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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复习资料(吕忠梅主编)

环境法复习资料(吕忠梅主编)
环境法复习资料(吕忠梅主编)

环境法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1、对环境问题的新认识:

(1)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

(2)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便可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3)人类必须正确的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

2、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

(1)人类从自然界中取出的各种资源不应超过自然界的再生能力

(2)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对自然界排放的废物不应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3、环境保护工作的两个方面

(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人类在环境的不良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

(2)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保证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的延续和再生产。

4、可持续发展:既要使当代人类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构成危害。

5、生态意识:人类善待自然、善待环境、对生态危机觉醒的观念

6、生态智慧:生态意识与生态知识相结合而显现出来的生态评价与判断能力以及决策能力。

7、公害:因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损害。

8、自然环境破坏: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的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破坏生态平衡的现象。

9、环境污染: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10、人为环境: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改造和人类创造的、体现人类文明的环境。

11、自然环境:地球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未受人类干预或只受人类轻微干预、尚保持自然风貌的环境。

12、环境的特征:资源性、有限性、唯一性、生态性、物质性

13、环境问题:是一种不利的后果,指各种因素的影响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所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

14、环境科学与环境法的关系:

(1)联系,科学是法学的基础,即环境科学必然是环境法建立的主要依据,现代环境法是在环境科学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大量吸收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注重对生态系统全过程的保护

(2)区别,前者具有无限性和抽象性,后者具有有限性和具体性

15、各国的环境立法与传统立法有何不同:

(1)不再以单一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而是将民法、行政法、刑法等规范综合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2)不再努力划清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而是直接以“政策法”或“对策法”命名,表明其明显的法律政策化倾向。

16、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7、各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两个类型:

(1)政策宣示型立法

(2)全面调整型立法

18、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各具体目的之间存在递进关系?)

(1)直接目的: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实质目的:保障公众健康

(3)最终目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9、《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机制:

(1)环境与发展协调机制

(2)统一监管机制

(3)公众参与机制

(4)决策实施机制

(5)责任追究机制

20、环境法基本原则:由环境法所确认并体现,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反映环境法的目的价值、基本特征及性质,对贯彻和实施环境立法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21、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价值宣示功能(2)制度协调功能

(3)执行指导功能(4)法律漏洞弥补和利益衡量功能

22、风险:危险、意外事故、损失等的可能性

23、环境风险:环境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包括环境遭受风险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所致损害的严重性。

24.风险预防原则内涵的思想内核:考点!!!

(1)环境风险的危害被怀疑到一定的程度,如严重的、不可逆转的或重大的风险。(2)该原则是为解决环境危害的科学不确定性问题而选择的一种基本法律态度。

25、环境风险的特性:

(1)性质上,环境风险属于未知的风险;

(2)危害的后果上,环境风险的危害具有潜伏性和不可逆转性;

(3)影响范围上,环境风险更多的表现为国家性、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风险。

26、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适用要素:

(1)不确定性(人类活动与环境损害间的因果关系)(2)阈值的确定(1.高阈值,低风险,过错原则;低阈值,高风险,无过错)(3)利益的平衡(4)适当预防措施的采用

27、风险预防原则的具体要求:

(1)建立强制禁止和淘汰机制

(2)建立针对某些特定活动或产品的“白名单”制度

(3)在一定程度上,以“最佳可得技术”标准取代传统环境标准

(4)完善现有的制度

a.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

b.强化环境与健康调查制度

c.建立并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

(5)加强对生态特别保护区的保护

28、环境公平原则的具体要求:环境利益的公平享有;环境责任的公平负担

29、环境公平原则的法律适用:

(1)实现环境利益的公平享有

1.明确规定公民环境权

2.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

3.积极探索实现后代人环境权的制度安排

(2)实现环境责任的公平负担

1.污染者负担制度

2.开发者养护制度

3.受益者补偿制度

4.主管者负责制度(政府环境责任制度)

30、受益者补偿,是指针对以环境资源的利用而营利的单位或个人,即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31、污染者负担制度的要求:

(1)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健全了排污收费制度

(3)明确了污染者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的责任,采取限期治理的措施

(4)实施了环保奖励政策

32、环境民主原则的两个理论:(1)现代民主理论(2)预防理论

1.现代民主理论:民主的精髓是人民主权,其重要特征在于国家权力必须采用分权和制衡原则,防止权力的滥用。这就要求人民对政府权力的运用进行监督,赋予人民充分的知政权、参政权。现代民主理论注重“参与型民主”,以协调多元主体的利益冲突。

2.预防理论: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对于环境保护来说,相对于环境损害发生后的救济,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的发生显然更加重要,而预防需要国家公共权力的干预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33、环境权:指人类所享有的在健康、舒适和在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34、环境权为什么是一项人权?

