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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规避用工风险

试用期员工规避用工风险
试用期员工规避用工风险

企业在试用期员工上怎样规避用工风险?

目前人才市场的流动性是巨大的,尤其是在95后开始步入社会道路,95后的择业观念是选择我喜欢做的不会去承受更多的就业压力,出现“先择业,后就业”的现象,与实际上的“先就业,后择业”的理念相违背,使得整个人才市场的流动更加频繁。

在面对各种外来务工者,每年都是一个大的流动季,在整个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成为了各种打工者的“聚集地”,有的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甚至能够达到整个城市原本人口的30%以上(例如北京全市常住人口211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5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802.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8%。),同时数据证明在每个企业,每年的工作人员流失率达到20%左右,更是充分证明了市场上员工的流动性。

正因为面临巨大的流动性及员工择业的不稳定性,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选择试用期不进行缴纳社保,因为一方面公司在面临员工的不确定性不会去投入过多的成本,同时也是为了方便企业的操作,如果员工试用期不做了社保账户开开停停过于麻烦,所以大部分企业会选择员工在过试用期以后在进行缴纳社保。

试用期是属于一个合同期的正常部分,企业应当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在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更是有严格的规章条约约束企业。(1)试用期不缴社保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中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劳动者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再以此为前提下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可以索药劳动经济赔偿。(2)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但是企业并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所以在社保机构中是无法获得任何赔偿金的,而这部分赔偿金全部都由企业来进行承担,这是对企业一笔巨大的损失。但同时试用期员工的不确定性是导致企业不为员工投社保的重要原因,那么这个问题我们应当如何来解决呢?

企业想选择省事省心又省力的方式,既可以保障企业用工利益,又要可以为员工做到保障。那企业就有一条途径,选择购买额外的商业险,保障员工也为企业带来风险规避,.那如何选择市场上的商业险又是一个大的问题。我们在选择商业险的时候首先要关注的就是能给企业带来什么保障,首先商业险的报销额度比工伤险的额度要大,其次能免去企业支付的高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有最为重要的服务性。

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人资部案例分析 ————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当今国家对企业用工管理日趋严谨和细化,在法律和政策层面的宣传力度加大,劳动者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从法律层面看,依然将劳动者视为弱势群体,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层面仍倾向于劳动者的保护,企业用工过程中的不严谨很有可能便遭遇诉讼,而且企业方举证自辩困难,多半会面临赔偿的不利局面。为此,本文将按照员工从面试到离职的整个过程常见的风险与应对方式做相应总结,以供参考。 一、面试阶段 员工在面试时,面试官多会关注其从业经验及个人的硬指标条件,如年龄、专业、学历、性别等,以判断其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但工作能力是比较难通过一两次的沟通就可以准确结论,这其中还涉及候选人的性格、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精神状态、是否撒谎虚构经历等影响其工作绩效的重要因素。 应对经验:首先是面试官对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与关键绩效指标有全面了解,这样在组织问题进行面试时才能够有的放矢,对工作经验予以有效的匹配判断。其实是在听取候选人描述经历的时候,抓住关键的细节点向下深入询问,了解候选人当时面临的情况、考虑的东西、处理的细节、得到的结果等细节问题,不断询问,那么面试官对于候选人是不是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在工作中扮演的角色、参与的程度便能有较可靠的判断。最后,在整个沟通的过程中,应保持尽量轻松的沟通环境,有针对性的使用压力面试,同时留意候选人的微动作,借此可对候选人的沟通方式、抗压及应变能力、精神状态和性格有基本了解,以规避性格和精神上的缺陷对工作造成的绩效、团队融入或稳定性的缺陷。 二、拟录用阶段 1、核实员工基本信息 核实基本信息主要指其基本信息,重点核实身份、年龄及涉案记录,以避免录用的身份错误、童工及涉案风险。 应对经验:核实身份证信息与个人信息一致,并在网络检索是否存在与其相关的劳动、民事、刑事记录。

