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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3.在挡土板支撑下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士机台班消耗量乘以1.25,铲运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7。

6.机械挖土方人工辅助开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

7.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泥、流砂按装运土方子目计算。

8.地下室土方大开控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四、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履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港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港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

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盖控法

1.盖挖法挖上方,按室内实际净面积乘以挖土方深度以体积计算。

2.全部米用人工开挖士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80,机械开挖土方为主、人工开挖土方为轴時,人工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60,机械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土方人工配合挖土时,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机械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5%计算。

3.以上系数未考虑洞内、暗室施工及土方的垂直提土运输、水平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计算规则

(一)本章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体积均以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回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相关系数换算。

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当设计末明确时)对基础施工工作面、放坡没有明确规定的,分别按下表(表一、表二)取定

表一: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二:放坡系数表

1.土方开控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交付场地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或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2.土方开挖宽度,按基础垫层底宽度加作面宽度确定。

3.控沟槽土方长度按下列情况确定。

外墙沟槽按设计图示中心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即

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操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挖、填土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实以“m3”计算,土石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重心或弃土区重心之

间最短运输距离确定。

1、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2.采用人力垂直运土石方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二、土方工程

(一)平整场地、原土打夯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按首层外墙外边线面积(没有围护结构时以首层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落地阳台、地下室出入口、采光井和通风竖井所占面积。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面积合并计算

2.原土打夯、碾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人工土方

人工挖一般土方、人工挖淤泥流砂、人工挖沟槽土方、人工挖基抗土方工程量

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

(三)机械土方

挖掘机挖一般土方、挖掘机挖淤泥流砂、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挖掘机挖装土方、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

三、石方工程

开凿、破碎、破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算,允许超控量并入岩石挖方量计算。平基、沟槽、基坑开凿或爆破岩石,其开凿和爆破宽度及深度允许超挖量为:较软岩和较硬岩为200mm、坚硬岩为150mm

四、回填方及其他

(一)回填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中

1.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印填厚度以“m3”计算

2.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m3”计算

3.基回填工程量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1)交付施工场地标高高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的基础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2)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高差填方体积与挖方体积之和减去埋设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以“m3”计算。

1.余(取)土工程量按公式计算:余(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公式中回填土总体积应折算为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二)支挡土板工程量按槽、坑垂直支撑面以“m2”计算

A.1.2围护及支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拔钢板柱、高压旋喷桩、深层搅排桩、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高压定喷防渗墙、大型钢支撑安拆、喷射混凝土,共八节。

二、打拔钢板桩

1.打拔钢板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2.打拨槽型钢板桩子目已包含支撑安拆,打拨拉森钢板桩子目均不包含支撑安拆。

3.沟槽和基坑按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中的规定划分。

4.打拨钢板桩子目已包含了30天、60天、180天摊销使用期,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实际支护时间(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推销使用期,可按下表调整

5.如实际的打找钢板桩机械与定所含的机械有不同时,不作換算:当实际支护或支撑的型钢种类不同时可按实换算,但消耗量不变

三、高压旋喷

1.高压旋喷桩定额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单位长度设计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2.桩上部空孔部分套用空桩子目计算

3.本章打桩工程除高压水平旋桩外,均按打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率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43

四、喷浆(粉)柱(深层搅粧)

1.深层搅排水泥桩项目按一喷二搅或二喷二搅施工综合考虑编制,实际施工为二喷四搅或四喷四搅时,定额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43计算。

2.深层搅拌水泥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间时按实调整。

3.深层搅水泥桩定额已综合了正常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粉)和搅拌。

4.SMW工法搅拌桩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0%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定额子目按2喷2搅施工编制,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和机具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0.50计算,并扣除水泥和水的含量。

5.SMW工法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且费乘以系数

1.50其余不变。

五、地下连续墙

1.本节定额包括成槽、钢筋网片制作吊装、地下连墙工字形钢板封口、入岩增加费、锁口管吊拔、浇连续增混凝土等内容。

2.本节成槽子目是以连续墙厚80cm编制、当墙厚为60cm时,子目乘以系数1.10,当墙厚为100cm时,子目乘以系数0.95计算

3.如有发生导墙修筑时,导墙的方开控可套用土石方中的沟槽开挖定额子目:

导墙模板套用“独立基础模板“子目、导墙浇捣套用“其他混凝土基础”子目、制安钢筋套用A.1.5.5节中的的定额子目:如在实际中导墙需要拆除时,可套“拆除工程”相应子目。

4.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泥浆池砌筑和拆除可根据设计或施工方案套用“砌筑工程”和“拆除工程”的相应子目在措施费中计列,竣工结算时应按实结算。