(1)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健康、舒适和优美的环境。

(2)环境权可以成为权利的基础,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高位阶。

(3)环境权具有道德和法律双重属性。

(4)健康、舒适和优美的环境,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和发展,关涉到人格尊严实现与否。

33、环境权的复合性

(1)环境权的主体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使得环境权兼有个人权、集体权、国家权、人类权和代际权的性质。

(2)环境权的客体包括具有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以及其他非经济功能的环境资源,使得环境权兼有财产权、人身权和其他经济性法权和生态法权的某些性质。

(3)环境权的内容包括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享受适宜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等,使得环境权兼有生存权、自然资源权、生命健康权等方面的某些内容。

34、环境权的逻辑层次

(1)价值层面的环境权。

(2)宪法层面的环境权。

(3)具体制度层面的环境权。

35、确立价值层面的环境权的意义:

(1)为正当环境利益的判断提供标准。

(2)体现现代法治“权利本位”的基本价值取向。

(3)为具体制度提供指引和监督。

36、环境权的类型:

(1)个人面向的环境权。

(2)集体面向的环境权。

37、公民环境权:公民所享有的在健康、舒适和优美的环境中生产和发展的权利。

38、公民环境权的特征:

(1)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新型的人权。

(2)公民环境权是一个权利束。

(3)公民环境权是个人属性和集体属性的统一。

(4)公民环境权是代内权利和代际权利的统一。

39、人对环境资源的利用包括:

(1)对环境资源经济价值的利用。

(2)对环境资源生态价值的利用。

(3)对环境资源美学价值、宗教价值等其他非经济价值的利用。

40、环境状况知情权:是公众有权获得关于本区域乃至本国的环境资源状况、国家环境治理现状等相关信息的权利。

41、环境事物参与权:指公民享有的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到与环境利益相关的一切决策、实施等事物中的权利。

43.各国立法对公民环境事务参与权的规定?考点!!!

(1)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过程。

(2)参与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过程以及环境保护制度实施过程。

(3)参与环境科学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等。

(4)组成环境保护的团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公益性环境保护行为。(5)参与环境纠纷的调解。

42、环境侵害请求权:指当公民的环境资源利用权、环境状况知情权和环境事物参与权等环境权利收到侵害时,受害人或者相关主体向有关部门请求保护的权利。

44、国外国家环境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

(1)其他行政管理主体兼任

(2)委员会

(3)专门机构

(4)独立机构

(5)几种机构并存

45、国家环境管理权在国内法上的实现考点!!!

一、一般实现方式

(1)环境行政立法:

在我国,环境行政立法机关的关系及其权限自上而下可以划分为四个效力逐渐递减的层次: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2)环境行政执法:

1行政收费

2监督检查

3行政许可

4行政处罚

5行政强制执行

(3)环境行政司法

1行政复议

2行政调节

二、特殊实现方式

(1)环境行政合同

(2)环境行政指导

46、国家环境管理权在国际法上的实现?考点!!!

(1)维护本国环境安全

a.始终捍卫本国的环境主权

b.避免污染物转移

(2)捍卫本国环境利益

a.坚持共同但有区别原则

b.坚持发展中国家优先发展的原则

47、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指由环境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的特定体系。

48、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分类

以管理行为实施的不同时间阶段为标准,将环境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分为源头控制基本制度和过程控制基本制度两大类

49、源头控制基本制度的内容:环境规划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0、过程控制基本制度的内容:环境监测制度、联合防治协调制度、激励机制、环境监察制度。

51、环境影响评价:指对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并实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措施的方法与制度。

5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制度化和法定化,通过立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相关规则,以法定方式赋予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执行效力。

53、环境监测的任务

(1)进行环境质量监测

(2)进行环境污染监测

(3)进行环境科研和服务监测

54、激励机制的内容

(1)激励环保产业的发展

(2)激励市场主体节能减排

(3)支持市场主体转产、搬迁、关闭

55、环境法律责任:主体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环境法律责任。

(1)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2)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3)环境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义务。

