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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复习题

《实用法律基础》复习题
《实用法律基础》复习题

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事宜:

1本课程实行全面网上考核

也就是网上形成性考核和网上终结性考核,比例分别为50%和50%。

2 终结性考核

考核内容:本课程的重点

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50计入课程总成绩中。

考题形式:综合测试(题库)

组卷方式:随机组卷。只有一次组卷机会。

考题分值:简答题3题,每题20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20分

考核时间:90分钟

3 期末考试的复习依据是平台上的往年试题,请大家认真准备

复习题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1)安全权;(2)知情权;(3)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知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2.李某家正在搞装修,为了赶工期,装修公司经常安排工人加班到晚上十二点,这可折腾

坏了住在楼下的张某一家人。张某打电话给李某,称对方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要求停止该行为。但李某却反驳说,“我在自己家里干什么,别人管不到。”请你结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分析一下该案。李某的说法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空间,也都有自己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有边界的。简单地说,他人的权利就是你权利的边界。也就是你的权利行使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李某虽然是在自己家里装修,但他行使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损害了他人安宁休息的权利,因此违反了权利滥用原则,张某完全可以要求李某停止该行为

3某汽车制造厂与国外某公司进行合资谈判,对方以技术作价1600万美元,其中包括专利技术97件。事后汽车制造厂通过专利检索发现其中23件已过期,13件刚申请还未授权,真正有效的只有32件,结果至少被外国人骗去1000万美元。问:你知道外国人是如何骗去这1000万美元的吗?请用有关“知识产权的特征”方面的知识解释一下。

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不同于所有权,所谓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以专利为例,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是10年。一旦过期,权利就消灭,专利技术就变成了公用技术,而公用技术是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的。案例中,没有申请到专利的技术特别是已经过期的技术是不用花钱去买的。

4请你谈谈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的不同,并举例说明

(1)无效法律行为是指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后果的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虽然成立,但由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可以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撤销使之归于无效的法律行为。<br/>(2)无效的原因通常是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可撤销的原因通常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3)无效的后果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而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

当事人撤销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选择不撤销的情况下,其仍为

有效。(4)无效的法律行为反应了国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国家干预,可撤销法律行为则

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5)举例说明。(不举事例的扣一半

5、请你谈谈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的问题。

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

第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现在: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或宣布无效。

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必须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因而它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不同于普通法律,

6在学完了行政法的内容后,请你列举一些事例说明一下什么是行政立法?什么是行政许可?什么是行政处罚?什么是行政强制?什么是行政指导?什么是行政合同

答:(1)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事例:比如国务院制定的一些行政法或条例。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从事某些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事例: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卫生局发的卫生许可证。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事例:环保局对企业污染环境与于处罚。(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加以限制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指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事例:企业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可以强制执行。

(5)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适时灵活的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的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事例:工商局指导企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6)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行政机关为达致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事例:行政机关和某组织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

7在第一章中,你已经学习了法的一般原理。请问,法和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有什么关系(联系和区别)?

答:区别: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强制性,习惯、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没有。(1)表现形式不同,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式出现,习惯、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是以“社会意志”出现。(2)违反后果不同。(3)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4调整的对象不同。(5)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

联系:(1)相互渗透。法贯穿着道德精神,它的许许多多的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而道德的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吸取的。(2)相互制约。道德通过对法的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序的评价,促使法的改、废、立,使其符合统治阶级(或人民)的利益,保持法的伦理方向。法则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某些道德规范的完善和道德的发展,制约不道德行为不得越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8学完了《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后,请你谈谈规定这一章的意义。如果没有这一部分内容还算是一部宪法吗

答:如果没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此章内容,宪法文本将毫无意义,只会沦为一纸空文。

列宁说:宪法就是写着人民权利的一张纸。

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根本法,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是宪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公民和国家的关系表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一切宪法关系无一不是围绕着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确立、配置与行使而展开的。

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若能在宪法中得到彼此协调、相互补充,就说明该宪法是好的宪法,是能够体现公民意志的宪法。

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是人民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是宪法规范中的应有之意.是宪法存在的价值所在。一部没有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不能算是一部真正意义的宪法。

但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如果人人都只享有权利,那承担这些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又该是谁呢?如果人人都只享有权利,那么国家得以维系的基础又将在哪里呢?因此,如果不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就不能够和平、稳定的相处。综上所述,要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就必须履行相应的基本义务。基本义务可以实现政府的权力,从而保证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利于普通法确立义务的内容范围和界限。这些作用,是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所特有的。所以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既是其自身作为法律文本的要求,也是其所与生俱来的价值追求的体现。

9试论述环境法上“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同时”制度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第一,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三,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

响进行监测。

第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五,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七,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反“三同时”制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违反这一制度时,根据不同情况,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建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而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外,还可处以罚款;如果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罚款;如果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强行投入生产或使用,要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又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

10什么是正当防卫?试举一事例说明。

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

举例:有歹徒入室抢劫,主人与其搏斗,歹徒见打不过主人便拔出备好的刀刺向主人,主人意识到自己人生安全即将受到严重的主人受到威胁后,拿起家中的菜刀防备,争斗中不小心将歹徒砍伤

主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歹徒入室抢劫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歹徒抢劫并且用刀刺向主人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主人为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受到伤害而反抗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主人针对的目标就是歹徒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主人挥刀防卫,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只将歹徒砍伤

因此主人属于正当防卫

11什么是紧急避险?举例说明

紧急避险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有以下条件(一)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三)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四)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五)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条件。(六)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

例:被告人郑某,男,48岁,某海轮船长。

1998年11月,郑的船由南美载货回国,途经公海时收到台风紧急预报,。由于船远离陆地,不可能进港;而在原地抛锚或者继续前行、返航均不能避免台风的袭击。郑为减轻船的负荷,以免船毁人亡,即命令船员将所载货物的10%(价值10余万元人民币)抛入大海。然后继续前行。10小时后,台风突然转向,该船未遭到台风袭击。

问题:郑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原因是什么?

