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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处方格式

中药处方格式
中药处方格式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

一、中药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包括医院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病历号或地址等。

(二)正文:以Rp或R标示,注明药品名称、数量、用法。

(三)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调配、核对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二、处方书写要求: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不能用铅笔书写,应用钢笔、碳素笔、签字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四)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五)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六)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七)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对暂不能确诊的病例,可写某某症状待查。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或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十二)处方栏目“公医、社保、自费”栏不得为空缺,需打勾明示。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

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二)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三)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序 号处方日期 (年月日) 年龄 (岁) 诊断药品 品种 中药 饮片 (0/1) 中成药 (0/1)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存在问题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 序号处方日期 (年月日) 年龄 (岁) 诊断 药品 品种 中药 饮片 (0/1) 中成药 (0/1)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存在问题 (代码)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总 计 A= G= I= K= O= 平 均 B= L= P= %H= J=

注: 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 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 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 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 2.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中药处方格式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 一、中药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包括医院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病历号或地址等。 (二)正文:以Rp或R标示,注明药品名称、数量、用法。 (三)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调配、核对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二、处方书写要求: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不能用铅笔书写,应用钢笔、碳素笔、签字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四)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五)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六)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七)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对暂不能确诊的病例,可写某某症状待查。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或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十二)处方栏目“公医、社保、自费”栏不得为空缺,需打勾明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精编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 范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附件: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举例 中成药处方举例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文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 2010-10-27 16:22:11 出处:医政司作者: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

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

中医病例分析及处方参考

中医病例分析及处方参考 来源于一位老中医的经验之谈,分享,仅作参考病例介绍,肺心病 XXX,男67岁, 1989年2月27日入院。患者反复咳喘10余年,每冬春季发作频繁。 症见: 咳嗽痰多粘稠,气喘,动则加剧,不能平卧,胸闷胀,头胀痛。纳差,双下肢浮肿。 尿少,大便干结。诊时呼吸困难,唇甲紫绀,颈静脉怒张,西医诊断为慢支伴感染,肺心病。 舌紫红,苔薄黄,脉弦细,中医辨证属气虚血瘀,痰热阻肺份阴,治宜益气健脾,清肺化痰,佐以活血养阴。处方: 党参20g,黄芪30g,白术、半夏、陈皮、贝母、黄岑各12g,茯苓、鱼腥草、丹参、沙参各15g,甘草3g,配合西药消炎,服药四剂后,咳痰大减,续以益气活血养阴为主。治疗处方: 党参,北芪各30g,淮山、丹参、元参各15g,赤芍,桃仁,麦冬、吐丝子、陈皮各10g,半夏6,甘草3,8剂后诸症显著好转。 扁虚者: 咳痰多,心悸等可用。夏花元参半夏杏仁丹参甘草党参白术鱼腥草 风湿性心脏病(心悸)-(中医心痹) 治宜益气活血,清肺化痰处方: 炙北芪15当归尾12川芎、地龙、杏仁、桃仁、泽兰、泽泻、川贝、元参、白术各10蒌皮18桂枝6甘草4

2剂后,咳喘心悸减轻,浮肿亦消纳谷增进,上方炙北芪用至60。一月后病有转机。 (xx茯苓白术有xx利水作用) 六味地黄汤在临床应用 六味地黄汤出自《小儿药正直诀》,为宋代钱仲阳所创。方由熟地、淮山、山萸玉、丹皮、泽泻、茯苓组成。方中熟地滋阴补肾,填精补髓。淮山健脾补肺,兼能涩精。山萸玉益肾滋肝涩精气,为方中“三补”之药。丹皮凉血泻肝肾之火,泽泻、元参利水渗湿,为方中这“三泻”之药,合方合成补中有泻,补而不滞,平调阴阳。配伍合理,为滋补肝肾的代表方剂。其适应主证为: 腰膝痠软,头晕耳鸣,失眠多梦。脉弦细或细数者。笔者在临床实践 中遇脏腑阴阳失调,免疫功能低下而引起的诸多阴虚阳癔之症。每用此方加减化裁,屡获卓效。现就临床治理之例择举如下: 1、滋阴清热治复发性口疮,即中医称“口疳”。此因思虑太过,睡眠不好,以致心肾不变,虚火上炎,或因过食辛辣厚味,心脾实火上攻而致。卢XX,男,3岁,小儿。 1993年8月6日初诊。母述,几天来患者身微热,啼哭,口水增多,不肯饮食。在某医院治疗两天未效,转来我院治疗。症见,患儿无精打采,啼哭,口水增多,口腔检查发现,口腔及唇粘膜普遍红,舌边及舌心有黄豆大溃疡,舌红,脉细数脉证合参。辨为口疮,证属肾阴不足,虚热内生,治宜滋阴补肾,清热解毒,方选六味地黄汤加味。处方: 熟地10茯苓10淮山10丹皮6泽泻6麦冬8石斛8白芍10水煎服,连服3剂,诸证减轻。 2、唯胃纳欠佳,知药中病所,上方加白术,连服8剂,诸证消失而愈。 3、慢性荨麻疹(瘖?),瘾疹,风疹等相似。用六味地黄汤加味处方: 山萸玉、淮山、熟地、丹皮、泽泻、乌梅、首乌、七厘各15,五味子10,甘草9水煎服。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编号:SY-AQ-0434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 对操作程序 Operation procedures of prescription review, alloc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Chinese Herbal Pieces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 程序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为保证验中药饮片的质量,规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等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中药饮片审方、调配、复核员。 4.工作程序:中药饮片配方应按照:审方、划价、交款、配方、复核、包装、唱名点交的程序操作。 4.1.审方。执业中药师审方(或远程审方)主要审核配伍和剂量。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改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味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本店缺味配不全,应尽力寻找货源配全,如确实无货应请原