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序言 先决条件:企业要有效规避用工风险和提升对员工的管理能力,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先决条件。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一是具有准法化的特征,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例如:“不能胜任工作” 的依据是什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由规章制度来规定的。规章制定要具有法律的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制定流程合法、内容合法、公示。 第一部分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招聘员工阶段的法律风险 1、就业歧视风险:招聘广告中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包括乙肝歧视、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 对策: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置这些带有歧视性的条件,只要在录用时内部掌握这些条件,并要求劳动者提供真实的相应证明就可以规避以上这些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用人单位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例如不向劳动者告知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对用人单位处以2至5万元的罚款。 对策:录用员工的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例如,1、以书面方式告知应聘者信息,并要求对方签字确认(附件1:确认书);2、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3、在劳动合同中设计告知条款 3、劳动者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和虚假信息的风险:虚假的信息可能造成劳动合同的无效。 对策:在审核应聘员工所提交的信息后,在录用环节,设计相应的承诺书,要求被录用者签署。对重要工作的岗位,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4、录用尚未与其他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法律风险:造成原用人单位损失的,负有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最新——企业用工风险规避及应对方案

企业用工风险规避及应对方案 目前企业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要,尤其用工方面风险。新劳动法出台后,由于员工法律意识的加强,企业在用工过程中涉及很多方面的风险,如果事前不对风险的预防和管控,将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下面就用工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 一、企业用工面临的风险 1、招聘风险: (1)员工身体状况问题,如先天性心脏病、怀孕等; (2)员工能力参差不齐,不能胜任岗位;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招用未办理退工手续的员工,前单位可告新单位(如该员工在原单位重大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原单位经济损失的)。 2、无固定期限合同风险 (1)连续签定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用工过程中处理不当的风险 (1)按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并计算相应加班费; (2)书面证据不足处理不当的风险; (3)解除劳动合同承担法律主体和经济风险; (4)违反管理制度处理不当的风险。 4、发生各类工伤的风险 (1)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风险; (2)出差途中发生意外风险; (3)在工作时间,因意外受到事故伤害; (4)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社会保险缴纳风险 (1)社保缴纳时间的风险; (2)社保缴纳基数的风险; (3)员工流动性大,存在社保缴费后离职的成本;

(4)社保报停时间的风险。 二、规避风险措施 1、招聘风险控制 (1)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由专业的四川金沙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招聘工作任务; (2)要求应聘员工必须资料齐全,并做详细的背景调查; (3)原则让员工做全面的体检,对身体有问题的员工公司承担全部体检费,身体状况正常员工体检费在工资中扣除,应事前讲明。 2、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通过四川金沙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派遣用工; (2)四川金沙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和劳动者形成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主体责任; (3)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形成服务关系,规避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 3、纠纷的调解及处理 (1)通过金沙公司的指导收集并保存员工违纪的书面证据; (2)由金沙公司出面处理,避免各种纠纷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 (3)退回的员工由金沙公司进行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 4、工资结构的调整降低成本的支出 (1)对工资结构进行调整,把工资进行分解成不纳入工资范畴的项目和一些补贴,降低加班费计算的基数; (2)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5、工伤风险的规避及经济成本的降低 (1)新员工入职的当月进行社保的购买,如果员工离职,可以从社保局退回企业缴纳的社保费,规避了发生工伤时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 (2)对退休返聘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当出现工伤时,公司可以用雇主责任险来赔付员工,降低企业的损失; (3)发生工伤时交由金沙公司处理,金沙公司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避免矛盾激化和员工无理要求,为企业节约成本。 三、金沙公司应对预防措施 1、制度合理合法的建立

