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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专业建设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

2016年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情况分析报告

一、专业设置布点情况

据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统计显示,我省359所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共设置18个专业类,221个专业,覆盖3328个专业点。其中第一产业设26个专业, 覆盖336个专业点;第二产业设74个专业,覆盖863个专业点;第三产业设121个专业,覆盖2129个专业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专业点分别占我省专业点总数的10.1%、25.9%和64.0%。安徽省2016年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10.6:48.4:41。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中职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要求尚不能完全适应,二产相应专业比重仍然偏低,三产比例偏高。

安徽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分市分专业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需强化统筹的专业

1.布点数量较多的专业

2013年以来,我省中职学校专业布点数量较多的20个专业布局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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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6年专业点数量较多的专业布局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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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布点较多。各市要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上述专业的统筹,对区域内布点较多的上述专业,要加大调整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办出特色,打造品牌。

2.在校生数量较多的专业

2013年以来,我省中职学校在校生数每年都超过1万人的专业有15个,在校生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3-2016年在校生数量过万人的专业在校生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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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在校生数量较大。各市要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统筹。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专业类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7.45%,低

于平均水平的专业类有8个,分别为:

(1)体育与健身类:89.19%;

(2)医药卫生类:90.88%;

(3)司法服务类:91.75%;

(4)文化艺术类:93.61%;

(5)教育类:95.42%;

(6)旅游服务类:95.71%;

(7)信息技术类:97.06%;

(8)休闲保健类:97.35%。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均对口就业率达71.2%,低于平均水平的专业类有8个,分别为:

(1)石油化工类:32.49%;

(2)交通运输类:61.56%;

(3)土木水利类:63%;

(4)体育与健身类:66.09%;

(5)休闲保健类:67.11%;

(6)文化艺术类: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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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育类:67.44%;

(8)医药卫生类:69.04%。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类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各市要结合学生就业情况、趋势和市场需求,加强统筹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三、鼓励发展的专业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指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未来5年,立足市场前景、技术储备和产业基础,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信息经济五大产业。

《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指出,未来10年重点突破12个高端制造业领域,即: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农机装备和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

舶、电力装备。同时,针对我省有优势和特色的冶金、建材、化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以技术改造为重要抓手,坚持改革、改组、改造相结合,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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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高端化、绿色化、生产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动产业、企业、产品转型升级。

《安徽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省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

流、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养老、商贸流通、家庭服务、教育培训、房地产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同时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出,未来5年,我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为主引擎,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

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服务我省现代产业新体系建设的相关专业应鼓励发展,主要涉及33个专业:

(1)农林牧渔类(7个):观光农业经营(010300)、

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010300)、现代林业技术(011300)、农产品营销与储运(012600)、农村环境监

测(013000)、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013200)、农村土地纠纷调解(0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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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环境类(4个):环境监测技术(021800)、

环境管理(021900)、环境治理技术(022000)、生态环境保护(022100);

(3)信息技术类(5个):网站建设与管理(090600)、软件与信息服务(090800)、客户信息服务(090900)、通信技术(091500)、通信运营服务(091600);

(4)财经商贸类(2个):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客户服务(122100);

(5)旅游服务类(3个):导游服务(130400)、景区

服务与管理(130500)、会展服务与管理(130600);

(6)文化艺术类(4个):影像与影视技术(140400)、出版与发行(140600)、民间传统工艺(142800)、民族工艺品制作(143500);

(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8个):商务助理(180300)、公关礼仪(180400)、物业管理(180700)、产品质量监督检验(180800)、社区公共事务管理(181000)、社会保障事务(181100)、家政服务与管理(181300)、老年人服务与管理(181400)。

四、2013-2016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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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通过调整优化专业布点和结构,我省中职学校基本实现了专业群对主要产业群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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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次产业专业点布局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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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我省中职三次产业的专业点数、人才培养规模与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基本一致,一产、二产规模逐年递减,三产规模逐年增加。

附表:安徽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分市分专业布点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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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三) 北京2013.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学校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5)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11) 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 附录二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指标 (15) 附录三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6) 附录四培训部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7) 附录五术语 (18) 附录六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9) 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促进和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审批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和监督检查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的高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校舍建设必须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确保师生安全。 第五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和生活的正常功能需要,又要符合节约用地和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原则。学校部分设施在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的前提下,宜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最新】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专业结构的优化和专业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建设一批特色明显、质量过硬、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精品专业,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建设和管理能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需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认识专业建设的重要性,将专业建设纳入到学校主要工作之中。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将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并与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大对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高起点、严要求。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主动、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把专业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落实专业建设的各项工

