行政隶属关系的企业容易获得行政许可,没有这种关系的企业往往难以获得行政许可。只有减少审批事项才能将行政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由隶属关系转变为监管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则应由“强审批,弱监管”变为“弱审批、强监管”。

“弱审批,强监管”的行政模式,首先要求合理设定审批权力,清理审批事项和范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虽然也需要审批,但审批已不是政府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更不是唯一手段。因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自由经济,是价值规律发挥主导作用的客观经济,是一种自主配置社会资源的高效率经济,是法治经济,所以,凡是市场能调节的,凡是法律和经济政策能调节的,凡是社会中介组织可以管好的,凡是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政府便不应再审批,而必须放松对企业、商品的管制,节约使用行政审批,减少对资源的垄断及资源的行政配置。即使那些不能由企业自主决定而必须经由政府审批的事项,政府的审批活动也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做到依法审批。所以,有人指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审批权的设定主要应限定在以下几个方面:自然资源的开发使用;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及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和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它审批事项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凡是能

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要坚决退出。各级政府要从加快行政职能转换的角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照WTO规则,依据合理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和责任性原则,对现有的各种审批进行一次系统清理。分清哪些是基本正确可以保留的,哪些是虽然必要但应改进的,哪些负作用很大需要完全取消,哪些有必要取消但需其他配套措施的配合,等等。在此基础上,尽快取消和简化目前可能占多数和大多数的行政性审批,有些领域的审批制度可以变为登记备案制度,进入者只须履行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而无须经过批准。取消审批事项必须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合起来。因为许多审批权是由各类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取消审批事项首先必须对含有审批事项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被废止了,相应的审批也就取消了。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应当明确程序、时限和责任,在政府公报上统一公布,并装订成册,免费向社会发放,以便增加透明度,健全监督机制,使必要的审批能够显著提高效率。同时,政府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事后监管上,对该获得而没有获得行政许可的非法经营者和获得了行政许可的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弱审批,强监管”的行政模式,还要求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必须以“简化”、“公开”和“规范”为原则,加强审批程序控制和制度化管理。

(1)公布审批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

(2)优化行政审批方式。对某些稀缺性资源的配置,应兼顾市场效率性和社会公益性,如,审批发放城市出租车营运证,应先由审批机关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对城市能够容纳的出租车的数量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结果将确定的出租车营运证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所得用于发展城市道路交通建设。这既符合市场的竞争规则,又从宏观上控制了出租车的发展规模。

(3)采取听证制度。对于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审批或许可决定前应当组织听证。

(4)明确审批时限。为防止行政审批的久拖不决,应当明确行政审批的期限。此外,应将有关程序制度化,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内部的会审制度、审批登录制度、听

证制度、重大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审批行为的过错追究制度和终身负责制,制定政府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

“弱审批,强监管”的行政模式,还必然要求重新配置行政审批权力,主要是使审批权与检查处罚权相对分离。未来的行政部门多数是审批权与检查处罚权分离型的,有些行政部门综合行使审批权,而有些行政部门则综合行使检查处罚权。一些传统的既行使审批权又行使处罚权的行政部门将让位于新型的行政部门。这种审批权与检查处罚权之间强弱关系的变化是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政府行为模式转换的显著标志。

(1)相对集中行使审批权。由于审批事项减少了,不再需要设立许多专门的行政审批部门,可以设立一个行政部门相对集中地行使审批权。现在,有些地方设立了行政审批中心,还有的地方建立了政府政务大楼厅,把行使审批权的众多政府部门或其具体办事机构集中起来,采取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这都是相对集中行使审批权的具体组织形式。例如,在审批制度改革比较好的浙江省绍兴市,于2 000年9月专门成立了“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和全过程服务,使企业和个人能够“进一家门办成,盖一个章办好,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