56、环境法律责任的特征

(1)环境法律责任以保护与实现环境权为核心和宗旨

(2)环境法律责任范围扩大

(3)环境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行政化

57、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环境保护义务,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系统、侵犯他人环境民事权益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58、环境民事责任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二,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

第三,环境民事责任形式多样,主要是以补偿为目的的财产责任,也包括能财产责任。

第四,环境民事责任的严格性。

59、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有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存在

3.因果关系

4.不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

60、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故意

61、环境法上的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

者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时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62、环境行政责任有如下特征:

(1)环境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它包括环境行政管理主体的责任和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责任。

(2)环境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是由于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法律义务而产生的,任何主体违反了这种法律义务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3)环境行政责任是环境资源领域的行政法律责任。

(4)环境法上的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

63、环境行政责任与环境民事责任的区别

(1)产生机理不同

(2)责任承担形式不同

(3)责任追究机关和法律程序不同

(4)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不同

64、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3)行为的危害结果

(4)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危害关系

65、从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后果来看,法律上主要反映为两个方面:

一是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

二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补救。

66、环境刑事责任是指构成犯罪的侵害环境行为所要承担的刑法上的不利后果。

67、环境刑事法律手段运用的特点:

(1)刑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范围扩大

(2)特别刑法的出现

(3)刑罚范围的扩大

(4)财产刑得到较为广泛地运用

68、危害环境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2)犯罪得到主观要件

(3)犯罪客体(4)犯罪的客观条件

69、专门环境法律责任特指违法者对其环境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专门由环境法律规

范所规定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70、专门环境法律责任的具体形态

(1)污染者负担制度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3)环境保护问责制

1.污染者负担责任“污染者负担”既是环境法律原则也是环境法律责任制度,

它是指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资源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

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阶段,使生产者承担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有关的法律义务,促进改善产品全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状况的一种环境保护制度。

3.环境保护问责制是行政问责制的一个方面。环境保护问责制就是在环境保护

领域,对环境保护享有职权承担职责的各级政府、各级政府所属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使其公共权力的行使最终达到保障公民环境权、保护环境的目的。其所追究的“责任”主要涉及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四个方面。

71、生产者承担的延伸责任的内容主要有:

第一,经济责任,指生产者承担产品生命周期内全部或部分环境成本,包括产品的回收、循环利用或最终处置的成本;

第二,废物管理责任,指生产者直接参与废弃产品管理,负责产品回收及限期淘汰有毒有害危险材料的使用等,要求生产者对于产品在使用寿命终结

之后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应当承担具体的责任;

第三,信息责任,生产者要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主体提供必要的信息。

环保法期末考试试卷

共5页,第1页 试卷代号:SZ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学院专接本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试卷 命题教师:李军 试卷使用班级:10.11法律 答题时间:120分钟 考核方式:闭卷 得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1987年向联合国提交的研究报告是( ) ①《我们共同的未来》 ②《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 ③《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④《人类环境行动计划》 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 ( ) ①实行审批制度 ②予以禁止 ③征收一定的费用 ④进行监视 3.下列不属于第一类环境问题的是 ( ) ①地震 ②雷电起火 ③火山爆发 ④乱开矿山引起山崩 4.我国环境资源法的适地范围根本不包括( ) ①我国的领陆、领水、领空、底土 ②我国的领陆、领水、领空、底土的延伸意义上的领域 ③外层空间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以外的海域 5.环境法以自然资源法或自然保护立法为主是我国下列哪个时期的环境法的特征( ) ①建国初期 ②创业时期 ③经济转型时期 ④现阶段 6.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尚未明确规定的基本制度有( ) 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②排污收费制度 ③许可证制度 ④限期治理制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 系部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学号 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奥鹏东财2020年3月课程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及参考答案

奥鹏东北财经大学网络考试复习练习题及答案 单选题 1.确定环境已经被污染的标准依据是()。 A.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环境质量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 答案: C 2.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的IV级是( )。 A.一般环境事件 B.较大环境事件 C.重大环境事件 D.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答案: A 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 A.综合性规划 B.专项规划 C.建设项目 D.政策 答案: D 4.我国《宪法》第26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 A.污染和其他公害 B.污染 C.污染和各种公害 D.污染和生态破坏 答案: A