作;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关计划,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校共同推进的新局面,逐步掌握专业建设的整套经验。 3、各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密联系、充分依靠企业,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实验实习设备交流,探索建立学校与企业间的双赢机制,形成企业支持专业建设、学校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社会氛围。 4、市教育局将加大对重点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三重项目对认定的重点专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二、严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的管理,科学设置开发专业 1、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是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指导性文件,适应于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须按《目录》和《原则意见》开设专业和招生,确需增设新专业的,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报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批。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刘克勇、韩叶祥、孔庆高、凌虹、蒋瞻、马晓东、周庆生、倪慧、胡夏闵、王莉、顾永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 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 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 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 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 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 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 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中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2013——2016 海职●欧鼎联办中专 三 年 发 展 规 划

二○一三年九月 目录 一、基础与现状 二、学校发展思路 三、重点发展项目 (一)学校管理 (二)教师专业化发展 (三)政教工作 (四)教学工作 (五)教研工作 (六)后勤服务工作 四、学校办学特色创建 五、发展策略

六、保障措施 2013——2016海职●欧鼎联办中专 三年发展规划 (讨论草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战略系统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根据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纲要》,结合我校中职教育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特制定“2013——2016海职●欧鼎联办中专三年发展规划”。 一、基础与现状 我校是一所办学历史虽然不算悠久,但能紧跟时代步伐、依托高校资源发展壮大的中专学校。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设备一流的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现有在校学生近700人、教职员工40余人。从目前的生源状况来看,学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比较淳厚质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思维习惯,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比较差;有的对学习毫无兴趣,厌学或弃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学生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文明礼貌行为缺失、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等等,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挑战。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既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又有一定的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的教师队伍势在必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夯实学生坚实的专业基础和可靠的职业技能、提升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品位,把学校尽快打造成为一所学生有特长、教工有特技、办学有特点的特色学校,将是我校近三年的主要工作。 二、学校发展思路: (一)办学理念:道之以德、和之以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学校文化和团队建设为核心,打造富有艺术气息的文化校园,让教师们在文化中自我发展,让孩子们在文化中熏陶成长。主要围绕以下“一条主线,两个重点”。 1、一条主线:以“学校文体和团队建设”为主线,依托班级文化、寝室文化、道德文化、制度文化等实施载体,探索“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赏识展示、检测练习、总结反思”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满足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完整版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三) 北京2013.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学校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5)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11) 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 附录二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指标 (15) 附录三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6) 附录四培训部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7) 附录五术语 (18) 附录六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9) 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促进和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审批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和监督检查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的高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校舍建设必须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确保师生安全。 第五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和生活的正常功能需要,又要符合节约用地和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原则。学校部分设施在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的前提下,宜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按批准的办学规模、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及选配校舍项目的建筑面积确定。 第九条高等职业学校分为综合类、师范类、工业类、农林类、医药类、财经类、政法类、外语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 第十条本标准中的办学规模按表1设定。 表1办学规模(学生数)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核心,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常规和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更是一项科学的工作。当前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在专业结构、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内涵发展等方面都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本文在对专业建设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职专业建设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社会分工、分业更加细化、深入,职业兴替的周期不断加速,社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也日趋多样化,职业教育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受教育者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中职学校当前必须着手解决的课题。 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核心,是学校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更是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中等职业学校只有牢牢抓住专业建设这个关键环节,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结构不科学。 随意性、盲目性较强,重复、低水竞争现象严重。没有对当地资源优势、产业结构、经济发展规划、劳动力素质和人才需求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专业与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和发展需要,以及当地劳动力市场对相应层次、规格人才的实际需求相关度不高。同时,部分学校所开设的部分专业也因缺少硬件、师资、企业或行业支撑,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专业含金量低。