(2)相对集中行使检查处罚权。随着审批制度的改革,许多政府部门从日常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将自身的职能转到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上去,特别是要加强审批的后续管理,提高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力度无疑需要增加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成立新的执法部门,这样会出现执法队伍过多、过乱的问题。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办法加以解决,如深圳市罗湖区就设立了行政执法检查局。审批权与检查处罚权的相对分离和相对集中行使,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抑制和防止审批权的腐败,而且有利于加强对社会和市场的监管,克服执法队伍过多、过乱和执法责任难确定的问题。

四、总结

无论监督机制还是补救机制的运用,关键在于措施落实。对行政审批主体的监督,不同于一般行使过程的监督。他们往往位高权重,使普通公民望而生畏,也因他们同时拥有掩盖自己和实施报复的一切手段,常常使人们对他们的监督难以奏效。正因为这样,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更应重视法律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从法律监督来说,关键在于依法明确设定审批权限,对越权或滥用权力审批的行政主体,必须依法严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组织内部的监督来说,有审批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应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就应及时查处,不留后患。上级主管部门不重视监督或失之过宽以致酿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督责任人应负相应的连带责任。要给予新闻舆论部门充分监督行政审批主体的权利,不论他们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应该是舆论监督的对象,新闻部门应该有权揭露那些违法违规审批的真实情况,实施“新闻曝光”。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在强大的行政权力面前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因而行政补救是非常必要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行政复议制度的贯彻和落实。特别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识,并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保证行政复议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起到行政补救的作用。要严格行政审批责任制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每项审批都应由一个部门负责,并在部门内落实具体科室或具体人办理,避免多头审批或重复审批。确需几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也应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限时办理完毕。特别是对技术性很强的审批项目,要制定具体的审批技术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审批的盲目性。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实行承诺制,全面提高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尤其对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审批项目,事前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真正做到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服务到位,避免审批工作出现偏差

参考文献

王克稳:《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与立法》,《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

高帆等:《市场经济与行政许可制度》,《中国法学》1994年第3期。

北京行政学院:《“入世”在即政府应尽快调整四种行为》,《北京经济信息》2001年第290期。

魏杰著:《市场经济前沿问题》,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年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近年来,作为规制改革的一部分,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效果明显,但在轰轰烈烈削减审批项目的背后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很多地 方削减的审批项目开始反弹、官方公布的数据也有水分、取消后的事 项成了管理上的“真空”、审批改革缺乏长期规划、审批责任制尚未 完全建立等等,归根结底是因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早在制定《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时,国务院就预 见到了后续监管的重要性。①但关于如何公正、公开、有效地对行政 审批改革实行监管,在实践中和理论界上一直缺乏充足的重视。在改 革已经进入到第二轮、第三轮的很多地方,已经日益发现后续监管的 必要性和迫切性,很多部委和地方已开始着手探索建立公正、公开、 有效的后续监管措施②,研究如何构建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已 经成为审批改革的新课题。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研究现状 正如其他改革领域一样,在行政审批后续监管领域的理论研究远落后 于改革实践的需要。当前关于行政审批的研究成果大多围绕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途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③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行政许可的分类等问题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如何构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很少。并且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审批的概念 在谈到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时,很多学者首先提到我国对行政审批这 个概念界定不清,无法指导改革实行。北京市将政府的行政审批划分 为四个类型: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并分别确定了明确的定义。 但有的地方仅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差别十分明显。 (二)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系内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汇报 20XX年以来,我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公开、高效、便民、廉洁”为中心,按照“再下放、再精简、再提速”的总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切实服务群众,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沁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优化发展环境、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并且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认真自查,边整边改。对照《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逐条逐款认真检查对窗口值班人员有无脱岗缺岗、业务不熟悉、服务不热情、审批超时等行为。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无条件保证审批窗口在法定工作时间有人值守,杜绝缺岗脱岗现象发生;严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服务周到,举止得体,程序简洁,办事高效;公布投诉电话,充分接受行政效能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社会各界等的监督