5.被理论界誉为我国环境基本法的立法是()。 A.《环境保护法》 B.《环境影响评价法》 C.《循环经济促经法》 D.《清洁生产促进法》 答案: A 6.从国际环境法的渊源看,《斯德哥尔摩宣言》和《里约宣言》属于()。 A.国际环境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软法 答案: D 7.1972年,国际学术性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提出了著名的( )。 A.环境优先论 B.经济优先论 C.可持续发展论 D.经济负增长轮 答案: A 8.下列关于环境标准的论述错误的是()。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依据 B.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之分 C.环境标准是依据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规范的总称 D.地方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 答案: D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 A.属人主义原则 B.属地主义原则 C.保护主义原则 D.属人和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环境法复习资料(吕忠梅主编)

环境法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1、对环境问题的新认识: (1)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 (2)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便可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3)人类必须正确的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 2、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 (1)人类从自然界中取出的各种资源不应超过自然界的再生能力 (2)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对自然界排放的废物不应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3、环境保护工作的两个方面 (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人类在环境的不良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 (2)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保证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的延续和再生产。 4、可持续发展:既要使当代人类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构成危害。 5、生态意识:人类善待自然、善待环境、对生态危机觉醒的观念 6、生态智慧:生态意识与生态知识相结合而显现出来的生态评价与判断能力以及决策能力。 7、公害:因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损害。 8、自然环境破坏: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的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破坏生态平衡的现象。 9、环境污染: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10、人为环境: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改造和人类创造的、体现人类文明的环境。 11、自然环境:地球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未受人类干预或只受人类轻微干预、尚保持自然风貌的环境。 12、环境的特征:资源性、有限性、唯一性、生态性、物质性

环境法期末考试整理

2、环境的定义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 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环境科学上的环境:也叫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 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中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 物生存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生境”。 ?生态学中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 物生存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生境”。 ?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环境的功能 ?生命支持功能(提供物质资源) ?废物消纳功能 ?生态审美功能 4、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比较 ?定义: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

量都称为自然资源。 ?比较: ?自然资源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他们属于环境要素中可被人类利用的自然 物质和能量。 ?二者的相近:如果把自然资源作为环境因子,自然资源则纳入环境的外延; 也可以把环境作为自然资源系统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把环境纳入资源的范畴。 ?二者的区别:自然资源的认识侧重点是其经济效用、经济价值,而环境则 侧重于系统平衡的生态性概念作为人类共同保护的客体,其根本目标是维护人类环境系统的平衡、保持生态环境系统的稳定,关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自然资源大多可以商品性物化,可以界定产权。而环境则具有综合性和整体性,很难通过界定产权来保护。 ?二者的融合:环境资源化(即赋予环境以价值);资源生态化(作为整体 系统的资源生态功能) 5、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失调,对 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以至生命安全及其它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6、环境法的科学基础-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是研究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科学。它探索环境演化的规律,研究环 境变化对人类生存的影响,研究人类生存发展与环境保护如何协调统一,研究人类生存发展在不同范围内对环境的整体性影响,研究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技术措施和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题

环境保护法作业题 一、名词解释 1. 环境:P2 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问题:P3 指由于自然界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以至生命安全及其它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3.环境保护: P14 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等手段,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更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国际环境问题: P371 也称全球环境问题或者地球环境问题,是指超越主权国家的国界和管辖范围的,区域性的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5.环境监督管理体制:P37 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6.限期治理制度P96 指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达到合理目标的规定的总称。 7.“三同时”制度P84 指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8.环境影响评价制度P79 狭义的环境影响评价,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事先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环境标准P101 指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依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各种标准的总称。 10.环境监测P109 指人们对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的活动。它是通过对环境质量某些代表值进行长时间监视、测定,以掌握环境污染状况和判明环境质量好坏。 11.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P99 指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的总称。 12.水土保持:P154 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13.水土流失:P154 指土壤在水的浸润和冲击作用下,土壤结构发生破碎和松散,随水流动而散失的现象。 14.环境噪声:P242 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5.农药污染:P283 因生产、运输、销售、存放或者施用化学 农药而污染环境,以致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引起人或动、植物急性或者慢性中毒的现象,称农药污染。 16.野生动物:P144 野生动物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 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17.大气污染:P194 指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向大 气环境排入有毒、有害物质,使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改变,导致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害的现象。 18.听证程序P320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在对重大案件做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机关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参加对案件进行指控和申辩,以获取证据的过程。 19.行政处分 P324 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 系,依法对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违法失职,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所属人员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20.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 P351 指个人或者单位(包括法人 和其他组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含自然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21.无过错责任 P334 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 对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失(包括财产、人身损失),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2.行政处罚情节 P303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 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23.行政处罚 P297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 而破坏或者污染环境,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24.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的发展。 25.排污权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交易。 26.现场检查制度: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包括个人)进行现场检查。 27.公害的民事责任: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危害环境而侵害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后果。 二、填空题 1、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将人类环境加以分类.例如,从环境形成 的要素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从环境功能的不同可以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P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 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P1 3、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称原生的或者第一类环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 点整理 https://www.docsj.com/doc/001268137.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 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