本题案例中,能否认定郑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的关键,在于确定以下两点:一是是否确实收到了台风紧急警报。这是郑某在当时情况下认定危险是否迫在眉睫的唯一依据。如果郑某确实收到了这样的警报,那么,他认定危险迫在眉睫并且采取措施就是有根据的。

二是根据当时的情况,是否必须抛弃相当于总量的10%的货物才能确保船只的安全。这是认定郑某的行为是否适当的主要依据。

只要是郑某确实收到了台风紧急警报,并且从技术上来讲,在当时的情况下,郑某必须采取这样的措施才能确保船只安全,那么,郑某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应当承担抛弃货物而造成损失的责任。

至于后来台风突然转向的情况,不在人力控制范围之内,因此不能成为判断郑某行为“不适当”的理由。

12举例说明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比如甲故意杀害乙:

犯罪主体:甲

犯罪客体:乙的生命权

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

犯罪的客观方面:杀人的行为

1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请问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有哪些?课本P190

四、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20分)

1、甲因私拿单位的物品受到经理乙的批评,甲随之与乙发生争执。经人劝解,甲、乙二人回各自办公室上班。半小时后,甲突然携铁棍到乙办公室并用铁棍猛击乙头部,乙躲闪后被击中左肩,之后围办公桌奔跑躲避,甲继续追打。乙眼看无路可逃,顺手从桌子抽屉里抽出自己防身用的菜刀将甲肩部砍伤。乙随即到公安局报案。

试分析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乙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在公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进行反抗所造成的后果,属于正当防卫。

结合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具体说明

有法律支持的!

2、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问: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刘某的损失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

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

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

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根据民法

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

行为。(4分)

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投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4分)

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

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中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分)

3、被告人岳某,男,36岁,系生产队长。因提出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与社员马某(男,50岁)发生争吵。岳某继续坚持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又与马某的儿子马甲发生争吵,马甲便朝岳某的头部劈了两锹,后逃走。岳某看到站在一旁的马某,便持铁锹向马某的头部猛击一下,当即将其打倒在地,接着又朝马某的头部连击两下,马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1)岳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2)用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

1、该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本案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是岳某,犯罪客体是马某的生命权,犯罪主观方面是岳某杀人的直接故意,犯罪客观方面是岳某故意杀人的行为,即用铁锹击打

2、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1)本案中的合同有没有成立?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4《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没有价格、质量、数量等具体明确的内容,仅是“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咨询,且明确表示要“联系协商相关事宜”。这显然不符合要约的成立条件,不属于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2、要约尚未成立,即双方并没有建立合同义务关系。在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农场单方擅自发货的行为,只能自负后果责任,果品公司没有责任。

5某市一贸易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兴盛水泥厂、金利水泥厂及原告鸿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之后,都先后向贸易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鸿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也派车给贸易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贸易公司得知金利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金利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金利水

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鸿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贸易公司告知鸿达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金利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收鸿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鸿达水泥厂认为,贸易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鸿达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贸易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公司第二次向金利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公司与金利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鸿达水泥厂与贸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注意:请将答案写在指定的答题线和括弧内,否则无效。)

答:(1)贸易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2分)

(2)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2分)

(3)贸易公司第二次向金利水泥厂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行为。(2分)

(4)贸易公司与金利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 A )A、成立B、不成立(2分)

因为,

课本P104关于要约和承诺的相关内容

。(2分)

(5)鸿达水泥厂与贸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B)A、成立B、不成立(2分)

因为,

课本P104关于要约和承诺的相关内容

。(2分)

(1)贸易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其内容并未包含合同主要条款,如没有价格方面内容。可见贸易公司只是通过发函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这一行为属要约邀请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内容明确具体,包含了订立合同所需的标的及其规格、数量、价格条款,因此是要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可知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贸易公司向金利水泥厂发出的第二封函电完全符合承诺的要件,是承诺行为。从案情可知,这封函电发出后第二天金利水泥厂就发函表示准备发货,说明承诺通知已到达要约人。根据《合同法》第25条。第26条可知: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之时合同成立。因此本案中,贸易公司与金利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已成立。

(2)贸易公司向鸿达水泥厂的发函是要约邀请,贸易公司并不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鸿达

水泥厂的复函是要约而非承诺,贸易公司对要约并未作出承诺,所以二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未成立。鸿达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并非履行行为,贸易公司也没有义务接受鸿达水泥厂的货物。所以鸿达水泥厂因发货而受到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了。

6 王某,男,42岁,经营一家香肠店。刘某,男,48岁,与王某是邻居,经常从墙缝处偷吃王某家的香肠而与王某结怨。王某曾多次劝说刘某不要再偷吃自家香肠,但刘某不听劝告。王某气急,2004年9月4日买来毒药放入香肠中,挂在院内(刘某常偷香肠处),刘某不知情,再次偷吃后,中毒而死。

问:请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分析本案。

(注意:请将答案写在指定的答题线和括弧内,否则无效。)

答:

(1)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P239 。

(2)结合本案分析,本案的四个要件分别是:

A、1、主体:王某,42岁,自然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认识到有毒药的香肠可致死,认识到刘某很可能会偷吃香肠,并放任刘某死亡结果的发生;

3、客体:刘某的生命权或健康权;

4、客观方面:将有毒药的香肠放在刘某经常偷吃处。

因此,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7 王某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动员下,为其女儿雯雯办理了一份人身保险,作为女儿的周岁生日礼物,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责任起止时间为2007年5月14日12时至2068年5月14日12仅三天后,雯雯在她一岁生日的当天下午突发高烧,并伴有剧烈抽搐,被家人送入市妇幼保健院救治,一周后痊愈出院,院方诊断意见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伴高热惊厥,头小畸型”。后被确诊为“脑发育不全,脑萎缩,脑性瘫痪”。为保险条款规定的“身体高度残疾”。该合同第8条第4款中又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投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该项保险以给付一次为限)……。王某认为女儿得了脑瘫造成身体高度残疾,而且女儿是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得病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却以王某对合同条款意思曲解为由拒绝赔偿,王某遂代女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提出,合同第8条第4款中“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所指的含义为“生效一年后或复效一年后”,而王雯雯在合同生效仅两天就发生保险事故,故不符合保

险条款规定的情况,不应给予赔偿。但王某认为保险条款中的“一年”,仅指复效并非指生效一年后,而应是“生效后或复效一年后”。

问:该条款应当如何解释?为什么?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条款合同。保险公司是格式条款的提供方。

《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本案中保险合同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订的,投保人同意则合同成立,不同意合同便不成立,这种合同在法律上称之为格式合同。根据原《经济合同法》有关原则,对格式合同中有关条款理解不统一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这是出于对弱者的保护而规定的。据此,该条款应理解为"生效后或复效一年后".