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树立人社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55项,行政奖 励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48项。针对每项业务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办件流程图,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过这次专项治理,我局合并减少事项1项,取消2项。简化了办事流程,压缩办件时间30%以上,提高审批效率。 20XX年1月8日 篇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总结 市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梳理自查情况汇报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发展环 境,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对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 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迅速成立工作小组,由黄光主任总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拟落实,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提纲 关键词:行政行政审批 一、改革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与WTO规则接轨的客观需要 (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客观需要 (五)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客观需要 二、我国行政审批的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与现行体制严重脱节 (二)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与国际经济严重脱轨 (三)现行行政审批程序混乱、范围界定缺乏科学性 (四)现行行政审批种类繁多,设置过多过滥 (五)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缺乏公开性和公正性 三、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思路和策略 (一)改革行政审批试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基本对策 内容提要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的今天,在中国已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1世纪,如何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以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要由适应原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来,无论在制度的内容或运行方式方面都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率先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并通过改革,提高了公共管理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国的审批制度改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审批事项的增减,或认为行政审批了,就不是改革了,行政审批少了,就是改革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绝不等于取消审批制度,审批的制度仍然是政府的实施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应该说,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关键在于弄清哪些该审批,哪些不该审批,实质上是要突破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束缚,使行政审批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正是从上述这一改革主要指导思想出发,全文共从三个方面分析和阐述:第一部分,论述了改革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对我国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第三部分,针对我国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的举措。 论文注意广泛吸收学术界研究的最新成果,同时在已经研究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有所创新,并提出了一些有新意的观点。诸如论文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缺陷分析,有一定的深度,从六个方面所作的概括有一定新意,特别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体制基础所作的分析有自己的见地。文章提出“从根本上转变行政审批制度的体制基础”的观点,在同类文章中更是不多见的。 引言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1

摘要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的今天,在中国已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1世纪,如何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以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要由适应原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来,无论在制度的内容或运行方式方面都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率先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并通过改革,提高了公共管理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论述了行政审批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分析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的联系,指出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弊端导致“强审批、弱监管”的行政模式,认为只有调整行政审批行为,重新配置政府行政职能,确立“弱审批、强监管”的行政模式,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WTO的要求,建设精干、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行政职能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的涵义和特征 关于行政审批,虽然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但关于它的确切涵义,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行政审批,就是行政机关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的过程。如果批准其申请,就意味着授予申请人从事申请名下的活动的资格或权利。行政审批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又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它一般包括受理、审核、核准和备案四种形式。在立法上,行政审批常被称为行政许可。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审批有这样几个主要特征:第一,行政审批的主体是依据法定授权、有相关管理权限的政府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审批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就是说,相对人申请是启动行政审批程序的前提。第三,行政审批一般以法律的禁止为前提,法律如果对相对人所从事的活动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行政审批即无存在的余地。第四,行政审批具有解除法律禁止的效力,行政主体一旦批准了相对人的申请,相对人便获得了从事批准领域活动的资格和权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

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 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

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篇一:《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试卷90分 考试标题《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试卷 所属课程《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 倒计时56:1 一、判断题(15道) 1.一个部门应当实行多个“窗口”对外。 正确错误本试卷共有判断题15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10道,总分100分,60分及格。您的得分:90.0!恭喜,您通过了《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的考试! 2.截至20xx年,国务院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183项。 正确错误 3.坚持集中行政审批权力的“刚性要求”,是可谈判和可妥协的。 正确错误 4.行政审批权的编码管理,是规范和限制行政审批权的有效工具。 正确错误

5.政务中心是职能部门审批权运行的统一平台。 正确错误 6.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 项行政审批项目。 正确错误 7.行政审批改革,国务院十年来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 正确错误 8.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阶段主要在一些发达地区 探索进行。 正确 错误 9.空间场所上的集中或机械式集中,即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 正确错误 10.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不予撤销。 正确错误 11.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正确错误 12.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