学生复习案例(环保法)

1.2003年5月7日,农民杨某等5人(以下简称甲)发现在其合伙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经海滨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东盛造纸厂(以下简称乙)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为此,甲向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乙未予理睬。2003年12月,甲向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甲与乙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事后,甲多次向乙索要赔偿,乙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无奈,到2005年1月,甲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而市环保局却拒绝了甲的要求。因此,1995年7月,甲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海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经审查,海滨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不服,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与本案有关的诉论与赔偿问题。 问:(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若甲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什么程序提起何种诉讼?此类应予提起的诉讼有何主要特点? 2.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 1.(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2分)所以甲方不能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若甲方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以乙方为被告重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分)而不是上诉。 此类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 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或倒置;(1分)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1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1分) 2.(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3分)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4分) (3)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3分) 3.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每个工厂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问:(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 (2)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 4.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试题

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 1.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文件是( B ) 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 C.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D.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 D ) A.“物物相关”律 B.“时空有益”律 C.“协调稳定”律 D.“负载定额”律 ⑴“物物相关”律。“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⑵“相生相克”律。美国白蛾、鼠—蛇;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法律。 ⑶“能流物复”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尤其是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 ⑷“负载定额”律。以产(生物产量)定供(畜类或其他物种数量)的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规定和关于限制冲击周期,如禁止春天砍树、除草、夏时捕鱼捉鳖的规定。 3.在我国现行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 A ) 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C.《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4.由我国首创的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法律制度是( A ) A.“三同时”制度 B.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排污收费制度

5.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 C ) A.被评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 B.经 营亏损、资不抵债的 C.遇有不可抗力和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D.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 的 因为国内没有完善的治理技术、国家又急需的产品,或者企业原来工艺设备落后,经过积极治理,仍难达到标准的,经过批准,可以减收、免收或缓收排污费。 6.从狭义上讲,我国现行的自然资源税是指( A ) A.矿产资源税 B.土地使用税 C.林特产品税 D.水产品税 7.依照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 B ) A.浓度控制制度 B.总量控制制度 C.源头控制制度 D.末端控制制度 8.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D ) A.具结悔过、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B.返还财物、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C.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 D.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9.向已制定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 B )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在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中,率先规定“达标排放、超标违法”制度的是( C ) A.《海洋环境保护法》 B.《水污染防治法》 C.《大气污染防治法》 D.《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确立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 A ) A.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 B.船东和保险人共同承担风 险 C.保险人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 D.保险人和承运人共同承担风 险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实施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2.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 D ) A.对地方水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B.对地方环保部门及其负责人考 核评价的内容 C.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D.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 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 B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练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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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单选题)下列关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o
A.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向人民法
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o
B.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关利益方无权
起诉
o
C.经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o
D.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正确答案:D
? 2、(单选题)《环境保护法》中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 度是( )。
o
A.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o
B.限期治理制度
o
C.“三同时”制度
o
D.排污收费制度
正确答案:C
? 3、(单选题)《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 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 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
o
A.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o
B.追究其刑事责任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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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C.按日连续处罚
o
D.按日连续处罚且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正确答案:A
? 4、(单选题)下列关于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的说法不准确的一项是( )。
o
A.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
o
B.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应予罚款,但不得
公告
o
C.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o
D.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正确答案:B
? 5、(单选题)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说法 不正确的一项是( )。
o
A.《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o
B.《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
o
C.公民应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
o
D.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正确答案:A
? 6、(单选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 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 )。
o
A.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o
B.举报
o
C.制止
范文.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doc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一、判断题 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10 .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11 ×.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12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18 √19.行政处罚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承担行政责任者给予惩罚的单方行动,不依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 .公开原则是指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给予行政处20 ×罚轻重的程度。 ×21.环境监测按其目的可以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监测两类。 .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划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22× ×23.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按照形成环境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的。 24.电磁性噪声、固定噪声源、流动噪声源等的划分是按照环境的噪声源划分的。× 25×.对固体废物实行“三化”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的安全化和高效化管理。 26.英国是最早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 27.公害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责令停业和赔偿损失。× 28.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是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29.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两类行政制裁。30.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只能单独适用。√31.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依据环境构成要素的不同进行划分的。×32.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和赔偿损失是对企业职工进行行政处分的形式。× 33.我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1982-1987年。× 34.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35.过失责任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对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失,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36.草坪和草坡是《草原法》所称的草原包括的内容。×37.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及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环境保护的两个内容。√ 38.环境保护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39.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者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需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40.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是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的管理体制。√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1、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 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3、简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从忽略环境保护受到自然界惩罚,到最终选择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次历史性重大转折。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 1.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依据就是( ) A.环境功能的不同 B、环境范围的大小 C、环境要素的不同 D、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 答案:D 2.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 ) A.原生环境问题 B.次生环境问题 C.第一环境问题 D.继发环境问题 答案:B 3.首次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就是( ) A、1945年联合国大会 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 C、1982年内罗毕峰会 D、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 答案:B 4.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 ) A.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 B.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C.室内环境与室外环境 D.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答案:B 5.我国宪法中将环境分为( ) A、城市环境与乡村环境 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 C、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D、水环境与大气环境 答案:C 6.下列对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表述有误的就是( ) A.环境就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 B、人类能够主动地适应与改造环境 C、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可以逐步摆脱环境对人类的限制 D、人类就是环境的产物 答案:B 7.在日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一般称为( ) A.公害法 B、污染控制法 C、环境保护法 D、自然保护法 答案:A 8.在环境保护的综合调整机制中,属于市场调整机制的主体有( )