处方医生更改处方。对处方字迹不清,药名不准确的,不得随意猜测,应请原处方医生重新写清。调配特殊管理的品种,应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无正式处方或不符合规定不得供应。 4.2.划价交款。划价计算药款要准确,填写发票要字迹清楚。收款员要唱收唱付。 4.3.配方。配方人员应按处方排列的药名顺序称取,如一次称取,分摊几剂,应力求均衡。饮片的称量误差正负不得超过3%,方剂中有先煎、后下、布包等要求的药味,应各包并写明要求,不得统包混在一起,处方配齐后,配方人员要自行核对一次。 4.4.复核。复核人员应按处方排列药名顺序逐味核对,并清点核对总味数,复核后记录《配方登记表》由配方人、复核人签字。 4.5.包装。配方人员应按剂分别装袋封口,再外加包装,以便顾客携带。 4.6.唱名点交。配好的药点交顾客时,要与顾客核对姓名,并交待煎药要求和注意事项。已配药的处方上应加盖刻有店名和配药剂数的

[整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整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成药处方举例

中药饮片处方举例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中药药剂学处方分析小抄

阿拉伯胶(乳化剂)白凡士林(调节稠度)淀粉(填充剂崩解剂)淀粉浆(粘合剂)糊精(填充剂粘合剂)滑石粉(助流剂)酒石酸(络合剂稳定剂)尼泊金乙(防腐剂)轻质液体石蜡(润滑剂)十二烷基硫酸钠(乳化剂)十六十八醇混合物(油相)糖精钠(矫味剂)碳酸氢钠(ph调节剂)吐温80(乳化剂)西黄薯胶(增稠剂)硬脂酸甘油酯(辅助剂乳化剂)乙醇(润湿剂)硬脂酸镁(润滑剂)亚硫酸氢钠(抗氧剂)依地酸二钠(金属离子络合剂)注射用水(溶媒) 散剂 痱子粉 【处方】薄荷脑;樟脑;氧化锌;硼酸(药物);滑石粉(稀释剂) 【制法】取樟脑、薄荷脑研磨至液化,加适量滑石粉研匀,依次加氧化锌、硼酸研磨。最后按等量递增法加入剩余的滑石粉研匀,过七号 筛即得。 益元散 【处方】滑石(稀释剂); 甘草(药物);朱砂(药 物)g 【制法】朱砂水飞成极细 粉,滑石、甘草各粉碎成细 粉(过六号筛)。取少量滑 石粉置于研钵内先行研磨, 以饱和研钵的表面能,再将 朱砂置研钵中,以等量递增 法与滑石粉混合均匀,倾 出。取甘草置研钵中,以等 量递增法加入上述粉末,研 匀,即得。 硫酸阿托品散 用途:用于胃肠痉挛疼痛。 【处方】硫酸阿托品(药 物);乳糖(稀释剂);胭 脂红乳糖(着色剂) 【制法】研磨乳糖使研钵饱 和后倾出,将硫酸阿托品与 胭脂红乳糖置研钵中研合均 匀,再以等量递增法逐渐加 入乳糖,研匀,待色泽一致 后,分装,每包0.1g。 浸出制剂 渗漉法制取流浸膏剂的工艺 流程为:药材粉碎→润湿→ 装筒→排气→浸渍→渗漉→ 浓缩→调整含量。 远志流浸膏 【处方】远志(药物); 60%乙醇(溶剂);浓氨试 液(PH调节剂) 【制法】取远志粉碎为中 粉,按渗漉法,用60%乙醇 作溶剂,浸渍24小时后, 以每分钟1mL~3mL的速度 缓缓渗漉,收集初漉液 35mL,另器保存,继续收集 续漉液120mL,在60℃以下 浓缩至稠膏状,加入初漉 液,混匀后滴加浓氨试液适 量使微显碱性,并有氨臭, 用60%乙醇调整体积使成 40mL,静置,待澄清,滤过 远志酊(性状:棕色液 体)