8、徐某某,男,1984年10月21日出生,聋哑人,学生。徐某某是家中的独生子,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学习没有兴趣,经常逃学旷课,甚至与校外一些“混混”建立了关系。2000年9月17日晚上,徐某某向母亲赵某提出自己明天不想去上学了,赵某见儿子又想逃学,顿时怒火冲天,抬手就打了儿子两个嘴巴。当晚,徐某某趁赵某熟睡之际,将一包鼠药(毒鼠强)放进了赵某每天必喝的中药里,并从赵某的钱包里找到160元钱后到一网吧上网玩游戏。次日早上,赵某喝下掺有鼠药的中药后中毒死亡。徐某某回家得知其母死亡,便向其父承认是自己所为,并在其父带领下到派出所投案,交代了事情的全部情况。

问:(1)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说明理由

徐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徐某某故意以鼠药毒杀其母,致其死亡,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应当受刑罚处罚,且徐某某时已年满15周岁,已达到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因而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徐某在其父的带领下到派出所投案是否构成自首,如果构成自首,应当如何量刑?

徐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徐某属于聋哑人,量刑时应当如何考虑?

徐某某属于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徐某是未成年人,量刑时应当如何考虑?

徐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能适用死刑

9、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05年8月6日将张某邀至某场所进行“二、八杠”赌博。期间,刘某采取调换底牌的手法进行诈赌,从而致使张某赌输了人民币10万元,由于张某无力支付赌债,刘某即将其看管在某旅社一天两夜,并逼迫张某打电话给其父亲索要钱款。张某之父迫于压力,在向刘某支付人民币8万元后,刘某才将张某放回。请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分析本案。

参考答案:(一)从犯罪主观方面考察:犯罪主观方面反映了行为人对于危害社会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采用诈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勒索、强索他人之钱财,这正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即表现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是以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惧怕,逼使财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用诈赌的手法使被害人欠下所谓的“赌债”,然后以此为借口,将被害人张某看管在某旅社一天两夜,并迫使张某打电话给其父亲索要钱款,使张某之父精神上产生恐惧,不得已向对方交出8万元现金,从而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正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三)从犯罪侵犯的客体看: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将无力支付“赌债”的张某看管在某旅社,并逼迫张某打电话给其父亲,迫使张某之父交出8万元现金,最终实现了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该犯罪客体不仅是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但当一个行为侵犯两个以上具体的社会关系时,则需要区分主次客体以定罪。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犯罪目的所指向的那个社会关系是公民财产权利,因此,可以认定公民财产权利这一客体是该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四)从犯罪主体看:行为人年满16周岁,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年龄要求。本案所反映的犯罪行为方式和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目的以及所侵犯的客体决定了本案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8、甲(30岁),一日带邻居的儿子乙(12岁)上街去玩,看到有摸奖的,甲摸了几次均未中,便让乙去摸,但乙没带钱,甲给乙5元钱,并说:“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结果,乙摸得价值20万元的大奖。问题:乙摸奖中奖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行为有效,但奖金不归摸奖人所有。因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父母所有。

10、民法公平原则举例:

李先生在某商场楼下的收费停车场停车,离开时发现车前后牌照都被偷了,车还被划了,他要求商场赔偿。停车场保安却表示商场不负责。很明显商场如果不承担责任,那么就是不公平的,因为它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而李先生却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

11、民法诚实信用原则举例:

王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是其丈夫谢某。2005年3月,谢某因肝硬化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被拒绝。理由是:王某故意隐瞒了丈夫谢某在投保前曾患有严重肝病的事实,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法院最终也据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12、民事行为能力案例:

刚满12岁的小明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部售价2300元的手机。被父母发现后,小华承认了错误。但当父母以孩子是未成年人,想要退货时却遭到商家拒绝。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法律行为是(即买卖合同)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只有他的监护人才能决定这个合同的效力,监护人可以选择退货,也可以选择购买。

但是,如果小明已满18周岁就不同了。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他购买手机的行为就是有效的,法律也承认它的效力,他的父母就不得要求退货。

因此,行为能力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同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做不同的事!

13、民法物的概念举例:

2005年,李某在A市注册“科技航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月球大使馆”馆长,主要经营范围是售卖月球土地,每英亩286元。李某这一举动虽引来社会各界的不少争议,但仍有不少人购买月球土地,在购买者支付了相应款项后,李某也将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交付给购买者。但是,在开盘三天后,该市工商局以“月球大使馆”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暂扣了其营业执照等财物。随后,李某两次将该市工商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物,并确认工商的处罚决定无效。原因:人力不能支配的不属于物。月球、火星等不能为人力支配,故不能成为物权法上的物

14、李松向武逵购买轿车一辆,李松当天交款,但武逵却没有如期交付车辆。那么

1、此时李松对该车享有的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如果不是,那么是否享有债权?

2、如果李松在马路边看到武逵的车,他能否直接将车骑走?为什么?

3、李松在对方没有交付车辆的情形下,能否将车卖给王海?为什么?

4、假设,后来武逵又与周龙签订了该轿车的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交付。此时,优先保护李松的权利还是保护周龙的权利?为什么?