(2)目标定位不明确。 一部分学校在专业培养目标上,定位不够明确,对与专业相对应的职业的基本能力要求、岗位工作标准以及岗位人才规格、知识结构、技能素质等没有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不能很好的与社会需求、岗位需求对接。同时,专业名称的不规范(即同一专业名称,培养目标五花八门,不同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却完全相同)也反映了部分中职学校在专业目标定位上不明确。而另外部分学校在专业定位时,虽然培养目标明确,但在操作过程中,没有更多的考虑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和就业特点,即学生本身的素质、基础知识、接受能力及一线普通工作人员(或普通技术工人)的素质需求,目标定位过高。 (3)专业课程设置难以适应培养目标。 专业建设由于缺乏企业、行业的参与,课程设置上仍存在着诸多问题,难以适应培养目标,不能很好的与社会需求、岗位需求对接。一是理论性课程偏多,实践性课程偏少,专业技能缺乏足量的训练,职业岗位适应能力较弱。二是课程过于复杂,重点不突出,主干不清晰,影响着学生的基本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获得。三是教材版本单一,缺乏新意,不能有效的反映企业岗位需求,影响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四是课程标准过于划一,目标要求强调一致,缺乏特色与柔性,忽视对学生高尚人格的塑造和健康心理的培养。 (4)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比例偏高,专业课教师短缺,且专业课教师中既懂理论,又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不多,部分专业课教师动手能力不强,缺乏生产一线的实践经验,教改教研改能力受到限制。同时,部分教师没有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陈旧,以教师、课堂、教材为中心,难以真正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轻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之中职教学质量标准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部分教师责任心不强。

[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本标准共分五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 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刘克勇、韩叶祥、孔庆高、凌虹、蒋瞻、马晓东、周庆生、倪慧、胡夏闵、王莉、顾永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5)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

2016年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情况分析报告 一、专业设置布点情况 据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统计显示,我省359所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共设置18个专业类,221个专业,覆盖3328个专业点。其中第一产业设26个专业, 覆盖336个专业点;第二产业设74个专业,覆盖863个专业点;第三产业设121个专业,覆盖2129个专业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专业点分别占我省专业点总数的10.1%、25.9%和64.0%。省2016年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10.6:48.4:41。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中职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要求尚不能完全适应,二产相应专业比重仍然偏低,三产比例偏高。 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分市分专业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需强化统筹的专业 1.布点数量较多的专业 2013年以来,我省中职学校专业布点数量较多的20个专业布局变化情况如下: 2013-2016年专业点数量较多的专业布局变化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布点较多。各市要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上述专业的统筹,对区域布点较多的上述专业,要加大调整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办出特色,打造品牌。 2.在校生数量较多的专业

2013年以来,我省中职学校在校生数每年都超过1万人的专业有15个,在校生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3-2016年在校生数量过万人的专业在校生变化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在校生数量较大。各市要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统筹。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专业类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7.45%,低于平均水平的专业类有8个,分别为: (1)体育与健身类:89.19%; (2)医药卫生类:90.88%; (3)司法服务类:91.75%; (4)文化艺术类:93.61%; (5)教育类:95.42%; (6)旅游服务类:95.71%; (7)信息技术类:97.06%; (8)休闲保健类:97.35%。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均对口就业率达71.2%,低于平均水平的专业类有8个,分别为: (1)石油化工类:32.49%; (2)交通运输类:61.56%; (3)土木水利类:63%; (4)体育与健身类:66.09%; (5)休闲保健类:67.11%; (6)文化艺术类:67.37%; (7)教育类:67.44%; (8)医药卫生类:69.04%。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类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各市要结合学生就业情况、趋势和市场需求,加强统筹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三、鼓励发展的专业

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颁布单位】教育部 第一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 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 )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 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 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 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 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 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置和 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 ;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

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七条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 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 4、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对于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学校,视为不合格学校进行适当处理。 第八条位于边远地区、民办或特殊类别的高等职业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的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第九条自本标准发布之日以前制定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设置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 2012年7月最新工作文档 (如果您觉得该文章还好,请顶一下并浏览器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专业结构的优化和专业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建设一批特色明显、质量过硬、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精品专业,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建设和管理能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需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一、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认识专业建设的重要性,将专业建设纳入到学校主要工作之中。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将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并与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大对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高起点、严要求。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主动、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把专业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落实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关计划,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校共同推进的新局面,逐步掌握专业建设的整套经验。3、各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密联系、充分依靠企业,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实验实习设备交流,探索建立学校与企业间的双赢机制,形成企业支持专业建设、学校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社会氛围。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等级 项目 合格 规范化 示范性 6-1 专业设置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4