中药药剂学_处方分析范文

中药药剂学 阿拉伯胶(乳化剂)白凡士林(调节稠度)淀粉(填充剂崩解剂)淀粉浆(粘合剂)糊精(填充剂粘合剂)滑石粉(助流剂)酒石酸(络合剂稳定剂)尼泊金乙(防腐剂)轻质液体石蜡(润滑剂)十二烷基硫酸钠(乳化剂)十六十八醇混合物(油相)糖精钠(矫味剂)碳酸氢钠(pH 调节剂)吐温80(乳化剂)西黄薯胶(增稠剂)硬脂酸甘油酯(辅助剂乳化剂)乙醇(润湿剂)硬脂酸镁(润滑剂)亚硫酸氢钠(抗氧剂)依地酸二钠(金属离子络合剂)注射用水(溶媒) 散剂 痱子粉 【处方】薄荷脑;樟脑;氧化锌;硼酸(药物);滑石粉(稀释剂) 【制法】取樟脑、薄荷脑研磨至液化,加适量滑石粉研匀,依次加氧化锌、硼酸研磨。最后按等量递增法加入剩余的滑石粉研匀,过七号筛即得。 益元散 【处方】滑石(稀释剂);甘草(药物);朱砂(药物)g 【制法】朱砂水飞成极细粉,滑石、甘草各粉碎成细粉(过六号筛)。取少量滑石粉置于研钵内先行研磨,以饱和研钵的表面能,再将朱砂置研钵中,以等量递增法与滑石粉混合均匀,倾出。取甘草置研钵中,以等量递增法加入上述粉末,研匀,即得。 硫酸阿托品散 用途:用于胃肠痉挛疼痛。 【处方】硫酸阿托品(药物);乳糖(稀释剂);胭脂红乳糖(着色剂) 【制法】研磨乳糖使研钵饱和后倾出,将硫酸阿托品与胭脂红乳糖置研钵中研合均匀,再以等量递增法逐渐加入乳糖,研匀,待色泽一致后,分装,每包0.1g。 浸出制剂 渗漉法制取流浸膏剂的工艺流程为:药材粉碎→润湿→装筒→排气→浸渍→渗漉→浓缩→调整含量。 远志流浸膏 【处方】远志(药物);60%乙醇(溶剂);浓氨试液(PH调节剂) 【制法】取远志粉碎为中粉,按渗漉法,用60%乙醇作溶剂,浸渍24小时后,以每分钟1mL~3mL的速度缓缓渗漉,收集初漉液35mL,另器保存,继续收集续漉液120mL,在60℃以下浓缩至稠膏状,加入初漉液,混匀后滴加浓氨试液适量使微显碱性,并有氨臭,用60%乙醇调整体积使成40mL,静置,待澄清,滤过 远志酊(性状:棕色液体) 功治:祛痰,用于咳痰不爽。 【处方】远志流浸膏(药物);60%乙醇(溶剂) 【制法】取远志流浸膏,加60%乙醇使成25mL,混匀后,静置,滤过,即得。 远志糖浆 【处方】远志流浸膏(药物);浓氨溶液(PH调节剂);苯甲酸钠(防腐剂);单糖浆(矫味剂) 【制法】将浓氨溶液稀释成10%稀氨水,与远志流浸膏混合均匀,静置1天~2天备用,再将单糖浆在60℃以下加入远志流浸膏中至规定体积,混合均匀。 益母草膏 性状: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经闭、痛经及产后淤血腹痛。

中药处方格式标准格式

来自华西医院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院内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中药处方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床位号等; 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 3、药品名称、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标明剂型、规格; 4、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第四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 1、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2、名称应按药典规定准确使用,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3、剂量使用公制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般应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处方中可根据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每行排列的药味数相同,并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每剂药煎煮几次、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内服还是外用、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明确,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2、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