5.有预埋件可套用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地下连续墙若设计增加检测管时,执行桩的相应子目。

6.锁口管吊拔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六、锚杆、土钉

1.描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1.2m处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

2.锚杆、土钉筋(管)按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七、高压定喷防

高压定喷防渗墙不包括钢筋制作及安装。

八、高压旋喷桩、喷(粉)桩、地下连续墙、高压定喷防渗墙等成孔、成槽所产生的泥浆外运,套用桩基工程泥浆运输相关子目,对没有使用泥浆灌车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泥浆按装运土方子目计算。

九、大型基坑钢支撑

1.当钢支撑宽度大于或等于8m时属于大型钢支撑。

2.大型钢支撑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拉森钢板柱等支撑宽度大于8m的深基坑支护钢支撑。

3.预埋钢件和混凝土支撑可另套本综合定额相应章节的子目计算

十、喷射混凝土

1.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发生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计算。

2.隧道喷射混凝土按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拔钢板桩

1.打拔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入土深度(即从始挖地面至桩底)以“t”计算

2.当设计支护钢板桩单根长度大于12且需要接时,可计算钢板桩接头。钢板桩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支撑宽度在2.5m以内的,按设计管道(沟槽)中心长度以”m”度大于2.5m 的,则按设计图示支撑的理论质量以“t”计算

二、高压旋喷桂

1实桩部分按设计有效桩长计算,即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的长度以

“m“计算

2.空桩部分按自然地坪标高到设计柱顶标高的长度以“m”计算

三,喷浆(粉)桩(深层搅排柱)

L.桩长按设计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空搅部分按自然地坪标高到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扣减0.5m计算。

2.SMW工法搅拌桩按设计桩长以三轴每米计算,群桩间重叠部分不扣除

3.SMW工法搅排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4.如需凿除柱头,按实际凿除量以“m3”计算,执行桩基础工程凿桩头子目乘以0.65计算。

四、地下连续增

1.地下连续墙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m3”计算

2灌注混凝土应以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再乘以实际灌注深度以“m3”计算。需要凿除墙顶浮浆时,可套用凿桩头子目。

4.泥浆外运按连续墙的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5.锁口管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

6.型钢板封口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如设计没有,则不计算。

五、锚杆土钉成孔、灌浆工程量,按入土长度以“m”计算。

六、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m”计算

七、大型钢支撑:根据设计图尺寸按理论质量以“t”计算

八、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九、地下连续墙和锚杆土钉入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长度以“m”计算。其中,极软岩、软岩不作入岩计,较软岩按实际体积的70%作入岩计,较硬岩、坚硬岩作全入岩计算。岩土分类见土石方工程的岩石分类表。

A.1.3桩基础工程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微型桩、砂石灌注桩、圆木桩、截桩头,共七节。

二、一般说明

1.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

2.本定颗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4.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装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以系数2.00。

5.单位工程打(压)柱、灌注柱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费、机具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6、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打桩为准,城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如在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柱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1。

7.本章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43。

8.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9.型钢综合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钢模、金属设备及料斗等。

10.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柱的超声波检测。

三,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单位工程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

0.5a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日,并按照下述规定调整消耗量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费、机具费以系数1.50

3.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送桩时,不计算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的材料费用。

四、有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劇混凝土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六、预制混凝土方桩和预制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

七、定额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如发生时可根提际求按实计算。

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柱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柱(CFPG桩)的混凝土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量,其他不变。

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85、机具费乘以系数0.50。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其材料按实计算。

3.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十、灌注桩检测管采用无缝钢管制成,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当设计来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

十ー、灌注桩检测管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检測管封头、接长、套管、安装、固定、临时支撑保护等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应再另行计算。

十二、桩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等全部钢材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十三、钻(冲)孔桩、旋挖桩等定额子目未包括成孔前用于定位及防塌孔的2m 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如设计明确钢护筒高度时,套用“钢护简埋设、拆除”子目,当遇到不利地质条件(如:流砂、溶洞等)需要埋设钢护筒并无法拆除时,适用“钢护筒埋设不拆除”子目。

十四、旋控成孔桩定额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则扣除相应定额项目中粘土、水、泥浆泵含量,其他不变。

十五、钻、冲孔桩、旋控成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极软岩和软岩不作入岩计算,较硬岩、坚硬岩作入岩计算,较软岩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十六、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柱等项目,按即控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分离或晾晒的按一般土方运输计算。本章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可根据设计或施工方案套用“砌筑工程”和“拆除工程”的相应子目在措施费中计列,工结算时应按实结算。