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正确错误 13.行政审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正确错误 14.政务中心集“保姆”与“管家”角色于一体。 正确错误 15.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 正确错误 二、单选题(15道)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上级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d.复议机关 2.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通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 a.协商 b.招标 c.拍卖 d.招标、拍卖 3.以下不属于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目的的是()。 a.在于减少行使行政审批权的机构数量 b.在于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地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的回顾与展望 ○ 徐增辉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经过四个阶段的改革,在削减审批项目、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审批方式、建设审批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更新行政理念,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思想基础;二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行政审批框定范围;三是整合精简政府机构,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财政保障;四是放弃运动式、指标式改革,着手于全面制度建设;五是实行审批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抑制审批冲动。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顾;展望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2X (2008)—03—0012(04)[作者]徐增辉,法学博士,讲师,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00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一场重大改革,是政府行政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一场自我变革。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客观总结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梳理改革历程、总结改革成绩、反思改革问题、提出下一步改革思路,对于深化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以万能管理者的身份出现,成为指挥整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唯一主体,因此,调控社会经济与生活的行政审批制度就应和了政府角色。同时,法律的缺失又导致许多领域内缺乏管理的统一标准和依据,于是,行政审批作为法律的替代物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适用。行政审批制度是这一时期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保障指令性计划顺利实施和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日显端倪,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 瓶颈”。鉴于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梳理归纳一下,改革大体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0世纪90年代初。改革的中心有两个,一方面是搞活企业。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政企不分,企业利润全部上缴,投资由政府统一安排,员工收入由政府制定统一的工资标准。这样一种管制式行政管理制度,使企业失去了生产积极性和发展的动力,整个国 民经济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急需政府改革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活力,加速经济发展。因此,这一阶段的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政府向企业放权让利为内容而展开,其特点是逐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把分配权和生产经营管理权放给企业。另一方面是调动地方积极性。为了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开始向地方放权,将审批权在上下级政府机关之间进行转移调整,由中央集中审批逐步变为各级政府分散审批,将中央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权部分下放给地方,赋予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同时,也把文教卫生、投资决策、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管理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1997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审查意见:中央编办 提案人:民盟中央 主题词:依法行政,政府职能,改革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两年多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了市场和企业活力,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改革过程中还存

在一些问题,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相应监管和服务不到位,行政审批体制仍不完善,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不规范、不完善。 建议: 1.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应经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发布。 2.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应运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力监督管理体系;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在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3.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应逐步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应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纵向、同级部门间横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理各项

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0b7466493.html, 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龙禹 来源:《决策探索》2015年第12期 为了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自2002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多次以国务院的名义颁布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截至2014年年底,新一届中央政府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近年来,各地根据国务院“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也对本地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地方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减少。 一、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项目仍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虽然各地已对行政审批进行了“批发式削减”,但实践中,公众和企业依然感到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范围过宽。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相关政府部门在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时,更多削减的是实践中行政相对人申报量较少的项目,或是监管风险高或不收费的项目,而对于一些可收费项目,却采取“化零为整”的方式予以保留;其二,当前对行政审批的削减,更多关注的是对存量的削减,而对增量的控制还不够严格,有的地方存在着“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情况。总之,行政审批项目仍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二)涉及项目立项的相关行政审批没有同时下放 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速度决定了项目实施的快慢程度。目前,一个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工程开工,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在现行的体制下,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涉及的立项审批事项较多,其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省市发改委、国土、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当前,一些省市虽然下放了其中一项或几项行政审批事项,但涉及该项目立项的相关行政审批没有同时下放,项目要落地仍然需要其他上级部门的审批。 (三)行政许可项目取消后,存在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的现象 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受《行政许可法》调整,存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2014年国务院审改办公布的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仍占30‰实践中,存在以“备案”“年检”“培训”等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现象。此外,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 有的地方将“培训”作为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国正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目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在行政审批机制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方面缺乏规范和设计,改革仍然局限在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和调整上,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义、面临的问题、对策建议几方面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提出一点浅显的看法。 关键词:行政审批改革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改为后臵审批。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涉及领域多、受益面大,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2001年9月起至今,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共取消和调整了数以千项的行政审批项目,全国各地市也相继