中药处方点评

中药处方点评 主要内容 1、处方点评实施办法 2、处方点评中一些常见问题 3、处方质量改进的思考 背景 ?2007年5月1日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要求各级医院实行处方点评制度。 ?2010年3月5日卫生部文件下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2010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0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处方点评定义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 1、用药适应证 2、药物选择 3、给药途径 4、用法用量 5、药物相互作用 6、 配伍禁忌 处方点评的目的 ?通过点评临床处方是否合理,发现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持续改进,以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处方点评内容 1、是否有用药指征 2、药物选用是否恰当 3、用法用量是否正确 4、联合用药 是否恰当 5、是否重复用药 6、出现不良反应而未及时处理 7、中西药的联用是否合理 8、是否经济(首选国家基本药物)9、与用药相关检查是否完善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处方点评工作组成员 ?处方点评专家组: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 ?负责制定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专项处方点评及技术讨论评定等。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由药剂科负责处方点评日常工作 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点评的实施 ?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中药处方格式标准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征求意见稿) 录入时间: 2010/04/08来源医政处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院内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中药处方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床位号等; 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 3、药品名称、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标明剂型、规格; 4、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第四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 1、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2、名称应按药典规定准确使用,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3、剂量使用公制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般应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处方中可根据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每行排列的药味数相同,并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每剂药煎煮几次、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内服还是外用、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

处方点评指南中药注射剂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中药注射剂是指药材经提取、纯化后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成溶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其药效迅速,便于昏迷、急症、重症、不能吞咽或消化系统障碍患者使用,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有着独特的治疗优势。 自抗战时期第一种中药注射剂(柴胡注射液)问世以来,已有多种中药注射剂被开发应用于临床,为国家多个药品目录所收载(见附件)。然而,在中药注射剂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葛根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所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11年4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在中成药中的占比分别为50.9%、87.2%,在引起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排名前20位的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分别占据17位、20位。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已不能忽视。 为警示社会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自2001年11月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以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的形式,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情况告知社会,以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相关中药注射剂信息见附件)。 纵观中药注射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导致不良反应/事件产生的原因,可归纳为:1. 药物自身问题,如:原料药材、制备工艺、组成成分、质量控制标准、运输和存储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保证药品质量;2. 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缺乏,如临床前动物试验、临床试验、上市后临床研究等不足或不完整,未能充分证实药品的安全;3. 个体差异,如患者年龄、性别、生理状态、伴随治疗、合并用药、中医证候或体质等的不同,导致机体对药品的反应不同;4. 临床不合理使用。 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2008年,卫生部发布了《中药注射剂的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指出,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做到:1. 选用品种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2. 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3.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4.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5. 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6.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7. 加强用药监护。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存在着:1. 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2. 未辨证用药;3. 联合用药方法不当; 4. 溶媒选择不适宜; 5. 操作不当引起污染; 6. 给药途径选择

中医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 操作程序(标准版)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标 准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为保证验中药饮片的质量,规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等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中药饮片审方、调配、复核员。 4.工作程序:中药饮片配方应按照:审方、划价、交款、配方、复核、包装、唱名点交的程序操作。 4.1.审方。执业中药师审方(或远程审方)主要审核配伍和剂量。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改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味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本店缺味配不全,应尽力寻找货源配全,如确实无货应请原处方医生更改处方。对处方字迹不清,药名不准确的,不得随意猜测,应请原处方医生重新写清。调配特殊管理的品种,应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

中药饮片门诊处方点评表(正式版).doc

门诊处方点评 ( 表中药饮片)处方日期:2016 年月日处方总数: 100 点评日期:2016 年月日点评人: 序患者性年龄药材十八 含有下列特殊用法药材处方处方药师审、调是否合理存在问题 中医诊断反十 号姓名别味数金额医师、核、发( 0/1)(代码)岁/ 月/ 日九畏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单煎冲服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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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98 99 100 结果 1 0 0 0 0 0 0 0 0 0 总A= B=C=D=E= F=G=H=I= K= 计结果为字母对应上栏 统 J= 0.0 P= 0.0% 计 备注:有= 1 无= 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饮片品种总数; B :含十八反十九畏药材处方总数; C:含先煎药材处方数; D :含后下药材处方总数; E:含包煎药材处方数; F :含烊化使用药材处方总数; G:含需要单煎药材处方数;H :含需要冲服使用药材处方数; I :处方总金额;J :(平均每张处方金额 = I/ 处方总数); K:合理处方总数P :合理处方百分率: K/ 处方总数 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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