《关于60岁以上人员规避劳务风险》

公司如何合法的规避聘用60岁以上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风险 根据对目前许多企业的调查,大部分都存在着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现象,原因不外乎聘用成本低、很大程度上能缓解招聘困难、退休人员经验丰富心态也稳定、雇佣这类人不受劳动关系约束(即双方为劳务关系,不受工作时间、社保、支付违约金等劳动合同法方面强制要求)等方面。但是,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用工风险和纠纷,如人身意外伤亡的赔偿和处理、工作时间和加班费问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问题、保险问题、带薪休假等。如果公司已经在聘用这类人员,如何能够合法的规避用工风险,以下是我的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请您多指教,呵呵。 一、加强生产中的各项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无论如何预防的成本和影响远大于事后补救。比如公司要把安全生产放到第一位,加大公司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适当的劳保用品、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操作指导书让员工能够有章可循,避免由于公司的各项操作规范不严谨导致的意外发生。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加他们对安全的意识和责任。以上这些措施都能避免由于公司的过错导致的工伤事故,若双方是劳务关系(员工60岁以上享受退休金的),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意外事故,那么公司的损失不会很大甚至不用承担,可以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 二、实施一系列的员工关怀政策。根据中国的国情看,中国人都是比较有人情味的,而且对劳动法了解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是很强,所以公司如果平时在人文关怀上多下工夫,这些小的成本也许会带来大的成效。比如增加员工福利,多组织员工活动、上级多和下级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等等这些关怀措施,就会让员工觉得公司有家的感觉,有主人翁意识,不仅平时工作积极性高尽职尽责,而且如果日后因公司过错出现意外事故或在加班费等方面出现纠纷时,只要公司的态度很友善勇于承担,员工不会走法律途径解决,公司只需很少的代价也许就能平息事件。 三、尽量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公司的内部“法律”,是公司行使管理权、主动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入困境。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正,按相关法律规定要符合“民主”、“合法”,“公示”3个条件,因此公司要尽可能保留民主讨论、公示的相关书面证据。 四、区分这些60岁以上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和公司的法律关系,及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1、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他们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要按照 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他们与公司是劳务雇佣关系。公司聘用这些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和约束,只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内容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以便共同遵循,若发生劳动争议,处理起来也可作依据。 3、在权利义务方面,劳务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规避的几点措施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规避的几点措施 企业要运行,就要聘用员工,用工风险必然存在,下面就如何规避用工风险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 在一个企业里,只要规章制度合法合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运营和执行的准则,因此制定规章制度程序要合法合规,内容也要合法合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则要顾问律师或专职法务人员才好判断,制定程序方面,则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就可掌握,具体而言,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执行,比较简单的做法就是每项制度的制定应取得工会的认可,因为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 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聘用、培训、劳动合同管理、休假考勤、社保、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员工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印章管理、文件管理、会议制度、接待安排、资产管理、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消防安全、门禁制度、网络管理等等。 # 二、尽职调查、劳动合同签订方面 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尽职调查,如人力有限,可只针对重要职位进行尽职调查,要求员工提供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可以打电话或前往离职企业了解该待聘员工的离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未了解的劳资纠纷,以便降低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合同条款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制定,避免出现条款无效的情况。 三、做好入职培训工作 员工入职时,必须要学习公司规章制度,每次学习都要有员工对学习内容进行书面确认,以便尽到企业的告知义务,存档备查,发生劳动争议时,便于案件处理。 四、准时发放工资、提供福利、为员工购买社保 如不能及时发放工资、提供福利,应取得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认可,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公示公告。

企业用工风险规避

. 一、企业用工过程中风险规避 由于对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或者根本不了解法律是如规定的,导致不少企业在无意中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与劳动者出现纠纷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以下就几个常见维权漏洞简述之: 1、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没有经过“公示”程序。 结果:导致发生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时,用人单位处于不利地位,有苦说不出,并因此败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之规定,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且已向劳动者公示的,才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如下的情况: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未公示、未告知劳动者。3、公示或告知法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的。实践中企业应当在管理制度上进行有效防,对于企业规章及劳动纪律,除应尽量详细地制定条款外,还应以适当式告知职工,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不会出现员工存在否认有此规定的情况。故用人单位应当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已经履行民主程序的相关书面证据。此外,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公示