十七、微型桩的钢管,声测管埋设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十八、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九、灌注桩后注浆的注浆管埋设按微型桩钢管埋设子目,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混土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不包括桩尖)以“m”计算。

2.钢桩尖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预制混凝土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4.预制混凝土管桩桩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二、钢管桩

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入土长度以“t”什算

2钢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以“个”计算

3.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4.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钢管桩管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6.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接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三、成孔混凝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士桩、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灌注桩检测管工程量,按钢检测管质量以“t”计算,塑料管按长度以“m”计算。柱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t”计算。如水泥用量差别大,允许换算。

3.钢护筒工程量,按护筒加工后的成品质量以“t”计算

4.素砼桩(CFG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5.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6.旋挖粧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7.钻孔桩、冲孔桩和旋挖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8.钻孔(旋挖) 桩和冲孔桩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预算按设计图示柱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结算按实调整

四、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工程量以“m3”计算

五、截(凿)桩头

L. 桩头钢筋截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凿桩头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要求以“m3”计算。设计没有要求的,预算时其长度从桩头顶面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灌注柱、估(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再乘以系数1.20计算。

六、微型桩(树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以“m”计算。

七、微型桩钢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

0.5m计算。

八、打孔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九、圆木柱

1.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m3”计算

2.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以“m2”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十、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柱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士桩的计算柱长以成孔长度为准。

A.1.4砌筑工程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砌砖、砌块、翻石、其他砌体、垫层,共五节

一、砌砖、砌块

1.定额是按标准砖240m×115mm×53mm、耐火砖230mX115m×65mm规格编制的,砌块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灰缝按10m考虑厚度。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则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

2.定额所列砌筑秒浆种类和强度等级,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调整换算

3.子目不含钢筋,砌体内的钢筋按“混凝土及偶筋混程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4.砖砌体加浆勾缝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5.砌块墙体如需砌标准砖的,仍按子目执行

6.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平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土300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应以设计室内地

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7.筑圆弧形基础和墙含砖石混合体),除有对应圆弧形子目外,套相应基础和子目乘以系数110:1。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9.砖砌胎模套用砖基础子目计算,砖翻胎模高度超过1.2m时,按砖基础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0。设计图所示的砖模按实体项目考虑

10.砖砌围墙按外墙子目计算。

三、砌石

1.本节石采用毛石或块石为材料。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是按

400mm×220m mX200mm,柱按450mm×200m m×200mm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方整石墙、毛石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子目计算。

2.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四、其他砌体

1.砖砌体散水、明沟、砂井、化粪池、台阶均已包括土方挖、填及场内运输的用工。

2.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

3.砖砌化粪池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墙体厚度: 化粪池外形体积超过50m3时,按实分别列项计算。

4.玻璃钢化粪池相关的土方工程量按土方列项计算。

5.明沟铸铁盖板定额技成品考虑。

226429-09年内蒙定额土建部分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 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工程管理学习类 2009-08-27 17:40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室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回填= S净*(室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他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地坪 石围墙: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地坪±300以,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的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并入:凸出墙面的砖垛 砖烟囱、砖水塔: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厚度×高度;扣除各种孔洞钢砼圈梁、过梁等体积。以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 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道路运输】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