解答:1、在动产买卖的过程中,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在交付的时候发生转移的。换句话说,只有卖方将标的物交给买方后,买方才享有所有权,才能自称是该物的“主人”,否则,标的物仍然属于卖方。

武逵没有交付车辆,即使买方李松已经付清全款也仍然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换句话说,这辆车仍然是武逵的。既然车不是李松的,他当然不能随意占有、支配。但此时,李松却享有另一种权利,就是请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车辆的权利,即债权。

2、车交付给李松之前,其所有权仍然是武逵的,只有武逵才享有直接支配车的权利。如果此时李松直接将车骑走就是侵犯了对方的所有权,就是侵权行为。其不单不能获得该车的所有权,而且还要承担侵权责任,甚至其行为还可能构成盗窃。

4、在这种情况下武逵事实上签订了两份合同,即和李松签订的合同A,以及和周龙签订的合同B。毫无疑问,合同A 肯定是有效的。而签订合同B时,车还是武逵的,所以合同B 也是有效的。

不同的是,合同B签订后,车辆交付给了周龙,根据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的原理,这辆车就归周龙所有了。

15、刘女士和其丈夫黄先生离婚时约定:黄先生用20万元买断刘女士的再婚权,即刘女士在离婚后不得再婚,作为交换条件,黄先生支付刘女士20万。后来,刘女士结识了一位情投意合的男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该男子正式向她求婚。这时,刘女士犯难了,想到与前夫签订的“不再婚”合同,刘女士心里发虚:再次结婚就算违约,要双倍赔偿前夫。

请问,刘女士的担心有必要吗?

解答:我们一般认为,合同的成立(订立)属于当事人的“私生活”,是否要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等等都是自己能够决定的,从理论上说我们可以订立任何合同(如

赌博、贩毒、受贿、走私文物等等)。而合同的生效则不同,它是国家的势力范围,是国家在评判公民的那些“私生活”是否违反公共利益,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如果是,国家就宣判这些合同“死刑”,甚至还要追究额外的法律责任(如刑事责任)。因此,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16、民法无效合同举例:

甲和乙因为买卖枪支弹药而发生纠纷,甲将乙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乙支付货款,而乙则表示,对方供应的货物质量有瑕疵。此时,法院应该怎么判呢?当事人显然是希望合同有效的,但是这可不是可撤销合同,当事人的想法在这里没有意义。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是,其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除了贩卖枪支弹药、毒品、淫秽物品等禁止流通物外,还有比如赌博、受贿、卖淫嫖娼等等。其实,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中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犯罪行为都属于该种情形。

17、李女士和张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张先生以1340元/ ㎡的价格将房屋A卖给李女士,李女士首付20%的房款,其余80%待一个月后交房时给付,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定金责任。一个月后,房价涨至1700元/ ㎡。张先生便找到李女士,表示愿意赔偿20%,但房子他不想卖给李女士了。请问,李女士是否可以要求张先生履行合同,张先生是否可以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代替合同履行?

【分析】根据实际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不得以支付违约金的方法来替代合同履行。理由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履行合同,而不在于获取违约金。这个道理就像“结婚是为了共同经营美好的婚姻,而不是为了离婚,也不是为了分割财产。”

18、甲为一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乙为一家演出公司。甲、乙之间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在乙主办的一场演出中出演一个节目,由乙于5月8日预先支付给甲演出劳务费五万元。5月1日,甲因一场车祸而受伤住院。乙通过向医生询问甲的伤情得知,在演出日之前,甲的身体有康复的可能,但也不排除甲的伤情会恶化,以致于不能参加原定的演出。基于上述情况,乙在5月7日向甲发出通知,主张暂不予支付合同中所约定的五万元劳务费。到了5月9日那天,甲表示由于乙在5月8日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务费,违约在先,因此,他将不参加5月10日的演出,所有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乙承担。请问,该案中谁违约?

解答:表面上看来,乙公司没有于5月8日预付演出费构成了违约,但仔细分析后我们会发现,甲在受伤后存在到期不能参加演出的可能,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要求乙公司预付费用显然不合情理。对此,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给付。——这就是不安抗辩权。在本案中,乙公司就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此没有违约。

19、张某为开公司向李某借了20万元,后来公司运转出现问题,这笔钱一直未归还,张某也没有能力归还。后来李某得知, A公司欠了张某16万元,最初他也曾去追讨,但钱一直没有要回来,此后他再也没有去索要过这笔钱。

请问,李某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偿还这16万元?为什么?

解答:既然张某是一个有权利不行使的懒惰人,那么李某可以替代他的地位,作为债权人要求A公司还钱。这种代替权利人的地位代行权利人的权利的权利一般被称为代位权。

当然,代位权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如果张某有能力偿还李某20万,那么李某就无权行使代位权。而且,李某只能在20万之内进行代位,假设A公司欠张某25万,那么李某只能代为行使20万的债权。

20、张某为开公司向李某借了20万元,后来公司运转出现问题,这笔钱一直未归还,张某

也没有能力归还。后来李某得知, A公司曾欠了张某16万元,但是一星期前张某却免除了A公司的这笔债务。后来又得知,A公司原来是张某的弟弟所开,张某免除16万元的债务是假,逃避20万元的债务是真。

请问,李某如何才能要回这16万元?