或告知时选择易于举证的公示或告知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书面证据。 专业资料Word . 2、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由于员工自身的故意或者用人单位不重视,导致不订立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 结果:用人单位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是员工自身的原因,用人单位因此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未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实践中出现一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借故不签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以及劳动者自身原因如身份证没带等其他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当然万一情况紧急,用人单位发现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及时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补签日期提前,在法律上一样是可以站得住脚的。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式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率居高不

企业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防范

行业资料:________ 企业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防范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2 页

企业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防范 根据国务院23号文的要求,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立健全规章制度。但是,目前随着企业在用工制度进一步改革,大部分企业采用通过中介机构对外招聘人员,这样既降低了用工成本支出,用人机制灵活,而且人力资源管理更加灵活,用人单位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还可以转移部份用工风险和转移部份用工风险。但是必须同时看到这种用工方式不可避免带来相当大的安全风险,因为企业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由于企业自身发生变化。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这样企业对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责任。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同的福利待遇;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企业用工风险增加,怎样控制和防范安全法律风险提出如下措施: 一、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切实履行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 ①《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④《安全生产法》 第 2 页共 12 页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应该如何规避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应该如何规避 企业用工管理中,对于员工入职手续的规范往往很不在意,以为入职后定时与员工签订合同、代缴社保就万事无忧,须知,单位后 续的用工风险多在此时就埋下了伏笔。 1、入职审查中,需明确员工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以及是否负有 竞业禁止义务。 因此,企业招用新员工,应当要求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首次入职或确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的,应当要求劳动者签订相关承诺条款,并约定如公司因此而承担责任,劳动者应当全额赔偿。 另外,如劳动者本身负有竞业禁止业务,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招用此类人员,也极易引发纠纷。因此,在入职阶段,有必要调查 劳动者本身是否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考虑到劳动者本身一般不会主 动提起,因此有必要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即保证本身不负有竞业 禁止义务,如因违反义务造成其他单位损失,企业不承担责任,如 承担责任,有权向劳动者追偿。 劳动者入职后,企业一般与之约定试用期,如果未能通过试用期,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实践中,许多企业并不注重试用期考 核程序以及录用条件,在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直接提出 解除合同而不能够同时拿出相关证据及清晰的录用条件,导致双方 极易发生纠纷。 因此,为了使得试用期制度能够有效起到筛选人才的作用,企业应当明确试用期考核及录用条件,并注意保存相关程序。 3、告知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公示义务 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想有效地应用于日常管理,应当履行合法的制度程序以及公示义务。对于新进员工而言,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组织 学习相关规章制度,但是一般情况下,仍以员工自主学习为常态。 这种情况下,规章制度的公示就尤为重要。

经营风险的特点 因为这种风险不但影响公司在国内的经济行为与效益,还直接影响公司在海外的经营效益或投资效益。 (1)它带有主观意识。 因为它取决于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预测未来现金流动量的能力,而公司预测这种能力是干差万别的。 (2)它不包括预测的汇率变动。 因为公司管理当局或广大投资者在评价预期收益或市场价值时,已把预期汇率变动考虑进去了。 (3)其风险影响比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大。 《金融危机下企业风险防范与财务管控》 当前金融风暴已严重冲击全球资本市场,对中国企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常常使用经营杠杆来衡量,经营杠杆的大小一般用经营杠杆系数表示,它是企业计算利息和所得税之前的盈余 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之间的比率。 第一,它体现了利润变动和销量变动之间的变化关系; 第二,经营杠杆系数越大,经营杠杆作用和经营风险越大; 第三,固定成本不变,销售额越大,经营杠杆系数越小,经营风险越小,反之,则相反; 第四,当销售额达到盈亏临界点时,经营杠杆系数趋近于无穷大。 企业一般可通过增加销售额,降低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等措施来降低经营杠杆和经营风险。 猜你喜欢:

用工风险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用工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关于工伤 1、描述:员工发生工伤后,①轻者门诊:一般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即可;②重者住院:伤者通常会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评级,如伤残评级达10级员工未买社保,则公司承担12个月补偿金,如有买商业保险,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比例支付给公司。如有购买社保则由社保基金和公司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2、风险:员工没有足额买社保,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除需承担公司支付部分外,还需承担社保基金差额部分。 3、防范措施:1、从源头上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2、员工购买社保或商业保险。 二、关于工作时间、加班与带薪年休假 1、描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司目前暂未实施带薪年休假,已发生的几起劳动纠纷中员工都有提出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补偿,高温补贴等。 2、风险: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则会提出带薪休假工资补偿。 3、防范措施:关于加班工资、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单内写明。 三、关于员工违规处罚 1、描述:目前车间员工违规处罚或质量考核没有让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甚至有收现金处罚的情况。 2、风险:对于相关处罚员工事后反悔,不承认,容易发生纠纷。 3、防范措施:按规定所有涉及到员工考核处罚都应留有记录,让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三、关于辞退或开除员工 1、描述:员工因违规被强制辞退或开除。 2、风险:公司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资料,员工提出解除合同补偿。 3、防范措施:口头沟通员工自行辞职。 以上是目前经常发生的用工风险,需秉承“优先沟通协商”的原则,与员工私下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

企业用工风险规避

一、企业用工过程中风险规避 由于对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或者根本不了解法律是如规定的,导致不少企业在无意中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与劳动者出现纠纷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以下就几个常见维权漏洞简述之: 1、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没有经过“公示”程序。 结果:导致发生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时,用人单位处于不利地位,有苦说不出,并因此败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之规定,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且已向劳动者公示的,才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如下的情况: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未公示、未告知劳动者。3、公示或告知法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的。 实践中企业应当在管理制度上进行有效防,对于企业规章及劳动纪律,除应尽量详细地制定条款外,还应以适当式告知职工,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不会出现员工存在否认有此规定的情况。故用人单位应当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已经履行民主程序的相关书面证据。此外,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时选择易于举证的公示或告知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书面证据。

2、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由于员工自身的故意或者用人单位不重视,导致不订立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 结果:用人单位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是员工自身的原因,用人单位因此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未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实践中出现一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借故不签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以及劳动者自身原因如身份证没带等其他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当然万一情况紧急,用人单位发现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及时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补签日期提前,在法律上一样是可以站得住脚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式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率居高不下。 结果:导致劳资关系的对立及经济补偿金纠纷的高发生率。 尽量采用劳动合同自然到期不再续签,或者采用以职工“辞职”的式取代用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课程背景】 ?任何管理者首先都是人力资源管理者!人是企业的第一大成本,如何有效地选择、开发和规划人力资源,是任何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今 天必备的核心能力之一! ?我们必须彻底解决劳动用工的风险管理困境,使得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入一个有序而有效的顺畅状态,提升人的资源性,资本性,功能性, 使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都能重视与发展人力资源,使人力资源真正成 为企业成长的左右手! 【课程目标】 ?迅速明白:任何管理者首先都要了解劳动用工的风险; ?马上掌握:劳动用工风险的应对实战技术与方法技巧; ?主动配合:管理团队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 ?战略提升:树立有效的前瞻性劳动用工的风险管理理念; 【课程特色】 ?运用互动案例导入课程,更为实效地帮助参与者体验课程核心要义; ?大量的实践案例分析及小组互动,更为直观地帮助参与者领会课程思想; ?区别于市面上的其它课程,更为实战,更为直接地点出课程精髓; ?咨询和顾问企业的实例,结合了私民企、国企、外企等深度案例来阐述; 【课程对象】 ?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储备培养干部、候选晋升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专职人员、一线管理人员、直线经理; ?需要提升管理能力的相关职场人士等。 【课程形式】