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 6.专业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专业建设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整体规划。 7.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理念和教风学风等,学生职业素养得到培养。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不少于2个。4.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 6.专业建设分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本专业建设在学校整体建设规划能得到有效实施。.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赣府厅发[2016]65号)和《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赣教发[2014]6号)文件要求,对接江西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特色专业群”)。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主题,以专业对接产业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一批深度融入产业链、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特色专业群,推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服务“全面同步小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专业群是由一个或多个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由3个及以上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的、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工作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一个集合。特色专业群建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2. 服务需求、优化结构。依托产业办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不断增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围绕本地区或行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行业特色,本着同一区域学校间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差别化竞争的理念,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结构。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品牌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带动相关、相近专业的共同发展,促进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专业服务产业能力。 3.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引导职业学校在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专业建设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效益。特色专业群建设要注重凸显、放大“群”效益。要根据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利用专业之间的互为促进、互为带动、互补共享的关联性,对专业群所涉及专业的组织管理、师资配备、教学资源、硬件设施、校企融合等进行整合,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拓宽服务面向,增强社会适应性,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 三、建设目标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2017年遴选立项20个专业群,2018年遴选立项10个专业群,三年内建设30个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期为三年。充分发挥特色专业群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建设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首批涉及14个专业类的9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现将目录予以公布,有关标准具体内容以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出版的文本为准。 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各地要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要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在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

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01 农林牧渔类011100 棉花加工与检验011300 现代林业技术011400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011600 园林绿化 011700 木材加工 012700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012900 农业与农村用水013300 土地纠纷调解 02 资源环境类020900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021400 矿山机电(金属矿方向)021600 矿井建设(金属矿方向) 03 能源与新能源类031000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031100 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04 土木水利类040100 建筑工程施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

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第八条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应建立,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第十条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本标准为设臵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地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对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本标准所指的职业培训学校不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应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臵标准执行。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计算机专业三年建设规划

增城职校计算机专业部 计算机专业三年建设规划 专业建设是我校教学的基础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工程。为适应我国中职教育迅速发展的新形势,落实我校发展规划中关于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部办学历史、实力、条件和性质,以及今后增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门人才的需求,为了保证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在良性的轨道上不断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需要制订先进可行,科学合理的学科三年建设规划。其目的在于指导学科建设的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使有限的建设资源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关键任务中去,以便取得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实现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跻身广州市中职学校特色专业,特制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规划。 一、专业建设目标 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教学科研为龙头,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不断加强和完善现有专业建设,并以此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新专业。严格教学管理,以确保教学计划的落实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计算机专业部在校生规模达474人,专任教师22人。计算机专业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和教学经验,有些教师具备“双师”型素质,年轻的教师队伍为专业建设与发展增添后劲。为启动实施我校名牌专业建设,尽快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教学科研水平,我们将深挖现有潜力,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现有部分教师。从我部实际情况来看,现有教师学历、年龄层次结构均较合理,因此,对于师资队伍建设,我们的规划是以自己培养为主,引进为辅。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1-2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到2011年,梯队合理,素质优良,高级职称比例占 20 %以上,青年教师中硕士比例占10 %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型教师比例≥80%,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

附件1 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 专业群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湖南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进一步适应湖南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四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的发展需求,以专业对接产业、调整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深度融入产业链的专业群,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深度融合。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对接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调整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形成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2.差异发展。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定位,重点建设与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对接的特色专业群,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发展格局。 3.资源整合。引导职业院校在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专业建设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效益。 三、建设目标 从2014年起,三年内全省中、高职各立项建设30个左右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使之从“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向“提升产业、引领产业”转变。 四、建设内容 (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 1.专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未来三年专业结构调整规划。建立健全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专业群构建。职业院校根据学校的服务面向,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每个专业群由3-5个(中职3个、高职5个)以上专业组成。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以专业群建设带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特色专业群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 教发(200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 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有关精神,现颁布《高等职 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见附件),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二000年三月十五日 第一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 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 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七条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l、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 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 4、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对于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学校,视为不合格学校进行。适当处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方案

xxxx学校 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专业建设是高校教学的基本建设,为了加快专业建设步伐,推进我校专业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形成办学特色与办学优势,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 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建设的核心,以培养出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三) 专业建设要全面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 (四) 专业建设采取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专业建设与高职特色相结合;专业建设与学校教学改革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学校重点支持与普遍加大投入相结合。通过重点建设,

切实突出优势和特色专业。对个别专业重新进行调整,使其与学校的总体发展和布局相适应。 (五) 强化各系部在专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一) 专业建设是一项探索性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加强领导,有效协调,学校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该项工作,各系部设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实施。 (二) 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和有关专家组成;系部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任组长,主管教学副主任任副组长,其成员由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4~6人组成。 (三) 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 对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专业建设近、中、远期目标规划,并分解为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目标。制定或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根据社会需求进行专业建设调整,根据培养目标设置调整专业课程体系。 2. 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抓落实,不断探索科学的、具有高职特色的教学模式。 3. 对专业建设文件(档案)材料进行建档管理。 4. 组织专家对系部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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