【分析】由于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因此,李某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了张某对A公司16万元的债权上,但是,随着张某对这笔债务的免除,这唯一的希望也破灭的。从逻辑上讲,李某的补救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请求法院撤销张某的免除行为。一旦免除行为被撤销,16万的债权债务就自然恢复,张某仍然是债权人。接着,李某可以行使代位权,向A公司主张债权。其实,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撤销权的目的是要恢复债务人出于逃避债务而恶意减少的财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1)在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也可以行使撤销权。(2)而且,都必须是在债权人和第三人恶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即债权人恶意减少。

21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请问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劳动法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22 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一、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二、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三、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四、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六、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或海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其纠纷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行为。七、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单位、社会团体等方面得到帮助。总之,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很多,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护途径,以便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医学心理学试题库及答案

2018医学心理学试题库及答案 绪论 (1) 第一章主要理论 (4) 第二章人的心理 (7) 第三章心理应激 (12) 第四章心理评估 (16) 第五章心理治疗 (19) 第六章心理健康 (22) 第七章临床心身相关问题 (24) 第八章异常心理与不良行为 (27) 第九章临床其它心理问题 (31) 第十章病人心理与医患关系 (33) 第十一章医学心理咨询 (36)

绪论 一、单选题(注:各题干后的罗马数字表示该题的估计难度:I 易;II 较易;III 较难;IV 难)1.从教材的概念描写,医学心理学最象是:()I A 交叉学科 B 心理学学科 C 医学学科 D 精神病学科 [答案] A 2 .医学心理学研究医学中的心理行为问题,涉及:()I A 康复医学与预防医学 B 临床医学 C 基础医学 D 几乎所有医学领域 [答案] D 3 .医学心理学理论与技术可以在以下部门工作中得到应用:()I A 医院 B 康复与预防机构 C 心理门诊 D 以上都是 [答案] D 4.医学模式是:()II A 某一时代各种医学思想的集中反映 B 某一时代各种医学学派的集中反映 C 对医学各门类的总称 D 对医学知识和技术的总称 [答案] A 5.促进医学模式转变的因素不包括:()I A 现代人心身素质降低 B 心脑血管病等已成为人类主要死亡原因 C 社会发展对人的适应要求提高 D 现代人对健康的要求提高 [答案] A 6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I A 一种系统论和整体观的医学模式 B 在健康和疾病的问题上关注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 C 认为人是多层次的和完整的连续体 D 以上都是 [答案] D 7.以下不符合医学心理学观点的是:()II A 强调心理因素在临床的主导作用 B 强调个体内外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在临床的意义 C 强调疾病过程中心身相关作用的意义 D 强调临床医学模式改变的迫切性 [答案] A

《医学心理学》试题及答案

2014级临床本科《医学心理学》试卷 姓名:学号: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10 分) 1.美国心里学家()在1913年创立了行为主义理论。 2.()是医学心理学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方法。 3.()是一种最简单,最基本的心理现象。 4.根据思维方向可分为()和发()。 5.()是指具有正常的认知能力,适宜的情绪体验,健全的人格,正确的自我意识及和谐的人际关系。 6.()是指测验或量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的程度。 7.心里咨询按照咨询对象的多少可分为()和()。 8.()可称为精神分析疗法,心理动力学疗法。 二、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 1 分,共30 分) 1.生理应激引起( ) A.单纯生理反应 B.单纯心理反应 C.免疫反应 D.全身适应综合征伴心理反应 2.下列哪项与原发性高血压发病无关( ) A.性情敏感 B.不争强好胜C.慢性应激状态 D.高度紧张职业 3.关于系统脱敏法,以下哪项最为合适( ) A.必须了解异常行为的刺激因素 B.必须将焦虑的刺激分等级并逐步放松 C.最适合于治疗恐怖症 D.以上都是 4.对护士思维能力的最主要要求是( ) A.善于归纳 B.善于推理C.独立性 D.发散性 5.和情绪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分泌系统主要是( ) A.丘脑下部——垂体——肾上腺系统B.丘脑下部——垂体——甲状腺系统C.丘脑下部——垂体——性腺系统 D.副交感——胰岛系统 6.以经验为标准判断心理活动是否正常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 ) A.判断者的个性不一样 B.判断者的经验和水平不一样 C.A、B 两项都是 D.A、B 两项都不是 7.关于求医行为,哪项最正确( ) A.求医行为的人肯定自觉有病B.一个人身体出现病变时就会产生求医行为 C.求医行为主要取决于疾病的性质 D.求医行为受多种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 8.A 型行为与冠心病的关系最早集中在哪方面研究( ) A.病因 B.诊断 C.治疗D.预防 9.护士职业要求其情绪必须( ) A.积极而稳定 B.心境平静 C.乐观 D.悲喜有节制 10.在个性形成中起决定作用的是( ) A.遗传素质 B.环境因素 C.教育因素 D.家庭因素 11.办事见异思迁的人,其意志活动属于( ) A.缺乏自制性B.缺乏果断性C.缺乏坚韧性 D.缺乏独立性 12.下列哪类患者不适宜进入特殊学校进行教育康复( ) A.智力残疾 B.视力残疾 C.肢体残疾 D.听力和语言残疾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小抄(必胜版)