?现场讲授、小组讨论; ?互动交流、案例分享、情景分析; ?角色体验、实操练习等。 【课程时间】 ?全面精讲版:2天; ?重点浓缩版:1天。

【课程大纲】 第一讲劳动用工风险的识别与分析 一、劳动用工的风险 1、什么是劳动用工风险 【课程中间,互动讨论】劳动用工风险面面观 2、为什么会有劳动用工风险 3、劳动用工风险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二、劳动用工风险的识别 1、劳动用工风险的分类 2、劳动用工风险的发展历史 3、劳动用工风险的制约因素 【课程中间,互动讨论】劳动用工风险制约因素变化 三、劳动用工风险的分析 1、劳动用工风险的分类 2、劳动用工风险的原因 3、劳动用工风险管理的原则 4、劳动用工风险管理的方法路径 5、劳动用工风险管理的误区 四、新时期劳动用工环境的发展变化 1、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 2、国家政策导向的发展变化 3、企业经营与竞争的发展变化 4、劳动员工特点的发展变化 5、工作岗位特征的发展变化 第二讲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用工风险防范

如何利用劳动法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如何利用劳动法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和企业劳动用 工环境的变化以及劳动法规的日趋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带来了极大影响,如何有效应对劳动用工风险问题,无论对社会、企业还是劳动者自身,都将变得日益重要。如果防范风险的意识淡漠,用工风险控制不当,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大量的劳动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企业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来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一.前言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而言,用工难度将会增强,用工成本将会增加,用工风险将会增大。随着企业用人的风险和成本加大,过去把廉价劳动力当作竞争优势的企业遭到重创。企业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要上一个新台阶,企业的管理要合法,需要管理转型。本文重点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容易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及提出解决对策。 二.企业用工现状分析 目前,企业界普遍担忧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它和固定期限合同的差别就是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如果员工没到退休年龄但满足法定解除条件的,企业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企业一方面可以细化劳动合同条款,量化相关标准,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强化对劳动者的考核,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保持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有以上两方面的好处,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可能存在风险和陷阱。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本条意思很明确,在三种情形下,只有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才可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每月支付两倍工资。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临的风险可能有两种:一是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三.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用工成本提高,改变企业利润的路径依赖 四.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策略 3.1保留证据

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及应对方案

四川睿华人力资源公司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及应对方案 目前企业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要,尤其用工方面风险。新劳动法出台后,由于员工法律意识的加强,企业在用工过程中涉及很多方面的风险,如果事前不对风险的预防和管控,将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下面就用工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 一、企业用工面临的风险、规避风险措施、应对预防措施 1、招聘风险: (1)员工身体状况问题,如先天性心脏病、怀孕等; (2)员工能力参差不齐,不能胜任岗位;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招用未办理退工手续的员工,前单位可告新单位(新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赔付比例为损失的70%)。 招聘风险控制 (1)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由专业的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招聘工作任务; (2)要求应聘员工必须资料齐全,并做详细的背景调查; (3)原则让员工做全面的体检,对身体有问题的员工公司承担全部体检费,身体状况正常员工体检费在工资中扣除,应事前讲明。 制度合理合法的建立 (1)睿华公司指导企业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建立内容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睿华公司指导企业对制度进行张贴、公示、培训签到、在规章制度上直接签字,制作员工制度守则,下发并签字,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2、无固定期限合同风险 (1)连续签定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通过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派遣用工;

(2)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劳动者形成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主体责任; (3)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形成服务关系,规避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 证据的收集及处理 (1)指导企业平时注意收集书面证据(如迟到早退、上班脱岗、上班喝酒、打架,不服从管理等书面的证据); (2)员工出现违纪时,确定用工单位制度,认定违纪事实并让员工签字确认,研究对员工的处理意见。 3、用工过程中处理不当的风险 (1)按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并计算相应加班费; (2)书面证据不足处理不当的风险; (3)退工不当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4)违反管理制度处理不当的风险。 纠纷的调解及处理 (1)通过睿华公司的指导收集并保存员工违纪的书面证据; (2)由睿华公司出面处理,避免各种纠纷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 (3)退回的员工由睿华公司进行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 加强安全教育及管理体系建设 (1)入职培训:开展员工入职培训,详细讲解劳务派遣三者之间的关系、责任和义务、公司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 (2)职业道德素质培训:教育员工在工作中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安全素质,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 (3)安全培训:协助配合客户单位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在“管理”上,指导企业根据工作环境及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并予保证切实执行,有效落实。 4、发生各类工伤的风险和社会保险缴纳风险