B、营利性企业 C、非政府组织 D、非营利性组织 答案:B 9.首先提出了“预期的环境政策”的法律文件就是( ) A.《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B、《21世纪议程》 C、《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 D、《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答案:D 10.标志着我国的污染防治工作已经从末端治理为主进入到以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阶段的事件就是( ) A、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大会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实施 C、1989年《环境保护法》实施 D、200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 答案:D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 ) A、环境法具有科技性 B、环境法就是社会法 C、环境法就是私法 D、环境法就是综合部门法 答案:C 12.ISO环境标准属于( ) A.国家标准 B、企业标准 C、国际标准 D、行业标准 答案:C 13.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正确的就是( )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与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就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严格于国家标准 答案:B 14.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实行多少小时报告制( ) A、半小时 B、一小时 C、二小时 D、三小时 答案:B 15.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练习题答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单选题)下列关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o A.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向人民法 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o B.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关利益方无权 起诉 o C.经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o D.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正确答案:D ?2、(单选题)《环境保护法》中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o A.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o B.限期治理制度 o C.“三同时”制度 o D.排污收费制度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o A.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o B.追究其刑事责任

o C.按日连续处罚 o D.按日连续处罚且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正确答案:A ?4、(单选题)下列关于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的说法不准确的一项是()。 o A.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 o B.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应予罚款,但不得公告 o C.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o D.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o A.《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o B.《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 o C.公民应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 o D.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 o A.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o B.举报 o C.制止

环境法复习资料知识点总结

环境法 1、环境法上所讲的环境,是指(物质的客观存在)。 2、环境法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规范),它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立法目的的法律部门。 3、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质环境。 4、人类早期发展的重要特征是(自我中心主义) 5、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人类对环境的适应) 6、环境保护最为一个较为明确的和科学的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来的。 7、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 8、(经济人假设)恰恰是环境问题的根源所在。 9、《增长的极限》一书中所表明的观点是(零增长、零排放) 10、“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提出这句话的文件是(《东京宣言》)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 12、在我国当前的环境法规体系中,属于综合性环境法律的是(《环境保护法》) 13、环境保护作为一个较为明确的科学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14、人类环境观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15、人类环境观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的阶段) 16、人类环境观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的阶段) 17、人类环境观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重视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阶段) 18、传统环境观的价值取向是(人类中心主义) 19、传统环境观的指导思想是(人统治自然) 20、传统环境观的主要特征是(反自然) 21、现代环境观的价值取向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2、“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发展观诞生的标志性文件是(《我们共同的未来》) 23、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价值是(生态人类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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