综合练习一二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 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 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 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 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1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 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13、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5、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6、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7、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9、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20、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1、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 规范的活动。 2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 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5、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 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6、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 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7、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 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8、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测试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测试答案 第一次作业96 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A. 错误 B. 正确 2. 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种国家强制力很多时候是潜在的和间接的。 A. 错误 B. 正确 3.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相互联系和依存,不可偏废。 A. 错误 B. 正确 4. 合法的总是符合道德的,违反道德的不一定就是违法的。 A. 错误 B. 正确 5.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特点。 A. 错误 B. 正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A. 错误 B. 正确 7.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也就是说所有案件最多经过两级审判就应该作出终审判决。 A. 错误 B. 正确 8.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规范和配置国家权力。 A. 错误 B. 正确 9. 我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 错误 B. 正确 10.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A. 错误 B. 正确二、不定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 60 分。) 1. 以下各项属于实体法的是 A. 刑法 B. 民法 C. 仲裁法 D. 刑事诉讼法 2.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 物 B. 行为 C. 智力成果D. 人身利益 3. 法律发展的途径有 A. 法律移植 B. 法律继承 C. 法制改革 D. 法律混合 4. 法的目的性价值包括 A. 正义 B. 平等 C. 自由 D. 秩序 5.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个人自由包括 A. 人身自由 B. 思想自由 C. 住宅不受侵犯 D.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6. 我国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以上的多数通过 A. 2/3 B. 1/2 C. 3/4 D. 4/5 7. 我国现行宪法为 A. 1954 年宪法 B. 1972 年宪法 C. 1982 年宪法 D. 1992 年宪法 8. 以下哪些选项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A. 纳税 B. 劳动 C. 受教育 D. 选举 9. 我国现行宪法至今为止有()修正案 A. 2 个 B. 3 个 C. 4 个 D. 5 个 10. 我国现行宪法的正文主要包括 A. 总纲 B.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C. 国家机构 D.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总体评价:第二次作业88 1. 行政合理性原则以行政合法性为前提。 A. 错误 B. 正确 2.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A. 错误 B. 正确 3.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A. 错误 B. 正确 4.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只以抽象行政行为而不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对象。 A. 错误 B. 正确 5. 我国《刑法》规定,聋、哑、盲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A. 错误 B. 正确 6. 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 错误 B. 正确 7. 刑事案件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A. 错误 B. 正确 8. 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A. 错误 B. 正确 9. 对于累犯,应当加重处罚。 A. 错误B. 正确 10.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是犯罪未遂。 A. 错误 B. 正确二、不定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60 分。) 1. 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是 A. 行政合法性原则 B. 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行政比例原则 D. 程序正义原则 2. 以下各项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有 A. 拘留 B. 拘役 C. 罚金 D. 罚款 3.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4.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A. 罪刑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5.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是 A. 从旧

医学基础知识题库:医学心理学试题及答案

医学基础知识题库:医学心理学试题及答案医学基础知识题库:医学心理学试题及答案 医学基础知识题库:医学心理学试题及答案推荐阅读:全国卫生人才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面试技巧1.关于医学心理学研究中的晤谈法,正确的是 A 晤谈法是与来访者交谈、并作观察、记录和分析的方法 B 晤谈法可应用于心理评估、诊断、治疗、咨询各领域 C 晤谈法与访问法、座谈法、问卷法等属于医学心理学的调查法 D 以上都对 正确答案:D 2.现代心身作用的生理机制研究涉及 A 心理神经内分泌学 B 心理神经免疫学 C 现代分子生物学 D 以上都是 正确答案:D 3.在大脑对已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并形成新形象的心理过程称为A 再现 B 想象 C 思维 D 幻想 正确答案:B 4.应激生理反应的神经机制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调节A 交感神经-肾上腺髓质轴 B 丘脑下部-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 C 丘脑下部-垂体后叶轴 D 丘脑下部-垂体前叶-甲状腺轴

正确答案:A 5.卡特尔人格因素测验将人格根源特质分为多少种A 8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12种 C 16种 D 18种 正确答案:C 6.认知治疗重视的是 A 个体适应不良的行为 B 个体潜意识的冲突 C 个体童年的创伤经历 D 个体对现实事件的评价 正确答案:D 7.以下不是心身疾病特征的一项是 A 神经症 B 有器质性的病变或功能障碍 C 疾病发生发展与应激存在时间关系 D 疾病的发生有明确的心理社会因素正确答案:A8.指出以下不符合疼痛特征的一项描述 A 引起疼痛的刺激范围很广 B 刺激与痛觉之间存在必然的关系 C 疼痛具有积极意义 D 疼痛具有消极意义 正确答案:B 9.影响社会认知的主观因素要包括

最新2020年医学心理学完整题库158题(含答案)

2020年医学心理学考试15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常见的性偏好障碍有那些、、、: 2.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的人格形成要经过五个时期,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 3.自我心理学与自我一适应镇型,客体联系理论和人际关系摸型. 4.医生劝告病人“你应该参加一些晨间锻炼”这种医患关系属于___。 5.病人常见的心理问题有哪些? 6.病人角色 7.被动求医行为 8.晤谈技术基本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9.认知偏差主要有两种:对自我认知的偏差和对他人认知的偏差. 10.拒绝执行医嘱,部分地执行医嘱,诊疗过程中擅自停止执行医嘱 11.焦虑,退化,主观感觉异常 12.观察资料的记录方法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和事件记录。 13.1.医学心理学是研究与的相互关系,研究在疾病的发生·预防·诊断和治疗中的作用的科学。 14.行为疗法的常见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等。 15.森田正马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心理治疗方法是______。 二、解答题 16.)按事件的影晌分类:正性生活事件、负性生活事件