成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跨出了积极的一步。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事关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政府建设的综合性改革,是事关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民心工程,也是涉及体制机制调整、权力利益再分配的高难度改革。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促使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在维护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力措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 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 ——**县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与实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机关效能,营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环境,促使我县成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引领者和示范区。我县紧紧抓住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契机,先行先试,坚持“精简、下放、优化、监管”工作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根据省直管县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全县审批权、办事权(公共服务)、执法权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工作目标,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 一、做好“两篇文章”,激发发展活力 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原则,狠抓项目精简和程序简化,实现了项目大量减少、程序规范简便等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一是做好“减”的文章,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五个凡是”的原则,大刀阔斧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凡是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项目,各部门一律不再审批;二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三是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和自律管理的,一律取消;四是凡是近三年来办件量为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暂停实施;五是凡是内容相近、同一审批项目不同审批环节不同情形以及省市下放项目与县原有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一律合并。今年,我县在2009至2013年三次清理基础上,结合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由县法制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省直管县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逐条逐项梳理、审核,详细了解各部门审批情况,反复征求各部门清理意见,最终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汇总表,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共1424项(含省市下放项目),经清理,保留584项、取消448项、暂停实施354、下放38项,精减率达59%。 二是做好“放”的文章,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合法、效率、利益、便民”原则,重点做到“四个下放”,尽可将权力下放到乡镇和基层站所,实现权力下放、办事提效。一是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能极大方便群众办事且乡镇有条件能办好的一律下放;二是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审批权,但未具体明确审批权限,原则上直接下放乡镇行使;三是省、市已直接下放县级行使的行政权利,乡镇能够办理的,原则上下放给乡镇;四是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县级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原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考试答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考试答案 注意:题目顺序和选项顺序会有不同,请注意核对具体选项! 1(单选题).(4分) 行政主体行使审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职责,体现了行政审批权的(C)原则。 A. 独立自主 B. 预防为主 C. 权责一致 D. 合法行政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2(单选题).(4分) 为破除部门利益的“一亩三分地”,增强工作主动性,国务院将加大(B)推动力度,更多借用社会力量促进改革。 A. 从到外 B. 自上而下 C. 从外到 D. 自下而上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3(单选题).(4分) 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国应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在此基础上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B)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A. 权利清单 B. 权力清单 C. 负面清单 D. 财力清单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4(单选题).(4分)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上(D)经济社会的发展。 A. 平行于 B. 领先于 C. 紧随 D. 滞后于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5(单选题).(4分) 我国政府要妥善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要发挥(A)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作用。

A. 法治 B. 法制 C. 督查 D. 创新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6(单选题).(4分) 按照国务院要求,能取消的职能就要尽量取消而不放下,因为(B)的最终目标是要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 A. 简政集权 B. 简政放权 C. 冗政集权 D. 冗政放权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7(单选题).(4分) 行政审批主要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C)控制方式。 A. 事中 B. 整个过程 C. 事前 D. 事后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8(单选题).(4分)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是在(B),标志着行政审批走上法治化、规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A. 1998年 B. 2004年 C. 2000年 D. 2014年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9(单选题).(4分) 根据宪法,(A)是实施审批制度改革的主体。 A. 国务院 B. 企业 C. 地方政府 D. 社会组织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10(单选题).(4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B)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A. 经济事务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三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三篇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 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8〕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行政审批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审批事项依然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与监管脱节,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根据中央上述精神,

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国务院各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初步意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审核论证并经国务院相关部门确认的基础上,将拟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提请国务院审议,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其中由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省(区、市)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 (二)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做出处理,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