道路桥梁工程说明 一、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两大部分。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土方路基、道路基层、道路面层、道路绿石、附属构筑物等共五章;桥梁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基底处理、地下降水、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模板工程、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箱涵顶进和人行过街天桥、装饰工程、其它项目等共九章。 二、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项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子目。 四、道路中的路床、路肩,各种底层、面层在计算其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各种检查井和雨水口面积,但原有检查井和雨水口需配合新建路面开高或降低时也不另计工料等费用。 五、道路工程中,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项目,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模板费用,不得另行计算。桥梁工程中,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项目,定额中均不包括模板费用,应执行桥梁工程第七章模板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六、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构件运输费用,应执行桥梁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七、各类桥梁面积的计算规定: (一)桥梁面积为主体结构全宽(即两地袱外缘之间的距离)乘以桥梁长度(即两桥台外缘之间的距离)。 (二)人行过街天桥面积为全桥主体结构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梯道). (三)人行过街通道面积为主通道、门厅及进出口水平投影通行净面积。 (四)箱涵顶进面积为箱涵底板实际长度(包括刃脚)乘以通行净宽。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挖填土及运输、路床整修、软路基处理等3节共22个子目。 (二)道路土方施工,定额是以机械施工为主编制的,实际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工程弃土或借土的运距:建设单位提供土源或指定弃土场时按实际运距计算,否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运距。内部平衡土运距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准计算。 (四)运输增1km子目适用于内部平衡土、装运土方、装运旧路材料。 (五)软基处理中凡有灰土处理路基项目,扣除相应修压路床项目。软基处理中材料所占体积的土方按运弃土方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土方挖填数量应以设计土方表中的自然方为准,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挖路床土方:按土方计算表中挖方的合计数量计算(有旧路材料的要扣除)。 2.挖旧路材料:按设计图纸的旧路结构实体积计算。 3.填土压实:按土方计算表的填方合计数计算。 4.平衡土运输:填土压实量*1.2;灰土用土*1.1。 5.装运土方(包运弃、运借)=挖路床土方量-平衡土方量,计算结果正值为运弃,负值为运借。 (二)修压路床、土路肩按设计图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修整边沟、边坡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 说明 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按3.6m以内和3.6m以上分别计算的,并综合了内外墙单、双排脚手架、上人斜道等。此外,单层工业厂房还考虑了厂房屋架、吊车梁安装用的挑架子。使用时,除下列情况外,均不作调整。 1.民用项目及多层工业厂房: (1)室内净高(除楼梯间外)超过3.6m者,按相应规则计算。 (2)地下室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1.2系数,同时可以计算基础部分的砼浇灌道架子。 (3)建筑物外墙以外、地坪以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单项脚手架的规定另行计算。 (4)高层建筑下部需双排双立杆者,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冷库除执行综合脚手架和折层规定外,其外墙内侧可另增加双排脚手架。 (6)电梯井字架如发生时按规定另外计算;不扣除电梯井所占的面积。 9.砼筒仓按相应的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折层面积。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计算。折层面积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底层如需折层计算脚手架面积时,高度应按设计室内地坪。 (1)层高超过3.6m的多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每3.6m高折合一层,余数超过1.8m 为一层,1.8m以内舍去不计。 (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按一个折层面积计算。 4、独立砖柱,混凝土柱(包括围墙大门垛)按外围长度加3.6m乘实际高度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定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节说明和计算规则

第1章土石方工程 1 ?土壤分类见附录G。定额中的普土为附录G中所列一、二类土壤;土壤中的坚土为附录G中所 列三、四类土壤。 2 .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为6m,若所挖深度超过定额规定时,可分别按相应定额,每增加1m, 增加用工9 % (不足1m者按1m算)。 3 ?干土、湿土、淤泥(或流砂)的划分应根据地质资料确定。含水率》25 %为湿土;或以地下水位 标高为准,地下水位标高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形或具有流动性的为淤泥(或 流砂)。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6,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采用降水措施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4 ?大面积换土套用填料碾压相关子目。 5 ?土石方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排水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施工中如有地表水(雨水除外)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不作调整。 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际体积,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 1.39。 8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计算(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 1.45。 9 ?计算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后,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10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 ?石方爆破材料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管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12 ?人工挖冻土如需爆破时,每100m 3冻土的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0.5,同时增加实心工具钢6.6kg, 硝胺2号炸药27.86kg,火雷管64个,导火索132.06m。 13 ?人工挖土方超过2m时,深度4m以内者,在“深2m以内"定额基础上每100m 3增加11.06工日;深度4m以外者,在“深2m以内"定额基础上每100m 3增加21.6工日。 14 .岩石的分类详见附录G ,附录G中V为定额中松石;W?忸为定额中次坚石,区、X为定额中 普坚石,幻?刈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15 ?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 长乘表1-1中系数计算。 16 ?人力车、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 17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人工清土、修坡的量,不再另行计算。 18 .机械挖土土壤含水率在25 %?4 0%时,定额人工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 1.15。 19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平均小于300mm 时,推土机台班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 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17。 20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 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 所需人工工日数、材料使用量、机械台班量的消耗。 21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22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一、二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2中系数。

清单计算规则和定额计算规则的区别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基础定额的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主项工程的计量设置的规则,而不对主项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的计量进行叙述。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基础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联系主要表现在: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大部分保留了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内容和特点,是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继承和发展。 两种计算规则的区别是:对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不适用于清单工程量计算,以及不能满足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要求的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计量单位的变动;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计算方法的改变。 1.计量单位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如m、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则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0m3、l00m2、l0m、l00kg 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现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对比说明,见表3-1-1、与表3-1-2。 2.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主要反映在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上。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工程是按工程净量计量,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则是按实际发生量计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是参考规列项目,按实际完成完整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并以主体工程的名称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组合,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其组合的是单一工程内容的各个工序。 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清单的特点,针对主体工程项目设置的。但其计算口径涵盖了主体工程项目及主体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现就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选其有代表性的一些项目进行说明。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 (1)土方工程:挖基础土方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总说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陕西2009安装定额计算规则(第六册)

总说明 2004年《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 ()”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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