17.除了生物遗传物质的质和量之外,人格还受到环境因素的影晌。一个成熟的 人格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影晌下,通过实践活动逐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 种经历在人生的前30年中田显作用于人格. (1)生物因素即遗传因素一个近期开展的双生子的研究表明,人格中盗 传部分的贡献约占30写-50%。说明先天物质对人格形成的重要,这部分 包括早期学者们所定义的气质和现今仍然被关注的智力。然而思维模式,尤 其价值观或信念相关的部分财很少受其影晌。其次,神经系统的特性不同, 高级神经活动的类型不同,内分泌系统分泌教素的水平不同,也会使人们人 格的形成和发展显示出不同的特点。此外,人的体态、体后和吝貌,也是影 晌人格形成和发展的生物因素.例如有些人因容貌出众而自负,有些人因先 天不足而自卑。但是,生物因素只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不能决定宪整人格的发展。 (2)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人格发展的影晌占到50%-70%,主要指社会 环境,如家庭、学校和社会文化环境等. 18.第一类属于行动上的,即行为反应,包括针对自身的行为币应和针对应衡源 的行为反应。第二类属于认识上的,即自我防御反应,它是对自己或自己的 应对效果重新作出解释,以缓解应教所引起的紧张和不适。第三类属于求助 形式的。 19.①应教源,它们有着破坏有机体平衡的倾向性,可以是生物的、心理的、社 会的和文化的;②中介因素,起调节应教源影晌的作用,认知评价在其中起 着关健作用;③应教的体验本身,是应教源同中介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④ 有机体9力应对应激源;⑤个体对应教源作出的反应,表现为生理的、心理 的和行为的适应和不适应。 三、单选题 20.下列疗法中,除()外,均属操作性行为治疗D A.奖励法 B.惩罚法 C.生物反馈法 D.行为塑造法 21.请论述心理咨询的依赖性原则如何建立 V.问答题(共5题,0分) 22.决定评估内容,确定评估目标,迭择测量参照标准,收集评估资料,判断与决策,交流评沽信息 23.起病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2、愚者人格特征常构成其发病基础3、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改变 4.意识的心理冲突(自相矛盾、为难自己、无力自拔)5.病人有相当自知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 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 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C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B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A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1950 C D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C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D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C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C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6 C D 11.增值税属于(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A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C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 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社会学概论》练习题库参考答案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社会学概论》练习测试题库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的社会科学。 2、社会结构指社会诸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关系。 3、文化: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东西。 4、社会化:所谓的社会化,是指个体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 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5、代沟:所谓代沟是指社会的不同世代之间在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方面出现的差异、隔阂、甚至冲突。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代沟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变化的速度和程度。 6、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7、社会规范:是在特点的社会活动领域中所创设的和形成的一整套持续而稳定的规范体系,它是制约社会行动的重要结构框架。 8、社会群体:广义上指通过持续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形成的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类共同体;狭义上指通过直接的社会互动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类群体。 9、社会不平等:指各阶级、阶层对相对稀缺的社会价值物在占有量、获取机会、满足程度上的差异性。 10、社区发展:指通过建设以促进社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过程。 11、社会行为: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和社会有关的一切行为。 12、集合行为:集合行为又称为集体行为、大众行为。它是指一种人数众多的自发的无组织行为。集合行为中,个人都不是独立地行动,而是与他人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13、拟剧论:是社会学家戈夫曼采取戏剧分析的方法,从印象管理的角度揭示人们社会互动的特点的理论。 14、社会调查方法:是人们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对社会现象和社会情况进行考察,搜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并对其作出解释的一系列手段和程序的总称。 15、社会变迁:社会变迁指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引起的种种社会变动现象。社会学家把社会制度、社会生活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的渐进的、突发的社会变动过程与结果都称作社会变迁。 16、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关系以及与其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是制约社会行为的重要结构框架。

医学心理学试题及答案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盐城教学点 ) 《医学心理学》试卷考试日期:2011年1月23日考试时间100分钟 专业:_______学号:_______ 姓名:______ 得分: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9小题,每小题1分,共19分) 1.个体心理发展的生物前提就是() A.条件反射 B.感知觉 C.遗传 D.环境与教育 2.把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受器的客观事物整体的反映称为() A.感觉 B.知觉 C.幻觉 D.意识 3.下列关于疼痛的描述哪项正确?() A.愉快、兴奋时痛阈降低 B.焦虑、依赖的人比孤僻、死板者对疼痛的敏感性低 C.性格外向比性格内向的人更易产生疼痛行为与表现 D.黄种人比黑种人更能耐受疼痛 4.创造性问题解决过程中,灵感出现于下列哪一阶段?() A.准备阶段 B.酝酿阶段 C.豁朗阶段 D.社会性需要 5.交往属于哪一种需要?() A.物质性需要 B.生理性需要 C.生物性需要 D.社会性需要 6.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社交需要属于下列哪一层次?()

A.归属与爱的需要 B.尊重的需要 C.自我实现的需要 D.安全的需要 7.意志活动的前提与基础就是() A.认识过程 B.情绪过程 C.意志过程 D.努力过程 8.关于性格、气质与能力的表述,以下选项正确的就是() A.性格就是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动力特征 B.气质就是个人的稳定的态度体系与习惯了的行为方式 C.性格对气质的影响表现为性格可以影响气质特征的形成与发展速度 D.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受性格特征的制约 9.下列关于人格形成的决定因素表述正确的就是() A.人格形成的决定因素中包括共同经验 B.遗传决定了一个人的心理素质 C.每个人独特的经验就是人格形成的最关键因素 D.遗传潜能对人格的形成起最重要的作用 10.下列哪项就是儿童最重要的心理需要?() A.喂奶 B.温暖 C.音乐 D.爱抚 11.关于心身疾病的特征,以下哪项不符合?() A.发病与情绪障碍有关 B.发病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 C.常常有家族史 D.病程持续迁延 12.以下哪种性格特征与冠心病危险密切相关?() A.A型性格 B.B型性格

医学心理学测试题及答案——医学心理学基础

医学心理学测试题及答案——医学心理学基础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8题) 1、医学心理学是哪一门科学的分支学科【C】 A、医学 B、社会学 C、心理学 D、生理学 E、生理心理学 2、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认为【E】 A、心身是统一 B、心理对健康和疾病有能动作用 C、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和生物因素都影响人体健康和疾病的发生 D、在健康和疾病问题上应将人视为一个整体 E、以上都是 3、下列哪项不属于医学心理学的研究对象【A】 A、动物的心理发育 B、病人的焦虑 C、人际关系紧张 D、人的不良行为 E、人群心理健康水平 4、不属于医学心理学分支学科的是【E】 A、健康心理学 B、变态心理学 C、神经心理学 D、药物心理学 E、教育心理学 5、心理科学诞生的标志是【C】 A、希波克拉底提出气质体液说 B、弗洛伊德提出精神分析理论 C、冯特在莱比锡建立第一个心理实验室 D、詹姆斯等人提出新心理学理论 E、巴甫洛夫提出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学说 6、《黄帝内经》提出的“天人合一”、“形神合一”的心理学观点属于医学心理学发展的哪一阶段【B】 A、神灵医学心理学时代 B、哲学医学心理学时代 C、科学医学心理学时代 D、现代医学心理学时代 E、以上都不是 7、弗洛伊德提出五个阶段的性发展理论,“肛门期”在【B】