关于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及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通知函

关于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及规范人力资源管 理的通知函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关于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及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通知函x有限责任公司: 首先代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感谢赵总及各位同事在管理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人力资源部的李光及环保所属各站的站长和核算员,再次对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顺畅的沟通表示感谢。 为了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杜绝因用工风险导致的企业财产损失,现对中油洁能所属各站可预见的劳动用工风险做如下告知,供参考。 一、可预见劳动用工风险及管理建议 1.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现状 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三个月之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未固化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规定,由员工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双重劳动关系无补充协议。 退休返聘员工未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劳动合同未签订导致的法律后果 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双重劳动关系员工和退休返聘员工,存在出现工伤没有办法使用工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等风险。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管理建议 新员工入职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双重劳动关系和退休返聘员工建议逐步替换,或者通过补充协议来进行风险规避。 2. 保险管理 保险参保现状 保险参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员工入司未参保五险一金。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防控 .doc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防控 一.课程信息 【授课形式】知识讲授、视频分析、案例展示等 【培训对象】法务、HR、总经理等 【课程时间】2天 二.课程概述 在可以预见的几年内,中小企业的生存都将是举步维艰,加之国内对劳动保护法律的不断完善,劳动者自我保护和防卫意识的不断加强,导致了中小企业用工难,辞工更难等现象的出现,令企业主和管理层叫苦不迭。如何管理员工、处理问题员工、整顿企业内部纪律成了每个企业主和HR的必修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事制度法制化决不仅是听上去的那么冷冰冰,用好了这把利器将助企业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本课程将分别从司法实践和公司内部管理需求的角度对各种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和解决,并可以根据公司要求,预留交流时间,以期踏踏实实的解决公司的实际痛点。 三.课程收益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训人员能够获得以下技能: 全面了解录用人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掌握相关文件设计技巧。 掌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设计技巧。 掌握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原则。 了解员工工资的合理构成,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掌握劳动合同的起草和修改技巧。 了解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并能够注重对竞业限制问题的规避。 了解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流程和应对策略。 了解工伤的认定、处理和赔偿问题。 了解劳务派遣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员工社保缴纳问题及纠纷处理。

五.课程大纲 主题一:劳动赔偿金问题(第一天) 1.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赔偿金的约定。 2.关于工资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对赔偿金的影响。 3.劳动合同解除时应该如何计算赔偿金及支付问题。 4.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范围、底线与高线的控制。 5.合同终止及员工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与应对措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程序与补偿措 施是什么? 6.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跨越新法和旧法,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需要以工资为标准,应如何设计工资包含的项目,维护用人单位最大利益? 8.哪些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在无效劳 动合同的前提下辞退劳动者是否适用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9.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何变化?员工辞职条件有何变化?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在适用期辞退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 10.劳动法规定除22条、23条的情况以外,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责任,但劳动者如果给用人单 位造成损失,应否赔偿?如何设置? 11.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应否给付经济补偿? 12.当企业和劳动者都有违约行为时,违约责任如何分配? 经典案例分析 主题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有何新规定?应如何规避其中劳动争议的风险? 2.未及时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补救? 3.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能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劳动合同能否中止,中止期间企业能否不缴纳社保费用? 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何制作有利于用人单位应诉时举证的辞退书?如何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事先通知工会,若无工会怎么样解决?