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思考

改革研究 2014畅1219  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 主要问题与对策思考 李 路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与政治学教研部,西安710061) 摘 要:从现实实践看,加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研究势在必行,目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运行体制机制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对此,应致力于结合各地改革实践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形成科学的顶层设计和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完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准入退出评价机制;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实施方式;下放审批改革权限并给予基层政府更多的权力;深化审批与转变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和对策;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12-0019-03 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体制机制创新研究”(13XZZ01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路(1971-),男,山东龙口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与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 一、加强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瞻性、系统性、 科学性研究势在必行 1.行政审批制度面临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21世纪以来,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进行了七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据统计,2001年至2011年,国务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畅6%,各地区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改革取得实 质性明显成效。[1]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根据这一要求,2013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了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方针。李克强总理代表新一届政府作出承诺,要把国务院各部门现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3以上。与之相应,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必然要加大力度和深度,以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深层次延伸的要求。 2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研究成果。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结构性、复杂性和配套性,决定了必须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和任务对行政体制提出的客观要求,深刻分析现行行政体制的优势、不足以及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 划。[2] 作为行政体制改革核心环节和基本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整体性、机构性、复杂性和配套性等方面尤显突出。 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加强了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热点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如何建立科学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留”“改”“废”评价制度;如何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中的动态监管;如何定位政务中心审批职能与运行合理模式;如何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如何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如何利用电子政务提 升审批效率;如何规范审批行为并减少审批腐败等等。但这些研究成果普遍存在研究视角、方法单一等问题,特别是缺乏对各个问题之间的结构性、关联性研究。即国内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研究成果较少,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现实指导意义不强。同时,由于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前已基本完成行政规制改革,目前的一些相关改革主要涉及技术操作层面。加之我国又与发达国家在行政管理的体制和发展阶段上存在明显差异,导致国外成熟经验对我们的启示和借鉴也比较有限。 因此,无论从促进市场经济进一步发育还是从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客观需求来看,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乃大势所趋,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改革决心之大前所未有。为此,我们应正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论研究的不足,加强行政审批制度体制机制中改革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研究,全面梳理并找出体制机制主要障碍及其原因,拿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性建议。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应高度关注的体制、机制问题 通过对十余年来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的总结,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带有全局性、系统性和结构性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现行审批制度运行体制和机制等诸多方面,系统梳理至关重要。 1.改革依然缺乏顶层设计体制和相配套的组织机构形式。经过21世纪以来自上而下的多次改革,各级政府在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管理方式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效果并未达到理想状态。究其原因,各级政府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作为工作重点,改革运动式、命令式、指标式色彩依然明显。实际上此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完整意义上的改革至少包括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科学配置行政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篇一:济南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按照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向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放权分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上位法规定要求,不得擅自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和要件。 2.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界定市和县(市)区管理权限。市直部门重点加强宏观管理、标准制定、监督考核,县(市)区着力创新审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率。 3.坚持应放尽放原则。凡是省里下放给市里的管理权限,尽量下放到县(市)。市、区均可行使的管理权限,原

则上由区行使。管理权限属于市级,但区级行使更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下放给区或由市职能部门在区的派出机构行使。 4.坚持强化监管原则。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要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结果承担责任。 5.坚持权力公开原则。对下放到县(市)区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允许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管理事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布。凡是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准施行。 6.坚持分步推进原则。妥善处理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与把握重点、先行先试与循序渐进的关系,分期分批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和取消、调整市级审批事项。 二、推进管理权限下移 (一)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第一批)。向县(市)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166项(详见附 件1)。其中,经济管理类16项,城市管理类55项,社会管理类10项,资源管理类85项。按照区域性、分类别、整体下放的要求,对具备下放条件的县(市)区,先放先试,成熟一个、实施一个,逐步推进。 在第一批放权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借鉴外地简政放权先进经验,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法制办等部门继续提出下放权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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