A、出生至一岁半时期 B、一岁半至三岁时期 C、四至六岁儿童期 D、七至十二岁的儿童期 E、十三岁以上青春期及成人期 8、H.Selye认为对机体有害的各种应激源,可引起以什么为主的非特异性反应【B】 A、交感神经-肾上腺髓质轴 B、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 C、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 D、下丘脑-垂体-性腺轴 E、下丘脑-垂体后叶轴 9、行为主义学派认为,人的异常行为、神经症的症状主要是通过什么得来的【D】 A、外界刺激 B、生理反应 C、人的认知 D、学习过程 E、遗传因素 10、从心理或行为角度研究躯体疾病的预防和健康促进,该项工作属于以下哪个范畴【B】 A、临床心理学 B、健康心理学 C、行为医学 D、心身医学 E、神经心理学 11、通过交谈或问卷的方法了解一些人对某一事件的感受、态度和行为,在医学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中属于【A】 A、调查法 B、临床观察法 C、个案法 D、实验法 E、心理测验法 12、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发展是靠力比多(libido)推动的,它属于精神分析理论体系中的哪种理论【C】 A、潜意识理论 B、人格理论 C、性欲学说 D、释梦学说 E、心理防御机制学说 13、人的行为不是由本能决定,也不简单是外部刺激的结果,而是人的理性评价的结果,这种观点符合【D】 A、精神分析理论 B、行为主义理论 C、人本主义理论 D、认知理论 E、心理生理学理论 14、弗洛伊德认为正常人的心理活动大部分是在哪一层次运行【C】

电大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2017电大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制度。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 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 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 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 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 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 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 标的物的所有权。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 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 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的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 法律措施。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 方的货币。 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 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以新的债务人替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 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 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 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 权利。 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 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继承方式。

医学心理学测试题及答案(1)

医学心理学测试题及答案(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题) 1、情绪由哪三个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E】 A、环境、心境、生理变化 B、情景、心境、条件反射 C、情景、刺激、生理过程 D、认知、反应、结果评价 E、情景、认知、生理变化 2、从心理或行为角度研究躯体疾病的预防和健康促进,该项工作属于以下哪个范畴【B】 A、临床心理学 B、健康心理学 C、行为医学 D、心身医学 E、神经心理学 3、应用心理学的方法影响或改变病人的感受、认识、情感和行为,调整个体与环境之间的平衡,称之为【B】 A、心理诊断 B、心理治疗 C、心理卫生 D、心理咨询 E、心理适应

4、人类能创造出“猪八戒”这一并不客观存在的文学形象,这恰好说明了【D】 A、心理是脑的功能 B、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 C、心理是极其复杂的 D、心理是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主观能动的反映 E、动物进化中产生了神经结构这一物质基础之后才有了心理机能 5、H.Selye认为对机体有害的各种应激源,可引起以什么为主的非特异性反应【B】 A、交感神经-肾上腺髓质轴 B、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 C、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 D、下丘脑-垂体-性腺轴 E、下丘脑-垂体后叶轴 6、给来访者以心理上的指导和帮助的过程,叫做【E】 A、心理评估 B、心理诊断 C、心理治疗 D、心理支持 E、心理咨询 7、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已的理想与抱负的需要是【E】 A、生理需要 B、安全需要 C、爱与被爱的需要

D、尊重的需要 E、自我实现的需要 8、医学心理学是哪一门科学的分支学科【C】 A、医学 B、社会学 C、心理学 D、生理学 E、生理心理学 9、儿童病人的求医行为属【B】 A、主动型 B、被动型 C、强制型 D、参与型 E、合作型 10、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属于【A】 A、人格测验问卷 B、智力测验 C、人格投射测验 D、评定量表 E、神经心理学测验 11、一男性,某省厅干部,平时不嗜烟酒,生活规律;但性情急躁,易激动,工作认真,争强好胜,雄心勃勃。一年前单位减员时调入某厂工作,常因小事上火,发脾气。三日前因心绞痛入院,诊断为冠心病。病前病人的人格类型是【A】

新版精编2020医学心理学完整题库58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医学心理学考试题库58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病人常见的心理问题有哪些? 2.会谈按方法的不同可分为_______式和_______式 3.一级 4.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5.昏迷病人、精神病人的求医属于_____。 6.医患交往水平主要包括___、___、___。 7.医患交往的形式有___、___。 8.病人的心理需要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分别是___、___、___、___。 9.医患的三种关系模式是______ 10.病人角色适应不良表现为___、___、___、角色行为强化和角色行为异常。 IV.简答题(共7题,0分) 11.影响社会认知主要因素有什么? 12.社会认知的特征是什么? 13.经典条件反肘、操作条件反肘、学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14.病人角色 15.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16.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和人际交往的经验,人际吸引的规律有那些? 名词解释

17.病人的认知活动特征是什么?病病人的认知活动特征病人的认知活动特征人的认知活动特征 18.医患关系的含义? 19.病人的意态行为特征是什么? 20.病人的个性改变是什么? 正确答案 ABCD XX√XX√ 填空题 21.缺如,强化,消退,恐俱 22.技术水平的交往,非技术水平的交住,病人的依从性。 23.主动-被动型医愚关系,指导-合作型医患关系,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 24.临床心理评估主要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三种方法。 25.观察法基本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临床上常用的观察法可分为随机观察法和_______法 27.何为病人角色?其特点如何? 28.精神分析理论的代表人物是______,______和______。 29.医学心理学是_____和_____的交叉学科。 30.1.医学心理学是研究与的相互关系,研究在疾病的发生·预防·诊断和治疗中的作用的科学。 31.2.现代医学模式是··。 32.躯体性应激源,生理性应激源,社会性应激源 33.文化性

2018年继续教育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 A)的商标。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16.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D)。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1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B)。 A.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B.只能成为法律明文规定可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主体 C.不能成为任何犯罪的主体 D.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 B)处罚。A.可以免除 B.应当减轻 C.可以减轻 D.应当从轻 19.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B)批准。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20.中学生某甲,1983年4月5日生。199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对于他的这一行为,( A)。 A.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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