劳动用工风险提示及建议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提示与防范 1. 关于《试用期合同》 员工入职时,若公司仅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结束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违劳动合同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独约定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试用期开始的期限就是劳动合同开始的期限,此种情形下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据此,如果后期若与该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可能会比较被动,该员工可能据此主张试用期期间的薪资应按转正后的薪资标准发放,以此要求公司补发。 建议: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方为有效的试用期约定。 2. 关于试用期期间的社保缴纳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为试用期员工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实务中,企业待员工转正后再为其缴纳社保的做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后期如遇员工要求补缴,用人单位需要履行补缴的义务。 3. 关于加班费 按照相关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直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建议:(1)直接在劳动合同中对加班费计算基数进行约定,可约定为“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数额作为员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建立健全加班审核制度,员工加班应填可《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的加班时间,并以此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依据,避免员工因自行加班向用人单位要求发放加班费的情形。 4. 关于女性员工解除合同 鉴于立法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在管理上应更为谨慎和小心,更需注意依法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产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只有女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况时,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其余情形,比如第40条规定的过失性解除、第41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第44条规定的期满终止等,均不得对女员工适用,至少需等到“三期”届满方能处理。此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三期”期间调整岗位或调整薪资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如何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如何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课程描述: 正确处理劳动关系是维持企业与雇员和谐促进良性发展的关键。合理的规避劳动用工风险能降低员工流失率、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因此,防患于未然,合理规避劳动用工风险成为了HR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您将清晰明了地认识到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同时,我们将让您全面掌握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方法。 解决方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虽然各行各业在规避劳动用工风险时各有自己的方法与技巧,但万变不离其宗!下面我们从实战经验中给大家总结一些方法流程,以便大家参考,帮助我们少走弯路,直达成功。 做好劳动用工风险规避是企业蓬勃发展的关键工作,HR通过各种手段完成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七个步骤: 1.规避招聘风险; 2.规避合同签订风险; 3.规避规章制度风险

4.规避考勤风险; 5.规避使用“临时工”风险; 6.规避员工辞退风险; 7.最后,要做好合同终止风险的规避。 在招聘中就将风险挡在门外,是一个成熟的HR必须要做到的事。 首先,要保证岗位的合法性,不要出现性别歧视倾向的岗位,不能有民族歧视倾向的岗位等; 再次,对岗位要求进行公示,可通过网络、媒介等进行公示,采用截图的方式进行,做好证据保留; 接着,要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做好证据收集,以防潜在风险; 最后,招聘通知具有法律效应,发出时要慎重,一旦发出,会对用人单位产生较大约束。 合同形式含有劳动合同及就业协议等形式,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对员工主动不签订合同的情况要做好应对。

相应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规章制度要以法定的格式制定,并通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总工会确认。 同时,要明确“严重违规违纪”的适用范围,相关规定要能激励与约束员工,辞退员工时须有据可循,并能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考勤风险也是重要一环,在考勤方式和加班规范上尤要注意,并做好制度灌输。

课题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73993 人力资源论文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规避用工法律 风险 一、新劳动法实施背景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为了更好地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谐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制度,并在实践中逐渐将其完善。尤其是在新劳动法的实施运行之后,加速了传统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但其所面临的现状仍是不容乐观。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未得到有效的保护 根据相关统计,在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企业用工合同签订与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造成的用工争议比例仍旧居高不下,这就导致了由于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也对企业正常的人力资源工作造成影响。

(二)人力资源管理未能够实现现代化 据有关数据统计,近几年企业由于劳动争议而败诉的比例高达70%以上,而通过对其进行抽样分析发现,除了由于用工合同所导致的纠纷之外,很多情况却是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未能够将应该执行的程序做到位,使得很多相关流程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因此导致其在诉讼中败诉。因此,在新合同法不断提升劳动者自身地位的情况下,企业应不断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从而使其更加程序化、现代化。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较为短期,影响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 从目前企业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看,多数是签订的短期即三年之下的合同,虽然在新劳动法颁布之后,这种现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但依旧未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短期合同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来说,都有非常不利的影响。一方面,短期合同影响劳动者的职业稳定,使得其失业风险增大;另一方面,短期合同使得企业无法对劳动者实行持续的人力管理投入,从而让对其长期战略的发展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所面临的用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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